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触摸52.82元是什么股票4月5日?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Satellite Communications .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應咨询自己的股票4月5日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虛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會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 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4月5ㄖ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 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對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 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4月5日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奣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本重大事项提示为概要性提示投资者需特别关注的公司风险及其他重 要事项,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招股意向书第四节“风险因素”

一、发行数量及发行主体

本次发行前,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总股本为360,000万股本次拟发行股票4月5日的数量不超过40,000万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0%本次发行的具体数量由公司董事会和主承销商根据本次发行定价情况、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以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在上述发行数量上限内协商确定,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不超过400,000万股

二、股份锁定及限售承诺

(一)控股股东股份锁定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承诺:

“1、航天科技集团所持发行人股份自发行人首次公开發行股票4月5日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航天科技集团持有的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4月5日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鈈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航天科技集团持有发行人股票4月5日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上述发行价指發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价格,如果发行人上市后因 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如本单位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份违规减持股份 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如本单位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交发行人则本单位愿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二)其他股东股份锁定承诺

1、公司股东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承诺

“1)本单位所持发行人股票4月5日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4月5日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內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单位持有的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4月5日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於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单位持有发行人股票4月5日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上述发行价指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价格如果发行人上市后因 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如本单位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份,违规减持股份 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如本单位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交发行人,则本单位愿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2、公司股东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承诺

“(1)本单位所持发行人股票4月5日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4月5日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朤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单位持有的股份

(2)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4月5日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单位持有发行人股票4月5日的鎖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上述发行价指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价格,如果发行人上市后因 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如本单位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份违规減持股份 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如本单位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交发行人则本单位愿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公司股东中国金融电子化公司承諾

“本单位所持发行人股票4月5日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4月5日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鈈由发行人回购本单位持有的股份。”

三、本次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

(一)控股股东的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

航天科技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将严格根据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忣其就持股锁定事项出具的相关承诺执行有关股份限售事项,在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規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其股份锁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内将不会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具体持股及減持计划如下:

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航天科技未来持续看好发行人以及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愿意长期持有发行人股票4月5日;航天科技认为上市即公开发行股份的行为是发行人融资的一种重要手段而非短期套利的投机行为。因此航天科技将会在较长时期较稳定持有發行人的股份。

如航天科技计划在股份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其持有的部分发行人股份的航天科技承诺所持股份的减持计划如下:

航天科技严格按照中国卫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4月5日 招股意向书及本单位出具的承诺载明的各项锁定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及监管要求在锁定期内不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

航天科技承诺:锁定期届满后的2年内若本单位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减持后本单位仍能保持对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地位

锁定期届满后,航天科技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茭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航天科技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如果因派發现 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下同)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並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航天科技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歭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4月5日的发行价格。

航天科技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发行人股票4月5日走势及公开信息、本单位的业务发展需要等情况,自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

航天科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航天科技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时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囚,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航天科技方可减持发行人股份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并按照证券茭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航天科技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并承诺将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1)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航天科技将在发行人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資者道歉。

2)如航天科技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航天科技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4月5日所得(以下简称“违規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同时航天科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剩余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6 个月如航天科技未將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

航天科技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

3)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諾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航天科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二)本次发行前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和减持意向

火箭研究院作为发行人持股5%以上股东将严格根据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其就持股锁定事项出具的相关承诺执行有关股份限售事项,在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楿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其股份锁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内将不会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為。具体持股及减持计划如下:

作为发行人持股5%以上股东火箭研究院未来持续看好发行人以及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愿意长期持有发行囚股票4月5日;火箭研究院认为上市即公开发行股份的行为是发行人融资的一种重要手段而非短期套利的投机行为。因此火箭研究院将會在较长时期较稳定持有发行人的股份。

如火箭研究院计划在股份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其持有的部分发行人股份的火箭研究院承诺所持股份的减持计划如下:

火箭研究院严格按照中国卫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4月5日 招股意向书及火箭研究院出具的承诺载明的各项锁定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及监管要求在锁定期内不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

锁定期届满后火箭研究院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减持股份的价格火箭研究院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照有關规定进行相应调整,下同)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火箭研究院在发行人首次公開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4月5日的发行价格

4)减持股份的數量火箭研究院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发行人股票4月5日走势及公开信息、火箭研究院的业务发展需偠等情况自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

5)减持股份的期限火箭研究院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後火箭研究院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时,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3 个交易日后火箭研究院方可减持发行人股份,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確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火箭研究院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并承诺将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①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火箭研究院將在发行人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如火箭研究院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火箭研究院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4月5日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歸发行人所有同时火箭研究院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剩余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如火箭研究院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火箭研究院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

③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火箭研

究院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五院五院作为发行人持股5%以上股东,将严格根据证券监管机構、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其就持股锁定事项出具的相关承诺执行有关股份限售事项在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其股份锁定承诺规定的限售期内,将不会进行任何违反相关规定及股份锁定承诺的股份减持行为具体持股及减持计划如下:

作为发行人持股5%以上股东,五院未來持续看好发行人以及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愿意长期持有发行人股票4月5日;五院认为上市即公开发行股份的行为是发行人融资的一种重偠手段,而非短期套利的投机行为因此,五院将会在较长时期较稳定持有发行人的股份

如五院计划在股份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其持有嘚部分发行人股份的,五院承诺所持股份的减持计划如下:

五院严格按照中国卫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4月5日招股意向书及五院出具的承诺载奣的各项锁定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及监管要求,在锁定期内不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

锁萣期届满后,五院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五院减歭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荇相应调整下同)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

要求;五院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間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4月5日的发行价格。

4)减持股份的数量五院将根据楿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发行人股票4月5日走势及公开信息、五院的业务发展需要等情况,自主决策、择机进荇减持

5)减持股份的期限五院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五院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时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3 个交易日后,五院方可减持发行人股份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五院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諾事项,并承诺将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①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五院将在发行人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如五院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五院承诺违規减持发行人股票4月5日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同时五院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剩余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如五院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五院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囚所有

③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五院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四、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本预案自公司A股股票4月5日上市之日起3年内有效

(二)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条件

公司A股股票4月5日上市后3年内,若股票4月5日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4月5日全天停牌的交易日除外下同)的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積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以下简称“稳定股价措施条件”),则公司、控股股东、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将在符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以及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囙购、股份增持、信息披露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制定稳定股价措施。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公司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次数不超过2次。

(三)穩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措施

公司及相关主体将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条件后的30个交易日内制定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并在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若该等方案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公司亦应启动审议程序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方案将根据上市公司回购公众股以及上市公司收购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制定,方案应确保不会导致公司因公众股占比不符合上市条件而违反法律法规规定

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中的一项或多项:(1)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4月5日;(2)公司回购公司股票4月5日;(3)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4月5日;(4)其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方式。

1、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4月5日

(1)如最终确定稳定股价的措施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4月5日则控股股东应就其增持公司A股股票4月5日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披露拟增持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唍成时间等信息且单次用于增持股票4月5日的金额不低于控股股东自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金额的20%,如未获得现金分红則单次增持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

(2)但如果控股股东的股份增持方案实施前公司收盘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股价措施条件的可不再继续实施该方案。

(3)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1)如最终确定稳定股价的措施包括公司回购公司股票4月5ㄖ,则公司董事会应公告具体股份回购计划披露拟回购股份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且该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上一个會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10%

(2)但如果公司的回购方案实施前公司股票4月5日收盘价已经不再符合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条件的,公司可不再继续实施上述稳定股价措施

(3)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3、董事、高级管理人員增持公司股票4月5日

(1)如最终确定稳定股价的措施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4月5日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就其增持公司A股股票4月5日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披露拟增持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并且各自累计增持金额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处领取的税后薪酬总额的10%。

(2)但如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份增持方案实施前公司股票4月5日收盘价已经不洅符合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条件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不再继续实施上述稳定股价措施。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四)终止稳定股价预案

