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赵一飙国资委赵一飙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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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2016年度公司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2,105,三、 基本情况简介公司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33号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公司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33号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公司网址 电子信箱 dshbgs@.cn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翠微股份六、 其他相关资料 名称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 北京市东城区永定门西滨河路 8 号院 7 号楼内) 办公地址 中海地产广场西塔 5-11 层 5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签字会计师姓名 王强 马洋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比上年同期 主要会计数据
2016年 2015年 2014年 增减(%)营业收入 5,379,602,.cn .cn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三、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大会情况 董事 是否独 本年应参 以通讯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 姓名 立董事 7 7 3 0 0 否陈 及 是 3 3 1 0 0 否胡 燕 是 3 3 1 0 0 否王 楠 否
4 4 3 0 0 否陈鹤鸣 是 4 4 2 0 0 否王 斌 是 4 4 3 0 0 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其中:现场会议次数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二)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适用 √不适用(三) 其他□适用 √不适用四、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时所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存
在异议事项的,应当披露具体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会下设三个专门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 1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6—2020 年战略规划;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召开 2 次会议,对公司高管薪酬、董事候选人资格审查、高管选任、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等事项进行审议;公司审计委员会召开 5
次会议,对定期报告、会计师事务所聘用、内控报告等方面进行了审议。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对所审议事项均表示赞成,未提出其他意见。五、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 53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六、 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 证独立性、不能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存在同业竞争的,公司相应的解决措施、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适用 √不适用七、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依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方案》规定的考评机制,结合公司本年度的经营指标和管理目标实现情况对高管人员实施绩效考核。八、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适用 □不适用 详见
2017 年 4 月 22 日上交所网站《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适用 √不适用九、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瑞华专审字【2017】
号),审计意见为:翠微股份于 2016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详见 2017 年 4 月 22 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十、 其他□适用 √不适用 54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还本付息 债券名称 简称 代码 发行日 到期日 债券余额 利率 交易场所 方式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按年付息, 上海证券公开发行 2016 16 翠微 01 6-3-21 550,000,000 3.00% 到期一次 交易所年公司债券 还本。(第一期) 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 公司已于 2017 年 3 月 21 日兑付完毕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自 2016 年 3 月 21 日至 2017 年 3 月 20 日期间的利息,本期债券“16 翠微 01”票面利率为 3.0%,每手“16 翠微 01”面值 1000 元派发利息为 30.00 元(含税)。公告查询索引:2017 年 3 月 14
日上交所网站《翠微股份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17 年付息公告》临 )。 公司债券其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监会于 2016 年 3 月 3 日 以证监许可[ 号文《关于核准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 (含 10
亿元),首期发行规模不超过 5.50 亿元,债券期限为 5 年,附第 3 年末发行 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2016 年 3 月 21 日,公司已完成“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发行,发行规模为 5.5 亿元。该债券已于 2016 年 4 月 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并按照规定在合格投资者之间交易。
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联系人、联系方式及资信评级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2 号凯恒中心 B、E 座二、三层 债券受托管理人 联系人 张钟伟、黎江、杨慧泽、刘诗娇、邱一粟 联系电话 010- 资信评级机构 名称 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55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26
号鹏润大厦 A 座 29 层其他说明:□适用 √不适用三、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资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计划,本次公司债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银行贷款、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规模 5.5 亿元,扣除承销费后的募集资金为 545,875,000.00
元。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使用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共计546,031,563.02 元,其中偿还招商银行借款 2 亿元,补充流动资金 346,031,563.02 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359,966.21
元(利息收入结余)。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集资金运用计划的要求,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监管银行依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公司债券账户及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四、公司债券评级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资信情况进行了评级。根据大公评级出具的《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司债券信用评级分析报告》,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次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2016 年 6 月 20 日,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与相关债项 2016 年度跟踪评级报告》,通过对本公司及“16 翠微 01”的信用状况进行跟踪评级,确定本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维持 AA,评级展望维持稳定,“16 翠微 01”的信用等级维持
AAA。五、报告期内公司债券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相关情况√适用 □不适用 本次公司债券由海淀国资中心提供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包括本次债券的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及其他应付的费用。2015 年 12 月 21 日,海淀国资中心为本次债券出具了担保函,并与公司签订了担保协议。 56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截止本报告出具日,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变化。担保人截止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相关情况如下: 1、担保人 2016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2、担保人资信状况
担保人是北京市海淀区重要的基础设施投融资建设及国有资本运营主体。经大公评级出具信用评级报告综合评定,海淀国资中心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A。根据大公评级出具的 2016 年度跟踪评级结果,海淀国资中心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维持 AAA,评级展望维持稳定。 3、担保人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海淀国资中心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 1,629,990.00
万元,占海淀国资中心净资产规模的 28.43%,总资产规模的 9.29%,其中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金额为 680,990 万元,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公司担保金额为 949,000 万元。六、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适用 √不适用七、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适用 □不适用
