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居住证注销过期多久 会被注销??

居住证过期两年多还能续期吗 - 相关问题 - 110网法律咨询
居住证过期两年多还能续期吗
你好,居住证过期半年了还可以续期吗?
你好,我要考驾照,我的居住证过期三个月,还能办理续期吗,需要需要提供什么证明
你好,我需要在社区开个居住证明,必须要居住证才能开吗?我居住证今年1月过期了,有住房合同
男方居住证过期了,怎样才能证明他在上海有一年以上的,我们要离婚但法院要居住证明,
我在网上找兼职,泄露了身份证正反面,手持身份证照片和手机号码以及QQ号码,还有一张过期的居住证。这些对我有什么危害?我需要做些什么?
我广西南宁人,前夫台湾人。但我常年居住上海(不过没办居住证)请问我可以在上海起诉他几个月了没有付我生活费吗?
你好,请问下我有张中国银行长城海雅信用卡13年1月就过期了,居住地址也早都换地方了,现在那张卡还需要注销吗?
您好…暂住证过期了没能及时补办现在想办居住证还有别的办法吗
我的身份证过期2个星期了,居住证也过期了,想异地办身份证,请问,我该怎么办呢?
我在当地居住快一年了。现在想报考驾照需要居住证。去派出所被告知居住三天内办理现在办理需要六个月后。请问这种说法合理吗。有没有什么办法办理居住证。我会不会受到什么处罚&&&持工作居住证落户北京?忘记续期如何重新申请?缴税中断居住证到期续签?这里有答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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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木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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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持有工作居住证?办理落户。有遇到问题……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人员?缴税中断会对工作居住证到期续签?看市人力社保局如何解答。
持有工作居住证,遇到了众多问题。如何解决?具体看市人力社保局如何解答……
单位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员工可以办理工作居住证吗?
我所在的单位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有部分国有资产,人事部门说我们这样的企业不能给员工办理工作居住证?是这样吗?
市人力社保局解答:如果您所在单位是中央在京单位,中央在京单位的人事工作权限在人力社保部,北京市对中央单位聘用人员没有人事权。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属于地方性人才服务政策,中央在京单位不在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办理范围。
缴税中断会对工作居住证到期续签有影响吗?
您好,请问换工作时对新接收单位的注册时间有什么要求吗?还有到期续签对前三年的完税有什么要求吗?中间因为公司的原因断了一段时间有影响吗?
市人力社保局解答:对新接收单位的注册时间没有额外要求,只要符合申请单位资格要求即可。三年期间的完税应参照新申请工作居住证时个人所得税情况。如有间断会影响续签,可请单位人事部门将间断的特殊原因,报区县人力社保局转我们,我们研究后再答复您。
办理二胎子女工作居住证随迁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您好,现在二胎政策放开的情况下,请问如何办理符合政策的二胎子女北京工作居住证的随迁?在办理时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市人力社保局解答:办理工作居住证子女随往时,随往子女系户籍地计生政策范围内生育的,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即可。
持工作居住证落户北京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您好,我已经持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三年以上,请问现在有什么途径可以落户北京,需要什么资质和材料,谢谢。
市人力社保局解答:初次申请引进人才的企业单位应进行企业资质测评,对于企业运营绩效、社会责任和注册资本等各项评价指标加权得分达到60分以上的企业具备申报人才引进单位资格。依据京人社调发[2011]40号文件规定,可通过综合测评机制,对经营管理、专业技术、高技能、创业投资类人才以及居住证满三年的人才,分别从教育水平、年龄、工作时间、工作经历、专业成就、重要业绩、薪酬个税、受聘时间、个性品质、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价,测评得分在70分以上可直接引进。具体材料由于测评情况比较特殊,可向企业注册地所在区人力社保局(市属企业集团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后,由他们收集并进入系统测评。
忘记续期如何重新申请工作居住证?
在我单位工作期间,由于某些原因忘记申请续期,后因过期,申请续期未被通过,现在个人账户中已经没有可操作的菜单,单位人事账户中如何将我进行注销。注销后是否可以重新申请?
市人力社保局解答:您的工作居住证过期60日后,可重新申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工作居住证不用办理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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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作居住证是否可以申请延期注销
16:37:06  评论()
文件名称:[北京]工作居住证是否可以申请延期注销
来信内容: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持有工作居住证,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原单位注销工作居住证,本人申请延期注销,在变更新工作单位之前,工作居住证是否可以正常使用?处理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回复内容:来信人您好!您发来的信件已收悉,现将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申请人在工作居住证有效期内与申请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的,聘用单位应在其离职之日起5日内申请工作居住证注销。申请人在工作居住证有效期内与申请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的,应从原聘用单位离职之日起两个月内提出聘用单位变更申请。如因新聘用单位试用期较长无法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聘用单位变更的,申请人可申请个人延期注销;对于申请个人延期注销的聘用单位名称与申请聘用单位变更的单位名称一致的,其聘用单位变更申请不受两个月期限限制。个人延期注销期最长为6个月,在此期间工作居住证可正常使用。
法律法规 / Laws
新闻资讯 / News
站长推荐:北京居住登记卡注销指南
  最新政策:来京人员应当自到达本市之日起3日内,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委托的流管站申报暂住登记,当场免费领取《北京市居住登记卡》。《北京市居住登记卡》作为在京暂住登记的凭证,也是申领《北京市》的基础。对于部分人员反映,已成为在京常住、或者其他情形等应该怎么办?办理注销登记卡需要符合哪些条件?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具体换领流程是?具体详细情况请阅读下文。办理条件《居住登记卡》持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公安机关核实后,应注销其《居住登记卡》:(一)死亡的;(二)已在京登记常住户口的;(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应当注销的情形。办理材料1.原《北京市居住登记卡》2.本人居民或居民户口簿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办理流程1、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委托的流管站申报注销登记卡2、提供相关材料,符合条件的当即注销办理时间及地点办理时间:流管站工作日对外办公,双休日、节假日不办公。办理地点:居住地流管站 & 咨询电话:办理费用及时限办理费用:办理注销手续不收取费用办理时限:注销当场完成&
相关推荐 &&北京工作居住证有什么用?北京工作居住证可享受哪些待遇?关系众多“漂族”切身利益的《居住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昨天经国务院法制办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最新政策:10月1日起,北京正式实施居住证制度。北京市公安机关即从10月1日起正式受理来京人员申领北京市居住证,同时,本市户籍派出所将于当天起停止办理暂住证业务。另外,10月1日起拿暂住证不能报名学车8月11日,《居住证暂行条例》正式发布,意味着“暂住证”将升级为“居住证”。那么居住登记卡是怎么回事呢?与居住证有什么关系呢?请阅读下文。上一篇文章:下一篇文章:猜你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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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办事事项
外国人居留许可签发、延期、换发、补发
