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总统赤皇发动战争的目的,为什么不算做的战争罪

为什么发动伊拉克战争罪美国总统和英国首相不审判_百度知道
为什么发动伊拉克战争罪美国总统和英国首相不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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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自己又不承认,联合国有个屁用。而且总统和首相都有赦免权。不会审批的最多下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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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美国总统发动战争不会被判战争罪?真实原因说出来难以接受
为什么美国总统发动战争不会被判战争罪?真实原因说出来难以接受
美国这七十多年来已经发动了多场战争了,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可以说是不顾公民和其他国家无辜人民的死活。然而在美国,只有国会才有权利发动战争,那为什么美国总统发动战争却没有被判战争罪呢?这么多年来,美国打过的所有战争中,几乎都是美国总统先斩后奏,等到已经出兵了,然后再给国会打报告要钱。美国是一个民主的国家,因为在越南战争中,就是约翰逊直接发动的战争,结果给国家造成了很大的 损失。所以之后,美国就出台了法案,规定如果总统私自采取军事行动的话,必须要在接下来的60天内得到国会的批准,如果国会驳回了,那么60天后就要结束战争。这条规定其实就有一个漏洞,意思就是在这60天内,总统是可以发动战争的,只要之后国会批准就可以了。如果不批准也没关系,反正都已经打过了,对对方也已经造成了伤害。目前基本上美国总统发动的这些战争国会基本上都是通过的。而且国家也不会那么轻易给总统定罪,因为总统代表了一个国家的形象,给总统定罪自己面上也不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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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总统发动战争为什么不算是战争罪呢?
自二战以来,美国是对外发动战争最多的国家,凭借着强大的实力,一直以世界警察自居,到处说教,不符合自己价值观的一律视为意识形态的对立,并想法设法削弱甚至发动战争直接除掉,例如科索沃战争、伊拉克战争、利比亚战争等等。这些都是美国发起的战争,那么为什么美国总统没有收到战争罪指控呢?首先,美国每发动一场战争都会泡制道德制高点,利用自己控制的媒体制造舆论优势,先是将统治者至之不义,再利用反对派煽动民众质疑现政府的合法性,最后打着自由民主自由的口号对这些国家进行军事打击。其次,美国总统发动的每一次战争经过了国会授权,即使总统受到战争罪的指控,罪名也不可能成立,除非审判美国国会,但这个可能性为零。另外凭借强大的实力,美国的国内法是凌驾于国际法之上的,也就基于这个原因,美国对外发动战争时,即使联合国不批准,美国也能绕开联合国对其它国家进行军事打击。再次,美国是全球唯一超级大国,盟友众多,每次对其它国家进行军事打击时,总会叫上几个小弟充当打手,增强军事打击的合法性。联合国都无法对美国进行制裁,其它国家哪个敢起诉美国总统战争罪,即使起诉了也没有任何意义,因为无论是国际法庭还是其它的什么机构,根本无法约束美国,而且不少国际机构就是美国的傀儡。最后,美国每次发起的战争都是远离本土,不会让本国民众亲历战争从而殃及池鱼,这样无论是打赢还是打败都不会引火烧身,赢了可以制裁其它国家,输了拍拍屁股走人。这也是为什么古巴和委内瑞拉再反美,美国也不直接动手的原因,而且这些国家根本不会对美国造成实质的伤害。在这里弱肉强食的世界,强者遵从的是丛林法则,谁强大谁说了算,所谓的自由、民主就是一个幌子,根本上就是为自己的国家利益服务的。最令人讽刺的是,美国总统不仅不会受到战争罪指控,还能获诺贝尔和平奖。美国每发动一场战争都会带来源源不断的军火订单,哪里有动乱哪里就有美国军火商的身影。除非有个国家能在美国本土打败美国,利用美国对付其它国家那一套,让美国人民质疑总统的合法性直接推翻总统,才有机会对美国的战争罪行进行指控。【原创作品,感谢阅读】
