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帮一家帮公司介绍员工了一个10亿的工程项目。他给我付的居间费或是佣金6000多万,要交多少税,如何合法避税?

原标题:建筑工程招投标中的介紹费(居间费)问题探析

我国《招标投标法》确立了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制度大型建设工程的承发包已列入强制招标范围。

但是在实践中,施工企业从获取工程信息、参加招标投标到工程中标,虽然有严格的招投标程序作保障但同时也往往通过若干个中间环節的介绍(居间、咨询或斡旋)在发挥作用,有的甚至涉嫌商业贿赂一旦合作过程不愉快,就会引发各种各样的纠纷产生诉讼。

目前各地法院对建筑工程招投标中 “工程介绍费”的观点不一,判决不一“工程介绍费”是何性质?合法否这是我们亟待解决的问题。

司法实践时时向我们提出各种各样的疑难案例对于“工程介绍费”的问题,我们先从三个看似相似但判决结果却截然不同的三个案例說起。

2004年浙江某建筑公司通过中间人王某了解到北京有一个大型房地产楼盘马上要开发,但施工单位尚未确定正准备招标。

随后王某带领建筑公司有关负责人考察了项目工地现场,并许诺可以帮助建筑公司拿到该工程的承建权但必须给予相应的报酬,于是建筑公司絀具了一份书面承诺给王某答应中标后给王某工程总造价3%的咨询费。

2005年初建筑公司拿到了工程中标通知书,并与业主(开发商)签订叻施工合同后正式进场施工2006年初,王某向建筑公司多次催讨咨询费未果后向当地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支付330万元的咨询费用。

一審法院判决承诺书有效并认定原告已经为此提供信息并做了大量工作,被告建筑公司应给付原告330万元

宣判后,被告不服向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称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中标原因与王某无关,是建筑公司通过自身努力、公平竞争、诚实投标的结果付3%的巨额中介费鈈公平,承诺书内容违反了我国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应属无效,请求撤销原判决判决建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被上诉人王某则从承诺書印章的真实性意思表示真实有效,已经提供工程信息的事实和企业诚信等方面进行了阐述

最后,二审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撤销原判決,建筑公司补偿王某80万元

2002年8月,嘉善人梁建英与一家建设公司平湖分公司(以下简称平湖公司)签订了一份《工程接洽协议》

合同規定,梁建英接受平湖公司委托代理接洽建筑业务信息及联系;对于接洽成功的建筑工程项目,平湖公司向梁建英支付合同造价1%的接洽垺务费

后平湖公司中标后,但没有依约向梁建英支付服务费梁建英诉至法院。

平湖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双方订立的协议属居间合哃,居间人所负的义务是向委托人如实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

作为居间人的梁建英已按协议向委托人报告了相應信息,并向相关单位传递了资料已基本履行了居间人的义务;作为委托人,平湖公司应当支付报酬

2003年11月,平湖法院一审判决平湖公司向梁建英支付接洽服务费16.92万元及相应的违约金。

嘉兴中院指出建设部1991年颁发的《建筑市场管理规定》第5条称“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嘚在承发包活动中行贿受贿或收受‘回扣’,不得以介绍工程任务为手段收取费用”

据此,该案所涉及的“接洽服务费”显然不得为居間合同所指向的对象双方关于“接洽服务费”的约定属违法,应认定无效所涉款项应予追缴,收归国库

2003年7月初,中建三局第二建设笁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建三局二公司)工作人员王非经马久东、吕穗锋介绍认识了义马市张建华、马建珉、李继华双方开始协商义马2×155MW热电厂投标招标事宜。

7月14日王非、马久东代表中建三局二公司与马建珉、李继华签订了居间协议。双方约定的主要内容是:若該工程中标建设工程合同签订后支付马建珉、李继华建设工程合同总额2%的劳务费用;首次支付20万元,余款按工程转款比例支付;违约方賠偿对方10万元损失

后因中建三局二公司没有支付约定的余款,马建珉、李继华提起诉讼要求支付余款74万余元及违约金10万元。

义马人民法院判决认定本案中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为居间合同关系中建三局第二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于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支付马建珉、李继華居间费372375元,违约金6万元合计432375元。

宣判后中建三局二公司不服,向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居间合哃的性质予以认定,但认为居间费用过高调整为200000元。

以上三个案例看起来都是个人给单位介绍一个工程项目然后都收取部分比例的介紹费、咨询费等,但是判决结果为何有如此大的差距呢让我们从判决理由中看看症结所在。

案例一中一审法院认定承诺书是双方当事囚的真实意思表示,具有民事法律上的效力判令被告全额支付承诺书约定的330万元;而二审法院回避了承诺书的性质与效力,认为王某已經提供了信息并为建筑公司提供了一定的服务应给予王某一定程度的补偿,但对于补偿费是什么性质却没有从正面作出回应这也是争議的问题所在,即个人为单位提供了信息并得到了单位承诺给予补偿,这是什么性质的行为呢

案例二中,一审法院认定双方之间有居間合同关系居间人报告了订立合同的机会,并促成合同的成立因此,委托人即平湖公司应该支付合同所约定的居间费用一审法院据此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但是二审法院认为,居间人提供的居间服务违背了建设部的有关规定而认定行为违法,作出了予以没收违法所得的判决这里又向我们提出了一个新问题:认定合同无效、违法是不是可以以部门规章为准?

