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2018棚户区改造最新政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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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实施!最新最全【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附提高补偿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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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强总理说:“棚户区改造要让群众从‘忧居’变‘宜居’,这是百姓天大的事,即使有天大的困难也要做下去”。于国家而言,棚户区改造是城市化进程的必经之道;对百姓来说,则关乎我们以后能否“安居乐业”。今天京平律师就结合被拆迁人的疑问,给大家整理一下棚户区改造的相关知识,帮助大家明确补偿标准,争取提高补偿。我们房子还挺新,怎么就成棚户区了?!棚户区是指在城市建设中集中连片建造的、简易结构房屋较多、建筑密度较大、房屋使用年限较长、使用功能不全、基础设施较为简陋的区域。总结为三个字就是:简!乱!差!棚户区改造范围一般包括城市棚户区、国有工矿棚户区、国有林区棚户区、国有垦区危房,以及部分城中村改造项目(城市规划区内建在集体土地上同时具有棚户区属性的房屋区域)。由此可知,棚改的范围不可以随意扩大,不是随便一个区域的征收行为都可以戴上棚改的“帽子”伪装成棚户区改造的。但实践中我们常看到的却是以“以棚改代征收”的乱象,征收方为了走棚改审批的“绿色通道”,达到快速用地目的,将建造年代不长、配套设施相对齐全的区域甚至是别墅区纳入棚改范围,进行商业开发。如此令人啼笑皆非的行为并不符合公共利益的要求,我们有权利拒绝拆迁!棚户区改造有什么特殊的?我们有哪些权利呢?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棚户区改造具有以下特殊性:第一,棚改要尊重群众意愿。尊重群众意愿,深入细致做好群众工作,积极引导棚户区居民参与改造。这是棚户区改造的基本要求。有的地方还直接规定了拟签约政策。比如上海市的规定:签约比例不得低于90%,否则征收项目就此终止。第二,棚改要制定严格的年度计划。一旦棚户区改造的年度计划确定后,不能随意改变棚户区改造项目、调整改造范围。第三,棚改要依照就近原则安置。棚户区改造要求原地回迁和异地安置相结合,以原地回迁为主。异地安置时,优先考虑就近安置。因此,被拆迁人拥有要求就近安置的权利。我们的补偿怎么这么低?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到底是什么?!棚改的补偿问题是大家最关心的,京平律师遇到最多的咨询就是:“我们棚改的补偿怎么这么低,棚改是否有补偿标准?”棚户区改造的补偿标准要区分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棚户区改造实行的是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由棚户区内的居民自愿选择。棚户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1)货币补偿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经评估确定,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如何理解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呢?通俗来讲,就是参照就近区位商品房的价格。(2)产权置换即安置住房,标准是相同地段最低拆一平米安置一平米。棚户区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此种情况多发生于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因其已经被纳入城市规划区,可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予以补偿,一平只给几百块钱肯定是不合理的。我们这里棚改补偿这么少,该怎么提高补偿呢?如果补偿不合理,不同意补偿标准,一定先要做好以下四点:第一、不要提交权属证明原件;要保留好房屋土地相关证件原件,房屋照片录像等。第二、不要耗着不协商,延误最佳维权时机;要抓住每一次谈判协商的机会,前提是对方有协商的诚意。第三、不要草率签署协议;要在仔细审阅安置补偿协议条款后和有权主体慎重签署!第四、不要等到房子被强拆后才维权;要在保住房子的前提下依法维权,切记房子才是协商提高补偿的最大筹码。如果不能阻止强拆行为发生,就尽你所能去取证。延伸征收房屋拆迁只有由“要我拆”和“要我搬”转变为“我要拆”和“我要搬”,棚户区才能真正成为一项“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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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2016
棚户区改造是我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住房城乡建设部统计显示,我国在过去几年进行了大规模的棚户区改造,约改造5000万平方米棚户区,近100万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条件得到了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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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在全国资源型城市与独立工矿区可持续发展及棚户区改造工作座谈会上强调,要加快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推动独立工矿区转型,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三位一体&推进,着力破解城市内部二元结构难题,带动内需扩大和就业增加,走可持续的新型城镇化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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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政策优惠,阳光操作。妥善处理棚户区中历史遗留的产权问题,对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依法赔偿。充分考虑棚户区居民的承受能力,做好与各项住房政策的衔接,妥善安置被拆迁居民。实行产权调换或者货币补偿。
