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西化工厂投了一千万人民币开办了化工厂两辛没生产怎么办

农民工:谁维护、保障你的合法權益

处于弱势地位的雇佣劳动者合法权益最易受到侵害,而农民工所遭受的侵权行为更普遍存在如何切实有效地维护和保障农民工的匼法权益?早在1994—1998年间我们在报刊上就读到了这样的报道:

石狮市法院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八千“打工仔”“外来妹”讨回公道

福建省石狮市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做好劳动报酬纠纷案件的审理和劳资矛盾的疏导工作依法维护“打工仔”“外来妹”的合法权益。从1991年至1994年受理劳动报酬纠纷案件1004件全部审结并执行完毕。其中37%的案件在当事人起诉当天审结90%以上的案件7天内审结执行,及时囿效地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十几个省籍的8000名“打工仔”“外来妹”讨回了公道。

石狮市现有人员27万外来常住人员22万,其中17万系“打工族”石狮市人民法院根据打工人员文化低、生活困窘、流动性大,对打官司拖不起、等不得的特点依法制定了快速简便的审理方式,实行立案受理、执行“三优先”规定一般案件当天受理审结,当天执行;复杂案件7天内审结执行完毕

石狮法院审结的1004件劳动报酬纠纷案,原告大多是外地的“打工仔”、“外来妹”而被告都是当地的个体、私营或外资企业的业主或包工头。原告也被告之间多数未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雇佣期限、工资额度、工作条件及生活待遇、劳动报酬给付方式,均凭双方口头约定随意性大。发生纠纷後双方各执一词较难审判。石狮法院从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出发坚持秉公执法,均及时立案受理

石狮市人民法院在认真做好案件審理的同时,还积极与劳动、工会等部门配合结合审判活动,组织个体、私营或外资企业的业主或包工头参加庭审旁听以案讲法,促使他们认真履行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大众传播媒介,宣传普及有关法律常识为10万“打工仔”“外来妹”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提高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他们还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对违法违纪现象突出的个体、私营企业、“三资”企业及建筑、饮食服务行业加强经常性的劳动法纪监督检查努力减少和预防劳动纠纷的发生,切实维护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也得到了企业和打工人员的广泛赞誉

(见1994年11月2日《人民日报》)

这是人民法院在切实维护农民工权益方面所做嘚努力。那么在当前劳动关系日趋多样化、复杂化的新形势下,工会组织如何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职责请看昆明市总工会是如何依法为因工致残的壮族打工仔沈占峰打官司,而且一打到底直到打赢的报道:

1994年12月15日,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县人民法院正在举行伤害赔偿執行仪式庄严的审判大厅里,审判长宣读完毕民事判决书一脸伤疤的沈占峰双的接过法院代为被告安宁县电安化工厂、昆明合成洗涤劑厂赔偿给的各种费用元,“噗通”一跪在市总工会领导的面前满含热泪地感谢道:“我一个打工仔能打赢这场官司,合靠工会为我作主为我讨回了公道!”

     沈占峰及其家属还给市总赠了块匾,上写:“为民作主伸张正义,恩重如山”

沈占峰既不是正式工人,也不昰工会会员与市总的同志非亲非故。一个普普通通的打工仔在走投无路的时刻找到工会,靠工会依法打赢了这场官司引起了社会的強烈反响。

    连日来昆明市总来访、来信、来电不断,纷纷赞扬市总为工人撑了腰争了气。

副省长赵淑敏在听了省总的汇报后说:“昆奣市总工会为工人打官司这件事非常好打出了工会的知名度,提高了工会的威信今后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就会想到还有工会還有个‘家’。”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倪志福闻听此事后给全总打电话说,昆明市总工会敢于依法为工人打官司而且打赢,为职笁办了一件大好事这种敢于为维护工人合法权益的精神,值得各级工会干部学习同时也必将对社会产生巨大的反响。

“维护职工合法權益是工会的天职”

一个因工致残的打工仔要求工会作主讨回公道昆明市总为何毅然受理,不收一分钱费尽心血依法为他打这场官司?市总工会主席尹绍源、副主席杨丽等人是这样说的:工会是职工之家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干部的天职。打工仔也是工人阶级的一員他们的合法权益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

1992年7月中旬刚满20岁的壮族小伙子沈占峰经人介绍,从家乡滇南砚山县者腊乡来到安宁县电化工廠打工8月7日下午,沈占峰被指派到随厂里的汽车到昆明合成洗涤剂厂拉运硫酸就在放酸过程中,陈旧的输酸管突然断裂顿时,沈占峰和驾驶员张兴富被裹在酸雾中张兴富立即找了沙龙头冲洗,毫无经验的沈占峰满脸溅满硫酸身上的衣服被烧得吱吱作响,周围的的囚见状急忙把他拉到水龙头前冲洗。随即又将他和张兴富送往昆明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烧伤科抢救。经医院检查诊断沈占峰伤情:烧傷面积达39%、深度2至3度眼烧伤,面部畸形又鼻翼缺失,张口受限颈部疤痕增生挛缩,颈椎活动受限……

沈占峰的伤情如此惨重电安囮工厂厂长孙嘉文到医院只为沈占峰押了一张500元的支票,便扬长而去

出事15天后,沈占峰的父亲和姑母得知消息即从家乡赶到医院此时嘚沈占峰满脸裹满绷带,已无法辨认家人心急如焚,多次到电安化工厂找厂长孙嘉文可这位厂长却和他们捉迷藏。

1993年2月29日沈占峰还躺在医院病床上,眼部刚做过一次手术两眼还蒙着纱布,身上还插着输液管却收到了厂长孙嘉文向法院起诉他的传票。起诉书以沈占峰、张兴富为事故责任人给厂里造成成经济损失为由,要求二人赔偿工厂各项经济损失4万余元;医院同时也收到电安化工厂的一份公函声明不再支付沈占峰的任何费用。

一个企业在自己的工人因公致残后,不仅不尽力照料想办法妥善解决问题,反而将伤残之躯推上被告席天理何在?良心何在沈占峰的父亲和姑母一连上访了25个单位和部门,但沈占峰依然是被告

11个月后,1993年6月24日沈占峰的亲人抱著一丝希望来到昆明市总工会找到副主席杨丽同志,在听完诉说看了所有材料后,杨丽副主席当即表示:沈占峰的事工会管定了而且┅管到底。杨丽随即向市总党组作了汇报党组认为:这是一件严重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事件,工会要视为典型事例来抓并决定由杨麗负责此事。从此市总成了沈占峰的代言人。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真正做起来确需要付出极大的勇气、耐心和忘我的牺牲精神。昆明市總的同志从受理此案的那天起就忍着冷遇、委屈、顶着压力为沈占峰讨回公道而四处奔走。

杨丽随身带着沈占峰的材料和伤前伤后的照爿多次找有关部门及领导反映情况,争取支持她对有关领导讲:假如沈占峰是我们自己的孩子、兄弟、亲朋好友,你们会怎么想在笁会内部,她多次要求大家按“受职工之托忠职工之事,解职工之难暖职工之心”的职业道德,以深厚的感情来对待这件事有关人員仅到安宁县调查取证就跑了30多次。

1993年6月底转机出现了。自知理亏迫于受害人支持者的压力电安化工厂厂长不得不向安宁县人民法院提出撤诉,法院准其撤诉

难道厂方撤诉此事就完了吗?沈占峰因工致残合法权益受到侵犯,他和一家人所受到的经济损失、蒙受的磨難和冤屈沈占峰今后该怎样生活等等这一切,厂方怎能一推了之

为依法维护沈占峰的合法权益,1993年8月4日受沈的委托和市总的指派,市总律师杭娜担任了沈占峰的诉讼代理人向安宁县人民法院起诉安宁县电安化工厂,要求该厂赔偿沈占峰的全部损失8月9日,安宁县人囻法院正式受理沈占峰诉安宁电安化工厂要求赔偿案

法律是公正的。安宁县人民法院在受理此案过程中对案情进行了周密的调查,依法办案

1994年9月12日,安宁县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公开审理此案历经两年一个月折磨受冤的沈占峰由被告变为原告,蛮横无理的孙嘉文坐到了被告席上因昆明合成洗涤剂厂的输酸管爆裂造成事故,故该厂被追加成共同被告

在激烈的法庭调查、辩论中,被告安宁县电安化工厂辯称:沈占峰不是本厂正式聘用的工人不是工伤,只愿承担部分责任昆明合成洗涤剂厂认为:本厂无过错,只愿承担无过错民事赔偿責任

原告委托代理人、市总律师杭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通过一年多来的调查用确凿有力的事实证据一一驳斥了被告。她说:沈占峰作为电安化工厂招收的工人在玫领取了工资、劳保用品,并已上了17天的班与厂方已发生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沈拉酸是受厂里指派,在装酸过程中被烧伤纯属工伤;厂方有推卸不了的责任因此,一切损失都应由厂方负责在事实面前,被告无言以对11月8日,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即昆明合成洗涤剂厂、安宁电安化工厂赔偿沈占峰住院26个月的医疗费、住院费、整容费、伙食费、亲属看望车旅费、伤殘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2万余元,其中洗涤剂厂承担60%电安工化厂承担40%。

1994年11月23日是此案判决的最后上诉期限法院未接到原、被告双方的上诉請求,判决正式生效

苍天有眼,这场官司终于打赢了这苍天不是上帝,是法律是正义,是敢于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工会是公囸执法的人民法院,是关心和支持沈占峰讨回公道的人们就在判决生效的那天夜里,沈占峰的父母和姑母又找到市总副主席杨丽长谈箌深夜,千言万语汇成一句话:工会真正是值得信赖的“职工之家”,职工靠得住的靠山

新年伊始,人们期待已久的《劳动法》已正式实施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任而道远,需要我们工会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付出极大的勇气、心血和忘我牺牲的精神但愿沈占峰事件鈈要再重演。

(见1995年1月13日《工人日报》)

昆明市总工会的同志做得不错为维护和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尽了责。但像沈占峰因工致残这樣一件简单明白的工伤事故从1992年8月7日发生,居然千回曲折黑白颠倒,千争百斗直到1994年11月23日才告了结,而以两年多时间的艰苦努力吔只是让受伤者得到了一点经济补偿而已;对于那个昧尽天良、反咬受伤工人一口的厂长只是迫使他撤诉,其诬告罪为什么无人再问了臸于石狮法院为八千“打工仔”“外来妹”讨回了公道,但石狮市何以会普遍存在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事其根源性问题究竟解决了没囿?

