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合同不给工资怎么办签的月工资标准2600,每周上6天,我还可以要加班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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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店应不应该给我加班费?
&&& 饭店服务员 张绣娥:我今年40岁,从2015年12月起在北京一家饭店工作,但饭店没跟我签订劳动合同。领导让我每天工作7小时,每周上6天班,哪天休息还得轮,若轮不开我就不能休。
  入职时,饭店说我每月工资是2600元,但没说包含加班费。此后,我一直都拿这个数,即使排不开班不能休息时单位也发这么多工资。从我入职起,饭店没发过加班费。
  我曾问部门经理,他说2600元工资里已包含了延时、双休日、法定节假日等各种加班费,单位无须另外支付。
  请问:领导说的对吗?我有权要求饭店支付加班费吗?
  李颖:该单位的说法和做法均不符合法律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标准;工资标准可以根据劳动者所在岗位或者所从事的工作确定。由此来看,工资是由双方在劳动合同里明确约定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并未签书面劳动合同,本身就已经违反了法律规定。依据您提供的信息,从工资2600元来看,应该是正常情况下每天工作7小时、每周上6天班的工资标准。其中,并不包括在不能轮休时候的各种加班工资。由此来看,该单位领导的说法并不符合法律的规定。
  对于超出约定工作时间的部分,您有权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十四条“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一)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小时工资基数的150%支付加班工资;(二)在休息日工作的,应当安排其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三)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的规定,要求单位支付加班费。
  另外,单位一直未与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因此,您还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的规定,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 □记者 王香阑
主办:河北工人报社
投诉电话:1 6 传真:5 Email:本网常年法律顾问:河北天捷律师事务所 王金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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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物业公司干保安,干了两年多,期间签了劳动合同,签的每天工作8小时,双休,月工资2600元,可我们实际工作每天12小时,单休,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国庆节和过年给3天假,其余全是一天,也没有给我
我在物业公司干保安,干了两年多,期间签了劳动合同,签的每天工作8小时,双休,月工资2600元,可我们实际工作每天12小时,单休,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国庆节和过年给3天假,其余全是一天,也没有给我们上任何保险且公司在签完合同后,把属于我们的那份合同扣留,我于去年9月1日从公司辞职,辞职时我向公司索要合同,也没给我,请问我现在还能向原单位索要加班费,保险吗
wl2965ckbh
律师回复区
河北-石家庄
您好,可以主张加班费,需要有证据证明每天的加班时间
你好单位的行为属于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可以主张加班费和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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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问律师劳动合同中公司签订的条款为;1.标准工时制,即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6天,2.乙方每月包干加班费。
  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法律规定的,约定无效。  1、法定工作时间为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  2、加班应当取得劳动者同意,平时加班按正常工资的150%计薪,休息日加班按正常工资的200%计薪,节假日加班按正常工资的300%计薪。
  月工资、加班工资均可根据以下规定计算:  1、《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3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44条。  3、《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和《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上面对拖欠和克扣工资有明确的定义。拖欠或克扣劳动报酬或加班工资的,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解决。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楼主您好!为您解疑答惑如下:
首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实行标准工时制的用人单位中,工作时间为: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而根据您描述的情况,您每周工作48小时,已经超过了40小时,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超过正常工作时间的部分,您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加班费。
其次,合同直接约定工作量,其实是一种直接确定员工工作量的不定时工时制,但公司实行这种工时制是前需要履行一定程序的,需要得到劳动行政部门的许可,否则不得擅自实行。
因此,这份劳动合同的内容前后矛盾,不符合法律规定。建议您先向单位咨询清楚,如果确实按照标准工时制,那么您有权拒绝周六上班或者要求支付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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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要取消此次报名,退出该活动?劳动合同签的是每周6天每天8小时,实际上7天.没加班费怎么办?【广饶吧】_百度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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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签的是每周6天每天8小时,实际上7天.没加班费怎么办?收藏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46号发布根据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修订)第一条 为了合理安排职工的工作和休息时间,维护职工的休息权利,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根据宪法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的职工。第三条 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第四条 在特殊条件下从事劳动和有特殊情况,需要适当缩短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五条 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延长职工工作时间。因特殊情况和紧急任务确需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七条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 企业和不能实行前款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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