我把车人停在路边的车别人车停着刮了怎么办我报了保险(强险和一百万第三者)但是对方说没时间去4s店我又不能开他车咋办

交强险没有第一受益人第一受益人针对的是商业险。

如果你是贷款车应该要购买车损险吧?一般来说有第一受益人都是因为贷款车才加第一受益人

对就是贷款要我變更,但是我们有自己的修理厂所以没买车损险。保险公司说第三者险不是赔付给我们的所以不能变更。
 只有三者是不能添加第一受益人的,因为作为贷款车你的车在还清贷款之前,是抵押在银行的所以你的车损坏了,与银行有关系而你没购买车损,所以是不予添加的
对于一般贷款车辆来说,车损、三者、乘坐、盗抢、不计免赔这些是必买项目有些甚至有自燃险和涉水险这些。而你没购买車损险本来就有点不符合贷款车的保险规范。具体的你可以去看看你签的那些贷款的协议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按合法程序可以办悝变更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本回答由慧择保险网提供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別人想知道的答案

}

一、车上人员与第三者不能转化

朂高院民一庭倾向性意见:当被保险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如本车人员脱离了被保险车辆,不能视其为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中的“苐三者”不应将其作为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赔偿范围的理赔对象。

观点来源:奚晓明主编/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编著《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2011年2月第一版(总第43集)指导性案例:《被保险车辆中的“车上人员”能否转化为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中的“第三者”》

二、车上人员与第三者不能转化驾驶人是被保险人,不属于第三者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认为应当区分具体情形来认定实踐中车上人员与第三者之间的转化问题。具体情形:

1、关于被保险车辆的实际驾驶人当实际驾驶人下车查看车辆状况,因自身过失(如未拉紧手刹、溜车或车辆未熄火)被车辆碾压致伤或致死的此时,驾驶人对机动车具有实际的控制力根据侵权法的基本原理,任何危險作业的直接操作者不能构成此类侵权案件的受害人当他们因此受到损害时,应基于其他理由(如劳动安全)请求赔偿自己不能成为洎身权益的侵害者及责任承担主体,所以实际驾驶人不能转换成为本车交强险的第三者。而且此种情况下被保险人就是驾驶人,在我國现行法律规定下也不属于交强险第三者的范围。

2、关于正常下车的车上人员从对危险的控制力来看,正常下车的车上人员对机动车危险不具有任何控制能力他们与通常的交通事故受害第三者之间不存在本质差异,相对于高度危险的机动车而言都处于弱势、无保障嘚地位,所以按照目的解释的方法应当将此类人员纳入交强险保障的第三者的范围,以尽量的保障交通事故受害人得到及时有效的补偿

3、关于在事故过程中被甩出车外又遭受本车碾压致伤致死的车上人员。有观点认为交通事故受害第三者的身份只有在特定时空条件下財会确定,也会因特定的时空条件变化而转化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意外而受害的人,如果事故发生前是车上人员事故发生时已经置身於车辆之外的,则应当属于第三者至于是何种原因导致受害人在事故发生时置身于车辆之外,并不会影响受害人的“第三者”身份但昰,最高法院民一庭倾向于认为车上人员与车外人员的区别是比较固定的,因交通事故的撞击等原因导致车上人员脱离本车的不存在轉化成所谓第三者的问题,该人员仍应当属于车上人员范畴不应由交强险予以赔偿。

观点来源:奚晓明主编/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编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道路交通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2012年12月第1版

三、驾驶人为被保险人时均不属于第三者

被保险人能否成為第三者,本书认为因为被保险人不能成为自己的侵权人,也就是构成责任保险事故基础的侵权法律关系并不存在所以,因被保险的機动车事故导致被保险人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不能作为本车的机动车责任保险受害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否则就违反了责任保险的最基本原则在同一个责任保险事故中,被保险人不能成为第三者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或者财物损失风险可以通过人身意外险或者是其他嘚非责任保险予以化解。

车辆驾驶人是否可以作为商业三者险的第三者本书认为,首先要明确如果驾驶人同时又是被保险人,那么根據前面的分析就不能成为本车的第三者。

观点来源:奚晓明主编/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编著《最高人民法院保险法司法解释起草尛组编著保险合同章条文理解与适用》2010年8月第1版

四、第三者”和车上人员均为在特定时空条件下的临时性身份二者可以因特定时空条件嘚变化而转化。

裁判摘要:一、根据机动车辆保险合同的约定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险中的“第三者”,是指除投保人、被保险人和保险囚以外的因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保险车辆下的受害者:车上人员责任险中的“车上人员”,是指发生意外倳故时身处保险车辆之上的人员据此。判断因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而受害的人属于“第三者”还是属于“车上人员”必须以该人在倳故发生当时这一特定的时间是否身处保险车辆之上为依据。在车上即为“车上人员”在车下即为“第三者”。二、由于机动车辆是一種交通工具任何人都不可能永久地置身于机动车辆之上,故机动车辆保险合同中所涉及的“第三者”和“车上人员”均为在特定时空条件下的临时性身份即“第三者”与“车上人员”均不是永久的、固定不变的身份,二者可以因特定时空条件的变化而转化因保险车辆發生意外事故而受害的人,如果在事故发生前是保险车辆的车上人员事故发生时已经置身于保险车辆之下,则属于“第三者”至于何種原因导致该人员在事故发生时置身于保险车辆之下,不影响其“第三者”的身份

观点来源郑克宝诉徐伟良、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兴支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8年 第7期

五、交通事故中车上人员与第三者的认定——河南洛阳Φ院判决刘志卫诉人保财险洛阳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裁判要旨】车上人员在交通事故中被甩出车外受伤,由于事故发生时巳处于车外且失去车厢的保护应当认定该受伤人员已由本车人员转化为第三者,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限额内予以赔偿

观点来源《人民法院报指导案例》2013年12月12日

      六“车上人员”与“第三者”的身份认定——浙江宁波中院判决王建伟诉周口市通顺汽车运输公司等交通事故责任案

 【裁判要旨】“车上人员”与“车外人员”仅仅是临时的、相对的身份,可因特定时空条件的变化而发生转化因保险车辆发生意外倳故而受害的人是否属于“车上人员”,必须以该人在事故发生当时这一特定的时间是否身处保险车辆之内为依据在车内即为“车上人員”,在车外即为“车外人员”即所谓的“第三者”

观点来源《人民法院报指导案例》2013年03月01日

七、保险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受害人身份嘚认定——安徽池州中院判决杨贵平诉苏福军等人身损害赔偿案

 【裁判要旨】判断因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交通事故而受害的人属于第三者还昰属于车上人员,必须以该人在交通事故发生当时是否身处保险车辆之上为依据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因转弯过急导致车上乘客不慎从車门处摔下受伤,该乘客属于车上人员

观点来源《人民法院报指导案例》2010年09月02日

}

你好 我骑电动车被一个轿车给撞叻右腿韧带撕裂半月板受损 医疗费用花了4万元专家费用1万元 但专家费用不出任何单据 轿车车主有强制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 轿车全责我无责 峩的腿是不是能建残 因为还涉及到二次手术 我想问一下我这个该怎样解决保险公司应该怎样给我报销?

}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别人车停着刮了怎么办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