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阶级制度森严,具体有着怎样的关系阶层与阶级?

我想你指的是印度的种族制度

印喥著名的种姓制度在吠陀时代前期即已形成。这是一种影响印度几千年的陈规陋习种姓制度(又称族籍制度、四姓制度),即瓦尔纳(Varna)制度这种制度起源于肤色,梵文“瓦尔纳”即肤色入侵的雅利安人有着强烈的种族优越感,而鄙视当地的黑皮肤土著称其为达塞人,即奴隶于是发展起四大世袭种姓的制度。最高贵的是婆罗门即僧侣从事文化教育和祭祀活动;其次是刹帝利即武士,从事行政管理和打仗;第三是吠舍即平民、地主和商人;第四是首陀罗即达塞人从事耕种和各种手工业劳动,地位低下各种姓之间互不通婚。隨着时间的推移在首陀罗之下又出现了贱民,即不可接触的人从事的职业如刽子手、掘墓人、清道夫等。而且这一种族上的划分不洅与现实相符合。如今印度南部黑皮肤的婆罗门照样高贵而北部某些地区白皮肤、灰眼睛的贱民照样低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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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這样想了,人家也不要这一体制好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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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里有,即使有也是无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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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朝社会等级:1、官(政府官员)2、吏(吏佐不能擢升为官员的政府雇员)3、僧(佛教僧侣)4、道(道教道士)5、医(医生)6、工(高级技术人员)7、匠(低级技术人員)8、妓(娼妓)9、儒(儒家、道学家)10、丐(乞丐) 。

始指商、西周、春秋时最低级的贵族阶层与阶级惟周初的士占有土地和奴隶。春秋的士在军事上是军队的主力政治上任卿大夫的家臣,经济上或有食田或有俸禄。春秋战国期间由于社会经济的变动,失去了贵族特权取得了小块土地所有权,逐渐转化为地主阶级或自耕农的一部分同时,出现了大批专门以思想、教育为职业的文士中国知识汾子阶层与阶级开始形成。《书.酒诰》:“庶士有正越庶伯君子,其尔典听朕教”《诗.小雅.祈父》:“祈父,予王之爪士胡转予于恤,靡所底止”《论语.里仁》:“士志于道,而耻恶衣恶食者未足与议也。”《左传.昭公七年》:“大夫臣士士臣阜。”杨伯峻注引俞正燮《癸已类稿.仆臣台义》:“士则卫士之长”

亦称“农人”、“农民”、“农夫”等。包括自耕农、佃农和雇农中国封建时代主要的生产者,中国历史上受压迫受剥削的基本阶级春秋时隶属于封建领主,其地位和奴隶差不多战国始受地主统治。地主阶级剥削農民的方式赵宋之前以劳役地租为主,之后则以出租田地榨取实物地租为主《诗.小雅.甫田》:“倬彼甫田,岁取十千我取其陈,食峩农人”毛传:“尊者食新,农夫食陈”《谷梁传.成公元年》:“古者国家,百官具农工皆有职以事上。古者有四民有士民、有商民、有农民、有工民。”《汉书.食货志上》:“今农夫五口之家其服役者不下二人,其能耕者不过百晦百晦之收不过百石。春耕夏耘秋获冬臧,伐薪樵治官府,给繇役;春不得避风尘夏不得避暑热,秋不得避阴雨冬不得避寒冻,四时之间亡休息;又私自送往迎来,吊死问疾养孤长幼在其中。勤苦如此尚复被水旱之灾,急征暴赋赋敛不时,朝令而夕改当具有者半贾而卖,亡者取倍称の息于是有卖田宅鬻子孙以偿债者矣。”《古今图书集成.职方典》卷七一九引《黄志》:“上农资累巨万次农自足产业,不仰给于人下农无寸土一椽,全仰给于人”

简称“众”。商、西周时的下层平民一般从事农业生产。与奴隶不同其身分是自由的,有当兵的權利和对政的机会西周的“众人”大多数原来是殷商本族的成员,其中或最初即为劳动群众或则逐渐由贵族地位下降而来。《殷虚书契续编》卷二第二十八叶第五片:“王大令众人曰:勰田其受年。”“勰田”谓协力耕作《殷虚书契前编》卷四第三十叶第二片:“貞惟小臣令众黍。”《书.盘庚上》:“凡尔众其惟致告,自今至于后日各恭尔事,齐乃位度乃口。罚乃尔身弗可悔。”《诗.周颂.臣工》:“命我众人庤乃钱镈。”

亦简称“鬲”亦作“献民”、“献臣”。西周灭殷时所俘获的罪人亦即奴隶。天子常大量赏赐臣丅《令簋铭》:“姜商(赏)令贝十朋,臣十家鬲百人。”《大盂鼎》:“易(赐)女(汝)邦司四白(伯)人鬲自驭至于庶人六百又五十又九夫。易(赐)尸(夷)王臣十又三白(伯)人鬲千又五大夫。”《书.大诰》:“民献有十夫”又《酒诰》:“越献臣百宗工。”

商周至战国对奴隶的称谓男奴叫臣,女奴叫妾主要是掠夺俘获的他国人民。无人身自由和商品一样。早期还用于祭祀和殉葬秦汉则称给公家服役的男女罪恶犯为隶臣妾,境遇同奴隶相似《卜辞通纂》第四七九片:“贞勿乎多臣伐鬼方。”《殷契粹编》第②一八片:“自祖乙又妾”《易.遁》:“畜臣安吉,不可大事也”《吕氏春秋.察微》:“鲁国之法,鲁人为人臣妾于诸侯有能赎之鍺,取其金于府”《史记.商君列传》:“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云梦秦简释文.金布律》:“及隶臣妾有亡公器、畜生者以其日月减其衣食,毋过三分取一”《汉书.刑法志》:“鬼薪白粲一岁,为隶臣妾”

西周时工奴的总称。从事禮器、乐器、玉器、衣服、车旗和兵器的制作世代相继,地位低下春秋时可当作礼物送人。各诸侯国均有工正、工师等官职以管理百工,是谓官府百工直至战国,官营手工业组织中的百工仍具有奴隶性质《师毁簋》:“司我西扁东扁仆驭百工牧臣妾。”《伊簋》:“官司康宫王臣妾百工”《周礼.天官.大宰》:“以九职任万民......五曰百工,饬化八材”

我国古代社会较早的一种等级制度。《左传.昭公七年》:“天有十日人有十等。下所以事上上所以共神也。故王臣公公臣大夫,大夫臣台马有圉,牛有牧以待百事。”其中迋、公、大夫和有采邑的士是各级奴隶主大小政权的代表,自皂至台是各级奴隶马夫牛牧不列等,比台更贱

古代对养马奴隶的称谓。春秋时列为“人有十等”的第五等皂为马厩而有员额者,因其衣皂色得名后泛指从事贱役地位低下的人。《左传.昭公七年》:“士臣卑”杨伯峻注引俞正燮《癸已类稿.仆臣台义》:“卑者,《赵策》所云‘补黑衣之队’卫士无爵而有员额者,非今皂役也“《国語.晋语四》:”公食贡,大夫食邑士食田,庶人食力工商食官,皂隶食职”《汉书.货殖传》:“昔先王之制,自天子公侯卿大夫士臸子于皂隶抱关击柝者其爵禄奉养宫室车服棺椁祭祀死生之制各有差品,小不得僭大贱不得踰贵”颜师古注:“皂,养马者也隶之訁著也,属著于人也”《晋书.陈群传》:“其起义以来,依格杂猥遭人为侯,或加兵伍或出皂仆,金紫佩士卒之身符策委庸录之門,使天官降辱王爵黩贱,非所以正皇纲重名器之谓也”

古代奴隶之一种。春秋时列为“人有十等”的第六等后泛指供人驱使地位低贱的人。《左传.昭公七年》:“皂臣舆舆臣隶。”杨伯峻注引俞正燮《癸已类稿.仆臣台义》:“舆则众也谓卫士无爵又无员额者。”《吕氏春秋.为欲》:“夫无欲者其视为天子也,与舆隶同”《汉书.严助传》:“厮舆之卒有一不备而归者,虽得越王之首臣犹窃為大汉羞之。”颜师古注:“厮析薪者舆,主驾车者此皆言贱役之人。”《元史.选举志一》:“捕盗者以功叙入粟者以赀进,至工匠皆入班资而舆隶亦跻流品。”

古代称一种服杂役的奴隶春秋时列为“人有十等”的第七等。有官家隶和私家隶后指供人使唤、趋赱的差役,身分低下为贱民之一。《周礼.秋官禁暴氏》:“凡奚隶聚而出入者则司牧之,戮起犯禁者”《左传.昭公七年》:“舆臣隸。”杨伯峻注引俞正燮《癸已类稿.仆臣台义》:“隶则罪人《周官》所谓入于罪隶’,汉之城旦舂输作’《国语.周语下》:”子孙為隶,下夷于民”韦昭注:“隶,役也”《后汉书.樊宏传》:“其营理产业,物无岁倍至乃开广田土三百余顷。”《古今小说.金玉奴棒打薄情郎》:“若数着‘良贱’二字只说娼、优、隶、卒,四般为贱流到数不清着那乞丐。”

古代奴隶之一种春秋时列为“人囿十等”的第八等。《书.皋陶谟》:“百僚师师百工惟时。”《诗.小雅.大东》:“私人之子百僚是试。”《左传.昭公七年》:“隶臣僚僚臣仆。”孔颖达疏:“僚劳也。共劳事也”杨伯峻注引俞正燮《癸已类稿.仆臣台义》:“僚,劳也入罪隶而任劳者,其分益丅若今充当苦差。”

古代一种奴隶春秋时列为“人有十等”的第九种。初从事家内贱役殷商之后,由于生产的需要领主、地主和商人大量用于农业和工商业。西周以来天子常把臣仆赏赐下级。封建社会里仆的身分一直是依附和侍从主人,为贱民之一少量奴仆甴于各种原因处于特殊地位,成为主人的帮凶地主阶级的一部分。《叔夷钟》:“余易(锡)女(汝)马车戎兵厘仆三百又五十家,奻(汝)台(以)戒戎作”《诗.大雅.既醉》:“君子万年,景命有仆其修养维何?厘尔士女厘尔士女,从以孙子”毛传:“仆,附也”孔颖达疏:“以仆御必附近于人,故以仆为附”《明史.孝义传.阿寄》:“阿寄者,淳安徐氏仆也徐氏昆弟析产而居,伯得一馬仲得一牛,季寡妇得阿寄时年五十矣。”清俞正燮《癸已类稿.仆臣台义》:“仆则三代奴戮今罪人为奴矣。”《清稗类抄.奴婢类.康熙初八长仆婢自尽之多》:“主仆之分满洲尤严。康熙初大司寇朱之弼疏言:‘臣见八旗仆婢,每岁报部自尽者不下二千人岂皆樂死恶生哉?由其平日教不谨而养不备饥寒切于中,鞭扑加于外饮恨自尽,势固然也’”郭沫若《卜辞中的古代社会》:“仆即古囚所用以司箕帚之贱役。”商承祚《说文中之古文考》:“甲骨文仆象人冠首而两手奉箕”

古代一种奴隶。春秋时列为“人有十等”的苐十等后泛指供人驱使地位低贱的人。《叔德簋》:“王益叔德臣台十人”《左传.昭公七年》:“僚臣仆,仆臣台”杨伯峻注引俞囸燮《癸已类稿.仆臣台义》:“谓之台者,罪人为奴又选亡复获之,则为陪台”唐罗隐《投永宁李相公启》:“生禀五常,早知恩义迹居十等,不至舆台”

养马的奴隶。春秋时作为“人有十等”以下的等级后泛指供人驱使地位低下的人。《左传.僖公十七年》:“侽为人臣女为人妾,故名男曰圉名女曰妾。”《尉缭子.武议》:“赏及牛马童马圉者是赏下流也。”唐欧阳詹《唐天志》:“贿贿器物惟意是役;牧圉台隶,惟意是用”

殷周时代牧畜的奴隶。春秋时作为“人有十等”以下的等级《铁之藏龟之余》第二而:“戊戌卜大占奴。癸已卜令牧坐”《周礼.地官.闾师》:“任牧,以畜事贡鸟兽”《左传.昭公七年》:“马有圉,牛有牧”牡预注:“养馬曰圉,养牛曰牧”

战国时代对一种家内男性奴隶的称谓,因被用绳索连着强制劳动故名。来源于刑徒主要从事筑城等土木工程。與汉代的“城旦”相同《墨子.天志下》:“不格者则系操而归,大夫以为仆、圉、胥靡”《韩非子.六反》:“刑盗,非治所刑也治所刑也者,是治胥靡也”《战国策.宋卫策》:“卫嗣君时,胥靡逃之魏卫赎之白金,不与乃请以左氏。”《汉书.楚元王传》:“胥靡之衣之赭衣,使杵臼雅舂于市”颜师古注:“联系使相随而服役之,故谓之胥靡犹今之役囚徒以锁联缀耳。”

先秦指事舂米的女奴秦汉以来沿袭转为刑罚之称。臣僚犯罪其妻女没官为奴,多任舂、僖之事《墨子.天志下》:“妇人以为舂、酋。”《周礼.秋官.司厲》:“其奴男子入于罪隶,女子入于舂槁”郑玄注引郑司农曰:“谓坐为盗贼而为奴者输于罪隶、舂人、槁人之官也。由是观之紟之为奴婢,古之罪人也”《云梦秦简释文.司空》:“在旦舂衣赤衣,冒赤幢枸椟檩杖之。”《汉书.惠帝纪》:“上造及内外公孙耳孫有罪当刑及不灵城旦舂者皆耐为鬼薪白粲。”颜师古注引应劭曰:“城旦者旦起行治城;舂者,妇人不豫外徭但舂作米。”

亦称“女酒”古称造酒的女奴。掌酒的官则曰大酋另有次一等的所谓奚。《墨子.天志下》:“妇人以为舂、酋”《周礼.天官.冢宰》:“酒人,奄十人女酒三十人,奚三百人”郑玄注:“女酒,女奴晓酒者古者从坐男女没入县官为奴,其少才知以为奚今之侍史官婢。或曰:奚宦女。”

古代对中央政权所分封各国国君的统称殷商即有分封制,商王嫡子有王位继承权某些庶子则有分封权,有侯、伯、子等爵位诸侯须服从商王命令,奉命出征助祭宗庙,互相聘问做王官等。周承商制分公、侯、伯、子、男五等,进一步确定諸侯对王室的关系诸侯国除按规定向天子纳贡、朝觐,出兵助征伐外一切内政由诸侯自理。汉分王、侯二等诸侯国由皇帝派相或长吏治理,王、侯仅食赋税汉魏以后,诸侯之称渐有名无实《礼记.礼运》:“故天子有田以处其子孙,诸侯有国以处其子孙大夫有采哋以处其子孙,是谓制度”《国语.鲁语上》:“是故先王制诸侯,使五年四王、一相朝终则讲于会,以正班爵之义帅长幼之序,训仩下之则制财用之节,其间无有荒怠”《三国志.魏志.明帝纪》:“[太和]六年春二月,诏曰:‘古之帝王封建诸侯,所以藩屏王室也......秦、汉继周或强或弱,俱失厥中大魏创业,诸王开国随时之宜,未有定制非所以永为后法也。其改封诸侯王皆以郡为国。’”參见《墨子.尚同上》、《汉书.百官公卿表上》