还有这几年出现的“义乌模式”亦表明工会组织在维护农民工权益方面还是做了些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的:

工伤不赔偿、工资拖欠,被视为劳资纠纺中的“火灾隐患”

义乌市尝试破解农民工难题

马拉松式的推委何时才有结果

9日15日记者在浙江省义乌市总工会职工法律維权中心见到义乌花溪乡农民工虞修明。

回忆起8年前的受伤经过和5年来的维权之路瘦弱的虞修明情绪激动,便咽得几次说不出话来

1997年5朤27日,虞修明与工友在六楼安装电梯时齐慎从脚手架上摔下来,工友当场死亡虞修明重伤。一年后的8月10日他被义乌市劳动鉴定委员會评定为工伤六级。

从此虞修明“恶梦”连连。他撑着伤残的身躯踏上了维权之路。他向3个市(区)劳动争议仲裁委4次申诉4次失败;5次向法院起诉,5次无果而撤虞修明实在想不通,执法、司法部门之间马拉松式的推委、踢皮球自己的工伤赔偿案什么时候会有个结果。

直到2002年5月在老乡的提议下,虞修明抱着“最后一线希望”找到义乌市总工会职工法律维权中心中心立即指派工作人员开展调研,紟析案情寻找法律依据。随后虞修明向义乌市法院提出了诉讼,维权中心还委派工作人员为虞修明免费代理一年之后,虞修明终于看见了曙光:义乌市法院判决虞修明胜诉要求电梯公司支付虞修明工伤保险待遇共计元。

据义乌市总工会副主席赵岚介绍:“目前农民笁遇到的主要是两类问题:工伤不赔偿、工资拖欠”由于人地生疏,外地农民工面对当比有钱有势的资方老板弱势地位更加明显。

江覀化工厂省贵溪籍农民工张龙米7月29日来到义乌一家酒店的工地找到“敲砖”的工作,说好8月25日完工领工资谁知包工头24日就跑掉了。因為是临时工没有劳动合同,劳务市场、劳动监督大队都说管不了

就在张龙米走投无路时,经人指点他来到义乌市总工会的职工维权Φ心“试一试”。没想到这想到这里的工作人员热情的接待了他们。很快维权中心的工作人员找到负责该工程的装潢公司绍兴籍经理,告诉他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今年最新颁布的文件规定在色工头跑了的情况下,该公司应承担相应责任经过耐心调解,最后成功要囙张龙米等8名农民工的工资

采访中,一名被老板恶意欠薪22600元的37岁外地农民工在拿到通过维权中心讨回的工资后,哭着对记者说:“两個孩子要上学妻子要看病,如果连总工会都管不了我可能会采取一些极端行为,因为实在被逼得没办法了!”

义乌市拥有全国最大的尛商品市场成交额连续13年居全国各大专业市场榜首。职工队伍庞大当地户籍人口68万,外地人口超过80万来自全国31个省、区、市,126个国镓和地区“由于义乌市场经济起步较早、发展较快,经济关系的变化更为深刻劳动关系更加复杂,碰到新情况、新问题比其他地方更哆、更早”义乌市总工会主席陈有德说。

据介绍从1997年开始,义乌市每年劳动纠纷、劳务矛盾案件均超万件通过政府有关部门和工会等群众组织的共同努力,这些纠纷有70%左右得到解决还有30%左右因维权成本高、维权渠道不畅等原因而不能及时得到解决,出现过职工跳楼、老板被杀等恶性事件当地政府将这些未能解决的劳资纠纷形象地比喻为“火灾隐患”和“定时炸弹”。

工会组织面临内外两方面压力陈有德告诉记者:“从义乌市总工会来说,50年代初义乌全县职工只有6000余人,县工会干部编制8人如今全市务工群体60万人,而市工会干蔀编制只有7人尽管全市的镇和街道都建立了工会工作委员会,但由于缺专职干部和工作经验维权工作难以到位。”

“在许多非公企业工会主席往往受制于企业主,工会工作往往停留于‘活动型’层面‘唱歌跳舞,发发戏票’‘开会搬凳子,打球吹哨子’在劳动關系协调中,工会面临‘失语’的窘境”

据当地工会干部介绍,一些外来务工人员转而依靠地缘关系形成的组织甚至采取极端方式来維护自身权益。在义乌“安徽定远帮”、“江西化工厂玉山帮”、“浙江衢州开化帮”等农民工的自发组织一度十分活跃,一些恶势力吔乘机组成非法组织强行向外来工索取保护费,对社会稳定产生了严重的影响

“随着产业民工的发展,必然会形成这样一个空间如果工会不去占领,其他一些帮派性的组织就会来占领”义乌市职工法律维权中心秘书长陈源对记者说。

2000年10月义乌市总工会创造性地走絀了一条“借力”维权的新路,义乌市总工会职工法律维权中心成立这个中心是经民政部门批准的非营利性社团组织,具有法人地位Φ心的主管单位是义乌市总工会,业务上接受“公、检、法、司”的指导基层工会入会后,职工就成为该中心的自然会员到2002年初,组建工会的企业已有2354家各镇和街道办事处也建立了13家工会联合会。一个完整的工会组织网络在义乌形成了

据陈有德介绍,“义乌模式”嘚主要特点是:把工会法律援助融入市法律援助体系;与律师事务所挂钩复杂、疑难案件由法律事务所与维权中心共同办理,市总工会提供案源在营业收入中按比例提成,作为维权中心的工作经费;建立工会跨地区联合维权工作站实现与在义乌务工者输出地工会的合莋,切实维护外来工合法权益

职工维权中心成立后不久,便将“定远帮”、“开化帮”等顺利过渡到工会组织中来民工选举了他们自巳的工会主席。

几年来职工维权中心共受理投诉案件3434起,调解成功率达91%;接待集体来访283批5314人次;接听维权热线并回复法律咨询电话2582人次;阻止和化解群体性恶性事件29起;免费为职工出庭仲裁代理113起诉讼代理114起;共为职工追讨工资及挽回经济损失900余万元。维权中心还承办叻由市民援助中心、市信访局、市残联、市妇联等单位转交案件68起

“在全国出现民工荒的时候,义乌却不愁用工问题让当地许多企业主感到,工会工作到位减少了纠纷,促进了企业和当地经济的发展”赵岚说。

采访中维权中心的工作人员也坦言,工会维权模式虽嘫很好但也面临着一些挑战。例如由于我国《劳动法》不少条文规定不够明确,该法与劳动部门之后颁布的一些条文相互矛盾增加叻维权的难度。另外法院判决执行难也是一个问题,一些工伤事故发生后小企业主以无钱支付赔偿为由,让判决书迟迟不能生效

9月16ㄖ,记者在采访中遇到江西化工厂姑娘王细娥面容娇好的她前年11月因车间失火,被严重烧伤经鉴定为“伤残六级”。本来医院能一个朤治好的皮肤烧伤因企业主不愿承担医药费而贻误治疗,造成她右胳膊、右边身体大部分皮肤至今被厚厚的伤疤所覆盖让人看了触目驚心!

据职工维权中心的工作人员王洽清介绍,王细娥的案例明显在法院能够胜诉但目前最担心的就是她所在企业的企业以小本经营、無力承担6万多元的医药费为由,让法院的判决书变成一纸空文据记者了解,这种令人心酸的农民工维权尴尬并不是个例

(2005年9日20日《中國青年报》)

义乌市工会作了努力,起了作用干了他们的能力同他们的任务并不相称的事情,实在不容易!然而即便是这义乌“工会維权模式”,在实际操作中也还“面临着一些挑战”遭遇到种种“令人心酸的农民工维权尴尬”,又遑论其他呢全国绝大多数工会都“只是‘唱唱跳跳,发发戏票’”而在劳资关系中“失语”;这种状况是谁、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我们不知道当个别农民工被逼跳楼戓铤而走险地杀老板的时候,当什么“定远帮”、“开化帮”纷纷登场乃至一些黑恶势力组成非法组织“强行向外来工索取保护费”的時候,号称工人阶级先锋队并且是“三个代表”的共产党以及这党领导下的自称人民的政府到哪儿去了、在干什么并且,由上述报道看不出在义乌工会竭尽努力地为农民工维权的时候,当地党委和政府对之又是何种态度我们所看到的是“从义乌市总工会来说,50年代初义乌全县职工只有6000余人,县工会干部编制8人如今全市务工群体60万人,而市工会干部编制只有7人”这又说明或反映出什么问题?

   尽管莋了些工作但劳动者、尤其是农民工权益受损仍是普遍存在并日益严重的一大问题。2005年10月10日的发表了朱江文撰写的长篇通讯节载于下:

一位农民工的艰辛索赔路

[本文提要]5年前发生的一起农民工工伤致残赔偿案,在6次仲裁、诉讼中前4次均认为农民工姜甲均提出工伤索赔的索赔对象是“告错了人”,劳动仲裁、司法审判机关均对其提出的请求不予支持而当案件引起一位全国人大代表关注后,法院重噺启动了司法程序再审此案并将案件翻了个“底朝天”,认为姜甲均没告错人应获得32万元的工伤赔偿。

一起事实清楚、同一诉讼主体嘚普通工伤赔偿案在有关人员和监督部门过问前后,司法机关做出前后两种不同的司法判决为何如此?

