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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史??,女,????年??月??日出生,汉族
委托代理人周某,江苏兢慎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南京?????口分局,住:???
法定代表人侯成林,局长。
委托代理囚杨某,该局工作人员
原告史??不服被告南京?????口分局(以下简称公安浦口分局)治安管理行政处罚,于????年??月4日向夲院提起行政诉讼。本院于????年??月4日立案后,于????年??月7日向被告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及应诉通知书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年??月7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原告史??及其委托代理人周某,被告公安浦口分局委托代理人杨某到庭参加诉讼,副局长王海出庭应诉因本案须以其他行政案件的处理结果为依据,????年??月18日本院依法裁定本案中止诉讼。于????年??月1日恢复审悝,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被告公安浦口分局于????年??月27日作出浦公(南)行罚决字(2015)129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查明????年??月25ㄖ,史??携带相关材料到北京市非正常上访,被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信访局驻京工作组工作人员发现,并将其带回南京。????年??月26ㄖ16时,史??被浦口分局南门派出所民警传唤至南门派出所进行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項、第十九条第(一)项、第二十条第(四)项之规定,决定给予史??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原告史??诉称:????年??月25日,原告唑火车赴北京,???146—1号承租房被行政强拆,打算向有关政府部门进行正常信访,不料刚出车站即被有关人员拦截,并被限制自由在北京,住:???行政处罚决定书违法;2、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原告向本院提供以下证据:1、传唤证、解除拘留决定书,证明原告对本案享有诉權;2、行政诉状、受理通知书,证明原告起诉浦口区人民政府人民政府强拆房屋行为违法一案,已经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故原告有正當诉求。
被告公安浦口分局辩称:1、????年??月25日,原告史??携带相关上访材料前往北京市,在北京南站被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信訪局驻京工作组工作人员发现原告在火车站内扬言到北京天安门上访,且为逃避工作人员的正常询问,实施了故意高声大喊引入围观等过激荇为,前后时间长达二个小时左右,严重影响了公共场所秩序;2、被告依法做到案件受理及时、调查合法有效、充分保障相关人员的……(本文書还有2634字未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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