战争罪是当今国际上最严重的犯罪之一,谋杀或虐待战俘、杀害人质、肆意摧毁城镇和村庄都算战争罪。每个国家都有义务承担国际法上惩治战争罪的责任,并且国家有必要制定相应法律规范以更好的履行这种义务。美国宪法当中的第一款第八条明确规定,国会是唯一拥有权力宣战的部门。但是美国的宪法第二款第二条中又同时写道,美国总统是美利坚合众国三军总司令。尽管宪法明确赋予了国会唯一的宣战权,但是作为三军总司令的美国总统往往不和国会打招呼,而是直接采取军事行动。自从杜鲁门总统绕过国会参加朝鲜战争后,历届美国总统都不重视国会的意见。他们常常以宪法第二款第二条为理由,认为自己有权力派遣军队战斗。以2003年爆发的伊拉克战争为例。为了推翻伊拉克的萨达姆政权,以布什为首的美国政府声称伊拉克境内藏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并且还暗中支持恐怖分子的活动。布什政府随后悍然入侵伊拉克发动伊拉克战争。然而国际原子能机构的核查人员经过700多次的调查并没有在发现伊拉克藏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如今伊拉克已经被美国占领了十多年,美国仍然没有找到所谓的化学武器。除了绕开联合国安理会,直接发动战争外,美国总统对待战俘的做法也有问题。小布什任总统期间曾批准对囚犯动用“水刑”;并且还下令中情局绑架嫌,虐待囚犯的丑闻屡有发生。许多国际组织和美国公民要求对小布什任总统以战争罪进行起诉,但最后都不了了之。其原因无外乎:国际上,美国实施霸权主义,国际体系中缺少对美国强权的有力制衡,因此美国无视无视日内瓦公约和联合国宪章;国内,有宪法罩身,总统享有超然地位,总统绕开国会发动战争,至多引发国会的争吵。
美国的宪法第一条就规定了,只有美国国会才有权利发动战争,但是陆海空三军的统帅是美国总统,所以战争的总指挥是美国总统。规定是死的,人是活的,换句话说,真要打,总统可以先统帅部队进入战备状态,甚至开打,再向国会索要宣战书。纵观近代几十年,美国成为世界霸主后在各地发动了不少的战争,比如伊拉克、阿富汗、南斯拉夫、索马里等,都是这样的情况,都是马后炮,先开打,然后再向国会报告要钱。难道美国国会就是形同虚设,这么不堪?美国宪法一直规定不能给总统过大的权力,避免出现军事独裁者,所以美国如果开战,必须要国会和总统一致同意才行,比如一战、二战等都是国会正式宣战;但是作为美国一把手最高权利者不可能什么权利都没有,又是全国的象征,所以一直有美国三军的指挥权,所以美国总统有调动军队的权利,并且可以绕过国会,但是上个世界的越南战争是约翰逊总统绕过国会自己进行的战争,所以有了这次教训后,美国在1973年出台了《战争权力决议案》,这个法案对于总统动用军事权力作了进一步约束。如果总统要私自用军事行动只能60天,60天以后必须经过国会通过,如果不通过,国会有权利解除总统的军事权利,但是这个议案给了后来的美国总统缝隙可钻。但是2001年的911事件后,又给了美国总统一个契机,假如总统怀疑哪里有威胁美国的对向,可以先开打再报国会,比如小布什打伊拉克的时候,就没有通过国会,直接出兵,后来战线拉开,战争已经开始,再报告国会通过,这时不管白的黑的你只得通过,当然,国会也可以中止战争,比如国会可以不给钱,财政不拨钱了战争就自然结束了。最后,回归问题,既然总统有权利先开战,那可不可以判总统战争罪呢?答案是:呵呵!美国总统作为一个国家代言人,怎么能给总统定罪呢,肯定是尽力去解决,树立总统的形象,再不济就是下台,比如约翰逊,决不会出现韩国棒子那样,一个国家把总统一个个整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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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美国总统发动战争不会被判战争罪?真实原因说出来难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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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这七十多年来已经发动了多场战争了,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可以说是不顾公民和其他国家无辜人民的死活。然而在美国,只有国会才有权利发动战争,那为什么美国总统发动战争却没有被判战争罪呢?这么多年来,美国打过的所有战争中,几乎都是美国总统先斩后奏,等到已经出兵了,然后再给国会打报告要钱。美国是一个民主的国家,因为在越南战争中,就是约翰逊直接发动的战争,结果给国家造成了很大的 损失。为什么发动伊拉克战争罪美国总统和英国首相不审判呢?-学路网-学习路上 有我相伴
为什么发动伊拉克战争罪美国总统和英国首相不审判呢?
