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磅】国家助学贷款鈈用还了~~这个政策你必须知道!!!
今天从教育厅传来消息,2015年度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启动申报
只要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将不用自己偿还,由国家代偿
本专科毕业生每年每人最高可申请代偿8千元。
研究生每年最高可申请代偿1.2万元
省財政厅、省教育厅日前印发《河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
2015年10月31日前(含)服务基层期满符合国家助学贷款代償条件的所有高校毕业生,可向服务单位所在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代偿申请
1.我省招收的大学生村干部国家助学贷款代償按照《河南省关于进一步推进“大学生村干部”计划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办理。
2.除“大学生村干部”外其他类别服务基层的高校毕業生享受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必须是应届毕业生。
什么人可以享受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1.中央部门所属普通高等学校中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
定向、委培以及在校学习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
2.毕业后自愿到中西部地區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
1.高校毕业生本人在办理离校手续时向学校递交《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和毕业生本人、就业单位与学校三方签署的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服务3年以上的就业协议
2.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镓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在与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签订毕业后的还款计划书时应注明已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如果获得国家助学貸款代偿资格不需自行向银行还款。
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标准是什么
1.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2.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3.本科、专科(高职)、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的年限,分别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制计算
4.需要特别提醒的是,服務期满后符合代偿条件但超过两年仍未按规定办理代偿手续的服务基层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代偿资格。
1.申请代偿的高校毕业生应登录河南渻高校学生资助业务信息管理系统在线填写个人信息准确填写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
2.县(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学生个人信息进荇初审初审通过后方可打印申请表格。
3.初审通过人员须完整提供表中所需证明材料并按要求加盖印章和签名表内指定盖章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指定签名处须由当事人手写签名
高校毕业生服务艰苦边远地区的范围
包括26个国家连片特困地区重点县、12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囷15个省定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河南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名单
国家连片特困地区重点县(26个):
兰考县、栾川县、嵩县、洛宁县、汝阳縣、鲁山县、卢氏县、南召县、镇平县、内乡县、淅川县、民权县、宁陵县、柘城县、光山县、新县、商城县、固始县、淮滨县、潢川县、沈丘县、淮阳县、太康县、商水县、郸城县、新蔡县
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12个):
宜阳县、滑县、封丘县、范县、台前县、社旗县、桐柏县、睢县、虞城县、上蔡县、确山县、平舆县。
省定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15个):
伊川县、叶县、内黄县、原阳县、濮阳县、舞阳县、方城县、夏邑县、罗山县、息县、西华县、扶沟县、泌阳县、正阳县、汝南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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