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行业率队IPO A股安图恩团队模式入场券券能改变谁的命运

A股IPO过会率再创新低!背后的原因是……|IPO|融资|证监会_新浪新闻
近期,IPO过会率成了市场关注焦点。 据证监会官网披露,11月7日的IPO发审会共有6家企业,仅1家公司“过关”,5家企业均被否,过会率仅为16.67%,再创新低。 10月31日,6家上会企业,3家被否,1家暂缓表决,仅有2公司过会,通过率为33%,创下了2015年IPO重启以来,单日否决家数、否决比例最高的纪录。 这引来不少市场人士惊叹:新一届发审委堪称史上最严! 否决率空前统计发现,自 10月17日新一届发审委上任以来,共有36家公司上会,通过的有20家,被否的达13家,暂缓表决3家,期间通过率仅为55.56%。另有数据显示,截至9月25日,今年年初以来的首发通过率约84%,而2016年同期的首发通过率约为92%。 回顾今年前三季度,共有405家拟IPO公司上会,53家被否,否决率为13.09%。而在去年,否决率还不到10%。 证监会11月3日的《发行监管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审核工作流程及申请企业情况》显示,截至11月2日,未过会企业中正常待审企业457家。其中不乏大连万达商业地产、乔丹体育、首创置业、博纳影业集团、三只松鼠、香飘飘食品等大家耳熟能详的企业。 有业内人士指出,不排除近期否决率偏高的偶发因素,毕竟决定企业是否过会和企业业绩有关,也和发行人、中介机构在会上的临时表现,市场环境等存在关联,一般来讲审核标准不会因个别因素突然收紧,所以说,是否一直保持如此高的否决率还有待观察。 过会率为何大幅下滑?1.企业存在业务收入异常、内控不健全等问题 据公开资料显示,被否的原因五花八门,较多理由是业务收入异常、内控不健全、或存在变相利益输送、违法违规、募投项目不全合理等。 从目前被否的企业来看,企业的持续盈利能力与规范运作与内控方面仍是审核重点。 统计发现,被新一届发审委否决的企业中,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钜泉光电”)、海宁中国家纺城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被问及持续盈利能力问题。以钜泉光电为例,公司因报告期利润逐年下滑,综合毛利率呈下降趋势,被发审委要求说明主要产品的品种结构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是否会对持续盈利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此外,规范运作与内控方面也不容忽视,神农集团被问及现金交易的真实性、必要性以及逐年上升的原因。稳健医疗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因出资行为存在瑕疵,存在较多会计差错,报告期内接连受到十六起行政处罚,发审委要求其说明公司会计基础工作是否规范,内部控制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2.监管趋严 今年以来,监管层在坚持新股常态化的同时,继续严把审核质量关,严厉打击利润操纵、欺诈发行、包装上市、虚假披露等行为。 9月1日,证监会通报了上半年开展的IPO企业现场检查情况。此次现场检查,共涉及35家企业。证监会通过检查,发现部分企业存在未严格执行会计政策、部分业务会计处理不符合权责发生制、招股说明书部分信息披露口径前后不一致、关联方和关联交易披露不完整、内部控制执行不到位、现金使用不规范、会计凭证编制不规范、在建工程转固不及时等问题。 事实上,自创业板和主板IPO发审委合并之后,市场就已经嗅到了“大发审委”监管趋严的意味。有业内人士表示,目前监管采取的是项目追责终身制,只要项目出了问题,就会追究发审委委员、保荐机构、律所、会所等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因而发审委委员会在审核中会更加严苛。
3.乐视阴影 近日乐视网被曝出IPO涉嫌造假,牵连时任多名发审委员被查,这被市场认为是IPO过会骤紧的原因之一。 10月31日,有公开报道称,乐视造假上市事件持续发酵牵连甚广,目前多名发审委委员被采取强制措施,最终涉案名单超过10人。 中国政法大学资本金融研究院研究员刘彪认为,近期发审谨慎受乐视事件影响,多名前发审委委员被调查的消息,社会影响力巨大。前端审核必须加强和中国退市制度还不完善有关,目前的市场主要还是进多出少,所以只好选择在前端发力。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公开表示,不否认可能受乐视网IPO造假丑闻的影响变得谨慎,所以严格把关,导致过会率不高。但更重要的,还是从申请过会未通过的公司上找原因。
