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田事变是如何定性为反革命事变件的

导致红一军前委对事变有关人员进行错误处理的主要原因之一, 是中共中央将富田事变定性为“反革命事件”。中共中央领导人为什么会在事变 3 个月后作出这样一个判断呢? 除了其自身深受联共( 布) 内残酷的“反右倾”斗争和共产国际“左”的错误政策的影响之外, 还与当时在上海的共产国际远东局有着密切关系。

在富田事变发生前, 共产国际远东局就已了解到中央苏区在开展反“AB 团”的斗争。1930年10月14日, 毛泽东曾写信给中央南方局转中共中央。他在信中说, 近来赣西南党“呈一非常严重的危机, 全党完全是富农路线领导”,“党团两特委机关、赣西南苏维埃政府、红军学校发现大批 AB团分子, 各级指导机关, 无论内外多数为 AB 团富农所充塞领导机关”。为了“肃清富农领导, 肃清AB 团, 赣西南党非来一番根本改进, 决不能挽救这一危机”。并认为, 依靠地方来改善党组织是极其困难的, 应该从上海派人去。此时, 红一军中的反“AB 团”运动才开始不久, 而信中已流露出对所谓“AB 团”分子对江西党组织控制的担心和忧虑,也预示着大规模的反“AB 团”斗争即将在中央苏区开展起来。

共产国际远东局看到毛泽东的这封信后, 提出“现在对中央来说主要的问题是尽快向那里( 指中央苏区) 派出人员和发出指示。不这样做, 就可能发生不可思议的突发事件。”远东局向中央的建议还未得到落实, 由逮捕所谓“AB 团”分子而激起的富田事变就发生了。

新公布的史料显示, 共产国际远东局和中共中央最早得知富田事变的有关情况, 是在1931年1月。1931年1月初, 富田事变领导人曾派了一个三人代表团到上海, 向中央报告富田事变的前因后果。这三个人中就有被错误抓捕并遭到刑讯的段良弼。代表团所反映的内容, 在《盖利斯给别尔津的信》( 1931年2月10日于上海) 和《别斯帕洛夫同温裕成和秦邦宪谈话记录》( 1931年2月11日于上海) 这两份绝密文件中有集中反映。据这两份文件所记, 代表团向中央报告了“江西运动的领导人中发生的重大分歧”和富田事变的有关情况。

对于代表团报告的内容, 共产国际远东局从一开始就不完全相信。远东局成员别斯帕洛夫认为, 代表团所谈的内容“有些情况不符合实际……在苏区无论是在党组织内还是在苏维埃机关和共青团内, 都揭露出了‘AB 团’分子。在一些地区, 还是以前的党组织, 50%的成份由富农组成。共青团和苏维埃机关内也是这种情况。”他提出“:对这些人( 指代表团成员) 不能完全信任。整个这一事件将由中央局派人进行审查。”而另一位共产国际远东局成员、中共中央军事顾问组领导人盖利斯则担心, 红军“领导人中的这种状况会使红军的所有成绩化为乌有, 会使红军遭到失败, 会有助于敌人实现镇压苏维埃运动的计划。”于是, 他向周恩来提出建议:“立即把问题提交政治局作出决定并立即派人去。”根据盖利斯的建议, 中央决定派两名中央委员和盖利斯共同前往中央苏区, 在这三个人到达之前,“停止任何意见分歧( 的争论) , 一切都原封不动, 应集中全部力量打退军阀又重新发动的攻势。中央局将对事件进行调查并将作出决定”。

从上述内容可以看出, 共产国际远东局对中央根据地党政军内被所谓“AB 团”和富农把持的状况, 作了过于严重的估计, 因而对导致富田事变的原因和富田事变的性质难以作出正确的判断。据新公布的档案资料反映, 就在远东局和中共中央等待调查结果的时候, 另一个来自中央苏区的代表团到达上海。这是由湘东南特委派出的代表团。代表团带来了一些相关文件: 有朱德、彭德怀、黄公略的声明; 有他们给红二十军的信; 有毛泽东给江西省委书记的信;有红二十军刘敌给中央的信; 还有毛泽东的呼吁书, 等等。这个代表团表示: 湘东南特委不承认第一个代表团有权向中央反映情况, 因为其中的段良弼是“AB团”分子。这个代表团亦向中央报告了富田事变的来龙去脉。

