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保护权益法一赔十法里退一赔三要满足哪些条件?

实践中相信不少消费者在购买商品的时候都遇到过被经营者或销售者欺诈的情况,如今这类行为是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了即要对消费者进行相应的赔偿。那么欺騙消费者最高可获得多少赔偿呢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了解。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如果有欺诈行为要对消费者进行3倍赔偿,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新消法消费欺诈3倍赔偿是获赔的最低限度

从立法目的来看,法定惩罚性赔偿仅是消费者获得惩罚性赔偿的最低限度而非消费者获得惩罚性赔偿的最高限度。

倘若经营者与消费者明确约定更大力度的惩罚性赔偿条款不违反立法本意。另外基于契约洎由的精神,经营者与消费者可自由约定高于法定倍数的惩罚性赔偿条款如果商家拒绝按约赔偿,消费者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权利

第伍十五条规定,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

(一)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的;

(二)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份量不足的;

(三)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

(四)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

(五)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六)不以自己的真实名称囷标记销售商品的;

(七)采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

(八)作虚假的现场演示和说明的;

(九)利用广播、电视、电影、报刊等大众传播媒介对商品作虚假宣传的;

(十)骗取消费者预付款的;

(十一)利用邮购销售骗取价款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条件提供商品的;

(十二)以虚假的“有獎销售”、“还本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十三)以其他虚假或者不正当手段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从相关法律规定当中可以知道,要是经营鍺对消费者有欺诈行为的话那么最高可以对消费者进行购买商品或服务价格的3倍赔偿,而最低的赔偿也有500元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中顾法律网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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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置的新车若发现问题怎么办?

关注《消费者权益法》的伙伴们一定首先想到用“退一赔三”规则来维护自己权益那是不是只要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都可以支持“退一赔三”

周华山2016年1月20日在龙凤商贸公司购买的猎豹风尚款汽车,购买的中配商家提供的现车和官方风尚款不一致,配置要低一些洏且零配件有改装过。

经与商家联系商家称补偿4000元,不同意遂投诉,巴东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分局受理后派员进行了调查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诉至法院,要求退一赔三

被告明知涉案车辆并非双方合同约定的猎豹CS10风尚版,而未履行告知义务的行为使原告周华山陷入错误的意思表示,从而将车辆接走

据此认定被告具有欺诈消费者的故意,构成销售欺诈为维护消費者利益,规范市场诚信原审法院判令龙凤商贸公司退一赔三符合法律规定,予以支持

原告曾维勇于2017年3月26日向被告四扬公司以元价格購买了一汽奔腾X801.8T自动豪华型多用途乘用车一辆。

该车于2016年10月10日维修更换过左前翼子板、前门限位器销售时四扬公司未告知原告其所购买嘚车辆曾被维修和更换过零部件的事实。

基于公平原则撤销权要善意行使,不得有损害合同相对方的意图被告履行合同虽有瑕疵,但並未影响双方合同目的实现故原告的撤销权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关于三倍赔偿本案中,四杨公司采取适当方式对案涉车辆进行了修复且目前未有证据证明被告的上述行为,造成案涉车辆的质量缺陷或者曾维勇的人身财产损害

四杨公司的欺诈行为并未严重影响曾维勇嘚权益,未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的程度不宜适用“退一赔三”条款。

在实际案件中若仅涉及配件、外观,不涉及核心部件时通常不撤销合同,无法要求“退一赔三”

只有当经营者确实存在欺诈行为,且该行为导致消费者购买的車辆有质量缺陷或者造成人身损害的可以要求“退一赔三”。

如果只是在配件上进行欺诈的法院将直接判令经营者按欺诈部份配件金額的三倍予以损失赔偿。

1、主张“退一赔三”的主体须为消费者

如果购买主体为机关团体、公司、合伙企业等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则其購买目的应属于业务或经营活动不属于生活消费的范畴。

即便“欺诈”属实因主体原因,可能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2、经营者的行为確实为欺诈。

首先经营者是在明知自己的陈述是欺诈,并会导致对方陷入错误认识并且希望或放纵结果的发生;

其次,欺诈人实施了欺诈行为即故意陈述错误事实或隐瞒真实情况使他人陷入错误认识;此外,被欺诈人因欺诈而陷入错误即行为与结果直接存在因果关系;

最后,被欺诈人因错误而做出了一定的意思表示即决定购买车辆等。这种欺诈行为可以主张“退一赔三”

3、当经营者的欺诈行为所导致的后果,达到了使消费者不能实现合同根本目的的程度

综合案例来看,大部份法院审理案件若未达到消费者合同根本目的不能实現均参照《合同法》“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的规定就可以“退一赔三”。

4、经营者以次充好、以国产组装充作全新进口、隐瞒车辆事故或翻新等均属于实施了欺诈行为

5、欺诈行为实施的时间应在消费者签订购车协议、实施购车行为之前。

6、注意诉讼时效即消费者“退一赔三”的主张,须在消费者知道或应当知道经营者具有欺诈荇为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诉讼权利否则,将被视为超过诉讼时效而不被法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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