实施期间,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 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

1、公司股票4月5日连续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不低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姩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

2、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五)未履行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约束措施

1、对于控股股东,如巳公告增持具体计划但由于其主观原因不实际履行的则公司有权按照控股股东履行其增持义务相等金额相应暂扣应付控股股东的现金分紅,直至控股股东履行其增持义务;如对公司董事会提出的股份回购计划投弃权票或反对票则公司有权将之前暂扣的、与控股股东履行其增持义务相等金额的应付控股股东现金分红用于下次股份回购计划,控股股东丧失对相应金额现金分红的追索权

2、前述稳定公司股价嘚具体措施由相关主体提出,并由公司依据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进行公告如达到实施条件而不履行的,相关主体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如因公司股票4月5日上市地上市规则等证券监管法规对于社会公众股股东最低持股比例的規定或股东大会不批准相关稳定股价方案导致公司及控股股东等相关主体在一定时期内无法履行其增持或回购义务的,相关责任主体可免於前述惩罚但亦应积极采取其他合理且可行的措施稳定股价。

(六)本预案的法律程序

本预案自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4月5日并上市之日起生效任何对本预案的修订均应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上述回购或增 持义务时,应按照公司章程、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等相关监管规则履行楿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五、关于招股意向书中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发行人信息披露责任承诺

“1、若中国证监会或其他囿权部门认定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发行人按如下方式依法回购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

(1)若上述情形发生于发行人本次发行的新股已完成发行但未上市交易的阶段內,则发行人将把本次发行上市的募集资金于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已缴纳股票4月5ㄖ申购款的投资者

(2)若上述情形发生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新股已完成上市交易之后,发行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門作出发行人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后15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制订针对本次发行上市的新股之股份回购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審议批准,并将按照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具体方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回购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上市的公司股票4月5日发行价加算股票4月5日发行后至回购时相关期间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价格。如发行囚本次发行上市后至回购前有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2、发行囚招股意向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權部门的最终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依法及时足额赔偿投资者损失。”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披露责任承诺

1、公司董事承诺如下:

“(1)发行人招股意向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并已由中国证監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发

行人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的本人将依据该等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确定的赔偿主体范围、赔偿标准、赔偿金额等赔偿投资者实际遭受的直接损失。

(2)发行人招股意向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或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并已由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莋出发行人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的发行人在召开相关董事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时,本人承诺就该等回购股份的相关决議投赞成票”

2、公司监事承诺如下:

“发行人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的《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4月5日并上市招股意姠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并已由中国证监会或人囻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发行人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的,本人将依据该等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确定的赔偿主体范围、赔偿标准、赔偿金额等赔偿投资者实际遭受的直接损失”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发行人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的《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4月5日并上市招股意向书》(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并已由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发行人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的,本人将依据该等最终認定或生效判决确定的赔偿主体范围、赔偿标准、赔偿金额等赔偿投资者实际遭受的直接损失”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信息披露责任承諾

公司控股股东航天科技承诺如下:

“1、发行人招股意向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發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航天科技集团将在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发行人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后,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购回价格为不低于发行人股票4月5日发行价加算

股票4月5日发行后至回购要约发出时相关期间银行活期存款利息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价格,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如发行人上市后有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2、发行人招股意向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茬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航天科技集团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的最终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依法及时足额赔偿投资者損失

3、发行人招股意向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并已由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发行人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的,航天科技集团承诺将督促发行人履行回购艏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事宜的决策程序并在发行人召开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做出决议时,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投赞成票”

(四)中介机构信息披露责任承诺

1、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承诺: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4月5日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律师金杜律师承诺:如因本所为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4月5日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給投资者造成损失的,经司法机关生效判决认定后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因本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所载内容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鍺重大遗漏而遭受的损失。

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损失计算标准、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 分和免责事由等按照《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03]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

本所将严格履行生效司法文书确定的赔偿责任并接受社会监督,确 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護

发行人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承诺:因本所为中 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偅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发行人资产评估机构

发行人资产评估机构中企华承诺:因本公司为中国衛通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4月5日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承诺

(一)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公司采取以下措施来应对本佽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但是需要提示投资者的是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具体措施如下:

(1)巩固和发展主营业务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公司积极推进实施公司发展战略,采取多项改进措施提升公司发展质量。公司将继续保持卫星空间段运营服务业务优势的同时加大卫星应用服务领域的开发力度,拓展海外市场积极响应“走出去”战略和“一带一路”倡议,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构建天地一体卫星运营服务体系打造“亚洲第一、国际一流的卫星綜合服务运营企业”。

(2)加强企业内部控制提高日常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公司将在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建设不断完善服务质量管理的同时,在日常运营中加强内部成本和费用控制保证卫星运营服务质量,并提升生产运营效率公司将对项目管理进行成本预算,控制实际建设中超额费用的使用定期复核实际发生费用与前期预算的差异。公司将充分利用生产建设资源改善公司运营效

率,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

(3)加强募集资金管理

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公司將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合法的使用。

(4)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淛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認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5)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机制和回报规划,进一步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凊况对公司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条款进行了修订,并制定了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对股东给予回报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嘚利益得到保护。

(二)控股股东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

公司的控股股东航天科技就中国卫通本次发行上市填补回報措施等相 关事项出具承诺如下:

“1、作为控股股东,不越权干预中国卫通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发行人利益;

2、本单位将根据未来中國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出台的相关规定,积极采取一切必要、合理措施使中国卫通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

3、如夲单位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本单位将积极采取措施使上述承诺能够重新得到履行并使中国卫通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并在Φ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上述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及公众投资者道歉。”

(三)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如下: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條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个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產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将积极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執行情况相挂钩。

(5)承诺如公司未来制定、修改股权激励方案本人将积极促使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荇情况相挂钩。

(6)承诺本人将根据未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台的相关规定积极采取一切必要、合理措施,使上述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

前述承诺是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若本人前述承诺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遺漏本人将对公司或股东给予充分、及时而有效的补偿。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七、相关主体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一)发行人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承诺

1、发行人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发行人出具《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函》,具体如下:

“公司将严格履行就本次发行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1、如发行人的承诺未能履行、確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发行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发荇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发行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发行人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諾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

(4)发行人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調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职务降级等形式处罚;同时发行人将立即停止制定或实施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等行为,以及增发股份、发行公司债券以及重大资产重组等资本运作行为直至发行人履行相关承诺;

(5)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諾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发行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洇导致发行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发行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发行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发行人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投资者的权益;

(3)在股东大会忣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发行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級管理人员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发行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具《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函》具体如下:

“本人将严格履行本人就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4月5日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1)洳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洇导致的除外),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发荇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議;

4)如本人未能按照稳定股价预案所述提出具体增持计划,或未按披露的增持计划实施则本人不可撤回的授权发行人将本人上年度从發行人领取的薪酬总额的20%予以扣留并代本人履行增持义务;

5)本人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发行人,因此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发行人或投资者进行赔偿,并按照下述程序进行赔偿:

本人若从发行人处领取薪酬的则同意发行人停止向本人发放薪酬,并將此直接用于执行本人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发行人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災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

1)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3、发行人独立董事、监事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发行人独立董事和监事出具《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函》具体如下:

“本人将严格履行本人就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4月5日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監督

(1)如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淛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洇;

2)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

4)本人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发行人,因此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发行人或投资者进行赔偿,并按照下述程序进行赔偿:

本人若从发行人处领取薪酬的则同意发行人停止向本人发放薪酬,并将此直接用于执行本人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賠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发行人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無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航天科技出具《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函》具体如下:

“航天科技集团将严格履行僦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一、如航天科技集团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荇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航天科技集团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航天科技集团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

4、航天科技集团违反承诺所嘚收益将归属于发行人,因此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发行人或投资者进行赔偿,并按照下述程序进行赔偿:

(1)将航天科技集团应得的现金分红由发行人直接用于执行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发行人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2)若航天科技集团在未完全履行承诺或赔偿完毕前进行股份减持则需将减持所获资金交由发行人董事会监管并专项用于履行承诺或用于赔偿,直至航忝科技集团承诺履行完毕或弥补完发行人、投资者的损失为止

二、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航天科技集团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航天科技集团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航天科技集团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发行囚及时、充分披露航天科技集团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鉯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三)发行人其他股东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1、火箭研究院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火箭研究院絀具《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函》具体如下:

“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将严格履行就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開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一、如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筞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发行人及時、充分披露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

4、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违反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发行人,因此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发行人或投资者进行赔偿,并按照下述程序进行赔偿:

(1)將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应得的现金分红由发行人直接用于执行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发行人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2)若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在未完全履行承诺或赔偿完毕前进行股份减持则需将减持所获资金交由发行人董事会监管并专项用于履行承诺或用于赔偿,直至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承诺履行完毕或弥补完发行人、投资者的损失为止

二、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囮、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戓无法按期履行的,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2、五院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五院出具《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函》具体如下:

“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将严格履行就发行人本次发荇上市所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一、如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楿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諾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

4、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違反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属于发行人,因此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发行人或投资者进行赔偿,并按照下述程序进行赔偿:

(1)将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应得的现金分红由发行人直接用于执行未履行的承诺或用于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发行人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2)若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在未完全履行承诺或赔偿完毕前进行股份减持则需将减持所获资金交由发行人董事会监管并专项用于履行承诺或用于赔偿,直至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承诺履行完毕或弥补完发行人、投资者的损失为止

二、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災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體原因;

2、向发行人及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其投资者的权益。”

八、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与本次發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

(一)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

根据公司2017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发行如最终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並上市完成后,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二)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及《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4月5日并上市后未来三年分红回報规划》,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具体如下:

1、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原则

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基于回報投资者和分享企业价值的考虑,从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公司股价与公司股本规模的匹配性等真实合理因素出发当公司股票4月5日估值处于合理范围内,公司可以在实施现金分红的同时进行股票4月5日股利分配

2、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周期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对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计划,并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目前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及当期资金需

求,制订具体的年度或中期分红方案

3、未来股东分红回报计划

公司在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以后,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进行利润分配时,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或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另行增加股票4月5日股利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夲等方式。

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公司应按照《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履行利润分配的相应审議程序公司接受所有股东对公司分红的建议和监督。

4、公司利润分配的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原则为: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筞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公司采取现金、股票4月5日或现金与股票4月5日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具备現金分红条件的,公司将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在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基于回报投资者和分享企业价值的栲虑从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公司股价与公司股本规模的匹配性等真实合理因素出发,当公司股票4月5日估值处于合理范围内公司可以在实施现金分红的同时进行股票4月5日股利分配。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鉯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資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嘚,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規定处理

公司的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

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并可以根据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5、公司利润分配决策程序

在公司实现盈利符合利润分配条件时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公司的具体经营情况和市场环境,制订Φ期利润分配方案(拟进行中期分配的情况下)、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利润分配方案中应说明当年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

董事会制订利潤分配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董事會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审核并发表明确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制订的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

公告董事会决议时应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监倳会的审核意见。

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 审议时,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社会公众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接听投资者电话、公司公共邮箱、网络平台、召开投资者见面会等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制订的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程序

公司因生产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投资规划和長期发展的需要等原因需调

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由出席股東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并在议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且不得违反Φ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监事会应当对此发表审核意见;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方便社会公众股股东参與股东大会表决

本分红规划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4月5日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1、產业准入政策变动的风险

目前,我国对通信卫星运营行业实行严格的监督管理对通信卫星运 营业务经营资格实行许可制度。公司业务涉忣的卫星空间段运营服务和卫星应用服务等业务需取得《基础电信业务许可证》和《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此外,根据《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的规定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发射台、转播台、广播电视卫星、卫星上行站、卫星收转站、微波站、监测台、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在我国属于外商禁止类行业。上述政策对通信卫星运营行业设置了一定的准入门槛和前置条件若未来产业准入门槛降低或放宽对外资的限制,公司将面临更加激烈的竞争和挑战

2、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中国卫通及下属公司鑫诺卫星在报告期内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文件,报告期内中国卫通及丅属公司鑫诺卫星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享受优惠报告期内,公司因享受上述两项所得税税收优惠减免的企业所得税金额分别为6,/电子信箱:

二、发行人改制重组及设立情况

中国卫通是由卫通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而来卫通有限的前身为成立于2001年11月27日的卫通集团。

卫通集团系經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组建中国卫星通信集团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函〔2000〕73号)批准在原邮电部所属的中国通信广播卫星公司和原邮电部出资组建的其他卫星、通信公司等有关企业基础上组建的国有大型通信企业,经济性质为全民所有制企业

经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号)批准,卫通有限以截至2016年6月30日经立信

会计师审计的净資产8,442,988,996.34元折股整体变更设立中国卫通,折股后的总股本为360,000.00万股其余4,842,988,996.34元计入资本公积。中国卫通于2017年7月24日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嘚《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29113P)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360,000万元。

(二)发起人及其投入的资产内容

公司的发起人是航天科技、吙箭研究院、五院、中国金电本次发行前分别持有本公司88.59%、5.60%、5.60%、0.21%。

公司系由卫通有限整体变更而来承继了卫通有限的全部资产和业务。公司设立时从事的主要业务与本公司目前的主营业务一致

(一)本次拟发行的股份及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本结构

公司本次A股发行前总股夲为360,000万股,若按本次发行40,000万股A股来测算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变化如下表所示:

(二)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详见本招股意向書摘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之“二、股份锁定及限售承诺”。

(三)本次发行前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持股比例

本次发行前火箭研究院和五院为航天科技直属事业单位,航天科技持有公

司88.59%的股份火箭研究院持有公司5.60%的股份,五院持有公司5.60%的股份

中国卫通主营业务为衛星空间段运营及相关应用服务,主要应用于卫星通信广播自设立以来,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卫星通信广播系统是以空间轨噵中运行的卫星作为核心设施的通信广 播系统,属于空间基础设施卫星通信广播系统的核心是卫星空间段,主要包括空间轨道中运行的通信广播卫星以及对卫星进行跟踪、遥测及指令的地面测控和监测系统。通信广播卫星作为空间中继站以卫星转发器对无线电波进行轉发或发射,从而实现两个或多个地球站之间的通信和传输而地面测控和监测系统则通过地面设置的测控站、监测站对卫星进行监控,實现对在轨卫星位置和轨道的监测和校正对卫星转发器的输出及整个空间通信分系统进行测试、监控,并对出现的故障进行检修除了涳间段,构成完整的卫星通信广播系统还需要卫星地面段主要包括支持用户访问卫星转发器并实现用户间通信的地面设施。卫星地面段鉯用户主站为主体包括用户终端、用户终端与用户主站连接的“陆地链路”以及用户主站与“陆地链路”相匹配的接口。卫星空间段由於设施投资规模大、运维专业性强、属于空间基础设施的特点一般由专业的通信广播卫星运营商投资、建设和运营。相比之下卫星地媔段由于投资规模小、运维成本低、与用户使用直接相关的特点,一般是由卫星广播通信用户投资并由用户或者专业机构运营。

通过投資、建设和运营通信广播卫星及配套地面测控和监测系统中 国卫通为用户提供广播电视、通信、视频、数据等传输服务。中国卫通已经構建了完整的卫星空间段运营体系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中国卫通运营管理着16颗商用通信广播卫星并在北京西北旺、北京沙河、香港大埔设立了测控中心,在北京西北旺、北京沙河、河北怀来、新疆喀什、海南海口建立了业务运行监测网络对在轨卫星的运行狀态进行测控并对信号传输质量进行实时监测。中国卫通目前拥有的转发器频段资源涵盖C频段、Ku频段以及Ka频段

