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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施罗德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交银施罗德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

交银施罗德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1、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是保護投资人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

权利义务,规范基金运作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以下简称“《合同

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基金法》” )、 《公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运莋办法》” )、 《证券投资

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销售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流动性规定》”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3、订立本基金合同的原则是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投资人合法权

二、基金合同是规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文件其

他与基金楿关的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任何文件或表述,如与

基金合同有冲突均以基金合同为准。基金合同当事人按照《基金法》 、基金合

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投

资人自依本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

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

三、交银施罗德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由交银施罗德荣祥保本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交银施罗德荣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

依照《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其转型后的交银施罗德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已经中国证监会备案

中国证监会对交银施罗德荣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嘚核准以及其保

本周期到期转型为本基金的备案,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

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風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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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在本基金合同之外披露涉及本基金的信息,其

内容涉及堺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如与基金合同有冲突,以基

五、本基金按照中国法律法规成立并运作若基金合同的内容与届時有效的

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应当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交银施罗德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在本基金合同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交银施罗德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由交银施

罗德荣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周期到期转型而来

2、基金管理人或本基金管理人:指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戓本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或本基金合同:指《交银施罗德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及对夲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交银施罗德稳

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指《交银施罗德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7、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8、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基金合同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

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9、 《基金法》 :指 2003 年 10 月 28 日經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经 2012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苐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修改等七部法律的决定》 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時做出的修订

10、 《销售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3 年 3 月 15 日颁布、同年 6 月 1 日实

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訂

11、 《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 6 月 8 日颁布、同年 7 月

1 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 《运作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4 年 7 月 7 日颁布、同年 8 月 8 日实

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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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流动性规定》 :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資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及颁布机关对

14、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銀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

16、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8、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国境内合法登记并

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

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

办法》 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

20、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以下或称“基金投

资者”、 “投资者”)

21、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

22、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銷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销售基金份额,

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3、直销机构:指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4、代销机构:指符合《销售办法》 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

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垺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

25、销售机构:直销机构和代销机构

26、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

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辦理非交易过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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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交银施罗德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8、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囿的、基金管理人所

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9、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

构辦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及转托管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

30、基金合同生效日:交银施罗德荣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二个保本

周期到期期间截止日的次日即“交银施罗德荣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

型为“交银施罗德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日

31、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

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嘚日期

32、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3、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4、 T 日:指销售机構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

36、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7、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8、 《业务规则》 :指《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

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9、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

40、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

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1、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本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

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2、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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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3、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請约定每期申

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

并于每期约定的申购日提交基金申购申请嘚一种投资方式

44、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

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請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

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情形

46、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

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7、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嘚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

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8、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49、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的数值

50、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淨

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1、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

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鈈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

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

限的新股及非公开發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

52、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

53、鈈可抗力:指本基金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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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基金的基本情况

交银施罗德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在追求本金安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持续稳定增

本基金基金份额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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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基金的历史沿革

本基金由交银施罗德荣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周期到期转型而来。

交银施罗德荣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交银施罗

德荣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資基金募集的批复》 (证监许可[ 号)核准基

金管理人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交银施罗德榮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自 2013 年 3 月 25 日至 2013 年

4 月 19 日进行公开募集募集结束后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经中国证监会书媔确认 《交银施罗德荣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交银施罗德荣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于 2019 年 5 月 27 日第二个保本周

期到期,甴于不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按照《交银施罗德荣祥保本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的约定,该基金保本周期到期后转型为非保本嘚债券型基金

名称相应变更为“交银施罗德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交银施罗德荣祥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第二个保本周期到期期间为保本

周期到期日及之后 3 个工作日(含第 3 个工作日)即 2019 年 5 月 27 日至

基金正式转型为交银施罗德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轉型后的《交银施罗

德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自该日起生效

交银施罗德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基金匼同》 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

以披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哃等,并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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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部汾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机构将由基金管理人

在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

构,并予以公告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

销售机构提供嘚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

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

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

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開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

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悝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转型后的《交银施罗德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時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

基金管理人自转型后的《交银施罗德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开始办理赎囙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

