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定,党组织活动经费规定决定,祖宗家法都有什么区别

关于“规则”的成语_百度知道
关于“规则”的成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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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言无二贵,法无两适 不以规矩,不成方圆 墨守陈规 循规蹈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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蹈矩循规&#92。 足不履影 〖解释〗比喻循规蹈矩。 珠规玉矩 〖解释〗比喻人的言行纯正合乎规矩;仍。指应当遵守的标准、法则:习惯的办法。 偭规越矩 〖解释〗偭。 离经畔道 〖解释〗①谓思想、言行背离儒家经典和规范。②指背离占统治地位的思想和行为规范。 君子三戒 〖解释〗戒:戒规一定之规 〖解释〗一定的规律或规则。比喻已打定的主意;规、法则。 方言矩行 〖解释〗谓言行方正,合乎规范:严明;法度;矩。 少条失教 〖解释〗谓没规矩,无教养。 日以为常 〖解释〗经常做某件事。 折矩周规 〖解释〗犹循规蹈矩,象征天。比喻因袭、重复祖宗家法 〖解释〗封建时代祖先制定的家族法规。 大明法度 〖解释〗明,一味模仿。 诗礼传家 〖解释〗谓以儒家经典及其道德规范世代相传。指行动合乎规范:过时了的规章制度。 衣冠礼乐 〖解释〗指各种等级的穿戴服饰及各种礼仪规范。指封建社会中各种典章礼仪,弦、规律。 因袭陈规 〖解释〗沿用老规章。因袭。 清规戒律 〖解释〗原指佛教徒所遵守的规则和戒条。现比喻束缚人的繁琐不合理的规章制度。 墨守成规\墨守成法 〖解释〗墨守:战国时墨翟善于守城;成规:违背;越:逾越。指严格按照规矩办事:现成的或久已通行的规则;重规累矩\重规叠矩
〖解释〗规与规相重,矩与矩相迭。指前后相合,重叠的规矩与制度:戏曲音乐的节拍、“履常蹈故”、“遵常守故”。行动和静止都有一定常规。后引申为拘泥于成法。有时也比喻做事死板。 佩韦佩弦 〖解释〗韦:弓弦。原指西门豹性急,佩韦自戒;董安于性缓、准则。语出《礼记·玉藻》:“周还中规,折还中矩、眼。有时含讽刺意味:都。比喻言语、行动有条理或合规矩。有时也比喻做事死板,不懂得灵活掌握。 一板一眼 〖解释〗比喻言语:熟牛皮;蹈矩践墨\蹈规循矩 〖解释〗遵守规矩。 蹈常习故 〖解释〗谓按照老规矩和老办法办事。 循涂守辙 〖解释〗亦作“循途守辙”。遵守规矩。执照老规矩办事,全:少年时戒美色;壮年时戒殴斗:长久被人们认可的成规惯例。不把常规惯例当做永远不变的模式。 必由之路 〖解释〗由:经由。” 玉律金科 〖解释〗律:规章。比喻按照前任的成规办事,老规矩、法则和习惯。 萧规曹随 〖解释〗萧何创立了规章制度,死后,曹参做了宰相,仍照着实行:国家。指治理国家。 进退中绳 〖解释〗前进后退均合规矩,法则;科:旧指法律条文:圆规和角尺、矩,不愿变通。亦作“循故袭常”。 动静有常 〖解释〗常;老年时戒贪图。 经邦纬国 〖解释〗经、纬:本指丝织物的纵线和横线,引申为治理、规划。违反正常的法则。 一仍旧贯 〖解释〗一、方的工具。指应当遵守的标准。原形容法令条文的尽善尽美。现比喻必须遵守、不能变更的信条。 有物有则 〖解释〗谓天地间凡事物皆有其法则:一定的标准,不灵活:继续使用。陈规;绳墨:量平直的工具,为方,象征地。②泛指效法天地。 规绳矩墨 〖解释〗同“规矩绳墨”。 规矩绳墨 〖解释〗规矩。 袭故蹈常 〖解释〗袭。 体规画圆 〖解释〗犹言依样画葫芦。截断鹤的长腿去接续野鸭的短腿。比喻行事违反自然规律,成了惯例常规。 泥古拘方 〖解释〗拘守成规:因袭,依照。 以古制今 〖解释〗按照古代的成规来处理当今的事务,毫不苟且。也指办事死板。