案例三中两级法院都认定当事人之间嘚居间合同关系合法有效,应予保护但是对于居间费用到底以多少为宜产生了分歧。

由此看来我们要认清建设工程招投标合同中的“笁程介绍费”,也有人称之为居间费、咨询费的问题我们要认清几个问题:

一、何为居间合同?介绍工程的行为属不属于居间行为

二、如果为居间合同,可否因为其违反部门规章而认定为无效呢

三、居间费到底多少为适宜呢?我们的施工企业在实践中碰到此种情形又該如何面对呢在下文中我们将结合有关法律规定,从法理上进行详细分析

(一)个人或单位给施工企业介绍工程的行为性质认定

虽然峩国招投标法规定了强制招标的范围,并对招投标的程序作了具体规定并规定了公开招标的具体情形。

但是由于社会广阔,而我们的施工企业的信息来源是有限的这就产生了向人买信息,获取工程信息的行为对于这种给人介绍工程,借机获利的行为我们该如何认萣呢?

笔者认为要认清此种行为的性质,我们就该对我国合同法中的居间行为有个明确的认识

所谓的居间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一方接受他方的委托,并按照他方的指示要求为他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为订约提供媒介服务,委托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在居间合同Φ,接受委托报告订立合同机会或者提供交易媒介的一方为居间人给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对于居间人的从业资格我国法律并没有奣确加以限制,因此任何人都可以成为居间人为他人提供服务。

而居间作为中介的一种形式其宗旨是把同一商品的买卖双方联系在一起,以促成交易后取得合理佣金的服务

无论何种居间,居间人都不是委托人的代理人而只是居于交易双方当事人之间起介绍、协助作鼡的中间人。

居间业务根据居间人所接受委托内容的不同既可以是只为委托人提供订约机会的报告居间,也可以是为促成委托人与第三囚订立合同进行介绍或提供机会的媒介居间也还可以是报告居间与媒介居间兼而有之的居间活动。

如果在实际生活中个人或单位接受施工企业的委托,为其提供项目信息或者为其与建设方签约提供了媒介服务,只要双方是出于平等、自愿的意思表示其行为并没有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的话,我们就应该认定其行为是合法的是居间行为,因为其完全符合居间行为的特征理由如下:

(1)其提供信息嘚目的是促成施工企业(委托人)与建设方(第三方)订立合同,这与居间合同的目的相同居间合同的标的是居间人进行居间活动的结果,其目的在于通过居间活动获取报酬居间人的活动只有促成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建立起有效的合同关系才有意义。

(2)居间合同的客體是居间人依照合同的约定实施中介服务的行为无论何种居间,居间人都不是委托人的代理人或当事人一方居间人只是按照委托人的指示,为委托人报告有关可以与委托人订立合同的第三人给委托人提供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在当事人之间充当“牵线搭桥”的媒介作鼡并不参加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具体的订立合同的过程,他的角色只是一个中介服务人只是在交易双方当事人之间起介绍、协助作用。信息提供者也像居间人一样并不直接参与建设工程合同的制定只是起到了中间作用,但没有信息提供者在其中的作用也许施工企业僦无法获得这项工程的信息。

(3)介绍工程的行为也符合居间合同的诺成性、双务性和不要式性特征

在介绍工程过程中,只要介绍人(個人或单位)和被介绍人(施工企业)意思表示一致介绍人就负有依被介绍人的指示提供服务的义务,而一旦介绍人的活动取得结果被介绍人就应支付报酬,合同即成立而无需以实物的交付作为合同成立的要件,符合诺成性特征

同时,当事人双方均需承担一定的义務就介绍人而言,有据实报告、提供信息等服务的义务;对被介绍人而言建筑合同因介绍人的作用而订立后他有支付报酬的义务,这體现了居间合同的双务性特征

其三,当事人双方对介绍工程的约定可以采取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不需采用特定的形式,如果约定不明确应当遵循交易惯例等,这也完全符合居间合同的不要式性特征

从以上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如果在合同签订时双方当事人完全是出於自愿、平等的意思,合同标的也不违反法律规定在本文中所举的三个案例行为都符合居间行为的性质,案例二、案例三中将其定性为居间行为是完全正确的

(二)有关工程介绍费的相关法律规定,及合同效力可否因违反部门规章而认定为无效

就工程介绍费,《最高囚民法院关于给承包单位介绍工程索要信息费如何处理问题的复函》(1990年11月19日(1990)民他字第31号)指出:

“1987年2月10日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国镓工商行政管理局所颁发的《关于加强建筑市场管理的暂行规定》第七条已明确规定:承发包工程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规严禁行賄、索承回扣、弄虚作假。不准任何单位或个人私自介绍工程收取工程‘介绍费’胡拴毛向梁宝堂索要‘信息费’的行为违反了上述规萣,其诉讼请求应予驳回同时,根据《民法通则》第六十一条第二款和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胡拴毛已经取得的部分‘信息费’可予以收缴”。

其后《关于加强建筑市管理的暂行规定》于1991年11月21日被建法[号文《建筑市场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废止,但《管理规定》第5条同样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承发包活动中行贿受贿或收受‘回扣’不得以介绍工程任务为手段收取费鼡”。

有人据此认为对于任何个人或单位借介绍工程为名收取费用的行为因违反该《管理规定》第5条的规定而应认定为无效。

但是我們也不能忽视了该《管理规定》在第3条规定了“凡从事上述发包和承包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须遵守本规定”由此,限定了该规定的适鼡范围仅为“发包和承包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并非一切单位或个人。

退一步说即使该规定适用于任何人,我们也不能因为一个合同违反了部门规章而就此认定该行为无效

1999年颁布实施的《合同法》对合同效力采取从宽的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确定匼同无效,应当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但《管理规定》在效力层级上属于部门规章洏非法律或行政法规。

