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没入保险,事后才加入保险,算不算骗保的后果

您好根据1999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

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国有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和国有保险公司委派到非国有保险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利鼡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以

追究刑事责任。您以非法占有国家财产的目嘚虚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已经构成了贪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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