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有一次性补贴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补助是什么意思,为什么退休四年了还没有领到这笔补助款,找哪个部门?

爱家爱生活这里有你,我,他(她)的故事关注一、补贴领取要具备5个条件1、父母的户口为农业户口,现在成为农村居民户口了;2、没有违反计划生育等相关规定的;3、父母年龄达到60周岁;4、家里只有一个子女;5、具有独生子女光荣证。这是领取补贴要满足的几个条件,那么如果都满足,然后可申请补贴。二、符合条件的有4项补贴能申领1、父母奖励补贴这项补贴由双方补贴所在单位分别承担,各占50%。每月父母两人每年能领取几百元的补贴,具体还要看当地政策和单位相关规定。2、父母生活养老补助这项补助每天发放一次,基本上父母每人每年都能领到不低于960元的补贴,两个人每年近2000元了。3、父母退休一次性奖励父母到了退休年龄,男方达到60周岁,女方达到55周岁的,村里会发放一次性奖励,基本上都能领到5000元左右的补贴。4、子女教育补助国家除了关心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贴之外,对子女教育方面也很重视。比如说如果子女考上大学了,每户能领到3000元到5000元不等的补助。以上这几项补贴合计上万元了,不过这里提醒领取补贴,要妥善保管好独生子女证,国家从放开二胎政策后,再生育一个子女的,不再办理光荣证了。符合条件的农民,下月开始要尽早申领了,能拿到这些补贴,以后的生活和养老也更有保障。(放到你圈子里,朋友们会感激您)本文内容和图片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创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及时删共享技能将被外国人称为中国互联网上的第五大发明淘宝,美团,携程,滴滴(衣一一食一一住一一行)你觉得这四个平台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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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一、企业退休职工一次性计生奖励的条件和要求
&一企业退休职工;二是现有一个子女,且在子女满16周岁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已在原单位享有此政策的不再享受。
二、企业退休职工一次性计生奖励的依据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章第四条第二项规定: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申请,免费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在子女满16周岁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职工退休时,提高5%上的退休金;企业职工退休时,给予一次性补助,具体标准由所在地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所需经费,是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职工的,由所在单位承担;其他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承担。国有企业改制、破产的,其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资金的发放依照国家和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三、企业退休职工一次性计生奖励办理程序及所需证件材料
符合条件的企业退休职工,持夫妻双方户口本、身份证、退休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到企业主管单位申请,同时填写企业退休退休职工一次性计生奖励申请表(申请表一式两份,同时附户口本、身份证正反面、退休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复印件各2份),经主管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后,由主管单位在每年12月底前统一送县人口计生委审核(通过人口计生系统和公安系统数据对比核查子女数)、公示。经审核、公示无异议的,于次年3月份向政府申请奖励金,通过银行打卡发放。
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丢失如何补办
须出具能证明曾办理过《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单位工资发放花名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审批表和县主管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五、企业退休职工一次性计生奖励的标准
每人2000元。年已享受1000元奖励的,差额部分由县人民政府按现标准补发。2018年,国家要给独生子女发补贴了,持证就能领取这4笔费用2018年,国家要给独生子女发补贴了,持证就能领取这4笔费用台州吃喝玩乐百家号在计划生育期间,独生子女家庭的父母响应了国家的政策,只生育了一个孩子,所以对于这样的家庭,国家是有相关补贴的,一个是为了奖励他们,再一个就是为了保障他们有一个更好的生活。2018年,国家要给独生子女发补贴了,持证就能领取4笔费用,你知道吗?1.奖励性补贴:独生子女专项补贴是一项奖励性的补贴,夫妻双方如果都是农村户口,并且承诺一生只生育一个子女,也拿到了独生子女证,那么就能领取这项补贴。这份补贴能够领到孩子18岁,奖励扶助标准是,人年均不低于60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直到父母亡故为止。这么算下来,真的是一笔不少的补贴金额啊。2.养老补贴:独生子女父母在退休后可以持证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养老补贴,在所在的工作单位领取,男方年满60周岁,女方年满55周岁便可以领取,该项补贴的金额是每人每年960元,也就是说每个月是80元。3.伤残补助:据民政部网站消息,民政部、财政部日前发出通知,再次提高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伤残人员残疾抚恤金标准、“三属”定期抚恤金标准、“三红”生活补助标准,将在现行基础上提高10%。拥有独生子女证的农村家庭,如果说子女因为生病或者是意外导致身体伤残,那么父母就能领取到这部分伤残补贴,伤残补贴的金额是夫妻双方每人每年270元。4.死亡补助金:死亡补助金指的是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独生子女家庭的孩子如果因为生病或者是意外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死亡的话,那么父母是可以领取到死亡补助金的,该项补助金的金额是每人每月370元。这项费用目前为止只有独生子女才有享受的权利。最后,小编温馨提醒一下,如果你的手里也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那么就尽快到村委会或者是乡镇街道计生办去详细咨询一下,看看具体怎么办理,越早办理可以越快的享受补助。大家对于这个补助政策怎么看?赶紧分享给身边的独身子女朋友吧!本文由百家号作者上传并发布,百家号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百度立场。未经作者许可,不得转载。台州吃喝玩乐百家号最近更新:简介:作为一个有情怀的自媒体号作者最新文章相关文章您的位置: >
工资薪金中22项(含交通、通信补贴等)不需要缴纳个税
来源:中国会计网