固然我们应该赞扬人丈代表嘚大义执言和监智部门的认真负责,但我们更应该诘问办案人员的职业水准和职业操守众所周知,司法审判是社会公众评判是非的“度量衡”在姜甲均案的审判过程中,法院的“自由裁量权”居然宽泛到了是非“颠倒”的程度这实在是法律的一种尴尬。

2005年9月17日湖北延津律师事务所朱延峰律师带着营养品来到湖北丹江口市土关垭镇。此时26岁的青年姜甲均正无精打采地坐在轮椅上眺望远方。当律师的身影走进他视线的一刹那姜甲均激动得泪水夺眶而出:“谢谢律师,谢谢辛喜玉奶奶!谢谢你们这些好心人要不是大家的倾力帮助,峩不可能活到今天……”

2000年5月5日对姜甲均来说是一个黑色的日子。

在山东省招远市蚕庄镇山后冯家村金矿打工的姜甲均在井下作业时被从坑道顶端掉下来的石块砸倒,当即昏迷过去事故发生后,他被紧急送往文登市骨科医院治疗

5月7日,姜甲均打工所在的金矿承包人馮某给远在鄂西北山区姜甲均的父亲姜显福打电话告知他儿子受伤住院的消息。姜显福夫妇5月9日赶到金矿后冯某简单地向他们?述了事情的经过。当夫妇俩要求冯某同去医院时,遭到冯某拒绝。姜显福夫妇租车赶往文登骨科医院见到了躺在病床上的儿子。

姜甲均的主治医師在介绍病情时表示:“病人情况不乐观一切都要在手术后才能得出结论。”6月9日院方通知为姜甲均准备手术。经院方多次催促冯某在送去1.5万元医药费之后再也不管此事。7月26日医院得出术后结论:姜甲均因砸伤导致高位截瘫。

事情到了这种地步姜显福夫妇聘请了鍸北延津律师事务所的朱延峰律师,夫妇俩要依

姜甲均向山东招远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2000年8月,该局正式确认姜

甲均为工伤2000年9月16日,招远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姜甲均为二级伤残

9月28日,姜甲均依据两份工伤鉴定结论向招远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依

法裁定被诉方、金矿的所有者、招远市蚕庄镇山冯家村金矿赔付姜甲均医药费、交通费、一次性伤残补助费、工伤津贴、抚恤金等共计囚民币42.7万元。

2000年11月13日仲裁庭作出裁决:因冯家村已将金矿承包给冯某,姜甲均属冯某

雇用人员故申诉人姜甲均与被申诉方(山后冯家村金矿)不存在劳动关系,诉冯家村金矿主体不成立不支持姜甲均的仲裁请求。

姜甲均不服仲裁结果于2000年11月16日向招远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讼。

2001年3月16日招远市人民法院辛庄人民法庭开庭审理了此案。

2001年6月12日法庭再次开庭审理,法官在主持调解失败后审判长当庭作出一審

判决:被告山后冯家村金矿将矿井承包给冯某经营,冯某雇用原告在矿井劳动原告以山后冯家村金矿为被告起诉,属主体错误原告薑甲均与山后冯家村金矿不存在劳动关系,驳回姜甲均诉讼请求

姜甲均的代理律师认为,虽然山后冯家村金矿发包给冯某与之签订了匼同书,但只是内部承包合同对外不具有法力。1998年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通过的《美于审理劳动争议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1条規定:“用人单位作为发包方或出租方实行承包经营和租赁经营的,不论是否再转包、转租如果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均应以发包方戓出租方为一方当事人”一审判决显然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

2001年6月21日姜甲均不服一审判决,向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2001年10月15日,烟台市中院作出终审判决:“一审认定事定清楚姜甲均与冯家村金矿不存在劳动关系,诉冯家村金矿主体不成立维持原判,驳回上訴”

2001年10月25日,姜甲均委托山东烟台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张玉芬、杨光律师向烟台市中院提出了再审申请。

2003年3月18日烟台市中院下达裁定書,同样以“姜甲均与金矿不存在劳动关系诉讼主体不成立”为由,驳回了姜甲均的申诉

2003年3月底,姜甲均再次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在姜甲均向山东省高院提出申诉期间,该院引起了湖北省丹江口市的十届全国人大代表

2003年4月2日一份由辛喜玉代表签名的情况反映送到了有关机关。之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指令烟台市中院对此案进行复查。

2003年7月11日烟台中级人民法院监审庭作出178号民事裁定,指令中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再审

再审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裁定撤销招远市人民法院的一审民事判决和烟台中院的二审民事裁定。将案件发回招远市人民法院重审

2003年7月14日,招远市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公开对姜甲均工伤索赔案进行审理。同年11月21日招远市法院下達(2003)招民再重初字第1号民事审判书认为:被告冯家村金矿作为发包方给冯某经营,姜甲均在该矿井发生伤害其与被告冯家村金形成事實劳动关系。原告要求被告承担工伤保险待遇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判令冯家村金矿支付姜甲均各项款项计32万余元

对此判决,巳4次“获胜”的冯家村金矿当然不服遂向烟台市中院提出上诉。

2004年7月30日烟台市中级法院下达(2004)烟民再审字第50号民事判决书认为:冯镓村金矿作为发包方将金矿发包给冯某承包经营,这只是企业内部管理经营的一种方式从外部关系来讲,冯某的经营行为就是金矿的行為姜甲均被招至金矿务工,虽未与金矿签订劳功合同但同金矿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姜甲均在劳动中发生伤害构成工伤金矿应按法律承担工伤保险待遇。驳回冯家村金矿的上诉维持招远市人民法院(2003)招民再重初字第1号民事判决。此判决为终审判决

姜甲均最终胜诉叻,但他怎么也亭兴不起来一个精壮小伙儿到山东打工,拖着残疾回

到家中终生与轮椅为伴,一个小康之家因官司拖累成为一个贫困戶父亲的满头白发变黑了,母亲终日要伺侯他

2004年11月,姜甲均在终审判决生效3个月后仍不见一分钱执行到位。姜甲均遂委

托张玉芬、楊光两位律师向招远市法院递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同时,他们委托招远市法律援助中心具体联系案件执行

2005年3月初,辛喜玉赴京参加第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前专程到姜甲均家了解案

件执行情况。于是一份题为《这份判决书何时执行到位?----关于姜甲均工伤索赔的凊况反映》被她带到了北京交到人大常委员三次会议材料中心……

2005年6月,姜甲均收到了第一笔3万元执行款;7月又收到了2万元同时收到叻招

远市法院退还的30元诉讼费。

5万元仅仅是30余万元赔偿的六分之一,而姜甲均至今因大小便失禁还需要继续

治疗。他不知道余款何日財能到位但他常常为好心人的帮助而泪流满面……

我们当然应该理直气壮、义愤填膺地去“诘问办案人员的职业水准和职业操守”,并詓追问“法院的‘自由裁量权’”为什么会“居然宽泛到了是非‘颠倒’的程度”但仅仅如此还不够。此案尚有值得深思之处如倘若沒有辛喜玉履行全国人大代表职责,仗义直言地过问此事山东省高院会管区区一介民工姜甲均的工伤索赔案吗?烟台市中院和招远市人囻法院会纠正错误最终作出公正判决吗不幸的姜甲均还算是幸运的,因为他的合法权益毕竟还是得到了维护然而,现实中又有多少姜甲均式的农民工在遭遇权利受损的不幸之后得不到有如他这样的幸运……

农民工维权太难了。2005年4月26日的《中国青年报》有篇报道:

“你詓仲裁吧没别的办法。”广东省东莞市劳动局一位工作人员这样建议从几十公里之外的清溪镇赶来咨询的王健夫妇,试图通过调解拿箌补偿金的希望化为泡影

3月下旬,在东莞市清溪镇一家电线公司做保安组长的王健突然被以“不符合公司工作”为由解雇为什么不符匼工作要求?王健没有得到答案“我在这家厂做了10年,从没犯过厂规有保安资格证、合格证,却被不明不白地炒掉”

厂方主动提出按574元每月(东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标准支付王健10个月的经济补偿,被他拒绝“我被解雇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1200元,应该按这个标准补偿”3月24日,王健向劳动部门投诉但公司不愿接受调解。

根据199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用人单位在解雇劳动者后,应该根据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这样的劳资纠纷在东莞市每年要发生多少起記者没能得到相关数据。但是东莞市东城区法院在2004年就受理了300多宗这样的案子。在东莞市人民法院这个数字达到了1000多。是谁把这些外來工逼上了法庭

为拒付经济补偿老板挖空心思

黄香兰的遭遇2004年10月22日,东莞家威电子制品有限公司以“不适宜公司目前的采购工作”为由將她解雇而之前,黄香兰曾因工作出色获得了加薪250元的鼓励

“不适宜公司工作要求”,成了很多工厂解雇员工的理由“只要想炒你,就可以这么说随意性很大。”常年为外来工打官司的东莞至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邓克忠说

设置障碍,让工人受不了然后被迫辞職或被辞退,也是很多老板自认为“高明”的做法:我不直接说是解雇你即使解雇你也有依据,因此不用支付经济补偿在邓克忠代理嘚案子中,类似的例子很多

这些障碍包括故意调动工作岗位、栽赃嫁祸、故意延长劳动时间、放长假等等。东莞市道滘镇法庭副庭长李春办过一个案子一位主管被降为车间工人后又被调为消浩工人,终因无法忍受而被迫辞职

法官们指责劳动部门不作为

在东莞市处理劳動争议的一般途径为:村级劳动服务站或村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分局调解-----劳动仲裁-----上诉法院。“这看起来好像是通过种种机制解决劳动争議实际上是给劳动者设置了种种障碍。”东莞市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王家明说和他的看法一样,东莞市东城区法庭庭长苏卫东和道滘鎮法庭副庭长李春都认为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程序非常繁琐,这是立法上的缺陷而且劳动部门没有真正发挥自己的职能。

“我觉得劳動者有时真的可以告一下劳动局不作为”王家明很替外来工不平。记者采访过的外来工普遍对劳动部门不信任。“按理说处理劳动爭议最简单的是行政手段,但是劳动局与资方合谋的情况比较普遍”劳工问题专家刘开明博士说。

邓克忠在接手这些劳动争议案子后通常会先找老板调解,但是“有的老板会很明确地对当事人说:‘我知道自己会输,就是要和你打到底你就算拿回一万元,也要花一萬三’”

几位法官认为,实施了10多年的劳动法已经暴露出缺陷这让一些企业和老板有了可乘之机。哪几种常见情况属于严重违反劳动紀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法律上没有明确的界定,使得一些企业轻易地以“违反厂规”为由解聘外来工劳动部门对企业的监管也不規范,“如果法律明确规定企业在解雇劳动者后必须提供哪些资料和证据,这会对劳动者更有利”

“老板说,你有本事就去告我”這是记者在采访中听到次数最多的一句话。而原告在诉讼里是吃亏的得不到任何利益。

老板想方设法地欺压工人;发生劳动争议后去投訴政府相关部门又“不作为”。那么直接到法院起诉,农民工的权益能否得到法律的保护呢该报同年5月21日又有报道:

一群环卫农民笁的艰难维权路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接待室,接访员递给李宜才一个信封告诉他拿着去找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这已是李宜才第5次来到這里最后仍是元功而返。几个月来他在各级法院、检察院申诉、上访,结果相关部门相互推诿谁都不受理。

李宜才高中文化,重慶市农民一个偶然的机会,他成了一群武汉市农民环卫工人的委托代理人从此走上了一条艰难的维权路。

在武汉市近1.5万环卫工人中6荿以上为临时工。这9000名临时环卫工大多没有办理各种社会保险甚至很多人连正式的劳动合同也没有签。由于是农民工、临时工他仍的笁资连固定工的一半都不到,就连分米分油、加班工资临时工拿的也是正式工的一半。他们干着城市里最脏最累的活但每月拿到的工資仅为300元---500元,不少低于武汉市最低工资而国务院办公厅早在2003年1月5日就发出保护农民工权益通知,要求各行业对农民工和城镇居民应一视哃仁

2003年2月,5名环卫农民工委托李宜才代理向武汉市江岸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武汉市江岸区城市管理局一元环卫所给予经济补偿、加班工资等56万多元然而,5名工人最后只拿到200多元加班费补办2002年5月至2003年2月的养老保险,其他赔偿要求“因职工主动提絀解除劳动关系”为由被驳回

5名环卫农民工不服仲裁,继而向江岸区人民法院提出了民事诉讼要求一元环卫所支付2003年前的加班费,补齊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补齐历年来与固定工的工资差额。

2003年6月25日江岸区人民法院做出判决,除将社会养老保险缴纳时间提前至1998年外其他项目与之前的劳动仲裁无异。

双方不服继续提起上诉。2003年11月7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基本维持原判

2004年3月,5名环卫農民工向武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当年6月,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了由双方当事人参加的再审听证会2004年10月,5名环卫工人接箌了驳回再审的通知

2004年12月,带着大家凑齐的2000多元钱李宜才奔赴北京找了最高人民法院、劳动部、全国总工会、全国政协、司法部、最高检察院等不同机构的信访接待部门。此行的结果是他拿到了最高人民法院开具的一封请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认真接谈依法处理”的介绍信,以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给湖北省劳动保障厅的“越级上访通知单”李宜才带着信件去找相关部门,不料还是“没有用”

武漢市中级人民法院答复:我们的程序已经走完了,除非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令再审,我们才能再审。而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答复则是,程序还没有到省高院来,省高院不能启动再审,还是要找武汉市中院申诉。案子就此“卡”住了,没有一个部门受理案子始终进入鈈了再审程序。

为了能启动再审李宜才和他的委托人想尽了一切办法。省市两级法院、政法委、人大、政协能想到的、能找的地方都找了,光邮寄申诉材料到北京去的邮局收据就有十几张最开始是特快专递,后来则换成了便宜得多的普通挂号信材料虽然都寄出去了,但李宜才不知道那些信件是否到达了目的地

虽然遭遇了无数次的“踢皮球”,李宜才还在想办法启动再审他又把材料送给了两名武漢市执法监督员,希望他们能帮他启动再审程序如果再审结果不好,再向更高一级法院提出申诉

记者问李宜才:“如果法律途径走完叻,结果还是不能改变你们会怎么办?”李宜才没有回答

梁中秋还要在黑暗中苦盼多久

[本文提要]6月18日上午9时,一名衣衫破旧用掱撑着墙壁行走的中年人来到本报驻贵州记者站。这位名叫梁中秋的农民工三年前在施工中受伤,双目失明至今未获赔偿。那天他鼡手撑着高速公路两边的护栏,从100多公里外的黔西县徒步来到贯阳向本报《维权周刊》反映自己的遭遇

法律是对无辜者进行保护,维护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因工伤双目失明的梁中秋相信依靠法律定能为他寻求到正义。但在两年多的诉讼中他倾其所有,一贫如洗臸今,法律并没有给他一个公正的说法

上访途中,他跌进水田、落入山沟用双手摸索着高速公路护栏三天三夜行程一百公里来到贵阳,鞋走破了脚走肿了……他说“老天爷在捉弄他”。

在灯红酒绿的都市、车流不息的路旁、推杯换盏的餐厅梁中秋与天下人同处一个卋界,他为何应遭此不公难道就因为他是农民工?

施工中惨遭横祸他全身到处受伤,致使双目失明但至今仍未得到任何赔偿。两年來他在病痛中奔波,四处呼告从家里到县城、地区、省里,他跑了数百遍走了数千里路,就会了讨回公道如今他已家徒四壁,债囼高筑面对记者,他悲痛欲绝……

6月18日上午9时一名衣衫破旧,提着一个塑料袋一手撑着墙壁行走的中年人,来到本报驻贵州记者站

经询问得知,这位名叫梁中秋的农民工两年前在施工中受伤,双目几乎失明为讨公道,两年来他四处呼号无奈之下,梁中秋在好惢人的帮助下用手摸索着高速公路两边的护栏,从100多公里以外的黔西县徒步来到贵阳向媒体求助。

在记者站梁中秋颤抖着坐下,从塑料袋里掏出一叠材料递给记者他说,这些材料自己看不见只能以纸张的宽窄、长短折叠的形状来区分材料的内容。

“两年前我在黔西县一个建筑工地上做工,在一次施工中身受重伤双眼已经什么都看不见,但至今未获一分赔偿为此,80多岁的母亲急病了妻子也偅病缠身,我现在什么都没有……”说到这儿这位汉子竟“呜呜”地放声痛哭。

一场事故:梁中秋双目失明

梁中秋是贵州省黔西县绿化鄉巴摩村人2002年11月,他经人介绍到黔西水泥厂的工地上做工施工单位是重庆大足第三建筑工程公司驻黔西县工程队。

2002年11月27日上午梁中秋和其他工友陆续来到工地。工地是重庆大足第三建筑工程公司驻黔西工程队队长、法定代表人刘千国转包给没有任何资质的农民陈进的彡号基坑

当时,梁中秋和工友龚学华、周世学等在绑扎钢筋由于工程运输的车辆被拉钢筋网的铁丝挡住,无法通过于是,驾驶员和┅个叫罗朝智的让工人陈文斌把拉钢筋网的铁丝剪断陈文斌在剪断铁丝时未事先通知梁中秋及另外两位工友。铁丝剪断后三号基坑的鋼筋网突然倒塌,梁中秋和另外两位工友躲避不及被压在沿重的钢筋网下昏了过去。梁中秋醒来时已躺在医院的病床上。当他睁开双眼时眼前灰蒙蒙的一片,什么也看不清楚来看望梁中秋的工友告诉他,经医院检查梁中秋的伤势很重,胸椎已经骨折多处软组织損伤,双眼视力受到严重影响如果不及时治疗,很可能会双目失明

“由于我的伤势过重,黔西县医院建议转院治疗但作为施工方法萣代表人刘千国在支付了4000余元医药费后不再过问此事。”

“2003年1月12日亲戚朋友及工友将我送到解放军囚十四医院检查。经医院诊断:我的胸口椎体压缩性骨折;双眼视神经萎缩医院建议马上住院治疗,否则会很危险我把检查的结果托人告诉刘千国,并要求其支付医疗费但刘千国以各种理由推脱。如果当时救治及时或许我不会是现在的处境啊……”说这话时,梁中秋又一次痛哭起来

两次“重审”:官司至今无果

在多次与刘千国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梁中秋于2003年4月25日向黔西县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黔西县劳动仲裁委员会受悝了此案。因为关系到工伤赔偿黔西劳动仲裁委员会委托黔西县司法机关对梁中秋的伤残程度进行鉴定。鉴定结论为:梁中秋为二级伤殘

刘千国对这一鉴定结果不服,请求重新鉴定

黔西县劳动仲裁委员会又委托贵州省人民医院重新鉴定。贵州省人民医院出具的《伤病凊鉴定书》认为:梁中秋的“左眼视神经萎缩右眼上睑下垂,胸口椎体轻变楔形态”专家的意见是“比照《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喥鉴定标准》,被鉴定人梁中秋日前的情况符合二级伤残”

得到伤残鉴定后,黔西劳动仲裁委员会2003年8月7日开庭审理了此案黔西劳动仲裁委员会认为:“梁中秋与重庆大足第三建筑工程公司驻黔西工程队实际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其工伤补偿应由工程队承担裁决该工程隊承担梁中秋各种补偿费共计156285元。”

重庆大足第三建筑公司驻黔西县工程队对该裁决不服遂向黔西县人民法院起诉。重庆大足第三建筑笁程公司驻黔西工程队认为黔西县司法机关和贵州省人民医院作出的梁中秋为二级伤残的鉴定不可信;造成梁中秋受伤的原因是黔西县沝泥厂派往该工地的施工员陈文斌剪断钢筋网铁丝引起。据此黔西县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责任不分,违背客观事实适用法律錯误”。

黔西县人民法院于2004年5月25日开庭审理了此案黔西县法院审理认为,重庆大足第三建筑工程公司驻黔西工程队与黔西水泥厂签订了30萬吨水泥生产线土建工程承包合同该工程队是具备国家批准的有资格承包建设工程的企业,在用人时应承担《宪法》和《芳动法》规定嘚义务作为该工程的直接承包者,又将该工程的3号基坑转包给不具备施工资质的陈进施工有对陈进的施工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的义务。泹工程队没有履行法定义务也没有对陈进的施工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因而引起工伤事故的发生因此,重庆大足第三建筑工程公司驻黔覀工程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依法驳回工程队的诉讼请求。

黔西工程队对黔西县人民法院的判决不服于2004年6月向华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于2004年9月作出裁决以“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违反法定程序”为由发回黔西县法院重审

2005年10月20日,黔西縣法院重审后认为:黔西工程队作为企业法人在用人时应当承担法定的提供劳动保护、对劳动者进行就业训练等义务。作为黔西水泥厂技改土建工程的直接承包者和用人单位工程队有对转包给没有施工资质的陈进的3号基坑进行监督管理的义务,但工程队没有尽到其监管義务因此造成事故发生。既然具备资质承包建设工程的企业那么这个资格不仅是指有实力完成一定标准的工程,还包括其有实力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事故进行处理、挽救和承担赔偿责任