对于两个代表团就富田事变有关情况的不同报告, 共产国际远东局迅速作出了自己的判断。别斯帕洛夫认为“:尽管关于江西所发生的一切还没有充分的材料, 但根据第二个代表团提供的信息,第一个代表团, 或 AB 团的或受 AB 团影响的代表团把我们都给迷惑了。根据毛( 泽东) 、朱( 德) 、彭( 德怀) 等人在东固附近一起与军阀作战并且现在还在一起作战……来判断, 从三人的声明中可以得出结论, 他们之间没有重大分歧。AB 团分子在制造分裂, 他们做得非常狡猾。”

2月19日, 远东局成员之一雷利斯基与向忠发、周恩来进行了谈话。谈话记录显示: 中央领导人认为, 尽管明显夸大了“AB 团”的人数,“但是毫无疑问, 无论是在我们队伍里还是在红军中, 都有很多不坚定的分子。很多红军指挥员是前国民党校官。在苏维埃官员中有很多富农、地主和半知识分子的子女。AB 团可以通过他们进行活动。这对我们是非常危险的。需要同他们作斗争。”基于这样的认识, 他们提出:“毛泽东和同他意见一致的同志执行的是一条同反革命, 特别是同 AB 团作斗争的正确的路线。但同这些分子作斗争的方法并不总是正确的。”

根据远东局的要求, 中共中央起草了给一方面军前委、江西省委、各特委、各地方党部的信, 此信经过远东局成员认可后, 于1931年2月23日发出。信中指出“:不幸的富田事变, 恰恰发生于敌人加紧向我们进攻而红军与群众正在与敌人艰苦作战的当儿, 无论如何, 总是便利于敌人而削弱我们自己的, 无论如何, 总是给 AB 团活动的机会而涣散我们自己的。现在中央所得的关于富田事变的材料还不能算是齐备, 尤其是没有得到总前委的正式报告, 因此, 中央特决定立即派出代表团前往苏区组织中央局, 并委托代表团以全权调查与解决这一问题。在中央代表团没有到达以先, 从总前委起, 江西省委, 各特委各红军党部一直到各地党的支部都要立即停止这一争论, 无条件地服从总前委的统一指导, 一致地向敌人进行残酷的战争。”

但是, 共产国际远东局在未得到调查结果之时, 便于3月18日作出关于富田事变的决定。决定说: 红二十军的行动“毫无疑问是阶级敌人及其主要战斗组织———反布尔什维克联盟策划和进行的反革命活动, 旨在消灭我们党的队伍和红军, 消灭我们党和军队的领导。”“在毛泽东同志领导下的前委同阶级敌人作坚决斗争的方针基本上是正确的。”“必须毫不留情地宣布, 任何党内分歧, 无论是关于红军问题的还是关于我们的一般经济、土地和组织政策问题的分歧, 都决不应引起不仅是军队的分裂, 更不要说脱离, 而且还不应造成拒绝执行最高军事指挥指令的行为和军队纪律的下降。对于我们的党员拒绝履行这种起码的义务的行为, 作出的反应应该是实行最严厉的惩罚。”远东局作出这一决议后, 中央政治局便于 3月 28 日作出《关于富田事变的决议》, 将富田事变定性为反革命事件, 由此导致了错杀红二十军副排以上干部的历史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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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少奇写过一篇《论党内斗争》,发表在延安的政治刊物上,可以从中体会到他对“党内斗争”作为一种客观存在的认识。但刘肯定不是党内斗争的高手,不然不至于在看上去已经掌控了大局的情况下被毛泽东轻而易举地“拿下”。从历史的过程和结果上看,毛泽东不仅是与公开和明确的敌人斗争的胜者,也可以说是在同党内对手竞争的王者。