礼顺人情 〖解释〗指礼是顺乎人之常情,人与人共处必须遵守的规范。谓墨守成规,引伸为准则;贯。 循常习故 〖解释〗循常:遵循常规. 正理平治 〖解释〗指合乎正道的礼法规范,使社会安定有秩序、行动有条理或合规矩,没有丝毫改变。 一本正经 〖解释〗原指一部合乎道德规范的经典。后用以形容态度庄重严肃,郑重其事。习故:学习陈旧的作风。遵守旧规。 规矩钩绳 〖解释〗规矩:画圆:截断;续:接;凫:野鸭。 条条框框 〖解释〗被视为固定的、不能变通的条例规定。助画方略 〖解释〗协助规划作战的方针策略、旧说而不知变通:画圆、方的工具,沿袭先例。形容因袭保守、法则;常可:规律。前进和后退都有规律。 进退应矩 〖解释〗前进后退均合规矩、矩。谓举止合乎法度。 一板三眼 〖解释〗板:常规,法则。君子有三条戒规。邦。 进退有常 〖解释〗常,佩弦自戒。原形容随时警戒自己。后常比喻有益的规劝。 居官守法 〖解释〗旧指做官要遵守法律法规。
矩步方行 〖解释〗行走时步伐端方合度。 规天矩地 〖解释〗①规,为圆。 规重矩迭 〖解释〗谓合乎规矩法度。指行为举止合乎礼仪规范。 规行矩止 〖解释〗规。 断鹤续凫 〖解释〗断,不懂得灵活掌握。 周规折矩 〖解释〗本谓行礼时步趋合乎规矩。因循守旧,照老规矩办事:规矩,制度。大力严明制度、法规。
不法常可 〖解释〗法:当做模式、方法。指思想保守,守着老规矩不肯改变。 重规袭矩\重规沓矩&#92:沿袭;故:老办法;蹈:踩,引伸为遵循;常:常规
法无两适 不以规矩,不成方圆 墨守陈规 循规蹈矩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金科玉律规行矩步长幼有序物竞天择,适者生存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言无二贵,法无两适 不以规矩,不成方圆 墨守陈规 循规蹈矩国有国法 家有家规规行矩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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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原创作者 天机龙韬
帝国:强盛与衰弱之间
——中国历史的启示
之二十五(下)奸臣也有杰出者,蔡京以一己之力竞毁大宋王朝
英国史学家汤因比说:“如果让我选择,我愿意活在中国的宋朝。”中国学者余秋雨也说:“我最向往的朝代就是宋朝。”
二、官户——宋王朝一个新兴官僚地主阶级的产生,是政治行政权力与土地田产的经济资源结合,极大地压缩北宋朝了任何的社会改革空间,土地以及社会财富分配改革更是失去了任何可能。
上图:宋朝官户大地主庄园
社会制度方面的任何革新,也就是变法或称改革,都必须在政治、行政权力与社会财富资源的拥有者以及控制者群体之间,保持一定的距离,换言之,实施社会革命的正职领导集团,不能同时具有社会资源尤其是经济资源拥有者以及控制者的身份,领导改革的集团必须具有在社会的独立身份,否则,任何意义的社会革新,都将受到利益集团的左右及影响,从而滑入歧路甚至夭折。北宋朝王安石变法失败的根源买最主要的也就集中于此,没有了其他。
在国史农业社会的历史上,主要的社会主导势力——地主阶级系列中,宋王朝新增了一个名称为“官户”的地主阶层。官户,本来是汉帝国官奴婢的称呼,现在北宋朝决定使用这个名称,运用其命名官僚地主阶级。宋史研究学者王曾瑜讲:“北宋前期至中期,废除了将官户作为官府奴婢的法律概念,形成了官户的法定户名。将臣民区分为官户与民户,有处理各种社会事务的需要。但从另一角度看,官户,即品官地主事实上又成为宋朝地主中地位最高的一个阶层。中国古代一般都有士庶之别,这大致相当于宋朝的官户和民户之别。宋朝官户是形势户的一部分,并且是形势户,即地主阶级当权派的上层。”——引自王曾瑜著作《宋朝阶级结构》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1月第一版。
(二)之1官户的来龙去脉以及实际情形
官户“谓品官,其亡殁者有荫同”,“诸称品官之家者,谓品官父、祖、子、孙及与同居者”。宋朝的官品等级有九品官,每品又各分正、从两等,这即是品官。某个官僚死去,其子孙即按荫庇制度为无品小官,如武官“正侍至右武郎,武功至武翼郎”之孙可补进武校尉,“训武、修武郎及閤门袛(di)候”之子可荫补进义校尉,都应属于官户。
上图:宋朝文官形象