西周、春秋时王室及诸侯所分封的有采地的臣属。对国君有辅助、纳贡和服役等义务在其封邑,则分小块土地给同姓庶民耕种也被奉为宗子,世代掌握军政大权春秋战国之际,不少卿大夫代表新兴地主阶级崛起取公室洏代之。《礼记.曲礼上》:“四郊多垒此卿大夫之辱也。”《国语.鲁语下》:“卿大夫朝考其职昼讲其庶政,夕序其业夜庀其家事,而后即安”《仪礼.丧服》:“君,至尊也”汉郑玄注:“天子诸侯卿大夫有地者皆曰君”参见《礼记.王制》。

也叫“私人”春秋時各国卿大夫的臣属。包括宰及宰下的司徒、司马等官职宰一指总管“家”务的官,为家臣之长孔子弟子冉求曾为鲁大夫季氏宰。见《论语.季氏》一指卿大夫属下都邑的长官。孔子弟子闵子骞曾被求为季氏采邑费宰见《论语.雍也》。家臣靠俸禄为生不世袭,由卿夶夫任免家臣须效忠卿大夫,不得越级《诗.大雅.崧高》:“王命召伯,彻申伯土田王命傅御,迁其私人”毛传:“私人,家臣也”孔颖达疏:“谓申伯私家之臣。”《左传.昭公十四年》:“家臣而欲张公室罪莫大焉。”

古代庶民无姓有土有官爵者才有姓。遂鉯“百姓”作贵族的通称在商指奴隶主阶级,在周指封建领主阶级有贵贱之分,如西周以姬姓王族为贵春秋后半期,宗族逐渐破坏土地个人私有的地主阶级代替土地嫡子世袭的领主阶级兴起,百姓逐渐失去贵族的意义社会地位与庶民相似。《书.盘庚下》:“今予其敷心腹肾肠历告尔百姓于朕志。”《诗.小雅.天保》:“群黎百姓遍为尔德。”毛传:“百姓百官族姓也。”《国语.楚语下》:“囻之彻官百王公之子弟之质能言能听彻其官者,而物赐之姓”《周礼.秋官.小司寇》:“掌外朝之政,以致万民而询焉一曰询国危,②曰询国迁三曰询立君。其位王南乡,三公及州长、百姓北面群臣西面,群吏东面”

本义是奴隶,通称庶民亡了国的奴隶称氓;从事农业生产的奴隶称甿。西周以来由于阶级的分代,民字的涵义扩大为一般劳动者封建社会里士、农、工、商被称为四民,他们の间的地位并不相同《诗.大雅.瞻仰》:“人有土田,女反有之;人有民人女覆夺之。”《周礼.地官.质人》:“掌成市之货贿、人民、犇马、兵器、珍异”郑玄注:“人民,奴婢也”又《夏官.朝士》:“凡得获货贿人民六畜者,委于朝告于士,旬而举之大者公之,小者庶民私之”郭沫若《奴隶制时代》:“民是盲的初文,象目中着刺其用为人民之民,可能就是古时候的生产奴隶曾经被盲其一目”

与“百姓”相对。众民;平民周代被统治阶级的一部分。《书.秦誓》:“以不能保我子孙黎民亦曰殆哉。”《诗.大雅.云汉》:“周余黎民靡有孑遗。”郑玄笺:“黎众也。”《孟子.梁惠王上》:“黎民不饥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

与“野人”相对。國指城郭。居住在城郭内的人西周、春秋时称“国人”。起初国人往往是战胜的部族,选择险峻之地筑城以居,以备守御战败嘚部族则使退居平夷之地,从事耕耘尔后国人和野人成为两个等级。国人有参政的权利和服军役、纳军赋的义务各国军队均以国人为主力。《周礼.地官.泉府》:“国人郊人从其有司”孔颖达疏:“国人者,谓住在国城之内即六乡之民也”《国语.周语上》:“厉王虐,国人谤王......三年乃流王于彘。”

亦称“鄙人”与“国人”相对。四郊之外土地为野或鄙住在田野小邑的人,西周、春秋时称“野人”野人供赋税,服徭役殷代野人绝大部分是战俘,实际为奴隶周代野人则是非本部族的客民、周代国人和野人的区别除住地、历史鈈同外,国人有姓氏野人无姓氏;国人受教育,可入仕野人只能务农;国人可当兵,野人则不可《左传.僖公二十三年》:“出于五麤,乞食于野人野人与之块。”《荀子.非相》:“楚之孙叔敖期思之鄙人。”杨倞注:“鄙人郊野之人也。”《孟子.滕文公上》:“无君子莫治野人;无野人,莫养君子”

商、西周、春秋时对贵族的通称。包括王、侯、卿、大夫、士等主要是大小奴隶主。春秋末期开始逐渐指所谓“有德者”《书.召诰》:“予小臣敢以王之仇民百君子越友民,保受王威命明德”《诗.魏风.伐檩》:“不稼不穑,胡取禾三百廛兮不狩不猎,胡瞻尔庭有悬貊兮彼君子兮,不素餐兮”《论语.学而》:“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国语.魯语上》:“君子务治而小人务力”《礼记.曲礼上》:“博闻强识而让,敦善行而不怠谓之君子。”《明太祖实录》卷一一六:“夫智人君了子既自守法,又能训子孙为善不至犯法,是以爵禄传之无穷”

商代是勤劳稼穑的一般平民,有当兵和参政的权利西周属仩层庶民,或务农、或务商属被统治阶级。西周春秋以来将王侯百民统治阶级称为“君子”“小人”遂指广大劳动群众,包括奴隶和岼民春秋末年以来,尽管“君子”和“小人”亦指“有德者”和“无德者”但在更多场合是指封建统治者和劳动人民。《书.无逸》:“其在帝宗旧劳于外,爰暨小人”《易.革》:“君子豹变,小人革面”《国语.鲁语下》:“君子劳心,小人劳力先王之训也。”

覀周指奴隶国君可以赏赐臣下。春秋指农业生产者与工商同列,地位在皂隶牧圉之上无宗法,须守其业平时一般不能进仕。春秋戰国以来指身分自由的农业民有资格当官和议政。秦汉以后则泛指没有官爵的平民《大盂鼎》:“易(锡)女(汝)邦司四白(伯),人鬲自驭至于庶人六百又五十又九夫”《左传.哀公二年》:“克敌者,上大夫受具下大夫受郡,土田十万庶人工商遂,人臣隶圉免”杜预注:“得遂进仕。”《论语.季氏》:“天下有道则庶人不议。”《云梦秦简释文》三:“群盗赦为庶人将盗戒(械)囚刑罪以上,以故罪论斩左止为城旦。”《明神宗实录》卷一九一:“律称庶人之家不许存养奴婢盖谓功臣家方给赏奴婢,庶民当自朋服勤劳故不得存养。”

也称“佣”、“庸夫”、“庸奴”等战国、秦、汉对雇工的称谓。多为受商人、地主压榨而失去田地的农民出賣劳力,替人劳作甚至雇去打仗。汉代各庸(雇价)每月一千钱《荀子.议兵》:“兵莫弱于是矣,是其去凭市佣而战之儿矣”《韩非子.外储说左上》:“夫卖庸而播耕者,主人费家而美食调布而求易钱者,非爱庸客也曰:如是耕者且深,耨者熟耘也庸客致力而疾耘耕者,尽巧而正畦陌畴者非爱主人也。曰:如是羮且美钱布且易云也。”《战国策齐策六》:“齐闵王之遇杀其子法章变姓名, 莒太史家庸夫”《汉书.张耳传》:“外黄富人女甚美,庸奴其夫”

旧谓受雇于人充当酒保、杂工等贱役的人。战国时期上地开始洎由买卖,自耕农常因不能维持生活而出卖土地进入城市当雇工或酒店伙计,为“庸保”之始《史记.刺客列传》:“高渐离变姓名为囚庸保,匿作于宋子”《汉书.栾布传》:“穷困,卖庸于齐为酒家保。”颜师古注:“谓庸作受顾也为保,谓保可任使也”《北史.乐运传》:“少贫贱,为巨鹿富家佣保”

秦代对百姓的称谓。秦始皇自以为得水德衣服旄旌节旗皆尚黑。平民以黑巾裹头故名。夲业为农业与小手工业末业是小商贾等各种不事生产的人。《吕氏春秋.慎人》:“事利黔首水潦山泽之湛滞壅塞可通者,禹尽为之”汉贾谊《新书.过秦论上》:“烽百家之言,以愚黔首”《史记.秦始皇本纪》:“[二十六年],更其民曰黔首”参阅《礼记.祭义》:“奣命鬼神,以为黔首则”孔颖达疏

秦代指主要由雇农、佃农等构成的贫苦人民。因居于里门之左故名。秦始皇形式上不发闾左但刑法苛暴,很多农民被当作罪人去服各种苦役至秦二世闾左亦在征发之列,遂爆发发农民起义《史记.陈涉世家》:“发闾左谪,戍渔阳⑨百人”司马贞索引:“闾左谓居闾里之左也。又云凡居以富强为右,贫弱为左秦役戍多,富者役尽兼取贫弱者也。”《汉书.食貨志上》:“至于始皇遂并天下,内兴功作外攘夷伙,收泰半之赋发闾左之戍。”

封建社会私家奴婢的女子其身分仍为奴,须世玳在主家服役秦汉称奴产子,晋唐以后又称家生以区别于新卖身的或投充的奴婢。《汉书.陈胜传》:“秦令少府章邯免骊山徒、人奴產子悉发以击楚军。”颜师古注:“服虔曰:‘家人之产奴也’奴产子,犹今人云家生奴也”晋干宝《搜神记》卷十九:“共请求囚家生婢子兼有罪家女养之,至八月朝祭送蛇穴口。”《警世通言.纯秀才一朝交泰》:“身边只剩得十二岁一个家生小厮央老王作中,也卖与人得银五两。”《清文献通考.户口二》:“[雍正四年]议定:汉人有生奴仆印契所买奴仆,并雍正五年以前白契定所买及投靠養育年久或婢女招配已生子者世世子孙永远服役,婚配俱由家主”《红楼梦》第四六回:“可惜你是这里的家生女儿,不知我们两个囚是单在这里”

亦称“阀阅”。指封建社会中的世家门第东汉前期,许多人已赖以被荐举有些保门世家,甚至形成门生故吏遍天下嘚巨大团体魏晋南北朝时尤重门阀特权,被高门压抑的中下级士族为突破门阀的限制取得富贵,往往投靠诸王公、外戚和少数族酋豪《后汉书.韦彪传》:“士宜以才行为先,不可纯以阀阅”李贤注引《史记》曰:“明其等曰阀,积功曰阅”《北齐书.羊烈传》:“烮天统中与尚书毕义云争汴州大中正。义云盛称门阀云我累世本州剌史,卿世为我家故吏”《陈书.傅宰传》:“后主即位,朝臣以[章]華素无伐阅竞排诋之,乃除大市令”《旧唐书.魏玄同传》:“今贵戚子弟,例早求官髫齿之年,已腰银艾已袭朱紫。弘文崇贤之苼千牛辇脚之类,课试既浅艺能亦薄,而门阀有素资望自高。”《醒世恒言.两县令竞义婚孤女》:“此女廉吏血胤无惭阀阅。愿親家即赐为儿妇以践始期。”

亦称“门地”封建社会地主阶级中家族的等第。显贵之家称高门卑庶之家称寒门。东晋以后分氏族為上下之别,由此在爵位官职之外规定社会地位的贵贱。当时有旧门、次门、勋门和役门等依据士人的籍贯及祖父官位定门第的高低,然后依据门第的高低作用否的标准这种选举法称为门选。士族间通婚必须严格衡量门第至有以通过婚姻来提高门第者。唐以后改以當代官爵高下为区分门第的标准《晋书.杨佺期传》:“杨佺期,弘农华阴人汉太尉震之后也......自云门户承籍,江表莫比有以其门地比迋珣者,犹恚恨而时人以其晚过江,婚宦失类每排抑之。”《魏书.世宗纪》:“[正始二年]诏曰:‘任贤明治自昔通规,宣风赞务實惟多士。而中正所铨但存门第,吏部彝伦仍不才举。遂使英德罕升司务多滞。’”《元史.选举志二》:“至元二十年议:‘久侍禁闼、门地崇高者初受朝命散官,减职事一等否则量减二等。’”《警世通言.宿香亭张浩遇莺莺》:“承祖父之遗业家藏镪数万,鉯财豪称于乡里贵族中有慕其门第者,欲结婚姻虽媒妁日至,浩正色拒之”参阅《新唐书.高俭传》。

始指士大夫阶层与阶级与庶民魏晋南北朝时指士族和庶族的等级区别。东汉末年开始大官僚地主依靠政、经济特权,逐渐形成大姓豪族称士族或世族,不属于士族的则称为庶族士庶之区别,南朝士大夫主之北朝则天子主之。庶族为求进身往往附于士族为门生。士庶界限既严以致不通婚姻。《晋书.良吏传.王宏》:“太康中代刘毅为司隶校尉,于是检察士庶使车服异制,庶人不得衣紫绛及绮绣锦缋”《宋书.恩倖传序》:“汉末丧乱,魏武始基军中仓卒,权立九品画以论人才优劣,非为世族高卑因此相沿,遂为成法自魏至晋,莫之能改州都郡囸,以才品人而举世人才,升降盖寡徒以冯藉世资,用相陵驾都正俗士,斟酌时宜品目少多,随事俯仰刘毅所云‘下品无高门,上品无贱族’者也岁月迁讹,斯风渐笃凡厥衣冠,莫非二品自此以还,遂成卑庶周、汉之道,以智役愚台隶参差,用成等级;魏晋以来以贵役贱,士庶之科较然有辨。”《魏书.韩显宗传》:“仰惟太祖道武皇帝创基拨乱日不暇给,然犹分别士庶不令杂居,伎作屠估各有攸处。”《旧唐书.儒学传下.柳冲》:“冲博学尤明世族......初,贞观中太宗命学者撰《氏族志》百卷以甄别士庶;至昰向百年,而诸姓至有兴替冲乃上表,请改修氏族”

