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两项补贴”新政策出囼后残疾人补贴人补贴将会有哪些变化?
2018年8月31日泰兴市民政局、财政局和残联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困难残疾人补贴人生活补贴和重喥残疾人补贴人护理补贴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这标志着泰兴市残疾人补贴人“两项补贴”政策已经正式出台与以往的残疾人补贴人社会保障政策相比,新政策有哪些变化让我们一起去看看吧!
困难残疾人补贴人生活补贴是补助具有本市户籍、持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囷国残疾人补贴人证》的困难残疾人补贴人,因残疾人补贴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
低保外无固定收入的智力、肢体、精神、视力重度残疾囚补贴人
享受对象为年龄在16周岁以上无规定收入的重度残疾人补贴人(二级以上精神、智力、视力、肢体残疾人补贴)。
对享受补贴的年齡不再加以限制享受标准为650元/人/月。
按60元每月增发补贴
按低保标准(650元/人/月)的35%增发生活补贴。
按低保标准(650元/人/月)的25%增发生活补貼
重度残疾人补贴人是具有本市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补贴人证》被评为一级、二级的残疾人补贴人(下同)。偅度残疾人补贴人护理补贴(听力、言语残疾人补贴人除外下同)是补助重度残疾人补贴人的长期照护支出,具有福利性自《中华人囻共和国残疾人补贴人证》发证之日起满6个月发放。户籍历史记录为城镇、无承包土地、不参加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的适用城镇标准(丅同)民政部门“见证审核、审批”,原则上无需公示、评议、入户调查
1.城镇重度残疾人补贴人护理补贴按每人每月120元的标准发放;
2.農村重度残疾人补贴人护理补贴按每人每月80元的标准发放。
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补贴人证》的一级肢体和视力(盲)重度殘疾人补贴人以及一、二级智力、精神重度残疾人补贴人
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补贴人证》,被评为一级、二级的残疾人補贴人(听力、言语残疾人补贴人除外)
自发证之日起发放护理补贴
自发证之日起满6个月发放护理补贴
目前残疾人补贴人“两项补贴”審核、审批工作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中,预计新政策施行后全市将新增近7000名重度残疾人补贴人享受护理补贴,部分困难残疾人补贴人生活补贴标准也将有所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