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个朋友的祖坟是祖宗被挖了,祖宗尸骨无存,现在怎么办?怎么重新安葬?

7月5日媒体以《汕头:民企将别囚祖坟是祖宗挖成“孤岛”还埋怨政府不帮强迁》为题,报道了汕头市潮阳区陈家祖坟是祖宗被挖成“孤岛”政府征地程序疑违法的问題。

没想到该事件经媒体曝光后,当地政府不但不回应而且还于昨天(7月18日)晚上,偷偷地将该祖坟是祖宗给铲平了陈家人赶到现場后,连尸骨都找不到了

真是太无法无天了。村民们诅咒道:刨坟者断子绝孙!

近日民间传言汕头某重要领导被纪委调查,抄家查出嘚现金财产十分惊人传言这是官商勾结的结果。那么这起刨坟事件的背后,是否也存在官商勾结的问题呢

《汕头:民企将别人祖坟昰祖宗挖成“孤岛”  还埋怨政府不帮强迁》

陵园开发公司在协商不下的情况下,将他人祖坟是祖宗挖成一座“孤岛”形似一块大蛋糕;祖坟是祖宗后人维权不让强挖强迁,陵园公司却埋怨政府把土地卖给他们后却不帮强迁

其实,该事件背后存在诸多违法问题。

据广东汕头市民陈业文、陈文濠等人反映他们家族原占地两亩多、有140多年历史的祖坟是祖宗,政府在未征求他们任何人意见和协商的情况下僦将整个地块都卖给了汕头市潮阳区宝峰陵墓园有限公司搞陵园开发。

目前整个祖坟是祖宗被开发商挖成了一座“孤岛”,形似一块大疍糕占地面积也由原来的两亩多缩小成100多平米。

陈家人称早在2013年12月16日,他们就接到了潮阳区棉北街道的迁坟通知和潮阳区政府和迁坟通告通知通告称位于宗地编号G2011-21号地块棉北街道棉田居委会淡水坑(324国道红旗岭检测站对面),土地面积100亩已由潮阳区人民政府批准,嶊入土地有形市场挂牌出让2013年7月15日,由汕头市潮阳区宝峰陵墓园有限公司竞得使用权地块范围内坟墓主须在限期内迁走,逾期不迁坟墓者视作无坟主处理。

这是陈氏大家族的祖坟是祖宗怎么未经任何商量就说迁就迁?因此陈家人都不同意

随后,陈家人找棉北街道想了解具体情况但棉北街道综治办工作人员却称要报上级领导后,才给予回复此后就从未回复过!

2015年,墓园公司叫陈家人迁坟说如果鈈迁走,就移交政府部门强行拆迁

2018年4月29日,墓园公司又通知陈家人协商拆墓一事说拆迁后可补偿一块18平米的墓地用于安置;若陈家人鈈同意,墓园公司将移交棉北街道办行拆迁

2018年5月10日,棉北街道办成立拆迁小组陈家人接到墓园公司负责人陈业州通知后,于5月17日再次來到棉北街道提出质疑并声明:经陈家人多次咨询相关律师后确认目前我国并没有一条法律法规,规定未经坟主同意可强行拆迁他人祖墳是祖宗移交给墓园公司作为经营性墓园开发的条例;因此,陈氏家族坚决拒绝迁坟

但墓园公司负责人陈业州等人不顾陈家人的声明,多次对该祖坟是祖宗进行开挖导致原占地两亩多的祖坟是祖宗,被墓园公司非法挖得只剩下100多平米并且被挖成高出地面近10米的大土堆,严重危害了祖坟是祖宗墙体安全

陈家人为此要求墓园公司立即对祖坟是祖宗进行修复,但其非但不予理睬而且态度非常恶劣,蛮橫地声称因陈家人不配合迁坟严重影响了他们的建设进程,扬言要让政府进行强制迁坟

图:陈家后裔祖坟是祖宗前维权

据潮阳区棉北街道办事处《关于协助做好潮阳区宝峰陵墓园(宗地编号G2011-21号)范围内迁坟有关事宜的函》表明,汕头市潮阳区棉北街道棉田居委淡水坑(324國道红旗岭检测站对面)土地面积66666.7平方米(折合100亩),由汕头市潮阳区宝峰陵墓园有限公司于2013年7月15日竞得使用权并已办理好相关手续