  根据定,工资、薪金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所谓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无凭证的实物或者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有价证券的,根据票面价格和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的,参照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本文结合现行税收政策,将工资、薪金所得有关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梳理如下:  一、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津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主席令第四十八号,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三项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免纳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00号,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税法第四条第三项所说的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  二、离、退休人员工资薪金所得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七项的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关于安家费的标准,目前无最新规定,一般仍遵循《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号)第九条规定:离休、退休干部易地安家的,一般由原工作单位一次发给150元的安家补助费,由大中城市到农村安家的,发给300元。退职干部易地安家的,可以发给本人两个月的标准工资,作为安家补助费。退职费是指符合《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规定的退职条件,并按该办法规定的退职费标准所领取的退职费。另外需要说明的是:离、退休人员免征个人所得税仅限于离、退休人员从原离、退休单位取得的退休工资和生活补助部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取得单位发放离退休工资以外奖金补贴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国税函〔号)规定:离退休人员除按规定领取离退休工资或养老金外,另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不属于可以免税的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离退休人员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应在减除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另外,提前退休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提前退休取得补贴收入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6号)的规定,个人提前退休补贴按下列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1、机关、企事业单位对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办理提前退休手续的个人,按照统一标准向提前退休工作人员支付一次性补贴,不属于免税的离退休工资收入,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2、个人因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而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应按照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之间所属月份平均分摊计算个人所得税。计税公式:应纳税额={〔(一次性补贴收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月份数)-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提前办理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月份数。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号)的规定,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延长离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从所在单位取得的工资、补贴等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号)规定,达到离休、退休年龄,但确因工作需要,适当延长离休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指享受国家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其在延长离休退休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视同退休工资、离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级专家延长离休退休期间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7号)规定:延长离休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是指享受国家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和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延长离休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按下列规定征免个人所得税:1、对高级专家从其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取得的,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向职工统一发放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视同离休、退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2、除上述1项所述收入以外各种名目的津补贴收入等,以及高级专家从其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之外的其他地方取得的培训费、讲课费、顾问费、稿酬等各种收入,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四、个人福利费  《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四项规定,福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以及《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所说的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生活补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从福列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  五、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  为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给部分独生子女家庭的员工发放独生子女补贴,同时为了让员工安心上班,给有子女的员工发放托儿费,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规定:个人按规定标准取得独生子女补贴和托儿补助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但超过规定标准发放的部分应当并入工资薪金所得。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具体标准根据当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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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yright &2018独生子女补贴最新政策_独生子女认定_独生子女政策-法律快车知识专辑
<h1 class="h2-title" id="speid" data-id="独生子女补贴最新政策
一、 独生子女补贴在计征个税时有何具体规定?
