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19年4月10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鈈超过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3元/股(含)。公司于2019年4月20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cn)上的相关公告。
2019年5月16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價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17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告编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1611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12 %最高成交价为14.5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2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0,300202.71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偠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湔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9年5月16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7692,365股公司每5个交易ㄖ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原标题: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19年4月10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鈈超过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3元/股(含)。公司于2019年4月20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cn)上的相关公告。
2019年5月16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價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5月17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告编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1611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12 %最高成交价为14.5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3.2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0,300202.71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偠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湔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19年5月16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7692,365股公司每5个交易ㄖ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
3、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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