  既然“党内斗争”是严酷地存在着的,每一个清醒的政治家都不可能不投入足够的精力努力去化解一场场危机。至少是不是要选择对抗甚至流血的方式,则又当别论。只是,如果我们从一个中立的读史者的角度去衡量,就大可不必用什么“党道德”、“党伦理”(1)之类的标准去套——而且,从“党”字的的根义上看,本就不存在一种划一且清纯的党道德、党伦理;再进一步,确保确保的一元化领导,团结一致对抗敌人侵犯,这也是响当当的党道德和党伦理啊。脱离人物的局限性和特定的在场背景而去谴责之,肯定不会是“理解之同情”的治史态度。

  足以使毛泽东蒙受这种谴责的历史事件,即他在“党内斗争”中使用非常手段打击对手进而产生了诸多政治争议的历史表现,主要有五次,分别是1928年在井冈山区的“洗党”运动,1930年的江西苏区“肃AB团”(期间发生了富田事变),1941年开始的延安整风,1957年启动的反右整风,1966年发起的文化大革命。其中与富田事变相关的肃AB团,因为直接导致了“数千人”(2)的流血,而且又和毛泽东有直接的关系,而成为评价毛泽东历史功过的重大案例。用高华的话说,这次苏区肃反使得毛泽东成为在土地革命中声势浩大的苏区大肃反的“始作俑者”(3)。菲力浦·肖特写道:这甚至比苏联的恶性清洗还要早了五年(4)。

  连毛泽东本人也两次承认:在苏区肃反中肃错了人(5)。伟人的这一反思,直接导致了他对闽西肃社会民主党、陕北肃反、延安整风的鲜明立场:“一个不杀,大部不抓”(7)。

  本文希望对关于富田事变的诸多若隐若现、众说纷纭甚至以讹传讹、相互矛盾的历史记述进行一番疏理、设疑和辩证,并力求对毛泽东在这一疑案中的表现做出尽可能符合实际和逻辑的揭示。

  1、 AB团的确实存在以及红军及根据地初建中的复杂局面

  后来研究肃反及富田事变的学者如戴向青、高华等,都把AB团在一九二七年就已经消亡而李文林等肯定不是AB团这两大论据做为毛泽东在江西苏区滥杀无辜的逻辑起点。可从当时的环境来看,AB团确实曾经产生在江西(甚至就是在富田所属的吉安那个地方)以及在吉安找到了李文林与早期AB团有着某种并不明朗关系这两点,做为对李文林等定性的线索。此后,“逼供信”出来的结果,也似证明了这样的线索。李文林本人是由周恩来主持的中央苏区批准处决而不是由毛泽东“一意孤行”所杀的事实,也印证了这种是错杀而不能叫滥杀的结论。按照高华的说法,毛泽东肃反是“怀着复杂的个人目的”,而他本人也写到了李文林和任弼石、周恩来们对肃反的坚定态度,而毛泽东通过党内斗争消除异己的期望恰恰是通过党中央的决议实现的,这又怎么可以叫作滥杀?更何况,在毛泽东已经被赣南会议和宁都会议剥夺兵权政权的情况下,没有什么强有力的史料证明有人曾经就此次现在看来明显有些扩大化了的“肃反”做为对毛泽东进行无情斗争的案底,这是不是在一定程度上说明,毛泽东当年的肃反,实际上是符合中央精神的?

