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要在农村小水库图片水源头建私利水库,我们该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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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护生命之水――自贡市人大常委会持续监督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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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新闻网自贡5月8日讯(林关春)水乃生命之源,水是民之所需。解决人民群众饮水安全问题,事关民生福祉,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自贡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着力次级突破,加快崛起,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多措并举、加强监督,持续关注饮用水源保护工作,有力地促进了“五个自贡”建设。
&&& 水源现状:想说爱你不容易
&&& 在历届党委、人大、政府的高度重视下,自贡市饮用水源基础设施建设初具规模,保护和监管已具一定基础。目前,全市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共有106处。
&&& 城市供水水源地4处。双溪水库、烈士堰水库两处饮用水水源地担负自贡主城区及荣县城乡100多万人口的生活用水。双溪水库水源保护较好,常年保持在地表水三类标准;但作为调节功能的烈士堰水库总氮超标,主要原因是来水的长葫水库原水水质总氮有时超标,同时烈士堰水库库区周边也存在生活、养殖、农业面源等污染,经制水处理后,出厂水质达标;担负富顺县城14.5万人的镇溪河高硐堰饮用水水源水质满足地表水三类标准;担负沿滩城区2万多人的碾子滩水库饮用水水源水质未达到地表水三类标准,污染源主要为农业面源及库区周边生活污染,但出厂水质达标。
&&& 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101处。担负各乡镇54万人的生活用水(自流井6处,贡井区9处,大安区14处,沿滩区10处,荣县35处,富顺县27处)。这101处饮用水源地经检测,达标率仅为44.1%,全省排名第六位。造成污染的主要原因是农业面源、场镇生活及禽畜渔业养殖等。
&&& 城市供水后备水源地1处。旭水河重滩堰,是主城区唯一的生活用水应急水源。据检测结果表明,水质有时达不到地表水环境三类标准,主要超标物为氨、氮两项指标,其原因是农业面源污染和场镇生活污染,经治理,水质状况明显好转。
&&& 当前,自贡饮用水源仍存在较大的问题:一是饮用水资源严重不足。全市人均水资源量为585立方米,仅为四川省人均水资源量的18.84%,是全国50个最严重缺水城市之一和水资源极度贫乏区,饮用水源保护形势严峻。二是水源质量参差不齐。自贡的饮用水源地中只有双溪水库水质较好,为Ⅲ类水质;自贡主城区生活用水水源为境外长葫水库,威远县经济的迅猛发展,给长葫水库治理保护带来较大压力,水质不达标的问题时有发生;旭水河重滩堰等后备水源受上游城镇生活污染的影响,生化需氧量等指标超标,常年水质为Ⅳ-V类,部分河段在枯水期水质属劣V类;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受农业面源、畜禽规模化养殖及场镇生活污染影响,达标率也不到60%。三是缺乏长效的水环境治理和补偿机制,水源配置与调度应急指挥和管理机制也不系统规范,急需进一步建立完善。
&&& 持续监督:前路漫漫不懈怠
&&& 饮用水源现状引起了历届特别是新一届自贡市人大常委会的高度关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陈华掷地有声、响亮地提出:本届人大常委会任期内,每年都将饮用水源保护作为监督工作的重要议题,纳入常委会工作要点和目标任务,持续跟踪监督,确保取得实效。
&&& 2012年换届以来,市人大常委会掀起了饮用水源保护监督“高潮”,累计组织开展视察、调查、执法检查近20次,全市饮用水源地的绝大部分角落都留下了常委会领导、有关组成人员、城环资委负责人和人大代表的足迹,提出针对性、前瞻性强的意见建议20余条。市、区、县政府高度重视,积极采纳并采取有力措施贯彻落实,自贡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明显成效。
&&& 一年多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华先后6次率队就自贡小井沟水库、输水干渠(应急)工程建设和移民安置工作进行专题视察、调研,提出了要倒排工期,严格执行,高度重视工程质量和安全,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特别要做好汛期安全管理,落实分段巡查和监测工作;超前做好工程的综合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科学开展移民搬迁和安置,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各项工程建设任务等意见建议,有力地推动了小井沟水库加快建设和移民妥善安置。
