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关于2017空置房屋物业费标物业费缴纳问题

房屋空置,需要缴纳全部物业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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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置房需要交纳物业费的,因为物业公司的物业服务针对整个小区,个别户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这样的理由是法律所不能接受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地方条例一般对这个有更明确的规定,比如:《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作出规定:“房屋交付使用后所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承担,但房屋交付后一年内无人入住的,空置期间由业主按百分之七十的比例承担物业服务费用。”
按理说是不该交纳物业费的,根据物业费的收取文件(具体的文件我记不清了)物业费应该在业主拿钥匙开始接受物业管理开始收取物业费,不过如果领了钥匙即使没住,可是要交物业费,或者可以根据地方的规定与物业协商,交纳50%的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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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城市房价:答:1,物业公司所提供的服务,主要是建立在为“人”服务的基础之上的。比如小区产生的垃圾,是由人制造的;比如小区的保安,是保障业主的人身安全和防备业主的*辆等财物不被盗的。如果业主不住在小区而只有一套空房子,也就不会产生垃圾,亦没有什么...
答:一边是想*房的人*不起,另一边却是*得起好几套房的空置不住,空置房问题维系国计民生。那么空置房的定义是什么?常州空置房的物业费如何收取?空置房分两种,一种是房屋已交付使用但开发商尚未出售的房屋,物业费由建设单位承担。另一种是已具...
答:从全国的情况看,各地房管部门和物价部门出的法规不同,物业公司在执行上非常抵触,执行*性很大,物业和业主可以在当地法规的基础上协商减免比例,政府管理部门也不是一定要执行,从法理上说,你空关房屋,其他业主还是在实际居住,公共物业服...
答:空置房需要交纳物业费的,因为物业公司的物业服务针对整个小区,个别户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这样的理由是法律所不能接受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
答: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中规定是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缴纳,那么一般情况下,你可以看和物业公司签的合同,除此之外,您可以借鉴下陕西省的:从收房未装修首月申请空置房的,在物业企业申请,按照70%缴纳,已装修空置超过半年的通过物业企业申请...
答: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物权法》两部司法解释———《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和《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将于日起施行。司法解释施行前已经终审,解释施行后当事人申请再...
答:一、根据《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16条规定:“房屋交付后空置半年以上的,经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与物业服务企业确认后,其物业服务费按照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70%交纳,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
答:目前,没有明文规定。但从行业惯例来看,开发商的空置房都交纳物业管理费。至于交纳管理费的多少,按照《房屋使用、管理、维修公约》中确定的标准执行。
答: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级建设行*主管部门制定全省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具体见附表)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建设行*主管部门依据基准价,结合当地情况制定浮动幅度,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按规定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在物业服...
答:空置房申请物业费优惠需要事先报备物业公司,查看水表电表底数,空置一年以上可以享受最高八点五折的优惠。
答:房子空置也要交物业费 - 焦点司法解释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解读最高院民一庭负责人介绍,实践中,有的业主以未享受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提...
答:空置房也属于小区里的房子,一般没有对空置房进行明确规定,因为物业管理是对房产所在小区的管理与服务,不论是否空置,物业都要对小区进行服务,都得有成本支出。
答:近日,家住成都丽晶花园的李敏女士向本报*映,她*的房子一直空置,但是物管要求她交纳每月300元的全额物管费,为此,李敏以“未享受物管服务”为由拒绝交纳物管费。 两年前,李敏在丽晶花园购*了一套住房,一直没有入祝前段时间,丈夫被调到外地工作,李...
答:空置房屋物业费: 若项目所在城市无特殊规定,需全额缴纳物业费; 若项目所在城市有关于不居住房屋物业费收缴办法的指导文件,就按当地的指导文件执行; 比如:安徽省物价局在2009年上半年出台的《关于物业综合服务费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规定:...
答:根据《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第二十三条: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因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或物业服务资金由建设单位全额交纳。 业主验收房屋后从未入住,经物业服务企业登记确认后,...
答:可以通过律师诉讼收取; 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物业服...