来源:wukong &责任编辑:小易 &
用户回答1:这个问题得分两个部分:①发动伊拉克战争是不是犯了战争罪?②犯了战争罪的美国总统小布什和英国首相克莱尔为什么没有被正义审判?首先,美英发动伊拉克战争并没有得到联合国的授权,是绕过联合国干的一件私活。他们的借口是在伊拉克发现了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可他们找了半天,然而伊拉克并没有什么大规模杀伤性武器,这自己的脸被自己打的那是啪啪的响啊。经过长大年的伊拉克战争,伊拉克无辜的人民死伤超过十万人,整个国家经济遭到了毁灭性的破坏,国家总统被捉,被杀,当美国大兵挥挥手告别伊拉克时,尽管他们没有带有一片云彩,可他们留下的却是千疮百孔,从此战乱不断,再也回复不了往日时光的一个人间的地狱。英国前首相布莱尔曾在某次电视访谈中,谈到他与美国前总统布什当年颠覆萨达姆政权的决定导致“地狱”一般的后果。他首次为伊拉克战争表示道歉,不断重复歉意,甚至提到有人称伊拉克战争相当“战争罪”的说法,并间接承认对IS的崛起负有责任。无可否认,美英发动伊拉克战争完全是非法的,非正义的,是公然的入侵,是公然的犯罪。然而,由于美英在当今世界占据了绝对的力量制高点和舆论制高点,所以他们的战争罪孽既没有人敢提,也没有真的能做到对他们的审判,坐过萨达姆的被告席上还被写上了“小布什和布莱尔不得入内”的标识,刽子手杀完人后自在逍遥,丝毫不担心被正义审判!不过,正义的审判也许不那么及时,但早晚还是会到来的。我们相信,随着美英势力的逐渐削弱,随着世界上正义力量的不断增长,总有一天,战争会还原它的真相,包括科索沃战争,包括阿富汗战争,包括利比亚战争……只希望当战争罪犯终于站到被告席上时,正义的力量能有智慧扒下他们的画皮,有能力把他们按到地上给所有被他们祸害过的无辜受害者深深的道个歉,然后再把他们押上断头台,给天下人一个真正的交代。用户回答2:当今世界,美国一家独大,英国追随其后,两国所发动的任何战争皆被套上“正义”的外衣。想当年,美英以萨达姆拥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为借口悍然举兵伊拉克。虽然今日英国承认完全是子虚乌有,但打就打了,谁能把他们怎么样。什么叫做“强权政治”,只有美英敢于凌驾联合国的头上。“二战”后,美英联手发动了数十次局部战争,只有在朝鲜战争和越战上吃了哑巴亏。大家熟知的格林纳达、南联盟、伊拉克、利比亚、叙利亚、阿富汗等战场上无不取得压倒性胜利。可以想见,美英的做法虽然遭到世界众多国家的反对,有谁敢挑头“制裁”他们的飞扬跋扈、倒行逆施和为所欲为呢。作为战后设立的联合国,5个常任理事国当中只有原苏联敢于挑战美英的权威。而今,虽然中国跻身于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但实力仍然远远落后于欧美同盟国,并且中国已向整个世界宣布“永不称霸”。事实证明,伊拉克战争虽然不是正义的战争,但美国从来没有承认自己的错误,就像当年他们轰炸中国大使馆时,也是说“误炸”一样。美英允许以“正义”的行为判了萨达姆绞刑,谁又能行使“正义”的权利审判美国时任总统小布什和英国时任首相布莱尔呢?坐落于荷兰海牙的国际战争法庭都不敢对这二人发传票,看来只有依靠万能的上帝了。但上帝在哪,只有天知道。