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证以前有交过150块钱可是二手房交易没有土地证办下来怎么办有二手房交易没有土地证人知道一本土地证都二手房交易没有土地证可以办一本吗感觉没天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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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师,你好!请问:我家在上海闵行浦江有2套一房的住宅,是父
大律师,你好!请问:我家在上海闵行浦江有2套一房的住宅,是父亲2012年10月签署拆迁协议,2014年8月交房赔偿给我家的,目前尚未办理产权证。当初签协议的根据是(农村)宅基地土地证,土地证上是父母及三个子女的名字。我上有一个姐姐,下有一个妹妹,我是男生,另外我们包括父亲都是外地户口。2002年母亲去世,土地证是2002年之前办理的。父亲2008年再娶,二人单独另外生活,父亲没有说分家啊,只是生活习惯不同另过。拆迁协议是父亲和继母瞒着我们签署的,只有父亲的名字,签完协议领好过渡费补偿款后才告知我们。2014年10月我和父亲又到拆迁办在协议上加了我的名字,拆迁办盖章认可的。想请教几个问题:
1.凭土地证的名字,父亲可以一个人签署协议吗又或者拆迁协议只能写一个人的名字,但其他四个人的权益怎么保障呢?
2.是否可以要求父亲把那2套房子做个处置,也就是房产每人各得五分之一,母亲的那份依法我们四人分配。 3.继母怂恿父亲也想从中分这二套房产,她有份么?有多少呢 注意她是2008年和我父亲结婚的,土地证是2002年 之前的,但拆迁是2012年签的协议,而且土地证是我家五口人的名字,没有她的名字。4.现在房产证还没有办,父亲74岁,担心他身体不好,房产落到继母手里,这点是主要的。有什么办法可以固定我们的权益。非常感谢!!!
1、房屋一半属于母亲遗产,你们子女都有继承权,拆迁时应当让你们也签字。
2、拆迁安置房屋应当依据拆迁协议和被拆迁房屋具体情况来分割。
3、你继母户口如没有迁到被拆迁房屋内,应当没有份额。
4、建议及时要求依法分割拆迁安置房屋,并让你父亲预留遗嘱,明确其个人遗产如何继承。
父亲若有委托书,可以单独代表所有人签协议,具体利益分割需要考虑很多因素。具体咨询可以联系律师当面咨询
父亲若有委托书,可以单独代表所有人签协议
可以让你父亲写一份遗嘱。
你继母没有份额
父亲若有委托书可以单独代表所有人签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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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法律咨询,多年执业经验律师为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我没有土地证怎么办!!_百度知道
我没有土地证怎么办!!
俺是乡下的,我们这的镇政府2003年卖土地,我的一个朋友买了一块216个平方后来因为资金上的原因,又转卖给了我,现在我在上面建好了房屋,到土地所办土地证,可办事员说不能给我办只能办成我朋友的名字,我现在不知道要怎么办才好?土地的契税是我交的,契税完...
我有更好的答案
土地证,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依据。办理程序1、房屋转让连同土地使用权转移,需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原土地使用证。2、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3、新建房屋土地登记需提交土地和规划部门建房批件。4、土地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及时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申请补发新证,在当地报纸上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无异议的,原发证机关注销原土地证书,补发新证书。5、买卖分宗、继承、赠与分宗须双方共同到局办理。6、委托代办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人签名盖章的委托书。
如果是违法取得土地,使应当由你朋友先办好,然后过户给你。现在越过一个步骤,已经无法补救按照办理土地证的程序,实际影响并不大,拆迁征用可以得到同等补偿。当然。因为房屋产权的法定凭证是房产证。只要有房产证,房屋产权的功能都能够正常行使,如买卖抵押都受法律保护,只好不办土地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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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块地皮是没有土地证的,但是,我们村里的人都知道那地皮是我的。最近,村里的人没有通知我的情况下拿
我有一块地皮是没有土地证的,但是,我们村里的人都知道那地皮是我的。最近,村里的人没有通知我的情况下拿了去拍卖了,拍了36.7万。村里的人这样做是违法的吗?要怎样才可以要回地皮?