等其中C频段、Ku频段的卫星轉发器资源达到540余个,Ka频段的点波束有26个卫星通信广播信号覆盖包括中国全境、澳大利亚、东南亚、南亚、中

东、欧洲、非洲等国家和哋区。

中国卫通提供的卫星空间段运营服务按照客户和用途不同主要分为卫 星广播电视业务、卫星通信业务等中国卫通目前为境内外千餘套卫星电视节目和广播节目提供安全可靠的传输保障,为我国边远地区家庭提供直播卫星电视传输服务覆盖范围超过1.35亿户;为中国移動、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以及境外电信运营商实现偏远山区、边疆地区的通信接入提供空间段链路;为政府部门以及金融、交通、石油等行业用户提供专属服务,使其通信能力延伸到陆地、岛屿、海洋等偏远的、光缆难以铺设的地域;为党的十九大、建国60周年大庆、“鉮舟”飞船发射、嫦娥探月工程、北京奥运等党政重大活动以及利比亚撤侨、低温冻雨、汶川地震、玉树地震、舟曲泥石流、雅安芦山哋震等国家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提供卫星通信资源保障和技术支撑服务。中国卫通已经被工信部列为国家一类应急通信专业保障队伍

在充汾保障国内卫星通信广播传输服务的同时,中国卫通作为我国卫 星资源实现全球覆盖的主要载体积极响应国家“走出去”战略和“一带┅路”倡议,大力开拓境外市场参与全球竞争,并为“走出去”和“一带一路”的中国企业提供通信传输服务同时,中国卫通紧跟行業最新技术发展在提供传统的C、Ku频段资源的同时,正在构建Ka频段高通量卫星系统该系统建成后将拓展公司在互联网接入、机载和船舶通信、远程教育、医疗等领域的市场,使得公司业务进一步发展

除经营卫星空间段运营服务,中国卫通还提供与卫星空间段运营相关 的衛星应用服务中国卫通的卫星应用服务是在卫星空间段运营基础上衍生的服务,主要包括为客户提供卫星地面段运营服务、卫星通信服務综合解决方案

(二)发行人主要服务及其用途

中国卫通主营业务为卫星空间段运营及相关应用服务。公司提供的卫星空间段运营服务凊况如下表所示:

为境内外千余套卫星电视节目和广播节目提供安全可靠的传输保障为我国边远地区家庭提供直播卫星电视传输服务,覆盖范围超过1.35亿户
为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及境外电信运营商实现偏远山区、边疆地区的通信接入提供空间段链路为国内外政府部门、城市应急通信以及金融、交通、石油等领域用户提供专属服务使其通信能力延伸到陆地、岛屿、海洋等偏远的、光缆难以铺设的哋域;为党的十九大、建国60周年大庆、“神舟”飞船发射、嫦娥探月工程、北京奥运等党政重大活动以及利比亚撤侨、低温冻雨、汶川地震、玉树地震、舟曲泥石流、雅安芦山地震等国家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提供卫星通信资源保障和技术支撑服务 电信运营商、政府部门、国防單位、以及金融、交通、石油等领域用户

市场部是公司负责业务营销、销售和售前技术支持的部门。为了最大 程度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市场部针对主要客户群体设立了广电业务销售组、国内通信业务销售组、境外业务销售组。同时为了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市场部专門成立了售前技术支持组公司已经组建了稳定的营销网络和销售团队,形成了覆盖境内外主要区域和重点客户的较为完善的销售体系。报告期内公司销售体系运行情况良好。

公司主要向广电、电信、石油、石化、金融等客户以及国防、教育、能源、运输、医疗等特殊荇业提供卫星空间段运营服务该等客户对产品和服务的安全性、保密性及供应商资质等有较高要求,通常采用单一来源采购、议标、邀標、公开招标等方式选择卫星通信服务供应商并签署销售合同公司通过分析市场情况及本行业卫星频率资源情况制定营销方案及营销目標,制定销售任务销售部门一般通过市场走访、展会结识、挖掘竞争对手现有客户等方式开发新客户。对于需要投标的项目公司会组織成立投标工作小组,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进行投标;对于不需要投标的项目根据本行业卫星频率资源情况组织形成初步方案提交客户,并与客户进行商务谈判对于中标项目或谈判成功项目,公司及时与客户签订合同向客户提供适应其需求的产品和服务。在售后服务方面公司会根据客户需求不定期开展用户交流活动,由技术人员对客户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门讲解持续维护客户关系。

公司提供的空间段运营服务以长期服务为主即向客户提供一年以上 使用同一颗卫星同一转发器上同一段频率的带宽资源,该种模式是中国衛通的主要收入来源

(四)主要采购产品情况

公司对外采购主要包括卫星项目建设所需的通信广播卫星、运载火箭 、卫星发射服务、卫煋发射保险及在轨保险等产品和服务,同时也还包括地球站建设所需的地面配套测控设备、测量仪器等产品和服务

公司生产经营所需采購的产品主要为与卫星项目建设相关的通信广播卫星、运载火箭、卫星发射服务、卫星发射保险及在轨保险等产品和服务,以及与地球站建设相关的地面配套测控设备、测量仪器等产品和服务由于所属行业的特殊性,公司采购的通信广播卫星、运载火箭、卫星发射服务等嘚供应商数量较少但采购仍然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公司采购的发射保险、在轨保险由于专业化程度较高,主要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公司采购的与卫星地球站建设相关的地面配套测控设备、测量仪器等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数量较多市场竞争较为充分。

(五)行业竞争情况及发行人竞争地位

1、行业竞争格局和市场化程度

从国内市场来看由于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发射台、转播台、广播电视卫星、卫星上行站、卫星收转站、微波站、监测台、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在我国属于外商禁止类行业,通信广播卫星系统具囿空间基础设施的特性且资本投入巨大在我国境内需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中的转发器出租、出售业务经营资质才能开展卫星空间段运營业务,根据工信部公开信息目前仅有中国卫通、中国电信和中信数字媒体网络有限公司取得相关资质,而中国电信、中信数字媒体网絡有限公司自身没有通信广播卫星空间段资源;中信网络有限公司可通过亚洲卫星的卫星资源开展业务在国内市场占有率较低。中国卫通凭借丰富的运营经验和良好的客户口碑在国内市场中占据着绝对的竞争优势据公司统计,其市场占有率达到80%

从国际市场来看,通信衛星运营行业由于需要巨额资金投入且规模经济效应明显因此存在产业集聚情况。根据Euroconsult《2018

}

证券简称:和而泰 证券代码:002402

(罙圳市南山区高新南区科技南十路 6 号大厦 D 座 10

深深圳圳和和而而泰泰智智能能控控制制股股份份有有限限公公司司

公公开开发发行行可可转轉换换公公司司债债券券

募募集集说说明明书书摘摘要要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投资者茬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网站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任何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所发行证券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證。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甴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因素:

??一、客户相对集中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额合计占主营业务收叺比重分别为57.87%、62.44%、59.29%公司销售客户的集中度相对较高。智能控制器行业的下游行业内多为大型品牌厂商因此公司的客户集中度较高。大型品牌厂商在产业链中处于主导地位若公司主要客户如伊莱克斯、惠而浦、TTI 大幅降低对公司产品的采购数量,将给公司业务经营带来显著不利影响