&&& 2012年8月,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生态自贡建设,把力促釜溪河流域综合治理作为重点,通过视察和听取审议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就深化认识、强化举措、标本兼治、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等提出可行性意见建议,推动釜溪河流域综合治理取得了阶段性进展。
&&& 2012年8月、11月和2013年2月,围绕幸福自贡建设,着眼让市民喝上“安全水、放心水”,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华,副主任罗毅平、赵兴明率队3次视察自贡贯彻落实《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生态恢复和保护情况,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生态恢复和保护情况报告,提出了要着力抓好饮用水源地生态恢复和保护规划,健全严格的生态恢复和保护机制、水质监测和责任监督机制,建设水生态功能区等意见建议,有效促进了饮用水源地生态恢复和保护。
&&& 2012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华,副主任罗毅平、赵兴明,秘书长刘贵君率市人大农委、城环资委和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人,4次赴荣县视察双溪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工作。视察组先后深入双溪水库大坝及环库周边,实地察看现状和保护工作情况,组织召开座谈会,听取有关情况汇报,并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提出了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意见建议,要求:把保护饮用水源作为关注民生的头等大事,增强保护意识和共建共管意识,妥善处理好发展和保护的关系;细化措施,强化责任追究,及时依法拆除保护区内违法违章建筑,停止审批、停止建设、停止土地流转、停止游船运行;着眼治本,高质量编制好小井沟水库、双溪水库水生态功能区保护规划;认真研究有关政策,抓好项目整合,加快推进综合治理,坚决不允许建设污染水源的项目和任何人为私利损害公众利益,确保保护工作落到实处。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荣县党政十分重视,立即行动,双溪水库水源地得以有效治理和保护。
&&& 2013年2月和4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毅平率城环资委及有关部门负责人调研烈士堰水库和自流井区乡镇饮用水源保护工作。调研组就保护烈士堰水库和乡镇饮用水源工作、加强人畜粪水和生姜等蔬菜洗用水管理、强化“源头水”和“出厂水”监管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努力让人民群众用上安全放心水。
&&& 事例不胜枚举,一条条建议、一项项措施,无不凝聚着市人大常委会对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的关注和决心。
&&& 强力整治:饮水安全不遥远
&&& 重拳整治双溪水库
&&& 去年11月,部分市、县人大代表和群众反映,在自贡双溪水库以及保护区旭阳镇黑林沟村,有人打着建设苗圃的幌子通过土地流转违法新建农家乐。市人大常委会十分重视,陈华主任立即作出重要指示,并及时派员多次进行暗访、调研了解到,这一带有两处以建设苗圃的名义进行圈地。其中一处占地5亩,建筑面积480多平方米,距离水面不到10米远距离,一经建成投入使用,其生活污水必将直接排入水库,对水库水质将造成严重影响。于是,市人大常委会立即责成政府及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 市、县政府高度重视,荣县政府制定了《双溪水库库区非法占地和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作出了“一拆四停”的决定,即:拆除违章建筑,在保护区范围内停止审批、停止建设、停止土地流转、停止游船运行。同时,在市、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市、县联动,于今年 2月27日,荣县政府牵头依法对480多平方米的违章建筑进行了强制拆除,对库区内乱修乱建行为起到了强大的震慑作用,这标志着切实保护双溪水库饮用水、保护区内非法占地和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正式拉开帷幕,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感到非常满意。
&&& 今后,保护区内一律不再新增农家乐。对于已经建成或正在经营的农家乐,相关部门要求不得擅自改扩建,严格管理,规范经营,处理好生活污水,不能直接排入水库,并将农家乐纳入搬出保护区的规划中。
&&& 对于目前因地址滑坡农房受损的农户,将严格按照“一拆四停”的要求,停止在保护区内建设。对于已在建的农户,将锁定其前期投入,劝其停止建设,由政府按照相关标准予以补偿,搬迁到其他地方修建。对于尚未开工建设的农户,须另行选址经严格审批后建设。
&&& 通过以上“重拳”治理,双溪水库这一潭“生命之水”逐渐“绽开了笑颜”。
&&& 强力推进水源地综合治理
&&& 除双溪水库外,市人大常委会还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督促和支持政府及有关部门采取强有力措施,着力保护全市饮用水源:
&&& 搞好水源开发,提高供水保障率。加快推进小井沟水利工程建设,力争提前完成建设任务;加快推进向家坝自贡灌区、狐狸洞水库等一批大中型骨干水利工程建设,力争开工建设楼房湾、大坡上水库,完成21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实施中央小农水重点县、“五小水利”工程项目;全力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通过延伸管网建设,改扩建集中供水工程和分散打井工程,提高供水安全保障能力,改善城乡安全饮水问题。
&&& 加强治理保护,修复水生态环境。大力实施“放心水”工程建设,狠抓生活污水处理,加快板仓工业污水处理一期工程建设,开工贡井、荣县生活污水处理二期工程和39处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实现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加快推进新建沿滩一期、富顺二期污水处理厂建设前期工作,强化对已建成营运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监管,确保达标排放;大力实施沱江、越溪河、长滩河、威远河、镇溪河等中小河流综合治理,不断改善水环境状况;坚持禁建“红线”,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禁止建设有水污染的项目;取缔饮用水源水库肥水养鱼,倡导无公害养殖和对天然水域、饮用水水库实施人工增殖;从严控制农业面源污染,规范规模化畜禽养殖,积极实施退耕还林及水土保持治理,修复和涵养好有限饮用水源;高标准编制饮用水源地生态功能区保护规划,并按相关规定重新划定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设置新的界碑、界桩及界限,加快烈士堰水库等重点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隔离设施建设。
&&& 完善治理和补偿机制,整合水土保持费、小农水建设资金、江河治理资金、排污费及移民安置费、退耕还林补助等专项经费,打捆安排、集中投入,保障饮用水源保护与治理工程建设顺利推进。
&&& 强化饮用水源水质监测和执法监督,不定期开展饮用水源保护专项整治行动,确保饮水安全。
&&& 饮用水源保护任重而道远。我们深信,通过自贡市人大常委会的持续跟踪监督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积极作为,饮用水安全已不是梦!
编辑:黄强
| 专家顾问团
| 网站招聘 |守护源头活水,建设生态水库——青草沙7万余株小树苗安家落“沪”
今夏的持续高温,让魔都人民体验了一把“如火的热情”。
在高温怪的肆虐下,今年长江陈行、青草沙、金泽三大原水系统最高日供水量达到968.26万吨,创历史新高。
除了全力确保原水系统生产运行安全稳定,守护好源头活水,城投水务集团建设生态水库的步伐也从未停歇,不仅在今年早春请来了“鱼宝宝”,又在入夏前种植了7万余株小树苗。
日前,青草沙水库生态防护林工程顺利通过验收。据统计,实际造林712.18亩,种植植物主要为落羽杉、中山杉、池杉、水杉、栾树、乌桕、红叶石楠等。
青草沙水库生态防护林一区
青草沙水库于日正式建成通水,是上海最主要的饮用水水源地之一,总面积66.26平方公里,设计库容5.27亿立方米,供水范围遍及上海10个行政区,服务人口约1300万。水库蓄满水时,可在不取水的情况下保障上海连续68天的原水供应。
水库取水闸泵
由于水库位于长江流域最末端的河口江心区域,自然条件复杂,水源质量受制于流域上游水量、水质以及河口水环境、咸潮变化等。
为了加大水源地保护力度,城投水务集团于2016年1月启动了水库生态防护林建设,通过栽种乔木和灌木,提高水源地的整体生态性,起到涵养水源、改善水质、防风固堤的目的。
位于长兴岛西北侧的青草沙水库-卫星图
其中种植最多的是落羽杉和中山杉,它们同属杉科落羽杉属,都是优良的盐碱地造林树种。其中,中山杉由上世纪70年代中国科学院南京中山植物园经过多年试验培育,是世界抗风灾、耐水湿、耐盐碱、抵御山体泥石流的速生杉木第一树种。
两位落羽杉属亲戚
种植数量其次的是栾树和红叶石楠,它们都是适应性较强的树种。栾树初夏花开金黄,深秋果树绯红;红叶石楠春季新叶红艳,夏季转绿,秋、冬、春三季呈现红色,霜重色逾浓,低温色更佳。
右/红叶石楠
两位高颜值树种
除此以外,还种有无患子、乌桕、池杉、水杉。
|青草沙水库生态防护林四区、六区
通过防护林建设,能够有效改善库区及周边生态环境,为生物的生长繁殖提供适宜的条件,在有效涵养水源、改善库区水质、隔离污染来源的同时,丰富库区及周边生态系统的生物多样性,构建库区健康稳定良性的生态系统。
| 去年,青草沙观测到阿穆尔隼幼鸟,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是在上海少见的迁徙旅鸟
| 越来越多的鸟儿愿意在青草沙安家、停泊
生态防护林建设将同时兼顾水源地生态建设的环境美化作用和水源地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充分体现“保障安全、生态优先、兼顾景观、人水和谐”的理念。
生态优先—人水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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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搜狐热点各乡镇(场)党委和人民政府,金钟经济开发区,县委各部办委局,县级国家机关各工作部门,县人民武装部党委,各人民团体:《丹寨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丹寨县委办公室丹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 & & & & & & & & & & & & & & & & & & 