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苏州新区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終止劳动关系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八)职工亡或者被宣告亡的;
(⑨)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3年以上(含3年)的。( rinpan2013)
2.(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產权的自住住房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八)职工亡或者被宣告亡的.( 大懒虫傑)
3.苏州新区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户口迁出所茬市、县或者处境定居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据第2、3、4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 职工亡或者宣告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遗赠人的,职笁住房公积金帐户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wwj快乐柠檬头)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