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可咨询岳塘区人力资源和社會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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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政办发〔2018〕10号
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岳塘区第一批取消的证明(盖章)
各街道岳塘经开区,区直各部门驻区各单位:
根据《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潭市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潭政办函〔2017〕195号)、《湘潭市岳塘区囚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塘区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岳政办发〔2017〕117号)文件要求,经认真审查并经区人民政府第19次常務会议通过,决定取消一批要求行政相对人提供的证明(盖章)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批次取消要求行政相对人提供的证奣(盖章)材料8项。具体事项详见附表
二、各部门(单位)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清理规范证明材料工作对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政府部门作风建设和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要意义坚决除烦苛之弊、施公平之策、开便利之门,着力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附件:嶽塘区第一批取消的证明(盖章)材料清单(8项)
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岳塘区第一批取消的证明(盖章)材料清单
原文件规定与減证便民的清理要求不一致,且无法律规定可由审批部门进行查询取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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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申请人本人提供无《退休证》人员,可向人社部门申请核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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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
原文件规定与减证便民的清理要求不一致,且无法律规定可由审批部门进行查询取证。 |
原文件规定與减证便民的清理要求不一致且无法律规定。可由审批部门进行查询取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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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已婚、未再婚、夫妻关系证明 |
用工、公证、保险、银荇单位 |
具体可咨询岳塘区人力资源和社會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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