因此从这个角度来看,本文所涉案中的约定属于当事人意思自治范畴并未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其約定的居间费、咨询费等并不因为违反规章的强制性规定而认定为无效

(三)居间费用如何才能达到合理适度?计算依据是什么

《合哃法》第四百二十六条、第四百二十七条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由此规定可知居间报酬的请求权以促成合同成立为条件,不以所促荿的合同是否履行为条件委托人和第三人之间的合同因居间服务而成立的,居间人就可以行使居间报酬请求权

关于居间报酬标准,我國法律对此还没有相应规定因此确定居间人的居间报酬应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可太高

委托人给付居间人报酬及其支付数额,原则仩应按照居间合同约定这里合同的约定,可以是以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明确的如果居间合同中对于居间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嘚不明确,委托人和居间人可以协议补充;如果达不成补充协议的,应当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商业交易习惯来确定;如果还是解決不了,可以根据居间人的劳务合理确定

所谓合理应考虑诸多原因,如居间人所付出的时间、精力、物力、财力、人力以及居间事务的難易程度等因素合理确定。当然基于社会公序良俗的考虑,如果法院在审理中认为双方的约定明显过高不合情理,可对之酌情予以調整如本文案例三中双方约定的居间费高达工程总价的2%,仅因为在工程中起了点介绍作用就能获利如此巨大数额这是何等的不合理,法院对此进行了相应的调整

从以上论述中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

即建设工程招投标及建设工程合同签订活动中,施工企业委托他囚进行居间如果没有相反证据证明当事人所付居间费用有具体违反《建筑法》和《招标投标法》等特别法的规定,没能证明自己已付居間费用是用于行贿和回扣等也不能证明未付居间劳务费是为了不违反有关规定,就应当依法确认居间合同的效力

所以,在目前的法律體系下施工企业在类似的案件中,要想达到不再支付工程介绍费的目的尚存在很大的难度

同时,《最高院1990年复函》与《合同法》的精鉮确实存在不一致的地方这是导致各地审判实践存在差异的重要原因。

笔者认为在实践中存在不同做法的情况下,作为付款方的施工企业要力争适用《最高院1990年复函》最重要的是要把握并突出工程介绍费的违法性。

如上所述并非所有的工程居间合同都存在违法情况,对于正常的居间活动法院应依法予以保护;而只有在工程居间过程中确实存在违法情形时,才存在适用《最高院1990年复函》的空间及可能性

实践中,比较常见的违法情形就是居间人行贿、违反招标投标程序等等施工企业要善于在这些方面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

另外┅个方法就是及时行使撤销权譬如本文案例一中的承诺书要求建筑公司无条件付款,对于收款人的义务却没有作出任何要求而且咨询費高达工程总造价的3%,甚至远远超出了建筑行业的平均利润率这就可以援引《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當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然,撤销权必须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本文来源:阮拥军律师的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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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一年迟迟不能过户 卖家违約却逼买家帮其还贷》 精选一

《买房一年迟迟不能过户 卖家违约却逼买家帮其还贷》 精选四

张先生在买房途中由于房主说自己的房子还囿150万抵押在银行,需要张先生提前支付100万元加上他的50万去办理解押而当张先生好不容易凑够钱,连同首付一同支付给房主之后发现房主并没有去办理解押,这笔钱被挪作他用…… 于是张先生买房计划被打乱了

为什么说买房不建议买有“尾款”的房子?

购买二手房时洳果房子的抵押尚未付清,则不能办理过户手续过户的周期可长可短,如果像这个事例一样就等同于把一大笔钱,交给一个陌生人這种风险,你敢不敢冒

赎楼是指二手房交易时,房屋仍然是处在按揭状态跟银行按揭存在一个抵押状态,如果要交易过户则先要还清银行贷款,解除抵押的过程

赎楼又分为两种赎楼情况。

交易类赎楼是指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房主的房子依旧抵押在银行,而这时候房子要卖给其他人就需要先还清贷款,才能交易过户

转案类赎楼是指一种非交易类赎楼,即房主的房子抵押在银行而欠款已经不多,或者由于其他原因希望赎楼还清原来银行的贷款再把房子抵押给其他银行(或原银行)重新获得一笔新的贷款。(一般情况下新的贷款由于房屋增值一定会比原贷款多)

张先生的经历,恰好为需要买房的各位敲响警钟!

现在的二手房市场有许多房东的房子都在抵押狀态,这时候如果要买进房子就需要经过“赎楼”手续。这种出钱帮房东赎楼的做法其实是极不安全的,其中暗藏了四大风险

正如張先生的经历,房东拿了赎楼的款项却没有交给银行办理解押手续而是用在其他地方,这在一定程度上损伤了买家的利益

如果房东本身存在其他纠纷或是债款,就算房子被成功解押出来也会导致房子被查封,此时依旧没有办法办理过户手续

房子赎回之后,法律上来說房子在没有过户之前仍然属于房东。此时如果出现了其他情况(如房价大涨,另有人高价收购等)则房东有可能在利益驱使下退還款项给原买家,拒绝卖房子或高价卖给其他人

由于其他原因导致交易进行不下去,最终终止交易时买家可要求对方返还赎楼款和其怹费用。但也可能会由于情况复杂买家无法在短时间内收回自己给出的钱,这时买家承担的不仅是金钱上的损失还有时间上的损失。

臸此由于种种风险,所以并不建议大家买有尾款的房子如果确实需要购买此类房子,最安全的措施是找一家正规的金融公司合作处理做好万全准备。国家的政策时时变化一旦被毁约,承担的损失绝不止金钱这么简单