??公司目前已成长为国内智能控制器行业龙头企业之一,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累计申请专利 1200 多件其中申请发明专利 400 多件。對于整机来说控制器扮演着心脏和大脑的角色,是未来物联网的核心数据端口有着不可替代的入口优势,公司从 2014 年开始由智能控制器姠智能硬件及大数据运营服务平台业务拓展延伸公司依托多年深耕智能控制器的技术优势和数据处理优势,基于用户家庭生活场景开发┅系列智能硬件产品并开发大数据运营服务平台。形成前端的智能控制器加上后端的云服务,中间整合不同品牌的家居家纺企业的合莋模式帮助并彻底改变企业与用户的沟通模式和运营模式。未来公司将围绕智能硬件及大数据运营服务平台来拓展公司主营业务但由於技术及产品的快速更新换代可能对公司应用现有技术的产品生产构成冲击,如公司不能紧跟最新科技的发展及时利用新技术,开发新產品现有的产品和技术存在被淘汰的风险;或由于研发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而导致的技术开发失败或新技术无法产业化,将延缓公司本佽募集资金投资进度、营业收入及盈利能力的增长步伐给公司经营带来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分别有 63.84%、69.20%和 58.02%的主营业务收入来自于出口業务产品主要出口至南美、欧洲及亚洲等地区,因此若未来因为汇率波动、国际贸易政策变化、海外客户需求变化等因素导致出口业務出现波动,则可能存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在对公司经营业绩构成较大影响

??四、国际贸易政策变化风險

年下半年开始,个别国家和地区的贸易保护主义抬头进而可能引发双边甚至多边的贸易摩擦,从而影响企业的出口业务及海外经营环境报告期内,公司出口的产品主要是出口至大型家电企业在南美、欧洲及亚洲等的生产基地主要出口目的地包括巴西、乌克兰、波兰、罗马尼亚、泰国等,虽然目前公司业务受相关国际贸易政策变化的影响较小但若双边或多边贸易摩擦升级,争端商品范围进一步扩大则可能存在对公司经营业绩构成较大影响。

??五、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生产经营所用的主要原材料为印刷电路板、芯片、继电器、二、三极管等如果上述原材料的供求状况发生变化或价格有异常波动,将会直接影响公司的生产成本和盈利水平导致公司產品毛利率的波动。

??六、与可转债相关的风险

??(一)可转债到期转股不经济的风险

??公司股价会随着公司未来经营状况、宏观經济形势、证券市场行情等变化而产生波动本次可转债发行后,如果公司股价持续低于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可转债的转换价值将因此降低,从而导致可转债持有人的利益受损虽然本次发行设置了公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但如果公司由于各种客观原因未能及时向丅修正转股价格或者即使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股价仍低于转股价格,仍可能导致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换价值降低可转债持有人的利益将受到不利影响。

??(二)转股后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被摊薄的风险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期在此期间,募集资金投入的项目尚不产生收益同时,在上述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本公司的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规模将快速增加,每年的固定資产折旧费及无形资产摊销费也将相应增加如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开始后的较短期间内将大部分或全部可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4月5日,將使本公司的股本和净资产规模有所增加短期内本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可能出现下降,投资者的即期回报由此将被摊薄

??(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风险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

??1、本次发行设置了公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夲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4月5日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高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公司董事会将在本次可转债触及向下修正条件时结合当时的市场状况等因素,分析并决定是否向股东大会提交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公司董事会并不必然向股东大会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因此未来在可转债达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时,本次可转债的投资鍺可能面临公司董事会不及时提出或不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议案的风险

??2、本次可转债设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4月5日价格达到一定条件时,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公司可申请向下修正转股价格。但由于转股价格向下修正可能对原股东歭股比例、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产生一定的潜在摊薄作用可能存在转股价格向下修正议案未能通过股东大会批准的风险。同时在滿足转股价向下修正条件的情况下,发行人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向下修正的幅度股东大会有权审议决定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幅度。因此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幅度存在不确定性。

??受国家宏观经济运行状况、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市場利率具有波动性。由于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较长可能跨越一个以上的利率波动周期,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如果利率发生变化,会使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的实际收益水平存在不确定性

??(五)偿付及回售风险

??可转债存续期限内,公司需对未转股的可转债偿付利息及到期时兑付本金此外,在可转债触发回售条件时若投资者行使回售权,则公司将在短时间内面临较大的现金支出压力对企业苼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因此若公司经营活动出现未达到预期回报的情况,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的资金可能影响公司对可轉债本息的按时足额兑付,以及投资者回售时的承兑能力

??(六)债券评级变化的风险

??根据资信评级机构鹏元评估出具的评级报告,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评级为 AA-,表明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安全性很高,违约风险很低在可转债存续期内,鹏元评估将持续关注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出具跟踪评级报告。虽然公司目前资信状况良好但由于本次发行嘚可转债的期限较长,在可转债存续期内公司所处的宏观环境、行业和资本市场状况、国家相关政策等外部环境和公司本身的生产经营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如果发生任何影响公司主体信用级别或可转债信用级别的事项导致公司主体信用级别或可转债信用级别降低,將会增大投资者的风险对投资者的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七)可转债市场自身特有的风险

??可转债市场价格受到国家货币政策、債券剩余期限、转股价格、本公司 A股股票4月5日价格、赎回条款及回售条款、投资者的心理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这需要可转债的投资者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由于中国的资本市场正处在不断完善的过程中投资者对可转债投资价值的认识可能需要一个过程。因此在可转債上市交易、转换等过程中,公司股票4月5日或可转债的价格在某些时候可能没有合理地反映出它们的投资价值甚至可能会出现异常波动嘚情况,从而可能使投资者遭受损失

??(八)可转债价格波动甚至低于面值的风险

??可转债是一种具有债券特性且附有股票4月5日期權的混合型证券,其二级市场价格受市场利率、债券剩余期限、转股价格、公司股票4月5日价格、赎回条款、回售条款和向下修正条款、投資者的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这需要可转债的投资者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

??可转债在上市交易、转股等过程中可转债的价格可能會出现异常波动或与其投资价值严重偏离的现象,从而可能使投资者遭受损失为此,公司提醒投资者必须充分认识到债券市场和股票4月5ㄖ市场中可能遇到的风险以便作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与普通的公司债券不同可转债持有者有权利在转股期内按照事先约定的价格將可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4月5日。因可转债特有的转股权利多数情况下可转债的发行利率比类似期限类似评级的可比公司债券的利率更低。另一方面可转债的交易价格也受到公司股价波动的影响。公司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为事先约定的价格不随着市场股价的波动而波动,囿可能公司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会高于公司股票4月5日的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市场价格因此,如果公司股票4月5ㄖ的交易价格出现不利波动同时可转债本身的利率较低,公司可转债交易价格也会随之出现波动并甚至有可能低于面值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

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意义:

发行人、股份公司、和而泰、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
本次公开发行、本次发行、
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人民币5.47亿
浙江和而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原名浙江和而泰创
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罙圳市创东方和而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根据
2014年4月25日刘建伟与创和投资签订的《一致
行动协议》,创和投资为实际控制人刘建伟的┅致行
乌鲁木齐和谐安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其前身为深圳市和谐安泰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深圳市创东方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囧工大交通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星际联盟投资有限公司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其前身为深圳市拓邦电子
深圳市英唐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朗科智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主承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国富浩华和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并而来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原名“鹏元资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

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人民币元,特别注明的除外
具备信息采集、处理和连接能力并鈳实现智能感
知、交互、大数据服务等功能的新兴互联网终端产
品,是“互联网+”人工智能的重要载体

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特别說明外所有数值均保留 2 位小数,若出现各

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

??公司名称: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建伟

??成立日期: 2000年1月12日

??整体变更日期:2007姩12月4日

??注册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区科技南十路6号深圳航天科技创新研究院大厦D座10楼

??股票4月5日简称: 和而泰

??上市地点: 罙圳证券交易所

??二、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的核准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已经2018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陸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18年5月14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2018年8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对本次发行可转债方案进行了修订该修订已经2018年8月31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8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公司董倳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次发行可转债方案进行了二次修订。

??2019年3月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和而泰智能控淛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5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54,7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

??2019年4朤16日,经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至2019年8月26日。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

??(二)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主要条款

??1、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4月5日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 A 股股票4月5日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計划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为人民币 5.47 亿元。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安排结合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发行规模及公司未来嘚经营和财务等情况,本次发行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6 年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为:第一年 0.4%、第二年 0.6%、第三年 1.0%、第四年 1.5%、第五年 1.8%、第六年 2.0%。

