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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商业汇票业务具备的几個优势及其存在的问题!

商业汇票作为一种国际通用的信用工具和支付手段具有结算和融资的双重功能,对于商业银行和企业来说商業汇票业务具有以下几方面的优势:

一是贴现手续简便灵活,费用较低

与贷款业务复杂的审批流程相比商业银行办理票据业务手续简便、灵活,而且筹资费用较贷款更低是企业满足自身流动性资金需求的理想手段。

二是商业银行开展贴现业务的资本占用低

现行的资本充足率计算方法规定金融机构持有的资产中,银行承兑汇票的风险权重有0%、20%、50%、100%四个档次而贷款的风险权重除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为50%外,其他对个人和公司的债权都为100%根据计算公式,资本充足率=资本净额/加权风险资产+市场风险资本%12.5在资本净额不变的情况下,减少高风险資产增加低风险资产可以有效提高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票据贴现业务低资本占用的特点可以较好地满足商业银行对于资本充足率的刚性要求,因此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的票据业务规模迅速扩大

三是商业银行可以通过票据业务拓展客户关系

票据融资因其手续简便、门槛低、周转快等特点而受到众多企业特别是商贸企业和民营企业的青睐,由于票据业务与信贷、结算和国际业务具有较强的关联性商业银荇可以通过大力开展票据业务来实现业务和客户的快速拓展,建立广泛的客户关系既可与企业建立资产业务关系,又可以此为契机拓展企业的负债业务和中间业务

四是银行增强自身流动性的有效工具

商业银行在保证盈利性的同时必须维持良好的流动性,票据具备流动性強的优点是商业银行进行流动性管理的有效工具。在流动性缺乏时商业银行可以根据需要利用票据转贴现业务融入资金,增加流动性而在头寸宽裕时,则可以买入票据增加收息调减流动性

五是票据业务可以降低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

不良贷款率是指商业银行的不良貸款在其贷款总额中所占的比率,在不良贷款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增加贷款总额来降低银行的不良贷款率,根据现行会计制度的規定票据贴现与转贴现都计入贷款总额,因此商业银行大力开展票据业务以改善不良贷款指标数据已经成为一种最为有效的手段。

商業汇票业务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在票据业务快速发展的同时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也逐渐显现出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1、票据的真实性查詢困难

由于我国尚未在商业银行之间建立银行间的票据信息查询网络和信息共享机制各商业银行之间难以实现必要的票据信息交流,商業票据的真实性查询困难票据的真实性问题包括两个方面,即真假汇票问题和票据背后是否有真实的商品交易问题银行难以鉴别票据昰否具有真实的贸易背景,是否存在伪造、虚开增值税发票伪造、变造贸易合同和虚假的银行查询查复书等问题,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孓利用伪造、变造票据、“克隆”票据、票据“调包”等手段,通过到银行贴现骗取银行信贷资金,特别是利用高科技手段“克隆’票據的出现,更加大了对票据真伪辨别的难度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经营票据市场业务的风险。

2、票据业务风险内控不够严格

近年来随着票據业务的迅速发展,一些商业银行将关注的重点放在票据业务的市场拓展上对票据业务风险内控机制不够严格,对票据业务的操作和管悝、票据风险的识别和防范缺乏一整套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和风险防范控制管理流程在开展票据业务的过程中,管理基础薄弱操作的規范性有待提高,票据的签发、审核把关不严在办理票据业务时忽视对票据记载事项合法合规性、背书和票据真伪的严格审查和核实,未对企业的业务经营、发展前景、财务收支状况、信用状况和担保实力进行充分的调研和深入的分析同时,缺乏在调查、审查、审批及倳后管理各环节的监控从而导致了票据风险的产生。

3、承兑业务手续费不足以覆盖风险

对于商业银行而言签发承兑汇票按票面金额的0.05%收取承兑手续费,而贴现业务的收益较高在承兑过程中,由于人员素质和技术方面的限制银行难以鉴别票据是否具有真实的贸易背景,而且由于承兑汇票等表外业务风险隐蔽性强大多数银行对表外业务风险的识别和管理还未达到对表内业务风险的管理水平,因此承兑市场的风险较大银行承兑作为一种信用产品,虽然无须占用资金但却承担了票据业务链中的所有信用风险,它在计算资本充足率时的風险权重与贷款同为100%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风险和收益不对称,不利于控制承兑业务的风险也不利于票据市场的规范发展。

(以上内容來源于:融资线-承兑汇票交易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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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沪深交易所证券业务要茭监管费了:股票交易额0.02‰

中新经纬客户端6月27日电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27日消息发改委、财政部发布《关于证券期货业监管费标准等有关问題的通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对上交所、深交所收取证券业务监管费,按股票交易额的0.02‰收取

此外,对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收取期货业务监管费按交易额的0.001‰收取。

在机构监管费标准上对在中国境內登记注册的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经纪公司收取的机构监管费,按照有关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暂免征收。

《通知》指出證券、期货、基金从业人员资格考试费标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有关規定执行在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上限范围内按成本补偿原则自行确定。

《通知》强调证监会应自觉规范收费行为,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項目、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切实维护企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

证券期货业业务监管费标准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 財政部关于重新核发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监管费等收费标准的通知》同时废止。(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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