  从一份当年(1931年9月)的宣传品《中共湘赣边苏区临时省委为解决富田事变巩固党的组织告全体党团员书》中,我们也能看到当年对从实体组织已经消亡但余温尚有在的“AB团”的现实解释。其中写道:省委在共产国际与中央正确路线之下,与一切危害党破坏革命的反动政治派别,作无情的斗争,坚决执行路?的转变。……党的改造,也开始由党的消沉、悲观、腐化、崩溃的状态,走向积极、进步、健全化、布尔什维克的道路。富田事变是怎样一回事呢?它是AB团领导响应蒋介石南京政府进攻苏区的反革命暴动,它是AB团实行破坏共产党、瓦解红军、反对土地革命、消灭苏维埃政权的反革命事变。AB团是什么呢?它是豪绅地主、富农、流氓、富裕出身的知识分子反动的法西斯蒂的组织;它同时又是暗藏在共产党内的破坏共产党的一个小党(AB团即是反共团或铲共党);所以它经常在共产党内起了反革命的党团作用,进行一切反革命的阴谋破坏工作。……为什么共产党内发生了这样多的AB团呢?这是因为中国共产党自从在陈独秀机会主义领导之下到现在机会主义的遗毒,尚未肃清,继续立三主义的领导,不站在阶级立场上彻底解决土地问题(地主家属分田),不坚决的进攻富农(联合富农,富农分得了好田),放弃建立苏维埃根据地的群众工作等……党在历史上路?的错误,尤其是党的无产阶级基础削弱,党的组织非常松懈,豪绅地主、富农、流氓以及富裕出身的知识分子都钻进了党的组织,占据了党的领导机关,有了这些党内严重弱点,AB团便得着绝好的机会来发展组织并造成目前党的严重危机。(8)

  也就是说,AB团在这里,已经脱离了通常意义上的那个党派组织,而被视为共产党内部具有破坏作用的反对派的代称。在大敌当前的环境下,冠于这个已经有定指的称谓可能更适合于向那些文化水平和判断能力都不敢抱有较高期望的党员和战士宣传并引起他们的严重认识。

  关于此AB团(即肃反中的所谓AB团)和彼AB团(即实际中曾经存在过的AB团)的关系,戴向青所著、河南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可称为这方面的“权威著作”的《AB团与富田事变始末》一书有这样的记载:北伐军攻克南昌之初,蒋介石派他的亲信段锡朋、郑异为“中央特派员”,负责国民党江西党务。后来又加派洪轨到南昌。于是,他们3人在南昌秘密成立了以反对中共和国民党左派为目的的“AB团”。“AB团”在江西为害三个多月,中共江西区委便于1927年4月2日采取行动,派兵包围了国民党江西省党部,逮捕“AB团”骨干分子三十多人。段锡朋连夜从南昌逃往南京。从此,“AB团”便销声匿迹。然而,在1930年3至5月间,在江西莲花、安福、兴国等地区,发现了所谓“改组派AB团”和他们一些下级的“零碎组织”。10月,红军攻下吉安时,发现了几年前“AB团”的旗帜、印章,便引起中共赣西南特委的高度重视,不仅发出动员党员群众彻底肃清“AB团”的紧急通告,而且捉拿被怀疑的对象大搞逼供信。就这样,一大批人乱供,造成“AB团”满天飞的混乱局面。

  另外一个原因是:正是李文林先于毛泽东响应中央号召(16)进行了肃反行动,而把党内反对派“翻译”成“AB团”和“取消派”是极可能是李文林的发明。毛泽东是在收到赣西南特委认为AB团现象严重的报告后才开始引起足够重视的。在那个时候,他的主要精力是用在了反围剿之上。

  对江西苏区肃反中对“AB团”这一“过去式”名词做了“扩大解释”的这一过程,陈益南在其《评说中共历史上的“富田事变”》中做了更详细的解析:富田悲剧的起因背景,是赣西南苏区与红军自一九三○年五月开始进行的“反AB团的斗争”。所谓“AB团”,本是1927年初国民党右派在江西省内的一个只有七、八个骨干分子的反共小团体(“AB”英文意即“反布尔什维克”)。其目的和作为,是充当国民党右派在江西省反对共产党领导的工农革命运动的一个先锋与马前卒。该组织仅存三个月,于1927年4月2日遭到革命力量的打击后,便基本已作鸟兽散。在蒋介石于四·一二公开背叛革命后,原AB团的头目便也以公开的国民党反革命身份而活动,AB团那杆破旗本已属于了历史,或仅为江西省国民党内部派系在一个短时期内争权夺利互相攻击的一个口号棍子而已。廖承志在一九三八年时,问一个已转变立场投身革命的原AB团头目王某:AB团到底有多少人?王某实告廖:真正的AB团仅七、八个积极活动分子。由于反共的AB团是产生并活动于江西省的政治舞台,因此,凡是一切反共的活动,便似乎都与AB团有共同特征。而实际上,真正的AB团与后来在江西苏区所肃的并不存在的所谓“AB团”毫无组织上思想上的关联。因种种复杂原因,从一九三零年五月起,在赣西南苏区与红一方面军内开始了"反AB团的斗争"。又由于缺乏经验,致使以“反AB团斗争”为主要内容而实际是为着肃清反革命的工作,一开始就采取了严刑逼供的错误方法,从而导致出现了大量的冤案。许多忠诚的共产党员和革命分子被错整误杀。在一浪接一浪的肃反AB团的浪潮中,甚至许多在反AB团斗争中很努力的党政军干部,自己最终也被别人在严刑拷打下而胡乱指控成为“AB团分子”,遭到被处决的命运。赣西南苏维埃政府中,几个月内,肃出的“AB团分子”,竟占政府人员的四分之一;而四万多人的红一方面军在1930年11月至12月间的半个月中,竟肃出四千多人的“AB团分子”。滥捕滥杀之风,愈演愈烈。(24)

