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被告:张三男。被告:河喃六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住所地: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81号院附6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0254F负责人:李四,经理原告被告于2015姩5月... 原告被告:张三,男
被告:河南六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住所地: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81号院附6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0254F。
原告被告于2015年5月1日到被告处塔吊岗位上班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15年10月1日7时许原告被告上班途径宿舍楼梯时,楼梯突然坍塌导致原告被告双腿摔伤受伤后,原告被告共住院45天花费医疗费共计/usercenter?uid=0bdc05e797322">柳丁华
被告:河南六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住所地: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81号院附6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0254F。
原告被告于2015年5月1日到被告处塔吊岗位上班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15年10月1日7时许原告被告上班途径宿舍楼梯时,楼梯突然坍塌导致原告被告双腿摔伤受伤后,原告被告共住院45天花费医疗费共计/usercenter?uid=0bdc05e797322">柳丁华
1、工伤认定,公司应在事故发生30日向工伤认定中心提出申请;公司未申请认定员工在事故发生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书》《诊断证明》等;60日内出结果;
2、影响劳动能力时提出;60日內出结果;
3、双方协商,申请劳动仲裁向法院起诉;
4、不可以,要经过劳动仲裁;
5、9个月的伤残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