本次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截止本报告出具日,中信建投证券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报告期内,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未出具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57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八、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 2 年的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9.20
37.06 -27.86现金利息保障倍数 43.88 51.16 -7.28EBITDA 利 息 保 障 倍 本年借款额度及用款期 18.17 65.61 -47.44数 限高于上年贷款偿还率 100.00% - - 上年无需要偿付的贷款利息偿付率 100.00% 100.00%九、公司其他债券和债务融资工具的付息兑付情况□适用 √不适用十、公司报告期内的银行授信情况√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与招商银行北京双榆树支行 2015 年 5 月 13 日签署的《授信协议》3 亿元额度一年期授信已到期,与中国农业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2015 年 11 月 19 日签署的《主债权及房屋最高额抵押合同》3 亿元额度一年期授信已到期。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已于 2017 年 2 月 21
日与招商银行北京上地支行签署了《授信协议》,获得一年期授信额度 3 亿元。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获得的商业银行授信额度余额为 0 亿元,截止本报告出具日,公司获得的商业银行授信额度为 3 亿元。报告期内,公司使用授信额度贷款 1.5 亿元,偿还银行贷款共计 4.5 亿元,报告期末公司银行贷款余额为 0 亿元。十一、公司报告期内执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或承诺的情况□适用
√不适用十二、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对公司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的影响□适用 √不适用 58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一、 审计报告√适用 □不适用 审 计 报 告 瑞华审字【2017】 号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翠微股份”)的财务报表,包括 2016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16 年度合并及公司的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的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翠微股份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允反映;(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注册会计师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上述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6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59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强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马洋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日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6 年 12 月 31 日编制单位: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七、1 1,515,368,356.41 1,618,043,076.03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2,895,538,974.3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5,137,195,837.43 4,899,930,578.36法定代表人:张丽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慧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广年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6 年 12 月 31 日编制单位: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997,338,539.63 112,105,779.74
166,095,512.42 少数股东损益 598,665.97 1,298,214.65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七、综合收益总额 112,704,445.71 167,393,727.0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112,105,779.74 166,095,512.42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598,665.97 1,298,214.65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1 0.32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法定代表人:张丽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慧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广年 母公司利润表 2016 年 1—12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本期发生额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变动 2.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3.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4.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 5.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其他六、综合收益总额 148,253,932.64 97,484,563.81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83 0.186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法定代表人:张丽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慧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广年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16 年 1—12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6,076,787,301.27 6,370,126,912.32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66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359,303,259.08 345,113,467.90 支付的各项税费 259,569,285.38 304,747,318.8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七、39(2) 485,888,778.09
1,309,184,610.29 1,340,525,846.18法定代表人:张丽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慧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广年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16 年 1—12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877,227,028.47 3,957,905,005.36 收到的税费返还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广年 69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6 年 1—12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项目 其他权益工具 少数股东权 减: 其他 一般 所有者权益合计 益 优 永 专项 股本 其 资本公积 库存 综合 盈余公积 风险 未分配利润 先 续 储备 他 股 收益 准备 股
2,947,278,229.01 70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上期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其他权益工具 减 项目 专 少数股东权 : 一般 所有者权益合计 项 益 股本 优 永 资本公积 库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风险 未分配利润 其 储 先 续 存 准备 他 股 债 备 股一、上年期末余额 524,144,222.00
2,895,538,974.38法定代表人:张丽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慧 会计机构负责人:高广年 71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6 年 1—12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 其他权益工具 项目 其他综合收 股本 优 永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其 益 先 续 他 股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是一家于 2003 年 1 月23 日在北京市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总部位于北京市。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属于商品流通企业,主要经营范围为商业百货的零售。营业执照规定的许可经营范围包括销售食品、医疗器械(限Ⅱ、Ⅲ类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批准项目为准);零售国内版音像制品;餐饮服务;普通货运(道路运输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9
日);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销售针纺织品、服装、鞋帽、日用品、床上用品、钟表、眼镜、箱、包、婴儿用品、文化体育用品、体育器材、厨房用具、卫生间用具、日用杂货、化妆品、卫生用品、家具、照明灯具、五金交电、电子产品、家用电器、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广播电视设备、小饰品、礼品、工艺品、首饰、黄金制品、玩具、游艺用品、室内游艺器材、乐器、照相通讯器材、净水器具、打印机、打印纸、硒鼓、墨盒、色带、墨粉、电动助力车、儿童车床用品;修理钟表;修鞋;服装加工。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验光配镜服务;以下项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制售中餐(含冷荤凉菜)、饮料、酒;零售图书。(销售食品、道路货物运输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 2016 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 6 户,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与上年度相比未发生变化。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 2017 年 4 月 20 日决议批准报出。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 33 号发布、财政部令第 76 号修订)、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 41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 74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 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2. 持续经营√适用 □不适用管理层认为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起 12
