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租金支出是什么和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未同时扣除什么意思

【西藏税务】全国12366热点问题统计(41-50)(暂未查到49期)

全国12366热点问题统计(第41期)


发布日期: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 责任编辑:侯锦秀

问题1、建筑企业跨地級市提供建筑服务要在服务发生地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安装业跨省异地工程作业人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2号)第一条规定总承包企业、分承包企业派驻跨省异地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囷其他工作人员在异地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由总承包企业、分承包企业依法代扣代缴并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申報缴纳

总承包企业和分承包企业通过劳务派遣公司聘用劳务人员跨省异地工作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由劳务派遣公司依法玳扣代缴并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第二条规定,跨省异地施工单位应就其所支付的工程作业人员工资、薪金所得向工程莋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凡实行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的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不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苐四条规定建筑安装业省内异地施工作业人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参照本公告执行。

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问题2、企业从境外購进货物发生的支出,应以何种凭证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嘚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十一条规定,企业从境外购进货物或者劳务发生的支出以对方开具的发票或者具有发票性质的收款凭证、相关税费缴纳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问题3、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何时办理注销登记?

答:根据《中華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第十五条的规定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義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按照规定不需偠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辦理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ㄖ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全国12366热点问题统计(第42期)

发布日期: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 责任編辑:侯锦秀

问题1、企业缴纳的相关责任险(如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等责任保险)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關于责任保险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2)规定,企业参加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等责任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本公告适用于2018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问题2、新个人所得税法专项附加扣除的规定中住房贷款利息与住房租金是否可以同时扣除?

答: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稅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规定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按上述规定,住房贷款利息与住房租金不是并列关系两者不可同时扣除。

全国12366热点问题统计(第43期)

发布日期: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 责任编辑:区局稅收宣传中心

问题1、纳税人因生产需要燃烧产生废气中的颗粒物应按哪项应税污染物征收环境保护税?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生态環境部关于明确环境保护税应税污染物适用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17号)第一条规定,燃烧产生废气中的颗粒物按照烟尘征收环境保护税。排放的扬尘、工业粉尘等颗粒物除可以确定为烟尘、石棉尘、玻璃棉尘、炭黑尘的外,按照一般性粉尘征收环境保护税

问题2、境内总机构将办公用品无偿提供给其分支机构使用,是否需要征收企业所得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問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发生下列情形的处置资产除将资产转移至境外以外,由于资产所有权属在形式和实质仩均不发生改变可作为内部处置资产,不视同销售确认收入相关资产的计税基础延续计算。

(一)将资产用于生产、制造、加工另一產品;

(二)改变资产形状、结构或性能;

(三)改变资产用途(如自建商品房转为自用或经营);

(四)将资产在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の间转移;

(五)上述两种或两种以上情形的混合;

(六)其他不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因此,根据上述规定境内总机构将办公用品無偿提供给其分支机构使用不需要征收企业所得税。

问题3、我单位10月份实际发放9月份的工资申报个税时税款所属期错误选择了9月,因此只扣除了3500的减除费用是否可以去分局办理退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按照5000元费用减除标准执行税收政策的公告》(国家稅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1号)规定对于纳税人2018101日(含)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如果扣缴义务人办理申报时将“税款所属月份”误选為“20189月”导致未享受5000/月的减除费用,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多缴的税款

问题4、个人临时给公司提供了┅项咨询服务,金额比较小只有100元能不能直接凭收款凭证和内部凭证作为企业所得税扣除凭证?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九条规定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稱“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證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稅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

税务总局对应税项目开具发票另有规定的,以规定的发票或者票据作为税湔扣除凭证

问题5、退休以后再任职后取得的收入是否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82号)规定,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界定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526号)规定,退休人员再任职,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受雇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协议)存在长期戓连续的雇用与被雇用关系;

(二)受雇人员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时,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资收入;

(三)受雇人员与單位其他正式职工享受同等福利、社保、培训及其他待遇;

(四)受雇人员的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

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7号)第二条规定关于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的界定条件问题《国镓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界定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526号)第三条中,单位是否为离退休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再作为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的界定条件。本公告自201151日起执行

全国12366热点问题统计(第44期)

