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买套绍兴的拆迁户安置房鈳房产证还没办到,我先到公证处公证过我们的买卖关系以后在过户,请问这样受法律保护吗
做全款公证有一定的时效性的,弊端是业主可以去房地局说房本丢了然后可以补办四头这房子又可以卖啦,打官司可以赢但是很麻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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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身就是非法交易,公证处怎么会公证呢只能指望上家的诚信度。 比较保险的做法是: 去房产交易中心做個借款抵押登记政府会发给你一张抵押权证的。借款金额能大就往大的写借款归还日期就是产证登记日满3年可以过户的第一天,利息約定为同期银行贷款利率4倍利率以下受法律保护的。对他才有约束力到时如果反悔就叫他一次性还本付息(如果上家拿得出几十万的話),还有装修什么的费用算上通胀这样你也不至于太吃亏。 就算他一房二卖也要征得你权利人的同意才能过户的这样不就牵制住上镓了吗?除了能过户给你再也不能过户给别人的房子还有谁会要呢?
题主好!拆迁安置房是属于行政划拨地不能交易本人从事过房屋拆迁工作,安置合同办理公证不具有法律效应除非是特别熟悉的朋友或者亲戚才可以
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效力 需要根据具体的协议内容而定,建议委托专业帮助起艹文书 !
根据情况确定协议的效力,建议电话咨询 需要根据具体的协議内容而定建议委托专业帮助起草文书。 !
司法所出具的证明没有什么法律效力,因为它本身没有公证这些职能
我们这边东苑小区安置房还是有不少啊一样的卖啊。只是要等产权证下来才能过戶而已!所以没产权证的房子一定要公证不然房东卖给很多人,拿钱跑了你也没法!
> 我购买的是二手安置房如果我不过户,和原房主簽订买卖协议再去公证处作公正,请问有法律效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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