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欠款不还如果被判定为【恶意透支】,且数额较大的可以立案的。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個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恶意透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恶意透支”属于信用卡诈骗的犯罪行為恶意透支数额在2万元以上,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已经属于犯罪,公安部门在履行正常程序后可以直接抓囚注意:立案是指公安部门接受报案,开始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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