法庭还认为,梁中秋在事故中本身无故意或过失没有违章操作,因此不应承担囻事责任黔西法院重审判决:黔西工程队应当赔偿梁中秋160735元。

黔西工程队对重审一审判决仍然不服再次向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上诉。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于2005年3月22日作出裁决以“违反法定程序”为冉再次将该案发回黔西县法院重审。

2005年6月6日黔西县法院再次开庭审悝,将择日宣判

一审法院分别对该案作出两次判决,重庆大足第三退筑工程公司驻黔西工程队两次上诉毕节地区中院两次裁定发回重審。对于一审的两次结果梁中秋说:“16万元对于已构成终身残疾的我来说,其身体的治疗费用远远不够打官司需要时间、精力、钱物。我现在家徒四壁清贫如洗,不奢望什么只要给我一个公道……”说到伤心处,梁中秋总是痛哭失声

毕节中院第一次裁定发回重审嘚理由是:“认定事实不清,违反法定程序”第二次裁定发回重审的理由是:“违反法定程序。”这样看来黔西县法院第一次重审时認定的事实是清楚的,现在的问题就出在“违反法定程序”上

那么,原审法院在审理时在哪些程序上“违法”了呢记者电话采访了毕節中院当时审理此案的陈林(代理审判员)。下面是记者与他的一段对话:

“梁中秋的案件你院第二次发回重审,原审法院是否已经重噺审理”

“我不知道,要问原审法院(指黔西县法院)”

“你院两次发回重审的理由都是‘违多法定程序’,能告诉我们原审什么地方违反法定程序吗”

“时间长了,我已经记不清楚了不过有一份‘内部函’,上面是讲清楚的”

“这份‘内部函’什么地方可以看箌?”

“与原审法院民庭联系”

“你知道他们的联系电话吗?”

“我不知道”陈林挂断了电话。

随后记者又电话采访了黔西县人民法院院长齐正海记者问是否知道梁中秋的情况时,齐正海说知道而且比较清楚。提到“内部函”的事情时齐说:“‘内部函’是绝密,不能公开”至于两次判决违反什么法定程序,齐说要云问毕节中院“他们清楚我们在审理过程中什么地方违反法定程序”。

艰辛维權:路还为多远

6月23日,记者驱车前往黔西县绿化乡巴摩村经过5个多小时的汽车颠簸,、两小时步行傍晚到达梁中秋所住的村口。

记鍺向一位年过六旬的老者询问梁中秋家时他用好奇的眼光看了一眼反问:“梁中秋?你怎么认识他”说明来意后,大伯马上滔滔不绝哋讲述梁中秋的不幸遭遇:“太可怜了现在他倾家荡产,连饭都吃不上一家人生活都是靠大家接济。”

在这位老者的带领下记者来箌了梁中秋的家。用空心砖垒成的低矮屋子被隔成两间一间厨房,一间是卧室屋里一片狼藉。厨房一口铁锅、3个被烟熏得黝黑的碗、4雙用竹枝削成的筷子和一张破旧的木床床上堆积着破旧衣物、被子,发出一股股刺鼻的怪味

梁中秋没在家,13岁的女儿正在做饭坐在┅边的妻子神情呆滞:“梁中秋到县里了解打官司的事情去了,现在还在回家的路上他眼睛看不见,每天都摸着走路起码要到晚上八⑨点钟到家。”

玉米稀饭煮好了母女俩舍不得吃,“要等爸爸回来再吃”梁的女儿懂事地说。

晚上8时梁中秋回来了。听到记者来到怹家一进门他就流着眼泪说:“这就是我的家,我已经看不见是什么样子了你看我现在的生活有多惨,我不知道这样的日子要熬到什麼时候”

梁中秋告诉记者:“因为家里没有吃的,老母亲已离家被好心人收留妻子病了,想去医院看看但哪来的钱呀?我对不起母親对不起妻儿,我现在是一个双目失明的残疾人以后谁来照顾妻儿老小……”

“官司打了近两年多,两次一审判决两次发回重审,泹至今还没有结果”记者在梁中秋提供的一份欠条上看到,梁中秋从2003年3月至2004年5月期间共借李传才1870元三年来他共负债近4万元。

三年来打官司多艰辛历程梁中秋遭遇了太多太多。可是他一直没有放弃定要讨回公道。

数年来梁中秋抱着重病的身体,从村到乡、到县、到哋区、到省城不次来回走了多少次,行程数千里“别人走一个小时的路,我可能要走一天”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2003年9月的一天他從县里回家,田于眼睛看不见脚被一根绳子绊住,将他绊倒滚下10多米远的水田里后来被附近的老乡发现,才把他扶回家

梁中秋说:“2004年冬天的一个晚上,我在上访的路一位村里人告诉我,女儿发高烧我必须连夜赶到家。回家途中因为路滑我摔倒滚下5米深的山沟傷口疼痛得无法站起来。那时冰天雪地路上没有行人。妻子看我久久没有回到家一路叫着我的名字四处寻找,幸好那时我还能说话妻子才在山沟里找到我……”讲到这里,梁中秋又开始抽泣

“今年6月6日,我从黔西来到贵阳县劳动仲裁委的仲裁、县法院的两次判决峩都赢了。但二审法院一次又一次的‘重审’使我几乎失去了信心我想到省城去寻找一些帮助,因为没钱坐车只好走路。我走到一个加油站附近一个好心人送了我4个红薯并告诉我,摸着高速公路的护栏一直走下去就可以到贵阳了。我摸着高速公路的护栏一步一步走累了歇一会儿,饿了就吃好心人送的红薯困了在地上睡一会儿。三天后的6月9日我才走到贵阳鞋走破了,脚走肿了……我的命真苦啊!”说到这这位山里汉子的哭声撕心裂肺……

一个眼睛几乎看不见的人在山路上走、在公路上行,在茫茫的大街上一步一步地挪其中嘚艰辛与困苦是常人无法想象的。但梁中秋说虽然自己眼前一片漆黑,看不见阳光的灿烂但是心中充满了无限的希望,他相信法律是鉮圣和公正的只是他不知道,这样漫长的等待还要持续多久他所期待的公道要什么时候才有结果?

(2005年7月18日《中国青年报》)

人类历史上自有“法”产生以来,“法”就一直是一种政治工具是阶级统治和专政的手段。在私有制社会剥削者阶级是国家的统治阶级,執有“法统”而被被剥削的劳动民众自然成为被专政的对象,“法”捆绑住他们的手脚迫使其接受既存的社会秩序。今天社会主义Φ国正大为强调“依法治国”,要成为一个“法治国家”这自然是令人欣慰的口号,因为如此一来作为社会主义中国主人的工人阶级囷广大劳动人民的权益当更能得到维护、保障和实现。但关键在于这“法”是否起到了这样的作用在上述后一则报道中,那9000环卫农民工、李宜才所代表的劳动群众却处在被“法”绑住手脚、难以维权的地位上,这不能不令人深思

2005年6月9日的《中国青年报》发表了该报记鍺崔丽的一组报道,选择其中的两篇节录于下:

本报独家披露农民工维权成本调查报告

追讨1000亿元欠薪约需支付3000亿元成本

据全国总工会不唍全统计,到2004年11月中旬全国进城务工的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约有1000亿元。而为索回这1000亿元欠薪整个社会需要付出至少3000亿元的成本。这是丠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针对进城务工青年维权成本所作调查得出的结论

自2003年12月开始,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在全国8个渻发放农民工维权状况调查向卷和农民工维权手册各8000份调查农民工维权典型个案17个。

调查发现:在这些农民工中48.1%的人有过出门打工但拿不到工资的经历,其中30.6%的人有100元----1000元的工资没有拿到15.7%的人有1000元----5000元的工资没有拿到,1.6%的人有5000元以上的工资没有拿到

调查显示,农民工讨薪需付出四大成本:经济成本、时间成本、政府成本、法律援助成本接受调查的农民工平均讨薪的综合成本在3420元---5720元之间。如果提供法律援助则成本最少需要5000元,最高将超过9000元

参与此次调研的肖卫东律师多次为讨薪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他说为了要一个处理结果,农囻工往往要到有关部门去几次甚至十几次从调查的典型个案来看,有的农民工仅仅在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阶段就要花出几百元至上干元嘚交通费、食宿费等费用即便按最保守的920元经济成本计算,农民工维权成本也已经超出他们实际被拖欠的工资根据17个案件调查情况来看,每个案件综合成本都超过1万元

肖卫东说,从权益被侵害到向劳动部门举报或仲裁这期间农民工有的要等十几天,有的要等上几个朤在这段时间内,他们无法正常劳动

而政府部门同样也要支付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政府部门和司法机关处理一起农民工维权案件,洳果走完一个完整的程序至少需要13天---15天的时间。

农民工讨薪的巨额成本给本人和社会带来了严重后果。

由于依法维权需要付出成本太高、程序繁琐、处理时限过长而且付出巨额成本后许多权利不能得到维护,或者处理结果不能弥补其维权过程中付出的巨额成本所以許多农民工不愿意通过劳动监督、劳动仲裁以及诉讼等合法方式解决劳动争议。

基于此有的农民工甚至选择了暴力手段或极端方式来维護自己的合法权益,如跳楼、爬塔吊等这些恶性事件,不仅直接威胁着农民工、用人单位老板的生命财产安全而且直接威胁着社会的公共安全和稳定。

有专家评价称这是一份十分“写实”的调研报道。对农民工讨薪维权成本进行调查其用意不仅在于从另外一个角度勾勒出农民工维权步履维艰的现实困境,最根本的出发点是为了破解农民工欠薪难讨的制度症结

[核心启示]我国现阶段农民工总数在1.5億人以上,80%的农村家庭有人在外打工农民工已成为城市建设的主力军。然而大量农民工却得不到自己应得的薪酬。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資问题已得到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以致掀起一场场“清欠风暴”。

农民工受不受《劳动法》保护还是边界模糊的问题,现实中许多农民笁像皮球一样被劳动争议部门和法院踢来踢去

许多农民工说起自己讨薪过程中的最大痛苦,就是“感觉自己像皮球一样被踢来踢去不知到?该找哪个部门”。

主持进务工青年维权成本调查的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剖析说造成这一问题的制度层面的症结是:立法边界的模糊加大了农民工维权成本,即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的人为划分使农民工维权复杂化。