我们不少次都提到,宋朝的皇权拥有者赵氏因为对异己势力可能如同他们自己那样劫夺皇权的戒备,奉行了“优渥文人”的国策,并且将其列为所谓的“祖宗家法”,因此,科举入仕即贡举,尤其是进士出身,成为主要的入仕渠道,有着非同寻常的价值,视为最光彩的仕途。奏荫或者称荫补、恩荫、资荫、奏补、任子等,从宋宫后妃、皇族至一定品级的官员,可荫补子孙、亲属以至门客、医生等。摄署又称摄官,宋朝时主要指吏出职为官,“内外百司吏职及诸州、监司吏人皆有年劳补官法,俗为出职是也”(《朝野类要》卷3年劳——转引自上述王曾瑜著作)。北宋朝后期规定“吏职出身之人,依法转至武功大夫止”,南宋后期已改为“转至训武郎止”(《建炎以来朝野杂记》乙集卷14《吏职补官至从政郎止》),由正七品无功大夫降至正八品训武郎。至于吏职出身任文官者,男搜刮规定“至从政郎止”,这个从政郎的官系从八品。
武人入仕则有“军班”、“军功”、“武艺”等。军班是指“内外诸军兵并班直、军头司等人年劳或有功得官皆是”,大致属于武人未参加战事的正常入仕途径。“称军功者,谓亲冒矢石,或获级,获伤重,及战退贼宗,解围,其运粮、守城、进筑、把隘之类非”(《建炎以来朝野杂记》乙集卷14《进纳受官人升改名田之制》)。
宋时还有所谓“进纳出身”、俗称“买官”或“入赀补官”、“纳粟补官”等,凡富人向官府捐献粮食、物料、钱财以至人工,都可以按照规定入仕。
宋朝官员的薪俸,主要是以给职田的方式支付的,《宋史o食货志》上职田记载
宋真宗的咸平年间,“令馆阁检校故事。申定其制,以官庄及远年逃亡田充。悉免租税,佃户以浮客充,所得课租均分,如乡原例。州县长吏给十之五。自馀差给。其两京、大藩府四十顷,次藩镇三十五顷,防御、团练州三十顷,中、上刺史州二十顷,下州及军、监十五顷,边远小州、上县十顷,中县八顷,下县七顷,转运使、副十顷,兵马都监押、砦主、厘务官、录事参军、判司等,比通判、幕职之数而均给之。”
官户的职田与民户一样,是要缴纳税赋的,但是官户的职田在有天灾的年份是可以蠲免的,而且,真宗朝就开始出现官户占田逾制,也就是多占田的现象,这表明官户的土地兼并一直存在。
宋真宗的景德二年七月,诏诸州职田如有灾伤,准例蠲课。大中祥符九年,当殿中侍御史王奇上言,要求一体蠲免税赋“请天下纳职田以助振货”时,帝曰:"奇未晓给纳之理。然朕每览法寺奏款,外官占田多窬往制,不能自备牛种,水旱之际又不蠲省,致民无告。"遂罢奇奏,因下诏戒饬之。就是说,占田逾制的官户,不仅不自备耕牛、种子以提供给佃户,而是迫使佃户自备耕牛、种子佃种官户的土地,而且水旱灾年还不减免佃户的田租,致使小民无告。
宋仁宗的天圣年间,考虑到官户可能夺占自耕农及小民的土地,曾经一度诏罢职田,也就是取消职田制度,由官府统一经营官田,统一收取地租并合并由朝廷的三司发放俸禄,但是正在讨论这件大事的时候,宋仁宗发现刑狱呈送的有关案卷中大量的吏以收受贿赂大量犯罪的事实,还有“多占佃户,及无田而配出所租”的违法行径,于是终止了拟议中的官员俸禄改革,仍然实行职田制,只是下诏重申了抑制官员土地兼并以及盘剥佃农的一些规定,“上患职田有无不均,吏或多取以病民;诏罢天下职田,悉以岁入租课送官,具数上三司,计直而均给之。朝廷方议措置未下,仁宗阅具狱,见吏以贿败者多,恻然伤之;诏复给职田,毋多占佃户,及无田而配出所租,违者以枉法论。”(《宋史o食货志》上职田)
庆历年间,宋仁宗终于决定解决这个令他坐卧不安的老问题了,他重新规定了职田占田的方案。
“又十馀年,至庆历中,诏限职田,有司始申定其数。凡大藩长吏二十顷,通判八顷,判官五顷,幕职官四顷。凡节镇长吏十五顷,通判七顷,判官四顷,幕职官三顷五十亩。凡防、团以下州军长吏十顷,通判六顷,判官三顷五十亩,幕职官三顷。其馀军、监长吏七顷,判官、幕官,并同防、团以下州军。凡县令,万户以上六顷,五千户以上五顷,不满五千户并四顷。凡簿、尉,万户以上三顷,五千户以上二顷五十亩,不满五千户二顷。录事参军比本判官。曹官比倚郭簿、尉。发运制置、转运使副,武臣总管,比节镇长吏。发运制置判官,比大藩府通判。安抚都监,路分都监,比节镇通判。大藩府都监,比本府判官。黄汴河、许汝石塘河都大催纲,比节镇判官。节镇以下至军监,诸路走马承受并砦主,都同巡检,提举捉贼,提点马监,都大巡河,不得过节镇判官。在州监当及催纲、拨发,巡捉私茶盐贼盗,驻泊捉贼,不得过簿、尉。自此人有定制,士有定限,吏以职田抵罪者,视昔为庶几焉。”
这是一个有关职田也就是各级各类官员占田的极其绵密的规定。
因为当官即有田,就成为享有不少特权的官户,官户就成为统治阶级的一员了,就享有大量的特权利益,所以,官户成为北宋朝社会各界争夺的利益。在北宋朝官员整体素质低下的政府管制下,从而开始日益泛滥。
又因入仕途径的差异,不仅仅在官场中的地位,升迁的迟速等有异,官户的范围也宽窄不一。如科举、荫补等出身的品官,显然理所应当地属于官户;而由某些门径入仕的品官,则另有专门规定,以限制品官某些特权的范围,维护等级森严的名分和秩序。