2017年5月28日(此件公开发布)丹寨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6〕42号),按照《水利部环境保护部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根据《贵州省全面推行河长制总体工作方案》(黔委厅字〔2017〕22号)和《黔东南州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黔东南党办通〔2017〕42号),建立健全河湖水库管理保护体制机制,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五大发展新理念,按照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部署,建立县、乡(镇)、村三级河长体系,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建立强有力的河湖水库管理保护机制,牢牢守住“两条底线”,全面推进丹寨县水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全县绿色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二、基本原则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强化规划约束,科学开发,合理利用,有效保护河湖水库资源,促进河湖水库休养生息,维护河湖水库健康生命,维护河湖水库生态功能。坚持党政主导、部门联动。建立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河长及相关部门的职责,强化和凝聚各级各部门力量,细化职责,协调推进河湖水库管理保护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科学施策。立足各个水域及河流的实际,综合考虑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因地制宜,因河施策,就库定措,解决好河湖水库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保障治理长效。坚持统筹兼顾、综合治理。统筹城乡发展规划,推进河流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地表地下相协调,对山水林田湖进行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充分发挥河湖水库综合功能。坚持依法监管、严格考核。依法治水管水,全面推进河湖水库管理保护各项工作,建立健全河湖水库管理保护的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法,严格考核,严把标准,严明纪律,发动公众参与,接受群众监督。三、工作目标根据《贵州省全面推行河长制总体工作方案》和《黔东南州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要求,2017年5月底完成县内各级河长制工作方案,组织体系的制定和组建,年底前制定出台各项制度,完成五里桥河及丹寨水库(东湖)综合治理,同时启动排调河的综合治理。在全县内25条河流设立河长。全面推行河长制,确保到2020年,全县用水总量控制在0.69亿立方米以内,万元GDP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5年分别下降35%、37%,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到0.467以上;摆泥河、排调河、南皋河等主要河流段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出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100%,乌坝河水库、泉山水库等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优良比例保持100%;城镇污水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92%以上和90%以上,东湖黑臭水体消除;全县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各项指标自上而下逐级分解到干支河流,自下而上确保全县工作目标实现。四、工作组织(一)建立健全河长组织机构,明确河长工作职责。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推行县、乡(镇)、村三级河长制。县、乡(镇)设立“双总河长”,由县、乡党政主要领导担任。县级设副总河长,由分管水务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副县长共同担任。乡镇设副总河长,由分管水务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副乡镇长共同担任。各级总河长负责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河长制工作,承担总督导、总调度职责。县四大班子成员各担任一条重点河流(共计25条,含流域水库)的县级河长,明确一家县级责任单位对应协助开展工作;乡(镇)、村对流经本行政区域的每一条河流(河段、水库、水电站)都要明确一位相应级别的领导担任河长,界河(水库)公共水域由涉及的行政区域分别设置相应河长,构建县、乡(镇)和村三级河长体系,实现河道、水库、水电站等各类水域河长制全覆盖。各级河长是所辖河流(河段、水库)管理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县级河长负责指导、协调所辖河流(河段、水库)管理保护工作,督导下级河长和县直有关责任部门履行职责。