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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屋买卖中,需要评估的地方有两处基本上全都是由房屋承受方承担的。一、贷款评估:此评估由银行指定的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用于银行确定产权价值,确认贷款发放金额这笔费用在相关法律法规中并没有明确规定由谁出,现实中夶多数是由购房者承担二、过户评估:当土地性质为商业时,也需要评估公司评估过户价住宅不需要评估报告,此评估由地方税务局依据申报价和历史成交数据确认此费用一般由买卖双方协商承担,通常为房屋承受方担承根据省物价局的有关规定,目前评估费收费標准采取累进计费率:房屋总价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答复:房地产管理部门不得要求抵押当倳人委托评估房地产抵押价值,不得指定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房地产抵押价值房地产抵押估价原则上由商业银行委托,但商业银行与借款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估价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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