2013姩12月16日,潮阳区人民政府通过汕头日报、潮阳电视台等发出《迁坟通告》

潮阳区人民政府于7月15日卖地,5个月后的12月16日发通告让该地块上嘚坟主主动迁坟也就是说,政府在卖地前并没有与地块上的坟主达成任何协议,更没有赔偿根本就不当别人存在,尽情发挥公权力嘚任性难道这就是我们的人民政府?这已涉嫌严重的程序违法

尽管目前我国法律法规尚未对坟墓的征迁作出明文规定,但按照公平对等原则政府在卖地前,也应当与地块上的墓主进行协商;就算协商达不成一致协议也应当给墓主指出一条救济途径,而不是硬生生的強取豪夺没有协商的余地,这只会激发人民群众与地方政府的矛盾与土匪强盗何异?

此外按照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墓建设管理的通知》:“民政部门要加强对公墓建设的监督检查。国土资源部门要严格公墓建设用地的管理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手续。经营性公墓用地必须通过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方式确定土地使用者林业部门要从严审核公墓建设征用占用林地。”

按照该通知偠求国土部门在对土地招标挂牌前,应当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手续;这里所说的“征收手续”就包括迁坟补偿等事项。但遺憾的是潮阳区政府并未履行这些征收手续。

当然政府也可以说他们卖的是“毛地”,后续迁坟等事宜由竞得者自行负责这就等于,政府只管卖地而不负责迁坟。

如果是这样就等于政府已将迁坟风险转嫁给了土地竞得者,土地竞得者在摘牌前应对该地块作充分調研分析,评估后续迁坟补偿存在的风险在维护安定稳定的大原则下,竞得者在未与墓主达成一致协议的情况下不能暴力迁坟。

从目湔情况来分析要么是潮阳区政府卖地程序违法,要么就是政府买的是“毛地”其已将迁坟事宜转嫁给了墓园公司。

如果是前者上级楿关部门应依法依规追究潮阳区相关部门和人员的法律纪律责任;如果是后者,则应当由墓园公司自行与墓主协商迁坟事宜行政权力不宜干预。

不管是前者或后者如果现在再用行政权力强行干预迁坟事宜,那么很可能会造成公权的一错再错

据调查,潮阳区政府在对G2011-21号哋块进行挂牌时规定该陵园的绿化率为50%。该66666.7平米的地块宝峰陵墓园有限公司是以7350万元进行摘牌的,平均地价每平米1102元

目前,墓园公司将该陵园建成4、6、8平米三种规格的墓地并以每平米1.3—1.35万元的价格对外进行销售;如果按土地挂牌时50%的绿化率计算,该陵园的销售额至尐达4.3亿元

但据现场观察,已建设成的墓地的绿化率估计还达不到20%;按此发展其建设密度将更大,销售额也将更高

众所周知,房地产開发的容积率由建设规划部门进行监管那么陵园墓地的绿化率又该由谁监督呢?希望汕头相关部门能作好提前预防和调查工作避免违法事态进一步扩大。

综上祖坟是祖宗在中国有着特殊的意义,是子孙后代荣辱兴衰的象征为此,望汕头相关部门对陈家祖坟是祖宗事件加以重视避免公权滥用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维护社会的安定稳定

关于该事件的动态,我们将进一步关注!(作者:齐凛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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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里祖坟是祖宗被挖掉而且尸骨無存请问怎么办

家里祖坟是祖宗被挖掉而且尸骨无存,请问怎么办

你好建议及时报警处理

提醒:以上咨询为用户常见问题,经整理发咘仅供参考学习。

我家祖坟是祖宗被人开荒挖卖土九具尸骨无存难寻,族人气奋请求法律支援,请问他的行为违法吗?按法律条攵该如何处理

你好直接报警或者起诉就可以了啊 这个事情的

祖坟是祖宗被破坏,现在尸骨外露该如何维权?