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从事商业百货的零售经营。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收入确认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注五、20“收入”各项描述。关于管理层所作出的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的说明,请参阅附注五、25“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及 2016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此外,本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4 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2. 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3. 营业周期√适用 □不适用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 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75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4. 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适用 □不适用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 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公司将进行重新评估。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 76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公司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五、11“长期股权投资”或本附注五、8“金融工具”。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8.
金融工具√适用 □不适用 在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金融资产和 77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2)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①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A.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B.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C.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
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可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A.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资产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B.本公司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对该金融资产所在的金融资产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78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② 持有至到期投资 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公司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实际利率法是指按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含一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或支出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在计算实际利率时,本公司将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的基础上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考虑未来的信用损失),同时还将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合同各方之间支付或收取的、属于实际利率组成部分的各项收费、交易费用及折价或溢价等。 ③ 贷款和应收款项
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本公司划分为贷款和应收款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及其他应收款等。 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④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包括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外的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的期末成本按照摊余成本法确定,即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并扣除已发生的减值损失后的金额。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期末成本为其初始取得成本。 79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与摊余成本相关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但是,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及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计入投资收益。 (3)金融资产减值
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其他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是指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实际发生的、对该金融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有影响,且企业能够对该影响进行可靠计量的事项。 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到的各项事项:
①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② 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③本公司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 ④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者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⑤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开的数据对其进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量,包括: -
该组金融资产的债务人支付能力逐步恶化; - 债务人所在国家或地区经济出现了可能导致该组金融资产无法支付的状况; ⑥ 权益工具发行人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权益工具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⑦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 80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① 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减值
以成本或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减记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在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金融资产转回减值损失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②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
当综合相关因素判断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下跌是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时,表明该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其中“严重下跌”是指公允价值下跌幅度累计超过 20%;“非暂时性下跌”是指公允价值连续下跌时间超过 12 个月。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为该资产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在确认减值损失后,期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减值损失转回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可供出售债务工具的减值损失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的减值损失,不予转回。
(4)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81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需确定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判断企业是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制,并根据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5)金融负债的分类和计量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①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条件与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在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条件一致。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的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② 其他金融负债
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负债,按照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③ 财务担保合同 82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确认,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确定的金额和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 (6)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才能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衍生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工具于相关合同签署日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未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嵌入衍生工具进行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8)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9)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 83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各种分配(不包括股票股利),减少股东权益。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额。9.