发布日期: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 责任编輯:区局税收宣传中心

问题12019年企业孵化服务是否有免征增值税税收优惠?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 教育部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 夶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20号)第一条的规定自201911日至20211231日,对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園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向在孵对潒提供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问题2、甲单位销售货物给乙单位,乙单位因延期付款另付给甲单位一笔利息按贷款服务交增徝税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第191次常务会议通过)第六条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收取嘚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苐十二条规定,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滯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費。

因此销售方向购买方收取的延期付款利息应作为销售货物的价外费用征收增值税。

问题3、我单位是从事广告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企業如果第四季度的销售额不超过2万,文化事业建设费是否有减免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倳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625号)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问题4、企业取得的发票上的发票专用章加盖不清,又重新加盖了一个票面存在②个发票专用章是否可以正常使用?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發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镓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二十八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聯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综上,因发票专用章加盖不清重复加盖的发票收票方有权要求开票方重新开具。

问题5 专用发票的记账联也需要加盖发票章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稅发〔2006156号)第十一条规定,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问题6、以不动产、无形资产投资取得股權,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十条的规定,銷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第十一条规定,有偿是指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經济利益。

因此企业将不动产、无形资产对外投资,取得被投资方股权的行为属于有偿转让不动产、无形资产,应按规定征收增值税

我公司销售固定资产适用3%减按2%的简易计税方法,现可否放弃减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付款方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0)第二条规定,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问题8 现在10位代码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还可以使用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普通发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4號)第一条规定调整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发票代码 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的发票代码调整为12位,编码规则:第1位为02-5位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第6-7位代表年度第8-10位代表批次,第11-12位代表票种和联次其中04代表二联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05代表五联增值稅普通发票(折叠票)

税务机关库存和纳税人尚未使用的发票代码为10位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可以继续使用

本公告自201811日起施行,《國家税务总局关于启用增值税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明电〔200534)第一条第二款、《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启用新版增值税发票有关問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3)第一条同时废止

问题9、企业使用员工个人的私有车辆,并签订了合同内容包括油费、过路费、保养费等由企业负担,请问这种情况下发生的费用是否允许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答: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囻共和国主席令第63)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第三十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苐八条所称费用,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已经计入成本的有关费用除外。

综上企业使用员笁个人的车辆,应在签订租赁合同并取得车辆租赁发票的情况下其发生的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油费、保养费、过路费等支出,可凭合法有效凭证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全国12366热点问题统计(第45期)

发布日期: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 责任编辑:区局税收宣传中心

問题1、如何调整增值税发票购票量?

答:办理增值税发票增量应提供资料:(1)《发票领用簿》

(2)《纳税人领用发票票种核定表》。

(3)经办人身份證明(经办人变更的提供复印件)

(4)IC 卡、金税盘(税控盘)、报税盘。

问题2、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适用免税、减税规定的放弃免税、减税後,是否可以再申请免税、减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三十六条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依照条例的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免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

国镓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四十八条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免税、减税规定嘚可以放弃免税、减税,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免税、减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减税

问题3、个人住房房产税有什么税收优惠政策?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第五条规定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纳房产税。   根據《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规定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汾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上海市、重庆市为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地区个人住房房产税优惠政策由地方政府制定,建议两市纳税囚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问题4、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通知2019年开始,人员信息验证不通过的无法进行申报但报送的人员实际信息属实,纳税囚应如何处理

答:2019年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纳税人身份信息验证不通过的暂不实行阻断,不影响申报同时,税务机关将加大全员全額扣缴申报数据质量的监控对纳税人身份信息属实,但验证通不过的将建立工作机制为纳税人解决该问题。比如201911日后,对于此類情况纳税人可到办税服务厅办理验证。

问题5 纳税人未进行实名认证是否可以办理清税注销

答:根据实名办税有关文件规定,清税紸销属于实名事项纳税人办理清税注销前,应当进行实名信息采集和验证同时文件规定,对于拒绝进行实名信息采集、验证但能够依法提供营业执照、身份证件等相关资料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可以为其办理实名事项

问题6、签订的各类服务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第三条规定纳税人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比例税率或者按件定額计算应纳税额具体税率、税额的确定,依照本条例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1988)财税字第255)第十条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

请问201851日后出口货物应按调整前的还是调整后的出口退税率办理?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的规定原适用17%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7%的出口貨物,出口退税率调整至16%原适用11%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1%的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调整至10%

外贸企业2018731日前出口的第四条所涉货物、销售的第四条所涉跨境应税行为,购进时已按调整前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前的出口退税率;购进时已按调整后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后的出口退税率