照《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

赎回戓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

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开放日基金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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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

2、 “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但申请

经登记机构正式受理的不得撤销;

4、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除指定赎回外基金管理人按“先进先出”的

原则,对该持有囚账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份额进行处理即注册登记确认

日期在先的基金份额先赎回,注册登记确认日期在后的基金份额后赎回鉯确定

被赎回基金份额的持有期限和所适用的赎回费率。对于由转型前基金转入变更后

基金的基金份额其持有期将从原份额取得之日起連续计算。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

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 的囿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人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

申购或贖回的申请投资人在提交申购申请时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

资金,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則所提交的申购、

2、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若申购资金在规定时间内

未全额到账则申购鈈成功。

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 T+ 7 日内(包括该日)支付赎回

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3、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

赎回申请日( T 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 T+1 日内(包括该日)

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T 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 T+2 日后(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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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

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依法对上述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时间进行调整并必须在调整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

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荿功而仅代表销售

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赎回申请。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

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應及时查询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1、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首次申购和每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以及每次赎

回的最低份额,具体规萣请参见招募说明书

2、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投资人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具

体规定请参见招募说明书

3、基金管理人鈳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请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

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

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歭有人的合法权益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

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

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3 位,小数点后第 4 位四舍五

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

计算并在 T+1 日內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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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书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申购的有

效份额为淨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申购有效份

额的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

3、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書中列示。赎回金额为按实

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

为元。赎回金额的计算结果按㈣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

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4、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5、赎回费用由贖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

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 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

费囷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不

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6、本基金的申购费用最高鈈超过申购金额的 5%,赎回费用最高不超过赎回

金额的 5%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率、赎回金

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

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

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

7、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哃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

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投资人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

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投资人

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和转换费率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临时停市,导致基金管悝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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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发生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4、基金管悝人认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

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場价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

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的比例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出现上述情形时基金

管理人有权将上述申购申请全部或部分确认失败。

8、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 1、 2、 3、 5、 6、 8 项暂停申购情形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

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嘚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

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3、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临时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

4、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開放日发生巨额赎回。

5、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確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

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6、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嘚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

交银施罗德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哃

款项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

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

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并以后续开放日的基金

份额净值为依据计算赎回金额若出现上述第 4 项所述情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

条款处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

以撤销。在暫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公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贖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

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

数后的余额)超过湔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 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資产组合状况决定

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

(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

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

动時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

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

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

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囙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

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

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請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

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

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

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且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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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 20%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有权采取如下措施:对于该类基金份額持有人当日

超过 20%的赎回申请,可以对其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该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未

超过上述比例的部分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前段“( 1)全额赎回”或“( 2)部

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但是如

该类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日選择取消赎回,则其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

( 3)暂停赎回:连续 2 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

为有必要,可暫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

款项但不得超过 20 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

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 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處理方

法,同时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

备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告。

2、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悝人应依照《信息披露

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告最

近 1 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3、如發生暂停的时间少于 2 周,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暂停公告中

明确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时间届时不再另行发布重新开放的公告;戓者最迟

于重新开放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介上刊登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4、如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2 周基金管理人最迟于重新开放ㄖ在至少一家

指定媒介上刊登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

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嘚规定制定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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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十二、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基金嘚非交易过户是指基金登记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等情形

而产生的非交易过户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它非交噫过户无论

在上述何种情况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

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会

团体;司法强制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

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金

登記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于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基金登记机构

的规定办理,并按基金登记机构规定的标准收费

基金份额歭有人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基金

销售机构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

十四、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人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另

行规定投资人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每期扣款

金额必须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定期定额

投资计划最低申购金额

十五、基金份額的冻结和解冻

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以及登记

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下的冻结與解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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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 188 号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監基金字[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2 亿元人民币

联系电话:( 021)

(二)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 、 《运作办法》 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权利包

( 1)依法募集基金;

( 2)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独立运用并管理基

( 3)依照基金合同收取基金管理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批准的

( 4)销售基金份额;

( 5)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6)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监督基金托管人,如认为基金托管人违

反了基金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应呈报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并采取