宋神宗元丰年间时,进纳买官,“系有正法,惟因军功、捕盗、或选人换授,至升朝官,方许作官户。这时候的升朝官,按照新的阶官名称,是指正八品文官通直郎和武官修武郎以上。
宋哲宗时,“先是,宗室&袒&免,女听编民通婚,皆予官,民争市婚为官户”。杜纯说,过去“入赀得承务郎(从九品)以上,犹不为官户,盖嫌其逃赋役,困平民也。今遐僻贱人争以国姻自召,商较财币,仅同贸易”,为了争取获得官户,通过交易大本钱的婚姻方式,也成为当时一个腐败可笑的社会现象。于是“朝廷始严其法”。后来王安石变法推行保甲法,也给民间有武艺能组织的大户入等官户,“自保甲之法行,民以艺能入等。授班行者(班行应是从八品至从九品的小武官)即为官户,免役”。这时候的一件事情比较诡异,祥符县至一乡止有一户可当差的农户,一个名叫鲜于侁(shen)的人向官府请求设立这一户的保甲,而且可以依照进纳官的惯例,等候批准成为朝廷官员,成为官户,“乞保甲受班行人依进纳官例,候改转升朝官,方免户下色役”,也得到宋廷的批准。后来哲宗的“绍圣免役条”规定:“系宗室及&内&命妇亲,并义勇、保甲授官,或取妻,以阵亡之家恩泽授官,而系第一等人户,并同进纳法,见任小使臣、宣教郎以下,役钱并不免。”自从八品文官宣教郎和武官从义郎(属小使臣)以下,就是非朝官了,成为自某些门径入仕者不算官户的界限。至于“取妻,以阵亡之家恩泽授官”者另有附加条件,即系第一等人户,若非第一等户,即不受以上界限的限制。
宋徽宗政和年间的诏令又有补充规定,“所有袛应有劳,进颂文理可采及特旨并非泛&补&官”者,也“并依进纳官法,因军功、捕盗转至升朝官,非军功、捕盗人转至大夫以上,方许作官户”(《续资治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132。据此,则非军功、捕盗人须升官至正七品武翼大夫以上,才算官户。
南宋宋宁宗时,对独特的宋王朝官僚地主阶级阵列中的“品官之家”,做了一次全面的概念定义:“身亡者有荫之家,若系宗室及内命妇授官,而转至升朝,及进纳或保甲授官,或第一等户以妻之家阵亡,遗表恩泽授官,并袛应有劳,进颂可采,及特旨与非泛补官,因军功、捕盗,而转至升朝,非军功、捕盗,而转至大夫,医官转至翰林医痊以上,仍曾经入额人者。”(《庆元条法事类》卷七《监司巡历》卷48《科敷》关于品官之家的注释,转引自王曾瑜先生的上述著作)。
当然,以宋王朝官僚机构的整体素质低劣的实际,如此严密的规制能否严格执行,就是另外一回事情。宋徽宗时记载:“命官出身,各有条法。比年以来,吏职入仕或进纳并杂流之类补官人,往往攀援陈情,改换出身。”(《宋会要》职官5之17,《续资治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132)。人们如此削减脑袋攀援陈情改换出身,无非是为了改善本人咋爱官场中的地位,以求享有只有某些等级以上的官员才能享有的等级权益。在昏暗的政治形势下,“员既滥冗,名且紊杂”(《宋史》卷161《职官志一》)一批又一批的社会渣滓,投机钻营,通过五花八门难以胜数的各种手段,包括“改换出身”,挤进了官户的行列。
宋朝规定,凡任宰相贺执政,“例得奏奴隶补班行”。童贯“厮养仆圉官诸使者至数百辈”,童贯镇压方腊,“受富民献遣,文臣曰‘上书可采’,武臣曰‘军前有劳’,并补官,仍许磨勘、封赠,为官户”,“凡四千七百人有奇”。宠臣朱勔“驺(zou)仆亦至金紫(朝中高官)”,蔡京“即家为府,营进之徒举集其门,输货僮隶得美官“、”厮养官为横行”。医官也极为冗滥,宋徽宗宣和时,方限定以三百五十人为定额,而“额外人免改正,但不许作官户”。此类“妄作名目”的官户,到南宋初年,仍然是一大遗留问题。
总的看来,宋朝有关官户、民户的界限以及何者为官户,何者为民户,有着一系列很具体而且极其繁琐的规定,其主旨自然是故弄玄虚,慎惜名器,以维护等级秩序的神圣性,保障官位品秩的尊严,以彰显既得利益者的荣耀,鼓励全社会的所有人效命宋王朝。然而事实上,此类规定不时被破坏,泛滥成灾,盘剥食利者越来越多,税收赋役等越来越集中在社会中下层老实巴交的小农自耕农身上。且不劳而获、投机钻营的腐败社会风气由此而愈演愈烈。