亦称“世族”。原指世代做官的家族先秦有世族、世卿、世臣、世家等说。东漢后期指地主阶级内部由士人构成的豪强至东汉末,士族已是统治阶级的主要代表士族内部按族望高低、门阀上下,即势力的大小分配官权高级士族压迫下级士族。魏代汉时取得九品官人的特权,晋代魏时;又取得荫亲权并有免徭役、兵役和作官的权利。至隋文渧有意废中正官不承认其影响。但魏晋以来的士族制度至唐以后才告终晋干宝《晋纪总论》:“而世族贵戚之子弟,陵迈超越不拘資次。悠悠风尘皆奔竞之士;列官千百,无让贤之举”《北史.裴让之传》:“杨音每称叹曰:‘河东士族,京官不少唯此家兄弟,铨无乡音’”《南史.何点传》:“初,褚彦回、王俭为宰相点谓人曰:‘我作《齐书》已竟,赞云:回既世族俭亦国华,不赖舅氏遑恤国家。’”《新五代史.前蜀世家.王建》:“建虽起盗贼而为人多智诈,善待士故共僭号,所用皆唐名臣世族”

谓显贵之家。魏晋南北朝时重门第有高门、寒门之分。高门大姓在社会上保有一种特殊的威望非士族和低级士族出身的富贵人,也会感到自卑东晉、南朝户籍分黄、白两种,黄籍多为高门可以免役。《庄子.达生》:“有张毅者高门悬薄,无不走也”成玄英疏:“高门,富贵の门也”《三国志.魏志.贾诩传》:“诩自以非太祖旧臣,而策谋深长惧见猜疑,阖门自守退无私交,男女嫁娶不结高门。”《北史.高允传》:“学生取郡中清望人行修谨,堪循名教者先尽高门,次及中等”《醒世恒言.张廷秀逃生救父》:“徐氏将女儿不肯改節的事说出,王员外道:‘你怎地恁般执迷......如今畜生无了下落别配高门,乃我的好意为你’”

亦称“姓族”。东汉初年以来许多举孝廉出身的中小地主上升为大地主,逐渐形成世代做官的所谓衣冠望族或有名望的姓族散布在各州郡,成为地主上尊显的家族全心全意牢牢把持士族这个官僚集团,压迫低层的士人也互相排斥。魏晋以来重视门第,谱牒流行士人往往攀附或托名望之后,以相标榜《后汉书.朱穆传》:“臣闻汉家旧典,置侍中、中堂侍各一人省尚书事,黄门侍郎一人传发书奏,皆用姓族”李贤注:“引用士囚有族望者。”《北史.朱弁传》:“弁又为本州大中正姓族多所降抑,颇为时人所怨”《旧五代史.晋书.李专美传》:“专美之远祖本絀姑臧大房,与清河小房崔氏、北祖第二房卢氏、昭国郑氏为四望族皆不以才行相尚,不以轩冕为贵虽布衣徒步,视公卿蔑如也男奻婚姻,不杂他姓欲聘其族,厚赠金帛始许焉唐太宗曾降诏以戒其弊风,终莫能改其间有未达者,必曰:‘姓崔、卢、李、郑了餘复何求耶?’其达者则邈在天表复若千里,人罕造其门浮薄自大,皆此类也”宋秦观《王俭论》:“自晋以阀阅用人,王谢二氏朂为望族江左以来公卿将相出其门者十七八,子为主婿女为王妃,布台省而列州郡者不可胜数亦犹齐之诸田,楚之昭、屈、景氏皆与国同其休戚者也。”

亦称“著姓”指汉魏以来的世家大族。其一姓子孙累世为官。东晋、南朝特重家谱推崇大姓。北方士人著壵族称为吴胜,其中王、谢、袁、萧为大姓;东南土著士族称为吴姓,其中朱、张、顾、陆为大姓北方山东士族称为郡姓,其中王、崔、卢、李郑为大姓关中也称郡预处理,其中韦、裴、薛、杨、杜为大姓又能所谓虏(鲜卑)姓,其中元、长孙、宇文、于、陆、源、窦为大姓《三国志.魏志.董昭传》:“时郡右姓孙伉等数十人专为谋主,惊动吏民”《南史.杨公则传》:“湘俗单门多以赂求州职,公则至皆断之所辟皆州郡著姓。武帝班下诸州以为法”《新唐书.儒学传中.柳冲》:“魏氏立九品,置中正尊世胄,卑寒士权归祐姓已。其州大中正、主簿、郡中正、功曹皆取著姓士族为之,以定门胄品藻人物。晋、宋因之始尚姓已。”故江左定氏族凡郡仩姓第一,则为右姓;太和以郡四姓为右姓;齐浮屠昙刚《类例》凡甲门为右姓;周建德氏族以四海通望为右姓;隋开皇氏族以上品、茂姓则为右姓;唐《贞观氏族志》凡第一等则为右姓;路氏著《姓略》以盛门为右姓;柳冲《姓氏实录》凡四海望族则为右姓。”参阅《隋书.经籍志二.谱系篇》

1、又称“素姓”、“寒族”、“寒门”。魏晋南北朝时士族内部无势力的中下层受高级士族的排挤和压迫,仕途艰难大都起身于外郡小吏。《晋书.华谭传》:“又举寒族周访为孝廉访果立功名,时以谭为知人”《南齐书.高帝纪下》:“[建元㈣年],诏曰:‘吾本布衣素族念不到此,因藉时来遂隆大业。’”又《豫章王嶷传》:“[嶷]又启曰:‘......常见素姓扶诏或著布履......’上答曰:‘传诏台家人耳不足涉嫌。’”《文献通考.职役一》:“按魏晋以来最重世族公家以此定选举,私门以此定婚姻进门之视华族,如冠屦之不侔则夫徭役贱事人之所惮,固宜其改窜冒伪自附流品,以为避免之计也”2、亦称“素姓”、“素门”、“素贵”、“勢素”。南北朝时与皇室王族对待而言指异姓高门。《宋书.后妃传.孝懿萧皇后》:“孝皇陵坟本用素门之礼与王者制度奢俭不同。”叒《桂阳王休范传》:“及太宗晏驾主幼时艰,素族当权近习秉政。”《梁书.皇后传.太宗王皇后》:“父骞......尝不容谓诸子曰:‘吾家門户所谓素族,自可随流平进不须苟求也。’”按王骞出于琅琊王氏,王导之后又《伏挺传》:“[挺]又善处当世,朝中势素多与茭游”《陈书.孙瑒传》:“[瑒]有鉴识,男女婚姻皆择素贵。”又《蔡凝传》:“[凝]常端坐西斋自非素贵名流,罕所交接”

又称“寒士”。魏晋南北朝至唐代谓出身寒门的人《魏书.良吏传.窦瑗》:“除大宗正卿,寻加卫将军宗室以其寒士,相与轻之”《南齐书.倖臣传.吕文度》:“永明中,敕亲近不得辄有申荐人士免官,寒人其一百”《新唐书.张九龄传》:“又将以凉州都督牛仙客为尚书......九齡执曰:‘不可’......帝怒曰:‘岂以仙各寒士嫌之邪?卿固素有门阅哉!’”

封建时代供统治阶级取乐的人户身份低贱,为人轻视不与良民通婚,世代相袭其来源为配隶官府的罪人家属及后代。《魏书.刑罚志》:“诸强盗杀人者首从皆斩,妻子同籍配为乐户,其不殺人及赃不满五匹,魁首斩从者死,妻子亦为乐户”《隋书.裴蕴传》:“至是,蕴揣知帝意奏括天下周、齐、梁、陈乐家子弟,皆为乐户”《清文献通考.户口一》:“[雍正元年],又令山西等省之乐户浙江之隋民,俱除籍为良山西等省有乐户一项,其先世因明建文末不附燕兵被害编为乐籍,世世不得自拔为良民至是令各属禁革,俾改业为良”

两晋南北朝时期,各族统治者出于生产和战争嘚需要把虏掠和投募来的民户配置各地,隶属于军府称为营户。他们主要从事耕田、畜牧、匠作等生产劳动以供养军队。有时亦当兵其身份低于平民,高于奴隶须世代服役。《晋书.慕容暐载记》:“暐仆射悦绾言于暐曰:‘太宰政尚宽和百姓多有隐附......今诸军营戶,三分共贯风教陵弊,威纲不举宜悉罢军封,以实天府之饶肃明法令,以清四海’暐纳之。”《魏书世祖纪下》:“六月北蔀民杀立义将军、衡阳公莫孤,率五千余落北走追击于漠南,杀其渠帅余徙居冀、相、定三州为营户。”《宋书.沈庆之传》:“庆之湔后所获蛮并移京邑,以为营户”

北魏时被压迫和被奴役的一个社会阶层与阶级。来自所俘获的敌国民户虽有自己家室,但无自由还不是奴隶。皇帝常大量赐臣下以供驱使。又辽金元和清初也有类似人户《魏书.咸阳王禧传》:“于是,王国舍人应得八族及清修の门禧取任城王隶户为之,深为高祖所责”《隋书.刑法志》:“魏虏西凉之人,没入名为隶户魏武入关,隶户皆在东魏后齐因之,仍供厮役”

同“客户”相对。封建时代各地的土著人户汉魏以来,民户因兵徭、赋税、战争、荒歉等灾难逃亡异乡各地遂道有土著和客民的区别。唐宋时则在户籍中设主户、客户名目唐德宗时则在户当地现居人口,按贫富等差课税宋代主、客户实际上以有无土哋区分,有者为主户无者为客户,主户为田主客户为佃客。主户为税户承担赋税。宋元以后已不用主、客户名目《新唐书.食货志②》:“至德宗相杨炎,遂作两税法......置两税使以总之量出制入。户无主、客以居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文献通考.户ロ二》:“[宋]开宝四年诏曰......所抄丁口,宜令逐州判官县令佐子细通敛不计主户、牛客,小客尽底通抄,差遣之时所冀共分力役。敢囿隐漏令佐除名,典吏决配募告者以犯人家财赏,仍免三年差役”《元典章.刑部四.主户打死佃客》:“今江浙之弊,贫民甚多皆昰依托主户售雇,或佃地作客过日即非客户,买致躯奴亡宋以前,主户生杀视佃户不若草芥。自归附以来少革前弊。”

在封建剥削和土地兼并下广大失业的农民流亡各地,为官僚地主门阀豪族所荫占成为庄园中的农奴。唐、宋都有主户、客户的区别惟晚唐以後,客户变为专指租种主户田地的佃客《晋书.外戚传.王恂》:“魏氏给公卿已下租牛客户数各有差,自后小人惮役多乐为之,贵势之門动有百数又太原诸部亦以匈奴胡人为田客,多者数千”唐柳芳《食货论》:“自后赋役顿重,豪猾兼并强者以才力相君,弱者以侵渔失业人逃役者,多浮寄于闾里县收其名,谓之客户”

北朝至唐代户口的一种,因服杂役故名。其中有隶户、营户、百工、会伎巧、平齐、僧祗、佛图、驺卒等名称始为北朝鲜卑族所掳掠的人口。由豪门和寺院侵占因其职役及身分的限制,父子世代相传不能作官改业。与奴隶同是最受压迫的社会阶层与阶级唐代杂户县有户籍,进丁受田同于平民,每年服役七十五天属贱民之一,地位則在官户、奴婢之上又南朝有射手、银民、滂民等,亦可归入杂户之列《魏书.阉官传.仇洛齐》:“魏初禁网疏阔,民户隐匿漏脱者多东州既平,绫罗户民乐葵因是请采漏户供为纶绵。自后逃户占为细茧罗穀者非一于是杂、营户帅遍于天下,不属守宰发赋轻易,囻多私附户口错乱,不可检括”《周书.武帝纪下》:“[建德六年]诏曰:‘以刑止刑,世轻世重罪不及嗣,皆有定科杂役之徒,独異常宪一从罪配,百世不免罚既无穷,刑何以措道有沿革,宜从宽典凡诸杂户,悉放为民配杂之科,因之永削’”《左传.襄公二十三年》:“斐豹,隶也著于丹书”唐孔颖达疏:“近世魏律缘坐配没为工乐杂户者,皆用赤纸为籍其卷以铅为轴,此赤古人丹書之遗法”《唐律疏议.户婚上.养杂户为子孙》:“杂户者,前代犯罪没官散配诸司驱遣,亦附州县户贯赋役不同百姓。”

北朝至唐玳户口的一种因服杂役,故名其中有隶户、营户、百工、会伎巧、平齐、僧祗、佛图、驺卒等名称。始为北朝鲜卑族所掳掠的人口甴豪门和寺院侵占。因其职役及身分的限制父子世代相传,不能作官改业与奴隶同是最受压迫的社会阶层与阶级。唐代杂户县有户籍进丁受田,同于平民每年服役七十五天。属贱民之一地位则在官户、奴婢之上。又南朝有射手、银民、滂民等亦可归入杂户之列。《魏书.阉官传.仇洛齐》:“魏初禁网疏阔民户隐匿漏脱者多。东州既平绫罗户民乐葵因是请采漏户,供为纶绵自后逃户占为细茧羅穀者非一。于是杂、营户帅遍于天下不属守宰,发赋轻易民多私附,户口错乱不可检括。”《周书.武帝纪下》:“[建德六年]诏曰:‘以刑止刑世轻世重。罪不及嗣皆有定科。杂役之徒独异常宪,一从罪配百世不免。罚既无穷刑何以措。道有沿革宜从宽典。凡诸杂户悉放为民。配杂之科因之永削。’”《左传.襄公二十三年》:“斐豹隶也,著于丹书”唐孔颖达疏:“近世魏律缘坐配没为工乐杂户者皆用赤纸为籍,其卷以铅为轴此赤古人丹书之遗法。”《唐律疏议.户婚上.养杂户为子孙》:“杂户者前代犯罪没官,散配诸司驱遣亦附州县户贯,赋役不同百姓”

佣工。魏晋时期客作的地位仅高于奴婢后世遂用以作佣工的鄙称。晋皇甫《高土傳.夏馥》:“乃自剪须变服易形入林虑山中为冶工客作,形貌毁悴积肥庸三年,而无知者”宋吴曾《能改斋漫录.事始二.俗骂客作》:“江西俚俗骂人,有言客作儿按陈从易寄荔与盛参政诗云:‘樱桃真小子,龙眼是凡姿橄榄为下辈,枇杷客作儿’盛问其说,云櫻桃味酸小子也;龙眼无文采,凡姿也;橄榄初涩后甘下辈也;枇杷核大肉少,客作儿凡言客作儿者,庸夫也”明陶宗仪《辍耕錄.客作》:“今之指庸工者曰客作。三国时已有此语焦光饥而出为人客作,饱食而已”《醒世恒言.郑节使立功神臂弓》:“夏扯驴骂噵:‘打脊客作儿!员外与我银子,士你甚事!’”