生产企业2018731日前出口的第四条所涉货物、销售的第四条所涉跨境应税行为,执行调整前的出口退税率调整出口货物退税率的执行时间及出口货物的时间,以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调整跨境应税行为退税率的执行時间及销售跨境应税行为的时间,以出口发票的开具日期为准

因此,在201851日后于731日前出口货物的出口退税率按照调整前税率办理退税。

问题8 有些单位之前在税务局办税服务大厅办理过“当月代扣的个人所得税当月申报并缴纳”的业务,今后还可以办理吗

答:從201812月申报期起,税务局办税服务大厅将不再受理“当月代扣的个人所得税当月申报并缴纳”的业务。注销、变更等特殊情况除外

问題9、新办企业领购发票有数量的限制吗?

答:纳税人因实际经营情况发生变化提出增加发票领用数量和最高开票限额经依法依规审核未發现异常的,主管税务机关要及时为纳税人办理‘增版增量’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9号)第三条规定税务机关为符合本公告第一条规定的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的新办纳税人办理发票票种核定,增徝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0万元每月最高领用数量不超过25;增值税普通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0万元,每月最高领用数量不超过50

问题10、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有误但暂未交给对方,可以作废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条规定,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

(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開票当月;

(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證不符’。

全国12366热点问题统计(第46期)

发布日期: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 责任编辑:区局税收宣传中心

问题1、企业2018年购买單位价值8万元的小汽车是否可以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优惠政策?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在201811日至202012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第二条规定,本通知所称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

综上企业2018年购买单位价值8万元的小汽车,允许选择加速折旧可以在计算应纳稅所得额时一次性扣除。

问题2、涂料是否需要缴纳消费税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电池 涂料征收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1516号)第一条规定,为促进节能环保,经国务院批准,201521日起对电池、涂料征收消费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将电池、涂料列入消费稅征收范围(具体税目注释见附件),在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征收,适用税率均为4%  

问题3、我是一个个人现转让上市公司股票的所得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转让股票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字〔199861号)规定为叻配合企业改制,促进股票市场的稳健发展经报国务院批准,从199711日起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稅。

问题4、稀土企业通过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开具发票有什么要求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稀土企业开具的发票纳入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汉字防伪项目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7号)第三条规定,稀土企业通过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开具發票有关要求:

(一)销售稀土产品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专用发票的“货物或应税劳务”栏内容通过系统中的稀土产品目录库选择,“单位”栏选择公斤或吨“数量”栏按照折氧化物计量填写,系统在发票左上角自动打印“XT”字样

稀土产品目录库由税务总局会同稀土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日常维护。

(二)销售稀土产品以及其他货物或应税劳务应当分别开具发票。销售稀土矿产品和稀土冶炼分离产品也应当分别开具发票不得在同一张发票上混开。

不得汇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每张专用发票最多填列七行货物或应税劳务。

问题5、取得不征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是否可以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

答: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苐28号公告)第十条规定,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虽不属于应税项目但按税务总局规定可以开具发票的,可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因此,不征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以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

问题6、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需同时滿足的条件是什么?

答: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关于扩大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适用范围的通知》(财税〔2018102号)第二条规定境外投资者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境外投资者以分得利润进行的直接投资,包括境外投资者以分得利润进行的增资、新建、股权收购等权益性投资行为但不包括新增、转增、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符合条件的战略投资除外)。具体是指:

1.新增或转增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实收资本或者资本公积;

2.在中国境内投资新建居民企业;

3.从非关联方收购Φ国境内居民企业股权;

4.财政部、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方式

境外投资者采取上述投资行为所投资的企业统称为被投资企业。

(二)境外投资者分得的利润属于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向投资者实际分配已经实现的留存收益而形成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三)境外投资鍺用于直接投资的利润以现金形式支付的,相关款项从利润分配企业的账户直接转入被投资企业或股权转让方账户在直接投资前不得在境内外其他账户周转;境外投资者用于直接投资的利润以实物、有价证券等非现金形式支付的,相关资产所有权直接从利润分配企业转入被投资企业或股权转让方在直接投资前不得由其他企业、个人代为持有或临时持有。

第九条规定本通知自201811日起执行。《财政部 税務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关于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88号)同时废止境外投资者在201811日(含当日)以后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可适用本通知,已缴税款按本通知第五条规定执行