&&&&&& 2、破解复杂问题,必须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统一,创新工作思路,用好、用活、用足政策;
&&&&&& 3、加强棚户区居民安置用房的建设质量管理。尽可能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有实力的单位参与建设,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回迁安置房屋的建设质量,防止因质量问题引发矛盾纠纷。
&&&&&& 4、要完善棚户区改造后的公共服务功能。
&&&&&& 5、要充分利用棚户区在历史上形成的优点,并挖掘其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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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
&&&&&& 棚户区改造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实施。政府除了鼓励地方实行财政补贴、税费减免、土地出让收益返还等优惠政策外,还允许在改造项目里,配套建设一定比例商业服务设施和商品住房,支持让渡部分政府收益,吸引开发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既使得原棚户区居民能享受到更好的公共服务,还可以缓解政府筹资压力,提高改造效率。
&&&&&& 意义
&&&&&& 实施棚户区改造的根本目的是改善群众的居住条件,兼顾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环境。各地对棚户区改造实行了&保底&安置,安置标准普遍达到了户均45平方米以上,保证了实施改造后群众居住水平都能明显提高。棚户区改造还要求加强改造建设和安置住房分配过程的公开透明,维护棚户区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确保分配结果群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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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偿分为两类:现金补偿和房屋置换。房屋置换的补偿含三种,一就是你说的1:1.5的面积置换;二是房屋重置成新价格,就是把你房屋这算成价格,这个和房屋的新旧、、结构都有关系;三是其他的搬迁奖励。关于面积认定,你们当地的房屋征收办法一定明确规定了这个,一般是按照某一年的土地分配额定的,就是有个上限。就你所说的情况,你家应该是有院子、有房子,有些地方可能会对院子中的自建房屋进行置换,原因是因为棚户区行成已久、历史遗留问题多、分户多等原因,自住面积不够,自然行成的院内建筑。这个有可能会按照比例置换面积,以及一部分先进补偿。请具体根据当地的政策和情况而定。
&&&&&& 结语: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棚户区改造补偿的相关信息,相信大家读了上面的文章后,对棚户区改造补偿有一定的了解了吧!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有关棚户区改造补偿方面的信息,就请关注美乐乐家居网之,这里有更多精彩与您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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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棚户区改造是打着改善民生的幌子,抢夺农民手中的土地就象英国早期的圈地运动一样。
国家的政策是好的就到有些人手里就变了,分的地方离上班学校都远,还都是顶楼想不是顶楼就得给人1万,一平方还得交3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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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网站备案信息频道导航最新棚户区改造优惠政策及补偿标准 网记者了解到,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在全国资源型城市与独立工矿区可持续发展及棚户区改造工作座谈会上强调,要加快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推动独立工矿区转型,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三位一体”推进,着力破解城市内部二元结构难题,带动内需扩大和就业增加,走可持续的新型城镇化道路。
1、政策优惠,阳光操作。妥善处理棚户区中历史遗留的产权问题,对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依法赔偿。充分考虑棚户区居民的承受能力,做好与各项住房政策的衔接,妥善安置被拆迁居民。实行产权调换或者货币补偿。
2、破解复杂问题,必须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统一,创新工作思路,用好、用活、用足政策;
3、加强棚户区居民安置用房的建设质量管理。尽可能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有实力的单位参与建设,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回迁安置房屋的建设质量,防止因质量问题引发矛盾纠纷。 责任编辑:xulin免责声明:凡本站注明 “来自:XXX(非楼盘网)”的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系本站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信息传递,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内容、版权以及其它问题的,请联系本站新闻中心,电话:400 818 0066-66。报名实况相关资讯精彩推荐 请长按复制链接:棚户区改造是什么意思?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最新...