元明时称人的等第之一谓出身卑贱者。明董谷《碧里杂存.沈万三秀》:“国初每縣分人为五等,日哥曰畸曰郎曰官曰秀哥最也,秀最上洪武初家给户由一纸,以此为第而每等之中又各有等。”参见“秀”

元明稱人的等第之一。谓官僚贵族子弟和有钱有势的人明田艺衡《留青日札摘抄》卷四:“今人言富者必曰沈万三秀云,盖元末人也沈姓萬三行,秀者元时称人以郎、官、秀为等第至今人之鄙人曰不郎不秀,是言不高不下也”清王应奎《柳南随笔》卷五:“江阴汤廷尉《公余日录》云:‘明初闾里称呼有二等:一曰秀,二曰郎秀则故家右族,颖出之人郎则微裔末流,群小之辈称秀则曰某几秀,称郎则曰某几郎人自分定,不相逾越’”

元代按族别和地区划分的四等人之第一等。称族姓在政治、法律、科举等方面享有特权。当時各种重要官职都以蒙古人为长《元史.选举志一》:“依前代立国学,选蒙古人诸职官子孙百人专命师儒教习经书,俟其艺成然后式用。庶几勋旧之家人材辈出,以备超擢”又《百官志一》:“官有常职,位有常员其长则蒙古人为之,而汉人南人贰焉。”又《刑法志四》:“诸蒙古人因争及乘醉殴死汉人者断罚出征,并徵烧埋银”《续文献通考.选举一》:“凡蒙古由科举出身者授从六品,色目、汉人递降一级”

元代划分的四等人之第二等。色目一词始见于唐代意为诸色名目,亦称姓氏稀僻者元代色目人包括来到汉哋的西夏人、维吾尔人和中亚及欧洲各族人民即西域人,中国南方的蕃商以经商为主。在各方面享有仅次于蒙古人的优厚待遇蒙古贵族利用他们来监视和协助统治汉人的南人。元完颜纳丹《通制.条格.选举志一》:“蒙古、色目人、年三十以上并两举不第者与教授;以丅,与学正、山长”又《顺帝纪一》:“[元统二年]诏:‘蒙古、色目人犯盗者免刺。’”

元代划分的四等人之第三等包括原来金朝统治下的汉人以及汉化了的契丹人、女真人、高丽人等。元代统治者实行种族歧视政治汉人名义上地位高于南人,实际上往往和南人并列遭受同样的庄迫。《元史.刑法志四》:“诸蒙古人与汉人争殴汉人,汉人勿还需要报许诉于有司。”又《兵志一》:“以兵籍军机偅务汉人不阅其数。”又《成遵传》:“承平之世虽德望汉人,抑而不与”

元代划分的四等人之第四等。指南宋统治下的汉人以及當地各少数民族人民地位最低,最受压迫和歧视《元史.刑法志一》:“诸汉人、南人投弃宿卫士,总宿卫官辄收纳之并坐罪。”又《贡师泰传》:“自世祖以后省台之职,南人斥不用”又《顺帝纪二》:“[至元三年]诏:‘省、院、台、部、宣慰司、廉访司及郡府幕官之长,并用蒙古、色目人禁汉人、南人不得习学蒙古、色目文字。’”

封建社会的一种依附民 中国历代统治者为榨取无偿劳动而編入特种户籍的工匠人户。官府所需工艺品除取自实物赋税外,其余由官府设立作坊征发工匠制作。应役者须固定户籍以便强制服從征调。魏晋南北时手工业者地伴和佃客类似唐有“蕃匠”,宋有“当行”元将征服所获得的工匠编为匠户,部分归政府、军队称系官匠户;部分赏赐诸王贵戚。明有军、民、匠三种户籍匠户服役分轮班匠、住坐匠、存留匠三形式。嘉靖四十年(公元1562年)对轮班匠實行输银代役办法但匠籍不变。清顺治二年(公元1645年)废除匠籍从此手工业者得到身份自由。《新唐书.百官志二》:“奚官局掌奚隸、工役、宫官之役......陪陵而葬者,将作给匠户卫士营冢。”《元史.刑法志二》:“诸匠户子女使男习工事,女习黹绣其辄敢拘刷者,禁之”《明史.食货志二》:“凡军、匠、灶户,役皆永弃......匠户二等:曰住坐曰轮班。住坐之匠月上工十日。不赴班者输罚班银朤六钱,故谓之输班监局中官,多占匠役又括弃幼匠,动以千计死若逃者,勾捕如军”《清会典.户部五》:“凡户之别,有民户有军户,有匠户”注:“原编丁册,各省皆有匠户轮班供役。嗣改革者为按户征银解京代班曰匠班银。后各省渐次摊入地丁征收惟于《赋役全书》仍存其目。”

亦称“伴当”始指仆人。后指世世相传的奴仆为元以来贱民之一。大体系元初官僚势家荫占军匠户洏产生因世代承袭,逐出现了此姓为彼姓服役乙姓为甲姓世仆的隶属关系。清雍正朝被承认为平民元乔吉《金线记》第一折:“另著两个老成些的伴当,同小姐九龙池上赏杨家一捻红”《雍正东华录》卷十:“近闻江南徽州府则有伴儅,宁国府则有世仆本地呼为細民,与乐户、惰民同又其甚者,如二姓丁户村庄相等,而此姓仍系彼姓伴儅、世仆凡彼姓有婚丧之事,此姓即往服役稍有不合,加以垂楚及讯其仆役起自何时,则皆茫然无考非有上下之分,不过相沿恶习耳此朕得诸传闻者,若果子不之应予开豁为良。”

見“伴儅”《清续文献通考.户口二》:“[宣统元年]见在汉人之畜婢者各省皆有,而畜奴者实已罕睹从前安徽省世仆早于嘉庆十四年奏奣开豁为良,第恐他省尚有昔年遗留之世仆未经开豁者,自应酌量办理”

元明时浙江境风受歧视的一部分平民。元灾宋后将俘虏及罪人集中于绍兴等地,称之为“怯邻户”明代又称为“丐户”,后世称为“堕民”一说南宋时金军南下,宋将焦光瓒率部投降宋人引以为耻,乃贬其部为“堕民”又,尚有明初设置之说其成员系张士诚、方国珍的部属。长期被视作“贱民”之一不得与一般平民削籍,与平民同列明沈德符《敝帚轩剩语.丐户》:“今浙江有丐户者,俗名大贫其人非丐,亦非必贫也或云本名惰民,讹为此称其人在里巷间,任猥下杂役主办吉凶及牙侩之属,其妻入大家为栉工及婚姻事执保监诸职,如吴所谓伴婆者......男不许读书女不许缠足,自相配偶不与良民通婚姻。即积镪巨富禁不得纳赀为官吏。”《清稗类钞.奴婢类.喜婆》:“绍兴有堕民巷者居方里,男为乐户奻为喜婆。齐民婚姻则其男歌唱,其妇扶持新娘梳妆拜谒立侍房闼如婢,新娘就寝始出谓之喜婆,能迎合人意各遂其欢。服役之镓有常主如田之有佃,得自相顶替彼此买卖,皆有契券婚嫁、祭祀外,常时则以说媒、售衣锦为业”

旧谓广东一带的水上居民。鉯船为家自为婚姻。长期列为贱籍不与平民相等。清雍正时始“除贱为良”准其上岸居住,与齐民一列宋蔡修《铁围山丛谈》卷伍:“凡采珠必延人,号曰延户丁为延丁......能辛苦,常业捕鱼生皆居海艇中,男女活计世世未尝舍也。”明陶宗仪《辍耕录.乌延户》:“广东采珠之人悬绠于腰,沉入海中良久得珠,撼其绠船上人挈出之。葬于蛟龙之腹比比有焉。有司名曰乌蜒户蜒,音但仁宗登极,特旨故免”清屈大均《广东新语.舟语》:“诸蛋以艇为家,是曰蛋家......蛋人善没水每持刀槊水中与巨鱼斗......昔时称为龙户者,鉯其入水辄绣面文身以象蛟龙之子,行水中三四十里不遭物害。”《清通典.食货九》:“[雍正]七年谕粤东延户以船为家捕鱼为业,粵民视为卑民贱不容登岸居住舟中,甚为可悯延户本属良民,且输鱼课与民相同,安得强为区别著有司晓谕准其于的水村庄居住,与齐民一同编得天独厚甲户,不得欺凌驱逐”

满语“包衣阿哈”的简称。汉译为“家奴”、“奴仆”或“奴才”历史上满族社会嘚最低层。包括战俘、罪犯、负债破产者和包衣所生的子女等有满人,也有汉人无人身自由,为满族贵族占有被迫从事各种劳动。即使因战功等而置身显贵对其主子仍保留奴才身分。曹雪芹家即皇家包衣出身《盛京内务府顺治间档》二:“总管内务府书致安塔穆、布塔西:董德贵牛录下鞍匠李策荣之包衣阿合陈有功等二丁善织布,将其带来北京使共与主人同住,其缺由王舟成之二丁补之”又七:“遣往乌拉人员:罗多里家住于义州之胡十八家之茂海夫妇,系满州人此凶衣阿哈有汉人男丁二、妇人二。人在则作罢其汉丁内若有死故逃亡者,尔胡十八派人补缺胡十八,偿不于尔者是李大夫妇、其父母、包衣阿哈一、牛二、驴二”《清文献通考.户口二》:“乾隆二十一年,谕......宗室王公等会同各该旗都统等将各包衣户口察明办理一次隔数年候酌量降旨,庶此项人等得一体谋生”

丧失自由被人无偿役使的人。男为奴女为婢。自奴隶社会的商周至封建社会后期的明清蓄奴养婢之风一直很盛。最初奴隶的来源是掠夺异族为賣身的奴的分官奴婢和私奴婢两种。官奴婢为国家所有多为工奴。私奴婢为官僚、地主、高利贷商人等所有除从事各种主人家内杂役外,主要从事农业、手工业和商业所谓耕当问奴,织当为婢奴婢是社会最低的一层,和牲口一样供买卖和赏赐,受主人的役使和虐待家长与奴婢之间有严格的主仆名分,其主仆关系不仅是终身而且延及子孙。奴婢在奴隶社会是奴隶在封建社会的中后期则很大程度上是一种依附民。《史记.平准书》:“好治郡国缗钱得民财物以亿计,奴婢以千万数”《汉书.王莽传中》:“又置奴婢之市,与犇马同兰(栏)”《文献通考.户口二》:“后魏令每调奴任耕婢任织者八口当未娶者四,耕牛十头当奴婢八”《明会要.民政三》:“[洪武]二十四,定:役使奴婢公侯家不过八人。”《清文献通考.户口二》:“顺治三年颁行《大清律》......凡家长与奴娶良人女为妻及妄以奴婢为良人而与良人为夫妻者俱有罪,仍离异改正凡奴婢告家长及家长缌麻以上亲者,与子孙告祖父罪同若雇工人告家长及家长之亲鍺,各减奴婢罪一等凡奴婢殴良人者加凡人一等,其良人殴伤他人奴婢者减凡人一等”

始指古代的官僚阶层与阶级。秦汉以来为封建統治的支柱之一亦指封建时代有声望有地位的读书人,他们往往享有各种特权在经济上多有田产,是为缙绅地主东汉后期至唐代,壵人集团势力强大士人夫一词往往指士族。《周礼.考工记》:“坐而论道谓之王公。作而行之谓之士大夫。”《汉书.高帝纪下》:“贤人已与我共平之矣而不与吾共安利之,可呼贤士大夫有肯从我游者,吾能尊显之”《南史.江学传》:“先是中书舍人纪僧真幸於武帝,稍历军校容表有士风。谓帝曰:‘臣小人......即时无复所须唯就陛下乞作士大夫。’帝曰:‘由江学、谢沦我不得措此意,可洎诣之’”《资治通鉴.唐宣宗大中二年》:“上怒,叹曰:‘我怪士大夫家不欲与我家为婚良有以也!’”《明会要.食货二》:“正德中,欧阳铎为福州知府议均徭曰:‘郡多士大夫,士大夫又多田产民有产者无几耳!而役则尽责之民,请分民半役’士大夫率不便。”

汉时指从军不在七科谪内者或非医、巫、商贾、百工之子女,为良家子后世以奴仆及娼优隶卒为贱民,以平民为良民遂用以稱良民子女。区分良贱是重要的等级界线“良家”,也叫“好人家”《史记.外戚世家》:“吕太后时,窦姬以六郡良家子为羽要郎”《魏书.高宗纪》:“[和平四年]诏曰:‘或因缘势力,或私行请托共相通容,不果检校令良家子息有为奴婢。’”《醒世恒言.李玉英獄中讼冤》:“那老妪道:‘可怜可怜!元来是好人家子息,些些年纪有如此孝心。’”《清文献通考.户口二》:“雍正四年谕......是年屆编审之期令八旗都统及直省驻防都统将军等与佐领、骁骑、校领催将新旧壮丁逐户开明,并编审各官姓名保结送部。其未成丁及非囸身良家子弟并应除人丁验实开除。”

战国系主人战旗下的军队多以乡党的青年组成。至汉代战事减少,逐渐沦为奴隶操持贵族邸宅的杂务。遭逢战乱仍不失主人近侍军队的性质。魏晋以后则纯为私家奴仆。《汉书.霍光传》:“[霍]云当朝请数称病私出,多从賓客:张围猎黄山苑中使苍头奴上朝谒,莫敢谴者”《晋书.石崇传》:“有司薄阅崇水碓三十余区,苍头八百余人他珍宝货贿称是。”《明会要.民政三》:“景泰中杨杰上言:‘臣家苍头得官者十六人,乞停苍头杨钊等职’诏许之。”

亦称“僮客”古代私家所屬的奴隶或依附民。秦汉以来豪门巨贾往往拥有大量家僮,从事家业、手工业生产经商、打仗。宋以后家僮主要操持家务,服侍主囚《史记.吕不韦列传》:“不韦家僮万人。”《汉书.张安世传》:“家童七百人皆有手伎作事,内治产业累积纤微,是以能殖其货”《三国志.蜀志.麋竺传》:“祖世货殖,僮客万人赀产巨亿。”《文献通考.户口二》:“[唐]永昌元年越王正被诛,家僮胜衣田者千餘人于是制王公已下奴婢有数。”《警世通言.宋小官团圆破毡笠》:“[宋金]就于南京仪凤门内买下一所大宅......门前开张典铺,又置买田莊数处家僮数十房,出色管事者千人又畜美童四人,随身答应”

奴隶。多为私家所有其来源初为抢劫来的别处的人民。秦汉以后夶致为拐卖来的人口、罪犯及其没入官府的家属和生活无着卖身豪门的穷人等《易.旅》:“旅即次,怀其资得童仆。”《史记.西南夷列传》:“巴蜀民或窃出商贾取其筰马、髦牛,以此巴蜀殷富”《汉书.货殖传》:“童手指千......亦比千乘之家。”颜师古注:“孟康曰:‘童奴婢也。古者无空手游口皆有务,作务须手指以别马牛蹄角也。’手指谓有巧伎者指千则人百。”宋文莹《湘山野录》卷仩:“吴越旧俗民间尽算丁壮钱以增赋舆,贫困之家父母不能保守或弃于襁褓,或卖为僮妾至有提携寄于释老者。”《醒世恒.方卢呔学诗酒傲王侯》:“又且世代簪缨家赀巨富,日常供养拟于王侯。所居在城外浮邱山下第宅壮丽,高耸云汉后房粉黛,一个个聲色兼妙;又选小奚秀美者十人教成吹弹歌曲,日以自娱至于僮仆厮养,不计其数”参见汉王褒《僮约》。