& &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号)第二条第二项的规定,独生子女补贴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目前独生子女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的具体范围为:
& & &(一)对于个人按照我市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的规定,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日起至子女14周岁止,每月取得的独生子女保健费。
  (二)自愿终生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没有生育只收养一个子女的个人,在退休时取得由所在单位根据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规定,按当地县(市、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额的百分之三十发放的一次性奖励。
  (三)无子女或者因独生子女死亡造成无子女的个人,在退休时取得由所在单位根据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的规定,按当地县(市、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额的百分之百发放的一次性生活补助。
二、 独生子女补贴:独生子女费发放数额
& & & & 关于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 & &《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以下简称《光荣证》)“每月发给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周岁止”。
& & & (一) 领取条件: 独生子女父母凭《光荣证》领取。
& & & &1、办理《光荣证》的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子女年龄在十八周岁以内的,可申请办理《光荣证》。
& & &(1)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
& & &(2)再婚夫妻双方再婚前累计只生育(包括收养)一个子女,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再婚后不再生育的;
& & (3)夫妻生育的第一个子女死亡后,又生育了一个子女,不再生育的;
& & (4)夫妻依法生育了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死亡,现只有一个子女,书面表示不再生育的;
& & (5)夫妻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书面表示不再生育的。
&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无配偶的收养子女的,不予办理《光荣证》。
& & &2、办理《光荣证》程序 办理《光荣证》,需由夫妻双方申请,并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和农民,由& 户籍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出具证明,报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审批发证。
& & & (二)具体发放办法: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夫妻双方各发给50%。原则上应当按月发放,经发放单位同意,也可以每年领取一次。当年没有领取的,不予补发。
& & & &具体发放渠道:
& & & 1、有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发给。
& & & 2、在人才交流中心、职业介绍中心存档的人员,单位委托存档者,由委托存档单位发给;个人委托存档者,由街道办事处发给。
& & &3、档案关系在街道办事处的无业人员,由街道办事处发给。
& & 4、农村居民,由乡镇人民政府发给。
三、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条件
  根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现对办理本市《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以下简称《光荣证》)规定如下: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子女年龄在十八周岁以内的,可申请办理《光荣证》
  1、一对夫妻依法生育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
  2、再婚夫妻双方再婚前依法累计只生育(包括收养)一个子女,再婚后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条件但不再生育的;
  3、夫妻生育的第一个子女死亡后,又生育了一个子女,不再生育的;
  4、夫妻依法生育了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死亡,现只有一个子女,书面表示不再生育的;
  5、夫妻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书面表示不再生育的。
  二、对特殊情况的规定
  4、生育第一胎为双胞胎或多胞胎的夫妻,不得办理《光荣证》,但在其填写《初育双(多)胞胎夫妇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申请书》后可以领取一份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三、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项中的独生子女按下列标准确定
  (1)夫妻双方只生育一个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个存活的;
  (2)无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
  (3)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且没有兄弟姐妹的;
  (4)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离异后,一方依法与该子女共同生活,未再婚或与无子女的人再婚但没有生育的。
  四、再婚夫妻,双方各有一个子女,原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育子女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可以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
  五、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且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生育子女的一方可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未生育子女一方可享受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奖励。