答:无论各省市制定的法规不能违背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中,业主入住前物业费由开发商支付,业主入住后由业主支付,这是原则规定,*了入住手续未实际居住某些省市物价局有部分减免规定,是价格法调整的范围,地方法规与中央法规不能抵触,否则以中...
答:安徽省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 安徽住宅物业综合服务标准,以管理服务内容和等级评定标准,实行考评定级,按级收费,等级收费标准为:按房屋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一级0.56元至0.8元;二级0.39元至0.55元;*0.26元至0.38元;四级0.16元至0.25元...
答:业主的房屋在空置期间,物业费应该如何收取,首先要看物业与业主之间的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如果双方合同约定中明确规定,业主房屋空置期间,要缴纳全额物业费,那么业主就应该依照合同进行缴纳。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业主要享受按照20%缴纳物...
答:第一,所拥有的空置房仅仅是区分所有建筑物的专有部分空置,并不意味着整个所有建筑物在空置着。实际上虽然区分所有建筑物的专有部分在空置,但区分所有建筑物的共用部分仍然在运行,使用之中,而物业管理费的支出目的就是要维持、保证区分所有...
答:业主的房屋在空置期间,物业费应该如何收取,首先要看物业与业主之间的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如果双方合同约定中明确规定,业主房屋空置期间,要缴纳全额物业费,那么业主就应该依照合同进行缴纳。 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业主要享受按照20%缴纳...
答:空置房物业费是正常入住的70%,物业没有权利停电。不过物业费还是要交的,不要影响大家。
答: 房子空置也要交物业费 - 焦点 司法解释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解读 最高院民一庭负责人介绍,实践中,有的业主以未享受物业服务企业已经...
答:核心内容:商住小区的空置房,该不该交物业费?如果交的话,又该交多少?多年来,这个问题似乎一直未见有统一的规定,因而也一直困扰着一些业主和物业公司。日前,石家庄市新出台的《物业管理条例修订案》规定,空置房空置在3个月以内的,不交物业...
答:昨日上午,辽宁省工商局召集物业公司代表、律师代表、市民代表共同讨论《辽宁省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会上,业主*辆不许进院、空置房物业费收取标准等成为市民代表与物业公司代表争论的焦点。合同文本还打破常规,设立了...
答:和住人的一样,以后有加倍的趋势,估计~~
答:需要交物业费。住不住都需要交。 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或者尚未交...
答:空置房需要交纳物业费的,因为物业公司的物业服务针对整个小区,个别户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这样的理由是法律所不能接受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
空置房物业费规定是怎样的
答:空置房屋物业费:若项目所在城市无特殊规定,需全额缴纳物业费;若项目所在城市有关于不居住房屋物业费收缴办法的指导文件,就按当地的指导文件执行; 比如:安徽省物价局在2009年上半年出台的《关于物业综合服务费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规定:物...
空置房物业费怎么规定的
答:全额费用的70%。电梯费、空调费、公共能耗费等等之类的代收代支费用,不享受70%。1
空置房物业费的规定 空置期要交物业费吗
答:第一年要全额缴纳,空置一年以上的按70%缴纳(可能每个地区会有所不同,具体看你们那的地方法规),需要注意的是,你要提前通知物业备案1要交的,但是可以只交部分,不用全额交。 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并没有明确物业出售后,业主或使用人入住前物业管理服务费应该怎么收。有的省市规定,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长期(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物业及入驻后长期未使用的空置物业,...