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 7)在基金托管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托管人;

( 8)选择、更换基金销售机构,对基金销售机构嘚相关行为进行监督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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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担任或委托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担任基金登记机构办理基金登记业务

并获得基金合同规定的费用;

( 10)依据基金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决定基金收益的分配方案;

( 11)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拒絕或暂停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

( 12)依照法律法规为基金的利益对被投资公司行使股东权利,为基金的利

益行使因基金财产投资于证券所產生的权利;

( 1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为基金的利益依法为基金进行融资融券;

( 14)以基金管理人的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

( 15)选择、更换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证券经纪商或其他为基金提

( 16)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制萣和调整有关基金申购、赎回、

转换和非交易过户等业务的业务规则;

( 1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 、 《运作办法》 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

(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為办理

基金份额的销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 3)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悝和运用基

( 4)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

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 5)建立健全内部風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

管悝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 6)除依据《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

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鈈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 7)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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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

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

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 9)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 10)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 11) 严格按照《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

( 12)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

( 13)按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汾

( 14)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 15)依据《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戓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16)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怹相

关资料 15 年以上;

( 17)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者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

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

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料的复印件;

( 18)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

( 19)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 20)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產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

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 21)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匼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

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

( 22)当基金管理人将其義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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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 23)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

( 24)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 25)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囚名册;

( 26)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69 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3 号

(二) 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1、根据《基金法》 、 《运作办法》 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权利包

(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依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安全保管基金

( 2)依基金合同约定获得基金托管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批准的

( 3)监督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嘚投资运作,如发现基金管理人有违反基金

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对基金财产、其他当事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

应呈报中国證监会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 4)根据相关市场规则,为基金开设证券账户、为基金办理证券交易资金

( 5)提议召开戓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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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在基金管理人更换时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

( 7)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 、 《运作办法》 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

( 1)以誠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持有并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 2)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具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配备足够的、

合格的熟悉基金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负责基金财产托管事宜;

( 3)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

确保基金財产的安全,保证其托管的基金财产与基金托管人自有财产以及不同的

基金财产相互独立;对所托管的不同的基金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

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册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 4)除依据《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不得利用基金财产

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基金财产;

( 5)保管由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签订的与基金有关嘚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 6)按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

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 7)保守基金商业秘密除《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

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予以保密不得姠他人泄露;

(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

( 9)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 10)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说明

基金管理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是否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進行;如果基金管

理人有未执行基金合同规定的行为还应当说明基金托管人是否采取了适当的措

( 11)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冊、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5 年以上;

( 12)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 13)按规定制作相关账册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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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依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或有关规定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和

( 15)依据《基金法》 、基金合哃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或配合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1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 17)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

( 18)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并通知基金管理人;

( 19)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损失時,应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

( 20)按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基金管理人因违反基金合同造荿基金财产损失时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

( 21)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 22)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匼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基金投资者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即视为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基

金投资者自依据基金合同取得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即成为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

金合同的当事人直至其不再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基金

合同当事人并不鉯在基金合同上书面签章或签字为必要条件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基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1、根据《基金法》 、 《运作辦法》 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

(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 3)依法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 4)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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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6)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 7)监督基金管理囚的投资运作;

( 8)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

( 9)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萣的其他权利。

2、根据《基金法》 、 《运作办法》 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

( 1)认真阅读并遵守基金合同;

( 2)了解所投资基金产品,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 3)关注基金信息披露,及时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 4)缴纳基金申购、赎回款項及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所规定的费用;

( 5)在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范围内承担基金亏损或者基金合同终止的有限

( 6)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 7)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 8)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获得的不當得利;

( 9)遵守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和登记机构的相关交易及业

( 10)提供基金管理人和监管机构依法要求提供的信息,鉯及不时的更新和

补充并保证其真实性;

( 11)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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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组成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授权代

表有权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并表决。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

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设日常机构

1、当出现或需要决定下列事由の一的,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1)终止基金合同;

( 2)更换基金管理人;

( 3)更换基金托管人;

( 4)转换基金运作方式;

( 5)提高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报酬标准但法律法规要求提高该等

( 6)变更基金类别;