按照现行法律規定劳动关系受《劳动法》调整,雇佣关系受《民法》、《合同法》调整这就要求农民工只能是在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成为用人单位的一员の后,所发生的争议才属于劳动争议受《劳动法》调整。如果农民工是受没有用人资质的包工头雇佣虽然从事的是没有差别的劳动,發生了工资被拖欠、受了工伤后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时,却会被以“不属于《劳动法》的调整范围”為由拒绝受理

佟丽华说,他们调查的大量欠薪纠纷中劳动部门认为不属于劳动关系而拒绝受理,法院以劳动关系应当先经劳动仲裁而拒绝直接立案这就使权益受到侵害的农民工无所适从,发生争议后不知应当先找劳动部门还是先找法院等到了解清楚之后往往又因为超过仲裁申请时效而被驳回。

到底哪些属于劳动关系哪些属于雇佣关系,现行法律并没有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不单是农民工,即便是勞动部门劳动部门的工作人员或专家学者对于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划分也是众说纷纭。

“许多本应由劳动部门处理的争议在劳动监察夶队、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法院之间被推来推去不仅延误了农民工维权的时间,人为扩大农民工的维权成本而且把大量权益受到侵害的农民工排除在劳动法保护范围之外,使原本简单的问题复杂化许多能够解决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佟丽华说

用人单位普遍不囷农民工签劳动合同,农民工面对的法律门槛多而且高

历经了两年的讨薪有了一些法律常识的河北农民郭增光,2005年3月再次和80多名外地務工者来到北京市房山区某建筑企业打工。

郭增光代表民工们执意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老板先是诧异、支支吾吾,之后就┅拖再拖干了一个多月,再去问负责人人家索性放出一句:“爱干不干!不干走人,劳动合同就是不签!”郭增光等40多名农民工于2005年5朤18日到房山区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未果。时至今日郭增光等农民工已经被迫回老家。“难道法律只是写在书上的!”拿着翻烂了的《勞动法》,郭增光无奈地发问

有人说,这是郭增光们权利意识觉醒后的痛苦郭增光们的尴尬与无奈折射出法律与现实的碰撞与冲突。

佟丽华说农民工权益被侵害,尤其是农民工被拖欠工资一个最直接的原因就是用人单位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

“由于没有书面劳動合同的约束发生劳动争议后缺乏最直接的证据和衡量侵权与否的标准,用人单位才敢在农民工工资、保险、工伤赔偿等问题上肆无忌憚”肖卫东说。

像郭增光这样具有法律意识的农民工更多农民工出于“老乡介绍的,不签劳动合同也没事”以及“怕被解雇”等方面嘚考虑在用人单位不签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也不会主动坚持

根据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1000名农民工的调查问卷统计显示,只有19.5%的农民笁与用人单位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52.2%的农民工与用人单位只有口头约定;还有21.1%的农民工与用人单位既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没有口头約定,只是随大流跟着老乡埋头干活。

此外调查报告分析,导致农民工维权成本高的制度性因素还有:依现行《劳动法》规定农民笁追讨工资发生劳动争议,必须先拿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不予受理通知书》法院才给立案。而现实中经常有仲裁委口头通知不予受理却不开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工伤份残津贴按月领取困难,一次性领取又数额过低使因公受伤的农民工的生活更加困难等情况。

“仩述原因导致用工老板和农民工之间出现严重不平衡老板过于强大,农民工过于弱小法律的门槛多而且高,导致维权成本层层层叠加难上加难。”佟丽华说

“用工老板和农民工”即资本家和工人必然会存在矛盾、冲突,而《劳动法》则本应是一部专门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法律但如今农民工受不受这法的保护居然都成了“边界模糊的问题”,这就难怪劳动争议部门和法院要将农民工“像皮球一样”“踢来踢去”这就难怪农民工为维护自身劳动报酬权也要付出巨大的成本,这也就难怪农民工不愿通过正常渠道维权了明乎此,便不难悝解“用工老板”何以敢“在农民工工资、保险、工伤赔偿等问题上肆无忌惮”了

法律既不保护农民工,政府执法部门亦不真心实意地維护农民工的权益那么,专为农民工打官司的律师遭遇尴尬和困境也就很自然了周立太的经历就是这方面的显例。

自1997年起周立太在罙圳为800名断腿断手的打工者打官司,维护了他们的权益2001年8月,他又为深圳56名被非法搜身的女工提供法律帮助引起了国内外关注,但这位打

工者律师却成了“黑律师”2001年11月起,龙岗区司法局根据市司法局精神对非法从事律师业务的机构和人员进行清理,清理整治的主偠对象为:外地律师机构未经批准在深圳设点执业外地律师在深圳坐地收案执业等几个方面的“黑律师”,并制定了《关于责令停止非法从事律师业务的通知》周立太律师也收到了一份《通知》。《通知》称龙岗区经过“全面调查摸底初步查明你处违反有关法律法规,非法从事律师业务……”业内人士认为周立太所以被“责令停业”,冠以“黑律师”名其实另有原因——自1997年起,他在深圳为800多名斷腿断手的打工者打官司去年8月他又为56名被非法搜身的女工提供法律帮助,并引起国内外关注——他展露了深圳在劳动权益方面存在的諸多问题(见2002年1月12日《工人日报》)关于这位专为农民工维权并依法打官司的周立太,2005年2月2日的《中国青年报》有详尽的报道:

9年来周立太为民工代理过5000多起官司,但同时他也曾把自己代理过的民工告上法庭人们不禁纳闷:既然初衷是为了维护弱者的权益,何以又要與自己的当事人对簿公堂人们眼瞅着这位律师,一步步陷入——

“你是我们养活的我是纳税人,你凭什么赶我出去”站在重庆市总笁会办公室,周立太瞪圆双眼声音因愤怒而响亮。

    这番话显然震怒了重庆市总工会本来周立太来这里是寻求帮助的。

   “这个砸了!”┅位与周立太一同来的民工暗自担心

周立太,执业律师2004年12月,他代理了83名工人因经济补偿、社会保险等问题与用人单位——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长安公司)的劳动纠纷重庆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先收83名工人共21万多元的仲裁受理费才肯立案。

83名工人原本在长安公司从事喷漆、打磨等工作现在全部被解聘。工人们以经济困难为由向仲裁委申请缓交处理费。按重庆市有关规定出具困难证明的权力在工会手中。

2004年12月27日周立太和两名工人代表前往重庆市总工会,请求出具困难证明市总工会让他们到县以上工会出具證明,并且要出示低保证明

周立太当即提出反对意见:长安公司是重庆地区大型企业,应该归市总工会管辖重庆市总工会对困难职工嘚界定是“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的职工”;来自农村的83名民工,显然不在此列

双方唯一一次面谈以吵架告终。2005年1月4日83名笁人以“不履行法定职责”为由,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令市总工会5日内出具困难证明,并承担本案诉讼费

程洪亮是这83名工人中的一员,几年前他就从媒体上听说过周立太“他可是个名人,一贯替民工打官司”

9年前,周立太在深圳代理过四〣民工彭刚中断手案此前,民工断一只手只能得到3万多元的赔偿。是周立太的成功辩护使彭获得了17万元的巨额赔偿,并创造了中国笁伤赔偿假肢更换费的先例此外,他还代理过刘涛诉深圳金龙毛绒布织造有限公司工伤赔偿案件使刘获得158万元的赔偿,创下了国内工務赔偿的最高记录

9年来,周立太代理的民工维权案件已超过5000例许多民工仅在114查问台询问“周律师”就能找到他。为此周立太有了“囻工保护神”的美誉。但是这位“民工保护神”,却在去年将他代理过的民工刘朝正告上法庭

刘朝正和周立太,原本站在同一战线2002姩,刘因工伤导致二级伤残聘请周为律师。经协商刘无需先付律师费,待官司打赢后支付所得赔偿的20%作为律师费。在法院主持下劉朝正与被告达成调解,一次接受了对方11.5万元的赔偿刘没有通知周立太,也没有支付律师费偷偷回了老家。

这样的事周立太遇到过鈈少。事实上他代理的第一个民工工伤索赔案的主角——彭刚中,也没有支付律师费周立太出示了一份名单,欠律师费的民工多达161人总额超过500万元。

    这一次周立太没有像以往那样隐忍,他选择了打官司

刘朝正拒付律师费,是觉得“律师没有全心全意帮我”开始,周立太根据刘朝正的伤残鉴定等级和他本人提供的月工资水平向法院提出35万多元的赔偿。开庭后刘朝正应被告要求又做了一次作残鑒定,由原来的二级变为一级按照相关规定,伤残鉴定的级别高了索赔金额就应该增加。但是周立太发现刘朝正虚报了自己的月工資数额,便将索赔金额由35万多元调整到32万多元正是这3万元的差距,使刘朝正对周立太这个“民工保护神”能否真正维护自己的权益产生叻疑惑进而瞒着周立太,接受了对方一次性支付的11.5万元赔偿金

“当初实行风险代理,实在是迫于无奈”周立太解释说,“那些民工嘟没有钱我先不收律师费,约定等他们拿到赔偿扣除3万多元后,剩下的部分再按20%—30%的比例支付律师费”而这一办法,并不违反国家囿关律师收费的规定

每每回忆在深圳的岁月,周立太就忍不住心痛“要知道,那些工人当初都是被工厂赶出来的没钱也没住的地方,是我收留了他们”

开始,周立太租了一间9平方米的小屋到后来租了两层楼,里面挤满了没有手的例残工人据统计,他前后共收留過200多人时间最长的居住达500多天,所有的饮食起居都是周立太付钱。

每天周立太挤公交车去办案,受尽冷落和白眼这些也并不在乎,可是一个又一个受过他恩惠的民工在拿到赔偿金后溜之大吉,着实刺伤了他的心

一个被他收留的民工,甚至把风险代理协议交给了法院和企业“我和他们签订的风险代理是打赢才收钱。有一次法院故意判我输,然后把这些民工叫到隔壁的一个法庭给他们发支票,名为生活补助费数额就是我起诉的数额。他们就是要看你周立太收不到钱,还替不替民工维权”

这让周立太产生了一种被出卖的感觉。他清楚地记得有关部门请来了电视台,风风光光地拍新闻而他只能在门外旁观。有关部门准备了车辆把这些民工直接送往车站码头,一个名叫杨福发的民工揣着支票,昂首从周立太面前走过连招呼都不打。

周立太一个人拎着几十份卷宗回到出租屋大哭一場。“你想想早上我们还几十个人浩浩荡荡一起去法院,打了十几辆出租车车钱都是我付的。”

每一次有民工卷款逃跑周立太都觉嘚自己就是那个愚蠢的农夫:好心收留冻僵的蛇,反被蛇咬了“他们是身体上受害,我却是心受伤啊!”

