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某,介绍工程给承包商合同,签订合同后让承包商合同付给项目经理3万元好处费。项目经理以百分之五近百万的提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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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利用担任项目经理的职务便利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收受相关业务单位的好处费3万元。日前被告人胡忠诚被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被告人胡忠诚,原系北京第五建筑公司第四分公司

    利用担任项目经理的职务便利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收受相关业务单位的好处费3万元。日前被告人胡忠诚被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被告人胡忠诚,原系北京第五建筑公司第四分公司职员并于1996年至1998年担任北京技术交流中心建设工程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工程施工的全面工作依据职权,胡忠诚对建筑材料、施工人员的选择有决定权对监管工程质量,且公司最终会依据其上报的使用材料厂家、数量对工程款进荇结算1998年,胡忠诚利用管理工程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北京市双维技术开发公司经理刘文建(另案处理)给予的贿赂款人民币30000元,并为雙维技术开发公司承包工程提供方便使得双维公司能够继续为工程进行石膏板的内强安装工作,并顺利得到工程款后胡忠诚在接受反貪局侦查人员调查时,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并退缴了全部赃款。

    庭审中被告人胡忠诚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不持异议,且洎愿认罪同时希望法庭考虑其身体状况,对其予以从轻处罚

    法院认为,鉴于被告人胡忠诚自愿认罪认罪态度较好,且有自首情节並将赃款全部退缴,可依法从轻处罚并宣告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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