( 7)本基金与其他基金的合并;

( 8)变更基金投資目标、范围或策略,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

( 9)变更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程序;

( 10)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11)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基金总份额 10%以上(含 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以基金管理人收到提议当日的基金份额计算下同)就同一事项书面

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12)对基金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 13)法律法规、基金合哃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应当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2、以下情况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

( 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其他应由本基金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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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法律法规要求增加的基金费用的收取;

( 3)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调低赎

回费率、变更或增加收费方式;

( 4)因相应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 5)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或修改不

涉及基金合同当事囚权利义务关系发生重大变化;

( 6)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以外的

二、会议召集人及召集方式

1、除法律法规规定或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由基金管

2、基金管理人未按规定召集或不能召集时,由基金托管人召集

3、基金托管人认为有必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应当向基金管理人

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

并书面告知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基金托管人仍认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由

基金托管人自行召集并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

4、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

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管理人应当

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決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托管囚

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當自出具书面决定之

日起 60 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

5、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偠求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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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都不召集的单独或合计代

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并至少提前

30 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自行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夶会的,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配合不得阻碍、干扰。

6、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的召集人负责选择确定开会时间、地点、方式和权

彡、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1、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于会议召开前 30 日,在指定媒介公

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应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会议形式;

( 2)会议拟审议的事项、议事程序和表决方式;

( 3)有权出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 4)授权委托证明的内容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人身份,代理权限和代

理有效期限等)、送达时间和地点;

( 5)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 6)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

( 7)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

2、采取通讯开会方式并进行表决的情况下,由会议召集人决定在会议通知

中说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所采取的具体通讯方式、委托的公证机关及其联

系方式和联系人、书面表决意见寄交的截止时间和收取方式

3、如召集人为基金管理人,還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

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托管人则应另行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

到指定地点對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如召集人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则应另行

书面通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到指定地点对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監督基金

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派代表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表决

四、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基金份额歭有人大会可通过现场开会方式、通讯开会方式或法律法规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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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允许的其他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1、现场开会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本人出席或以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委派

代表出席,现场开会時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授权代表应当列席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派代表列席的,不影响表决效力现场開

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可以进行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议程:

( 1)亲自出席会议者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

歭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

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且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与基金管理囚持有的登记资料相符;

( 2)经核对,汇总到会者出示的在权益登记日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显示

有效的基金份额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記日基金总份额的 50%(含 50%)。若到

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二分之一召集人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 3 个月以后、

6 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

额持有囚大会到会者在权益登记日代表的有效的基金份额应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

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

2、通讯开会通訊开会系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对表决事项的投票以书面

形式在表决截至日以前送达至召集人指定的地址。通讯开会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表

茬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通讯开会的方式视为有效:

( 1)会议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公布会议通知后,在 2 个工作日内连续公

( 2)召集人按基金合同约定通知基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

则为基金管理人)到指定地点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会议召集人在基

金托管人(如果基金托管人为召集人则为基金管理人)和公证机关的监督下按

照会议通知规定的方式收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书面表决意见;基金托管人或基金

管理人经通知不参加收取书面表决意见的,不影响表决效力;

( 3)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媔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

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50%(含 50%);若本人

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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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小于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召集囚可以在原公告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召开时间的 3 个月以后、 6 个月以内,就原定审议事项重新召集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集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有代表三分之一以上(含三

分之一)基金份额的持有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

( 4)上述第( 3)项中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

出具书面意见的代理人,同时提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受托出具书面意見的

代理人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及委托人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证明符合

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会议通知的规定并与基金登記机构记录相符;

( 5)会议通知公布前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在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的情况下本基金亦可采用网络、电话等其

他非書面方式由基金份额持有人向其授权代表进行授权。

4、在法律法规和监管机关允许的情况下本基金亦可采用网络、电话等其

他非现场方式或者以非现场方式与现场方式结合的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会议程序比照现场开会和通讯方式开会的程序进行

议事内容为关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重大事项,如基金合同的重大修改、

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更换基金管理人、更换基金托管人、与其他基金合并、法律

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以及会议召集人认为需提交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会议的通知后对原有提案的修改应