应收款项(1).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金额为人民币 800 万元以上的应收款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 项确认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 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 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进行减值测试。单项测试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应 收款项,不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 应收款项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2).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适用 □不适用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账龄分析法、余额百分比法、其他方法)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不重大以及金额重大但单项 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按信用风险特征 的相似性和相关性对金融资产进行分组。按组
合方式实施减值测试时,坏账准备金额系根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应收款项组合结构及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债务 人根据合同条款偿还欠款的能力)按历史损失 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与预计应收款项组合中已 经存在的损失评估确定。(3).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适用 □不适用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 具有特殊信用风险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个别认定法10. 存货√适用 □不适用(1)存货的分类
存货主要包括库存商品、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等。(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领用和发出时按先进先出法计价。(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和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84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4)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11. 长期股权投资√适用 □不适用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会计政策详见附注五、8“金融工具”。
共同控制,是指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 85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公司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①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②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
年年度报告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③ 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本附注五、5 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 87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12. 投资性房地产(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折旧或摊销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等。
投资性房地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与房屋建筑物或土地使用权一致的政策进行折旧或摊销。 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五、16“长期资产减值”。
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或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时,按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自改变之日起,将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自用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自改变之日起,将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发生转换时,转换为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以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转换为以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以转换日的公允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计入当期损益。13. 固定资产(1). 确认条件√适用 □不适用 88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2). 折旧方法√适用 □不适用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房屋建筑物 直线法 5-45 年 0%、3%和 5%
2.11%-20%机器设备 直线法 5-10 年 3%和 5% 9.5%-19%电子设备、器具及家具 直线法 2-10 年 0%、3%和 5% 9.5%-47.5%运输设备 直线法 4-10 年 3%和 5% 9.50%-23.75% 固定资产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本公司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14. 在建工程√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五、16“长期资产减值”。15.
无形资产(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及商标权。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则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89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各类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如下: 类别 摊销方法 使用寿命(年) 残值率(%) 土地使用权 直线法
30-40 0% 软件 直线法 1-10 0% 商标权 直线法 10 0%(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适用 √不适用16. 长期资产减值√适用 □不适用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
90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17. 长期待摊费用√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报告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本公司的长期待摊费用主要包括外租门店装修费用等。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按直线法摊销。18. 职工薪酬(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适用 □不适用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及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年金等,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本公司的设定受益计划,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91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适用 □不适用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适用
√不适用19. 预计负债√适用 □不适用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
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重组义务
对于有详细、正式并且已经对外公告的重组计划,在满足前述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的情况下,按照与重组有关的直接支出确定预计负债金额。对于出售部分业务的重组义务,只有在本公司承诺出售部分业务(即签订了约束性出售协议时),才确认与重组相关的义务。20. 收入√适用 □不适用 (1)商品销售收入
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92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的实现。
对于销售商品时授予客户奖励积分的业务,在销售商品的同时,本公司将销售取得的货款或应收货款在本次商品销售产生的收入与奖励积分的公允价值之间进行分配,将取得的货款或应收货款扣除奖励积分公允价值的部分确认为收入、奖励积分的公允价值确认为递延收益。
客户兑换奖励积分时,本公司将原计入递延收益的与所兑换积分相关的部分确认为收入,确认为收入的金额以被兑换用于换取奖励的积分数额占预期将兑换用于换取奖励的积分总数的比例为基础计算确定。 (2)提供劳务收入 本公司的劳务收入主要包括综合服务费收入、场地占用费收入、购物卡手续费收入以及餐饮等服务收入。各项劳务收入均在劳务已经提供,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时,确认劳务收入的实现。
本公司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包括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时,如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能够区分并单独计量的,将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分别处理;如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将该合同全部作为销售商品处理。21. 政府补助(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政府补助主要包括甘家口大厦商圈改造和外立面改造补贴、三绿工程示范项目补贴和翠微超市升级改造补助等,由于该等政府补助属于用于购买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财政拨款,该等政府补助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适用 □不适用 93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本公司的政府补助主要包括社保稳岗补贴、北京市商委传统商业转型升级项目补贴、节能环保中心节能超市奖励基金、北京市商务委离境退税政策补助款等。由于不与资产相关,该等政府补助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22.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适用 □不适用 (1)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所依据的应纳税所得额系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对本年度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调整后计算得出。 (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也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确认其他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是很可能获得用来 94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除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或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4)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23.