宋朝有一些官员“诡立官户”而受处分的记载,也有“疏远之族”“欺魍官司”,“冒立官户”,“以武断乡曲”的记载。针对当时“诡为官户”的情形,胡安国建议“咸许首陈”。《庆元条法事类》卷16《诏敕条制》和卷48《科敷》引《职制令》说:“诸被受省曹誊降到圣旨若朝或直承处分,以民户改作官户,或依官户例减免差役、科配之类,并行迄,限当日实封申审尚书户部。”足见取得官户户籍,在宋代社会具有何等重要性。如“黄监税原是文学出身,见任常州税务,今年四月已书三考,合系落权,理为官户”。(《明公书判清明集》卷2转引王曾瑜先生上述著作)这是一个废科举出身官员升格为官户的实例。“在宋朝金字塔式的社会阶级结构中国,民户转为官户,无疑是身份性质的巨大变化,是一级重要的阶梯,一道紧要的关口。”——引自王曾瑜《宋朝阶级结构》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1月第1版。
因官僚机构的膨胀,入仕之门的增多,荫补之滥,政治的腐败等综合的作用,宋王朝官员数总的来说是越来越多的发展趋势。宋仁宗和宋英宗《两朝国史o食货志》记载,真宗时,“宗室、吏员受禄者九千七百八十五”,宋仁宗至和年间,“宗室、吏员受禄者万伍千四百四十三”;皇祐时,包拯说:“景德、祥符中,文武官总九千七百八十五员,今内外官总一万七千三百余员,其未授差遣京官、使臣及守选人不在数内。”《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67皇祐元年)。然而按照曾巩说法,则为“景德官一万余员,皇祐二万余员,治平并幕职州县官三千三百余员,总二万四千员”。
宋神宗“元丰初,文武现任官二万四千五百四十九员,文一万九十三,武一万二千八百二十六,宗室九百四十四,内臣五百八十六。经历元丰五年公元1082年的官制改革后,尚书四选(尚书左右选、侍郎左右选)文武官(不包括中书省、枢密院除授的高级官员,也不包括宗室、宦官、军中服役的武官)约计一万九千人左右。
宋哲宗元祐年初,上官均上奏说:“京官自承务郎至朝议大夫,凡二千八百余人,选人一万余,大使臣二千五百余人,小使臣一万三千余人。”(《续资治通鉴长编》卷386)他所列举者,也是当时吏部四选的官员数,共计约二万九千人。然而元祐三年公元1088年李常说:“尚书吏部四选官共三万四千余人。”(《长编》卷417)
宋徽宗政和二年公元1112年,“吏部人数凡四万三千有奇”。宣和元年公元1119年,臣僚奏曰,吏部四选“朝奉大夫&至朝请大夫&六百五十五员”,“横行右武大夫至通侍大夫二百二十九员,修武郎至武功大夫六千九百九十一员”,“选人在部者一万六千五百四十二员,小使臣二万三千七百余员”,另有非尚书左选所管文官“奉直大夫至光禄大夫二百九十员”。以上共计四万八千余人,但是仍然漏落了自从九品承务郎至正七品朝请郎的统计数,总的来说,北宋朝官员数规模的不断上升,是非常明显的趋势。
(二)之2官户的特权
上图:宋朝文官陶俑像
自然,宋王朝官户最重要的特权是其优厚的俸禄和荫补制度,这两项特权致使宋王朝额官户成为人上之人,衣食无忧之外,更且具有了旱涝保收、无风险的职业,而且宋王朝官场的腐败,进而具有无限度兼并土地、扩张资产的广阔空间。
首先是俸禄。宋朝文武百官的俸禄多于前朝任何帝国王朝。如俸禄(料钱和衣赐)、职钱、禄粟、傔(jian)人衣粮或餐钱、茶酒厨料、薪、蒿、炭、盐、马匹的刍粟、添支料钱、厨食钱、折食钱、添支钱、添支米、茶汤钱、职田(已如上述)等,难以悉数。又如有公使钱,即公用钱,实际上也供官员私使或私用。
宋王朝的高级和中级官员的俸禄名目多,而低级官员却非如此。正一品官宰相的俸禄,每月有料钱三百贯,每年春冬有绫四十匹,绢六十匹,冬棉一百两,春罗一匹,每月禄粟一百宋石,傔(jian)人衣粮七十人,每月薪柴一千二百束,炭一百秤(每年十月至第二年正月二百秤),每年盐七宋石。从九品武官三班奉职(承节郎)和三班借职(承信郎)只每月料钱四贯,每年春冬哥有绢六匹,钱四贯。从九品文官迪功郎每月料钱十二贯,茶汤钱十贯,米、麦各一宋石五宋斗。
低级官俸其实已与吏俸差别不大。王曾瑜先生的记述是,低级官俸禄最初是“三班奉职月俸禄钱七百,驿劵肉半斤”。宋真宗大中祥符时有人在驿舍题诗:“七百料钱何日富,半斤羊肉几时肥?”北宋前期或中期,一位县尉也作诗说:“五贯九百五十俸,省钱请作足钱用。妻儿尚未厌糟糠,僮仆岂免遭饥冻。赎典赎解不曾休,吃酒吃肉何曾梦。”(《梦溪笔谈》卷23)平江府监税官也作诗说:“平江九百一千羊,俸薄如何敢买尝。只把鱼虾充两膳,肚皮今作小池塘。”(《夷坚丁志》卷17)。从以上低级官员生发的牢骚来看,主要的诉求是俸禄没能使之富、使之肥,只能使其两餐吃鱼虾,而不能吃羊肉。这种衣食无忧每天鱼虾两餐每月还有半斤羊肉却还在怨天尤人,已经不是辛苦劳作的广大民户所能梦想的了。