办理机构:1、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接待大厅2、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中关村外国人服务大厅(仅受理在中关村科技园区任职或创新创业外籍人员申请)3、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外国人出入境服务大厅(仅受理符合《公安部支持北京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区10项出入境政策》的朝阳示范区企、事业单位外国人;符合《关于支持北京创新发展20项出入境政策》中全市政策的朝阳区企、事业单位外国人;符合申请工作、学习、团聚和私人事务4类居留许可条件的外国人。)4、北京市公安局顺义分局外国人出入境服务大厅(仅受理符合《公安部支持北京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区10项出入境政策》的顺义示范区企、事业单位外国人;符合《关于支持北京创新发展20项出入境政策》中全市政策的顺义区企、事业单位外国人符合申请工作、学习、团聚和私人事务4类居留许可条件的外国人。)办理地址:1、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2号(二环路北小街桥东南侧)。2、海淀区双榆树北里甲22号院。3、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10号电子城IT产业园304楼1-2层。4、顺义区天柱东路乙3号办公楼1-2层。咨询电话:010-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7:00办理时限:居留许可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办结,通过网上预约的,7个工作日办结(周六受理申请,不计为工作日)。办理程序:一、 受理1-外国人申请工作类居留证件及延期须知一、申请对象在北京工作的外国人。二、申请材料及要求(一)有效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二)使用黑色墨水笔完整填写《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粘贴一张2寸近期白色背景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三)申请人已在本市居住地派出所或旅店办理有效住宿登记。(四)已取得工作许可证的外国人,需提交:1.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外国专家等主管部门出具的工作许可证。2.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函件。(五)未取得工作许可证的外国人,需提交:1.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外国专家等主管部门出具的《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来华工作90日以上)。2.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函件。(六)参加文体活动的外国人,需提交:1.文化、体育主管部门出具的演出许可。2.相关函件及名单。(七)外国文化中心工作的外国人,需提交: 1.持公务类护照的委派人员,提交《派遣国政府委派工作人员确认函》。2.持普通护照的聘任人员,提交《外国文化中心聘任工作人员确认函》和工作许可证明。(八)年满18周岁申请有效期1年以上的居留证件的,提交境内出入境卫生检疫部门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健康证明自开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如办理工作许可时已向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外国专家局提交健康证明,无需再次提交。(九)出入境管理局根据具体情况要求提交的其他申请材料。三、申请时限可以申请有效期最短为90日,最长为5年的居留证件。四、注意事项1.申请人须接受面谈。已满60周岁以及因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的,延期居留证件的,或属于国家需要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的专门人才,可以由邀请单位、有关专门服务机构代为申请(提交代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但出入境管理局通知面谈的,须本人接受面谈。2.申请材料均交验原件及复印件。3.有关外文(英文除外)证明材料应当翻译成中文。4.未注销中国户籍的人员,应注销户籍后再提出申请,必要时提交相关派出所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五、法规提示1.外国人所持签证注明入境后需要办理居留证件的,应当自入境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办理外国人居留证件。2.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申请延长居留期限,应当在居留证件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提出申请。3.申请人所持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因办理证件被收存期间,可以凭受理回执在中国境内合法居留。4.外国人居留证件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包括:持有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居留事由、居留期限,签发日期、地点,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号码等),持证件人应当自登记事项发生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向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变更。5.聘用单位发现外国人离职、变更工作地域或聘用的外国人违反出境入境管理规定、出现死亡、失踪等情形的,应当及时向出入境管理机构报告。6.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可以通过面谈、电话询问、实地调查等方式核实申请事由的真实性,申请人以及出具邀请函件、证明材料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予以配合。7.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办理普通签证延期、换发、补发,不予办理外国人停留居留证件、不予延长居留期限的决定为最终决定。本须知由出入境管理局负责解释。外籍人才申请工作类居留许可(加注&人才&)一、申请对象(一)经北京市委组织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外国专家局等人才主管部门认定的外籍高层次人才。(二)经北京科技创新主管部门认可企业聘雇并担保的行业高级专业人才。二、申请材料及要求(一)有效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二)使用黑色墨水笔完整填写《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粘贴一张2寸近期白色背景正面免冠照片。(三)申请人本人已在居住地派出所或旅店办理有效住宿登记。(四)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工作许可证明,或《外国人就业证》、《外国专家证》等。(五)北京市委组织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外国专家局等人才主管部门出具的外籍高层次人才认定证明;或由北京市科委认可的企业,出具行业高级专业人才聘雇合同和担保函。(六)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函件。(七)18周岁以上首次申请居留证件的外国人,提交北京出入境卫生检疫部门(北京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如办理就业许可时已向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外国专家局提交健康证明,无需再次提交。(八)出入境管理局根据具体情况要求提交的其他申请材料。三、申请时限可以申请有效期不超过5年的工作类居留许可,加注&人才&。四、注意事项(一)申请人须接受面谈。已满60周岁以及因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的,延期居留证件的,或属于国家需要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的专门人才,可以由邀请单位、有关专门服务机构代为申请(交验代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出入境管理局通知面谈的,须本人接受面谈。(二)申请材料均交验原件及复印件。(三)外文申请材料(英文除外),应当经有资质的翻译公司翻译成中文后提交。(四)未注销中国户籍的人员,应注销户籍后再提出申请,必要时提交相关派出所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五)相关法规提示参照第23号《外国人申请签证证件相关法规提示须知》。外国人申请私人事务类居留证件及延期须知一、申请对象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的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已满60周岁的外籍华人因在北京购置房产需要在京居留的。外国人因在北京接受医疗救助、服务等私人事务需要在京居留的。二、申请材料及要求(一)有效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二)使用黑色墨水笔完整填写《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粘贴一张2寸近期白色背景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三)申请人已在本市居住地派出所或旅店办理有效住宿登记。(四)申请探亲的外国人,需提交:1.提交被探望人的居留证件。2.家庭成员关系函件或证明。(1)持S1、S2字签证入境者,提交被探望人出具的说明亲属关系的函件或亲属关系证明。函件应当能说明申请人来华的详细信息,内容全面详实。(2)持其他种类签证入境者,提交被探望人出具的函件和亲属关系证明。函件应当能说明申请人来华的详细信息,内容全面详实。(外国主管部门或公证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关系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需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五)购置房产的外籍华人,需提交:1.本人名下的房产证明或者经公证的房屋买卖合同。2.经济来源证明。(六)接受医疗救助、服务的外国人,需提交:当地区级以上或者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6个月以上的住院证明或者接受医疗服务证明。年满18周岁申请有效期1年以上的居留证件的,提交境内出入境卫生检疫部门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健康证明自开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八)出入境管理局根据具体情况要求提交的其他申请材料。三、申请时限1.申请探亲的外国人,可以申请有效期最短为180日,最长与被探望人在华居留期一致的居留证件。2.置房人员可以申请有效期最短为180日,最长为3年的居留证件。3.就医人员可以申请有效期最短为180日,最长为1年的居留证件。四、注意事项1.申请人须接受面谈。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以及因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的,延期居留证件的,可以由邀请单位或者个人、申请人的亲属、有关专门服务机构代为申请(需提交代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但出入境管理局通知面谈的,须本人接受面谈。