用户回答3:众所周知,发生在十四年前的这场战争是由美英主导的,绕开了联合国,以所谓的伊拉克藏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并暗中支持恐怖分子为由,单方面对主权国家伊拉克实施了军事打击。而时至今日,也没有找到所谓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和萨达姆支持恐怖主义的任何证据,但伊拉克人民却依然在舔舐战争带来的创伤和痛苦。据官方统计,自2004年至2010年伊拉克战争中,共计159710名伊拉克人受伤。2005年后死于战火和暴力事件的平民人数为50578人,而且还制造了多达480万的难民。而时隔十三年之后,当时力排众议、坚决主张参战的时任英国首相布莱尔,承认在决策过程上严重出错,并由于他在伊拉克战争问题上一错再错,最终不得不以辞职的形式提前2年卸任。而“战争贩子”时任美国总统小布什虽然曾承认他的对伊政策存在“一系列问题”,但他对伊战的坚持却从未松动过。这场战争并非就没有遭遇国际社会的反对。包括俄罗斯、法国、德国、中国、阿拉伯联盟、不结盟运动等多个国家政府和国际组织都对美国的侵略行为进行了批评与谴责。奥地利等多个国家宣称,此次军事行动违并没有得到联合国安理会的授权,明显违反了国际法。而埃及籍的联合国前秘书长布特罗斯?加利更是谴责该军事行动违反了联合国宪章。奥地利、瑞士和伊朗禁止联军战机飞越其领空,土耳其禁止美军通过其领土向伊拉克北部发动进攻,沙特阿拉伯禁止美军导弹通过其领空袭击伊拉克。全球性反战情绪还最终导致了波及全世界的反对伊战争大游行。但是即便这样,要想审判当时的“战争贩子”小布什和布莱尔还是不可能的!一则国际刑事法院是根据号开始生效的《罗马国际刑事法院规约》成立的法院。这个机构成员国有一百三十多个,中、美、印、以色列等都不是成员国,俄罗斯、南非都曾经加入但后来退出了。罗马规约也是依据联合国宪章制订的,而联合国就是二战后美英等主导成立的国际机构。二则它只对犯有种族屠杀罪、危害人类罪、战争罪、侵略罪的个人进行起诉和审判。它受理的是国家、检举人和联合国安理会委托它审理的案件。它只追究个人的刑事责任,而且是在各个国家所属的法院不能自主审理的情况下才可介入。据我所知现在伊拉克并没有加入该条约,不是缔约国也就无权提告,也没有个人对小布什和布莱尔提告,联合国更不可能提告。三则目前审理的一些案件很多是联合国委托的,美国、英国都是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因此让联合国委托国际刑事法院审判小布什和布莱尔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四国际刑事法院对一般国家,特别是弱国小国管辖还有意义,对大国,尤其像美国这样的超级大国来说,国际刑事法院基本没任何作用。2016年10月,西非国家冈比亚宣布退出国际刑事法院时就愤怒地指控国际刑事法院法院只会设法起诉非洲人。虽然美国国内也有审判小布什和布莱尔的呼声,而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南非大主教德斯蒙德?图图更是一针见血地指出小布什和布莱尔都是战争罪犯,应该与其他战争罪犯一样,被推上国际刑事法庭审判台。不过,在美国英国面前,国际刑事法院也就是一个专捡软柿子捏的主,指望它来审判小布什和布莱尔,那恐怕是天方夜谭了!用户回答4:审判美国总统?伊拉克人民第一个不答应!