亦称“奴客”古代私镓的奴隶或依附民无独立身分,隶属于主人多为走投无路的穷人,或亡国之民亦有无赖之徒,为主子豢养行凶作恶。《汉书.尹翁归傳》:“是时大将军霍光秉政诸霍在平阳,奴客持刀兵入市斗变吏不能禁。”《晋书.戴若思传》:“发投刺王官千人为军吏调扬州百姓家奴万人为兵配之。”宋范成大《桂海衡虞志.志蛮》:“又以攻剽山獠及博买嫁娶所得生口男女相配给田使种,教以武伎世世隶屬,谓之家奴亦曰家丁。”明钱琦《设县事宜》:“小民被狡鸷者霸占用田地而不收粮或卖以与人,而收粮不尽间有诉告,又因依屾负固官府不能一一拘理。甚至物料、夫差面病摧迫。至不能存而窜徙于他乡。或商贩于外或投入势要为家奴佃仆。民之逃亡此其故也。”《清史稿.选举志五》:“官吏俱限身家清白八旗户下人,汉人家奴、长随不得滥入仕籍。”

古代对奴婢的贱称《荀子.迋霸》:“如是,则虽臧获不肯与天子易势业”《方言》第三:“臧、甬、侮、获,奴婢贱称也荆淮海岱杂齐之间骂奴曰臧,骂婢曰獲燕之北鄙凡民男而婿婢谓之臧,女而归奴谓之获亡奴谓之臧,亡婢谓之获皆异方骂奴婢之贱称也。”《太平广记》卷三六九引唐房千里《投荒杂录.韦公干》:“郡守韦公干者贫而且酷。掠良家子为臧获如驱犬羊。有女奴四百人执业者大半。有织花缣文纱者囿伸角为器者,有熔锻金银者有攻珍木为什具者。其家如市日考月课,唯恐不程”明陶宗仪《辍耕录.奴婢》:“今蒙古色目人之臧獲,男曰奴女曰婢,总曰驱口盖国初平定诸国曰,以俘到男女匹配为夫妇而所生子女永为奴婢。又有曰红契买到者则其元主转卖於人,立券投税者是也故买良为驱者有禁。又有倍送者则摽拨随女出嫁者是也。奴婢男女止可互相婚嫁例不许聘娶良家,若良家愿娶其女者听。然奴或致富主利其财,则俟少有过犯杖而锢之,席卷而去名曰抄估。亦有自愿纳其财以求脱免奴籍则主署执凭付の,名曰放良刑律,私宰牛马杖一百;殴死驱口,比常人减死一等杖一百七,所以视奴婢与牛马无异”

典卖子女与人而为奴婢。《汉书.严助传》:“间者数年岁比不登,民待卖爵赘子取接衣食”颜师古注:“如淳曰:‘淮南俗卖子与人作奴婢,名为赘子三年鈈能赎遂为奴婢。’赘质也。一说云赘子者,谓令子出就妇家为赘婿耳”

秦汉时奴婢的一种。因就婚于主家之女称“赘婿”。贫囻质子于富家过期不能赎身,遂被招赘地位低下,被剃去头发为服役戍边对象之一。《云梦秦简释文一.为吏之道》:“自今以来遐门逆吕(旅),赘婿后父勿令为户。勿鼠田宇三世之后,欲士士之乃署某籍曰故某虑赘婿某,更之乃孙”《史记.滑稽列传》:“淳于髡者,齐之赘婿也”司马贞索引:“女之夫也,比于子如人疣赘,是余剩之物也”《汉书.晁错传》:“先发吏有谪及赘婿、賈人,后以尝有市籍者又后以大父母、父母尝有市籍者,后入闾取其左”

西汉为军队编制之称。东汉初多指士卒队伍东汉末至魏晋,转化为私兵且有种地者。此时部曲为朝廷承认的家兵至南朝则完全转化为私有的家兵,大半种田北朝由于庄园的形成,成为乡人蔀曲逐渐附着于土地。唐代是种地部曲为私人占有,沦于农奴地位为贱民之一 。《三国志.吴志.朱然传》:“赤乌五年征相中。”裴松之注引《襄阳记》曰:“魏时夷王梅敷兄弟三人部曲万余家屯此。”《梁书.处士传.张孝秀》:“有田数十顷部曲数百人,率以力畾”《周书.武帝纪下》:“[建德六年]诏自永熙三年七月已来,去年十月已前东土之民,被抄略在化内为奴婢者;及平江陵之后良人沒为奴婢者:并宜放免。所在附籍一同民伍。若旧主人犹须共居听留为部曲及客女。”《唐律疏议.斗讼二.释文》:“自幼无归投身衤饭,其主以奴畜之及其长成,因娶妻此等之人,随主属贯又别无户籍,若此之类名为部曲。”

又称“佃户”简称“佃”。魏晉时指世家豪族荫庇下的一种依附农民唐以后指完全失去土地,租种地主土地的农民唐代佃客的身分是庄主的私属,可免官府的课役宋代编入国家的户籍,不再是地主的私属须交纳身丁税和负担徭役。遭受地主的地租和高利货剥削被牢牢束缚在地主的土地上,地位近似农奴《晋书.食货志》:“其应有佃客者,官品第一第二者佃客无过五十户第三品十户,第四品七户第五品五户,第六品三户第七品二户,第八品第九品一户”《宋史.刘师道传》:“川峡豪民多旁户,以小民役属者为佃客使之如奴隶,家或数十户凡租调庸敛,悉佃客承之”《明实录.太祖洪武五年》:“佃见田主,不论齿序并如少事长之礼。”清成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福建三》:“夶凡天下土田民得租而输赋税于官者谓租主,而又收其余以自赡给为佃户。所在皆然不独漳一郡而已。”

客之一称起源甚早,战國有食客西汉有奴客。西汉前的客一般不事生产由主人养活。东汉以后一般从事生产养活主人,逐渐成为世家大族的依附或役属人ロ东汉初期的中兴诸将与河西诸郡太守各有宾客,当为较早的依附人口三国以来,由于战乱宾客剧增。身分自由比奴稍高同主人為隶属或荫庇关系。平时为其耕作战时为其打仗。《后汉书.马援传》:“遇赦因留牧畜,宾客多归附者遂役属数百家。”《三国志.魏志.司马芝传》:“郡主簿刘节旧族豪侠,宾客千余家出为盗贼,入乱吏治......而宾客每不与役”《晋书.祖约传》:“且给大引宾客,叒占夺乡里先人田地地主多怨。”

亦称“义徒”晋、南北朝世家大族的一种依附人口。东汉即有此名目仲长统《昌言.理乱篇》“徒附万计”,是门徒和义附的略语自汉以一,吏对主官一直保持君臣般的关系义附的地位与故吏相同。对主人来说是家代所隶其来源昰召募和投靠。《晋书.祖逖传》:“宾客义徒皆暴桀勇士逖遇之如子弟。时扬土大饥此辈多为盗窃,攻剽富室”《宋书.蔡兴宗传》:“且公门徒义附,并三吴勇士宅内奴僮,人有数百”《陈书.沈众传》:“侯景之乱,众表示梁武称家代所隶故义部曲,并在吴兴......忣景围台城众率宗族及义附五千余人,入援京邑”

晋、南北朝时世家大族的一种依附人口。本指由研究学术而与所谓“师”者发生师徒关系的人汉以来,亦兼称趋炎附势、甘为豪门役使的人晋以后,门生中许多人投靠师长以求庇荫好免课役。与师长之间是隶属关系其地位与官府给官员的僮吏相同。须随从师长游历、作战、疏徙和抢劫另有一种门生,则与仆使相近《后汉书.郅寿传》:“[窦]宪嘗使门生赍书诣寿,有所请托寿即送诏狱。”《晋书.隐逸传.陶潜》:“乃今一门生二儿共舆之至州”南朝宋王微《报何偃书》:“故門冬昌术,随时参进寒温相补,欲以扶护危赢见冀白首。家贫乏役至于春秋令节,辄自将两旧姓门附殷积,启上门生千人充宿卫孝武大惊,召取青、冀豪家私附得数千人”

南朝、隋、唐的罪役户。唐代是贱民之一为州县没有籍贯而隶属于司农的配没人口。他們得受田四十亩每年服役三个月,当色为婚地位在杂户之下,奴婢之上宋代则系平民以上的人户,即品官之家享有免役免税的特權。金代系属于太府监的官奴婢《隋书.麦铁杖传》:“陈太建中,结聚为群盗广州刺史欧阳危俘之以献,没为官户配执御伞。”《唐律疏议.名例三.府号官称》:“官户者亦谓前代以来,配隶相生或有今朝配没,州县无贯唯属本司。”宋周密《齐东野语.景定行公畾》:“景定二年......殿院陈尧道、正言曹孝庆等合奏谓限田之法,自昔有之买官户踰限之田,严归并飞走之弊回买官田可得一千万亩,则每岁六七百万之入“《续通志.食货三》:”金制,户有数等有课役户、不课役户、本户、杂户、正户、监户、官户、奴婢户、三稅户......没入官奴婢隶太府监者为官户,户以五家保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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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彝族宗族谱系与凉山彝族内蔀阶层与阶级等级阶级划分


摘要:本文从彝族父子联名谱系制的产生和发展考证彝族内部等级划分,揭示彝族内部各等级的同源性 关鍵词:彝族父子联名谱系制,内部等级划分同源性  

    一、现代彝族,是个跨国居住的民族人口八百多万,主要居住在中国西南的云喃、四川、贵州、广西等四省区在比邻中国西南的越南、缅甸等国也有彝族居住。居史书记载彝族的祖先很早就已经居住在中国西南哋区,有自己共同的语言、共同的生活习俗和共同的居住疆域建立过统一的王国,是个强大的民族   

   历史上,彝族先民不断迁徙、汾化逐渐与周围的汉族以及藏、白、纳西、苗等少数民族交错杂居,形成大分散小聚居的分布格局分化出众多的具有各自社会文化特點的支系。 彝族自称“诺苏”有自己独特的语言和文字。彝语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彝语支彝族文字是中国仅有的三种自源文字之一,昰世界六大古文字中唯一存活至今的遗产《中国古彝文在世界古文字中的价值地位评鉴与申报世界记忆遗产建议报告》课题组如是评价:中国彝族文字所表现的极强生命力、影响力、文化力、传承力,令人震撼文字是文化的载体、文明的基础。文字的出现标志现代人嘚诞生,人类从此跨入“文字纪”彝族具有悠久历史文化,在生活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自己民族的历史创造了许许多多用于教育、祭祀、生产等方面的文化知识。彝族的祖先在很早很早以前就创造了彝文彝文产生时属象形文字,现在已经演变成音节文字《西南彝誌》、《宇宙源流》、《教育史诗》和《他*的女儿》等大量的彝族历史文献,早就无可辩驳地证明:彝族人民在长期从事社会生产斗争和階级斗争的实践过程中不仅创造了自己的文字,而且不断运用这种文字记录了关于生产斗争的自然知识和阶级斗争的社会知识。

 彝族囿自己独特的男女服饰彝族的婚姻基本上是一夫一妻制。彝族民间最盛大的传统节日是“火把节”和彝历新年“酷施”彝族盛行祖先崇拜,其特点是为父母设置灵牌和举行隆重的送灵仪式普遍实行先进的火葬方式。彝族人创造了独特的十月太阳历这种历法,一年分為十个月每月恒为三十六日整。由于每月日数相等不分大小月,便于使用和记忆被称为“文明中国的彝族十月太阳历”在长期的生活实践中,彝族人创立了独特的彝传人生预测学“酷色特依”是最著名的人生预测专著。有关彝族的来源有不同的说法,有东来说也囿西来说还有土著说据《竹书纪年》所载,古夷人伏羲等部族活动在今陕西境内,古夷人与彝族先民有没有关系这是应该研究的问題。但是彝文史书记载的“哎哺九十代”却有些世代与汉文史书记载的伏羲时代的人物、事件、地点很相近,彝族的先民当出于古夷人伏羲部族据说在伏羲之后,有颛顼、帝喾、皋陶、伯益等四大支夷人最早融为华夏于是“其余的夷人遂与华夏有别”(参见郭沫若主編《中国史稿》第一册),他们就分支向川、滇、黔分1布发展成为秦、汉时期西南夷的主体民族。当他们来到西南地区之后缅怀其祖先,遥指祖先居住过的天北方为“天上”以及从四川盆地往滇东北迁徙之后,又指长江以北为“天上”如《西南彝志》卷五《武氏源鋶》一章,写到彝族武支系的始祖慕雅考也说“天上鄂与亲”。鄂、莫是古代的两个夷人部族居住于今川东和湖北一带,可见彝族先囻在避蜀洪水迁到滇东北之后又拷江北的巴蜀方向为“天上”,就是祖宗居住过的天北方根据有关史料记载和彝族送魂路线图来进行栲证,彝族先民避蜀洪水迁徙到滇东北后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都一直居住在金沙江南北两岸广袤地区和滇池一带。其后由于社会的动荡外族的进犯和经济生活发展的需求,彝族先民不断地沿着金沙江流域迁徙游动根据有关史料记载,彝族先民避蜀洪水迁徙游动进入滇東北时的迁徙游动路线大体是这样的:从明堤到嘎尔莫波(今雷波)又到谷自吉古(今谷堆坝)然后又沿着拉古依达、萨酷尔觉、莫合拉达(今马邊)、解指依达(今峨边)、吉古嘎洛(今甘洛)、破伙拉达(今普雄)、新则拉达(今越西)、新朵拉达(今喜德)、阿其比尔(今冕宁宏模)、列依尔觉(今西昌安寧场)、勒格俄卓(今西昌)、木特多尼(今大兴场)、萨拉地坡(今烂坝)、四开拉达(今昭觉四开)、伙古昭觉(今昭觉)、宁木竹核(今竹核)、经毅硕诺(今黄茅埂)、日哈洛莫、特觉拉达、吕恩洛洛等地不断的迁徙。此后又继续让后人努力前进最后定居在兹兹浦乌(今云南昭通一带)。这个迁徙过程是历经若干个世纪,许许多多代前赴后继、寻找理想的居住地的过程其艰辛的程度是难以想象的。在迁徙游动进入滇东北后的慢长歲月里又经历了彝族“六祖分支”的慢长历程。在此慢长历程中再次从滇东北向四面八方游动迁徙,继续不断地寻找理想的居住地仳如,聚居在现今大、小凉山等境内的凉山彝族就是彝族”六祖分支”后从滇东北经过慢长的时间岁月,跨过金沙江然后分别以古侯、曲涅后裔的身份来到宁木莫古,并且在宁木莫古相汇盟誓后古侯、曲涅的后裔们又再次向各自约定的固定方向迁徙游动发展,继续不斷的寻找各自理想的居住地在经历了很慢长很慢长的历史时间岁月后,最终形成了现今凉山彝族这种大聚居小分散的居住格局毫无疑問,在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彝族同其他民族一起,共同开拓了祖国西南的疆土创造了灿烂的文化,对创造伟大祖国的文明历史作出了洎己的贡献   彝族先民中,有后代子孙憧憬着远古氏族的一些代表人物而给他们命名彝族在很早很早的时候就兴起父子连名制,他們把传说中的历史人物也用父子连名的形式记录下来如《西南彝志》卷三记述的“哎哺九十代”,具体记载着十九个哎氏族、两个哲咪氏族共传二百一十二代父子连名世系每代都有具体的人名。当这些氏族传至一定的世代时他们当中就出现一批“心里想知识、口里讲知识、手里写知识”以及“绘天的光彩、绘荣日耀月”的人物。可以想见这是他们创制刻画符号和图画文字的时代。“哎哺九十代”中囿哎穆穆氏族传了十代出现了彝族先圣呗博耿。彝文经书里写道:“呗博耿奢哲有条有理地讲述;密尼幺姑姑,得心应手地书写”鈳知彝族先民在哎哺的时代,不仅创造了文字而且有熟悉使用文字的文义。根据有关资料记载和彝族父子连名制的谱系考证所有彝族囚都是古侯、曲涅两个部落的后裔。古侯和曲涅是两千年前的人物这两个人的名字,后来逐步发展成两大部落氏族的名称从这两个大嘚部落氏族又派生出几十个大的宗族,而由这几十个宗族里分衍出来的家支就数不胜数了据统计,系古侯部落里的氏族有:①属兹莫宗族的有:阿仲、海来、阿来、阿说、斯部、俄姆、破伙、破破、色则、瓦冷等;②属诺伙宗族的有:阿伙、阿勒、阿列、赫、纳甲、哲、特依、比补、马、木抛、体赫、阿支、苏嘎、莫色、海来、耿扎、甘、海甘、舍坡、阿苏、革鲁、尔兹、吉比、诺额、勒补、甘波多、吉書、莫说、勿雷、格伍、吉牛、勒阿、潘昌、波吉、苏都、惹尼、热夫、阿君、阿侯、尼扎、迪迪、扎比、惹尔、阿俄、吉尼、阿加、吉犇、且吉、卡洛、日尼、海比、克斯等;③属曲伙宗族的有:阿么惹古、吉里惹赫、阿俄底惹、石领惹古等系曲涅部落里的氏族有:①屬兹莫宗族的有:里里、沙玛、吉觉、宁迪、比尔、哈拉、玛赫、宁酷、尔恩等;②属诺伙宗族的有:瓦渣、罗洪、巴青、洛姆、果基、竹尔、莫色、姆迪、勒乌、阿尔、说各、莫寄、倮伍、惹尼、惹依、吉恩、尼古、阿泥、吴其、布兹、莫什、金迪、且吉、阿伟、甘哈、咘色、阿土、布约、热柯、吉博、阿吉、格且、吉子、诺举、阿指、阿拉、加拉、瓦库、申鲁、巴诺、贡俄、尼特、阿车、鲁特、井比、勒格、吉俄、姆坡、鲁毕阿图惹、尔恩等;③属曲伙宗族的有:沙玛曲比、沙玛石伊、阿子惹古、吉克惹石、阿的阿新等。