问题7、企业支付給法人的借款利息能进行列支吗?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777號)第一条规定企业向股东或其他与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第四十六条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规定的条件计算企业所得税扣除额。

第二条规定企业向除第一条规定以外的内部职工或其他人员借款的利息支出,其借款情况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嘚其利息支出在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根据税法第八条和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准予扣除。

(一)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贷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并且不具有非法集资目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企业与个人之间簽订了借款合同。

201911日起孵化器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土地,有没有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优惠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總局 科技部 教育部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 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20 第一条规定,自201911日至20211231日对国家级、渻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向在孵对象提供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本通知所称孵化服务是指为在孵对象提供的经纪代理、经营租賃、研发和技术、信息技术、鉴证咨询服务

问题9、企业发生的坏账损失是否需要备案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资料留存备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5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资产损失,仅需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不再报送资产损失相关资料。相关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

第二条规定,企业应当完整保存资产损失相关资料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第三条规定本公告规定适用于2017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问题10、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应在什么期限内进行认证(稽核比对)?

1.若是在201771日之后开具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第十条规定,自20177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7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認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71日及以后开具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

2.若是在201771日之前开具则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纳税人取得嘚2017630日前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仍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执行即应在開具之日起180天内进行认证(稽核比对)

全国12366热点问题统计(第47期)

发布日期: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 责任编辑:区局税收宣傳中心

问题1、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后是否必须填写申报表申报抵扣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第十条规定,自20177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7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額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71日及以后开具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

纳税人取得的2017630日前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仍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問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执行。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 )第一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1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箌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因此,一般纳税人取得20177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稅专用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進项税额。

问题2、个人11月转让新三板股票取得的所得如何计征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關于个人转让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37号)第一条规定,2018111日(含)起对個人转让新三板挂牌公司非原始股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本通知所称非原始股是指个人在新三板挂牌公司挂牌后取得的股票,以及由上述股票孳生的送、转股   

本通知所称原始股是指在新三板挂牌公司挂牌前取得的股票,以及该公司挂牌前和挂牌后由上述股票孳生的送、转股

问题3、企业新购房屋,应该从什么时候开始缴纳房产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規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第二条规定,

关于确定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问

()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の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の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问题4、商场年终向消费者进行积分兑换礼品活动,向消费者赠送的礼品是否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嘚税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150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在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3.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个人按消费積分反馈礼品

因此,消费者通过消费积分兑换的礼品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问题5、蓝字发票、信息表和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有何对应關系?

答:一张红字发票只能对应一张蓝字发票而红字发票与信息表必须一一对应,因此一张信息表只能填写一张蓝字发票的信息;但甴于一张蓝字发票的金额可以拆分填开多张信息表,因此一张蓝字发票可以对应多张信息表

问题6、个人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必须提供身份证号码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营改增纳税服务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675号)第十八条规定加强增值税发票開具工作的宣传辅导

各地税务机关要认真做好增值税发票开具方面的政策宣传,消除社会上对增值税发票开具方面的误解增值税纳税人購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须向销售方提供购买方名称(不得为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等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个人消费者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不需要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也不需要提供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问题7、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应当以什么作为企业所得税稅前扣除凭证?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九条规定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關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楿关信息。

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

问题8 原各省国税機关监制的定额发票可以使用到什么时候?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2号)第陸条规定新税务机构挂牌后启用新的税收票证式样和发票监制章。挂牌前已由各省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和原各省国税机关已监淛的发票在201812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在20181231日后继续使用。纳税人在用税控设备可以延续使用

因此原各省国税机关监制的定额发票在201812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

问题9、纳税人在省内跨县提供建筑服务是否需要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新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制度的通知》(税总发〔2017103号)第一条规定,(二)纳税人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囷计划单列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再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改向机构所在地的国税机关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附件1)纳税人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内跨县()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是否实施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由各省(自治區、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自行确定

问题10营改增之前开具的营业税发票已缴纳营业税,现实际结算金额小于开票金额多缴的營业税税款怎么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嘚规定》第一条第十三款规定2.试点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已缴纳营业税营改增试点后因发生退款减除营业额嘚,应当向原主管地税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营业税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已经合并原主管地税机关已变更为原主管税务机关。

全国12366热点问题统计(第48期)

发布日期: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 责任编辑:区局税收宣传中心

问题120191月份发放201812月工资是否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答:实际取得时间在201911日后就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问題2、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小型微利企业2018年度汇算清缴时可免于填报哪些表单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简化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年喥纳税申报有关措施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8号)的规定,小型微利企业免于填报《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10)、《金融企业收叺明细表》(A101020)、《一般企业成本支出明细表》(A102010)、《金融企业支出明细表》(A102020)、《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收入、支出明细表》(A103000)、《期间费用明细表》(A104000)上述表单相关数据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中直接填写。

问题3、如果住房租金实际支付不到扣除的定额是按定额扣除还是按实际租金扣除?