租赁(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95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对金额较大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确认租金收入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额较小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适用 √不适用2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的规定,2016 年 5 月 1 日之后发生的与增值税相关交易,影响资产、负债等金额的,按该规定调 《利润表》税金及附加增加 18,119,444.17 元,整。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 管理费用减少 18,119,444.17
元。金及附加”项目,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原计入管理费用的相关税费,自 2016年 5 月 1 日起调整计入“税金及附加”。(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适用 √不适用25. 其他√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本公司需要对无法准确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本公司管理层过去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做出的。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然而,这些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实际结果可能与本公司管理层当前的估计存在差异,进而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
本公司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计的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96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需对财务报表项目金额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的重要领域如下: (1)坏账准备计提
本公司根据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为判断基础确认坏账准备。当存在迹象表明应收款项无法收回时需要确认坏账准备。坏账准备的确认需要运用判断和估计。如重新估计结果与现有估计存在差异,该差异将会影响估计改变的期间的应收款项账面价值。 (2)存货跌价准备
本公司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及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公司将于每年年末对存货是否陈旧和滞销、可变现净值是否低于存货成本进行重新估计。如重新估计结果与现有估计存在差异,该差异将会影响估计改变期间的存货账面价值。。 (3)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
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的估计是以对类似性质及功能的固定资产实际可使用年限的历史经验为基础作出的。如果固定资产的可使用年限缩短,本公司将采取措施,加速该固定资产的折旧或淘汰闲置的和陈旧的固定资产。 (4)租入固定资产装修费摊销
租入固定资产装修费在预计受益期内以直线法进行摊销。本公司每年评估租入固定资产装修费的剩余价值及预计受益期。如重新估计结果与现有估计存在差异,该差异将会影响估计改变期间的租入固定资产装修费账面价值。 (5)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于各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是否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进行评价。当预计未来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时,本公司才将其确认为一项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公司需要使用适当的估计及判断来评估该等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于未来是否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予以转回。 (6)递延收益
本公司在客户兑换奖励积分时,将原计入递延收益的与所兑换积分相关的部分确认为收入,确认为收入的金额以被兑换用于换取奖励的积分数额占预期将兑换用于换取奖励的积分总数的比例为基础计算确定,该估计存在不确定性,如实际结果与现有估计存在差异,该差异将会影响本公司与奖励积分相关的收入与递延收益余额。 (7)预计负债 97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本公司根据合约条款,对重组义务估计并计提相应准备。在该等或有事项已经形成一项现时义务,且履行该等现时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的情况下,本公司对或有事项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确认为预计负债。预计负债的确认和计量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管理层的判断。在进行判断过程中本公司需评估该等或有事项相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及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六、 税项1.