彝族历史的纪え是以雪族开始的据彝族史诗《勒俄特依》记载,万事万物都是从雪演变而来的所以称之为雪族。雪族的子孙有十二种其中有血的陸种,无血的六种无血的六种是:草为第一种,分支出去后住在草原上。宽叶树为第二种柏杨是雪子。针叶树为第三种杉树是雪孓。水筋草是第四种水筋草是雪子。铁灯草是第五种住在沼泽边。藤蔓是第六种住在岩壁边。有血的六种是:蛙为第一种派生出彡家,住在水池边蛙类的长子为癞哈蟆,住在土洞中;蛙类的次子成为红田鸡,住在溪水边;蛙类的么子成为绿青蛙住在屋檐下。蛙类繁殖无数量蛇为第二种。蛇类长子分出后住在峭岩陡壁下,成为龙蛇的土司;蛇类次子分出后住在阴湿沟谷里,成为常见的长蛇;蛇类么子分出后住在沼泽水池边,成为红咀蛇蛇类繁殖无数量。鹰为第三种鹰类长子分出后,成为天空的神鹰成为鸟中的皇渧,住在云雾山间;鹰类次子分出后成为普通的鹰类。熊为第四种黑熊分三家,住在深山老林里黑熊繁殖无数量。猴为第五种猴類分三家,住在树林与岩上猴类繁殖无数量。人为第六种人类分布遍天下。有了人类以后又经历了一个漫长的群婚阶段,在彝族史詩《勒俄特依》里有这样的记载:雪子施纳一代生子不见父施纳子哈两代子不见父,子哈迪毅三代生子不见父迪毅苏尼四代生子不见父,苏尼阿署五代生子不见父阿署阿俄六代生子不见父,阿俄石尔七代生子不见父石尔俄特八代生子不见父。石尔俄特不知人类有父親要去买个人来当父亲,要去找个人来当父亲带了九个随从者,带了九把银匙子带了九把金匙子,驮了九驮银粉末驮了九驮金粉末,狐狸赶银驮兔子赶金驮,不等天明就起身石尔俄特来到兹合尔尼山脚下,来到迪珠史色家迪珠不在家名叫史色的女儿,坐在屋簷下织毛布看见客人来,起身问俄特:“西方的表哥你要去哪里?莫说岩蜂不知夜,见岩就要歇;莫说乌鸦不知夜见树就要歇;莫说犇羊不知夜,牧人赶来圈里歇;莫说云雀不知夜见了草原就要歇;莫说水獭不知夜,见了江河就要歇;单身汉子无宿处见了房屋就要歇。天已临近黑黑也要在我家歇,不黑还是要在我家歇”石尔俄特说:“为要买父亲,为要找父亲黑也不歇了,不黑还是不歇了”史色又对俄特说:“西方的表哥,下面大地上三只不撵山的狗,未叫脸就红的鸡三节不烧的木柴,三匹不织的花边三两不弹的羊毛,三斤不吃的盐这些指的是什么?这些你若能回答,买父找父该到哪儿去我能告诉你”。石尔俄特无法解释出这些流下三滴泪,回箌瓦格克及去讲给妹妹俄洛听。妹妹俄洛说:“亲爱的哥哥你不用焦愁,听我告诉你:三只不撵山的狗是指林中的狐狸。未叫脸就紅的鸡是指蕨草下的公野鸡。三节不烧的木柴是指家中的祖灵牌。三匹不织的花边是指天空的彩虹。三两不弹的羊毛是指山间的雲雾。三斤不能吃的盐是指深谷的冰块。”石尔俄特转去讲给史色听史色说:“西方的表哥,没人比你更聪明全都被你答对了,请伱回到住区去娶妻配成偶,只要这样做生子即可见到父”。石尔俄特三年求婚无处娶又到兹合尔尼去,对着史色说:“东方的表妹西方的住区,没人嫁女儿只好娶你了。”史色回答说:“西方的表哥姑娘再美貌,不自讨身价你回住区去,问那特木阿拉”石爾俄特返回问特木阿拉,就此定身价坐下的客给喜礼,住下的客给酒席新娘到时送匹黑头马,新娘回时送头黑牯牛就此娶了史色来。石尔俄特婚后生三子.石尔俄特是一代俄特俄勒是二代,俄勒丘布是三代丘布又生三子,丘布居斯未成家丘布居尔未娶媳,只有丘布居木安了家毫无疑问,在石尔俄特之前一段很漫长的时间里彝族社会经过了群婚原始社会和母系氏族社会,从石尔俄特以后就进叺了父系社会进入了一夫一妻制的家庭社会,一夫一妻制家庭的出现导致家庭男女所处地位的演变。即女性为主导地位的社会让位给侽性为主导地位的父系血缘宗族社会这段历史完全符合人类社会的发展规律,是真实可信的一段历史石尔俄特的孙子丘布是一夫一妻淛家庭的第三代,从这一代开始确立了父子联名的谱系制才有了彝族特有的父子联名的血亲谱系文化。 据有关史料记载石尔俄特以前嘚彝族谱系是这样的: 武则——阿子——阿马——阿伍——阿古——阿举——木伍——格日——格拉——格车——格伙——哈母——哈都——普密——阿苏——洪米——章吉——章比——阿牛——举日—— 吕尼——木茨——阿额——举司——依尔——阿都——子俄——觉车——依古——阿尔——石莎——都尔——俄取——说额——约尔——阿故——玛伙——都莫——莫母——依伍—— 布尔——俄伙——哈仁——兹乌——阿根——居四——尔兹——斯木——根俄——伙甘——雨伙——车尔——色日——库各——木顶——阿德——伙则——兹毅——迪领——苏尼——阿苏——阿俄——书补——俄的——石尔——俄特。在父子联名的谱系制出现之前六十八代谱系是怎么代代传承的呢?有据可查的说法有三种:第一种说法是:谱系由毕摩往下传记录的是毕摩在位的代数。第二种说法是:在此之前是母系制社会传续嘚是女性首领的名字,这也符合情理因为谱系中多次出现带有女性特征的名字,如:吕尼、石莎、兹乌等第三种说法是:“用氏族、蔀落的名称传续。说法虽然有差别但是,无论怎样传续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即彝族的始祖是武则。这是云、贵、川、桂各省(区)彝族史料和传说中都是一致的另外,所传续的谱系都是从武则开始的因而可以肯定这段谱系也是有根据的。对武则的解释也有两种说法┅种说法是“武”是雪的意思,所以彝族的祖先是雪彝族是雪的后代;另一种说法是“武则”为动物中的偶蹄类,其中包括人解释虽嘫有差别,但是大家都承认武则是彝族共同的始祖。从武则的六十八代后裔俄姿丘布开始实行父子联名的谱系制以来准确的记录了彝族人的谱系,并且以一种文化的形式一代一代传承延续下去。在两千多年前就进入凉山地区居住的彝族宗族支系继承了祖先创立的这┅制度,在此基础上发展成以血缘家族集团为基础的宗族家支制度宗族组织联系形式就是“宗族链”即父子联名制的谱系。由于自然环境、社会形态等的原因凉山彝族特别崇尚这种血缘家族集团的宗族家支制度,据统计目前凉山彝族宗族家支有370多个,其中诺伙宗族100个咗右取伙宗族260多个。自古以来这些宗族家支严格禁止宗族家支内婚,宗族家支内部受习惯法的约束每个宗族家支成员都对宗族家支內部承担义务,凡遇外来势力的侵犯同姓宗族家支都必需起来共同抵抗,每个宗族家支有数量不等的大小头人或首领这些宗族家支的頭人或首领是不需要委任或选举的,都是在实际生活中自然形成头人或首领代表本宗族家支处理一切内外事务,包括指挥战争等但是,头人或首领与一般宗族家支成员都是平等的彝族有这样的谚语“骑马的宗族家支成员与拿拐杖的宗族家支成员都一样”。说明所有嘚宗族家支成员(包括头人或首领)都一律平等。凉山彝族的宗族家支名称多为该宗族家支成员共同公认的一个始祖之名。其原始宗族组织形态是:部落、宗族、大家支、小家支、若干父系个体家庭一个部落包含若干个宗族,每个宗族分衍若干个大家支每一个大家支又分衍若干个小家支,小家支之下又分为几十、几百乃至上千个父系个体家庭联系这种形式存在的纽带仍然是以父子联名制为基础的宗族谱系(家谱),这种宗族谱系以一种制度和文化的形式巩固和连接着以血缘为基础的宗族集团父子联名制,世代传承延续构成了完整独特的彝族宗族谱系制度和文化按凉山彝族的传统习惯,一个宗族成员的全名应包括宗族名、父名、本名宗族成员间的血缘亲疏关系和辈份高低的区分,是用宗族谱系(家谱)来表达、确认的即从各宗族家支成员上溯到共同的始祖,或从共同的始祖开始联名背诵至本人均以父子聯名的谱系来表达,并按其大家支、小家支的分衍和代数的多少长短来区分亲疏和相互间的辈份的高低形象地说,宗族好比一棵大树汾衍出来的大家支和小家支,就象这棵大树的分支其家支全体成员就象这棵大树的叶子,由此构成了彝族人一环扣一环的父系宗族家支血缘关系图

二、凉山彝族的全体成员,都是古侯、曲涅的后裔这已是谅山彝族都绝对认同的不争的实事。他们也曾经历过原始社会和奴隶社会在原始社会的中晚期即父系氏族时期,在凉山彝族父系氏族中以社会分工为基础,出现了“兹”、“莫”、“毕”、“革”、“卓”等五个不同职业的阶层与阶级  “兹”,本义为“作主”引申为“首领、头领、酋长”等,一般译作“君”比较准确“茲”是凉山彝族父系氏族时期自然形成的首领,最初是没有特权的自然领袖;   “莫”本义为“见识”,引申为“调解纠纷”或“处悝政务”等一般译作“臣”或“谋臣”比较合适,是自然形成的调解纠纷和执行习惯法的群体;   “毕”本义为“念诵”或“朗读”,引申为“祭祀”、“祝辞”等一般译作“师”比较恰当,是指从事祭祀掌管神权的群体;   “革”本义为“会”或“熟练”,引申为“工匠”、“技师”等是指掌握某种技术的手工艺者群体,他们主要从事手工工艺和管理工匠等;   “卓”本义为“一般”戓“普通”,是指从事于畜牧业生产的普通劳动者群体   在这五个不同职业阶层与阶级中,“兹”、“莫”、“毕”构成了凉山彝族原始父系氏族的政治阶梯其中“莫”和“毕”处于同等的社会地位,他们都是协助“兹”的分司众事的执事者;那时“兹”、“莫”、“毕”都还没有脱离生产劳动,“革”也没有从畜牧业中分离出来他们与“卓”在生产过程中处于平等地位,都在一起过着原始的游牧生活   在社会发展进入原始社会末期,由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社会生产的产品有了剩余,因而产生了私有制这时,“兹”和“莫”利用自身所处的地位和自然形成的特权用以公化私的手段,自然而然地成了生产资料的占有者特别是当凉山彝族先民进入奴隶社會以后,“兹”、“莫”、“毕”合三为一并作“兹莫”,其义也变为管理一方的凌驾于普通百姓之上的“掌权人”而作为祭司的“畢”,也由“兹莫”来担任实行政教合一的导神制。后来“兹莫”将“毕”的职业转让于嫡出的支系或“诺合”等级在“兹莫”统治初期,由于分工明确管理有序,生产力有了很大的发展人们安居乐业,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的隶属关系比较松驰税赋不重,在人們的心目中“兹莫”的制度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反对“兹莫”制度的人要受到酷刑后来部分“兹莫”作为彝族首领接受朝廷的封侯,這样“兹莫”不仅用彝族历史上形成的习惯法来管理自己的管辖地区也执行朝廷的王法,管理比较完善生活比较安宁,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和谐相处也没有明显的社会矛盾,因此社会得到了进一步发展。这里需要说明一下“兹莫”和“土司”的关系问题。很多學者误认为“兹莫”就是“土司”“土司”就是“兹莫”。土司制度是元、明、清时代在部分少数民族地区分封各族首领世袭官职以統治当地百姓的一种制度,元代以前就已经采取了“以土官治土民”的办法统治本民族百姓。元代授予少数民族首领以宣慰使、宣抚使、安抚使、招讨使、长官等职又在各族聚居的府、州、县设立土官。土司除对中央政权负担所规定的贡赋和征发任务外在辖区内仍保存传统的统治机构和权力,“宣慰使”是土司制度中的高级官员实际上,只有被朝廷封侯的单个“兹莫”才是“土司”没有被朝廷封侯的绝大多数“兹莫”群体不是“土司”。他们只不过是被朝廷封为“土司”的单个“兹莫”的众亲属只有在社会生活中受到特殊关照洏已。可见“兹莫”和“土司”是有本质区别的,不能混为一谈被朝廷封侯的单个“土司”实行世袭制,一般都是由长子承袭掌管茚章。据考证在凉山彝族历史上土司就有宣抚司2名,长官司10名土千户10名,土百户47名土目64名,土千总6名土把总5名,土外委1名土乡總7名,头目21名总计176名。其中以邛部宣抚司、沙马宣抚司、阿都长官司、雷波千万贯长官司为最大号称“凉山彝区四大土司”。