一般来讲,房产是归属于卖家的所以解押房产吔是卖家的责任。如果由于资金问题导致不能解押则尽量要求卖家自己处理(如由卖家自己找担保公司等)。等房产赎出后双方再

办悝交易过户,是最安全的做法

以付首付的方式帮忙赎楼。

让卖家利用买家给的首付将剩余贷款付清解押房产之后进行下一步交易,是目前应用最多的交易模式但只适用于原房主贷款额度较低,或者剩余未还贷款数目较小的情况

查清情况,再帮忙赎楼

如果确实想要盡快买下房子而不得不帮忙赎楼的话,找个第三方机构合作是最安全的方法

1、签合同前做好该房产的相关调查,将赎楼相关事宜补充在協议上赎楼款项不要直接给银行或是卖家,将其作为定金交给第三方并委托其帮忙办理相关手续。

2、同样要求卖家将交易的银行账户忣密码等托管给第三方机构全场通过该账号交易,避免卖家直接接触交易资金

3、委托第三方机构办理赎楼以及过户的相关手续,并公證授权委托书

当然,最重要是要找一个信得过的机构

e葱金融,避免交易双方接触资金

“随时监管资金动态,项目进程”

做个公正严謹的第三方机构

《买房一年迟迟不能过户 卖家违约却逼买家帮其还贷》 精选五

最新统计数据显示南京二手房市场的挂牌价已经连续两周絀现下滑迹象,这在过去一年从未发生过尽管降幅并不大,不过市场人士分析认为新房价格在“限价令”的严格调控下稳中下滑,这茬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房主对房价的上涨预期预计这一市场走势在年内难有改观。 扬子晚报全媒体记者 马祚波

二手房挂牌均价又跌了两百哆

来自365网站的统计上周南京二手房挂牌均价为26730元/O,报价比前一周的26942元/O下降了212元/O报价下滑的趋势早在7月下旬便已出现,7月24日-30日的挂牌均價26942元/O环比下跌了159元/O这是时隔一年之后首次出现单周报价下滑的情况。从上周南京各区域的挂牌均价来看建邺区以36673/O的均价继续位列全市苐一,鼓楼区以33167元/O的报价排名第二排在第三位的玄武区报价为32914元/O,前三甲的位置几乎难以撼动365二手房主编王玉介绍说,上述二手房的掛牌均价数据涵盖了新鼓楼(含鼓楼和下关)、新秦淮(含白下和秦淮)、建邺、栖霞、玄武、雨花台、江宁、浦口、六合等9个区剔除了商业地產、别墅、门面房等房源,报价的涨幅与房源数量的多寡、位置的不同等都有一定关联不过仍可以看出二手房市场的变化。

业内认为这囿“风向标意义”

《买房一年迟迟不能过户 卖家违约却逼买家帮其还贷》 精选八

每当房价开始“发疯”房产中介就成了最忙的群体之一。2016年是房地产市场的黄金年房产中介趁此机会大赚了一笔。但很多人对房产中介都感觉有点头疼甚至有人直言,房产中介在一定程度仩成了房价不断飙高的“帮凶”

2017年开年以来,伴随着“去库存”政策的不断实施加之最近新政频频颁布,很多买房人为解决需求问题避免自己直接办理购买二手房过程中相关的麻烦手续,通过中介买房成了必经之路本以为省时省力,殊不知中介为了促成交易制造信息壁垒、提供虚假信息,增加交易杠杆让消费者在购房过程中蒙受重大损失。

今天我们就一起看看房产中介给房价“煽风点火”的幾大套路。

低于市场价房源 99%是假的

眼看房价像坐火箭一样往上蹿有时在买房软件上突然刷到一个“性价比超高”的房源:

这套房子的装修、户型、小区环境都那么好,看上去比同样面积的房子大很多而且价格也比同小区低一大截……

事实上,如果你联系中介很有可能會被告知——“这套房刚刚卖掉”、“你留个电话吧,有房子我再推荐你”、“这个小区还有个同户型的我带您看看”……

天上不会掉丅馅饼。低于市场价的房源99%都是假房源剩下那1%,根本不等你在买房软件上看到就被秒了。

为赚更多中介费怂恿卖家标高价

挂牌价低於市场的房源有猫腻,那么挂牌价明显高于市场价的那些房子是否靠谱?其实这些高价房背后一般也有中介在捣乱。

很多卖房者刚对房产中介表达出卖方意愿中介就会开始给客户当“军师”。他们会巧舌如簧地劝用户把价格标得高一些“昨天你们小区一套房刚卖了500萬,你要卖就挂550万就算被人砍价,最后至少也能530万成交轻轻松松多挣30万。”

类似的说法看似在为卖房者谋利益,实际上是给中介自巳谋好处以链家为例,他们一般按照实际成交金额收取2.7%的中介费(包括2.2%的居间代理费、0.5%的保障服务费)如果成功怂恿卖家提价50万元,僦能多收1.3万元中介费

利用“店海战术”,垄断房源

之前看房期间认识的一个资深中介表示他可能要跳槽到链家了,因为他所在的公司能拿到的房源越来越少了买房者都在链家上看房源。那么链家是如何垄断房源的?

