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方的部分自"资本公积"转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中,被合并方在企业合并前实现的合并留存收益益中归属于合并方的部分自"资本公积"转入"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這个要怎么理解?为什...
合并方的部分自"资本公积"转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中,被合并方在企业合并前实现的合并留存收益益中归属于匼并方的部分自"资本公积"转入"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这个要怎么理解?为什么
我的问题是:这地方的处理好像是:先把他删除再把他恢复。是这样的吗为何要这样做?如果是这样的话不删除也不恢复不好吗?求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