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县崔家山雷宝元杜家漕安置房最新情况

  关于崔家山村孟荣金反映宅基地相关问题的调查回复

    一、孟荣金的基本情况及居住现状

      孟荣金男,汉族系柳林镇崔家山村一组村民,家中現有3口人目前,该户申请将原有老房约260m2进行翻建另外享受该村组劲松路道路两边开发优惠政策,以土地置换房屋约370平米统一修建的三間三层门面房一套

      二、上访产生起因

      孟荣金原有上房四间(坐西向东),现位于劲松路以北建于上世纪七┿年代,后因劲松路的东西贯通位于约2.5米高的高台之上,出行不便加之房屋年久失修,他本人也提出翻建申请并经组、村审核同意簽字上报镇政府(原崔家山镇人民政府),经土地、城建等部门现场查勘认为此宅基地权属清楚,符合镇区规划并提出在处理好四邻關系的前提下,依规划拨修建孟荣金本人同意并承诺,涉及四邻和以前的拆迁矛盾等问题自行解决与组织无关。    

      房屋拆除、场地平整后该户向镇、村提出放线要求,但在放线过程中与东户的界限经镇村调解已基本解决,而南界(临劲松路)和西界出路問题却未调解好划拨放线中止。原因是远航公司的雷保元、雷保纪在现场提出:“原先孟荣金家住在村中而现在要改造成临路的门面房,是远航公司投资建设给提供的好条件加之劲松路的建设费用及临街商业配套设施费用是远航公司承担建设的,若要改建成门面房需给远航公司支付基础设施建设费用”。双方僵持不下互不退让,经调解无效而搁置继续维持现状,待协商好后再划拨确定 

      孟荣金在划拨放线未成、矛盾纠纷未解决的情况下,私自动土修建开挖基槽,导致远航公司派人阻止施工受阻,后经村、组多佽调解上门做工作等都调解失败。

      三、调查处理结果

      1、2009年2月崔家山村一组与远航公司达成协议,“以土地置换房屋”每户安置两间三层的方式疏通劲松路当时孟荣金的宅基地就位于劲松路的必经处,属拆迁范围内经村组多次做工作,其他戶均已完成拆迁该户经村组和远航公司反复做工作,未完全达成拆迁协议其老宅未完成拆迁。孟荣金只同意交出0.86亩责任田远航公司雷保元给其4万元补偿费,孟荣金享受当时该村组拆迁村民拆迁安置优惠政策置换三间三层门面房(镇公立幼儿园南面)比其他村民多一間,现孟荣金居住和出租使用而老宅(即拟翻建改造房屋)未达成协议仍由孟荣金居住使用至今。孟荣金享受了村组拆迁优惠政策却未履行拆迁义务。

      2、2010年4月原崔家山镇同汉中市远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第十四届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上签訂了劲松路建设项目协议书,而后又签订了劲松路道路开发权招标合同(详见协议合同内容)因此,劲松路道路建设及两边开发由远航公司具体负责

      3、2015年9月17日,柳林镇综治办组织镇司法所、城建站人员、崔家山村干部及双方当事人雷保元、雷保纪、孟荣金夫妇参加协调会因远航公司坚持此前提出的要求,并告知孟荣金按司法程序解决问题孟荣金认为镇村偏向远航公司,拒不支付费用協商未成功。

      四、镇上处理意见:

      1、劲松路开发建设是重点示范镇建设的主要内容孟荣金作为崔家山村一组村民,享受了拆迁安置优惠政策理应配合拆迁并及时按劲松路开发拆迁方案进行补偿安置。

      2、该户现拆迁老宅为临劲松路房屋属远航公司开发建设劲松路片区范围,其建成房屋水、电、路及临街商业配套由远航公司承担双方现因建房基础设施建设费用争議及民事纠纷问题,建议双方按各自审批手续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司法程序解决。

      3、孟荣金建房未严格按宅基地建房程序在未完成划拨的情况下私自开工建设,应立即停工待四邻纠纷完全解决后由本户向组织申请,镇村相关干部另行划拨后方可开工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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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孟荣金的基本情况及居住现状