布什家族两代总统,可以说是伊拉克人民的救世主,将伊拉克人民真正从“家天下”式独裁统治下解放出来,使伊拉克人民走上了健康发展的正途,当下伊拉克确实有很多问题,但是磨刀不误砍柴工,摆脱家族统治,选对了路子,以后前途不可限量,用心发展,多年以后,伊拉克就是一个中东版的日本、韩国!老布什治标:萨达姆家族和阿萨德家族一样,将本该属于全体人民的整个国家当做了自己的私人企业,任意妄为。也不看看时代都不同了,在二战结束,国际社会日渐成熟的年代,还想通过战争侵吞主权国家,这怎么可能?况且萨达姆的野心还不光科威特,如果兼并科威特成功,萨达姆很可能对其它阿拉伯兄弟国家下手,妄图统一阿拉伯世界。俗话说得好:一将功成万骨枯!萨达姆的野心如同二战的法西斯,最终将把全体伊拉克国民绑架上不归的战车,一个国家一年到头都在打仗,你会觉得幸福吗?很可惜萨达姆生错了年代,如果在古代,他可能是个伟大的帝王,但在现代文明社会,尤其是冷战即将结束的特殊年代,他的行为早已经不符合历史洪流,只会给国民带来无穷灾难!老布什领导的美国阻止了萨达姆的行为,打破了萨达姆的野心,使其再也不敢发动侵略战争,避免了伊拉克人民沦为无休止战争的牺牲品,就像二战时期发动战争的日德本国人民也遭了灾,老布什拯救了科威特和伊拉克两国的人民群众!小布什治本:第二次海湾战争,美国最令人诟病的是称伊拉克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但事后并没有找到,并绕过联合国直接出兵伊拉克。但客观上美军推翻了萨达姆“家天下”式独裁腐败统治,还了伊拉克人民一个朗朗乾坤!以前的伊拉克是萨达姆家族的私人“企业”,萨达姆爱怎么折腾就怎么折腾,自己折腾完了再换儿子接班,不管怎么瞎搞都是萨达姆家的“家事”,老百姓只能寄希望于萨达姆家族“行行好”、“开开恩”,给百姓多留几条生路。而现在萨达姆家族倒台,伊拉克人民才真正翻身当家做主,成了自己国家的主人!很多网友喜欢拿伊拉克现在的混乱作为比较,觉得没有萨达姆时期好,辛亥革命后中原大地也是一片混乱,按照这样的逻辑那不是应该维持满清统治才更有前途?实际上现在的伊拉克经济复苏强劲,人民生活水平大幅提高,人口增长显著,这些都是明面上一眼就能看出的变化。至于肉眼看不到的变化则更加深远,那就是伊拉克不再是一个家族的私人财产,国家的命运不再凭一个人的喜好来决定,老百姓的福祉不再靠一个家族的施舍来维持。布什家族两代总统,对伊拉克有再造之恩,给他们立碑都不为过。而没有萨达姆的伊拉克,明天将更加美好!用户回答5:如果审判了布什和布莱尔,那么被处以绞刑的萨达姆不就成了英雄了吗?萨达姆成了英雄,那美国和英国不就成为罪犯了吗?成了罪犯不就需要美国和英国向伊拉克人民赔偿战争损失了吗?美国和英国怎么会赔偿60万伊拉克平民的死亡!自古只有战败的人会被审判,谁能把胜利者推上被告席的?十五年前,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字眼出现在了刽子手的报告里,他们需要的只是借口,不是实证!既然打算去犯罪,自然已经做好了脱罪的办法。所谓的实证当然是没有的,他们比谁都清楚。但是他们可以拿杜贾尔村的惨案来给萨达姆定罪。这个叫有备无患!既伸张了“正义”,又达到了自己的目的,那数十万无辜百姓的死亡当然不是他们关心的事情。战后的伊拉克,残垣断壁,百业俱废。难民如潮,恐怖横行。是应该有人要被推上绞刑架的。但是美英很强大,也很狡猾,他们已经把萨达姆推上了绞架,成了他们的替死鬼!伤害平民,虐待战俘。