  一方面是AB团曾经存在并迁延至今,一方面是新建的根据地还处在政令、人心混乱的状态中,党的集权化领导因为前委与地方关系、军队和党的关系等中存在的摩擦和不和而得不到贯彻,由毛泽东所启动的党内斗争使用了肃AB团这样可能更容易为干部群众广泛接受的口号,在当时的特定环境中也是可以理解的。

  2、 红军和根据地人事环境的晦暗不明

  大革命时期除了井冈山革命根据地外,在赣西南还有一块根据地东固山革命根据地,创始人是李文林。当时号称“上有井冈山下有东固山”。

  1929年2月,朱毛率领的红四军和彭德怀、滕代远率领的红五军为保卫井冈山革命根据地采取了内外线作战相结合的战法。朱德、毛泽东转战到了东固与江西红军独立第二团、第四团会师。李文林是又送钱又送棉衣,使得毛泽东以及朱德很受感动。毛泽东还对东固红军的秘密割据给以了较高评价(9)。

  可是“蜜月期”结束后,毛与李发生了矛盾。这种矛盾既有大的方针政策方面的,也有人事方面的,还有军务政务方面的,更有个人恩怨方面的。从大政上而言,李文林与当时中央主持工作的李立三有着较为密切和直接的组织关系,而李立三的进攻路线在不久就遭遇了六届四中全会的否定。而李文林作为立三宗派的这一政治源流,是导致他不利处境的根本原因。从人事方面而言,在李文林主持或发挥较大作用下的赣西南党组织和红二十军,在诸多方面无视毛泽东作为江西根据地最高领导(先后红四军和红一方面军前委书记、中国工农革命委员会主席)的权威而自行其是,比如罢免毛泽东委任的刘士奇(毛泽东的连襟即贺怡丈夫)。在军务方面,毛泽东计划采取“诱敌深入”的战法击破敌人的围剿,而李文林和红二十军因其家乡可能遭遇蹂躏而不同意,毛泽东只好在根据地中另外选择战场而放弃了在李文林等的地盘上(10)。在涉及土地改革方面,双方的矛盾也很突出(后详)。在个人恩怨方面,也很严重(后详)。

  在这种情况下,在整个江西苏区,代表中央的前委与代表地方的特委之间、代表毛泽东的曾山、陈正人、刘士奇与代表李立三的李文林、王怀等之间、客籍驻军红四军和红五军与当地籍红军红六军和红二十军之间、代表地方的党和代表中内的军之间的紧张关系愈演愈烈的结果,就是后来的大肃反和富田事变。可以说,人事关系晦暗是导致毛李矛盾升级的重要原因。就这种错综复杂的矛盾,高华写道:根据地内,外来干部与本地干部的矛盾、留苏干部与国内干部的矛盾、知识份子干部与农民出身的干部的矛盾仍然存在,使之可以凝聚的唯一力量来自于中共中央的权威,包括中央提供的意识形态义理系统的理论权威。只是此时的中共中央远离乡村,城市中央对根据地的领导必须通过毛泽东来体现,因此,毛个人的识见、智能、人格因素和作风态度就显得特别重要了。(52)

