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从2018年2月开始续交,预产期是2019年1月不中断是否可以领取生育津贴

本人在公司于2019年5月开始一直有买社保直到2020年9月公司开始断缴了,资金困难的原因吧财务说一直有申报,只是没有交费本人目前怀孕了,预产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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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介绍我的情况:2月份发现自己懷孕我的预产期是到9月份初,休产假期间公司是不发工资的

公司情况:坐标北京,公司从1月份开始社保未交,直到5月份才补交了前邊23月份的社保,1月份的仍然未补交刚看到知乎上有人说生产前9个月必须连续缴纳社保,一旦中间断交了就不能领取生育津贴了(即使公司原因断交补交的也不算是连续)。

第一个问题想请问专业老师这时候,我该怎么办?

我知道还有一个领取条件是生产后连续缴納12个月也可以领取生育津贴如果要采用这个条件来领取的话,我就想换一家单位了担心这12个月公司会再一次中断社保,毕竟我在公司笁作四年社保已经中断三次了,不敢相信有没有下一次

第二个问题,想问的是如果我换一家单位,可以在新的单位领取生育津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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