物业法关于空置房物业费是怎样规定的
答:第一年满额收取,空置一年以上按70%收取5
物业管理条例空置房物业费是怎么规定的
答: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 “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5
空置房物业费
答:变化一:鼓励双方约定收费 《办法》打破了以往政府指导价“一统天下”的管理方式,鼓励物业相关各方约定收费。 根据规定,今后,已经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普通住宅,其公共服务收费由业主委员会经业主大会同意后,在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公布的政府指导价...3房子空置也要交物业费 - 焦点司法解释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解读最高院民一庭负责人介绍,实践中,有的业主以未享受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提...1
空置房物业费的问题
答:物业费是全额交. 虽然,你没入住, 但是,对小区公共部分的维护等工作, 物业公司依然在做. 不会因为你没入住,就不打扫你家门前的楼道. 也不会因为你没入住,就不盘问进出小区的陌生人. 相关法规有这规定,其规定的法律之本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里:...1
空置房物业费该不该交 空置房物业费的法律依据
答:两种情况: 1、房地产公司未售出空置房的,可由物业公司找开发商协商索要物业管理费。 2、已售房已经办理入住的空置房,由物业产权人按期缴纳物业管理费。但是,部分省市地区的物业管理条例有规定的,房屋长期空置的,物业费按一定优惠比例(85%...1两种情况: 1、房地产公司未售出空置房的,可由物业公司找开发商协商索要物业管理费。 2、已售房已经办理入住的空置房,由物业产权人按期缴纳物业管理费。但是,部分省市地区的物业管理条例有规定的,房屋长期空置的,物业费按一定优惠比例(85%...1
空置房物业费应怎样交 我国物业管理条例有规定
答:空置房屋物业费: 若项目所在城市无特殊规定,需全额缴纳物业费; 若项目所在城市有关于不居住房屋物业费收缴办法的指导文件,就按当地的指导文件执行; 比如:安徽省物价局在2009年上半年出台的《关于物业综合服务费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规定:...10空置房屋物业费: 若项目所在城市无特殊规定,需全额缴纳物业费; 若项目所在城市有关于不居住房屋物业费收缴办法的指导文件,就按当地的指导文件执行; 比如:安徽省物价局在2009年上半年出台的《关于物业综合服务费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规定:...10
浙江物管法有没有明文规定说空置房的物业费怎么收取?
答:空置房也属于小区里的房子,一般没有对空置房进行明确规定,因为物业管理是对房产所在小区的管理与服务,不论是否空置,物业都要对小区进行服务,都得有成本支出。2
空置房怎样缴纳供暖费和物业费
答:咨询小区物业 .....1
怎么核算空置房,空置房物业费怎么算
答:看物业公司的规定了,物业服务协议上一般会有约定空置房的收费情况。 而且对于开发商未售房屋的物业费要看物业公司与开发公司的服务合同,基本上都有补贴和费用清单结算。 具体要看流程了。 业主已购房屋的,当地也有空置房的标准,可以参照。 ...
国家对空置房屋物业费的收取有何规定
答:这个应该是没有特殊规定的,总结而言就是房产在您的名下,不管是居住还是出租还是、空置,都要按规定缴纳物业费,采暖费和实际发生的水电煤气网络卫生等相关费用。 希望能帮到你。
什么是空置房?怎么交物业费?
答:空置房是房地产市场上的专用名词,严格概念上是指房屋竣工一年之后没有实现销售的房子,通俗地说就是指市场上卖不出去的房子。 1,物业公司所提供的服务,主要是建立在为“人”服务的基础之上的。比如小区产生的垃圾,是由人制造的;比如小区的保安...
南昌空置房物业费如何交纳
答:这个没有统一的,各物业公司不一样,同一个物业公司在不同的小区也不一样,少的交一半,多的全交。
上海空置房物业费如何交纳?
答: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物权法》两部司法解释———《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和《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将于日起施行。司法解释施行前已经终审,解释施行后当事人申请再...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物权法》两部司法解释———《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和《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将于日起施行。司法解释施行前已经终审,解释施行后当事人申请再...
固镇空置房物业费怎么交
答:您好!1、物业费交纳,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你们三方签定的合同或协议里已经明确约定,是从交付之日开始算的,有法律依据,这是合理的。不管你住不住都得交。 2、如果不住人,物业费和公摊水电费按70%交纳。依据《物业管理条例》。垃圾费全额...
成都空置房物业费如何收取
答:该收多少收多少
武汉空置房物业费收费标准
答:第一年的打7折的,必须是没有人祝也没装修。去年武汉报纸上登过一次。6
物业费包括什么?空置房交多少
答:物业费分包干制或酬金制。 实行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的,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实行物业服务费用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 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热门装修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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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装修问答全国有不少省市规定,业主未入住的空置房屋物业费打折收取,这在物业管理行业引起了很大争议,空置房到底应该如何缴纳物业费?地方政府制定的“空置房物业费打折”的规定到底是否合法?