2.申请材料均交原件核验并留存复印件。3.有关外文(英文除外)证明材料应当翻译成中文。4.未注销中国户籍的人员,应注销户籍后再提出申请,必要时提交相关派出所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5.未满18周岁在华首次申请的,还应提交出生证明、父母的护照及境外定居证明等相关材料。五、法规提示1.外国人所持签证注明入境后需要办理居留证件的,应当自入境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办理外国人居留证件。2.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申请延长居留期限,应当在居留证件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提出申请。3.申请人所持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因办理证件被收存期间,可以凭受理回执在中国境内合法居留。4.外国人居留证件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包括:持有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居留事由、居留期限,签发日期、地点,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号码等),持证件人应当自登记事项发生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向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变更。5.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可以通过面谈、电话询问、实地调查等方式核实申请事由的真实性,申请人以及出具邀请函件、证明材料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予以配合。6.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办理普通签证延期、换发、补发,不予办理外国人停留居留证件、不予延长居留期限的决定为最终决定。本须知由出入境管理局负责解释。外国人申请私人事务类居留证件及延期须知(创业)(暂行)一、申请对象1.具有在北京创新创业意愿,并在我国高等院校毕业的外国留学生。2.计划来北京投资或者创新创业的外国人。二、申请材料及要求(一)有效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二)使用黑色墨水笔完整填写《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粘贴一张2寸近期白色背景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三)申请人已在居住地派出所或旅店办理有效住宿登记。(四)创新创业外国留学生还应提交:1.个人申请或单位申请。2.本人获得的我国高等院校毕业证书。3.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创新创业相关证明。(五)来北京投资或者创新创业的外国人还应提交:1.个人申请和创业计划。2.申请人境内银行存款证明(5万元人民币以上)。3.还应提交以下材料之一:(1)申请人境内外知识产权或专利证明(境外的需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2)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在京投资证明。(3)在京接待单位或合伙人出具的邀请函件和担保函件。在京接待单位应同时提交上一年度纳税证明(5万元人民币以上);在京合伙人应同时提交国内无犯罪证明(6个月内有效)。(六)年满18周岁申请有效期1年以上的居留证件的,提交境内出入境卫生检疫部门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健康证明自开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七)出入境管理局根据具体情况要求提交的其他申请材料。三、申请时限1.外国留学生可以申请有效期最短为180日,最长为5年的居留证件。2.投资或者创新创业的外国人可以申请有效期最短为180日,最长为2年的居留证件。四、注意事项1.申请人须接受面谈。2.外国留学生创业期间被在京企业聘雇的,可按规定申请工作类居留许可。3.申请材料均交验原件及复印件。4.有关外文(英文除外)证明材料应当翻译成中文。5.未注销中国户籍的人员,应注销户籍后再提出申请,必要时提交相关派出所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五、法规提示1.外国人所持签证注明入境后需要办理居留证件的,应当自入境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办理外国人居留证件。2.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申请延长居留期限,应当在居留证件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提出申请。3.申请人所持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因办理证件被收存期间,可以凭受理回执在中国境内合法居留。4.外国人居留证件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包括:持有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居留事由、居留期限,签发日期、地点,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号码等),持证件人应当自登记事项发生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向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变更。5.聘用单位发现外国人离职、变更工作地域、招收单位发现外国留学生离开招收单位、聘用的外国人或招收的外国留学生违反出境入境管理规定、出现死亡、失踪等情形的,应当及时向出入境管理机构报告。6.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可以通过面谈、电话询问、实地调查等方式核实申请事由的真实性,申请人以及出具邀请函件、证明材料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予以配合。7.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办理普通签证延期、换发、补发,不予办理外国人停留居留证件、不予延长居留期限的决定为最终决定。本须知由出入境管理局负责解释。外国人申请私人事务类居留证件及延期须知(家政服务)(暂行)一、申请对象已获得永久居留资格或持有北京签发的工作类居留许可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和港澳高层次人才聘雇的外籍家政服务人员。二、申请材料及要求(一)外籍家政服务人员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二)使用黑色墨水笔完整填写《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粘贴一张2寸近期白色背景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三)申请人已在居住地派出所或旅店办理有效住宿登记。(四)雇主相关证明材料:1.有效出入境证件:外籍高层次人才,提交有效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以及《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北京签发的工作类居留许可;港澳高层次人才,提交港澳居民身份证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2.雇主本人还应提交以下材料之一:(1)由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专家局、北京市委组织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外籍高层次人才认定证明和邀请单位出具的邀请函件; (2)由北京市科委认可的企业,出具行业高级专业人才聘雇合同和担保函。(五)雇主出具的申请函。(六)聘雇合同。(七)经济担保(雇主名下在境内1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存款证明)(八)为外籍家政服务人员在国内购买的人身意外保险。(九)年满18周岁申请有效期1年以上的居留证件的,提交境内出入境卫生检疫部门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健康证明自开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十)出入境管理局根据具体情况要求提交的其他申请材料。三、申请时限可以申请有效期最短为180日,最长为1年的居留证件。四、注意事项1.申请人须接受面谈。2.申请材料均交验原件及复印件。3.有关外文(英文除外)证明材料应当翻译成中文。4.未注销中国户籍的人员,应注销户籍后再提出申请,必要时提交相关派出所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五、法规提示1.外国人所持签证注明入境后需要办理居留证件的,应当自入境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办理外国人居留证件。2.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申请延长居留期限,应当在居留证件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提出申请。3.申请人所持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因办理证件被收存期间,可以凭受理回执在中国境内合法居留。4.外国人居留证件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包括:持有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居留事由、居留期限,签发日期、地点,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号码等),持证件人应当自登记事项发生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向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变更。5.聘用单位发现外国人离职、变更工作地域或聘用的外国人违反出境入境管理规定、出现死亡、失踪等情形的,应当及时向出入境管理机构报告。6.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可以通过面谈、电话询问、实地调查等方式核实申请事由的真实性,申请人以及出具邀请函件、证明材料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予以配合。