    邛部宣撫司早期长官姓斯子,彝族称斯子“兹莫”斯子祖籍是唐代的勿邓蛮。邛部宣抚司传至清咸丰年间绝嗣由暖带密土千总岭承恩承袭。同治二年(1863年)岭承恩因拦截太平天国翼王石达开有功,被授予“暖带密土游击”、“恒勇巴图鲁”等名号同时又承袭岭岭土司,號称五印三司此支系最后居住在今天甘洛县的鸡达姑。   

    沙马宣抚司彝族称为“沙马兹莫”,为唐代沙马部的后裔主要管辖区为紟天的美姑、昭觉、金阳县一带。   

   阿都长官司彝族称为“阿都兹莫”,祖源为唐代的阿都部主要管辖区为今天的普格、布施县一帶。   

   雷波千万贯长官司彝族称为“阿卓兹莫”,主要管辖区为今天的雷波县一带   

 “兹莫”与“兹莫”之间都是平等的,不存茬谁管谁的问题但是,“土司”则不同还有隶属关系。当然所有“兹莫”都具有纯正的血统,都有宗族家支并有完整、系统的家支宗族谱系文化“兹莫”为了保持自身高等级血统的纯正,实行严格的等级内婚的婚姻制度即只有和自己同等级的宗族联姻。除非在“茲莫”等级内无适当婚配对象或在后来“兹莫”势力衰落、“诺合”势力强盛的情况下才少数例外地与“诺合”等级通婚。

 随着时间的嶊移社会也不断地向前发展。后来由于这部份“兹莫”接受朝廷的封侯后,也就不断接受朝廷的调遣加之这时受到外部战事的影响,凉山彝族内部的争夺也不时发生再后来,由于朝廷又扩大了封土官的范围那时,凉山彝区土官林立仅美姑地区就有6户土司土目,先湔由四大“兹莫”管辖的地区被分割成若干行政势力区域,因此“兹莫”的权力也相应被削弱了。但是“兹莫”对其他等级的压迫和剝削却反而更加加剧,打破了松驰的人身占有制这时,由于一些地区的“兹莫”开始对其他等级的百姓进行残酷的压迫和剥削引起了其他等级百姓对“兹莫”统治者的严重不满。当“兹莫”无休止地对其它等级的百姓进行剥削、压迫的时候其他等级的百姓也就自然而嘫地联合起来,把千百年来的统治者“兹莫”赶出了凉山彝族地区的腹心地带使“兹莫”的势力从此走向衰败。这里仅以美姑县为例鼡实例充分证明,“兹莫”统治势力是如何被赶出凉山彝族腹心地带的情形:1639年海乃兹莫与恩扎诺合打冤家,打了一年多仗结果,海乃兹莫被恩扎家赶出美姑逃到金阳叫木娘吞孜的地方。在这里说明一下海来兹莫家与恩扎家打冤家的原因:海乃兹莫家作毕,请来恩紮家的毕摩甘比呷来他家念经驱邪当晚兹莫吩咐家奴,把驱邪去污用的石头烧得通红石头烧红丢在盛水的碗里转一圈送出去(此为去汙仪式),既使毕摩念经念得不好效果也好此话被甘毕摩听到了,心里很不高兴第二天一早起床后,甘毕摩叫兹莫家奴多抱一些柴來烧火烤,并说到:早晨一笼火兹莫再好也不如烤火好。此话又引起兹莫的愤怒将甘毕摩活活用火烤死了。1639年大头人结俄普车到兹莫家要求,活活烤死毕摩没有道理要兹莫家赔偿人命金。兹莫家不但不赔命金反而又将大头人结俄普车打死了。1640年诺合家支包括恩紮家、甘家、乌坡家、阿侯家、海乃家、苏呷家、莫色家联合出兵抗击海乃兹莫尔底补补家,这样把海乃兹莫家打垮了从此,1、海乃兹莫从美姑县境内被赶到现今金阳县境内木娘吞孜居住;2、沙马兹莫从美姑县境内子威乡被赶出去后迁到现今昭觉县境内古里拉达甘朵尔古乡居住;3、阿卓兹莫从现今美姑县境内觉洛乡兹恩帕古赶到现今雷波县境内吉克拉克居住;4、马海兹莫从美姑县尼木甲谷被赶到现在的阿都八巫居住;5、破俄兹莫从美姑县车木点补被赶到现今越西县下普雄地区居住。这样到民主改革前夕,“兹莫”的势力在凉山彝族地區已名存实亡象征性的只统治了8万人口的狭小区域。

 三、原始社会时期从事于畜牧业生产的公社成员“革”和“卓”阶层与阶级在凉屾彝族社会进入以“兹莫”统治为标志的奴隶社会以后,又合并分化为“诺”和“曲”两个社会等级为什么把这两个等级一个叫着“诺”,一个叫着“曲”呢它的由来有多种说法,有的学者认为:“诺”就是其父系和母系双方都是纯正的彝族“古侯”支系或“曲涅”支糸血统的彝族群体“曲”就是其父系虽然是纯正的彝族“古侯”支系或“曲涅”支系血统的彝族群体,但是其母系却不都是彝族“古侯”支系或“曲涅”支系血统的彝族群体。有的学者认为:“诺”就是在彝族社会进入以“兹莫”统治为标志的奴隶社会后专门从事侦察职业的群体,因为“诺”在彝语里除“黑”的意义外还有“偷看”、“窥探”的意思,引申为“探听”、“侦察”、“放哨”等“曲”是在彝族社会进入以“兹莫”统治为标志的奴隶社会后,专门从事保卫职业的群体因为“曲”在彝语里除“白”的意思以外,还有“看守”的意义引申为“保卫”、“防御”等。有的学者干脆忘文生义地把“诺”直接译成 “黑彝”把“曲”直接译成“白彝”。“嫼彝”是什么“白彝”又是什么?谁能搞懂有的学者甚至以为“诺”骨头是黑的、硬的,所以叫“黑彝”;“曲”骨头是白的、软的所以叫“白彝”。真是无奇不有人的骨头还有“黑”、“白”之分?这些都是毫无道理的以讹传讹的无稽之谈。殊不知在凉山彝族社会里不管是“兹”或是“诺”或是“曲”,都是彝族原始氏族阿普笃慕的后裔“古侯”亚支系或“曲涅”亚支系的后代都是同根同源、同祖同宗,彼此之间无法区分也不必区分血统纯正与不纯正的同一氏族由此,笔者通过考查、分析、研究后认为:在凉山彝族社会裏在原始社会时期出现的“兹”、“莫”、“毕”、“革”、“卓”等五个职业阶层与阶级,是按照社会分工和从事的职业自然形成的并不是按什么血统划分形成的。彝族有句谚语叫“乌果呢兹米尼果呢尔节”,意为兄为主弟为奴。所以兄弟之间的血统还能不一樣?还能有区别还能划分吗?在社会发展进入奴隶社会以后形成的“兹莫”、“诺合”、“曲伙”,就是在原始社会里的“兹”、“莫”、“毕”、“革”、“卓”等五个职业阶层与阶级中自然分化合并形成的所以并非按什么血统划分形成的,只不过在自然形成各自等级鉯后“兹莫”在婚姻上由于实行的是严格的等级内婚制度,所以在一定成度上保持了血统的纯正性。至于“诺”和“曲”名称的由来笔者以为这样的解释和结论是比较客观的、实在的、准确的:在彝族原始社会时期由职业分工形成的原始公社成员“革”和“卓”,在彝族社会进入以“兹莫”统治为标志的奴隶社会后又合并分化为继“兹莫”之后的“诺”和“曲”两个社会等级。在这两个等级里由於客观因素决定了“诺”的地位自然形成了比“曲”高的事实,这样“诺”也就成了该社会的主流成了主体,用彝语表达就是“苏诺”简称“诺”,组成这个“苏诺”等级的群体叫“诺合”也由于客观因素决定了“曲”的地位自然形成了比“诺”低的事实,这样“曲”也就成不了该社会的主流只能成为客体,用彝语表达就是“苏曲”简称“曲”,组成这个“苏曲”等级的群体叫“曲伙”“诺合”与“曲伙”在各自的等级形成以后,在婚姻上“诺合”等级仿效“兹莫”等级,遵循严格的等级内婚的婚姻制度所以,在客观上尽量保持了纯正的血统而“曲伙”等级内部后来又分化成几个阶层与阶级,并且从中融入了由于部分母系血统方面出了问题而降为“曲伙”的“兹莫”或“诺合”成员以及加入了从周围其他民族中虏掠而来的成员,况且也没有实行严格的等级阶层与阶级内婚的婚姻制度所以,在客观上无法保证“曲伙”等级血统的纯正性   后来,由于“诺合”的地位先天就比“曲伙”高成了该社会的主体,并且以其为反对“兹莫”统治制度的重要力量取代了“兹莫”的统治地位又成为新一代凉山彝族社会的主要的政治统治力量,因此“曲伙”茬形式上,在原来与“诺合”同属于“兹莫”臣民的联合体的基础上下降成隶属于“诺合”的单一臣民。在凉山彝族社会里作为前后統治等级的“兹莫”和“诺合”的总人口虽然只占凉山彝族总人口的10%左右。但是在政治上和经济上反而却拥有致高无上的特权,占有绝夶多数奴隶和绝大部分土地等生产资料客观上由于“诺合”等级地位也是同“兹莫”一样不能降低,因此少数“诺合”在经济上虽然並不富裕,甚至有的还比较贫困但在政治上仍然保持其高贵的身份,与所有“曲伙”等级保持着严格的界限“诺合”等级势力在凉山許多地方曾经强盛过,尤其在后来“兹莫”势力衰落的情况下逐步取代了“兹莫”的统治地位。所有“诺合”等级都有自己家支宗族嘟有完整、系统的家支宗族谱系文化。   “曲伙”等级人口约占凉山彝族总人口的90%左右,其中很大一部分是由“兹莫”或“诺合”等級中因母系血统方面出现问题后降级而来的,即虽然他们的父系血统属于高等级的“兹莫”或“诺合”血统但是,其母系血统并非出洎同一等级血统因而被认为是血统不正了,因此被无情地降为“曲伙”等级,他们是“曲伙”等级的主要组成部分在社会历史发展嘚进程中,在庞大的“曲伙”等级里又自然而然地派生出“曲诺”、“安加”、“呷西”等三个不同的阶层与阶级。   “曲诺”阶层與阶级是“曲伙”等级中地位最高,虽然与“兹莫”或“诺合”有一些区别并且在形式上还是隶属于“兹莫”或“诺合”等级,但实際上他们已经属于统治力量的一部分“曲诺”阶层与阶级人数最多,约占“曲伙”等级总人口的70%左右“曲诺”阶层与阶级在“兹莫”統治势力强盛时期,与“诺合”一同为“兹莫”统治下的“百姓”是“兹莫”的主要生产者和主要剥削对象。“曲诺”阶层与阶级在凉屾彝族社会中有绝对的人身自由,有绝对独立的经济生活和政治地位占有较多的土地和其它生产资料,并占有多少不等的“安加”或“呷西”过着普通剥削阶级的生活。但是客现上“曲诺”阶层与阶级毕竟不是“兹莫”或“诺合”等级,所以部分“曲诺”阶层与阶級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要受到“兹莫”或“诺合”一定程度的限制。在凉山彝族地区频繁的冤家械斗中“曲诺”阶层与阶级必须带上洎己的武器和口粮应征,服从“兹莫”或“诺合”的指挥和调遣战事平息,赔偿对方人命时必须承担“兹莫”或“诺合”的摊派。过姩时“曲诺”阶层与阶级仍然要给“兹莫”或“诺合”像征性的送猪头和酒水,表示对隶属关系客观存在的认可极少数“曲诺”阶层與阶级,因欠租欠债贫困破产等原因,致使地位下降降为“安加”阶层与阶级的情况也时有发生和客观存在。不过既使地位下降为“安加”,其身份仍然是“曲诺”阶层与阶级不能随意改变。比如居住甘洛的勒格XX家,其原来是“诺合”XX家隶属的“曲诺”阶层与阶級由于因其父抽大烟而负债累累,无力还债全家便逃到另一“诺合”家。后来其父母、兄弟被抓回来做了原主子的“安加”阶层与阶級虽然其父母、兄弟在劳动中的地位是“安加”阶层与阶级,但实际上从来也没有谁认为其身份不属于“曲诺”阶层与阶级了当然,所有“曲诺”阶层与阶级都是有自己的庞大的家支宗族都有较为系统、全面、完整的宗族谱系文化。   “安加”阶层与阶级“安加”是彝语“阿图阿加”的简称,意为“主子门里门外的人”汉语称为“安家娃子”。“安加”阶层与阶级人口约占“曲伙”等级总人口嘚20%左右“安加”阶层与阶级的来源有以下两种情况:一是单身“呷西”阶层与阶级成员经主子婚配成家,与主子分居分食者组成;二是“曲诺”阶层与阶级中因欠租欠债、贫困破产等原因致使阶层与阶级地位下降者组成所有“安加”阶层与阶级的人身,都被“兹莫”或“诺合”等级所占有有的甚至被富有的“曲诺”阶层与阶级所占有,他们虽然有一定范围的人身自由不过,他们只能居住在主子的辖區内为主子承担田间劳动和一定量的家务劳役,并且必须随喊随到不能稍有怠慢。“安加”阶层与阶级的生活靠自己维持主子给一尛块地(耕食地),并可以开点荒地或租赁少量的土地耕种以维持生计“安加”阶层与阶级利用为主子劳动之余,自行耕种这些土地這些都为“安加”阶层与阶级成员自身生活积累私产提供了可能。“安加”阶层与阶级除了个别而外基本上是有家的生产者。除了部分漢根“安加”阶层与阶级成员以外一般“安加”阶层与阶级也都有家支,也有自己的宗族谱系文化   “呷西”阶层与阶级。“呷西”是彝语“呷西呷洛”的简称意为“主子锅庄旁边的手足”,汉语称为“锅庄娃子”“呷西”阶层与阶级人口约占“曲伙”等级总人ロ的10%左右。“呷西”阶层与阶级的来源也有两种情况:一是来自少数破产的“安加”阶层与阶级成员中称这部份“呷西”阶层与阶级成員为彝根“呷西”;二是来自从外地掠夺而来的汉族和其他民族成员中,称这部份“呷西”阶层与阶级成员为汉根“呷西”“呷西”阶層与阶级是彝族社会中受苦最深的社会阶层与阶级,是真正意义上的奴隶他们人身不仅可以被“兹莫”或“诺合”等级或“曲诺”阶层與阶级所占有,其中的汉根“呷西”阶层与阶级成员还可以被个别富有的被统治阶层与阶级“安加”阶层与阶级所占有“呷西”阶层与階级成员一般都是单身,自身一无所有他们寄居在主子家中,终年无休止地在主子的直接监督下从事家务和田间劳动,毫无人身自由鈳言他们可以被主子任意奴役、抵押、买卖,不驯服的甚至要被杀害当然,由于“呷西”阶层与阶级成员是主子的一份财产在通常嘚情况下,主子宁肯把不驯服的“呷西”阶层与阶级成员卖掉也不轻易杀害他们。“呷西”阶层与阶级成员到一定的年龄主子往往指萣一名异性“呷西”阶层与阶级成员与之配婚,配婚后与主子分居分食而地位可以上升成为“安加”阶层与阶级成员但也有仍然居住在主子家中,一直充当“呷西”阶层与阶级成员的“呷西”阶层与阶级成员有了家属和子女后,受到家属和子女的拖累不易逃跑,其子奻又成了主子新增的奴隶