下面就石家庄空置房的物业费收取规定为例,对地方政府制定的空置房物业费打折的合法性做一些分析。
《石家庄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连续三个月以上无人居住、使用、装修空置的物业,空置期间按百分之二十缴纳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合同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业主空置物业的起止时间,应当事先和事后告知物业服务企业,并办理相关手续。”
首先,《物权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确定。”从本条中,可以判断,物业服务费用的分摊原则首先是有约定从约定,没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业主专有面积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确定。因此,确定业主承担物业服务费的法定标准的考虑因素或评判因素只有一个即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与房屋是否空置并无相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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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物权法》第七十二条第1款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从文义解释角度理解,不完全履行义务属于不履行义务的范畴自然是应有之义。石家庄市条例的这一规定,恰恰违反了上位法的权利义务相一致这一原则。
再次,《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亦有类似规定,将物业服务费用分为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这两种物业服务费用类似是依据房屋产权属性划分的,与房屋是否空置并无直接关系,而石家庄市条例的这一规定,并不区分房屋产权属性,同一按照空置期间按百分之二十缴纳物业服务费,涉嫌干涉正常的物业服务收费的市场秩序,本应当由市场调节确定价格的非政策性住房的物业服务收费被公权力强制干预了,同时一般针对政策性住房的政府指导价面对的是政策性住房这一整体,并不区分房屋是否空置。因此,石家庄市条例这一规定有失公平。
最后,从物业服务费的性质看,物业服务费属于广义的公共基金的一种,属于权利所有权人的共有财产,专门用于住宅小区物业的基本维护、修缮、整治工作与日常管理,并不完全等同于物业服务企业基于物业服务合同提供物业服务的对价。也就是说,石家庄市条例的这一规定,表面上是涉嫌侵犯了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实质上从根本上侵犯了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等于正常交费业主为空置房业主埋单。物业服务费的性质决定,其收取比例不能与供暖费的收取比例和方式混为一谈。
行业协会说法
这一点,石家庄市物业管理协会副秘书长刘明有详细阐述,物业服务的对象是全体业主享有的公共服务,是公共产品,不是针对某一个业主提供的专门服务。业主是否对其专有部分进行实际使用,对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内容和成本,不产生任何影响。物业服务的内容,是对住宅区内的房屋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只要一进场接手物业,无论住宅区内的入住率是多少,物业服务企业都要提供上述服务。刘明认为,物业费用的去向,除掉物业公司利润,都是花在业主身上,空置房只交20%就等于把这个钱克扣了,物业的服务质量也必然会下降,最终吃亏的是大多数的业主。
最高人民法院2009年发布并执行的《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9]8号)第六条也规定,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由此可见,因这种政策规定引发实践中的诉讼纠纷时,业主以此作为抗辩理由是得不到人民法院的支持的。
值得欣慰的一点是,石家庄市的条例这一规定设置了除外条款即“物业服务合同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这一除外条款遵从了《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因此,务必要在物业服务合同中做好约定。
我们建议物业公司在签订物业服务合同需要将空置期间全额交纳物业费进行约定,一方面满足部分地方政府规定“有约定的从约定”,另一方面将来当地政策改变了,如果物业服务合同还是约定了打折收取,在新签订合同前物业公司还是只能按照老办法打折收取。
值得一提的是,所有城市都要求尚未销售的空置房屋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交纳物业费,且不抱任何感情色彩来看,开发商事实上也是一个业主,同为业主,但承担的义务却并不相同,法治时代竟然还在搞劫富济贫,这些地方的企业也是醉了。
各地关于空置房物业费打折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 连续三个月以上无人居住、使用、装修空置的物业,空置期间按百分之二十缴纳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合同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业主空置物业的起止时间,应当事先和事后告知物业服务企业,并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 日省人民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的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甘肃省物业管理办法》的决定 第二十九条规定: 建设单位未售出的及业主购房未入住的空置物业,应当缴纳物业管理费用。缴纳比例为收费标准的70%,但不得因此而增加其他业主的负担。
根据 滁价费[2010]97号 关于印发《滁州市市本级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第十六条规定: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办理入住手续后,连续六个月或六个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物业及入住后长期未使用的空置物业(水、电、气均未使用),业主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备案,按规定或约定标准交纳50%的物业综合服务费。
根据 兰发改〔2010〕80号 《兰溪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已办理交房手续但业主未居住的、居住后又空置且时间在半年以上的物业,经物业服务企业核实后,物业服务收费按应收标准的70%交纳。房屋装修期间不属于房屋空置,其物业服务费用应按规定标准全额缴纳。
