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申请不给签字交给人力资源,30天后找领导签字,她表示不知道,不给签怎么办

我把辞职报告给了部门领导领導一直拖着不签字,我们单位的规定是先由部门领导签字后才能送达人力资源部我现在想把辞职报告也给人力资源部一份,又怕有越权嫌疑引起部门领导反感影响将来离职手续的办理请问辞职报告应该给谁最合适,给部门领导的话如果仲裁能不能按照给部门领导这个時间计算离职前30天书面辞职,谢谢各位!

  • 劳动者辞职日期应该是从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起的三十日后开始计算参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離职手续要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不同企业大致相同相关的细节可能存在一定出入,大致内容如下: 1.向人事部门提出申请填写《離职申请表》,又相关领导签字; 2.核对考勤包括离职当月以及上月以确定未结算的工资; 3.领取人事部门的离职档案,包括离职证明、社保缴纳凭证、公积金金龙卡和就业失业登记证; 注意:按照《合同法》员工申请离职需要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申请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勞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陸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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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工作越来越不想做了写了辭职报告冲进领导办公室,打算辞职领导和我触膝长谈,就是不同意给我签字还劝我留下,但这破工资能让我留下吗吸引力都没有嘚。我真要走啊不要逼我,我不想弄得大家都不高兴怎么说服领导啊?求指教

  • 你就说:我上班就是为了钱别跟我说理想,我的理想昰不上班

  • 就说是回家乡那边发展或者是家里面亲人患了重病需要长期照顾这样行不行? 就说是回家乡那边发展或者是家里面亲人患了重疒需要长期照顾这样行不行?

    为了破工作还要咒家里人没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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