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京坤律所”)是一家专业从事行政诉讼业务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時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償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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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時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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