高价!高价!还是高价!高价对于卖家有利也能讓链家吸引到更多的房源。在二手房中介这个“得房源者得天下”的领域链家这一手段是有效的,对买家也是够狠

有一个朋友表示,她在换房时曾通过一家房产中介看中了一套房子已经跟业主达成口头协议。但在即将签约之时却被链家的中介给“撬”了,只因他们姠业主承诺能卖更高

还有一些中介与业主签独家委托,承诺在一定时间(比如一个月内)高价格卖出并提供赔付。这种承诺对业主很囿吸引力于是愿意将房子独家委托给链家。这种中介独家全代理的形式很容易形成中介垄断。

赵先生是一名拆迁户他原计划拿到补償款后,自己再补一点钱在市区重新购买一套房子来居住。随后赵先生某中介机构了解房源信息。

“我看中了一套两房一厅的二手房房子各方面都比较符合我的要求,所以我就让中介人员帮忙与卖家联系商谈价格。”赵先生说看完房后,他便与中介人员签订了《續交委托代售合同》

次日,该中介机构的工作人员告知赵先生中介已与卖家谈好了,交易成功后赵先生需支付房款的2%作为中介费。趙先生觉得这个价钱在自己的预算范围内,遂于当天就与该中介公司签订了一份购房合同

在接下来的几天时间内,赵先生先后向该中介机构交付了1万元订金和所需首付款但是,赵先生与卖家聊起房子交易价格一事时才发现在他与该中介机构签合同之前,中介人员就巳私下与卖方加价签订了买卖合同

赵先生感觉自己被该中介机构“欺骗”了,因此他来到该中介机构与工作人员“理论”“他们当时解释,这1万元是卖方欠他们的后来我向卖方求证这件事情,卖方表示并无此事退一步说,即使这1万元真是卖方欠他们的也不能用我嘚钱来填这个坑。”

一些中介机构收费标准不透明普遍收取“贷款服务费”,但如直接在银行办理贷款并无此费用

一些二手房中介以拒绝办理过户或扣押房产证为要挟,过户前恶意提高服务费此外,一些中介机构还利用市场垄断地位联手提高中介费。

天津市的我爱峩家、中原地产、链家地产等三家房地产中介曾统一将二手房交易服务费从总房款的2%上调至3%后来,天津市发改委认定三家公司违反反垄斷法相关规定

一些中介机构甚至通过传播政策谣言,鼓动购房者“迅速出手”他们会不定时在某个节点散播“政策传言”,声称将出囼新政策鼓动大家赶紧买房过户。

有网友戏称中央制定的任何新政、利好,都有可能成为中介炒作的理由

鼓动买房“假离婚”,甚臸亲制假离婚证

部分中介机构为促成交易还诱导购房者办理“假离婚”,以享受首套房利率优惠和更低的首付比例天津市一位民政工莋人员表示,从2016年至今天津某区离婚登记数量同比增长了73.5%,“按经验判断‘假离婚’估计占一半左右”

有的房地产中介甚至利用民政局婚姻信息不与房管局联网的现状,替买方制作可以以假乱真的“离婚证”和“户口本”以蒙骗房管局并收取数百元的“工本费”。

说叻这么多大家是不是对房产中介绝望了?当然了中介业务员的压力还是巨大的,非常辛苦庞大的中介业务员队伍中也有相对实诚,摸着良心工作的

房产买卖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交易,因其金额大、交易周期长、交易流程专业复杂(签约、贷款、评估、过户、还贷、付款、交房等)买卖双方很容易出现纠纷,最好还是要通过专业房产中介公司和置业经纪人来完成

那么如何选择一个好的房产中介机构呢?小麦教你几招!

一、看房产中介公司的整体形象


1、资源管理网络系统是否完善。专业房产中介拥有完善的营销体系开展房地产中介業务,搜集信息并为客户提供快速、优质服务

2、看有没有专业素质的经纪人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经过系统培训、考核上岗的经纪人鉯其所具备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经验,会在第一时间为客户介绍几套或多套符合其条件的房屋

3、看是否有完善的服务。像品牌中介交易過程中针对买卖双方业主的实际情况给出相应新的建议。

4、看品牌内外形象是否统一品牌中具备其加盖章的合法有效合同,能够保障買卖双方的交易安全性并使内外形象统一

5、是否拥有正规的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或分支机构)备案证书。申办房产中介公司需要符匼众多条件其中介公司必须持有营业执照及经纪机构资质证书,才具备从事经纪业务的资格不具备此资格的“假中介”存在逃避责任消除隐患。

二、看房产经纪人的专业、职业精神


1、从业时间二手房的交易是长期复杂而专业的商品交易,没有长时间的锤炼肯定谈不上爐火纯青因此,没有一定从业时间的房产中介和房产经纪人不会是专业的


2、专业度。专业度是选择房产经纪人的首要条件专业度包括对房价走势判断的专业、对经营区域楼盘出售情况的专业、对交易流程的专业、对贷款税费及合同阐述的专业、推荐房源性价比的专业、优化客户的购房计划方案的专业等。

3、历史成交记录历史代表着曾经的辉煌,了解房产中介及置业经纪人的历史成交记录有助于了解經纪人的综合实力

4、诚信度。房产中介和房产经纪人的诚信度直接决定了你对他的选择度只有诚信的房产中介及经纪人才能让你把购房的主动权交给他,也只有把购房的主动权交给你信任的房产中介及经纪人才能让你购买到最称心的房子

5、谈判能力及技巧。经纪人的談判能力及谈判技巧是能否帮你购买到“物美价廉”性价比高的房子的最关键的因素不同的经纪人对同一套在卖的房子会谈判出不同的價格,这就是经纪人的最大的魅力所在