四、 独生子女费的发放规定
  1、职工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二天;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十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增加的产假和护理假视为出勤。
  农村居民晚育的,减免本人当年村内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所筹资金;城镇无业居民晚育的,由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给予适当奖励。
  2、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未生育且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妻,经本人申请,由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核实,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证享受以下优待:
  (1)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五至二十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夫妻双方均有工作单位的,由双方工作单位各负担一半;一方有工作单位,另一方没有工作单位的,由有工作单位一方的工作单位支付;夫妻双方均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支付,所需费用由各级计划生育经费分担。
  (2)农村分配集体收益对独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额(包括农村土地征用后,土地补偿费分配中对独生子女家庭应当增加一人份额);在划分宅基地(包括征地拆迁安置中,对农村独生子女按重建安置房价的70%加房屋层次调整系数每人优惠购买40平方米)、扶持生产、介绍就业等方面,对独生子女及其父母给予照顾。
  (3)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可以对独生子女入托、入园、就学、就医给予补助。农村贫困家庭独生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期间,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减免杂费。
  (4)各级人民政府和独生子女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规定的其他奖励与优待。
  3、符合规定可以再生育子女的夫妻,自愿不再生育的,是农村居民的按照不低于所在乡(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标准发给奖金,是城市居民的按照不低于所在市、县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标准发给奖金。具体办法按长沙市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4、依法领取退休金的独生子女父母,自法定退休年龄退休之月起,按本人基本工资百分之五的标准增发退休金。已建立了社会养老保险的单位,这项奖励仍由原单位发放。
  改制企业的职工原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未满14周岁,独生子女的保健费按标准计提到子女14周岁。职工实行社会就业的,可一次性发放到个人。原已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改制企业人员,在日后办理正式退休手续的,根据本人基本工资5%的标准增发补贴,按15年计算一次性提取,由改制后企业逐年发放。破产、关门走人企业所提补贴经协调可一次性发放到个人。上列费用经审核后一次性提取纳入改制成本。
五、 独生子女怎么认定
  一、独生子女的确定
  独生子女按下列标准确定:
  1、夫妻双方只生育一个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个存活的;
  2、无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
  3、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且没有兄弟姐妹的;
  4、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离异后,一方依法与该子女共同生活,未再婚或与无子女的人再婚但没有生育的。
  再婚夫妻,双方各有一个子女,原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育子女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可以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
  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且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生育子女的一方可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未生育子女一方可享受计生条例规定的奖励。
  5、单独二胎政策独生子女的认定:
  (1)本人没有同父同母的兄弟姐妹;
  (2)本人没有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
  (3)本人没有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
  二、独生子女弊端分析
  独生子女若家庭教育失当,容易出现以下一些心理偏异。
  1、父辈的溺爱娇宠容易使孩子变得自私
  父母和祖辈的溺爱娇宠,容易使孩子变得自私,凡事先考虑自己的利益得失,从不知为别人着想。
  2、早期难养成尊重长辈、遵守纪律的自觉性
  对“独苗苗”百般袒护,长者不愿约束孩子。孩子在家庭这个最早加入的社会结构中,未能养成尊重长辈、遵守纪律的自觉性,而是任性骄横,家庭成员关系颠倒,走向外部社会也不懂得尊重别人。[page]
  3、不易养成与人协同合作精神
  独生子女没有兄弟姐妹为伴,幼时缺少与小伙伴一起游戏的集体活动,既不易养成与人协同合作精神,又缺少竞争性,所以社会适应能力差,容易形成孤僻、缺少热情的个性倾向。
  4、易于形成依赖性
  在家里,父母代劳独生子女的许多本应自理的工作,易于形成依赖性,自主精神和自主能力都差,也缺少劳动自觉性。
  5、孩子缺乏应有的游戏时间
  家长望子成龙,请家庭教师,买钢琴,成天逼孩子认字、作文、弹琴、习画、学外语,没完没了。孩子缺乏应有的游戏时间,会产生厌学情绪。
六、 独生子女政策
  独生子女政策,各地情况不一样,具体政策的规定也不一样。国家的主要是一些原则性的规定,你可以看一下《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的一些原则性规定。
  以下是长沙的:
  1、职工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二天;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十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增加的产假和护理假视为出勤。