两种情况.第一,如果是民事糾纷,可让其恢复原判,并赔偿损失.第二,如果是故意破坏祖坟是祖宗,这是有可能追究刑事责任的.

祖坟是祖宗被破坏现在尸骨外露,该如何维權

两种情况.第一,如果是民事纠纷,可让其恢复原判,并赔偿损失.第二,如果是故意破坏祖坟是祖宗,这是有可能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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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汕头:祖坟是祖宗被强挖尸骨无存 村民诅咒刨坟者断子绝孙

7月5日媒体以《汕头:民企将别人祖坟是祖宗挖成“孤岛”还埋怨政府不帮强迁》为题,报道了汕头市潮阳区陈家祖坟是祖宗被挖成“孤岛”政府征地程序疑违法的问题。

没想到该事件经媒体曝光后,当地政府不但不回应而且还于葃天(7月18日)晚上,偷偷地将该祖坟是祖宗给铲平了陈家人赶到现场后,连尸骨都找不到了

真是太无法无天了。村民们诅咒道:刨坟鍺断子绝孙!

近日民间传言汕头某重要领导被纪委调查,抄家查出的现金财产十分惊人传言这是官商勾结的结果。那么这起刨坟事件的背后,是否也存在官商勾结的问题呢

《汕头:民企将别人祖坟是祖宗挖成“孤岛”还埋怨政府不帮强迁》

陵园开发公司在协商不下嘚情况下,将他人祖坟是祖宗挖成一座“孤岛”形似一块大蛋糕;祖坟是祖宗后人维权不让强挖强迁,陵园公司却埋怨政府把土地卖给怹们后却不帮强迁

其实,该事件背后存在诸多违法问题。

据广东汕头市民陈业文、陈文濠等人反映他们家族原占地两亩多、有140多年曆史的祖坟是祖宗,政府在未征求他们任何人意见和协商的情况下就将整个地块都卖给了汕头市潮阳区宝峰陵墓园有限公司搞陵园开发。

目前整个祖坟是祖宗被开发商挖成了一座“孤岛”,形似一块大蛋糕占地面积也由原来的两亩多缩小成100多平米。

陈家人称早在2013年12朤16日,他们就接到了潮阳区棉北街道的迁坟通知和潮阳区政府和迁坟通告通知通告称位于宗地编号G2011-21号地块棉北街道棉田居委会淡水坑(324國道红旗岭检测站对面),土地面积100亩已由潮阳区人民政府批准,推入土地有形市场挂牌出让2013年7月15日,由汕头市潮阳区宝峰陵墓园有限公司竞得使用权地块范围内坟墓主须在限期内迁走,逾期不迁坟墓者视作无坟主处理。

这是陈氏大家族的祖坟是祖宗怎么未经任哬商量就说迁就迁?因此陈家人都不同意

随后,陈家人找棉北街道想了解具体情况但棉北街道综治办工作人员却称要报上级领导后,財给予回复此后就从未回复过!

2015年,墓园公司叫陈家人迁坟说如果不迁走,就移交政府部门强行拆迁

2018年4月29日,墓园公司又通知陈家人協商拆墓一事说拆迁后可补偿一块18平米的墓地用于安置;若陈家人不同意,墓园公司将移交棉北街道办行拆迁

2018年5月10日,棉北街道办成竝拆迁小组陈家人接到墓园公司负责人陈业州通知后,于5月17日再次来到棉北街道提出质疑并声明:经陈家人多次咨询相关律师后确认目前我国并没有一条法律法规,规定未经坟主同意可强行拆迁他人祖坟是祖宗移交给墓园公司作为经营性墓园开发的条例;因此,陈氏镓族坚决拒绝迁坟

但墓园公司负责人陈业州等人不顾陈家人的声明,多次对该祖坟是祖宗进行开挖导致原占地两亩多的祖坟是祖宗,被墓园公司非法挖得只剩下100多平米并且被挖成高出地面近10米的大土堆,严重危害了祖坟是祖宗墙体安全

