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枣庄王某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3亿多涉及3489人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到了检察院信息公开网公开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起诉书被告人王某某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巨大,被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据悉,被告人王某某男,2018年5月8日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枣庄市公安局薛城分局刑事拘留同年6月8日,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经薛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枣庄市公安局薛城汾局执行逮捕。
经依法审查查明:2013年10月至2015年12月被告人王某某在经营枣庄一投资公司期间,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在互联网上开设网贷融资平台,承诺一定期限内支付高额利息广泛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累计向3489人吸收公众存款元已支付利息及本金元。
薛城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某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嘚规定薛城区人民检察院向薛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秦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