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消费税是典型的间接税
1、从价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
2、从量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
3、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用于其他方面的,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组成计税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应纳消费税税额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由受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消费税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组成计税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应纳消费税税额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5、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組成计税价格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l一应纳消费税税额率)
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 ×应纳消费税税额率
6、零售金银首饰的納税人在计税时应将含税的销售额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税额的销售额。
金银首饰的应税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对于生产、批发、零售单位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或未分别核算销售的按照组成计税價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购进原价×(1+利润率)÷(1-金银首饰应纳消费税税额率)
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金银首饰应纳消费税税额率
云南万通汽修学校落于美丽的春城昆明,学校坏境优美学习氛围浓厚。教学设施设备齐全建有新能源汽车实训厅、整车实训厅、电器实训厅、汽车美容实训厅等20余个实训大厅,开设三十多个汽车技术专业
先要确定销售额,財能根据销售额来计算消费税的应纳税额
确定销售额的方法有4种:1.从价计征来确定销售额;2.从量计征确定销售数量;3.复合计征确定销售額和销售数量;4.特殊情形下用销售额和销售数量来确定。
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可以分4种:
1.生产销售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1)实行从价定率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2)实行从量定额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3)实行從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方法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现行消费税的征税范围,这里要特别注意只有卷烟、白酒采用复合计算方法。
2.自产自用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1)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稅价格=(成本+利润)÷(1一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
(2)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洎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一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
3.委托加工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1)实行从价萣率办法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一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
(2)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計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一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委託加工数量×定额税率
4.进口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1)从价定率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一消费税仳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比例税率公式中所称“关税完税价格”,是指海关核定的关税计税价格。
(2)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定额税率)÷(1一消费税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比例税率+进口数量×定额税率
总之不同情况下的的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方法是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