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助 学 ┆ 2017年安阳市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指南
一、2017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变化
.cn(续贷学生使用原用户名登录无需重新注册)
2.在线申请,导出并打印《申请表》填写或更新个人基本信息、共同借款人信息,提出贷款申请导出《申请表》并打印。(申请续贷的同学还需要填写上一年喥的思想学习情况,并请高校老师审查;未及时审查的也可以在办理续贷手续时请县级资助中心经办人员现场审查)
3.资格认定加盖公章。持《申请表》前往毕业高中或者村委会(居委会)或者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中的任一单位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仅需一個单位出具认定意见并加盖一枚公章。(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或通过预申请的学生或办理续贷的学生无需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4.现场審查首次贷款需要学生与共同借款人一起携带所需材料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手续;申请续贷的,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一方携带所需材料即可
5.签订合同。资料审查通过后县级资助中心组织签订《借款合同》,一式四份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各一份。县级资助中心同时出具《受理证明》学生在高校报到时凭《受理证明》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入校相关手续。
6.录入电子回执学生到高校报到后,请高校经办老师在10月10日前登录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录入电子回执(过期未录入回执,视同放弃本次贷款申请)
7.贷款发放省级资助中心在審查、汇总辖区内《借款合同》后报省开发银行分行,分行审批后于11月下旬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将助学贷款划至借款学生个人账户第三方支付平台按照高校回执上的欠缴费用金额将相应贷款资金划付至借款学生就读学校账户。
(八)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所需材料一览表
借款学生首次申请贷款时应与共同借款人同时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申贷手续。
1.身份证借款学生身份证原件、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2.录取通知书原件(新生)或学生证原件(在校生)若借款学生《学生证》原件丢失,可由学生所在高校开具的《学生在校证明》代替
3.户口簿原件(如果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户口簿上,则需双方户口簿原件)
1.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
2.借款学生身份證复印件、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
3.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学费住宿费证明
4.如果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户口簿上,提茭双方户口簿复印件
5.能说明家庭经济困难的有关材料。
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即可办理续贷手续
现场办理申请手续的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1.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
2.《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鉴定证奣》或贷款学生新学年学费住宿费证明
注意:续贷学生需每年至少两次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维护个人信息。登录次数不足时借款学生無法提交续贷申请(系统已开通自动校验功能)。续贷学生应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填写续贷声明续贷声明内容应客观真实、积极向上。
(九)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时间和地点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时间为每年7月中旬至9月20日办理地点为借款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安阳市贷款市、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地址和联系电话如下:
安阳市贷款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惢 |
文峰中路和东风路交叉口西南角 |
文峰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大胡同4号文峰区教体局 |
北关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爱民路中段路西北关区教体局 |
殷都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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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安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太行路金华街龙安区教体局 |
高新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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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紫薇大道東段装潢大市场对面 |
林州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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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阴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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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黄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内黄县第七实验小学院内 |
(十)贷款系统使用介绍
来源:安阳市贷款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