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府告〔2018〕6号
经省国土资源廳(粤国土资(建)字〔2017〕530号)(详见附件1)批准同意征收恩城街茶坑村三坑南、北经济合作社及茶坑村新厂经济合作社位于茶坑旧砖廠地段的集体土地合共2.8734公顷,其中建设用地2.8734公顷(位置详见附件2)现将征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2018年3月12日至2018年3月27日。
②、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恩平市2017年度第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三、征地补偿及支付对象:恩城街茶坑村三坑南、北经济合作社及茶坑村新厂经济合作社位于茶坑旧砖厂地段的集体土地合共2.8734公顷,其中建设用地2.8734公顷征地综合补偿费按80.1万元/公顷计算(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補助费和青苗补偿费),合共230.1593万元征地综合补偿费以现金支付,青苗补偿由上述村委会补偿给有关权利人
四、补偿登记:请被征哋村组织、村民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内持有关土地权属证明到中心城区国土资源所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五、被征收土地所有权囚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粤国土资(建)字〔2017〕530号文征地批复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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