使用联合国明令禁止的贫铀弹、燃烧弹、汽油弹、白磷弹、集束炸弹,还有令人闻风丧胆的温压弹,让平民在防空洞里被高温和窒息折磨惨死!这是赤裸裸的战争罪行!以文明自居的西方国家,带给伊拉克的是战火的焚烧,和人格的践踏!谁能体会被狗藐视是什么滋味!这就是西方所谓的民主、文明、和平、解放。如果存在一个可以审判强权者的机构,悲剧就不会上演了。弱者哪里会有公理,弱肉强食才是公理。用户回答6:谢谢邀请。国际社会一直以来都是信奉“丛林法则”的,弱肉强食和利益至上。二战之后,由于两次世界大战的残酷教训,也由于全世界文明的进步,更由于两大阵营的对立,各国之间总算是相对理性了一点,一般不再动辄以战争相威胁,但也改变不了恃强凌弱、唯利是图等并不美好的本质。事实上,所谓国际法和国际规则,一般都是在参与游戏的人实力相当,或者至少有一拼之力的时候才有意义。按照国际法研究者的说法:首先,国际法是弱法,甚至根本就算不上法,因为国际社会是无政府状态,无最高权威,也不像国内法一样可以由国家强力机构来强制执行。因此,国际法的执行大多靠国家的善意执行;其次,国际法由习惯法和条约法组成,习惯法具有普遍约束力,条约法仅对条约的成员国有约束力。条约法中的法条也可符合国家实践和法律确信成为习惯法。但在执行的时候,参见第一条;最后,国际法院判决的法律依据为当事国承认之国际条约、国际习惯法、一般法律原则、司法判例及各国权威最高之公法学家学说,但具体执行的时候,仍然参见第一条。伊拉克战争的时候,美国的霸权正是如日中天,无论经济、科技实力还是军事力量都可以碾压全世界。所以,即使大家都知道美国绕开联合国去打伊拉克是违反国际法准则的,但大家能怎么办?谁来起诉?谁能受理?退一万步说,即使真的起诉了也受理了,甚至判决了,谁来执行?怎么执行?国际法庭抓捕和起诉波黑战争的战犯是靠着北约的军事力量,假如真有某个中二的国际法庭(这个可能性大概跟我连中100注彩票大奖相当)宣布小布什和布莱尔是战犯,谁去抓他们?就算要制裁,谁能制裁美国?事实上,国际社会是很现实的。大国就是有特权,就是可以无视某些国际法准则,因为没人能把他们怎么样。比如美国一边高喊着保护环境,一边绝不加入京都议定书;一边高喊着人道主义,一边从不加入任何有关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国际公约。想当年中国还不够强的时候,还比较顾忌国际法,因为当时的美国还真能把中国怎么样,比如对华制裁若干年。但到如今,咱们一样也有特权了,比如南海仲裁案,咱们就直接无视之。用户回答7:原因就是这是一个西方主导的强权政治的世界。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美国是对外发动战争最多的国家,科索沃战争、伊拉克战争、利比亚战争等等,打出的幌子就是民主、自由,不仅带来了所在国的动乱,还有无数的灾难。日,美国以萨达姆拥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和支持恐怖主义为由,和英国等联军一起绕开联合国对伊拉克发动战争,造成100多万平民伤亡,战争结束后美国并没有发现所谓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即使如此,萨达姆仍然被处于绞刑,而发动战争的英美却没有受到任何追责。由于这次战争没有联合国授权,固然是非法的,美英其实就是滥用私刑,而那些以为英美会带来自由民主的伊拉克人,从原先海湾地区最强大和最富裕的国家变成一个动乱不断,满城废墟的国家,从另一方面来说,伊拉克自身的民族矛盾也给美英有可乘之机,要不也不会那么快就被打垮。