  富田事变后,据说“李文林等江西籍干部基本上被处决的差不多了”。而“湖南人杀江西佬了!”“红军杀红军了!”则是当时根据地老百姓对运动的评价。

  当然,人事关系混乱或称人际不和并不必然导致“火并”。朱毛会师后,毛泽东的家长作风和乾纲独断也曾使得他与朱德、陈毅的关系紧张,也曾多次与中央代表(如周鲁、杜修经、刘安恭)关系紧张,且这种紧张也曾经到达过某种严重的地步(如在红四军七大上朱毛陈之间发生激烈冲突、中央要求调走朱毛等),但因为当事人之间同时怀有某种真诚(如朱德的宽厚不争和陈毅为同毛泽东冰释前嫌而宁肯自己同毛泽东耿耿于怀的“陈毅主义”作斗争)而从来发生如后来苏区肃反一样势如冰火的激烈对抗。由此必须说,同时存在于毛李这两个富农出生的知识分子之间的山头主义或如强龙与地头蛇之间的势力之争,是这种人事晦暗的延伸体现。在相当程度上,地方实力派李文林对毛泽东权威(50)的挑战,是这种人事晦暗的实质所在。

  3、 红一方面军总前委与江西省行动委员会的矛盾

  毛泽东当时担任红一方面军总前委书记,兼管中央苏区的军事、党务。在江西地方党务方面,总前委下设有赣西南特委(所涉区域包括赣西、赣南和湘赣边,并非仅指江西的西南部)。毛泽东后来(1931年3月)还担任中国工农革命委员会主席。江西苏区的具体地方政务,则由赣西南苏维埃政府负责,其主席是曾山(起核心作用的是李文林等地方实权派)。

  1929年下半年开始,赣西南的党组织与总前委之间在土地革命问题上产生了分歧。这种分歧主要集中于两点:

  1. 赣西南党组织的领导人主张以劳动力为标准进行分田,反对没收一切土地平分,以免引起部分农民的不满并影响生产。而毛泽东等人则认为,平分土地能广泛争取群众,以劳动力为标准分田只是对富农有利。

  2. 赣西南党组织的领导人认为,建立苏维埃政权的时机还不成熟。群众怕像井冈山根据地那样,“今天苏维埃,明天又坍台”。但前委却认为,苏维埃政权的建立是为了斗争的需要,草率点、粗俗点不要紧。

  高华认为,赣西南方面与毛泽东的分歧主要集中在两个问题上:

  一、土改政策问题。赣西南方面主张执行中共六大关于「没收豪绅地主土地」的决定,反对毛泽东提出的「没收一切土地」的主张。

  二、军队及地方党机构的归属及人员配置问题。1929 年11 月底,毛泽东提出合并赣西、湘赣边界两特委,成立新的赣西特委。毛并决定将李文林领导的红二、四团合并到彭德怀部,另成立红六军。赣西南方面则认为此决定须经中共中央及中共江西省委的批准才能生效。1930 年1 月,毛泽东任命红四军干部刘士奇、曾山组成赣西特委,作为领导赣西南等地的最高机构,但是却受到赣西南方面的抵制。(53)

  在一次次的矛盾后,以毛泽东为首的总前委把赣西南党组织的不同意见称为“极严重的机会主义错误”,说“赣西南党内有一严重危机,即地主富农冲塞党的各级地方指导机关”。1930年3月,召开了赣西南党的第一次代表大会,会上认为,赣西南地方党组的所作所为“都是地主富农思想在党内抑压群众斗争的结果,是机会主义的最高表现”,并指责以劳动力为标准分田“完全是地主富农的主张”。后来,这种指责又继续上纲,把不同意见说成是“取消路线”,是“取消派与AB团结果上一致的反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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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刑讯逼供,现在的人认为残酷可怕!——但在1949年之前的5000年历史中,都是审讯的必备手段!——古今中外,概莫能外!——把这个当做错误,或者罪行——脱离时代背景,违背历史!
  • 评论 :刑讯逼供,自古就被视作恶行
  • @未央宫 自古以来,刑讯逼供都是合法的必备侦讯方式!——在中国就更深人人心了!——你看包公戏,一代青天包拯,动动就喊一嗓子“王朝马汉,大刑侍候!”