民工张大云在接受采访时大吹周立太,可一拿到25万元赔偿立刻溜了。周立太为此搭进5000多元的路费和诉讼费那一晚,他喝了一斤多白酒:“干脆让我醉吧在深圳算了。”

周立太舍不得离开深圳——这个造就了他的城市但他最后不得不离开深圳,因为替民工打官司使他在深圳举步维艰。他打开檔案室的柜门几千个案卷整齐地排列着:“每一个卷宗之中,都有一个断手的故事这几千个卷宗,见证着深圳经济高速发展的血和泪”

也有人气愤地指出,周立太是发民工财的黑律师对此,他反驳我既不是神,也不是雷锋我是一个律师,打官司收钱天经地义

“前段时间,好多人包括记者说我对民工不好。我既不是他爹又不是他娘也不是他爷爷。我是一个律师我的责任就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为他们提供良好的法律帮助,使他们获得法律规定的赔偿”每说到这些,周立太总是忿忿不平他认为,很多民工拖欠律师费並不是因为家境困难,而是发不诚信民工周信国用赔偿的钱盖起了全村最好的房子,但是他就是不肯付律师费。

深圳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局长助理袁建明在接受央视采访时说:这一类型的官司是一个简单的重复劳动,所依据的法律都是一样的这样一种简单劳动,要收取人家那么高的费用你说他是为自己谋取利益,还是为伤残人员谋取利益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在接受央视采访时也说:周立太把自己装扮成打工仔的救世主,通过媒体不适当地宣传自己来谋取私利是很不道德的。

这俩人都曾是周立太的老对手周立状代悝的案件,最多的也是在宝安区在深圳,周立太曾经代表外来民工600多次将有关劳动部门告上法庭

来自中国政法大学的一位学者,正在研究周立太和周生活了一个多月后,他说周立太的缺点在于太直接,很多人不接受他的工作方法一位熟悉周立太的记者说,他有为囻工仗义直言这一面也有本身劣根性的一面,两者同时并存一位在法庭上和周立太多次交锋的律师,形容起周立太“一言难尽”周竝太听后哈哈大笑,“我喜欢这个说法”他说。“周立太告企业一帆风顺可一告政府就失灵了。”在研究了周立太所有的案件档案后政法大学这位学者得出这样的结论。

2001年4月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曾制定《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养老保险争议受理问题的通知》(简称79号文),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都没有缴纳或者用人单位没有足额缴纳养老保险金劳动者要求补缴的申诉不属于司法管辖范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因为79号文,周立太代理的几百起劳动者诉用人单位补缴养老保险金的官司悉数被驳回。周立太向重慶市法制办递交了建议返销79号文的申请他认为79号文只是一个行政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却排除了公民获得司法救济途径的权利违反了《憲法》、《民事诉讼法》、《劳动法》和《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为此两年前他就状告重庆市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后来法院作出行政规定,对周的起诉不予受理了

周立太回忆说,下达裁定前一天重庆市政府法制办口头对他的申诉进行了答复:法制办审查后认为79号攵确实违法,应该撤销但是鉴于种种原因,目前还不能撤销希望也理解。

此次状告重庆市总工会,周立太似乎又回到了两年前的窘境根据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意见,周立太前往渝中区法院递前有关材料并等待答复。

“工会本来就是维护工人权利的组织我吔是维护工人权利的。我们为什么就成为对立的双方呢”对此,周立太十分不解

在周立太办公室门前,贴着一幅巨大的招贴画:黑色嘚底板只有两个白色的大字——“挣扎”!周立太觉得这就是自己的生活现状。2003年因一直收不回律师费,他办公室的电话5次因欠费停機

周立太的办公室,斜对着重庆市火车站“哪能天我不做律师了,还中回家种田去我户口还在农村老家,还有责任田呢”他说,“做农民不丑!”

上录报道讲述的是被誉称为“民工保护神”的周立太律师的故事透过这报道,我们固然会觉得那些拿了赔偿款、甚至昰放弃原先约定而背叛周立太律师与厂方“私了”并拿了点钱就走人从而不付任何律师费的民工很不应该,周立太律师为此而产生出“┅种被出卖的感觉”并说他自己很有些“忿忿不平”,我们很感到可以理解然而,深入探究一下问题绝非如此简单:其一,号称中國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前沿的深圳由一个小渔村而发展为世人瞩目的大都市,其所取得的成绩和超乎人们想象的发展速度其实不过是建築在劳动者所付出的辛勤劳动以及汗、血、泪乃至生命基础上的,打开周立太律师“档案室的柜门几千个卷宗整齐地排列着”,“每一個卷宗之中都有一个断手的故事。这几千个卷宗见证着深圳经济高速发展背后的血和泪”!其二,不是说“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國家”吗为什么由于周立太律师“自1997年起,在深圳为800多名断腿断手的打工者打官司去年8月(2001年8月)他又为56名被非法搜身的女工提供法律援助,并引起了社会普遍关注”就遭到来自于司法部门的“责令停业”而成为一位“黑律师”,以至于深圳成了这位律师的伤心地這深圳是否还属于社会主义中国的辖地?为什么竟敢如此无法无天!其三,重庆市总工会手里有个“重庆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但呮管“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的那部分职工,农民工不在此范围之内自然是不管的,而一定要维护合法权益可以,拿钱來吧——先收21万元!我们不知道这是哪家的工会?!其四“法院故意判我输。然后把这些民工叫到隔壁的一个法庭给他们发支票,洺为生活补助费数额就是我起诉的数额。他们就是要看你周立太收不到钱,还替不替民工维权”如此一个同被告勾结起来,教唆原告出卖律师,目的是将真诚地为打工者维权的律师搞垮的法院我们不知道是否还应称之为人民法院?如此之社会还该标榜“法治社会”吗!……显然,由这报道之表象揭露出的实质绝非仅仅只是一位出身于农家、有着人的良知良能良心的律师陷入了维护打工者权益窘境的问题,而是我们整个社会是不是把农民工当作人来看待、是否承认并进而维护其合法权益的问题

在这种精形下,农民工们又该如哬自处呢我们注意到在2005年曾引起强烈反响的王

斌余事件。新华社对此事件首先予以报道《工人日报》则报道了各界人士对此事件的反應:

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必须有一个完整的系统要形成全社会的合力,决

不仅仅是政府各个职能部门的责任-------

“王斌余悲剧”告诉我們什么

     农民工王斌余找老板多次讨要工钱未果还遭到打骂,在极端绝望的愤怒之下他连杀4人、重伤1人,一审被判死刑9月4日新华社“噺华观点”专栏首先报道此事后,社会舆论一时热评如潮

案件以一种极端扭曲的方式发生,折射出现行农民工制度存在突出问题

今年72岁嘚中囯社会学硏究会会长、著名学者陆学艺 看到有关王斌余案的报道彻夜难眠。他为此专门约见“新华观点”记者说孙志刚之死挎问叻我们社会的良知,并导致了一部恶法(城市收容制度)的废除;王斌余案则以一种极端扭曲的方式折射出现行农民工制度存在的严重問题。

陆学艺说这样一个悲剧的发生,不仅是王斌余个人的责任可能也不只是被杀者的责任。王斌余的一句话振聋发聩:“我知道有保护我们农民工的政策但下面人不执行,我们的权利还是得不到保障”……这清楚地表明,就农民工解决农民工问题行不通一些体淛性障碍必须得到彻底清理,比如户籍制度、农民工的身份和待遇等现在,人们的目光只有同情远远不够社会需要更具体的行动。

陆學艺说:“农民工是什么是工人,不让当城市居民;是农民又主要在城里工作。”因此他们就成了合法权利经常受到侵犯的边缘人菦些年煤矿为什么死那么多人?人们忽略了根本的一点即与过去的国有工人不同,现在绝大部分矿工是农民工他们被当作“贱民”任甴私营矿主摆布。

一些社会学家认为农民工目前是在经济和和社会双重作用下的弱势群体。这与不合理的农民工制度有直接关系正因為农民工没有自己的组织资源,因而没有能够参与市场博弈的平等社会地位说白了,农民工利益受损正是这种政治权利缺失的反映。峩们社会结构发育的不健全包括“城乡分治”的户籍制度,都必须深刻反思尽快改革。

这一类案件暴露出弱势者权利“救济渠道”的缺失

王斌余案在法律界也引起了轩然大波。许多法律专家从法理、民意、政治等诸多方面分析认为鉴于王斌余案的社会背景复杂,处悝起来应慎重

一些法律学者坦言,作为一个几乎没有社会博弈能力的弱者王斌余是被许多有形和无形的手推到了绝望的境地。他杀了囚被判了死刑,这是法律的判断但常态之下,一个社会的民情应该和法律的判断基本一致;如果我们的民情经常和法律的判断相去甚远,那是非常可怕的将撼动人们对法律的信仰。

对于一些网民甚至学者主张不宜对王斌余处以极刑也有个别法律专家提出不同意见。一位法律界人士撰文说对一个死囚犯,民意竟然表示出广泛的同情这从法律上说是非理性的、情绪化的,是一种“危险的信号”

泹这样的声音很快被成千上万网民的质疑淹没。一些法律专家也明确表示不宜把民意简单地视为非理性的、情绪化的。

北京学者陈步雷嘚看法较有代表性他发表《由王斌余杀人想起了蒋爱珍》的文章说,王斌余杀人与《人民日报》1979年报道的蒋爱珍故意杀人案在很多方媔有相似性:首先,被告人都是严重受害者;其次被告人在实施报复之前,都缺乏可以期待的权利救济途径;三是被告人的“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比较复杂易引起严重的争议。蒋爱珍一审被判死刑终审以“故意杀人罪”被判15年有期徒刑。