棚户区改造是什么意思?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最新政策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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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房城乡建设部统计显示,我国在过去几年进行了大规模的棚户区改造,约改造5000万平方米棚户区,近100万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条件得到了改善。棚户区改造是什么意思?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最新政策有哪些?让我们来看看吧!& & & &棚户区改造是我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  棚户区2005年开始,我国在东北三省实施振兴战略中相继开展了大规模的棚户区改造工程。这是新中国建国以来东北最为庞大的安居工程,计划利用3至5年时间,让200多万居民全部迁入新居。  目前,我国包括棚户区在内有大约1.5亿平方米危房亟待改造,城市人民政府正在制定改造计划,因地制宜进行改造。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规划,我国将从2009年开始,对国内煤炭采空区、林场、农垦及华侨农场中棚户区进行大规模的改造。初步统计,2006年至2011年底,全国累计开工改造各类棚户区超过1000万户。2012年,全国还将改造各类棚户区超过300万户。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在全国资源型城市与独立工矿区可持续发展及棚户区改造工作座谈会上强调,要加快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推动独立工矿区转型,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三位一体”推进,着力破解城市内部二元结构难题,带动内需扩大和就业增加,走可持续的新型城镇化道路。  补偿标准:  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  (一)货币补偿  补偿补助总款=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外迁补助费+其他补助费  (二)房屋产权调换  1、产权调换房屋  本项目产权调换房屋位于北辛安安置房小区。产权调换房屋为期房,临时安置期限为36个月。安置房A区房屋为普通商品房,安置房B区房屋为“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商品房。  2、补偿补助总款  补偿补助总款=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其他补助费  3、产权调换房屋面积  被征收人可选购的产权调换房屋面积为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0.2倍+10建筑平方米,其中:  (1)如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0.2倍部分小于10平方米,则按10平方米计算;  (2)本项目征收范围内同一人或夫妻有两处及以上房屋的,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合并计算,10建筑平方米只享有一次;  (3)当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0.2倍+10建筑平方米小于产权调换房屋最小户型面积,允许购买本项目产权调换房屋最小户型。  4、产权调换房屋购买价格  (1)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0.2倍和10建筑平方米部分,在签约期限内按照优惠价格4500元/建筑平方米购买,在签约期限届满后,按照7000元/建筑平方米购买;  (2)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部分按本项目基准价格购买;  (3)超出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的0.2倍+10建筑平方米的部分,按照本项目标准房地产价格购买。  5、选房顺序  本着“先签约先选房”的原则,被征收人可自愿选择安置房A区、B区产权调换房屋。  (三)被征收房屋价值、标准房地产价格、基准价格  1、被征收房屋价值  被征收房屋价值=[(基准价格×K+被征收房屋重置成新价)×因素修正系数]×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被征收房屋设备、装修及附属物价格  K为容积率修正系数。  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以本项目公开选定的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2、标准房地产价格、基准价格  本项目标准房地产价格、基准价格由评估机构以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为时点评估确定。  本项目预评估标准房地产价格为44208元/平方米,基准价格为41877元/平方米。  (四)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外迁补助费  1、搬迁费  搬迁费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计算,选择货币补偿的,标准为40元/平方米;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标准为80元/平方米。  2、临时安置费  选择货币补偿的,以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为基数,一次性发放4个月的临时安置费,标准为90元/月/平方米。  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自行周转。签约期限内签约并按协议约定时间搬迁交房的,以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房屋的居室套型为基数,一次性发放40个月的临时安置费;签约期限后签约并搬迁交房的,临时安置费逐月核减。标准为:  一居室套型3560元/月  二居室套型4730元/月  三居室套型5520元/月  如临时安置期限届满,产权调换房屋不能交付的,按届时的房屋租赁市场价格重新核定临时安置费补偿标准,继续发放临时安置费,直至产权调换房屋交付之日。  