美国是世界唯一的超级大国,输出的所谓“自由、民主”都是为其自身利益服务的,胡萝卜加大棒是其贯用手法,只要不听话的美国都会想办法除掉甚至不惜发动战争,而很多愚昧的民众被蒙蔽,这么多年过去了,那些曾经被美国发动战争的国家,有哪个迎来了自由、民主,不是四分五裂就是满目疮痍,经济倒退、民不聊生。没有哪个国家比本国人民更希望建好自己的国家,但人性是贪婪的,而且政治这个东西太复杂,如果自己不够强大或者内部矛盾重重都会被别人利用。另外西方媒体掌握了世界舆论的主导权,对别国总是指手画脚,对本国出现的问题就装聋作哑,当年科索沃战争,西方纷纷支持其独立,但当西班牙加泰罗尼亚公投独立时西方就不承认了,这就是西方所谓的“自由、民主”,国际歌说得好“这世界根本就没有什么救世主”,只有依靠自己才能有出路。伊拉克战争结束后,全世界都知道美国说了谎,但又能怎样,谁敢去提出审判布什和布莱尔?萨达姆被绞死、卡扎菲被打死、米洛舍维奇被毒死,谁提出谁就是下一个目标。在美国看来,自己的国内法就是国际法,只有自己的才是对的,联合国都只能靠边站,所谓的“公平、正义”都是相对的,简单点说,只有自己足够强大才能制裁别人,不然只能给别人制裁,在这样的情况下,发动战争的美英领导人怎么可能受到审判。【原创作品,感谢阅读】用户回答8:谢邀,首先要区分两次伊拉克战争,第一次伊拉克战争因为其入侵科威特,美国带领联军攻打伊拉克得到了联合国安理会的授权,迫使伊拉克撤回科威特,从形式看是合法的。2003年美英等国再打伊拉克则绕过了联合国,从形式上是非法的,且最初坚称的理由(比如支持恐怖分子、拥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等)并没有找到证据。之所以美英没有受到惩罚,主要原因有:1.战争罪往往以平民的大规模伤亡为标志,美英打击的主要对象是萨达姆及其势力,他们也不是什么好鸟;2.国际法的惩罚并没有明确的执行者,整个世界基本处于一种无政府状态,以联合国为主的国际组织是没有能力惩罚的;3.当前的国际秩序是在美国领导下建立的,美国对待这一秩序的基本态度就是:合则用,不合则弃。鉴于美英的超强实力,没有国际组织或大国能对其发动惩罚,最多是口头谴责。用户回答9:这个问题可以分做两个小题目,一个是美国英国在2003年犯战争罪没有?二是时任美国总统小布什和英国首相布莱尔该不该接受审判?对于第一个问题,我们简要分析。当时美国英国认定伊拉克政府拥有大量杀伤性武器。但是经过美国英国绕过联合国授权,悍然发动对伊拉克的武装入侵42天,肢解伊拉克,活捉伊拉克总统萨达姆,处死萨达姆,让伊拉克陷入内乱,分崩离析状态。人民生活水深火热之中。一致到今天14年来,伊拉克战乱不断,人民生活民不聊生,动荡不安。显然是美国英国蓄意犯有战争罪。当美国英国发动伊拉克战争的同时,又加大宣传力度,说萨达姆独裁专制,屠杀人民,反人类,属于暴君。为了伊拉克人民民主幸福,必须推翻萨达姆。似乎美国英国人为自由而战,是为人权而战。究竟是为什么,没有人去考究,因为你没有力量去责怪,则不敢责怪。对于第二个问题,那要重新制定规则。因为对战争罪犯审判定罪,都是胜利者对失败者的审判。伊拉克战争美国英国是胜利者,伊拉克萨达姆政权是失败者,所以没有失败者给胜利者审判的权力。第一,伊拉克战争不是正义战争,不是反侵略战争,也不是内战,也不属于统一战争。