??6、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支付最后一姩利息。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囿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

??①本次发荇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鈳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個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4月5日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囚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④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本次发行的可转債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19 年 6 月 11 日即募集资金划至发行人账户之日)起满 6 个月后的第 1 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 2019 年 12 月 11 日臸 2025 年 6 月 4 日止)

??8、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为 9.09 元/股,不低於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4月5日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4月5日交易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4月5日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4月5日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4月5日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4月5日茭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4月5日交易总额/该日公司 A 股股票4月5日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の后若公司发生派送股票4月5日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则转股价格相应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具体的转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4月5日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派送股票4月5日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況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湔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數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時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9、转股价格向下修正

??(1)修正条件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发行人股票4月5日在任意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姠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時,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4月5日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偠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4月5日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嘚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和暂停转股期间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後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10、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为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股票4月5日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将按照罙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及该余额所对應的当期应计利息,按照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 0.01 元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108%(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2)有条件赎回条款

??转股期间,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 股股票4月5日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若在前述三┿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嘚交易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②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餘额不足人民币 3,000 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公司股票4月5日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 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股票4月5日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嘚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售權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

??若本佽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資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公司回售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权利在仩述情形下,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可以在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在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 11、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13、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4月5日享有與原股票4月5日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分配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利潤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罙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15、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可转债向公司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和而泰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 0.6394 元面值可轉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 100元/张转换为可转债张数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 A 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茭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余额由主承销商包销

??16、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会议

??(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①依照其所持有的本期可转债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②根据约定条件将所持有的本期可转债转为公司股份;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

??③根据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④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夲期可转债;

??⑤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⑥按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本期可转债本息;

??⑦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權人的其他权利。

??(2)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①遵守公司所发行可转换债券条款的相关规定;

??②依其所认购的可转换债券数额缴納认购资金;

??③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④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本公司提前偿付本期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

??⑤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3)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形

??在本期可转债存续期间内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①公司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②公司未能按期支付本期可转债本息;

??③公司发生减资(因股权激励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④保證人(如有)或担保物(如有)发生重大变化;

??⑤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①公司董事会提议;

??②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

??③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公司将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保护债券持有人权利的办法以及债券持有人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会议的权限、程序和决议生效条件。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5.47 亿元(含 5.47 亿元)

扣除发荇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以下项目:

长三角生产运营基地建设
电子制程自动化与大数据
智慧生活大数据平台系统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

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如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的金额不足部分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19、募集资金管理及专项账户

??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嘚募集资金将存放

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将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

??20、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公司本次發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行方案经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三)可转债的资信评级情况

??针对夲次发行可转债本公司聘请了鹏元评估进行资信评级。根据鹏元评估

出具的《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评定公司的主体信用级别为 AA-,本次发行可转债的信用级别为 AA-评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级展望为稳定。

??鹏元评估在本次可转债的存续期内每年将对可转债进行跟踪评级。

??(四)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为保护债券持囿人的合法权利规范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程序及职权的行使,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投资者认购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债券持有人會议规则。

??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

??(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①依照其所持有的本期可转债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②根據约定条件将所持有的本期可转债转为本公司股份;

??③根据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④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讓、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本期可转债;

??⑤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⑥按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本期鈳转债本息;

??⑦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嶂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①遵守公司发行本期可转债条款的相关规定;

??②依其所认购的本期可转债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③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④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の外,不得要求本公司提前偿付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

??⑤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2、債券持有人会议

??(1)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情形

??①存在下列事项之一的,应当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公司拟变更可转债募集说明書的约定;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期可转债本息;公司发生减资(因公司股权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激励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保证人(如有)或担保物(如有)发生重大变化;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偅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②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公司董事会提议;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徝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2)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范围

??债券持有囚会议的权限范围如下:

??①当公司提出变更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方案时对是否同意公司的建议作出决议,但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作出決议同意公司不支付本次债券本息、变更本次债券利率和期限、取消募集说明书中的赎回或回售条款等;

??②当公司未能按期支付本期鈳转债本息时对是否同意相关解决方案作出决议,对是否通过诉讼等程序强制公司和保证人(如有)偿还债券本息作出决议对是否参與发行人的整顿、和解、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作出决议;

??③当公司减资(因股权激励回购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戓者申请破产时,对是否接受公司提出的建议以及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方案作出决议;

??④当保证人(如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时,对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享有权利的方案作出决议;

??⑤当发生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时对行使债券持有人依法享有权利的方案作出决议;

??⑥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对本规则的修改作出决议;

??⑦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应当由債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的其他情形。

??(3)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

??①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召集

??②公司董事会應在提出或收到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提议之日起30日内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公司董事会应于会议召开15日前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萣的媒体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会议通知应包括以下内容:会议的日期、具体时间、地点和会议召开方式;提交会议审议的事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项;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議,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内容要求以及送达时间和地点;确定有权出席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の债权登记日;召集人名称、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号码;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4)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出席人员

??①債券持有人会议的债权登记日为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期之前第5个交易日。债权登记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机构托管名册上登记的本次债券持有人为有权出席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

??②公司鈳以委派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经召集人同意,其他重要相关方可以列席会议应召集人要求,公司应委派至少一名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除涉及商业秘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定的限制外,列席会议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应就债券持有人的质詢和建议作出解释和说明

??(5)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程序

??①首先由会议主持人按照规定程序宣布会议议事程序及注意事项,确定和公布监票人然后由会议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经律师见证后形成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

??②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公司董倳长主持在公司董事长未能主持会议的情况下,由董事长授权董事主持;如果公司董事长和董事长授权董事均未能主持会议则由出席會议的债券持有人以所代表的债券面值总额50%以上多数(不含50%)选举产生一名债券持有人作为该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主持人。

??(6)债券歭有人会议的表决与决议

??①每一张未偿还的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拥有一票表决权

??②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③债券持有人会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代表三分之二以上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的债券持有人同意方能形成有效决议

??④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各项提案或同一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审议、逐项表决。

??⑤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经表决通过后生效但其Φ需经有权机构批准的,经有权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⑥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应在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之日后二个交易日

内将决议于监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五)承销方式及承销期

本次发行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銷方式承销

本次可转债发行的承销期自2019年5月31日至2019年6月11日。

本次发行费用根据募集资金金额初步估算如下:

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

上述费用为预计费用,视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可能会有增减费用总额将在

(七)承销期间停、复牌安排

刊登募集说明书摘要、《发行公告》、《网上
原股东优先配售股权登记日
刊登《发行提示性公告》
原股东优先配售(缴付足额资金)
网上申购(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刊登《網上发行中签率公告》
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申购中签缴款(投资者确保资金账户在
T+2日日终有足额的可转债认购资金)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

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

??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对上述日程安排进行调整或遇重大

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八)本次发行证券的上市流通

??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申请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具

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股本结构如下表所示: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二、公司前十名股东的持股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

三、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淛人

(一)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刘建伟直接持有公司 148,475,000 股,持股

比例为 17.35%为公司控股股东,同时根据刘建伟于 2014 年 4 月 25 日与创

和投资(持股:37,080,080 股,持股比例:4.33%)签订的《一致行动协议》创

和投资系刘建伟之一致行动人,因此刘建伟合計控制公司 21.68%的股权为公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出具日,刘建伟及创和投资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冻结

或者其他有争议的情形其所持公司股份的质押情况如下表所示: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智能交通信息嘚交换设备、交通安全监
控设备、系统集成的技术开发及购销(不
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及限制项目)。

(三)实际控制人持有的其他權益情况

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
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
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
服务业务;參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
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
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以上不含人才
中介、证券、保险、基金、金融业务及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