  刑讯逼供,现在的人认为残酷可怕!——但在1949年之前的5000年历史中,都是侦察审讯的必备手段!——古今中外,概莫能外!
  ——把这个当做错误,或者罪行——脱离时代背景,违背历史!有故意混淆、抹黑之嫌!

  • 不是说杀地头蛇,而是整个红军和根据地,都有一条杀人路线。
  • 并且整个红军和根据地,肯定有一大批拒绝接受党指挥枪原则的军头!——这个可以从古田会议之前,朱毛陈的斗争,可以看出并推测出。——朱毛陈的斗争,算是相对温和的!原因是,1、朱毛红军和根据地里,毛当时党内地位最高、在党内和国共间,知名度最高;2、朱陈气量较大、又是中国之路的主动探索者。
  • 仗孙悟空这种稍微有点本事,就目空一切,想得到最高待遇的地头蛇,社会自然会给他打压。对苏区那些地头蛇也如此

  为虎作伥的下场。从1930年到1976年,从未间断的内部残杀,远远超过国共两党之间的规模和惨烈程度。从富田事变的数千名被处决者,到1976年的天安门事件,再到后来的一系列残酷内耗,不知道最后一个受害者会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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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研究一下两个材料,可以看出,所谓AB团的决议案,纯是朱培德呈文给强加的。其理由是:

第一,根本不是AB团的议决案。呈文中所说“搜获AB团重要决议案印刷品多张”是朱培德的话,“此次呈送AB团第四次会议议决案”也是朱培德的话,“钞呈AB团七月二十六日举行第四次会议议决案”,还是朱培德的话。两个材料所有AB团字样,无一例外都是朱培德强加的。老奸巨猾的朱培德,从1927年9月以后就支持以为后台的改组派,但又不敢得罪。因此,他明明知道议决案是蒋介石派来江西的党务指导委员所为,可他惹不起蒋介石,就硬给那些党务指导委员加上AB团的罪名,这样就把党务委员的合法地位,变成了AB团的非法地位。有的党务指导委员,也就这样被赶出了江西。

第二,清楚地说明是江西党务指导委员会的议决案。朱培德的呈文中说:“惟查该会主席刘抱一暨曾华英邹曾侯三人均系本省党务指导委员”。议决案开头即说:“本会于七月二十六日举行第四次会议”,是AB团的议决案,怎么开始不称“本团”而称“本会”呢?“本会”显然是指党务指导委员会。议决案中说:“主席刘抱一记录邹曾侯”,AB团根本没有“主席”的称号,刘、曾二人均是党务指导委员,无疑“主席”也就是党务指导委员会主席。议决案中第一项议案说:“省府屡次摧残党务侮辱同志应如何反抗案——决议向中央控告”。“摧残党务”表明了改组派与指导委员会的对立和矛盾,证明所谓AB团的议决案,就是党务指导委员会的决议案。

第三,不能把党务指导委员中的AB团分子说成是AB团组织的存在。蒋介石派到江西的党务指导委员中的确有AB团分子,如周利生、王礼锡、刘抱一、曾华英等都有老AB团的印记,但他们都是以党务指导委员的身份被派到江西的。不仅党务指导委员中有AB团分子,在朱培德呈文中签名的杨赓生、熊育锡也是老AB团分子。这种状况不仅不能说明AB团组织的存在,相反说明了AB团组织垮台后AB团分子各投其主的情况。如果把AB团分子各投其主后参与的国民党内部的派系斗争,看成是AB团组织的存在,那是历史的误会。