广东 - 广州
你好,你是否有相关的证据可以证明地皮是您所有呢?你这个问题相对复杂,具体要怎么弄还是要看具体的证据材料,材料可以发我邮箱;你可以与我联系,进一步沟通案情,我再根据具体情况给你建议。
找法网认证律师
你好,证据就应该没有什么证据,地皮以前都是水来的,没有人要,我就出钱填土填上来的,变成现在的地皮。
1条律师回答
咨询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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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具体案情确定。
可以考虑起诉。
根据当地的政策执行
你好,可以本村转让
可以要求的。
您好!可以签买卖合同,但没过户也即无法过户给他人。
你好,这需要咨询土地局的
请查看土地登记办法!
你好,可以呀
你好,可以协商解决,他们不能强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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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西安用户的咨询& &房产证查询系统 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怎么办房产证查询系统 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怎么办日来源:株洲晚报责任编辑:duansheng 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可以更好地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财产权,更好地理清当事人之间的不动产权利界限、减少权属纠纷、提高登记的准确性和权威性,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不动产物权。
从6月27日开始,我市城区范围内开始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到现在已经过去近2个月。我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办理情况如何?办理过程中市民最关注哪些问题?市民应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近日,记者带着这些问题走访了市国土资源局,请相关工作人员针对市民最为关注的这些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答。
数据 两个月办理各项不动产登记业务9629笔 数据显示,截止到日,近两个月时间,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已经受理各项登记业务9629笔,已办结业务4773笔,正在办理业务4856笔。其中办结的业务中涉及首次登记办理不动产证书40本,不动产证明859本;变更登记办理不动产证书37本,不动产证明4本;转移登记办理不动产证书680本;其他登记办理不动产证书524本,查封、注销等登记类型登簿2629笔。
“现有各类不动产权证书继续有效,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旧证、新证同时都具有法律效力。”工作人员介绍,按照国家“不变不换”的原则,在不动产统一登记实行之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继续有效。也就是说,市民可以在今后办理变更、转移登记时,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权属证书,无需急着“换证”。
疑问 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应如何办理不动产证? 对于大部分市民而言,实施不动产登记影响最大的是房屋交易。实施不动产登记后,“房产证”与“土地证”合一,让一些买了房却没有拿到土地证的业主有些着急:没有土地证的房子还能卖出去吗?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该如何办理不动产证?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市民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分以下几种情况: 房改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 由单位提供资料统一办理
工作人员介绍,这种情况大部分属于企事业单位在为职工办理房改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时仅办理了房产证,未办理土地证,市民如属于这种情况,应马上联系房改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所占土地的单位,由单位提供如下资料统一办理不动产登记:
1)申请书(由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供)
2)房改房、经济适用房、集资建房批复或通知
3)土地证原件及档案(单位的土地总证)
4)地籍调查表及土地总证测量图(土地证为手工版的老证需提供)
5)房产证原件(个人)
6)身份证明(包括产权人和受委托人、单位法人)
7)购房花名册(由单位提供)
8)分栋测量图、房产总证或测量报告
9)株洲市房产分户测量调查表和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
10)购房协议
11)其他资料(如属于改制企业则提供相关文件等)
商品房有房产证、无土地证
由开发商与业主共同提供资料
这种情况大部分属于开发商先为业主办理了房产证、但未办理土地证,需要开发商到国土部门申请出让地竣工验收合格后会同业主提供如下资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不动产登记:
1)申请书(由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供)
2)身份证明(包括产权人和受委托人、开发公司)
4)土地竣工验收表、土地竣工测量图
5)购房花名册(由开发商提供)
6)土地总证原件及档案复印件
7)株洲市房产分户测量调查表和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
8)土地分栋测量图、房产总证或房屋测量报告
9)房产证分户原件
10)购房合同、契税发票
工作人员建议,遇到这种情况,市民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最好首先到国土局档案馆查询一下房屋所占土地的情况,具体原因是我市有个别小区在以前办理土地分户证时,已收回了单位或开发商的土地总证,如果属于这种情况,市民查询后则不需要提供土地总证原件。
个人自建房
根据现场具体情况确定
工作人员介绍,如果属于个人自建的私房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市民需要带上建房时国土、规划的批准手续,到不动产登记中心预约测量现场踏勘,不动产统一登记中心将根据现场踏勘的具体情况,确定能否办理不动产登记。
只有房产证,无国土证可查询房屋土地情况后再进行交易
市不动产统一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如果房屋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原则上不能办理不动产交易,但鉴于有些小区属于国土部门已收回了国土总证的,市民可先去国土部门档案馆查询土地相关情况,如果属于这种情况可以先办理不动产证书后再进行交易。
“在进行房屋交易时,建议买房者先核实房产、土地是否两证齐全,如果只有房产证,无土地使用证,建议先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和国土档案部门核实能否办理不动产登记,再进行交易。”工作人员介绍,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后,房产、土地两证合一,我市以后将不会再有类似问题出现。 相关新闻办理不动产统一登记,不存在收取“加快费” 近日,针对市民反映的有中介人员和自称不动产统一登记中心的工作人员声称只要缴存一定的费用便可以提供办证加快服务的情况,市不动产统一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该中心并无加快收费服务,并严厉禁止和杜绝该行为,请办事的市民留意切勿上当受骗。
工作人员介绍,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是一新生事物,新的登记流程,新的业务系统,需要一个理顺与磨合的过程,目前,中心是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的30个工作日内办理登记业务,本着高效、优化、便民的原则,随着登记系统的完善,办理流程的优化,业务能力的提高,将大大缩短现有的登记时限。 相关资讯小编推荐楼盘知道 热门关键词: 12345678910意向区域金水二七郑东新区管城惠济中原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新郑市新密市海外巩义市中牟县荥阳市登封市上街航空港区平原新区其它价格5000以下<input name="group[price]" type="radio" value="-9000<input name="group[price]" type="radio" value="以上我已阅读并同意& 周边城市: 最新楼盘: 热门城市新房:兴安一块地出让金未交清土地证就办下来 相关部门解释
10:53:59 来源:
核心提示:土地买受人未交清土地出让金,却从兴安县国土资源局(下称兴安国土局)办到了两本土地证。4月28日,记者采访了土地买受人,以及走访了兴安县国土资源局,了解那两本“早产”土地证的办理经过。
   出让金未交清 土地证却&早产&