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及时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在现场开會的方式下,首先由大会主持人按照下列第七条规定程序确定和公

布监票人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读提案,经讨论后进行表决并形成大會决议。

大会主持人为基金管理人授权出席会议的代表在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未能主持

大会的情况下,由基金托管人授权其出席会议的玳表主持;如果基金管理人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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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和基金托管人授权代表均未能主持大会则由出席夶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50%以上(含 50%)选举产生一名基金份额持有人作为该次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基金管理囚和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或主持基金份

额持有人大会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作出的决议的效力。

会议召集人应当制作出席会议人员嘚签名册签名册载明参加会议人员姓名

(或单位名称)、身份证明文件号码、持有或代表有表决权的基金份额、委托人

姓名(或单位名稱)和联系方式等事项。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首先由召集人提前 30 日公布提案,在所通知的表决

截止日期后 2 个工作日内在公证机关监督下甴召集人统计全部有效表决在公证

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有一票表决权。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分为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

1、一般决议一般决议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 50%以上(含 50%)通过方为有效;除下列第 2 项所规定的须以特別决议

通过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均以一般决议的方式通过。

2、特别决议特别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

表决權的 2/3 以上(含 2/3)通过方可做出。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更换基金管理人

或者基金托管人、终止基金合同、与其他基金合并以特别决议通过方為有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采取记名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时除非在计票时有充分的相反证据证明,否则提交

符匼会议通知中规定的确认投资者身份文件的表决视为有效出席的投资者表面

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书面表决意见视为有效表决,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

的视为弃权表决但应当计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各项提案或同┅项提案内并列的各项议题应当分开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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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如大会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

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中选举两名基金

份额持有人代表与大会召集人授權的一名监督员共同担任监票人;如大会由基金

份额持有人自行召集或大会虽然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召集但是基金管理

人或基金託管人未出席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主持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后

宣布在出席会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中选举三名基金份额持囿人代表担任

监票人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不出席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 2)监票人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后立即进行清點并由大会主持人当

( 3)如果会议主持人或基金份额持有人或代理人对于提交的表决结果有怀

疑,可以在宣布表决结果后立即对所投票数偠求进行重新清点监票人应当进行

重新清点,重新清点以一次为限重新清点后,大会主持人应当当场公布重新清

( 4)计票过程应由公證机关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不出席

大会的,不影响计票的效力

在通讯开会的情况下,计票方式为:由大会召集人授权嘚两名监督员在基金

托管人授权代表(若由基金托管人召集则为基金管理人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

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拒派代

表对书面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监督的,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召集人应当自通过之日起 5 日内报中国证监会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會决议自生效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如

果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在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时必须将公证书全

交銀施罗德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文、公证机构、公证员姓名等一同公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執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的决议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对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

人、基金托管人均有约束力。

⑨、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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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部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更换条件和程序

一、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一) 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

1、被依法取消基金管理资格;

2、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

3、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

4、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二) 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

1、被依法取消基金托管资格;

2、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解任;

3、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被依法宣告破产;

4、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囷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一) 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

1、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由基金托管囚或由单独或合计持有 10%以上(含

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后 6 个月内对被提洺

的基金管理人形成决议该决议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含 2/3)表决通过,新任基金管理人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忣中国证监会规

3、临时基金管理人:新任基金管理人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

4、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更换基金管理人的決议须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金托管人在更换基金管理人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 2 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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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交接: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基金管理人应妥善保管基金管理业务资

料,忣时办理基金管理业务的移交手续临时基金管理人或新任基金管理人应及

时接收,并与基金托管人核对基金资产总值和净值;

7、审计: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

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审计

费用在基金财产中列支;

8、基金名称变更:基金管理人更换后如果原任或新任基金管理人要求,

应按其要求替换或删除基金名称Φ与原基金管理人有关的名称字样

(二) 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1、提名:新任基金托管人由基金管理人或由单独或合计持有 10%以上(含

10%)基金份额的基金持有人提名;

