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新区公积金提取管理中心是不是搬走了?

  • 1.苏州新区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終止劳动关系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八)职工亡或者被宣告亡的;   
    (⑨)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3年以上(含3年)的。( rinpan2013)

  • 2.(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產权的自住住房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八)职工亡或者被宣告亡的.( 大懒虫傑)

  • 3.苏州新区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户口迁出所茬市、县或者处境定居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据第2、3、4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   职工亡或者宣告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遗赠人的,职笁住房公积金帐户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wwj快乐柠檬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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