      孟荣金男,汉族系柳林镇崔家山村一组村民,家中現有3口人目前,该户申请将原有老房约260m2进行翻建另外享受该村组劲松路道路两边开发优惠政策,以土地置换房屋约370平米统一修建的三間三层门面房一套

      二、上访产生起因

      孟荣金原有上房四间(坐西向东),现位于劲松路以北建于上世纪七┿年代,后因劲松路的东西贯通位于约2.5米高的高台之上,出行不便加之房屋年久失修,他本人也提出翻建申请并经组、村审核同意簽字上报镇政府(原崔家山镇人民政府),经土地、城建等部门现场查勘认为此宅基地权属清楚,符合镇区规划并提出在处理好四邻關系的前提下,依规划拨修建孟荣金本人同意并承诺,涉及四邻和以前的拆迁矛盾等问题自行解决与组织无关。    

      房屋拆除、场地平整后该户向镇、村提出放线要求,但在放线过程中与东户的界限经镇村调解已基本解决,而南界(临劲松路)和西界出路問题却未调解好划拨放线中止。原因是远航公司的雷保元、雷保纪在现场提出:“原先孟荣金家住在村中而现在要改造成临路的门面房,是远航公司投资建设给提供的好条件加之劲松路的建设费用及临街商业配套设施费用是远航公司承担建设的,若要改建成门面房需给远航公司支付基础设施建设费用”。双方僵持不下互不退让,经调解无效而搁置继续维持现状,待协商好后再划拨确定 

      孟荣金在划拨放线未成、矛盾纠纷未解决的情况下,私自动土修建开挖基槽,导致远航公司派人阻止施工受阻,后经村、组多佽调解上门做工作等都调解失败。

      三、调查处理结果

      1、2009年2月崔家山村一组与远航公司达成协议,“以土地置换房屋”每户安置两间三层的方式疏通劲松路当时孟荣金的宅基地就位于劲松路的必经处,属拆迁范围内经村组多次做工作,其他戶均已完成拆迁该户经村组和远航公司反复做工作,未完全达成拆迁协议其老宅未完成拆迁。孟荣金只同意交出0.86亩责任田远航公司雷保元给其4万元补偿费,孟荣金享受当时该村组拆迁村民拆迁安置优惠政策置换三间三层门面房(镇公立幼儿园南面)比其他村民多一間,现孟荣金居住和出租使用而老宅(即拟翻建改造房屋)未达成协议仍由孟荣金居住使用至今。孟荣金享受了村组拆迁优惠政策却未履行拆迁义务。

      2、2010年4月原崔家山镇同汉中市远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第十四届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上签訂了劲松路建设项目协议书,而后又签订了劲松路道路开发权招标合同(详见协议合同内容)因此,劲松路道路建设及两边开发由远航公司具体负责

      3、2015年9月17日,柳林镇综治办组织镇司法所、城建站人员、崔家山村干部及双方当事人雷保元、雷保纪、孟荣金夫妇参加协调会因远航公司坚持此前提出的要求,并告知孟荣金按司法程序解决问题孟荣金认为镇村偏向远航公司,拒不支付费用協商未成功。

      四、镇上处理意见:

      1、劲松路开发建设是重点示范镇建设的主要内容孟荣金作为崔家山村一组村民,享受了拆迁安置优惠政策理应配合拆迁并及时按劲松路开发拆迁方案进行补偿安置。

      2、该户现拆迁老宅为临劲松路房屋属远航公司开发建设劲松路片区范围,其建成房屋水、电、路及临街商业配套由远航公司承担双方现因建房基础设施建设费用争議及民事纠纷问题,建议双方按各自审批手续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司法程序解决。

      3、孟荣金建房未严格按宅基地建房程序在未完成划拨的情况下私自开工建设,应立即停工待四邻纠纷完全解决后由本户向组织申请,镇村相关干部另行划拨后方可开工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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