3、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  被征收房屋符合下列条件的,给予被征收人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1)被征收房屋具有房屋权属证明或者经有关部门认定为合法建筑;  (2)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且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上载明的住所(营业场所)为被征收房屋;  (3)已办理税务登记并具有纳税凭证。  本项目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标准为1800元/平方米。  4、外迁补助费  选择货币补偿的,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给予外迁补助费,标准为4000元/平方米。  (五)其他补助费  1、平房补助费:补助标准为400元/平方米(仅限于未建地下室、地面二层及以上等建筑),计算基数为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  2、低保、残疾补助费:补助标准为20000元/证。  3、电话移机费:补助标准为235元/部。  4、空调移机费:补助标准为400元/台。  5、有线电视移机费:补助标准为300元/终端。  6、热水器移机费:补助标准为300元/台。  7、对选择安置房B区产权调换房屋的,以所选安置房B区产权调换房屋建筑面积为基数给予补助费,标准为1500元/建筑平方米。  8、未经批准建设的地下室、地面二层及以上等建筑,不予补偿,只按照本项目评估机构评估确定的重置成新价给予补助费。  最新政策:  一、以净地出让方式进行的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项目事如下优惠政策  (一)土地储备中心对危房棚户区土地实行收购,以净出让方式供地。净地出让后获得的出让收益,扣除按规定缴省的费用后,专项用于支付银行贷款本息和毛地收购资的周转以及危房棚户区安置房建设。  (二)安置房住宅用地实行土地行政划拨,对改造后的房屋纳入产权产籍管理,办理商品房房照。商服用地实租赁供地。  (三)安置房建设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以费还贷项目除外)全免,经营、服务性收费按最低限下浮50%收取(项明细附后)。  (四)安置房房屋拆迁补偿契税先缴后返;对安置房住宅上靠标准户型增加的建筑面积部分,营业税等税种由地方税务部门向省申请暂缓缴纳。  (五)安置房建设项目用地红线以外没有配套管网的或达不到项目配套要求的,电业、热力、供水、排水、燃气等部门应按规划要求无偿同步建设至小区红线。对腾空用于商品房建设的地块,电业、热力、供水、排水、燃气等部门应按规划要求同步建设,所需费用由摘牌的商品房开发主体,按照国家、省、市所规定的正常标准结付;涉及配套管网施工中的破道、绿化等费用免缴。  (六)对安置房建设项目,各职能部门要同步办理相关手续,保证项目的开竣工时间。  (七)小区配套建设标准要满足居民基本生活和出行需要,区组织被安置居民以招标方式选择物业公司,对小区实行物业管理,物业费三年内减半收取,不足部分由区承担。  (八)在进行安置房建筑设计时,应根据周边服务设施现状,建设一处或几处综合市场,用于提供公益性就业岗位,其产权归市所有,由区负贵日常管理。  二、以毛地出让方式进行的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项目享受如下优惠政策  (一)市财政筹措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补贴资金(包括开发企业上缴的土地出让金,开发企业上缴的税费地方留用部分,向上争取政策和资金等),建立专户,专款专用。危房棚户区开发改造项目按应缴土地出让金的70%为基数,作为投入返还给开发企业。危房棚户区供地实行土地公开挂牌出让,在挂牌过程中出现竟标情况,可采取递减返还比例竞标办法出让土地使用权。成交价款一次性缴齐后,15个工作日内补贴到位。  (二)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半收取,经营、服务性收费按最低限下浮30%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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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改造新政策
华律网小编在棚户区改造政策专题为您整理了关于棚户区改造新政策,棚户区改造税收优惠政策的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更多的疑问,也可以咨询华律网专业律师获得了解。
1 居住在棚户区的15万户家庭终于迎来了好日子,有望在4年内解决住房问题,接下来由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2018北京棚户区改造最新政策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2020年前基本完成总体目标 什么是棚户区?一般来说,棚户区是指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平房密度大、使用年限久、房屋质量差、人均建筑面积小、基础设施配套不齐全、交通不便利、治安和消防隐患大、环境卫生脏、乱、差的区域。但在北京的棚户区改造中,一些简易楼、旧危楼也被纳入棚改范围内,扩大了受惠市民的范围。 目前,全市各区和相关企业已经制订2017年、2017年棚户区改造计划,确保2017年年底前完成15万户改造任务,2020年前基本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的总体目标。 从2013年到2015年,本市已经启动了210余个棚改项目,改善了8.6万户家庭住房条件。这意味着,未来两年时间虽然短了三分之一,但实际解决的居住困难家庭数量将比过去3年多了近一倍。2 棚户区是指什么呢?棚户区主要是指在城市中那些脏乱差的危房旧房破房区域,国家为了城镇建设,必然要对棚户区进行改造。那么棚户区改造可以享受那些优惠政策呢?
按照现行政策并结合《意见》的规定,各类棚户区改造可享受的税费优惠政策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 1、建设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2、免征涉及的印花税、土地增值税; 3、免征或减半征收契税、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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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律师解答
属于遗产的 主要还是要看当地的具体政策…… 你好可以诉讼去维权。、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要是补助到您给我们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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