7.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办理普通签证延期、换发、补发,不予办理外国人停留居留证件、不予延长居留期限的决定为最终决定。本须知由出入境管理局负责解释。外国人申请团聚类居留证件及延期须知一、申请对象1.在京居留的中国公民的家庭成员和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子女的配偶。2.外籍华人、华侨在京寄养的未满18周岁的外籍子女。二、申请材料及要求(一)有效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二)使用黑色墨水笔完整填写《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粘贴一张2寸近期白色背景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三)申请人已在本市居住地派出所或旅店办理有效住宿登记。(四)申请探亲的外国人,需提交:1.家庭成员关系函件或证明。(1)持Q1、Q2字签证入境者,提交说明家庭成员关系的函件。函件应当能说明申请人来华的详细信息,内容全面详实。(2)持其他种类签证入境者,还应当提交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外国主管部门或公证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关系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需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2.被探望人的身份证件和实际居住地6个月以上的居住证明。(1)探望中国公民,提交北京市户口簿(或居住卡、居住证、工作居住证),以及居民身份证。 (2)探望华侨,提交中国护照和国外定居证明,以及派出所出具的6个月以上的《临时住宿登记表》或在京工作单位出具的6个月以上工作证明。(3)探望港澳居民,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以及派出所出具的6个月以上的《临时住宿登记表》或在京工作单位出具的6个月以上工作证明。 (4)探望台湾居民,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以及派出所出具的6个月以上的《临时住宿登记表》或在京工作单位出具的6个月以上工作证明。 (5)探望在中国具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国人,提交《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五)申请寄养的外国人,需提交:1.被寄养儿童的出生证明。2.外籍父母的护照复印件,父母一方或双方为中国人的,还应提交境外定居证明的复印件。3.儿童父母的委托书,委托书须注明委托抚养或监护人、寄养年限等内容。4.寄养受托人的受托书。5.受托人的北京市户口簿(或居住卡、居住证、工作居住证),以及居民身份证。(六)年满18周岁申请有效期1年以上的居留证件的,提交境内出入境卫生检疫部门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健康证明自开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七)出入境管理局根据具体情况要求提交的其他申请材料。三、申请时限未满18周岁和已满60周岁的可以申请有效期最短为180日,最长为3年的居留证件。(对未满18周岁人员的居留截止日期不得超过其18周岁的日期),其他人员可以申请有效期最短为180日,最长为2年的居留证件。四、注意事项1.申请人须接受面谈。未满16周岁或已满60周岁或因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的,及延期居留证件的,可以由申请人的亲属、有关专门服务机构代为申请(需提交代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但出入境管理局通知面谈的,须本人接受面谈。2.申请材料均交原件核验并留存复印件。3.有关外文(英文除外)证明材料应当翻译成中文。4.未注销中国户籍的人员,应注销户籍后再提出申请,必要时提交相关派出所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5.未满18周岁在华首次申请的,还应提交出生证明、父母的护照及境外定居证明等相关材料。五、法规提示1.外国人所持签证注明入境后需要办理居留证件的,应当自入境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办理外国人居留证件。2.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申请延长居留期限,应当在居留证件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提出申请。3.申请人所持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因办理证件被收存期间,可以凭受理回执在中国境内合法居留。4.外国人居留证件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包括:持有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居留事由、居留期限,签发日期、地点,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号码等),持证件人应当自登记事项发生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向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变更。5.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可以通过面谈、电话询问、实地调查等方式核实申请事由的真实性,申请人以及出具邀请函件、证明材料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予以配合。6.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办理普通签证延期、换发、补发,不予办理外国人停留居留证件、不予延长居留期限的决定为最终决定。本须知由出入境管理局负责解释。外国人申请学习类居留证件及延期须知一、申请对象1.在京长期学习的外国人。2.因专业培养需要,确需到在京有关企业单位参与校外实习的北京高等学校在读外国留学生。二、申请材料及要求(一)有效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二)使用黑色墨水笔完整填写《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粘贴一张2寸近期白色背景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加盖招收单位公章。(三)申请人已在本市居住地派出所或旅店办理有效住宿登记。(四)申请学习类居留证件及延期的外国人,需提交:1.持X1字签证的,提交就读学校注明学习期限的函件或录取、入学证明。2.持其他种类签证入境人员,还应提交《外国留学生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JW202表)或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出具的同意其就学的函件。3.年满18周岁申请有效期1年以上的居留证件的,提交境内出入境卫生检疫部门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健康证明自开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申请校外实习加注的外国人,需提交:1.就读院校在读及同意外国留学生参与校外实习证明(证明应为中文),应注明具体实习单位或企业的全称、实习期限及实习内容。2.实习单位或企业出具接收实习的证明(证明应为中文)或实习合同,应注明接收实习的留学生的基本信息、就读院校、实习时间及实习内容。实习单位或企业出具的证明,相关内容应一致。(六)出入境管理局根据具体情况要求提交的其他申请材料。申请时限可以申请有效期最短为180日,最长与学校注明学习期限一致的居留证件。四、注意事项1.申请人须接受面谈。未满16周岁或已满60周岁或因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的,及延期居留证件的,可以由邀请单位、申请人的亲属、有关专门服务机构代为申请(需提交代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但出入境管理局通知面谈的,须本人接受面谈。2.申请材料均交验原件并留存复印件。3.有关外文(英文除外)证明材料应当翻译成中文。4.未注销中国户籍的人员,应注销户籍后再提出申请,必要时提交相关派出所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5.未满18周岁在华首次申请的,还应提交出生证明、父母的护照及境外定居证明等相关材料。五、法规提示1.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申请延长居留期限,应当在居留证件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提出申请。2.申请人所持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因办理证件被收存期间,可以凭受理回执在中国境内合法居留。3.对外国留学生超出加注注明的实习地点和期限实习的,公安机关一经发现,将依法处理。4.外国人居留证件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包括:持有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居留事由、居留期限,签发日期、地点,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号码等),持证件人应当自登记事项发生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向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变更。5.招收单位发现外国留学生离开招收单位或违反出境入境管理规定、出现死亡、失踪等情形的,应当及时向出入境管理机构报告。6.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可以通过面谈、电话询问、实地调查等方式核实申请事由的真实性,申请人以及出具邀请函件、证明材料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予以配合。7.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办理普通签证延期、换发、补发,不予办理外国人停留居留证件、不予延长居留期限的决定为最终决定。本须知由出入境管理局负责解释。外国人申请记者类居留证件及延期须知一、申请对象在京外国常驻记者。二、申请材料及要求(一)有效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二)使用黑色墨水笔完整填写《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粘贴一张2寸近期白色背景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加盖聘用单位公章。