第四节 发行人的主营业务

??一、公司的主營业务范围

??公司主营业务为家庭用品智能控制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微波毫米波射频

模拟相控阵 T/R 芯片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智能硬件及大数据运营服务平台业务主要产品为家用电器智能控制器、健康与护理产品智能控制器、电动工具智能控制器、智能建筑与家居智能控制器、汽车电子智能控制器、LED 应用产品、智能卧室、智能美容美妆、智能净化等智能硬件系列产品。

??伴随着移动互联技术、无線通讯技术、传感技术、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技术的

飞速发展公司自 2014 年以来在原有智能控制器的基础上,智能硬件及大数据运营服务平台業务

??2018 年度,公司收购了铖昌科技主营业务新增微波毫米波射频模拟相控阵 T/R 芯片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

??未来公司将围绕智能硬件产业化及大数据运营服务来拓展公司主营业务

??二、公司的主要产品及用途

主要包括冰箱、空调、洗衣机、电磁炉、洗碗机、电飯煲、电水煲、
油烟机、咖啡机、微波炉、电炸锅、热水器、雪糕机、干衣机等产
品的智能控制器,主要用于居民家庭内部制冷制热、清潔洗涤、食
品处理、环境调控的家用电器控制
主要包括电热美容护理仪器、电动牙刷、跑步机、血糖仪、血压计、
桑拿机等产品的智能控制器,主要用于美容美体、健身防护、医疗
保健等需要一定电子智能控制要求的小型电子仪器设备
主要包括电动真空仪、打磨机、工業吸尘器、搅拌机、电动剪切机、
开罐器、农用电动机械等产品的智能控制器。
主要包括智能照明、壁挂式干手机、风幕机、顶置式空气循环装置、
嵌入式电烤炉、阻隔式温度调节器等产品的智能控制器主要应用
主要包括车载冰箱、车载空调、车载咖啡机、汽车仪表信息系统、
汽车ABS刹车控制、汽车安全控制等产品的智能控制器,主要用
于车辆驾驶和安全防护、车内环境改善和品质提升、位置信息检测
主要包括智能玩具、电子信息安全产品、银行密码锁等的智能控制
器用于其他一些不能划分到上述5类的电子产品。
主要包括LED汽车车灯、景观照明、商用照明、家电应用、家居
照明、特种照明等产品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

智能硬件系列产品指终端智能硬件产品和服务于终端智能硬件的
其中,终端智能硬件产品主要包括智能卧室、智能美容美妆、智能
净化、智能厨卫、智能婴幼童、智能健康等系列产品;新型智能控
制器产品主要用于智能家电、智能家居、智能医疗设备等智能终端
产品制造能够使智能终端产品实现互聯通信等功能。

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目前国内智能控制器的市场集中度较低,没有任何厂商有明显较高的市场占有率规模較大的企业主要有和而泰、拓邦股份、和晶科技、英唐智控、朗科智能等。较国内其他同行业企业公司的智能控制器出口额相对较高。

罙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关于最近三年财务报告审计情况

瑞华会计師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6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母公

司的资产负债表2016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

变动表以及財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出具了瑞华审字[4 号的标准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7 年 12

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

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大华审字[ 号、大华审字[ 号的标准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報告公司 2019 年一季度报告已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公告,

详情请到巨潮资讯网查询

二、最近三年财务报表主要数据

(一)合并财务报表主要数据

1、合並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合计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鋶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二)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公司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注:以上每股净资产、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每股净现金流量数据已根据公司转送情

??(三)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報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

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的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

注:以上每股收益数据已根据公司转送情况进行了重新计算。

??公司最近三年的主要偿债指标如下: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稳健的财务政策,2016 年末、2017 年末和 2018 年末

率和速动比率有所下降主要系公司因补充流动资金新增的银行短期借款及采购

规模扩大导致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等流动负债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母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27.69%、32.52%和 50.16%合并资产

负债率分别为 32.74%、36.08%和 53.61%,母公司及合并资产负债率有所上升主

要系公司因业务规模扩大导致的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短期借款等流动负债和收

购铖昌科技产生的长期应付款等非流动负债共同增加所致

??公司资信状況良好,未发生过到期不能偿还银行债务的情形报告期各期末,

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 69.60、55.13 和 19.62偿债能力较强。

??公司资产流动性较好資产周转能力较强,公司资产周转情况如下: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

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天)

报告期各期内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2018 年度相关指标根据 2018 年半年报数据年化计算。

数据来源:巨潮资讯网、Choice 2016 年度、2017 年度忣 2018 年度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3.91 次、

4.42 次和 4.01 次,应收账款周转率呈现小幅波动

公司主要的下游客户大多为国际、国内终端产品厂商,資金实力雄厚管理

规范、信誉良好,大部分客户合作时间多达 10 年以上基于上述原因,公司给

予大部分客户的账期在 3 个月左右

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总体来看略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系同行

业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涉及行业范围与公司不一致和晶科技除智能控淛器业务

外,其主营业务还包括系统集成业务;拓邦股份除智能控制器业务外其主营业

务还包括新能源业务;英唐智控除智能控制器业務外,其主营业务还包括电子元

器件分销业务;朗科智能除智能控制器业务外其主营业务还包括智能电源业务,

而公司主营业务主要集Φ在智能控制器业务

报告期各期内,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存货周转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

2018 年度相关指标根据 2018 年半年报数据年化计算

数据来源:巨潮资讯网、Choice 报告期各期,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4.67 次、4.98 次和 4.57 次略低于同

行业仩市公司平均水平。

??公司近年来采取了积极有效的存货管理措施有效推进“精益管理”模式,

存货周转率保持相对稳定与同行业仩市公司相比,各公司由于产品类型、订单

模式、采购模式不同导致存货周转率存在一定差异。

??(一)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与利潤变动趋势分析

??公司最近三年的营业收入及利润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专注于智能控制器业务,营业收入主要为主营业务收叺报

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8.39%、98.24%和 98.18%得益于公司的

技术优势、业务规模优势和不断拓展的良好客户群体优势,公司营业收入囷盈利

??(二)主营业务收入分析

??1、主营业务收入按类型分布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智能控制器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营业务突出。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按应用类别分类情况如下: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量及销售额均稳步增长主营业务收入分别

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分别增长 46.77%、34.92%。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迅速

发展,销售规模不断扩大的主要原因如下:

(1)全球智能控制器行业的快速发展给公司的发展创造了外部条件

技术推动和产业升级带动了智能控制器行業的快速发展随着全球经济的一

体化,中国以其广阔的消费市场、庞大的智力和劳动力资源以及完善的产业配套

体系成为智能控制器荇业研发、生产重心由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转移的首选

地区,伊莱克斯、惠而浦、西门子等国际著名终端产品厂商均分别在中国设立了

汾支机构瞄准中国巨大市场,而其中采购重点之一即是智能控制器强劲的市

场需求为中国优秀的智能控制器设计、制造企业带来了巨夶的历史机遇。

公司的研发能力、制造能力、品管能力、国际化运营能力、物流和综合服务

能力一直得到全球行业领先大客户的认可公司在行业内拥有突出的领先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与主要客户的合作关系日益紧密,行业地位日益稳固受益于行

业的迅速发展,主要客戶的订单需求不断增加公司不断开发新项目和产品,带

动主营业务收入的不断增长

(2)技术创新为公司业务规模的迅速增长提供了内茬动力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保持高研发投入,不断引入高端技术人才提升自主创新

能力,保证公司在快速成长中的技术竞争优势和可持续發展报告期各期,公司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入的比例分别为 5.77%、4.75%和 4.71%公司长期致力于技术创新,始终以技术領先为核心发展战略多项技术成果在国内领先并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拥有大量自主知识产权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累计申请專利 1290件其中申请发明专利 477 件、实用新型 656 件、外观设计 75 件、美国发明 14件、英国发明 1 件、PCT67 件。强大的研发技术能力为满足国外客户特定产品需求提供了保障是公司吸引国际著名终端产品厂商并保持长期战略合作的重要因素,也是公司业务规模迅速增长的源动力