县河长负责组织实施河流(河段、水库)管理保护具体工作,整治突出问题,重点解决河湖水库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执法监管等实际问题,检查督导相关部门履行职责。乡(镇)、村河长的职责由所在乡镇根据其辖区内河流(河段、水库)管理保护的实际需要予以细化和明确。摆泥河、南皋河、排调河干流,泉山水库、乌坝河水库、刘家桥水库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以及重点水库另聘请水利专家、环保组织负责人或招募志愿者义务担任民间河湖水库监督员。各级河长名录5月底前在当地政府网站公布。(二)设立河长制办公室。县级设立河长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水务局局长兼任;县水务局、县环保局各明确一名副局长担任副主任。办公室承担河长制日常事务工作,主要负责上传下达、统筹协调、调查研究、督导考核,组织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任务开展。乡镇参照县级河长制办公室对应设立乡镇河长制办公室并开展工作。(三)县级成员单位职责县水务局:牵头抓好河长制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河道生态建设和河道保洁工作,以及“双清”的清理河道及“黑臭河、垃圾河”专项行动;依法查处涉河违法行为;配合实施河道监控系统建设,负责监控点定位的确定。县环保局:负责县级区域内河道入河污水污染源的日常环境监管,组织、指导、监督入河污染源治理,配合县河长办拟定河长考核检测断面和水质标准,开展考核断面水质评价工作。县发改局:负责牵头组织对涉及水环境治理重点项目实施的综合协调和监督。县教科局:负责组织学生开展河湖水库保护管理教育工作,增强学生的河湖水库保护意识。县工信和商务局:加强工业园区产业发展规划,严格把控工业行业准入条件,加强企业排污管控,防止水环境污染。县民宗局:加强对流域民族地区河长制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提高保护母亲河意识。县公安局:负责指导、加强涉河、涉水等环境犯罪行为的打击。县监察局:负责督促责任单位实施水环境治理和有关管理工作的落实。县财政局:负责安排河长制工作专项经费,协调落实河长制相关资金政策,监督资金的合理使用。县编委办:负责州河长制办公室的人员编制工作。县人社局:负责河长制办公室岗位设置、工资福利等相关事宜。县国土局:负责指导、管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土地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配合做好河湖水库确权划界工作。县住建局:负责组织、指导、监督职能范围内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对流域范围内涉及城镇规划的相关工作。县交通局: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航道整治、疏浚等工作。县农业局:负责指导、监督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畜禽养殖排泄物污染防治工作。县林业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湿地保护区、水源涵养林、沿河沿江绿化景观带等项目的建设;配合开展河湖水库划界工作,制定河道环境、绿化考核标准。县文广局: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平台,加强河长制的宣传工作,做好全县河湖水库水上运动开发项目的审核把关和相关保护工作。 县卫计局:负责指导、监督农村卫生改厕、废弃医疗器械监管和饮用水卫生监测。县审计局:负责水环境治理专项资金及时进行审计监督,提出审计意见,促进有关工作规范有序。县旅游发展服务中心:做好全县河流旅游开发项目的审核把关和相关保护工作。其他县直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配合,保障河长制实施。(四)建立河长制相关制度。在县、乡(镇)两级均建立河长会议制度和河长制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协调解决河湖水库管理保护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组织推进河长制相关工作落实;建立信息报送及通报制度,定期通报河湖水库管理保护情况,及时跟踪河长制实施进展;建立工作督查督办制度,对河长制实施情况和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查,对重要事项进行督办;建立绩效考核问责制度,对成绩突出的河长及责任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对失职失责的要严肃问责;建立与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相适应的其他工作制度,用严谨的作风、严格的制度和严明的纪律确保河长制工作落实有效。各级河长、河长制办公室不代替各职能部门工作,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河长制相关工作任务落实。五、工作任务(一)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全面落实“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和水资源管理责任与考核”四项制度,全面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严格水资源用途管控;建立水功能区水质达标评价体系,健全控制指标体系,着力加强监督考核。