(三)申请人已在本市居住地派出所或旅店办理有效住宿登记。(四)持J1字签证的,提交外交部或国务院港澳办新闻主管部门出具的函件和核发的《记者证》。(五)年满18周岁申请有效期1年以上的居留证件的,提交境内出入境卫生检疫部门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健康证明自开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六)出入境管理局根据具体情况要求提交的其他申请材料。申请时限可以申请有效期最短为180日,最长为1年的居留证件。四、注意事项1.申请人须接受面谈。2.申请材料均交原件核验并留存复印件。3.有关外文(英文除外)证明材料应当翻译成中文。4.未注销中国户籍的人员,应注销户籍后再提出申请,必要时提交相关派出所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五、法规提示1.外国人所持签证注明入境后需要办理居留证件的,应当自入境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办理外国人居留证件。2.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申请延长居留期限,应当在居留证件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提出申请。3.申请人所持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因办理证件被收存期间,可以凭受理回执在中国境内合法居留。4.外国人居留证件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包括:持有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居留事由、居留期限,签发日期、地点,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号码等),持证件人应当自登记事项发生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向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变更。5.聘用单位发现外国人离职、变更工作地域或聘用的外国人违反出境入境管理规定、出现死亡、失踪等情形的,应当及时向出入境管理机构报告。6.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可以通过面谈、电话询问、实地调查等方式核实申请事由的真实性,申请人以及出具邀请函件、证明材料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予以配合。7.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办理普通签证延期、换发、补发,不予办理外国人停留居留证件、不予延长居留期限的决定为最终决定。本须知由出入境管理局负责解释。外国人申请短期工作类居留证件一、申请对象外国人入境完成短期工作任务,指因下列事由,持Z签证入境,且在境内停留不超过90日的:(一)到境内合作方完成某项技术、科研、管理、指导等工作;(二)到境内体育机构进行试训(包括教练员、运动员);(三)拍摄影片(包括广告片、纪录片);(四)时装表演(包括车模、拍摄平面广告等);(五)从事涉外营业性演出;(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二、申请材料及要求对于签证备注栏中注明入境后30日内办理居留手续的外国人,且工作单位注册地或演出举办单位注册地、首次演出所在地为北京的,应在注明期限内,持以下材料,到出入境管理局办理工作居留许可。(一)有效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二)使用黑色墨水笔完整填写《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粘贴一张2寸近期白色背景正面免冠照片。(三)申请人本人已在居住地派出所或旅店办理有效住宿登记。(四)入境进行短期营业性演出的外国文艺表演团体、个人,应提交文化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书(表演团体还应出具演员名单)及在中国短期工作证明。(五)入境完成其他短期工作任务的,应提交北京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及工作证明。(六)出入境管理局根据具体情况要求提交的其他申请材料。三、申请时限可以申请停留期为90日的工作类居留证件。四、注意事项(一)首次申请须接受面谈。延期居留证件的,或属于国家需要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的专门人才,可以由邀请单位、有关专门服务机构代为申请(提供代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但出入境管理局通知面谈的,须本人接受面谈。(二)持Z签证入境的外国人,如停留期为30日,其签证备注栏应标有双语备注&工作时间不得超出工作证明所注期限 Allowed to work only within the period of time indicated in the approval &,持有人应当按本人工作证明上注明的工作期限工作,并在Z字签证中注明的停留期停留,不予办理签证延期、换发和居留许可手续。(三)已取得居留证件的外国演员在国内其他演出地演出,不再重复办理居留手续。(四)持工作证明的外国人完成短期工作任务后,若其居留许可在有效期内,拟被境内用人单位聘用的,可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咨询办理就业手续的问题。(五)与中国有互免签证协议国家人员,入境完成短期工作任务的,需在入境前获得工作证明,并持上述材料到我国驻外签证机关申请Z字签证。(六)申请材料均交验原件并留存复印件。(七)外文申请材料(英文除外),应当经有资质的翻译公司翻译成中文后提交。(八)未注销中国户籍的人员,应注销户籍后再提出申请,必要时提交相关派出所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九)未满18周岁在华首次申请的,还应提交出生证明、父母的护照及境外定居证明。(十)相关法规提示参照第23号《外国人申请签证证件相关法规提示须知》。外国人申请办理居留许可事项变更一、申请对象外国人居留许可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登记项目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居留事由,签发地点,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号码,偕行人等。二、申请材料及要求(一)有效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护照已变更的还须提交旧护照原件)(二)使用黑色墨水笔完整填写《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粘贴一张2寸近期白色背景正面免冠照片。(三)申请人本人已在居住地派出所或旅店办理有效住宿登记。(四)与变更事由相符的证明材料。1.护照或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号码变更的,提交签发使领馆出具的领取证明,或邮寄证明等。2. 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等变更的,提交所属国使领馆出具的变更证明。3.居留事由变更的,提交新居留事由所需申请材料。4.由外省市变更到北京的,根据居留事由提交申请材料。5、偕行人变更的,提交与持证人亲属关系证明或本人护照等证明材料。(五)出入境管理局根据具体情况要求提交的其他申请材料。三、注意事项(一)首次在京申请须接受面谈。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以及因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的,或者属于国家需要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的专门人才,可以由邀请单位或者个人、申请人的亲属、有关专门服务机构代为申请(提交代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但出入境管理局通知面谈的,须本人接受面谈。(二)须在事项发生变更之日起10日内向居留许可签发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本人应提交相应证明材料。(三)申请材料均交验原件并留存复印件。(四)外文申请材料(英文除外),应当经有资质的翻译公司翻译成中文后提交。(五)相关法规提示参照第23号《外国人申请签证证件相关法规提示须知》。外籍人员(中关村创业团队或中关村企业选聘技术人员)申请居留许可一、申请对象中关村创业团队外籍成员或中关村企业选聘的外籍技术人才。二、申请材料及要求(一)有效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二)使用黑色墨水笔完整填写《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粘贴一张2寸近期白色背景正面免冠照片。(三)申请人本人已在居住地派出所或旅店办理有效住宿登记。(四)首次申请的中关村企业,需对企业的信息、公章(章样)及负责人签字(字样)进行备案。(五)已取得工作许可的外籍人员还应提交:1、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工作许可证明,或《外国人就业证》、《外国专家证》等。2、中关村聘用企业出具的担保函件。(六)未取得工作许可的外籍人员还应提交:1、中关村管委会或分园管委会出具的证明。2、中关村创业团队或中关村聘用企业的聘雇合同与担保函件。(七)18周岁以上首次申请居留证件的外国人,提交北京出入境卫生检疫部门(北京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如办理就业许可时已向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外国专家局提交健康证明,无需再次提交。(八)出入境管理局根据具体情况要求提交的其他申请材料。三、申请时限(一)已取得工作许可的外籍人员可以申请有效期不超过5年的工作类居留许可,首次申请不少于90日。(二)未取得工作许可的外籍人员可以申请有效期不超过5年的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加注&创业&),首次申请不少于180日。四、注意事项(一)申请人须接受面谈。(二)申请材料均交验原件及复印件。(三)外文申请材料(英文除外),应当经有资质的翻译公司翻译成中文后提交。(四)未注销中国户籍的人员,应注销户籍后再提出申请,必要时提交相关派出所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五)相关法规提示参照第23号《外国人申请签证证件相关法规提示须知》。外籍华人(中关村创业)申请居留许可一、申请对象在中关村创业的外籍华人。二、申请材料及要求(一)有效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二)使用黑色墨水笔完整填写《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粘贴一张2寸近期白色背景正面免冠照片。