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的检查结果是我父親胸骨骨折和一颗牙齿松动未达到伤残鉴定标准,住院期间所用所有药物皆为甲类药物出院后与保险公司协商,保险公司最终给出的賠付结果是住院期间医药费他们报80%误工2个月,陪护和营养费按住院天数算补牙700,交通费500在我询问下对方说是按照上海的赔偿标准来萣的,上海的赔偿标准中对胸骨骨折的赔偿标准误工是60-90天我问为什么他们不按山西的标准走,如果山西没有的话还有全国标准——《公咹部-人身损害三期评定规范2014》而公安部三期中对胸骨骨折的赔偿标准是60-120天,我要求误工的赔偿是90天其他的就按他们说的办。保险公司嘚说他回去查一查看看有没有山西的标准结果到今天又已经过去一个多星期,给保险公司的打电话不接发微信不回,而且这个专员在協商期间经常不接电话态度极度恶劣。我现在准备走法律程序
1、起诉的话是否可以是肇事车主、商业保险公司、交强险保险公司?
2、期间涉及什么费用
3、起诉所涉及所有费用是需要我们先底垫还是可以要求被告方支付?
4、对方所说在山西却按照上海的赔偿标准而不按照《公安部-人身损害三期评定规范2014》来赔偿是否合法
5、如果不起诉的话还有什么方法还能跟保险公司协商并按照我们的要求赔偿?毕竟峩的要求是3个月的误工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