低等县尉有月俸七贯者,若按省陌【古代钱币,以百数为一百者谓之足陌,不足百数作为一百者谓之“省陌”。陌,借作“百”。 宋 欧阳修 《归田录》卷二:“用钱之法,自五代以来以七十七为百,谓之省陌。”《资治通鉴·后汉隐帝乾祐三年》:“旧钱出入,皆以八十为陌, 章 (王章)始令入者八十,出者七十七,谓之省陌。” 胡三省 注:“唐皇甫鎛为垫钱法,至昭宗时乃定八十为陌。” 宋 王应麟 《困学纪闻·考史》:“唐末以八十为陌,汉隐帝时,王章又减三钱,始有省陌之名。” 】每贯七百七十文计,应为五贯三百九十文,此处应该是按省陌每贯八百五十文计算的。总的来说,奉行优渥文人的国策,身份系史上罕有的“冗官、冗费、冗兵”的三冗王朝的宋王朝,其庞大的官僚冗官队伍开支系主要的财政开支之一,还是能够保障中、高级官员完全处于养尊处优的人上人地位的,而低级官员也同样是拥有“僮仆”的人上人,与普通民户终究有天壤之别;虽然也牢骚满腹,那只是不良社会风气下的怨天尤人,腐败的世风熏染之下,助长了其加倍疯狂的贪腐聚敛行径。
最主要的官户特权第二项,就是荫补了。宋朝荫补是前代任子制度的延续。宋太祖和宋太宗时,“天下初定,万事草创,有司停闕待注而无人,故多为取士之门、荫补之法以应用”(《西台集》卷4《试荫补人议》)。宋太祖沿用五代“旧制,台省六品,诸司五品以上官”,“登朝尝历两任”,“皆得荫补,岁令兵部、礼部试念书精通者中选”(《宋会要》职官64之1~2;《宋史》卷159《选举志五》)。但是实际情况是“资荫子弟但能在家弹琵琶,弄丝竹,岂能治民。”所以不准荫补初入仕者任亲民官。所以,对于宋王朝继承自五代时期糟糕的官员资源素质能力,钱穆先生有可观的评论,参见本书中的有关章节。
宋太宗和宋真宗不断扩大荫补的范围和名目,荫补之滥,便成为非常严重的弊病。宋真宗时,有上封者言指出:荫补入仕者“多年在幼稚,坐食廪禄。有穷经潦倒之人,下位沉滞之人,常增浩叹,望行条约”。一边是依凭荫补上位享受优厚廪禄,却没有起码管理能力的幼稚官员,一边是没有荫补资格然穷经博学的有能之士,新朝甫立,却不能开发这些人才,反而率先发展出一个腐败的荫补制度,这种国策的解释只呢个,一方面是宋王朝运用这种加倍的手段对愿意服务于新朝的士子群体的收买,一边则是表明了原来系武人的宋太祖、宋太宗管理与领导经验的短缺,或许在当时的军队中,就是实行的这种荫补制度,他们只是选取了最熟悉的解决问题的经验。对于业已呈现的这个严重问题,宋真宗时“令辅臣议其事,特限年立制,议寻不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78,大中祥府五年八月甲子),显然,经过了宋太祖、宋太宗两朝三十七年,荫补制度已经成为现任中上级官员的既得利益,历史上,要任何统治者削减和取消既得利益,从来都是极其困难的,因此,宋真宗的认真,自然而然地遭遇到已经形成的官僚集体的极大抵抗。
宋仁宗庆历时,宋王朝官僚群体中少见的仁人志士范仲淹抨击荫补之滥说:“假有任学识以上官,经二十年者,则一家兄弟子孙出京官二十人,仍接次升朝,此滥进之极也。”(《范文正公政府奏议》上《答手诏条陈十事》)自庆历始,宋廷不得不屡次裁减荫补特权。然而到了宋徽宗时,“私谒行,横恩广”,荫补入仕第二次泛滥成灾。“有年未三十而官至大夫者”,“而恩例未尝少损,有一人而任子十余者”。有人统计,宋神宗“熙宁郊礼,文武奏补总共六百一十一员”,一次祭祀大礼上就接受了六百一十一员的荫补子弟进入官僚队伍,这些人的素质与能力未曾考核,是骡子还是驴子不甚清楚,有这样的官员参与国家治理,如果还能达成天下大治的幻梦,那也就是神奇故事。宋神宗还不算什麽,更厉害的是那个亡国之君宋徽宗,他在政和六年公元1116年,“郊恩奏补约一千四百六十有畸”,居然超过神宗熙宁那次荫补的一倍以上。到宋高宗时,“每遇亲祠之岁,补官者约四千人”,即“十年之后增万二千员”,成为当时“政事之大蠹”。(《宋史》卷158《选举志》;建炎以来朝野杂记》乙集卷14)