(三)申请人本人已在居住地派出所或旅店办理有效住宿登记。(四)首次申请的中关村企业,需对企业的信息、公章(章样)及负责人签字(字样)进行备案。(五)申请人曾经拥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户籍、身份证等可证实曾经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材料;或提交北京市侨务办公室出具的外籍华人证明函件。(六)已取得工作许可的外籍华人申请工作类居留许可,还应提交:1、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工作许可证明,或《外国人就业证》、《外国专家证》等。2、中关村聘用企业出具的担保函件。(七)未取得工作许可的外籍华人申请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加注&创业&),还应提交:1、中关村管委会或分园管委会出具在中关村创业的证明。2、创业计划或创办企业证明。(八)18周岁以上首次申请居留证件的外国人,提交北京出入境卫生检疫部门(北京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如办理就业许可时已向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外国专家局提交健康证明,无需再次提交。(九)出入境管理局根据具体情况要求提交的其他申请材料。三、申请时限(一)已取得工作许可的外籍华人可以申请有效期不超过5年的工作类居留许可,首次申请不少于90日。(二)未取得工作许可的外籍华人可以申请有效期不超过5年的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加注&创业&),首次申请不少于180日。四、注意事项(一)申请人须接受面谈。(二)申请材料均交验原件及复印件。(三)外文申请材料(英文除外),应当经有资质的翻译公司翻译成中文后提交。(四)未注销中国户籍的人员,应注销户籍后再提出申请,必要时提交相关派出所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五)相关法规提示参照第23号《外国人申请签证证件相关法规提示须知》。北京高校外籍学生(中关村兼职创业)申请学习类居留许可(加注&创业&)一、申请对象在中关村兼职创业的北京高校外籍学生。二、申请材料及要求(一)有效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二)使用黑色墨水笔完整填写《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粘贴一张2寸近期彩色背景正面免冠照片。(三)申请人本人已在居住地派出所或旅店办理有效住宿登记。(四)中关村管委会或分园管委会出具在中关村实施兼职创业的证明。(五)所在高校外国留学生管理部门出具同意在中关村实施兼职创业的推荐函。(六)出入境管理局根据具体情况要求提交的其他申请材料。三、注意事项(一)申请人须接受面谈。(二)公安机关批准的创业期限不超过外国留学生居留许可有效期。(三)申请材料均交验原件及复印件。(四)外文申请材料(英文除外),应当经有资质的翻译公司翻译成中文后提交。(五)未注销中国户籍的人员,应注销户籍后再提出申请,必要时提交相关派出所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六)相关法规提示参照第23号《外国人申请签证证件相关法规提示须知》。外籍人员(朝阳、顺义两个服务业示范区的创业团队外籍成员和企业选聘的外籍管理和技术人才)申请居留许可须知一、申请对象朝阳、顺义两个服务业示范区(以下简称朝阳、顺义)的创业团队外籍成员和企业选聘的外籍管理和技术人才。二、申请材料及要求(一)有效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二)使用黑色墨水笔完整填写《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粘贴一张2寸近期白色背景正面免冠照片。(三)申请人已在居住地派出所或旅店办理住宿登记。(四)首次申请的朝阳、顺义企业,需对企业的信息、公章(章样)及负责人签字(字样)进行备案。(五)已取得工作许可的申请人还应提交:1、朝阳区或顺义区商务委员会出具的证明函件(详见市商委对外公示须知)。2.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工作许可证明。3.工作单位出具的担保函件。(六)未取得工作许可的外籍人员还应提交:1. 朝阳区或顺义区商务委员会出具的证明函件。2.申请人所在创业团队或聘用企业的聘雇合同与担保函件。(七)18周岁以上首次申请居留许可的外国人,提交北京出入境卫生检疫部门(北京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如办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明时已提交健康证明,无需再次提交。(八)出入境管理局根据具体情况要求提交的其他申请材料。三、申请时限(一)已取得工作许可的外籍人员可以申请有效期不超过5年的工作类居留许可,首次申请不少于90日。(二)未取得工作许可的外籍人员可以申请有效期不超过5年的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加注&创业&),首次申请不少于180日。四、注意事项(一)申请人须接受面谈。(二)申请材料均交验原件及复印件。(三)外文申请材料(英文除外),应当经有资质的翻译公司翻译成中文后提交。(四)未注销中国户籍的人员,应注销户籍后再提出申请,必要时提交相关派出所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五)相关法规提示参照第23号《外国人申请签证证件相关法规提示须知》。本须知由出入境管理局负责解释。外籍华人(朝阳、顺义两个服务业示范区创业)申请居留许可须知一、申请对象在朝阳、顺义两个服务业示范区(以下简称朝阳、顺义)创业的外籍华人。二、申请材料及要求(一)有效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二)使用黑色墨水笔完整填写《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粘贴一张2寸近期白色背景正面免冠照片。(三)申请人已在居住地派出所或旅店办理住宿登记。(四)首次申请的朝阳、顺义企业,需对企业的信息、公章(章样)及负责人签字(字样)进行备案。(五)申请人曾经拥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户籍、身份证等可证实曾经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材料;或提交北京市侨务办公室出具的外籍华人证明函件。(六)已取得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明的外籍华人申请工作类居留许可,还应提交:1、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工作许可证明。2、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示范区服务业企业出具的证明担保函件。(七)未取得工作许可的外籍华人申请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加注&创业&),还应提交:1、朝阳、顺义区商务委员会出具的在朝阳、顺义两个服务业示范区创业的证明函件(详见市商委对外公示须知)。2、创业计划或创办企业证明。(八)18周岁以上首次申请居留许可的外国人,提交北京出入境卫生检疫部门(北京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如办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明时已提交健康证明,无需再次提交。(九)出入境管理局根据具体情况要求提交的其他申请材料。三、申请时限(一)已取得工作许可的外籍华人可以申请有效期不超过5年的工作类居留许可,首次申请不少于90日。(二)未取得工作许可的外籍华人可以申请有效期不超过5年的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加注&创业&),首次申请不少于180日。四、注意事项(一)申请人须接受面谈。(二)申请材料均交验原件及复印件。(三)外文申请材料(英文除外),应当经有资质的翻译公司翻译成中文后提交。(四)未注销中国户籍的人员,应注销户籍后再提出申请,必要时提交相关派出所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五)相关法规提示参照第23号《外国人申请签证证件相关法规提示须知》。本须知由出入境管理局负责解释。北京高校外籍学生(朝阳、顺义兼职创业)申请学习类居留许可(加注&创业&)须知一、申请对象在朝阳、顺义两个服务业示范区(以下简称朝阳、顺义)兼职创业的北京高校外籍学生。二、申请材料及要求(一)有效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二)使用黑色墨水笔完整填写《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粘贴一张2寸近期白色背景正面免冠照片。(三)申请人已在居住地派出所或旅店办理住宿登记。(四)朝阳区或顺义区商务委员会出具的在朝阳、顺义实施兼职创业的证明函件(详见市商委对外公示须知)。(五)所在高校外国留学生管理部门出具同意在朝阳、顺义实施兼职创业的推荐函。(六)出入境管理局根据具体情况要求提交的其他申请材料。三、注意事项(一)申请人须接受面谈。(二)公安机关批准的创业期限不超过申请人所持学习居留许可有效期限。(三)申请材料均交验原件及复印件。(四)外文申请材料(英文除外),应当经有资质的翻译公司翻译成中文后提交。(五)未注销中国户籍的人员,应注销户籍后再提出申请,必要时提交相关派出所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六)相关法规提示参照第23号《外国人申请签证证件相关法规提示须知》。本须知由出入境管理局负责解释。H-1外籍华人申请工作类居留证件及延期须知(试行)一、申请对象在北京长期工作的外籍华人。二、申请材料及要求(一)有效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二)使用黑色墨水笔完整填写《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粘贴一张2寸近期白色背景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三)申请人已在本市居住地派出所或旅店办理有效住宿登记。(四)外籍华人身份证明材料:1.申请人曾经具有中国国籍的,应出具原中国公民身份证、户口薄、户籍注销证明、中国护照、公安部出具的退籍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2.申请人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外籍华人的,应出具其父母曾经具有中国国籍的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人的出生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3.申请人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的,应出具中国籍父母的身份证明、申请人的出生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外国专家等主管部门出具的工作许可证明。