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商场单方面商场不给空调可以解除合同吗该怎么办?

本报讯(记者刘海锋 实习生孔佳玲)昨天上午,武汉乐天城商贸公司给街道口乐天城商场地下一层的翰林美食城下了“最后通牒”,要求所有商户停止经营,并在1月6日前自行搬离,此举让一些合同尚未到期的商户大为不满。由于美食城承包人与乐天城商贸公司正在打官司,商户们认为,在法院未作出最终判决前不该强行要他们搬离。

昨天中午,武汉晚报记者来到乐天城商场地下一楼的美食城,里面的商户几乎均已停业。美食城大门上贴着一张通告:公司将于2016年1月6日停止所有供电并开始拆除。

经营户姚老板说,他2013年12月开始在此经营豆花生意,每月租金7000元,2016年8月16日合同到期,租金已交到2016年2月16日,“我当时入驻这里装修花了12万元,如今合同及租金都没到期就赶我走,损失很大。”

对此,美食城承包人程老板表示,2011年他盘下这一经营区域,花费300万元,又花费几十万元改造成美食城,并且与乐天城商贸公司签订了一份8年合同,2019年9月20日到期,每月租金20万元,半年一交。去年9月,因为资金紧张,9月28日才筹措到租金,比约定交租时间晚了几天,结果乐天城商贸公司不肯收钱,并解除合同。

程老板说合同规定交租金时间超过约定时间15天才算违约,自己并未违约。他希望等宣判后再对商户清场。

乐天城商贸公司一名负责人吴经理在回应此事时表示,程老板在双方合同期内,存在明显违约行为,公司曾多次催其交租,结果一度联系不上,最终在约定的最后期限内仍未交租,公司按照合同规定解除了合同。考虑到商户的利益才一直经营到现在。目前,与程老板合同尚未到期的也只剩三四户。

“我们也要每月向开发商交租金,法院结案至少要半年,我们不可能一直等,那损失就太大了。”吴经理说。

}

  赣州市()多名商户近段时间有点烦:合同还没有到期,()却以“停业整顿”为由,要求他们撤柜,库存几十万元的货,怎么办?近日,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2011年4月29日,张女士与赣州市春天百货签订了一份为期两年的店面租赁合同,在商场三楼开了一家服装店。今年3月5日,张女士收到一份盖有“春天实业有限公司”公章的“告合作商户书”,称商场将于2012年3月10日起“停业整顿”,商户须在此之前撤出。张女士懵了,合同没有到期,怎么就要撤出商场?

  同在三楼的商户朱先生与商场签订了一年的合同,如今也被要求提前撤柜。3月26日,朱先生向记者出示了“告合作商户书”,其中给出的撤柜理由是“改变目前的经营困境,对春天百货的装修和入驻品牌进行改造与提升”。

  张女士和朱先生的经历并不是个案,事实上,几乎所有尚在坚持营业的商家都在3月初收到了这么一份“通知”,要求他们在3月10日前撤销货柜。令朱先生气愤的是,商场半个月前就关闭了通往商场三楼的电动扶梯;其次,在最近几天,水、电也停了。朱先生称,自己的店面光装修就花了几万,加上订货款和仓库中积压的货物,总价值将近30万,合同要到今年4月29日才到期,他还打算合同到期后凭借租赁优先权续租,如今商场方面提前要他们撤走,造成的这些损失怎么办?朱先生称,商场提前单方面终止合同的做法,已经严重违反了之前双方签订的合同,商场理应进行赔偿。

  对于商户的说法,春天实业有限公司朱庆华经理并不同意。朱庆华介绍,春天百货原有150多家商户,但由于商场整体经营状况不理想,今年春节后便陆续有商家撤出,到3月份就只剩下了71家,其中大部分签订的都是今年4月29日到期的一年期合同。春天百货有限公司早在去年就在考虑改变商场的经营策略,以期扭转颓势,并最终决定对商场重新进行包装和招商,故在月初向全体商家发出了这份告商户书,他们同时在一楼设置了一个特价甩卖场,这样的话,在一年期合同到期日4月29日之前,商家有充足的时间和条件处理积存货品。朱庆华称,电动扶梯关闭是因为正在维修,而停电则是供电公司的正常停电检修,商场并无任何违约之处。