主要税种及税率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适用 □不适用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应纳增值税为销项税额减可抵扣进项税后的余额, 销项税额根据相关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额计算。对 于超市销售的蔬菜、部分鲜活肉蛋类产品及避孕用增值税 品,按照财税[ 号、财税[2012]75 号及国务 17%/13%/11%/6%0% 院 538 号令,免交增值税,其他农产品增值税进项 税额按照北京国税[2014]35
号公告的规定核定扣 除。消费税 消费税应税收入 5%营业税 在 2016 年 5 月前按租赁等收入 5%房产税 房产余值、房产租金收入 1.2%/12%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流转税 7%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25%/20%教育费附加 应交流转税 3%地方教育费附加 应交流转税 2% 注
1:应纳增值税为销项税额减可抵扣进项税后的余额,销项税额根据相关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额计算。对于超市销售的蔬菜、部分鲜活肉蛋类产品及避孕用品,按照财税[ 号、财税[2012]75 号及国务院 538 号令,免交增值税,其他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按照北京国税[2014]35 号公告的规定核定扣除。 注 2:《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
号)规定:全面试行营改增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将“应交税费”科目下的“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等明细科目的借方余额从“应交税费”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对于
2016 年 1 月 98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1 日至 4 月 30 日期间的交易及 2016 年财务报表中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不予追溯调整。2016 年 5 月 1 日,全面实行营改增后本公司不再有营业税应税项目。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所得税税率北京当代商城培训中心
20%北京翠微园大成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 税收优惠√适用 □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5]34 号文规定,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7年 12 月 31 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 20 万元(含 20 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016
年度,北京当代商城有限责任公司之子公司北京当代商城培训中心和北京翠微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之子公司北京翠微园大成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符合上述税收政策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享受前述税收优惠。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1、 货币资金√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库存现金 5,139,414.22 5,214,883.33银行存款 1,304,045,196.07
20%的款项和集团发卡企业以不低于上一季度预付卡款余额 30%的款项存于专户的存款。2016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 12 月31 日,本公司无按规模发卡标准存管的资金 (2015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7,000,000.00 元);按集团发卡标准存管的资金为人民币 206,183,746.12 元(2015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220,517,229.85 元)。存管银行对资金存管比例进行监督,对超额调用予以拒绝。 99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2、 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 账面 计提比例 价值 计提比例 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金额
合计数的比例(%) 年末余额 北京金海龙源餐饮管 租金及公共 1 年以内、1-2 理有限公司 3,824,390.42 7.68 设施费 年及 2-3 年 皇郡金钱豹餐饮管理 租金及公共 1 年以内及 1-2 (无锡)有限公司北 2,988,615.83 6.00 京海淀分公司 设施费 年 北京鹅卵石科技有限 租金及公共 1 年以内、1-2 公司 2,434,855.50 4.89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按预付对象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预付账款汇总金额为 4,310,509.17 元, 占预付账款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 91.30%。 4、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 账面 计提比 计提比 金额
元。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核销金额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1,300,000.00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是否由关 单位名称 其他应收款性质 核销金额 核销原因 履行的核销程序 联交易产生 蔡卫东 房款
800,000.00 无法收回 海淀区国资委审批 否 段占田 房款 500,000.00 无法收回 海淀区国资委审批 否 合计 / 1,300,000.00 / / / 101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4).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保证金及押金 8,912,232.17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2). 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项目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计提 其他 转回或转销 其他 原材料 在产品 库存商品 1,291,629.83 1,291,629.83 周转材料 消耗性生物资产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 工未结算资产 合计 1,291,629.83
4,184,228.98 15,508,301.93 合计 212,081,637.67 225,312,562.94 其他说明 注 1: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为非保本浮动收益、无活跃市场报价,公司将其在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核算,由于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一年内到期,在财务报表中视其流动性作为其他流动资产列报。 注 2:其他主要包括尚未摊销的广告费及保险费等。 7、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
限合伙人共出资人民币 2 亿元)与北京华软金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出资人民币 2 百 万元)于 2015 年 6 月出资共同设立杭州益润宏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根据合伙协议及公 司章程规定: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人事务,不得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合伙企业设投资决策管理 委员会,共五名委员,其中普通合伙人北京华软金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委派四名,有限合伙人北