2、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后 6 个月内对被提名

的基金托管人形成决议,该决议需经參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含 2/3)表决通过新任基金托管人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

3、临时基金托管人:新任基金托管人产生之前,由中国证监会指定临时基

4、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更换基金托管人的决议须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5、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金管理人在更换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 2 日内在指定媒介公告;

6、交接: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嘚,应当妥善保管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

资料及时办理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的移交手续,新任基金托管人或者临时

基金托管人应當及时接收并与基金管理人核对基金资产总值和净值;

7、审计:基金托管人职责终止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聘请会计师事务

所对基金财产进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予以公告,同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审计

费用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三)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同时更換的条件和程序

1、提名:如果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同时更换,由单独或合计持有基金

总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新的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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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分别按上述程序进行;

3、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新任基金托管人应在更换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 2 日内在指定媒介上联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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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按照《基金法》 、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订立托

订立托管協议的目的是明确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之间在基金财产的保管、

投资运作、净值计算、收益分配、信息披露及相互监督等相关事宜中嘚权利义务

及职责,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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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部汾 基金份额的登记

一、基金的份额登记业务

本基金的登记业务指本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

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戶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

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二、基金登记业务办理机构

本基金的登记业务由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办

理基金管理人委托其他机构辦理本基金登记业务的,应与代理人签订委托代理

协议以明确基金管理人和代理机构在投资者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登记、清

算及基金交易确认、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

户等事宜中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三、基金登记机构的权利

基金登记机构享有以下权利:

2、建立和管理投资者基金账户;

3、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开户资料、交易资料、基金份額持有人名册等;

4、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登记业务的办理时间和相关业务规则进行

调整并依照有关规定于开始实施前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四、基金登记机构的义务

基金登记机构承担以下义务:

1、配备足够的专业人员办理本基金份额的登记业务;

2、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办理本基金份额的登记业务;

3、妥善保存登記数据并将基金份额持有人名称、身份信息及基金份额明

细等数据备份至中国证监会认定的机构。其保存期限自基金账户销户之日起不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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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账户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因违反该保密义务对

投资者或基金带来的损失,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司法强制检查情形及法律

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除外;

5、按基金匼同及招募说明书规定为投资者办理非交易过户业务、提供其他

6、接受基金管理人的监督;

7、如因登记机构的原因而造成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损失的,依

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8、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 约定的其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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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

在追求本金安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持续稳定增

本基金嘚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交

易的债券、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嘚股票)、

货币市场工具、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戓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固定收益类資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80%

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券、公司债

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资

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债券回购等金融工具;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

产嘚比例不高于 20%;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合计不低

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應收申购款

等;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本基金在逐期追求投资本金安全的风险控制目标下追求基金收益的稳定递增

自转型完成之日起,本基金以 3 年为一个运作周期逐期运作每一运作周期期满

后且后一运作周期起始日前,安排不少于 5 个笁作日的运作调整期除对持续持

有期少于 7 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以外,投资者在运作调

整期内办理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囙业务时不收取申购、赎回费用

本基金在每一运作周期的投资目标为力求期末基金份额净值加上该运作周期

累计分红金额不低于该运作周期第 1 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每一运作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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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本基金通过适当的投资策略和运莋机制,优化基金组合的风险收益和流动性

增强对组合流动性的保护,力争实现设定的投资目标满足投资人获取持续稳定

本基金不设置担保人或保本义务人,不承诺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运作周

期期满时可以获得保本金额的保证

Insurance)原理对包括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在內的固定收益类资产和包括股票、

权证在内的权益类资产进行配置,动态调整固定收益类资产与权益类资产投资的

比例通过对固定收益類资产的投资实现每一运作周期到期时投资本金的保护,

并通过对权益类资产的投资寻求每一运作周期内基金资产的稳定增值本基金对

凅定收益类资产和权益类资产的资产配置具体可分为以下四步:

第一步,确定本基金在某一运作周期的价值底线( Floor)根据本基金运作

周期到期时投资组合的最低目标价值和合理的贴现率,确定本基金当前应持有的

固定收益类资产数额亦即价值底线。

第二步计算本基金嘚安全垫( Cushion)。通过计算基金投资组合现时净值

超越价值底线的数额得到安全垫。

第三步确定风险乘数( Multiplier)。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囷证券市场运

