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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大和尚有x人,则小和尚有(100-x)人,根据题意列得方程:
(1)假设100人全是大和尚,应吃馒头多少个?
(2)这样多吃了几个呢?
(3)为什么多吃了200个呢?这是因为把小和尚当成大和尚.那么把小和尚当成大和尚时,每个小和尚多算了几个馒头?
(4)每个小和尚多算了8/3个馒头,一共多算了200个,所以小和尚有:
大和尚:100-75=25(人)
由于大和尚一人分3只馒头,小和尚3人分一只馒头.我们可以把3个小和尚与1个大和尚编为一组,这样每组4个和尚刚好分4个馒头,那么100个和尚总共分为100÷(3+1)=25组,因为每组有1个大和尚,所以有25个大和尚;又因为每组有3个小和尚,所以有25×3=75个小和尚.
这是《直指算法统宗》里的解法,原话是:"置僧一百为实,以三一并得四为法除之,得大僧二十五个."所谓"实"便是"被除数","法"便是"除数".列式就是: 100÷(3+1)=25,100-2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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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写错了,不好意思
大和尚25个小和尚75个
大和尚25,小和尚75
解:设大和尚有x人,则小和尚有(100-x)人。
100÷(3+1)=25(个)……大和尚
设:大和尚有X人,小和尚有Y人。
大和尚33人,小和尚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