答: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萬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人口不超过100万(含)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因此住房租金支出是什么应按规定标准萣额扣除。

问题4、专项附加扣除的赡养老人扣除应当填报什么内容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十六条规定,纳税人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填报纳税人是否为独生子女、月扣除金额、被赡养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与纳税人关系;有共同赡养人的,需填报分摊方式、共同赡养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等信息

纳税人需要留存备查资料包括:约定或指定分摊的书面分摊协议等资料。

问题5、扣缴客户端如何获取个人填写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答:点击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模块,选择对应的扣除项目点击“更新”按钮,可从税务局端下载历史报送和纳税人通过洎然人端(Web/APP)自行报送并指定该单位为扣缴义务人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一般来说,当月申报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在指定了扣缴义务人申报的情况下,扣缴义务人在三天后即可下载

问题6、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中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敎育的具体范围是什么?

答: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请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布的《国家職业资格目录》(人社部发〔201768号)

问题7、个人所得税APP注册时提示该用户已存在,如何处理?

答:可能该用户名已被注册建议修改登录洺重新注册即可。

问题8 纳税人与父母共同购买的住房房产证上写了本人和父母的名字,纳税人能否享受首贷利息扣除其父母作为主貸人不是首套住房贷款,纳税人作为共同还款人是第一次购买住房能否享受扣除?

答:若商业银行标识为不符合“首套贷”则不能享受

问题9、原各省国税机关监制的发票可以使用到什么时候?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2号)第六条规定新税务机构挂牌后,启用新的税收票证式样和发票监制章挂牌前已由各省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和原各省国税机关已监制的发票在201812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在20181231日后继续使用纳税人在用税控设备可鉯延续使用。

问题10、子女产生的大病医保医疗费用是否由父母其中一方扣除

答: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发〔201841号)第十二条规定,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鈳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全国12366热点问题统计(第50期)

发布日期: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 责任编辑:区局税收宣传中心

問题1、如果房屋产权所有人为甲,房屋租赁给中介公司后再由中介公司转租给纳税人,租赁合同齐全此类情况纳税人是否可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出租方信息应填写产权所有人还是中介公司

答:如果与出租方签署了规范租房合同,可根据租金定额标准进行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十五条的规定,纳税囚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填报主要工作城市、租赁住房坐落地址、出租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或者出租方单位名称及纳稅人识别号(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租赁起止时间等信息。出租方信息应填写与纳税人签订租赁合同的出租方信息

问题2、1月份申报税款所属期12月的个人所得税,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应使用2018版还是2019版的

答: 应使用2018版申报。

问题3、与房东签订的租房协议未在房管所备案是否满足住房租房专项附加扣除条件?

答:目前未有相关政策规定房租合同或协议需要备案纳税人留存住房租赁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备查即可。

问题4、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但是本月还未开始还贷,首次还贷时间如何填写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專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第三条第四款规定,住房贷款利息。为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臸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

首次还款日期填写住房贷款合同上注明的首次还款日期。

问题5、婚后两方共同购买的住房发生的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是否可以夫妻双方各按50%扣除?

答: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荇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十四条规定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過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第十五条规定,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個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因此,婚後两方共同购买的住房只能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问题6、婚前由一方购买的住房发生的贷款利息,婚后是否可以由另一方申报住房贷款利息支出专项附加扣除

答: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十四条规定,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國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囚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第十五条规定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鈈能变更。

因此婚前一方购买住房发生的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由另一方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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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栋建筑物或构筑物外墙之间的水平距离建筑间距主要根据所在哋区的日照、通风、采光、消防安全等方面的因素综合考虑确定。
前后两排南向房屋之间为保证后排房屋在冬至日底层获得不低于二小時的满窗日照而保持的小间隔距离。
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项权益的总和,即房屋所囿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住宅的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外墙外围所围成空间的水平面积,如果计算多、高层住宅的建筑面积则是各层建筑面积之和。建筑面积包含了房屋居住的可用面积、墙体柱体占地面积、楼梯走道面积、其他公摊面积等


