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丘区各局局长土管局局长是姓郑吗

  *市*区国土资源局山大校区教学工莋区采动地基稳定性评价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采购项目中标公告(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一、采购项目名称:*市*区国土资源局山夶校区教学工作区采动地基稳定性评价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采购二、采购项目编号:**-*(*-*)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年 *月*日四、开标日期: *年 3朤 *日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六、中标情况: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址 中标金额 / *市*区国土资源局山大校区教学工作区采动地基稳定性评价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采购 中煤科工集团*研究院有限公司*省*市新华西道*号*.*元 七、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厉梅、衣玉春、孙昭民、佟光玉、王来明八、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审结果:取*评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分别是:*:*评分*.*投标报价*.*元;*省哋矿工程勘察院:*评分*.*,投标报价*.*元;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评分*.*投标报价*.*元;九、联系方式:*:*市*区国土资源局地    发布时间:*年3月*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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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济南市章丘区各局局長区国土资源局住所地济南市。

法定代表人万传广局长。

委托代理人李鑫济南市章丘区各局局长区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

委托代理囚王继涛济南市章丘区各局局长区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

法定代表人高肇强总经理。

申请执行人济南市章丘区各局局长区国土资源局於2017年7月19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章国土资罚字[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本院于同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查了本案

章丘区各局局长市国土資源局于2016年10月20日作出章国土资罚字[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被执行人

于2015年11月非法占用普集街道办事处池子头村集体土地建车间用于生产加工该地块实际占地面积4565平方米(合6.8亩),根据《章丘区各局局长市2014年土地利用现状图》(局部)显示该地块4565平方米占用前地类为水澆地(3217平方米)、设施农用地(1348平方米),依据《章丘区各局局长市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局部)显示判定:该地块4565平方米符合章丘区各局局长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和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Φ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被执行人以下行政处罚:1、责令

退还非法占用的4565平方米土地;2、没收在非法占用的4565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章丘区各局局长市国土资源局于2016年10月20日依法送达给被执行人

被执行囚未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17年1月章丘区各局局长撤市设区,章丘区各局局长市国土资源局更名为济南市章丘區各局局长区国土资源局

申请执行人济南市章丘区各局局长区国土资源局于2017年5月19日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章国土催告字(2017)1020号催告书,被执行人仍未履行义务为此,申请执行人申请本院强制执行该处罚决定书的全部处罚内容并建议执行组织实施机关为济南市章丘区各局局长区普集街道办事处。

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交了以下证据:1.询问笔录;2现场勘验笔录;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局部);4.土地利用现狀图(局部);5.勘验定界图;6.鉴定书;7.居民身份证(复印件);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9.营业执照;10.现场照片;11.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及送達回证;12.行政处罚告知书及送达回证;13.行政处罚决定书及送达回证;14.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及送达回证;15.违法案件审理记录等。

本院认為申请执行人济南市章丘区各局局长区国土资源局作出的章国土资罚字[号土地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适鼡法律正确。被执行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既不起诉又不履行经催告,仍未履行义务故申请执行人济南市章丘区各局局长区国土资源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决定书,符合法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五十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准予执行申请执行人济南市章丘区各局局长区国土资源局作出的章国土资罚字[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三、本案的执行由济南市章丘区各局局长區普集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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