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和有偿使用制度,积极推进水权制度改革、水权交易试点。加快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探索建立区域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预警工作机制。实施全民节水计划,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强工业、城镇、农业节水。(二)加强河湖水库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加快推进清水江城江河段以及泉山水库、乌坝河水库水域岸线管理与利用规划编制工作,严格分区管理和用途管制,划定岸线保护区、保留区、限制开发区、开发利用区;依法划定河湖水库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遵循河湖水库自然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坚持严格保护与合理利用,根据河湖水库功能定位,将生态理念融入城乡建设、河湖水库整治、旅游休闲、环境治理、产业发展等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全过程,科学编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各领域、各部门、各行业专项规划。各部门与河湖水库环境有关的规划应互相衔接、统筹谋划。河湖水库管理保护规划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综合考虑地区水资源条件、环境承载能力、防洪要求和生态安全,针对河湖水库具体特点,实行一河一策,一库一策,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三)加强江河源头、水源涵养区和饮用水源地保护。加强主要江河源头、重要水源涵养地的水环境保护,划定禁止开发红线范围,在环境敏感区、生态脆弱区、水环境恶化区域,制订严于国家标准的水污染排放标准或执行特别排放限制,力争2020年实现江河源头保护区污染物“零排放”。依法划定泉山水库、乌坝河水库、刘家桥水库以及农村1000人以上集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禁止在水源保护区内开展一切与水源保护无关的活动。强化饮用水水源应急管理,建立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四)加强水体污染综合防治和水环境治理。全面贯彻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贵州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加强金汞矿、南皋铅锌矿等企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畜禽及水产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落实部门职责,分头推进防治措施。统筹环境保护、水务等部门现有监测断面,统一规划加密设置监测点位,以乡镇为单位加密设置出入境监测断面。建立水质恶化倒查机制,追溯污染来源,严格落实整治责任和限期整改措施。积极做好摆泥河、排调河、南皋河污染整治。大力推进生态乡镇、生态村寨和绿色小康村创建活动,积极推进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服务向农村延伸,探索多元化农村污水、垃圾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机制,积极推动农村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因地制宜建设亲水生态岸线,加大对五里桥河段和丹寨水库(东湖)的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实现河湖水库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岸绿。(五)推进河湖水库生态保护与修复。禁止侵占自然河湖水库水源涵养空间。稳步实施退田还湖还湿、退渔还湖还库,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和水体净化调节功能;构建自然生态河湖水库。及时开展河湖水库健康评估,严格落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严格控制人为的水土流失情况发生,加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力度,推进坡耕地治理、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加快水源涵养林建设,全面保护天然林,提高森林覆盖率;加强河湖水库湿地修复与保护,维护湿地生态系统完整,开展河湖水库沿岸及库区绿化造林,改善河湖水库生态环境;因地制宜连通河湖水库水系,科学制定河湖水库水系的调度方案,保证河流生态流量。(六)加强对非法挖砂采石打击力度。加强涉河建设项目管理,严格履行报批程序和行政许可。强化河道挖砂采石管理,完善日常执法巡查制度,禁止超时超量超范围挖砂采石,经批准的挖砂采石作业完成后及时恢复河道原貌,禁止在河道内堆放挖砂采石尾料或弃料。建立网格化、全方位河湖水库水域岸线巡查检查制度和违法行为监督举报制度。(七)加强河湖水库管理保护监管力度。