  土地买受人未交清土地出让金,却从国土资源局(下称兴安国土局)办到了两本土地证。
  4月28日,记者采访了土地买受人,以及走访了兴安县国土资源局,了解那两本&早产&土地证的办理经过。
兴安县第二招待所片区国有建设用地。
  土地证在手 土地被挂牌拍卖
  今年3月7日,兴安县第二招待所片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发布,市民蒋女士获悉这一消息后非常震惊,因为她持有那块土地的土地证。
  4月28日上午,蒋女士向记者讲述了事情缘由。
  兴安县第二招待所片区国有建设用地位于兴安县城兴桂中路与三台路交汇处,面积7974.29平方米。日,兴安国土局委托拍卖公司拍卖,蒋女士的母亲和合伙人彭先生以8250万元拍下。他们先后交付了5000多万元的土地出让金,还欠下2000多万元至今没有交付。
  去年4月9日,蒋女士的母亲在兴安国土局办了两本土地证,两本土地证上规定的使用权面积各2000平方米。
  后来,蒋女士的母亲与合伙人彭先生的家人成立了&桂林建泰投资有限公司&,并将那块土地转让到公司名下。由于土地使用权人变更,去年9月22日,蒋女士的母亲重新办了两本土地证,土地使用权人变更为&桂林建泰投资有限公司&。
  &我们交了5000多万土地出让金,并且办了兴安县政府盖章颁发的土地证。现在在没有通知我们的情况下,拿我们的土地去挂牌拍卖,这怎么能行呢?&对于自己办了土地证的土地被重新挂牌拍卖,蒋女士表示不能接受。
两本&早产&的土地证。
  兴安国土局:重新拍卖没有问题
  &重新拍卖那块土地没有任何问题。&4月28日上午,兴安国土局土地交易中心主任钟悟隐说。
  &蒋女士的母亲和彭先生只交了5000多万元的土地出让金,还有2000多万元的钱拖了近两年了都没来交。&钟悟隐向记者出示了一份《广西拍卖成交确认书》,上面关于&成交金额和佣金支付期限&处写明:&5个工作日内支付2000万元,不含保证金;余款在20个工作日内付清。&
  钟悟隐特别向记者指明有关违约责任的说明,上面写道:&买受人拒不交付成交款及拍卖佣金的,原签署的《拍卖成交确认书》自动作废,其已缴交的保证金抵作违约金不予退还;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同意,将该标的再行拍卖。再行拍卖的,该买受人应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和委托人应支付给拍卖人的拍卖佣金,若再行拍卖的成交额低于第一次拍卖成效额的,该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钟悟隐说,拍卖公司每两个月给买受人下一次催款通知书,上面加盖兴安县国土资源局的公章,可买受人并没有在规定期限内交清余款,已经违约了,原签署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就自动作废了,重新拍卖那块土地没有任何问题。
  未交清余款 土地证是如何办下来的?
  据了解,按照土地证正常的办证程序,买受人首先是要交清全部的土地出让金,拿到县财政局开出的发票,还要税务部门开具的票据,以及营业执照,才能办理土地证。买受人一直未交清兴安县第二招待所片区国有建设用地的余款,为什么能从兴安国土局办到两本土地证呢?
  &那两本土地证在办理的过程中存在&瑕疵&。&兴安县国土资源局地籍股负责人顾青表示,该地块买受人交了5000多万元土地出让金后,多次强烈要求帮办部分土地证。鉴于该企业当时的困难,为帮助企业尽快交齐土地价款并促进项目尽快动工建设,兴安县国土资源局于2014年12月为其办理面积各2000平方米的建设用地批准书两本。
  &后来考虑到土地出让金没交齐办证不妥,决定注销他们的土地证。&顾青说。钟悟隐也向记者证实:&政府相关部门经过调查,已下文吊销了他们(买受人)手上那两本土地证。&
  重新挂牌拍卖已被叫停
  顾青介绍,一年多以来,县土地交易中心与三正拍卖公司多次催缴未果。县政府也多次催缴仍未解决。经县政府兴政函〔2016〕12号文件决定,对该宗土地使用权重新拍卖。关于那块土地第二次拍卖的情况,顾青说,截至4月28日,那宗地已流拍。
  那么,该事件后续将如何处理?4月28日,兴安县国土资源局向记者提供了一份情况说明称:&在未交齐土地出让价款时,考虑到支持企业发展,在竞得人缴纳大部分土地出让款后,为其办理国有土地出让手续。我局在办理土地手续后发现存在瑕疵,将相关情况上报县人民政府后,由县人民政府以《兴安县人民政府关于注销桂林建泰投资有限公司两本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批复》(兴政函〔2016〕12号)注销该两本国有土地使用证。下一步将上报县人民政府,下文收回该宗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告知原土地竞得人桂林建泰投资有限公司。
  &因原土地竞得人对拍卖宗地权属有异议,4月29日,我局已书面通知兴安县土地交易中心和桂林天宇拍卖有限公司停止对该宗地的拍卖。
  &我局将积极与桂林建泰投资有限公司沟通联系,建议共同走法律程序,合理解决问题。&
  桂林晚报记者申艳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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