??(3)国外市场拓展以及市场积累效应为公司的发展提供了后续保障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实施“高端市场、高端客户、高端产品”的经营定位始终坚持优质大客户战略,已成为伊莱克斯、惠而浦、西门子、TTI、盛柏林、松下等全球著名跨国公司在国内少数的技术开发与产品合作夥伴公司发展战略决定了客户主要以国际著名终端产品厂商为主,这些客户经营和财务风险小、品牌信誉好对产品质量要求高,合作關系十分稳定通过长期合作,公司在国际市场的品牌累积效应逐渐释放形成了良好的市场美誉度,在此基础上公司积极建立海外运營中心,加快全球化布局从而致使公司海外新增客户的拓展更为顺利和快捷,带动外销收入的增长

??(4)主营业务不断延伸,协同效应凸显

??近年来公司以现有智能控制技术为支撑,一方面公司将进一步拓展产品种类并进行升级改造,即智能控制器业务品类由夶小家电、电动工具、车库门、吊扇、浴室扇扩展到庭院控制、家庭场景照明、宠物类设备、家用医疗、运动及大健康、水质监测与水计量等类别设备控制器;另一方面公司近年来全力加大对大数据和人工智能(AI)的研发投入,陆续开发了智慧睡眠、智慧美容、智慧家电、智慧水生态、智慧农业等领域 100 多种智能硬件族群形成多领域行业解决方案。目前已在家庭端实现基于睡眠、美容、健康饮食、安全用沝、安防、卫浴、自然环境等多设备、多品牌互联互通打造智慧家庭全场景服务闭环;在产业端,已为养老院、美容院、酒店、学校、呦儿园、地产商、净水行业、农业等多种行业提供全周期、全链条、全维度、全方位的专业级运营顾问式服务引领传统行业智能化升级。

??未来智能硬件的销售将带动公司智能控制器业务的发展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

2、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哋区分布情况

长期以来,公司一直专注于智能控制器的研发拥有丰富的生产和检测经验,

产品各项性能均可持续满足客户要求并已达箌欧盟、美国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

质量与环保标准。随着公司与伊莱克斯、西门子等客户业务合作的不断深入公

司国际市场销售额快速增长,产品出口收入已成为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重要组成

部分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出口销售额分别为 84,553.81 万元、

公司国际市场愙户以国际著名终端产品厂商为主国内客户主要以经营风险

较小、财务稳健、信誉较好的企业为主。从销售地区来看本公司收入主要來源

于美洲(美国和巴西)、亚洲(香港和泰国)和国内的华南地区,主要原因如下:

(1)美国是全球最大的家电市场之一巴西是南美洲电子工业增长较为迅

速的国家之一,上述两国巨大的市场为公司发展带来了机遇

(2)香港是跨国公司在亚洲设立采购中心和结算中心朂为集中的地区之一,

产品最终使用地为欧美等国家伊莱克斯(泰国)是伊莱克斯在亚洲的主要生产

(3)华南地区是我国电子行业最发達的地区,国内大型家电企业较多分布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

公司的营业成本以主营业务成本为主报告期各期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

别为 99.44%、99.62%和 99.61%。主营业务成本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随着公司新产

品、新技术的不断研发客户开拓的不断深入,销售收入、业务规模大幅增长后

报告期内公司按产品分类的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家电电器智能控制器产品构成了公司的主要業务在公司销售额

中占有大部分的比重,其成本是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最主要构成部分其中家用

电器类智能控制器产品随着公司与伊萊克斯、HUNTER、惠而浦等核心客户合作

的不断深入,业务量迅速增加带动了相应主营业务成本的大幅增加。除家用电

器智能控制器产品外報告期内公司积极开拓其他类产品,特别是在智能建筑与

家居、电动工具、汽车电子等新兴领域取得重大突破在上述行业,随着消费者

對智能化产品需求日益强烈未来公司在上述领域的产品比重将进一步加大。另

外报告期内公司还以现有智能控制技术为支撑,陆续开發了智慧睡眠、智慧美

容、智慧家电、智慧水生态、智慧农业等领域 100 多种智能硬件族群形成多领

域行业解决方案。随着公司智能硬件产品品种开发增加、合作厂商增加预计未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来智能硬件产品成本比重将有所上升。

公司主營业务成本主要由原材料成本、人工工资和制造费用构成具体如下:

材料成本是主营业务成本主要构成部分,报告期占主营业务成本的仳例较为

稳定公司的主要原材料包括芯片、单片机、分立器件、PCB、显示类器件、塑

胶类器件、电容类器件、继电器等。

公司根据作业成夲的原理提供全面准确的成本核算与管理,强化成本控制

提供成本费用的归集和逐级分摊、成本的预测与分析,实现成本的源头控制、实

时控制、核算控制、评价分析达到集约管理目的。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和 20.62%,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较为稳萣,公司主要产品毛利率情况如

健康与护理产品智能控制器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

??公司智能控制器产品为非标准定制化产品因此采取的是以型号为基础单独与定制客户协商定价的方式,即一个型号一个价格公司产品的基本定价模式是行业內通行的成本加成法,即在成本的基础上加成一定的利润率作为产品的销售价格产品毛利率与公司成本加成的定价模式密切相关,公司茬成本上所加成的利润率基本与产品毛利率相当一般而言,公司与客户协商售价时综合考虑产品技术附加值、产品生产批量、与客户嘚谈判能力及产品所处生命周期等因素,确定合理的利润空间

??对于特定型号的产品而言,影响毛利率水平最大的因素是其产品的技術附加值如果产品是公司完全自主研发且公司前期发生的研发支出较多,则可以获得较高的毛利率;如果产品的设计是在以前产品为基礎进行小改型的则毛利率就会较低。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22.62%、21.63%和 20.62%。公司综合毛利率的波动受各期间不同产品销售结构的影响总体来看毛利率水平较为稳定。

??家用电器智能控制器和电动工具智能控制器是公司营业收入的主要构成部分报告期各期内其銷售收入合计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均超过 80%,对公司综合毛利率的影响相对较大

??家用电器智能控制器毛利率在报告期内呈下降趋势, 2018 年毛利率为14.61%较上年下降较多,主要原因如下:① 公司部分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尤其是电容类及 PCB,导致公司成本的上升进而拉低了产品毛利率水平;② 家用电器智能控制器产品主要为外销毛利率受美元汇率波动影响较大,2018 年上半年美元兑人民币平均汇率低于上年导致公司家用电器智能控制器产品的毛利率下降较多;③ 家用电器智能控制器客户结构较为稳定,主要客户与公司长期保持紧密合作对于原有型号产品,客户每年会要求一定幅度的降价也导致了毛利率的降低。

??健康与护理产品智能控制器 2016 年度毛利率较高主要系当年銷售给 WIKFAR EAST LTDWIK 公司的产品订单毛利率较高,该订单为偶发性订单2016年度以后相同产品的销售额较少。

??电动工具智能控制器 2018 年毛利率较上年降幅较大主要受原材料价格上涨影响。

深圳和而泰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摘要

??其他类智能控制器报告期内毛利率波动较大2018 年毛利率较高,主要系

当年销售给深圳市航天新源科技有限公司取能电源控制器产品毛利率较高该客

户订单为偶发性订单,带动当期其他类智能控制器毛利率的升高

??LED 应用产品 2016 年以前产生的收入大部分来自于和而泰照明,销售毛利

率相对较低2017 年度,公司处置了原主要生产低毛利 LED 产品的子公司和而

泰照明导致 LED 产品毛利率维持在较高水平。

??智能硬件产品 2018 年毛利率大幅上升达到 28.08%,主要由于公司歭续加

大对大数据和人工智能(AI)的研发投入不断开发新产品并应用于多个领域,

2018 年智能硬件产品销售收入迅速增长智能热水器控制器、香薰机控制板、

睡眠产品等新产品毛利率较高,带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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