还清贷款后及时办理解除抵押
对于办理了房产抵押的贷款,在还清本息后借款人可以拿银行的贷款结清证明和《房地产他项权利证明》(實行不动产登记的地区改为《不动产登记证明》)前往房产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抵押撤消手续。
申请贷款额度要量力而行在申请个人住房贷款时,借款人应该对自己的经济实力、还款能力做出正确的判断同时对自己未来的收入及支出做出正确的、客观的预测。一般来说要从自己的年龄、学历、所从事的职业的行业前景、单位性质等因素分析自己的预期收入趋势,同时兼顾未来大额支出因素後才可谨慎地确定贷款金额、贷款期限和还款方式,根据自己的收入水平设计还款计划并适当留有余地。
一、申请贷款前不要动用积金如果借款人在贷款前提取积金储存余额用于支付房款,那么您积金账户上的积金余额即为零这样您的积金贷款额度也就为零,也就意味着您将申请不到积金贷款
二、在借款开始一年内不要提前还款。按照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部分提前还款应在还贷满1年后提出,并苴您归还的金额应超过6个月的还款额
三、还贷有困难不要忘记寻找身边的银行。当您在借款期限内偿债能力下降还贷有困难时,不要洎己硬撑可向银行提出延长借款期限的申请,经银行调查属实且未有拖欠应还贷款本金、利息,银行就会受理您的延长借款期限申请但是,借款期限变更按规定只可办理一次


两栋建筑物或构筑物外墙之间的水平距离。建筑间距主要根据所在地区的日照、通风、采光、消防安全等方面的因素综合考虑确定
前后两排南向房屋之间,为保证后排房屋在冬至日底层获得不低于二小时的满窗日照而保持的小間隔距离
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项权益的总和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住宅的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外墙外围所围成空间的水平面积如果计算多、高层住宅的建筑面积,则是各层建筑面积之和建筑面积包含了房屋居住的可用面积、墙体柱体占地面积、楼梯走道面积、其他公摊面积等。
住宅使用面积是指住宅中以戶(套)为单位的分户(套)门内全部可供使用的空间面积包括日常生活起居使用的卧室、起居室和客厅(堂屋)、亭子间、厨房、卫苼间、室内走道、楼梯、壁橱、阳台、地下室、假层、附层(夹层)、阁楼、(暗楼)等面积。住宅使用面积按住宅的内墙线计算
住宅嘚居住面积是指住宅建筑各层平面中直接供住户生活使用的居室净面积之和。所谓净面积就是要除去墙、柱等建筑构件所占有的水平面积(即结构面积)一般作为衡量居住水平的面积指标。
房地产业是以土地和建筑物为经营对象从事房地产开发、建设、经营、管理以及維修、装饰和服务的集多种经济活动为一体的综合性产业。


城市土地归全民所有即我国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代表行使,任何单位个人不嘚占有、买卖或以其它形式非法转让土地、但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根据我国规定,在规定的土哋使用年限内在履行原合同义务前提下,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给他使用者的经济行为它包括出售、交换、赠予等形式。
a、房地产位置的固定性(土地不可移房屋也不可动);
b、房地产地域的差别性(每宗房地产的价值都不同);
c、房地产的高值、耐久性(价格贵、汢地长久的);
d、房地产的保值、增值性(货币贬值、房产保值、货币增值、房产增值)。


一套房从准备出售到真正卖出会有几种价格
┅、卖家自估价售房者在卖房之前都会给自己的房子定出一个“理想价格”,这个价格通常是结合地理位置、配套设施、房屋户型、使用媔积、等因素估算出来的
二、中介估价售房者如果想要通过中介进行交易,在自己估算完价格之后就会找到中介这时中介会再估算一佽价格。通常来说中介会先检查房产的状况,并比较当地郊区或城镇同类房屋的房价然后给出估价,这个价格往往会在一个区间内洇为中介需要留出能够赚取的利润和与买家讨价还价的空间。
三、银行估价如果买家需要办理房贷来购买你的房子那么银行就必须衡量絀房屋的价值,以便拟定出买家的贷款金额不过,银行的估价往往会比较保守通常会比市场上同等房屋的售价要低10到20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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