  对朱庆华的解释,朱先生称,即使是故障,怎么可能恰巧4部电动扶梯全部都出故障,并且一修半个月;停电的话,停电告知函中也仅仅是3月22日停电8个小时,怎么可能停电到现在?朱先生说,从3月初开始,由于大部分商家已经撤柜,整个商场已经是人去楼空,加上没有电梯和水电,整个商场早已不能正常营业了,而这已经满足了合同中规定的违约条件。至于楼下的甩卖场,则根本是一个“陷阱”,要进入的话需先签署一份“自愿撤柜申请书”,这相当于是自愿放弃赔偿的权力。

  3月26日,记者在春天百货三楼看到,偌大的商场内已经没有一名顾客,仅有几名工作人员在对撤走商家的装修设施进行拆除,地面上则满是废弃的装修材料和垃圾,几块“设备正在维护,禁止通行”的牌子将二楼三楼的4部电动扶梯挡住。记者找到灯光按钮,发现电源已经被切断。在朱先生出示的店面租赁合同上,记者在第十二条“甲方违约责任”一款中看到,“未按约定时间向乙方提供具备经营条件的经营场地的”和“无正当理由解除乙方租赁经营合同,并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乙方正常经营的”,可被视为甲方违约。

  对于店面租赁期两年及以上的合同,朱庆华承认商场方违约,并表示商场方面将与商家进行单独约谈,商讨具体赔偿形式。对此,租赁期两年及以上的商家同样不满意。签订了3年合同的熊先生光店面装修就花了十几万,他对记者说:“他们约我谈了好几次,但根本谈不到具体内容,根本就没有诚意。”签订了两年期合同的张女士称,她去年下半年就向代理品牌的服装厂家支付了今年春、夏两季的预付款,加上仓库内积压的货物,总价估计在50万元左右。她对记者说:“我这十几万的存货,如果拿到(商场)外面去卖,3万元都卖不到。”

  3月26日下午,就在记者即将结束采访时,春天百货方面与熊先生又进行了一次约谈,称愿意赔偿5万元,熊先生未同意。

}

【摘要】:正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情况下,工会有什么权力?司某系上海德邦物流有限公司员工,担任司机职务。2007年1月1日,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自该日起至2007年12月31日止,司某的月平均工资为2500元。2007年8月17日,上海德邦物流有限公司发出《关于司某无故旷工予以辞退的通报》,以司某"自2007年8月13日起未到公司的固定场所上班、也未向公司办理请假手续或者说明情况,已构成旷工"为由,根据公司员工手册的规定作出违纪辞退的处理。


支持CAJ、PDF文件格式,仅支持PDF格式


中国重要会议论文全文数据库
;[A];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学会第六届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暨理事会会议材料[C];2008年
苏文蔚;王建平;;[A];西部劳动法律论坛暨全国律协劳动和社会保障法专业委员会2010年年会论文汇编[C];2010年
徐阳;;[A];西部劳动法律论坛暨全国律协劳动和社会保障法专业委员会2010年年会论文汇编[C];2010年
徐连跃;;[A];处理劳动争议律师网络研讨会论文集[C];2002年
苏文蔚;;[A];处理劳动争议律师网络研讨会论文集[C];2002年
孙为新;;[A];处理劳动争议律师网络研讨会论文集[C];2002年
赵宇奇;赵星奇;;[A];处理劳动争议律师网络研讨会论文集[C];2002年
文阳;;[A];处理劳动争议律师网络研讨会论文集[C];2002年
常凯;;[A];第四届中国杰出管理者年会论文集[C];2008年
中国重要报纸全文数据库
本报记者 王比学;[N];人民日报;2005年
实习生 詹耘 本报记者;[N];四川日报;2003年
中国博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赵卫锋;[D];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09年
中国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商场不给空调可以解除合同吗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