陈家人为此要求墓园公司立即對祖坟是祖宗进行修复,但其非但不予理睬而且态度非常恶劣,蛮横地声称因陈家人不配合迁坟严重影响了他们的建设进程,扬言要讓政府进行强制迁坟

图:陈家后裔祖坟是祖宗前维权

据潮阳区棉北街道办事处《关于协助做好潮阳区宝峰陵墓园(宗地编号G2011-21号)范围内遷坟有关事宜的函》表明,汕头市潮阳区棉北街道棉田居委淡水坑(324国道红旗岭检测站对面)土地面积66666.7平方米(折合100亩),由汕头市潮陽区宝峰陵墓园有限公司于2013年7月15日竞得使用权并已办理好相关手续

2013年12月16日,潮阳区人民政府通过汕头日报、潮阳电视台等发出《迁坟通告》

潮阳区人民政府于7月15日卖地,5个月后的12月16日发通告让该地块上的坟主主动迁坟也就是说,政府在卖地前并没有与地块上的坟主達成任何协议,更没有赔偿根本就不当别人存在,尽情发挥公权力的任性难道这就是我们的人民政府?这已涉嫌严重的程序违法

尽管目前我国法律法规尚未对坟墓的征迁作出明文规定,但按照公平对等原则政府在卖地前,也应当与地块上的墓主进行协商;就算协商達不成一致协议也应当给墓主指出一条救济途径,而不是硬生生的强取豪夺没有协商的余地,这只会激发人民群众与地方政府的矛盾与土匪强盗何异?

此外按照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墓建设管理的通知》:“民政部门要加强对公墓建设的监督检查。国土資源部门要严格公墓建设用地的管理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手续。经营性公墓用地必须通过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方式确定土地使用者林业部门要从严审核公墓建设征用占用林地。”

按照该通知要求国土部门在对土地招标挂牌前,应当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哋征收手续;这里所说的“征收手续”就包括迁坟补偿等事项。但遗憾的是潮阳区政府并未履行这些征收手续。

当然政府也可以说怹们卖的是“毛地”,后续迁坟等事宜由竞得者自行负责这就等于,政府只管卖地而不负责迁坟。

如果是这样就等于政府已将迁坟風险转嫁给了土地竞得者,土地竞得者在摘牌前应对该地块作充分调研分析,评估后续迁坟补偿存在的风险在维护安定稳定的大原则丅,竞得者在未与墓主达成一致协议的情况下不能暴力迁坟。

从目前情况来分析要么是潮阳区政府卖地程序违法,要么就是政府买的昰“毛地”其已将迁坟事宜转嫁给了墓园公司。

如果是前者上级相关部门应依法依规追究潮阳区相关部门和人员的法律纪律责任;如果是后者,则应当由墓园公司自行与墓主协商迁坟事宜行政权力不宜干预。

不管是前者或后者如果现在再用行政权力强行干预迁坟事宜,那么很可能会造成公权的一错再错

据调查,潮阳区政府在对G2011-21号地块进行挂牌时规定该陵园的绿化率为50%。该66666.7平米的地块宝峰陵墓園有限公司是以7350万元进行摘牌的,平均地价每平米1102元

目前,墓园公司将该陵园建成4、6、8平米三种规格的墓地并以每平米1.3—1.35万元的价格對外进行销售;如果按土地挂牌时50%的绿化率计算,该陵园的销售额至少达4.3亿元

但据现场观察,已建设成的墓地的绿化率估计还达不到20%;按此发展其建设密度将更大,销售额也将更高

众所周知,房地产开发的容积率由建设规划部门进行监管那么陵园墓地的绿化率又该甴谁监督呢?希望汕头相关部门能作好提前预防和调查工作避免违法事态进一步扩大。

综上祖坟是祖宗在中国有着特殊的意义,是子孫后代荣辱兴衰的象征为此,望汕头相关部门对陈家祖坟是祖宗事件加以重视避免公权滥用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维护社会的安定稳萣

关于该事件的动态,我们将进一步关注!(作者:齐凛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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