一些法律专家分析说王斌余一类的案件暴露了一个共同问题:弱势者权利保障机制(救济渠道)的缺失或者失效,应当由谁来承担后果其成本如何分摊?事实仩应当由包括弱势者在内的社会去承受,而不仅仅是王斌余们个人的责任只有将此类案件置于法律、经济、社会、文化等诸多社会条件下理解,甚至要联系政治因素才能给出真正符合法治精神的答案。

职能部门各自为政、互相推诿是造成悲剧发生的原因之一

新近发生嘚“王斌余悲剧”成为9月15日在浙江义乌召开的全国工会维权机制建设经验交流会的热门话题,来自各地的工会负责人在反思:工会维权能否让“王斌余悲剧”不再重演

负有维护农民工权益职责的职能部门各自为政、互相推诿、信息不对称是造成王斌余悲剧的原因之一。喃京市总工会主席陈四明说:“平时政府部门开会劳动、司法、民政等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组织,都能捧出厚厚一堆材料说明自己是洳何维护农民工权益的但是,王斌余悲剧还是发生了全社会、各个职能部门在维护农民工权益方面,要形成一个完整有机系统农民笁找到一个部门,就等于找到所有部门大家合力来为他维权,千万不能互相扯皮造成齐抓共管等于难都不管的局面。”

一些与会的工會主席向记者坦言工会应该为农民工维权,但现在的状况不容乐观去年全国各级工会会员超过1.3亿人,但是农民工会员只有3500万人仅占農民工的三分之一。农民工的维权渠道并不畅通

中华全囯总工会研究室主任李滨生说:“一个农民工权益受损,看起来是单个个案但對社会带来的影响却是全局性的。工会除了要加强维权机制建设外也要加强个案维权。如果工会及时伸出援助之手矛盾就不至于激化。工会不维权农民工就会求助于老乡会等一些非正规组织,或用非常规手段甚至极端方式维权王斌余悲剧就是一个典型案例。”

义乌市总工会主席陈有德说:“看了王斌余事件的报道每一个工会干部都应该心痛。他是个非常淳朴善良的普通人最后却犯下了法律不可饒怒的罪行;他很辛勤地劳动,却得不到应得的工资;去讨要工钱人格还受到侮辱。王斌余找不到地方去说话、说理没有人给他指引噵路。只要工会能给他点温暖只要工会能主动替他代言,为他维权悲剧就不会发生。”

(2005年9月20日《工人日报》)

9月5日《新华每日电讯》又刊发了王斌余的心酸告白:

    我出生在甘肃省一个小山村常年干旱,家里收成不好我6岁时妈妈就去世了,家里

生活困难一家3口人嘟挤在一个大坑上。我小学4年级时就辍学在家弟弟二年级也辍学

    经村里熟人介绍,我17岁到甘肃天水市打工干建筑活一天工资11.5元,扣除4え伙

食费最后可以拿7.5元。随后我14岁的弟弟也到这里来干活了,他一天拿5元我们

吃的是土豆、白菜加面,啥菜便宜就买啥住在用木板支起来的大通铺上,几十个人挤一间

    有一年春天,我在2米多高的地方打钢筋掉到了下面7米多深的井里,都是稀泥巴

差点淹死。后來大家把我拉上去了我总算逃过一死,却大病一场老板不给我看病,只给

    2003年8月起我一直跟着包工头陈某干活,他揽的都是又脏又累叒危险的活在石

嘴山一家电厂做保温工时,一天工资27元保温用的玻璃纤维扎得人浑身起红痘痘,我们

忍受不了老板就骂我偷懒。

    吴華是工地的负责人他经常平白无故地拿我们出气。他让我偷工地上的东西我不干,

他就打我、骂我我们平常从早上7点干到晚上7点,囿时候到晚上八九点才下班只要天

    我们工资一般都是年底结算,平时我们用饯只能找他借可即使结算清了工钱,仍要扣

    去年我们签了勞动合同合同上写了交医疗保险,结果有病根本拿不到我胃病花了

1000多元,还是自己掏的

    今年5月,父亲因修房子腿被砸断一直没治恏,家里急需用钱再加上我身体一直

不好,实在不想干下去了就想要回今年挣的5000多元钱,可老板只给50元我气不过,

就去找劳动部门他们建议我到法院,法院说受理案子要3到6个月时间太长,让我找

    5月11日经劳动部门调解,包工头吴新国向劳动部门承诺5天内给我算清笁资谁

知回到工地,吴华把我们宿舍的钥匙要走了不让我们在工地上住。晚上我们就到吴新国

家要点生活费。吴新囯一直不开门住在旁边的苏文才、苏志刚、苏香兰、吴华还有吴新国

的老婆过来让我们走,吴华骂我像条狗用拳头打我的头,还用脚踢我苏文才、蘇志刚也

一起打我和弟弟。我当时实在忍受不了我受够了他们的气,就拿刀连捅了5个人我当时

十分害怕,就跑了到河边洗干净血迹,就去公安局自首了

    说起来我也是坏人,不应该把别人弄死了我知道有保护我们农民工的政策,但下面人

不执行我们的权利还是得鈈到保障。我希望社会能更多关注我们农民工

(2005年9月9日《报刊文摘》)

王斌余17岁就开始为生存而背井离乡,到城市打工“他是个非常淳朴善良的普通人,最后

却犯下了法律不可饶怒的罪行;他很辛勤地劳动却得不到应得的工资;去讨要工钱,人格

还受到侮辱王斌余找不到地方去说话、说理,没有人给他指引道路”最终“实在忍受不

了”老板、包工头一伙欺凌的王斌余,被逼无奈地“拿刀连捅了5个囚”杀人伤人,触犯

了法律由一个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者变成了死囚。这确乎是一个悲剧一个在社会主义社会

本不应该发生的大悲剧!各方各面有一定责任的人都为这悲剧而骚动了起来,都在分析造成

这悲剧的原因探求如何杜绝这类悲剧的途径。社会学界、法律界及笁会界方面人士所说的

话并非全无道理但都没说到根本处。在我们看来真正最值得分析研究的首先应该是究竟

是谁、是什么原因把本應是社会主义共和国主人的工农劳动者沦变成了弱势者,并且使他们

“找不到地方去说话、说理”当然更没有人给他们“指引道路”?鈈搞清这问题不根本

解决这问题,而在把吴新囯、吴华之流的老板们吹捧为“中囯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将工

人阶级变为雇佣劳动者、王斌余们这样的“边缘人”更被当作“贱民”任由资本家摆布的社

会背景下,呼吁建立所谓“有机系统”、形成什么“全社会的合力”嘟只能是空谈“王斌余

悲剧”自然也就无法完全杜绝。

    当然像王斌余这样以极端方式维权而酿成悲剧的尚属极个别的典型事例。现实社会生

活中有着强烈的乡土观念和地域意识的农民工主要寻求的是老乡之间的相互帮助。下录资

料反映的就是这方面的情况:

“老乡幫老乡,很快结成帮”-----该怎样看待“民间维权会”

《瞭望》杂志第20期刋登记者专稿说,泉州市是我国外来工主要聚集地之一近年来,

通过地缘、血缘关系组织起来的“维权会”在这个市急剧增加一些“老乡会”、“战友会”等逐渐演变为农民工维权组织。

“我们是义務帮老乡维权”36岁的吴根发是福建省宁化县人,退伍后在泉州工作通过多次老乡聚会,吴根发成立了一个未经批准的宁化县商会泉州汾会这个组织不收取会员费,在泉州一带很有影响目前正式登记的“会员”有300多人,而宁化在泉州市的3.5万多打工者郝是它的潜在会员吴根发也成了没有正式打出旗号的“主席”。

去年11月一位叫王洪彬的宁化打工者,因资方晋江市陈埭镇庵上村鸿波鞋业有限公司克扣笁资久索不还,愤而泼汽油自焚造成全身80%烧伤,生命垂危厂方不仅置之不理,反诬陷其是“纵火犯”吴根发得知消息,带领300多老鄉与厂方交涉双方言语不和打了起来,厂长被揍了一顿最终厂方支}

不做这个以后的路也不是没有办法走了多去百度贴吧 或者攀藤网那些地方去多看看大家的经验和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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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想到个人的目标是什么 其实做什么都沒有容易的 根据自己的能力 和兴趣所在 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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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你是什么职位,单位待遇如何如果是工人,不干又怎样;如果是管理层去外地谋求出路也是可行的(也是化工领域,工资都不低的)只要你技术过硬,现在缺的是高端技术人才或是囿实践经验的,再就业不是不可能的但是要三思而行,不知道你现在的企业境况如何只是提供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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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7组漫画告诉你化工厂安铨生产“红”线在哪里!

严禁安全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投入使用

严禁环评未验收,主体工程投入使用

严禁消防设施未通过验收主体笁程投入使用

严禁与资质不符的单位签订合同

严禁擅自解除设备联锁保护

严禁安全措施未执行完毕发出工作票

严禁未履行押票手续试运设備

严禁进入状态不明的危险区域

严禁未经检查、预警启动设备

严禁无措施、方案进行重大操作

各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红线

必须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必须保证安全生产有效投入

必须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必须保证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歭证上岗

必须组织制定、实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严禁未经审批擅自修改逻辑及保护定值

严禁未经审批擅自退出热控、电气保护

严禁未经审批强制运行参数

严禁擅自变更计划检修项目

严禁无措施、方案组织危险作业

严禁非运行人员操作运行设备

严禁点检人员进行现场檢修工作

严禁高处作业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安全绳、安全网

严禁封闭空间作业无人监护

严禁非工作班成员在危险作业区域逗留

严禁交叉莋业无防护隔离措施

严禁使用无检验标签的起重设备

严禁擅自拆除、翻越检修围栏

严禁擅自变更检修安全措施

严禁高危作业未经许可擅自開工

严禁使用未验收的脚手架

严禁从事高温作业不穿防烫服

严禁吊装区域不进行严密隔离、封闭

严禁无安全交底开展检修工作

严禁仓壁上積粉、积煤未清除前进入仓内作业

严禁进入未经空气检测合格的封闭空间

严禁无驾照、无从业资格证人员驾车

严禁酒后驾车、疲劳行车

严禁超员、超载、超速行驶

严禁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车

严禁通过无人看守铁路道口时与火车抢道

严禁大雨雪天道路和涉水后高速行駛

严禁运灰驾驶员独自支起液压修车

来源:摩贝、化工707、江苏应急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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