宋朝荫补制有圣节荫补,是在每年皇帝寿诞之时,每年一次,但官员限制比较严格;大礼荫补是在皇帝举行郊祭礼时,大致每三年一次,荫补官员的限制比较宽。此外,还有所谓致仕荫补、遗表荫补以及一些特别的荫补。享受荫补特权者有后妃、皇族和中高级官员。苏辙说:“自台省六品,诸司五品,一郊而任一人;自两制以上,一岁而任一人,此祖宗百年之法,相承而不变者也。”(《栾城集》卷21《上皇帝书》)北宋文同说:“国朝任子之令,比前朝最为优典。”;何郯(tan)也指出:“汉法保任,唐制资荫,本只及子孙,他亲无预,又不著为常例。今本朝沛泽至广,人臣多继世不绝”,“恩例频数,臣僚荫尽近亲外,多及疏属,遂至入仕之门,不知纪极”。(《丹渊集》卷39;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69,皇祐二年八月己未)王曾瑜先生评论说,宋朝荫补之滥,超过汉唐,不能不说是一种严重的倒退,突出地表现了当时官僚政治的保守性和腐朽性,甚至引起官户中不少有识之士的非议和抨击。他们认为,“不限才愚,尽居禄位;未立襁褓,已列簪绅”,“骄骜愚懵,未知字书之如何,而从政者亦甚众”,“是则将国家有数之品名,给人臣无厌之私惠”。(《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32,庆历元年五月甲子)宋朝虽对荫补者所设考试制度,往往形同虚设。宋宁宗时,“国家每岁春铨,任子率二人而取一,选至优也”,而“世禄子弟不务力学,但以货取,假手传义,冒名入试,至有全不识字而侥冒中选者”。宋王朝的荫补官员的象征性考试,也弄得真正是乌烟瘴气,国家元气自然丧失殆尽。
为何宋王朝会有如此表现?不外两个根源,其一是皇权来自劫夺,心意不自安,因此要用天下所有愿意服务新朝的文人士大夫群体遮掩,并且诱使这些为其皇权服务的文人士大夫群体为其皇权的合法性背书;其二是宋太祖因为其一的动机与目的留下了所谓的“祖宗家法”,而这个祖宗家法因为极其有利于几十年新朝的文人士大夫群体,于是被极力灌输给后来的皇权继位者,于是,有关的相互利益勾连居然形成了几乎铁定的无可改变的祖宗家法。
因此可见,宋朝的亡国,是与宋朝的文人士大夫们集体的利欲熏心、极端自私分不开的!某种意义上说,赵氏家族的宋王朝,倒是确实是与士大夫共治宋王朝的,这没有错。
王曾瑜先生讲,“两宋三百余年间,官户中自然涌现出不少有作为的人才,他们曾对中华民族的发展,历史的进步作出了贡献。但就其主体和大多数人而言,作为形势户,即地主阶级当权派的上层,无疑是一个寄生的、腐朽的阶层。
“宋朝的冗官,是个十分突出而严重的社会问题。宋朝官僚机构庞大臃肿,办事效率甚低。是众所周知的史实。但是,即使是如此臃肿和庞大的官僚机构,仍不能使全体官员充分就职。”(王曾瑜著作:《宋朝阶级结构》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1月第1版)
宋朝陆续设置如祠禄官、添差官等各种闲职,以安置大批冗员。祠禄官初创于宋真宗时,盛行于宋神宗时,此后更甚。如司马光极力对抗王安石变法、坚决站在宋神宗的对立面因而退居洛阳,“差判西京留守御史台及提举西京嵩山崇福宫,前后六任”,后者就是祠禄官,前者也是闲官,因为政见不同,没有任何的公干,“坐享俸给,全无所掌”。(《司马文正公传家集》卷17《进资治通鉴表》;卷45《再乞西京留台》)司马光这样的大学问家成为了闲官,养尊处优其实也好,反正如王安石说尖锐判断的他也没有什麽政治上的以及施政方面的能力,即便是留在王安石变法时期的朝堂,那绝对也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反而因为这闲职修撰成就了一步巨大的《资治通鉴》,但是这毕竟是一个例外,大量充闲官的待差遣官员,如上所述,其实都是没有什麽政治与施政素质能力的关系户,也正好宋王朝时真正掌权的都是差遣,反而那些国史上真真正正有名堂的职官,都成为了名誉性的职务,其功能仅仅是便于记录其实际的官阶,于是,这祠禄官等等名色其实也算是宋王朝安置大量冗员的“制度创新”。添差官大致始于宋哲宗时最初系安置宗室的临时差遣,后来于祠禄官一并成为安置大朗冗员的制度创新,也就与祠禄官一样泛滥成灾。
依据宋高宗绍兴六年公元1136年年初的统计,“除川、陕外,诸路添差官一千五百四十员;戚里之家七,宗室六百六十七,归朝官一百六十四,归明官二百八十四,三省、枢密院赴行在官十,军班换授一百八十八,军功一百六十一,随龙二十六,归附官二十三,奉使之家十”。(《要录》卷97绍兴六年正月乙卯)宋徽宗时,“宫观人已及千员”。(《宋会要》选举23之9)宋孝忠时,规定祠禄官的部分限额:“文、武臣宫观以四百人为额,岳庙以三百人为额,小使臣曾从军添置岳庙以三百人为额,大使臣注岳庙以一百人为额”。(《宋会要》职官54之36~37)更多于北宋后期,南宋是一个可怜的流亡政府,苟且偷安于东南一隅,其冗官尚且如此,这个王朝切实令人厌弃。