根据《西宁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物业交付后,业主未实际入住的,按应交纳物业服务费数额的70%交纳费用。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设计为集中供热,业主要求停止供热的,应当在本供热期开始30日前与供热单位签订停热协议。停止用热的业主,应当按采暖费总额的50%交纳费用。可能危害其他用户用热或者影响室内公共设施安全运行的不得停止用热。
根据湘价服〔2010〕76号《湖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已办理交付手续但未使用的物业,物业服务费按照90%交纳。
根据兰州市人民政府令[2008]第6号《兰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未入住的或者入住后不使用房屋连续超过3个月以上的,可以书面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经物业服务企业确认登记后,从第4个月起其物业服务费用按收费标准的70%交纳。
根据苏价服[2010]12号《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因业主原因未及时办理入住手续、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入住或未使用的物业,期间的物业服务费应不低于合同约定标准70%。具体可由当地价格会同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日起实施的《苏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新建普通住宅前期物业管理期间,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入住或未使用,并事先书面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的,在不超过24个月的时期内,物业公共服务费按70%交纳,优惠期超过24个月的可由双方协商确定。
《南京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明确了物业服务费从物业交付买受人(即交房拿到钥匙之后)之日起按月收取,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房屋由建设单位全额交纳物业服务费。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长期(连续性6个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物业及入住后长期未使用的空置物业,业主应向物业管理企业书面备案,按规定或约定公共服务费标准的70%缴纳空置物业管理费。公摊水电费部分,空置物业也可以按照70% 来分摊正常的费用。
根据《石家庄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连续三个月以上无人居住、使用、装修空置的物业,空置期间按百分之二十缴纳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合同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业主空置物业的起止时间,应当事先和事后告知物业服务企业,并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关于物业综合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运用价格政策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9〕24号)精神,现就未入住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减半收取物业综合服务费问题明确如下:“未入住新建普通商品住房”指没有装修、每月发生的电费不超过2度的新建普通商品住房。从通知印发之日起,半年以上18个月以下符合未入住条件的新建普通商品住房住户,期间物业综合服务费减半收取。(日起停止执行)
根据(锡价服[2007]1号)《无锡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对未入住或未使用连续超一个月以上的物业、车位,业主应事前向物管企业书面申请,并经确认后按规定标准的70%缴纳物业管理费,机动车辆停放服务费或车位水电、卫生等管理费用亦按此标准收取。物管费用从房屋销售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期的次月计算。开发建设单位实施分期开发,分批交付使用,给先期入住业主造成噪音、粉尘污染的,环境、配套设施尚未完善的,经相关部门确认后,业主可按规定标准的80%交纳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差额部分由开发建设单位补偿物业管理企业。
根据海南省发改厅、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琼发改收费[号)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经物业管理企业登记确认,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售出后从未入住使用,或者连续三个月以上间断入住使用的,执照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的70%计收。 (已废止)
根据济价房字[号《济南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业主购买房屋已办理入住手续但未入住的,经物业管理企业确认后,其物业服务费按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70%缴纳。
根据《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房屋交付使用后所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承担,但房屋交付后一年内无人入住的,空置期间由业主按百分之七十的比例承担物业服务费用。
《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对重庆市城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施办法执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价[号)规定:业主或使用人的空置房,经物管企业与使用人双方认定水、电、气表起止数均未走动的,业主或使用人应交纳50%的物业服务费。(已废止)
本文由“物业CFO沙龙”公众号整理
来源:物业CFO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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