他们美国英国绕过联合国授权,利用各种借口发动的一场侵略战争。第二,伊拉克萨达姆政权是失败的一方,没有资格和能力审判德胜的美国英国西方世界。第三,西方世界没有义务为伸张国际正义而审判战争罪犯小布什和布莱尔。第四,西方世界还想借用强势力量,随时打压敢于对西方说不的任何力量,所以不去审判美国英国的战争罪犯那是他们手中的底牌。第五,其他主持正义的国家也没有力量对美国英国实施惩罚,所以也没有绝对力量进行审判战争罪犯。用户回答10:弱肉强食的西方殖民掠夺主义思想,以及西方奉行的实用主义哲学治国理念,并且还有广泛被蒙蔽的民意。这一切都让西方社会蹂躏弱小国家的工具和依靠,在发动战争之前就已经开始了没有硝烟的战争,军事战争只是舆论战与政治仗的谢幕表演。从全世界大局观来看,美英领导人触犯了战争罪,但是从西方社会以及伊拉克国内的反政府势力来看,英美则是这些人的英雄与朋友。任何事情的发生背后都有一张无形的手在做作用力,鼠目寸光心思狭隘以及愚昧之人总是被人利用。很多势力在行动与口号上都不能做到完全的一致,如何同心协力对抗外来势力。伊拉克人民与各方势力,人民被蒙蔽,势力被利欲熏心导战争一触即溃,弱肉强食,这个时候又有谁能站出来指责美英,被打的都觉得占了大便宜,难道观众去弹劾美英,没人这么无聊给自己国家招麻烦。等等用户回答11:凡事都有是非的判断标准,因此有史以来的战争大都有正义与非正义、侵略与被侵略、反抗和被反抗之分。但是正义和被侵略的一方,往往得不到伸张或公正的对待。不管我们义愤填膺也好,还是痛恨美国霸权也罢,都要明白一个事实:历史往往都是强者书写的,秩序和游戏规则也是由强者制定的。苏联解体以后,世界便成了单极体制,美国一家霸权独揽,想打谁就打谁。在世界各地点燃战火,美国大发军火之财,这一切都是美国全球战略的需要。我们知道美英以伊拉克拥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为由,发动了没有经过联合国安理会授权的伊拉克战争,从任何方面来看都是非法的、非正义的,但由谁来主持公平正义?联合国?国际法庭?中国和俄罗斯?美国需要联合国时,它可以通过联合国这个机构达到目的,比如现在对朝鲜一步步实施的制裁。当联合国成为其霸权障碍时,它就会绕开联合国,比如对伊拉克的战争。而国际法庭说白了就是美国的御用机构,基本上为美国服务的,或者完全听命于美国,根本没有什么主持公平正义可言,比如对所谓前南斯拉夫的战犯的审判以及海南仲裁等等。中国和俄罗斯虽然发出正义的声音,反对和谴责美国的霸权和侵略行径,但没有涉及到自己生死攸关的利益,也不可能因此和美国直接冲突。当今世界是靠实力分配话语权的,近现代中国的历史充分说明了落后就要挨打的道理。伊拉克战争也告诉世人,美国要想打那些弱小的国家不需要理由,或者随便找一个莫须有的理由就可以了,而且没有任何人或国际机构能够给其定罪,给其惩罚,这就是霸权。美国的霸权行为之所以横行,是因为现在还没有真正制衡的对手。但是多行不义必自毙,美国在世界各地穷兵黩武,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一定会拖垮美国,所以美国由此引发的衰落也是必然的。这算是对美国的最好惩罚,也是世界逐渐走向更加和平安定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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