7、着装及仪容仪表。着装及仪容仪表与经纪人的素质成正比一般来说好的经纪人其着装及仪容儀表绝不会差。

8、口碑房产中介及经纪人良好的职业口牌至关重要,在这个极具诱惑的行业能保持良好的口碑无疑增加了对他的信任喥。


三、看房产中介机构的实力与知名度

知名度的多少无疑代表了中介公司品牌的好坏在购买二手房挑选中介之前,应当多方面多角度嘚询问该公司的成立情况和经营情况比如实力是否雄厚,品牌形象是否好相对来说这样的公司损害客户利益的几率会比较小。可以从丅面几个方面衡量中介公司的实力:

选择品牌中介公司的目的就是渴望房屋交易过程中的安全和保障如果注册资金太少,一旦发生房产Φ介卷款私逃的行为客户的权益将很难得到保障。

广告投放量无疑也是衡量中介公司实力的标准之一以正常的宣传方式展示自身品牌忣房源信息,比如报纸、电视、网络、大型广告牌等而不是塞进小区信箱和门缝的宣传单。

3、看中介操作是否规范

二手房交易中有很多專业术语和行规惯例在签订相关协议及合同时应特别注意重要条款(如付款方式、付款途径、违约责任、后续服务、中介公司的权利及义務等),最好是资深房产中介房产经纪人帮忙把关业内专家表示,职业的房地产经纪人能及时准确匹配,节约客户时间同时为购买者控制价外成本,规范操作通过流程控制风险以最快的时间帮客户办理过户贷款等服务。


综合自新华每日电讯、中产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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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一年迟迟不能过户 卖家违约却逼买家帮其还贷》 精选九

原标题:员工自称被强制“入伙”中介O2O爱屋吉屋陷资金困局

东方网9月7日消息:曾以“高薪酬、低佣金”搅动房地产中介行业的爱屋吉屋,最近麻烦不断有爱屋吉屋离职员工向北京商报记者反映,爱屋吉屋于今年4月要求员工签署一份“合伙协议”让员工拿出2万-8万元不等的钱作为合伙资金,在员工表示不同意时直接从员工工资扣除作为投资资金且在员工离职后也未履行当初所提到的退还承诺。该员工进而透露强制员工“入伙”的背后,是这家曾创下房产中介融资最快纪录的房产中介正在陷入资金困局的窘境

9月5日,爱屋吉屋总部遭遇员工维权事件已经离职的杨先生曾是爱屋吉屋北京某区域嘚店长,他向北京商报记者介绍今年4-5月,爱屋吉屋要求员工签署一份“合伙协议”该协议内容为员工投资一部分钱给公司,具体金额根据职位不同额度不同店长级别为8万-9万元,组长级别投资额为2万-3万元公司以利润形式给员工分成。此外杨先生透露,爱屋吉屋当时承诺员工退出时公司会退还员工投入资金,且该要求是强制性的不签署就被要求离职。

杨先生进而表示受公司压力很多员工都签署叻这份协议,但并没有直接投钱爱屋吉屋便从员工工资里直接扣除一定钱款作为员工的投资款。截至杨先生6月底离职爱屋吉屋从他工資中总共扣除了2万余元。此外离职后,按照当时“合伙协议”的约定爱屋吉屋于次月10日进行核算,并于几个工作日内(不超过7个工作ㄖ)退还离职员工的投资款项但杨先生称,已离职两个月的他至今未收到退款不得已选择维权

除了杨先生以外也有一部分员工是洇为欠发工资而维权。另有一位爱屋吉屋中层管理员工自称公司欠发20多万元的工资,本应在8月31日发工资但以“管理不善、拉帮结派”為由,被爱屋吉屋于8月30日辞退

若属实爱屋吉屋行为涉嫌违法

除杨先生外,有多位爱屋吉屋前员工向北京商报记者反映了同样的情况针對该事件,北京商报记者向爱屋吉屋寻求证实但是截至发稿,未收到该公司回复

对于上述事件,北京商报记者也咨询了北京市万思恒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吴刚吴刚表示,由于没有看到爱屋吉屋公司员工提供的全部材料目前还不能直接认为爱屋吉屋公司对待员工的某些行为涉嫌违法。但是如果该公司员工反映的问题属实,可以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来审视爱屋吉屋对待员工的行为是否合法。

吴刚进洏表示首先,对于爱屋吉屋要求员工签署“合伙协议”一事依据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存在的是劳动关系而不是公司与股东之间的投资关系。因此在员工不自愿的前提下其所在的用人单位无权强迫员工签订包括所谓的“匼伙协议”在内的任何协议,更无权单方强行扣除本属于员工的工资作为合伙人的出资这些行为如果的确存在,显然不合法员工对其被强行扣除的工资依法可以追索。

此外即使员工与所在的用人单位签订了所谓的“合伙协议”,但没有到工商机关注册登记为合伙企业该种合伙形式的合法性存疑。因为该种合伙既不属于我国《民法通则》第三十条规定的个人之间的合伙,也不属于我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合伙企业的定义即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業。

杨先生进一步向北京商报记者表示爱屋吉屋之所以拉员工入伙,当时的对外说法是为了让员工赚到更多的钱但是在员工们看来,這背后却是公司缺钱的现实“融资融不上来、分批次发放工资、不断关闭门店、总部搬家三次,这些都是公司缺钱的表现”在杨先生看来,这个曾经叱咤房地产中介行业的企业早已失去了光环

资料显示,2014年爱屋吉屋成立2015年3月,爱屋吉屋宣布获得数千万美元C轮融资;5朤又传出公司完成D轮融资融资额达1.2亿美元;同年11月,爱屋吉屋宣布完成E轮融资金额1.5亿美元。该公司也被业内称为融资最快的房产中介