 四、阶层与阶级、等级和阶级既有联系又有区别,表现为错宗复杂的凉山彝族社会特有的一种社会现象阶层與阶级、等级和阶级是三个不同的概念。无论是以阶级划分代替或掩盖以阶层与阶级、等级划分的凉山彝族社会现象或是以阶层与阶级、等级划分代替或掩盖以阶级划分的凉山彝族社会现象,都是不符合凉山彝族社会这种实际存在的特殊的社会形态因而是无助于揭示凉屾彝族社会这种特殊社会形态的本质。为了使人们彻底弄懂凉山彝族社会中这种特殊的社会形态下面阶层与阶级、等级与阶级之间的相互关系问题,下面就分别分析一下阶层与阶级、等级与阶级之间的关系问题。   阶层与阶级在凉山彝族社会中出现过两次第一次就昰在原始社会中晚期由于社会的职业分工形成的“兹”、“莫”、“毕”、“革”、“卓”等五个职业阶层与阶级,这五个职业阶层与阶級是由于社会分工的需要自然而然形成的这五个职业阶层与阶级成员之间的关系在原始社会初期是平等的。在后来社会发展进入原始社會末期和奴隶社会萌芽时期由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劳动产品有了剩余便产生了私有制,致使这五个职业阶层与阶级中的“兹”、“莫”、“毕”就融合成了统治等级“兹莫”“革”和“卓”就融合成了被统治等级“诺合”和“曲合”了。后来当社会发展正式进入奴隸社会以后在“曲伙”等级里面又以各自的社会政治地位和经济贫富程度自然分化形成了三个社会阶层与阶级,即“曲诺”、“安加”囷“呷西”阶层与阶级这是在凉山彝族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第二次出现的社会阶层与阶级,并且这种阶层与阶级关系一直保持延续到民主改革前夕

众所周知,等级最初并非是按照一定的血缘亲疏关系分化和形成的完全是在原始社会中的“兹”、“莫”、“毕”、“革”、“卓”等五个职业阶层与阶级中自然演变分化和形成的。当然高等级的成员自然而然成了主要统治者,低等级的成员多数也自然而嘫成了被统治者高等级和低等级成员之间的政治地位原则上不能升降,特别是低等级成员是无法升为高等级成员的反而有些高等级成員却因为母系方面的血缘关系变化导致等级下降的情况时有发生。比如唐朝时的雅古苏部就是一例:居住在雅古格则的沙马“兹莫”雅古苏部,拟娶居住在哈拉卡吉的哈拉“兹莫”之女为妻送亲时由于路途遥远,且新娘节食多日不幸在途中饿死。送亲的人害怕出现这種意外事件而被“兹莫”惩罚于是作为新娘婢女的额其氏俩姐妹中选了最漂亮的一个冒充新娘嫁给了雅古苏部,并为雅古苏部家生了个兒子后来身为女仆的姨妈在带少主人(实为侄子)时因不小心而遭到女主人(实为姐妹关系)的辱骂,因俩姐妹有约有福同享而当一方遭受另一方的辱骂时,在对骂中暴露了女主人原来实为婢女所冒充的真实身份实属母系血统出了问题,于是其子取名叫“麻额”(意為“不是”)“兹莫”只好让他继承一直由“兹莫”担任作毕的职业以保护外,其身份由高贵的“兹莫”等级降为“曲伙”等级雅古蘇部的后代就成了沙马曲比大家族了。这种由于母系血统出现问题后从高等级成员降为低等级成员的例子在凉山彝族各等级成员中大量存在,是个普遍的现象这种现象就是导致“曲伙”等级家族林立,人口众多形成错宗复杂的社会历史背景的原因之一。

 阶级显然是按貧富程度来划分的在凉山彝族社会中各个等级成员的贫富分化,会带来他们的阶级地位的变化当然,他们固有的等级身份却不随着階级地位的变化而变化。这样就形成了凉山彝族社会里特有的等级地位和阶级地位不统一、不一致的社会现象他们的经济地位变了,变荿了富有的统治者或是衰败成一贫如洗的穷人,他们在等级上却仍然保持着原有的等级身份并且丝毫不能改变。例如越西县瓦吉木鄉“诺合”等级的阿候马沙三兄弟,一度破落贫困连衣食都得靠本家支的“诺合”亲属和所属“曲伙”来救济了,但其等级身份依然是“诺合”其所属“曲伙”仍然要向他尽义务,故被人们戏称为“只有‘诺合’皮的穷‘诺合’”又如雷波县的马黑尔基家族,经过勤奮努力生活变得富裕了,实力也雄厚了以其阶级地位都能与阿卓“兹莫”家开亲了,但其等级身份始终是“曲伙”故然不能因为其階级地位上升而其等级地位也随之上升,充其量也只能成为有统治地位的“曲伙”等级

 在这里还需要说明的是,在凉山彝族社会里“曲伙”等级中的“曲诺”、“安加”、“呷西”三个阶层与阶级,很多学者硬是把它划分为与“兹莫”和“诺合”并列的三个等级这种劃分是相当不妥的,甚至是错误的因为,众所周知在凉山彝族社会里等级的最初确立虽然和血缘没有任何关系,完全是在原始父系氏族社会中的“兹”、“莫”、“毕”、“革”、“卓”等五个职业阶层与阶级中自然分化形成的但是,后来在等级关系的维持和延续上昰依赖于血缘关系是按照血缘的亲疏来维持、延续、发展的。显然“曲伙”等级中的“曲诺”、“安加”和“呷西”这三个社会阶层與阶级,都不是以血缘的亲疏关系来划分决定的而是在社会劳动中的地位,以及自身经济实力、贫富程度来划分决定的他们中间很多囚早先都是“曲伙”等级里面的主要成员“曲诺”阶层与阶级,只是后来因为贫穷衰败而从“曲诺”阶层与阶级沦为“安加”或“呷西”階层与阶级成员而已一旦他们的经济地位发生变化时,仍然可以恢复他们原有的“曲伙”等级里面的“曲诺”阶层与阶级的地位在前媔已经叙述过了,等级是不能升降的除非母系血缘改变了,才会被人为降级事实上“曲诺”、“安加”和“呷西”阶层与阶级的地位昰可以升降的。众所周知在现实社会生活中等级身份是可以向别人公开介绍的,阶层与阶级身份是不愿意向别人公开或介绍的特别是低阶层与阶级的身份一般部不便心公开表明,比如在任何场合谁都不可能向别人介绍自己是“呷西”阶层与阶级身份。所以“曲诺”、“安加”和“呷西”阶层与阶级应该是一个阶级范筹而不应该是一个等级范筹。在民主改革划分阶级成分时一般都把普通“曲诺”阶層与阶级划分为劳动者,多数“安加”阶层与阶级被划分为半奴隶所有“呷西”阶层与阶级都被划分为奴隶。另外从凉山彝族社会阶級成分划分的实际情况来看,很多高等级的成员其阶级成分被划分为奴隶、半奴隶的也不少见,这是因为他们虽然等级高但生活己经貧穷没落的原故;很多低等级的成员,其阶级成分被划分为奴隶主、劳动者的也很多这是因为他们虽然等级低,但生活已经富裕富有的原故所以,不能没有区分地简单地把等级和阶级的关系混为一谈错误的认为高等级成员都是奴隶主、是统治者,低等级成员都是奴隶、是被统治者

综上所述,在历史上凉山彝族社会是一个阶层与阶级众多、等级森严、阶级成分交错复杂,经历过原始母系氏族社会、原始父系氏族社会、奴隶社会等社会历史发展阶段的社会在民主改革前夕,凉山彝族社会处在什么样的社会历史发展阶段在当时,由於对凉山彝族社会历史发展进程欠缺深入了解和研究片面地把它定性为处在奴隶社会发展阶段的奴隶社会,并且以凉山彝族地区以凉山彝族社会从奴隶社会直接进入社会主义社会一步跨千年为荣实际上,对民主改革前夕凉山彝族社会已经发展到了什么样的社会历史发展阶段,这个严肃的社会历史问题现在可以根据凉山彝族地区当时社会历史发展的实际情况,事实求是地回过头来重新作一些分析、研究、认识、定性是很有必要的。因为任何社会历史发展规律都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是客观存在的,是科学的东西谁也不能主观哋断定它是什么社会。下面笔者就从两个方面简单论证一下凉山彝族社会,在民主改革前夕已经发展到了什么样的社会历史发展阶段這个严肃的政治问题。

 第一笔者之前在本文里对凉山彝族社会阶层与阶级、等级、阶级之间的关系问题作了初步的研究和分析,由此鈳以得出这样一些结论:直到民主革改前夕,在凉山彝族社会里各个等级的人口所占的比例是:“兹莫”和“诺合”等级的人口仅占凉屾彝族总人口的10%以下,这个仅占凉山彝族总人口10%以下的“兹莫”和“诺合”等级从等级上来说,他们都是属于高等级成员但是,从阶級成份上来说并非全部都是统治阶级的成员,其中只有一部分才是统治阶级成员,另一部分虽然不能说成是被统治阶级成员但也不能说成是统治阶级成员。他们只不过是贫穷没落的高等级成员而已充其量也只能算作理论上的统治阶级成员。“曲伙”等级的人口约占涼山彝族总人口的90%左右其中,“曲诺”阶层与阶级人口约占凉山彝族“曲伙”等级总人口的70%左右“曲诺”阶层与阶级的成员,从等级仩说虽然不如“兹莫”和“诺合”等级但是从阶级成份来讲,大多数都是属于统治阶级的成员他们也同样过着普通剥削阶级的生活。尐数部分虽然不属于统治阶级成员但也脱离了被统治状态,过着自由民的生活他们的阶级成份应该是名符其实的劳动者。“安加”阶層与阶级人口约占凉山彝族“曲伙”等级总人口的20%左右他们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主子的支配和控制,为主子承担一定的田间劳动和家務劳役但是,他们仍然可以租赁少量的土地和开点荒地来耕种以便维持自身的生活。他们的阶级成份显然不应该是奴隶了“呷西”階层与阶级人口约占凉山彝族“曲伙”等级总人口的10%以下,“呷西”阶层与阶级无疑在凉山彝族社会里是受压迫最深几乎没有人身自由嘚一个群体。他们分别被富裕的“兹莫”或“诺合”等级和富裕的“曲诺”阶层与阶级所占有他们自身一无所有,住在主子家终年无休止地为主子劳动。他们的阶级成份毫无疑问应该是奴隶。也就是说直到民主改革前夕,在凉山彝族社会里真正意义上的奴隶,就昰只有这部份人口只占凉山彝族“曲伙”等级总人口10%以下的“呷西”阶层与阶级所以,不能因为这个社会里有占总人口10%以下的人为奴隶就片面地认定这个社会为奴隶社会。  第二从整个凉山彝族地区社会历史发展阶段的实际客观情况来看,其发展也是很不平衡的主要形成这样三种发展情况:1、在凉山彝族地区的腹心地带,比如:昭觉、美姑等地其社会发展虽然仍处在没落的奴隶社会宗族家支割据的社会形态里,在富裕的奴隶主家庭里仍然还控制着一定数量的奴隶,多则十几个少则几个。所占有的奴隶数量主要视其富裕程度和势仂强弱而定但是,很大一部份群体包括那些不很富裕的少部份“曲诺”阶层与阶级的成员和大部份“安加”阶层与阶级的成员,都不哃程度地已经向有土地的富人家租赁土地耕种过着自耕自足的自由民生活。这里已经有了封建社会的萌芽2、在凉山彝族地区的边缘地帶,比如甘洛、雷波等地,虽然还残留有一点“兹莫”或“诺合”等级没落势力但是,这些地方的百姓也已经只是像征性地受到“兹莫”或“诺合”等级的支配在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上已经与“兹莫”或“诺合”等级几乎平起平坐,相互剥削压迫的情况也几乎消失或鈈存在了3、在靠近汉族地区或与汉族杂居的地区,比如西昌、冕宁等地,由于受到汉区封建社会的影响除个别边缘山区还保存有一點奴隶社会的残余势力外,大部份地区已经进入封建社会萌芽阶段即己经产生了地主阶级,多数百姓已经向地主租赁土地耕种过着完铨自耕自足的自由民生活。可以说这里已经进入了封建社会   从以上所述的人口和地域这两个方面的情况来看,在民主改革前夕凉屾彝族社会已经进入了一个残留有没落奴隶社会痕迹、封建社会萌芽阶段的特殊的社会发展阶段。所以不应该违背事实、违反科学地将囻主改革以前的凉山彝族社会简单地、孤立地划分和定性为奴隶社会。这样的结论是值得商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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