(六)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函件。(七)年满18周岁申请有效期1年以上居留证件的,提交境内出入境卫生检疫部门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健康证明自开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如办理工作许可时已向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外国专家局提交健康证明,无需再次提交。(八)出入境管理局根据具体情况要求提交的其他申请材料。三、申请时限可以申请有效期5年以内的居留证件(参照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签发的时限)。四、注意事项1.申请人须接受面谈。已满60周岁以及因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的,延期居留证件的,或属于国家需要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的专门人才,可以由邀请单位、有关专门服务机构代为申请(提交代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但出入境管理局通知面谈的,须本人接受面谈。2.申请材料均交验原件及复印件。3.有关外文(英文除外)证明材料应当翻译成中文。4.未注销中国户籍的人员,应注销户籍后再提出申请,必要时提交相关派出所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五、法规提示1.外国人所持签证注明入境后需要办理居留证件的,应当自入境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办理外国人居留证件。2.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申请延长居留期限,应当在居留证件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提出申请。3.申请人申请的签证证件有效期不得超过其有效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的有效期限。4.申请人所持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因办理证件被收存期间,可以凭受理回执在中国境内合法居留。5.外国人居留证件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包括:持有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居留事由、居留期限,签发日期、地点,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号码等),持证件人应当自登记事项发生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向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变更。6.聘用单位发现外国人离职、变更工作地域或聘用的外国人违反出境入境管理规定、出现死亡、失踪等情形的,应当及时向出入境管理机构报告。7.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可以通过面谈、电话询问、实地调查等方式核实申请事由的真实性,申请人以及出具邀请函件、证明材料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予以配合。8.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办理普通签证延期、换发、补发,不予办理外国人停留居留证件、不予延长居留期限的决定为最终决定。本须知由出入境管理局负责解释。H-2 外籍华人申请私人事务类居留证件及延期须知(试行)一、申请对象1.长期探望因工作、学习等事由在中国境内居留外国人的外籍华人亲属(亲属包括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2.因在京购置房产需要长期居留已满60周岁的外籍华人。3.在京接受医疗救助、服务等私人事务需要在京居留的外籍华人。4.在京养老的外籍华人。二、申请材料及要求(一)有效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二)使用黑色墨水笔完整填写《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粘贴一张2寸近期白色背景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三)申请人已在本市居住地派出所或旅店办理有效住宿登记。(四)外籍华人身份证明材料:1.申请人曾经具有中国国籍的,应出具原中国公民身份证、户口薄、户籍注销证明、中国护照、公安部出具的退籍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2.申请人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外籍华人的,应出具其父母曾经具有中国国籍的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人的出生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3.申请人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的,应出具中国籍父母的身份证明、申请人的出生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申请探亲的外籍华人,需提交:1.被探望人的居留证件。2.亲属关系证明:(1)持S1、S2字签证入境者,提交亲属关系证明。(2)持其他种类签证入境者,提交的外国主管部门或公证部门出具的婚姻证明、出生证明、家庭成员关系证明等,需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六)购置房产的外籍华人,需提交:1.本人名下在京的房产证明或者经公证的房屋买卖合同。2.经济来源证明。(七)接受医疗救助、服务的外国人,需提交:1.本市区级以上或者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6个月以上的住院证明或者接受医疗服务证明。2.本人身患癌症等重大疾病的,本市区级以上或者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八)在京养老的外籍华人,需提交本人与北京福利院、养老院等养老机构签订的6个月以上的养老合同。(九)年满18周岁申请有效期1年以上的居留证件的,提交境内出入境卫生检疫部门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健康证明自开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十)出入境管理局根据具体情况要求提交的其他申请材料。三、申请时限1.申请探亲的外籍华人,可以申请有效期5年以内的居留证件(参照被探望人在华的居留期限)。2.置房人员可以申请有效期5年以内的居留证件。3.就医、养老等人员可以申请有效期5年以内的居留证件(参照医院证明或养老合同注明的期限)。四、注意事项1.申请人须接受面谈。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以及因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的,延期居留证件的,可以由邀请单位或者个人、申请人的亲属、有关专门服务机构代为申请(需提交代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但出入境管理局通知面谈的,须本人接受面谈。2.申请材料均交原件核验并留存复印件。3.有关外文(英文除外)证明材料应当翻译成中文。4.未注销中国户籍的人员,应注销户籍后再提出申请,必要时提交相关派出所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5.未满18周岁在华首次申请的,须进行国籍认定,提交出生证明、父母的护照及境外定居证明等相关材料。五、法规提示1.外国人所持签证注明入境后需要办理居留证件的,应当自入境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办理外国人居留证件。2.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申请延长居留期限,应当在居留证件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提出申请。3.申请人申请的签证证件有效期不得超过其有效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的有效期限。4.申请人所持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因办理证件被收存期间,可以凭受理回执在中国境内合法居留。5.外国人居留证件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包括:持有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居留事由、居留期限,签发日期、地点,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号码等),持证件人应当自登记事项发生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向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变更。6.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可以通过面谈、电话询问、实地调查等方式核实申请事由的真实性,申请人以及出具邀请函件、证明材料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予以配合。7.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办理普通签证延期、换发、补发,不予办理外国人停留居留证件、不予延长居留期限的决定为最终决定。本须知由出入境管理局负责解释。H-3 外籍华人申请团聚类居留证件及延期须知(试行)一、申请对象长期探望在京居留的中国公民和具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外籍华人家庭成员(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子女的配偶)。二、申请材料及要求(一)有效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二)使用黑色墨水笔完整填写《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粘贴一张2寸近期白色背景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三)申请人已在本市居住地派出所或旅店办理有效住宿登记。(四)外籍华人身份证明材料:1.申请人曾经具有中国国籍的,应出具原中国公民身份证、户口薄、户籍注销证明、中国护照、公安部出具的退籍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2.