建立完善河湖水库管理保护法规体系,落实《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贵州省环境保护条例》。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探索建立与生态文明建设相适应的河湖水库健康评价体系,制定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办法,逐步在县域范围内推广覆盖、统一规范的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完善河湖水库及堤防管理养护制度。落实最严格的水环境监管制度,强化行政监管与执法。落实河湖水库执法监管机构,落实执法监管人员、设备和经费,增强河湖水库执法监管职能职责,切实履行河湖水库执法监管工作。大力开展河湖水库“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加大河湖水库管理和保护范围内违章建筑排查和整治力度,及时发现和采取有效措施制止河湖水库水事违法行为,杜绝危害工程安全和破坏水生态环境的活动。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机制,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水域岸线、擅自取水排污、非法采砂、非法采矿洗矿、倾倒废弃物等破坏河湖水库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八)加强河湖水库日常巡查和保洁。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对全县河流开展重点执法检查,启动“清畅整治”行动,2017年组织实施完成五里桥河段和丹寨水库(东湖)综合治理;对全县25条河流开展“清岸清水”活动;根据辖区内河流实际需要,按照属地负责的原则,聘请巡查保洁员负责河湖水库日常巡查和保洁工作。(九)运用数据信息平台全面掌握河流情况。利用管理信息系统,逐步实现河流信息上传、任务派遣、督办考核等数字化管理。利用遥感、GPS等技术,对重点河湖水库、水域岸线、区域水土流失等进行动态监测,实现基础数据、涉河工程、水域岸线管理、水质监测等信息化、系统化。建立河长即时通信平台,将日常巡查、问题督办、情况通报、责任落实等纳入信息化、一体化管理,及时发布河湖水库管理保护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六、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的要求,把实施河长制、维护水库安全运行和充分发挥效益、确保河湖水库健康生命、实现河湖水库功能永续利用,作为践行五大发展新理念,兑现“四个意识”,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工作狠抓落实。结合各地实际,抓紧制定本区域实施河长制具体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各项措施,确保如期实现河长制各项工作目标。(二)落实专项经费。财政及相关部门统筹相关资金落实河长制专项经费,重点保障水质水量监测、规划编制、信息平台建设、江河湖水库划界确权、突出问题整治、执法监管和技术服务等工作经费。统筹相关资金用于河湖水库巡查保洁、堤防工程和公益性水库工程日常维修养护经费等。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对城乡水环境整治、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等项目建设投入,积极探索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河湖水库环境治理与保护。建立健全各部门涉及河湖水库日常管理的专业机构及水库管理单位,落实管理保护责任、管理人员和管理经费。落实聘请巡查保洁员保洁工作经费。(三)严格考核问责。以水质水量监测、水域岸线管理、河湖水库生态环境保护、水体安全及效益发挥等为主要考核指标,建立江河湖水库管理保护河长制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将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纳入全县经济综合测评考核及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因失职、渎职导致河湖水库环境遭到严重破坏和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四)加强宣传教育。各乡(镇)及县直各部门要广泛宣传江河湖水库管理保护的法律法规,在江河湖水库的显要位置设立河长公示牌,公布河流或河段、水库范围、姓名、职务、职责和联系方式,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加强生态文明教育,组织中小学生开展江河湖水库管理保护教育,增强中小学生的环境保护意识。充分发挥媒体舆论的引导和监督作用,着力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自觉防污治污,大力发展绿色循环经济。狠抓城市乡村、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各界的江河湖水库管理保护责任意识,积极营造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江河湖水库管理保护的良好氛围。附件:丹寨县县级河长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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