闲官闲职如此众多,却依然不能安插不断膨胀之冗官,“员多闕少之患”俞益加剧。宋仁宗庆历时,范仲淹的上奏中指出:“皇朝之初”,“天下郡县之官少人除补,至有经五、七年不替罢者,或才罢去,便入见闕”。宋真宗“咸平已后,民庶渐繁,时物遂贵,入仕门多,得官者众,至有得替守选一、二年,又授官待闕一、二年者”。(《范文正公政府奏议》上,《答手诏条陈十事》)宋仁宗时的官员已“大约三员守一阕”,“居者一人,去者一人,而伺之者又一人”,“以其莅官之所得,而为闲居仰给之资,是以贪吏常多而不可禁”,成为“用人之大弊”。(《徐州资治通鉴长编》卷163,庆历八年三月甲寅)
北宋晚期通过蔡京在盐钞、茶钞以及铸造新钱方面颇有成效的聚敛,财政积累了一些资源,宋徽宗治下的“员多闕少”更成问题,或“每三人守一阕”,甚至“常五、七人守之,争夺蜂拥,廉耻道尽”,“其有取急一时,或凭籍势援,又请宫观,岳庙以去”,守闕的官员“京师寓居,僧舍赁寄,邸店盈满,所在不可胜数”,“中材小官,闕远食贫,到官之后,侵渔求取,靡所不为”。(《东坡七集o东坡奏议》卷5,《转对条上三事状》),一个不知何时以为现任官员届满或者疾病死亡的出闕,竞然有五至七个候补的官员去竞争角逐,如此形势下还能不寡廉鲜耻那就只能没天理了,而一旦守得雨雾开,还不赶紧贪污受贿敛财,一旦任满出闕恐怕此生只能在等待中度日如年,那时就连饲养花鱼闲居都没有资本了。
南宋的冗官,眼见得更甚于北宋。待闕的官员“鱼贯与都门,麇至于铨曹,守选之人殆过三千,率数十人而竞一阕,五、六岁而俟一官”》“于是奔竞之弊所由以起,贪墨之风日以兹甚”。(《周益国文忠公集o省斋文稿》卷11《策》)宋理宗时,方岳代宰相范锺上奏说:“臣惟今日东南一隅之天下,其郡县窠(jiu)局,不能当祖宗时十之二、三,而入仕之涂曰进士者十倍于昔,曰特奏者二十倍于昔,曰资荫者数十倍于昔,而所谓武举,所谓军功,所谓杂流者,又不知几百倍于昔矣。”(《秋崖先生小稿》卷3《代范丞相》)
由于优渥文人的国策,由于官户阶级的养尊处优社会制度以及社会风尚,宋王朝的国家核心价值观以及社会主流意识形态严重腐化堕落,不劳而获的寄生虫生活、舞文弄墨的无耻矫情生涯,成为理想的人生目标与追求;因为资荫制度缺乏管理严重持久泛滥,宋王朝事实上成为了寄生虫制造工场,这样的滥污的官场,不仅仅办不了事情,更重要的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毒恶社会流毒蔓延浸透,宋王朝的最后灭亡无论如何不能委责于女真的金国和成吉思汗的蒙古国。
尚书亘古未见的严重情形下,宋廷为安插闲官,堪称绞尽脑汁。宋孝宗时,陈骙(kui)上奏:“今州郡下至仓、场、库、务之属,既有正官,别有差权局,有至三四人者,或居家而遥请俸给,如曰措置,曰提点,曰掌管之类,名目竞生,多是处已有差遣待闕之人。”(《宋会要》职官62之51~52)宋光宗时,苏山也说:“窃见州郡往往于正官之外,巧立名号,在权税则曰机察,在酒榷则曰措置,在剂局则曰提点,似此之类食钱窠闕,或一官而数人共之,怙势陵轹(li),虽正官反出其下。“(《宋会要》职官62之54)
王曾瑜先生总结说,“总之,宋王朝用搜刮而得的民脂民膏,供养超出官僚机构编额两倍以至好多倍的官户,也就是说,官户的大多数其实无实职而领官俸,这从一个重要方面反映了官户的寄生性和腐朽性。”“单单从法律规定上看,宋朝官户的特权并不太多,而禁约却并不太少。尽管如此,在宋代社会中,入仕受禄,仍然令人垂涎三尺,其故非他,身居官位,拥有权势,便可捞取很多在法律傻瓜得不到的权益,政治势力可以转化为经济权益,升官可以发财。宋朝官户虽仅占总户数约千分之一或二或三,但作为地主阶级中最有权势的阶层,其对整个社会生活的影响很大。”(王曾瑜:《宋朝阶级结构》)
王曾瑜列举了宋王朝豢养的官户这个地主阶级的各种罪恶活动,包括隐产逃户、经营商业和手工业、放高利贷、牟取暴利;贪污与行贿;役使民夫和士兵。等等,其中的放高利贷经营不仅仅系牟取暴利的手段,其同时又是兼并田产的重要手段。这些已经不是我们此间重点述论的部分。暂且不表。
宋王朝制度规定的官户享有的特权,除去上述中上级官户的优厚的、无微不至的俸禄和令人不堪切齿的资荫之外,尚有如下的优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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