  农村居民晚育的,减免本人当年村内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所筹资金;城镇无业居民晚育的,由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给予适当奖励。
  2、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未生育且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妻,经本人申请,由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核实,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证享受以下优待:
  (1)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五至二十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夫妻双方均有工作单位的,由双方工作单位各负担一半;一方有工作单位,另一方没有工作单位的,由有工作单位一方的工作单位支付;夫妻双方均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支付,所需费用由各级计划生育经费分担。
  (2)农村分配集体收益对独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额(包括农村土地征用后,土地补偿费分配中对独生子女家庭应当增加一人份额);在划分宅基地(包括征地拆迁安置中,对农村独生子女按重建安置房价的70%加房屋层次调整系数每人优惠购买40平方米)、扶持生产、介绍就业等方面,对独生子女及其父母给予照顾。
  (3)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可以对独生子女入托、入园、就学、就医给予补助。农村贫困家庭独生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期间,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减免杂费。
  (4)各级人民政府和独生子女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规定的其他奖励与优待。
  3、符合规定可以再生育子女的夫妻,自愿不再生育的,是农村居民的按照不低于所在乡(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标准发给奖金,是城市居民的按照不低于所在市、县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标准发给奖金。具体办法按长沙市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4、依法领取退休金的独生子女父母,自法定退休年龄退休之月起,按本人基本工资百分之五的标准增发退休金。已建立了社会养老保险的单位,这项奖励仍由原单位发放。[page]
  改制企业的职工原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未满14周岁,独生子女的保健费按标准计提到子女14周岁。职工实行社会就业的,可一次性发放到个人。原已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改制企业人员,在日后办理正式退休手续的,根据本人基本工资5%的标准增发补贴,按15年计算一次性提取,由改制后企业逐年发放。破产、关门走人企业所提补贴经协调可一次性发放到个人。上列费用经审核后一次性提取纳入改制成本。
  5、独生子女父母是农村居民的,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采取政府、集体、个人共同出资的形式,为其办理养老保险。
  6、终身未生育或者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子女死亡,不再生育的,可以享受第4、5项规定的待遇。农村生育两个女孩的夫妻落实绝育措施后,可以享受第5项规定的待遇。
  夫妻只生育一胎系双胞胎或者多胞胎的,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与优待。
  7、流动人口中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由用人单位支付;无用人单位的,由户籍地按本地规定落实。流动人口从业人员晚婚晚育的,依法享有增加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从业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待遇。已婚育龄流动人口的节育手术费,有用工单位的,由用人单位负担。无用人单位,属于跨省的流动人口,先由本人支付,回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报销。无用人单位,属于省内的流动人口,由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支付。
  8、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再生育子女的,收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停止享受有关规定的优待,已领取的奖金、独生子女保健费、增发的退休金、政府和集体投入的保险费必须全部退还。
  9、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下列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一)发放避孕药具和孕情环情监测;(二)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及其技术常规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三)输卵(精)管结扎术及其技术常规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四)人工终止妊娠术及其技术常规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五)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诊断和治疗。
  10、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在开展小额贷款、项目开发、科技扶持、以工代赈、扶贫助教和社会救济等方面给予优待。
七、 离婚了独生子女费谁领?
  离婚了独生子女费谁领?
  按照规定,如果夫妻离婚,孩子的抚养方可持身份证、户口簿、“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失业证和离婚证明,到户口所在地的社区申领双份独生子女费,未抚养方不再领取。
  离婚证明有两种,即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前者能够有效证明孩子的归属方,后者则需要到相关部门加盖与原件相符的权威公章。
  如果离婚时间不足两年,您可以到办理离婚证的区民政部门盖章;如果超过两年,请到区档案局查询并盖章。另外,离异夫妻重新组建家庭后,如果双方都带有子女,则不能享受“独生子女费”。
邢伟华律师
这个不对的,再婚本身只有一个孩子的是独生的。。具体案件如何操作,还需要结合案件的证据材料及事实情况再作进一步的判断。到时...
邢伟华律师
这个不对的,再婚本身只有一个孩子的是独生的。具体案件如何操作,还需要结合案件的证据材料及事实情况再作进一步的判断。到时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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