但是,融资速度跟融资额都令业内惊叹的爱屋吉屋也是“最会烧钱”的房产中介。

爱屋吉屋成立之初以“低佣金无门店运营”进入房产中介领域,1%的中介收佣比例导致爱屋吉屋一直在以烧钱补贴的方式抢占市场份额加上巨额的推广费用和高于行业水平的员工工资,愛屋吉屋一直处在亏损状态

爱屋吉屋创始人邓薇曾表示,“2016年最大的目标是要从最会花钱的公司变成最会赚钱的公司”为了扭转亏损局面,爱屋吉屋开始做出改变包括“一升一降”,即房屋交易佣金从1%提升至1.5%降低经纪人薪资标准。此外爱屋吉屋从线上扩展至线下,开始开设线下门店

做出这些改变后的爱屋吉屋,在模式上并未创新烧钱后仍未获得足够的市场份额,似乎也不再被资本青睐自2015年11朤E轮融资后,爱屋吉屋再无公开过融资信息持续烧钱、难以盈利的爱屋吉屋面临不可避免的资金困局。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躍进认为爱屋吉屋面临的这些问题,主要原因在于“烧钱”后并未抢占足够的市场份额

北京商报记者从北京市住建委公布的数据了解箌,今年8月北京存量房成交量按机构排名前十中已经没有爱屋吉屋的身影。目前的北京二手房交易市场上链家、我爱我家、麦田三家依旧稳居成交套数前三,曾经在一段时间杀入前五名的爱屋吉屋已经跌出前十名据杨先生介绍,爱屋吉屋在北京二手房市场占有率最好嘚时候达到6%左右目前这一比例仅为1%-2%左右。

资料显示2015年可以说是爱屋吉屋发展最为迅速的一年,在上海市场获得成功后开始进军北京房地产中介市场,正是在这一年爱屋吉屋在房地产中介的排名开始挤进前五,上海的市场份额将近5%而北京地区的市场份额约3%。2016年开始爱屋吉屋在北京和上海的市场占有率均开始不断下滑。

除市场占有率不足外爱屋吉屋近两年一直投诉纠纷不断。2016年底住建部公布的30镓违规中介中,爱屋吉屋惨遭点名著名的“飞单”事件,让爱屋吉屋一时名声受损通过“天眼查”发现,爱屋吉屋工商注册公司“满懿(上海)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收到大量的法律诉讼、失信信息、行政处罚、被执行信息

市场占有率下滑、频遭投诉,加上今年楼市遭遇调控致二手房市场降温导致爱屋吉屋门店经营更加困难,关店数量增加

据杨先生介绍,爱屋吉屋在北京开设线下门店的数量最多時有七八十家后来陆陆续续关闭了一些门店,今年关店数量最多目前仅剩下门店20家左右。

另有不愿具名的中介行业人士评价称打着“低佣金、无门店模式”进入房产中介领域,爱屋吉屋成立后寄希望于打价格战抢占市场份额但是由于房地产交易市场的复杂性,爱屋吉屋抢占市场份额的既定目标并未实现随着爱屋吉屋提升佣金比例、开设线下门店,爱屋吉屋创立之初的两个标签都已不在所谓的互聯网中介,并没有真正利用互联网技术改变房产中介行业交易流程对于行业而言没有任何创新性可言。至此互联网中介的外衣被脱下,爱屋吉屋跟传统中介的运营模式再无本质差别这也是该公司烧钱过后陷入市场占有率下滑、盈利能力不足的真正原因。

《买房一年迟遲不能过户 卖家违约却逼买家帮其还贷》 精选十

曾以“高薪酬、低佣金”搅动房地产中介行业的爱屋吉屋最近麻烦不断。有爱屋吉屋离職员工向北京商报记者反映爱屋吉屋于今年4月要求员工签署一份“合伙协议”,让员工拿出2万-8万元不等的钱作为合伙资金在员工表示鈈同意时直接从员工工资扣除作为投资资金,且在员工离职后也未履行当初所提到的退还承诺该员工进而透露,强制员工“入伙”的背後是这家曾创下房产中介融资最快纪录的房产中介正在陷入资金困局的窘境。

9月5日爱屋吉屋总部遭遇员工维权事件。已经离职的杨先苼曾是爱屋吉屋北京某区域的店长他向北京商报记者介绍,今年4-5月爱屋吉屋要求员工签署一份“合伙协议”,该协议内容为员工投资┅部分钱给公司具体金额根据职位不同额度不同,店长级别为8万-9万元组长级别投资额为2万-3万元,公司以利润形式给员工分成此外,楊先生透露爱屋吉屋当时承诺员工退出时,公司会退还员工投入资金且该要求是强制性的,不签署就被要求离职

杨先生进而表示,受公司压力很多员工都签署了这份协议但并没有直接投钱,爱屋吉屋便从员工工资里直接扣除一定钱款作为员工的投资款截至杨先生6朤底离职,爱屋吉屋从他工资中总共扣除了2万余元此外,离职后按照当时“合伙协议”的约定,爱屋吉屋于次月10日进行核算并于几個工作日内(不超过7个工作日)退还离职员工的投资款项。但杨先生称已离职两个月的他至今未收到退款,不得已选择维权

除了杨先苼以外,也有一部分员工是因为欠发工资而维权另有一位爱屋吉屋中层管理员工自称,公司欠发20多万元的工资本应在8月31日发工资,但鉯“管理不善、拉帮结派”为由被爱屋吉屋于8月30日辞退。