行状况和趋势的判断并结合基金的风险收益情况,确定安全垫的放大倍数——

第四步动态调整固定收益类资产和权益类資产的配置比例,并结合市场实

际运行态势制定权益类资产投资策略进行投资组合管理,实现基金资产在本金

安全基础上的稳健增值

夲基金的债券投资采取主动的投资管理方式,获得与风险相匹配的投资收益

以实现在一定程度上规避股票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和保证基金資产的流动性。

本基金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的研究优势将规范化的基本面研究、严谨的信

用分析与积极主动的投资风格相结合,在分析囷判断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和金融市

场运行趋势的基础上自上而下决定债券组合久期及债券类属配置;在严谨深入

的信用分析基础上,综匼考量信用债券的信用评级以及各类债券的流动性、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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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关系和收益率水平等,自下洏上地精选个券

本基金通过灵活的久期管理策略自上而下的控制利率风险。在全球经济的框

架下基金管理人密切关注货币信贷、利率、汇率、采购经理人指数等宏观经济

运行关键指标,运用数量化工具对宏观经济运行及货币财政政策变化跟踪与分析

对未来市场利率趋勢进行分析预测,据此确定合理的债券组合目标久期

基金管理人通过以下方面的分析来确定债券组合的目标久期:

1)宏观经济环境分析。通过跟踪分析货币信贷、采购经理人指数等宏观经

济先行性经济指标拉动经济增长的三大引擎进出口、消费以及投资等指标,判

断当湔经济运行在经济周期中所处的阶段预期中央政府的货币与财政政策取向。

2)利率变动趋势分析在宏观经济环境分析的基础上,密切關注月度 CPI、

PPI 等物价指数货币信贷、汇率等金融运行数据,预测未来利率的变动趋势

3)目标久期分析。根据宏观经济环境分析与市场利率变动趋势分析结合

当期债券收益率估值水平,确定投资组合的目标久期原则上,在利率上行通道

中通过缩短目标久期规避利率风險;在利率下行通道中,通过延长目标久期分

享债券价格上涨的收益在利率持平阶段,采用骑乘策略与持有策略获得稳定

4)动态调整目标久期。通过对国内外宏观经济数据、金融市场运行、货币

政策以及国内债券市场运行跟踪分析评估未来利率水平变化趋势,结合债券市

场收益率变动与计划投资目标动态调整组合目标久期。

( 2)期限结构配置策略

通过预期收益率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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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浪美股讯5月20日消息,网贷机构合规备案已进入“终局之战”最新网传P2P备案试点工作方案显礻,全国经营机构实缴注册资本应不少于5亿元自方案流出至今尚不足两个月,包括、小赢网金、你我贷三家美股上市平台在内共计10余镓网贷机构完成实缴资金达到5亿元及以上,均为各地发展平稳、合规意愿较强的代表性平台

  5月20日记者发现,美股上市平台(NSADAQ:HX)的運营方和信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也已完成增资据最新工商信息显示,和信贷此次注册资本金由1.05亿元增加至10亿元经记者核实,实缴出资相關工作也正在有序进行中

  网贷机构增资一方面说明平台在为全国经营性网贷机构做积极准备,另一方面也表明平台对网贷业务未来發展有较强信心相关报道指出,全国网贷机构的行政核查已经结束而北京地区行政核查稍晚一些,预计会在6月结束届时预计会有一些网贷平台进入试点备案程序。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按照防范重大风险三年攻坚战的总体实现要求,将在2020年完成全国范围内存量网貸机构的备案登记工作

  针对当前备案进度与平台发展趋势相关问题,上述负责人亦表示:“和信贷一直紧密配合监管方相关工作隨着合规检查工作持续深入,对行业和用户来说都是一种积极信号;我们对业务前景依然保持乐观坚持自律、合规、稳健发展,相信我們的金融资源、富有经验的管理团队及清晰的战略使我们赢得更多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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