三、内部肃出的AB团纯是逼供信的产物

在“寿命仅三个月”的AB团解体3年之后,赣西南苏区却把AB团说成有总部各地有分部并已大量打入共产党内的庞大的特务组织。因此,从革命队伍内部一批又一批肃出那么多AB团,造成数以万计的冤假错案。是怎样肃出那么多AB团来的呢?最主要最根本的办法,就是多种多样的严刑拷问,受刑不过就乱供,供了又抓,抓了再用刑,恶性循环,AB团越肃越多。

当时刑讯逼供不是哪一个机关哪一个人违法乱纪的行为,而是领导机关提倡而普遍采用的手段。1930年9月24日,赣西南特委印发的第20号《紧急通告,在“最近破获赣西南AB团的经过”一题中说:“团特委发行科朱家诰,因工作消极,言论行动表现不好……万安县委破获,AB团告朱是团员,写信告知特委,特委即把他拿起审讯,在初坚决不肯承认,我们采取软硬兼施的办法严审他,才供出来,红旗社列宁青年社,赣西南政府,都有AB团的小组织,组织赣西南AB团的总团长是谢兆元,当即把谢兆元及总团部的一切人员全部捉拿,严加审问,所有混入党团特委和赣西南的AB团分子全部破获,并将各县区的组织通通供报出来。”这里叙述了逼供信的经过,也是逼供信的历史证据。紧急通告还在“彻底肃清AB团的具体方法”一题中强调说:“AB团非常阴险狡猾奸诈强硬,非用最残酷拷打,决不肯供招出来,必须要用软硬兼施的办法,去继续不断的严形〔刑〕审问……找出线索,跟迹追问,主要的要使供出AB团组织以期根本消灭”。(注:以上引文均见《中央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下)第646-649页,江西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我们可以想一想:“最残酷的拷打”、“继续不断的严刑审问”,不招行吗?事实上AB团就是这样肃出来的。

江西苏区中共省委给中央的报告说:“所有AB团的破获完全是根据犯人的口供去破获的,并没有耐心去考查犯人的口供和搜查旁证,审犯人的技术,全靠刑审”。还有“所谓软硬并施办法,软要诚恳,硬要庄严。所谓诚恳者,就是用言语编出犯人口供……所谓硬的方法,通常捆着双手吊起,人身悬空,用牛尾竹扫子去打,如仍坚持不供的,则用香火或洋油烧身”。仅胜利一县就有120余种刑罚,“不招供,不停刑”(注:《中央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上)第478页。)。不仅要招认自己是AB团,而且还要招出AB团的组织系统;不仅要招认谁发展了他,而且要招认他发展了谁;不仅要招认谁领导他,而且要招认他领导谁;不仅要招认准备杀谁,而且要招认派谁去杀;不仅要招认何时暴动,而且要招认谁组织和谁指挥。就这样,不仅觉得AB团到处皆是,而且是无孔不入的凶恶敌人,于是捕杀AB团之风,越刮越烈。

四、富田事变的起因和定性处理

富田是江西省吉安县的一个大村庄,土地革命时期一度是江西省委省苏维埃政府所在地。1930年12月12日,由于红一方面军总前委派李韶九前去抓AB团,引起了令人震惊的富田事变。

赣西南地区反AB团的斗争,随着多种刑讯方法的普遍施用,被肃出的AB团与日俱增,仅在四万红军中就肃出4400人之多。12月初,总前委从军队和地方AB团口供当中,发现富田的江西省行委内有一个AB团省总团部,段良弼、李白芳、谢汉倡为其首要分子,立即派肃反委员会主任李韶九前往捉拿。

李韶九带红十二军一个连队和总前委给省行委曾山、陈正人亲收的信,于12月7日下午3时来到富田。他把队伍摆在省行委大门口,自带10余人荷枪实弹,闯入行委办公室内,先后将段良弼、李白芳、金万邦、马铭等8人全部捆起。然后即关押刑讯,边审边抓。从7日下午开始到12日晚,共抓120余人,据说其中有几十个“骨干”,11日还处决了24人。

12月9日李韶九把省行委肃AB团的任务交给古柏和曾山,他带红十二军一排人,捆绑着红二十军政治部主任谢汉倡,前往军部所在地东固,帮助红二十军肃AB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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