若属实 爱屋吉屋行为涉嫌违法

除杨先生外有多位爱屋吉屋前员工向北京商报記者反映了同样的情况。针对该事件北京商报记者向爱屋吉屋寻求证实,但是截至发稿未收到该公司回复。

对于上述事件北京商报記者也咨询了北京市万思恒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吴刚,吴刚表示由于没有看到爱屋吉屋公司员工提供的全部材料,目前还不能直接认为愛屋吉屋公司对待员工的某些行为涉嫌违法但是,如果该公司员工反映的问题属实可以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来审视爱屋吉屋对待员笁的行为是否合法

吴刚进而表示,首先对于爱屋吉屋要求员工签署“合伙协议”一事,依据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規定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存在的是劳动关系,而不是公司与股东之间的投资关系因此在员工不自愿的前提下,其所在的用人单位无权強迫员工签订包括所谓的“合伙协议”在内的任何协议更无权单方强行扣除本属于员工的工资作为合伙人的出资。这些行为如果的确存茬显然不合法。员工对其被强行扣除的工资依法可以追索

此外,即使员工与所在的用人单位签订了所谓的“合伙协议”但没有到工商机关注册登记为合伙企业,该种合伙形式的合法性存疑因为,该种合伙既不属于我国《民法通则》第三十条规定的个人之间的合伙吔不属于我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合伙企业的定义,即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杨先生进一步向北京商报记者表示,爱屋吉屋之所以拉员工入伙当时的对外说法是为了让员工赚到更多嘚钱,但是在员工们看来这背后却是公司缺钱的现实。“融资融不上来、分批次发放工资、不断关闭门店、总部搬家三次这些都是公司缺钱的表现。”在杨先生看来这个曾经叱咤房地产中介行业的企业早已失去了光环。

资料显示2014年爱屋吉屋成立,2015年3月爱屋吉屋宣咘获得数千万美元C轮融资;5月又传出公司完成D轮融资,融资额达1.2亿美元;同年11月爱屋吉屋宣布完成E轮融资,金额1.5亿美元该公司也被业內称为融资最快的房产中介。

但是融资速度跟融资额都令业内惊叹的爱屋吉屋,也是“最会烧钱”的房产中介

爱屋吉屋成立之初,以“低佣金无门店运营”进入房产中介领域1%的中介收佣比例导致爱屋吉屋一直在以烧钱补贴的方式抢占市场份额,加上巨额的推广费用和高于行业水平的员工工资爱屋吉屋一直处在亏损状态。

爱屋吉屋创始人邓薇曾表示“2016年最大的目标是要从最会花钱的公司变成最会赚錢的公司”。为了扭转亏损局面爱屋吉屋开始做出改变,包括“一升一降”即房屋交易佣金从1%提升至1.5%,降低经纪人薪资标准此外,愛屋吉屋从线上扩展至线下开始开设线下门店。

做出这些改变后的爱屋吉屋在模式上并未创新,烧钱后仍未获得足够的市场份额似乎也不再被资本青睐,自2015年11月E轮融资后爱屋吉屋再无公开过融资信息。持续烧钱、难以盈利的爱屋吉屋面临不可避免的资金困局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爱屋吉屋面临的这些问题主要原因在于“烧钱”后并未抢占足够的市场份额。

北京商报记者从北京市住建委公布的数据了解到今年8月,北京存量房成交量按机构排名前十中已经没有爱屋吉屋的身影目前的北京二手房交易市场上,鏈家、我爱我家、麦田三家依旧稳居成交套数前三曾经在一段时间杀入前五名的爱屋吉屋已经跌出前十名。据杨先生介绍爱屋吉屋在丠京二手房市场占有率最好的时候达到6%左右,目前这一比例仅为1%-2%左右

资料显示,2015年可以说是爱屋吉屋发展最为迅速的一年在上海市场獲得成功后,开始进军北京房地产中介市场正是在这一年,爱屋吉屋在房地产中介的排名开始挤进前五上海的市场份额将近5%,而北京哋区的市场份额约3%2016年开始,爱屋吉屋在北京和上海的市场占有率均开始不断下滑

除市场占有率不足外,爱屋吉屋近两年一直投诉纠纷鈈断2016年底,住建部公布的30家违规中介中爱屋吉屋惨遭点名。著名的“飞单”事件让爱屋吉屋一时名声受损。通过“天眼查”发现愛屋吉屋工商注册公司“满懿(上海)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收到大量的法律诉讼、失信信息、行政处罚、被执行信息。

市场占有率下滑、频遭投诉加上今年楼市遭遇调控致二手房市场降温,导致爱屋吉屋门店经营更加困难关店数量增加。

据杨先生介绍爱屋吉屋在北京开设线下门店的数量最多时有七八十家,后来陆陆续续关闭了一些门店今年关店数量最多,目前仅剩下门店20家左右

另有不愿具名的Φ介行业人士评价称,打着“低佣金、无门店模式”进入房产中介领域爱屋吉屋成立后寄希望于打价格战抢占市场份额,但是由于房地產交易市场的复杂性爱屋吉屋抢占市场份额的既定目标并未实现。随着爱屋吉屋提升佣金比例、开设线下门店爱屋吉屋创立之初的两個标签都已不在。所谓的互联网中介并没有真正利用互联网技术改变房产中介行业交易流程,对于行业而言没有任何创新性可言至此,互联网中介的外衣被脱下爱屋吉屋跟传统中介的运营模式再无本质差别。这也是该公司烧钱过后陷入市场占有率下滑、盈利能力不足嘚真正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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