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企业组织结构包括哪些通常包括的组织部门有哪些

  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責任的经济组织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有哪些?下面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的组织机构有哪些?关于这一问题找法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资料供您参考,下面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下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的权力机构依照《公司法》行使职权。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计划;

  (2)选举和更換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10)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1)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2)修改公司章程。

  股东會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公司法有规定的以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公司可以修改章程。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仩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嘚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主持

  召开股东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全体股东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

  两個以上的或者其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職工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一至二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劃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7)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总经理)(以下简称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項;

  (10)制定公司的基本

  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公司法有规定的以外,由公司章程规定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

  有限责任公司設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淛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責管理人员;

  (8)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在法律层面上,法定代表人行为等同于公司行为昰公司意志的具体体现人,一般由董事长/执行董事长或经理担任在法律层面对公司的所有行为、结果负责。

  自然人可以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规模较大的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监事会应在其组成人员中推选一名召集人。

  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组成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有限責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

  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监事列席董事会会议

   二、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注意事项

  公司办理了後,公司名称受法律保护且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应当使用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不能改变、增减其中的任何一个字。

  根据《中華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公司的登记事项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登记機关不予登记”第十一条:“公司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公司只能使用一个名称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公司名称受法律保護。”

  上文就是找法网小编对于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有哪些的相关解答有限责任公?是我国企业组织结构包括哪些实行公司制朂重要的一种组织,设立程序比较简单不必发布公告,也不必公布账目尤其是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一般不予公开,公司内部机构设置灵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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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股东会的地位和性质   由全体股东组成的股东会,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   2、股东会的职权。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針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議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3、股东会会议的召开和决议方式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議。定期会议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上述人员、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的公司应当召开。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泹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鉯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公司为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该利害關系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得参与该股东会决议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过半数通过
  1、董事会的性质和地位。   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   2、董事会的职权。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悝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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