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委派一名。该委员会的职责是对待投资项目进行表决,只有在五分之四 以上委员一致同意的前提下,合伙企业才能就该待投项目进行投资;支付有限合伙人年化收益 10% 的收益。 综上,本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人事务,且在投资决策管理委员 会成员仅占一名;有限合伙协议中约定支付有限合伙人年化收益 10%的收益属于固定收益。本公
司不具备控制杭州益润宏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条件,本公司将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 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可供出 售金融资产并采用成本法进行核算。 注 2:根据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于 2016 年 3 月 10 日,本公司与北京
华软金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华宏翠微宏益二期私募基金基金合同》, 本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5 亿元出资认购华软金宏发起设立的“华宏翠微宏益二期私募基金”的普 104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通级(A 级)份额。基金管理人为华软金宏,基金托管人为方正证券,基金预计规模为人民币 6.25亿元,基金存续期为 5
年,基金投资者仅可在本基金开放日申购、赎回本基金。本基金自成立之日起 3
个月为封闭期。本基金开放日为每个自然季度最后一个工作日。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临时开放日,临时开放日可进行申购和赎回。基金投资范围包括:非上市公司股权(含关联公司)、固定收益品种(包括在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债券、中央票据、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及银行存款等)、基金、证券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现金,以及投资于上述范围的有托管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基金子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期货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投资品种。。该基金已于
2016 年 3 月 14 日成立,并于 2016 年 3 月 17 日完成在基金业协会的备案。本基金份额分为风险与收益特征不同的两个级别,即普通级(A 级)份额和特定级(B 级)份额,初始比例不超过4:1。基金收益分配日或终止清算时,普通级按基金成立时的初始认购规模为基础计算,获得预期年化
7.5%的收益,从基金资产以现金形式返还给普通级投资者。基金收益分配日或终止清算时,如果特定级的基金净值大于 1.1,普通级获得特定级份额净值 1.1 以上部分的 20%,管理人获得特定级份额净值 1.1 以上部分的 20%,剩余特定级份额净值 1.1 以上部分的 60%归属特定级。 综上,本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5
亿元出资认购华软金宏发起设立的“华宏翠微宏益二期私募基金”的普通级(A 级)份额,在本金收回和获取年化 7.5%收益的取得方面具有优先权。该投资属于混合型投资(偏债权性),根据管理层持有意图应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本公司于期末获得基金管理人提供的估值报告,因公允价值变动影响金额很小,故期末按成本计量。8、 长期应收款(1) 长期应收款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7,973,550.00 /9、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05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房屋、建筑物 土地使用权 在建工程 合计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 21,940,014.84 21,940,014.84 2.本期增加金额 (1)外购
2,152,138,325.84(2).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 161,482,896.9011、 在建工程(1). 在建工程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翠微店办公区改造 31,580.52
210,256.42低氮燃烧器改造 合计 227,105.99 227,105.99 9,056,052.23 9,056,052.23(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适用 □不适用 107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工程 其中: 利息 本期 累计 本期 资本 利息项目 期初 本期增加金 本期转入固 本期其他减 期末 投入
合计 114,386,657.43 30,760,322.46 44,499,690.71 100,647,289.1814、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项目 可抵扣暂时性 递延所得税 可抵扣暂时性 递延所得税 差异 资产 差异 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应纳税暂时性
递延所得税 应纳税暂时性 递延所得税 差异 负债 差异 负债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110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价值变动租金收入按直线法确认 20,472,701.25 5,118,175.31 23,465,623.92 5,866,405.97金额与合同约定的差异 合计 20,472,701.25
5,118,175.31 23,465,623.92 5,866,405.97(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递延所得税资 抵销后递延所 递延所得税资产 抵销后递延所 项目 产和负债期末 得税资产或负 和负债期初互抵 得税资产或负 互抵金额 债期末余额 金额 债期初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 5,118,175.31
312,525.02 合计 31,007,935.23 101,816,876.6620、 应付利息√适用 □不适用 113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企业债券利息 12,833,333.31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393,433.35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利息 合计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北京翠微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545,828,838.37 114 / 141 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 合计 545,828,838.37(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 工具)√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 发行
/ 545,110,294.33 545,110,294.33 12,833,333.31 718,544.04 545,828,838.37 注:根据本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号《关于核准北京翠微大厦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发行票面金额为人民币 100 元/张、票面利率 3%、总额为人民币
550,0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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