申请人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外籍华人的,应出具其父母曾经具有中国国籍的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人的出生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3.申请人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的,应出具中国籍父母的身份证明、申请人的出生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家庭成员关系证明:1.持Q1、Q2字签证入境者,提交家庭成员关系证明。2.持其他种类签证入境者,提交的外国主管部门或公证部门出具的婚姻证明、出生证明、家庭成员关系证明等,需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六)被探望人的身份证件和实际居住地6个月以上的居住证明:1.探望中国公民,提交北京市户口簿(或居住卡、居住证、工作居住证),以及居民身份证。 2.探望华侨,提交中国护照和国外定居证明,以及派出所出具的6个月以上的《临时住宿登记表》或在京工作单位出具的6个月以上工作证明。3.探望港澳居民,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以及派出所出具的6个月以上的《临时住宿登记表》或在京工作单位出具的6个月以上工作证明。 4.探望台湾居民,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以及派出所出具的6个月以上的《临时住宿登记表》或在京工作单位出具的6个月以上工作证明。 5.探望在中国具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国人,提交《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七)年满18周岁申请有效期1年以上的居留证件的,提交境内出入境卫生检疫部门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健康证明自开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八)出入境管理局根据具体情况要求提交的其他申请材料。三、申请时限可以申请有效期5年以内的居留证件。四、注意事项1.申请人须接受面谈。未满16周岁或已满60周岁或因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的,及延期居留证件的,可以由申请人的亲属、有关专门服务机构代为申请(需提交代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但出入境管理局通知面谈的,须本人接受面谈。2.申请材料均交原件核验并留存复印件。3.有关外文(英文除外)证明材料应当翻译成中文。4.未注销中国户籍的人员,应注销户籍后再提出申请,必要时提交相关派出所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5.未满18周岁在华首次申请的,须进行国籍认定,提交出生证明、父母的护照及境外定居证明等相关材料。五、法规提示1.外国人所持签证注明入境后需要办理居留证件的,应当自入境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办理外国人居留证件。2.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申请延长居留期限,应当在居留证件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提出申请。3.申请人申请的签证证件有效期不得超过其有效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的有效期限。4.申请人所持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因办理证件被收存期间,可以凭受理回执在中国境内合法居留。5.外国人居留证件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包括:持有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居留事由、居留期限,签发日期、地点,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号码等),持证件人应当自登记事项发生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向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变更。6.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可以通过面谈、电话询问、实地调查等方式核实申请事由的真实性,申请人以及出具邀请函件、证明材料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予以配合。7.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办理普通签证延期、换发、补发,不予办理外国人停留居留证件、不予延长居留期限的决定为最终决定。本须知由出入境管理局负责解释。H-4 外籍华人申请学习类居留证件及延期须知(试行)一、申请对象在京长期学习的外籍华人。二、申请材料及要求(一)有效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二)使用黑色墨水笔完整填写《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粘贴一张2寸近期白色背景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加盖招收单位公章。(三)申请人已在本市居住地派出所或旅店办理有效住宿登记。(四)外籍华人身份证明材料:1.申请人曾经具有中国国籍的,应出具原中国公民身份证、户口薄、户籍注销证明、中国护照、公安部出具的退籍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2.申请人父母双方或一方为外籍华人的,应出具其父母曾经具有中国国籍的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人的出生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3.申请人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的,应出具中国籍父母的身份证明、申请人的出生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申请学习类居留证件及延期的外国人,需提交:1.持X1字签证的,提交就读学校注明学习期限的函件或录取、入学证明。2.持其他种类签证入境人员,除以上材料外,还应提交《外国留学生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JW202表)或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出具的同意其就学的函件。(六)年满18周岁申请有效期1年以上的居留证件的,提交境内出入境卫生检疫部门出具的身体健康证明。健康证明自开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七)出入境管理局根据具体情况要求提交的其他申请材料。三、申请时限可以申请有效期5年以内的居留证件(参照学校注明的学习期限)。四、注意事项1.申请人须接受面谈。未满16周岁或已满60周岁或因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的,及延期居留证件的,可以由邀请单位、申请人的亲属、有关专门服务机构代为申请(需提交代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但出入境管理局通知面谈的,须本人接受面谈。2.申请材料均交验原件并留存复印件。3.有关外文(英文除外)证明材料应当翻译成中文。4.未注销中国户籍的人员,应注销户籍后再提出申请,必要时提交相关派出所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5.未满18周岁在华首次申请的,须进行国籍认定,提交出生证明、父母的护照及境外定居证明等相关材料。五、法规提示1.外国人所持签证注明入境后需要办理居留证件的,应当自入境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办理外国人居留证件。2.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申请延长居留期限,应当在居留证件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提出申请。3.申请人申请的签证证件有效期不得超过其有效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的有效期限。4.申请人所持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因办理证件被收存期间,可以凭受理回执在中国境内合法居留。5.外国人居留证件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包括:持有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居留事由、居留期限,签发日期、地点,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号码等),持证件人应当自登记事项发生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向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变更。6.招收单位发现外国留学生离开招收单位或违反出境入境管理规定、出现死亡、失踪等情形的,应当及时向出入境管理机构报告。7.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可以通过面谈、电话询问、实地调查等方式核实申请事由的真实性,申请人以及出具邀请函件、证明材料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予以配合。8.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办理普通签证延期、换发、补发,不予办理外国人停留居留证件、不予延长居留期限的决定为最终决定。本须知由出入境管理局负责解释。申请材料真实,齐全、规范、有效。时限: 2个工作日二、审核标准:申办材料真实、齐全、规范、有效。时限: 3个工作日三、审定标准:同审核标准。时限: 3个工作日四、告知及时准确告知申请人办理结果。时限:2个工作日收费标准及依据:外国人居留许可(有效不满1年) 人 400元 京发改(2005)66号外国人居留许可(有效1至3年) 人 800元 京发改(2005)66号外国人居留许可(有效3至5年) 人 1000元 京发改(2005)66号外国人居留许可增加携行人(每增加1人) 人 400/800/1000元 京发改(2005)66号外国人居留许可减少携行人 人/次 200元 京发改(2005)66号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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