审核越来越严格,是好事还是坏事?最近,新股发行审核通过率回落引发热议。一种观点认为,IPO过会率太低,将影响直接融资的规模和支持实体经济的效率,进而影响资本市场融资功能的正常发挥。 这一观点过于看重股市融资功能,忽视了资本市场的其他属性,带有很强的主观性和片面性。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性作用。这一论述站在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高度,从投资和融资两个角度,对新股发行审核乃至资本市场发挥应有的功能提出更高要求。 融资功能完备是我国资本市场建设的重要目标之一。自A股市场诞生伊始,市场通过发挥强有力的融资功能,对助力国有企业改革、缓解企业融资难和融资贵问题提供了重要支持。然而,融资并不是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全部内涵。在新时代,资本市场发展要有新气象和新作为。首先,资本市场通过筛选优质上市公司,发行高流动性的证券化金融资产,为百姓投资理财提供重要平台和标的;其次,资本市场作为现代金融的核心,通过并购重组、定向增发等融资工具为市场资源优化配置发挥重要作用;再次,不断发展的资本市场推动了我国传统金融体系的变革,健全了一整套风险控制制度,提升了上市公司治理水平,培养了数以千万的合格投资者。 如果抛开这些丰富的功能,一味强调提高新股发行率、增加融资和筹资规模,忽视其他功能,对进入市场的标的和拟上市企业不严格过滤和把关,将可能导致为了上市不择手段的企业增多,市场监管以“企业上市数量”为导向,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漏洞百出,投资者因为未获得优质企业标的,合法权益可能受到极大伤害。 可见,新股发行上市100%成功的市场不见得是好市场,单边的重融资市场也不是健康的资本市场。站在资本市场的角度,要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性作用,一方面,需要加强资本市场“把关人”的作用,筛选过滤掉那些欺诈发行、炒作主题发行、忽悠式重组的劣质企业,让更多有利于创新创业、转型升级、结构调整的优质企业获得投资者认可,让更多淘汰落后产能、优化布局、产业换代的企业获得宝贵的资金支持,从而让更多投资者通过资本市场平台投资优质企业、共享改革红利。 另一方面,需要有关各方通过功能完备的资本市场调动社会投资积极性,尤其是发挥企业投资主体地位的重要作用。综合利用私募股权基金、政府引导基金、天使基金等多种手段参与到资本市场建设中来,改善企业投资管理,完善政府投资体制,充分激发社会投资动力和活力,发挥好政府投资的引导和带动作用。 话说回来,历史上新股发行过会率本来就有波动,甚至有IPO暂停的时候,应理性看待这一数据的变化,不简单地将其与支持实体经济效率挂钩。毕竟,金融的宗旨是服务实体经济,新股发行审核的效率、节奏和规模也同样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急不得,也拖不得。
跟格局小的人打交道,就像被缩骨伞夹住脑袋一样不痛快。
号外号外,特朗普又出行政命令啦!行政命令有多强,买不了吃亏,买不了上当,是XX你就坚持60秒!
吴承恩的人生经历,决定了《西游记》背后必然影射着中国特色的官场文化。
没有石油的生活,可能比如今这种依赖石油的生活更加有趣和充实。A股头条:证监会核发8家IPO批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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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40来源:金融界
一、【要闻速递】
1、证监会核发8家企业IPO批文 筹资总金额不超过37亿元
证监会周五再次核发8家企业IPO批文,其中上交所主板4家,深交所中小板2家,深交所创业板2家。8家企业筹资总金额不超过37亿元。
评:本周IPO批文数量较上一周增加1家,融资金额增加2亿元。IPO节奏保持不变。
2、证监会披露内幕交易三大高风险领域和环节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表示,根据2017年专项执法行动第三批案件的情况显示,并购重组领域、“高送转”环节、“股权结构变化”环节成为内幕交易高风险领域和环节。
评:内幕交易高发的根本原因在于违法成本过低,必须要予以严厉打击。
3、深交所:对退市风险等重大风险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排查
深交所称,半年报事后审查已紧锣密鼓地展开,重点关注公司业绩真实性、主要股东质押情况等。对深市公司退市风险、重新上市风险、经营风险等重大风险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并“一司一策”逐家制定风险处置预案。
评:目前证监会监管权力前移至交易所的趋势,因而梳理排查市风险不排除是高层的授意。此举不利于ST板块。
4、多家钢企发布股价异动公告:现有盈利水平能否维持存不确定性
新钢股份、安阳钢铁、凌钢股份集体发布股价异动公告:后期钢材生产成本将会随之升高,公司现有盈利水平能否维持存在不确定性。
评:钢企二季度利润爆表,三季度还在延续好的势头,随着去产能的推进,钢企年报或超出预期。
5、美国八月非农就业人口增15.6万 不及市场预期
据美国劳工部公布非农就业报告显示,美国8月非农就业人数增加15.6万,预期18万,前值20.9万,修正值18.9万。
评:美国8月就业增长不及预期,但增长应已足够令美联储宣布缩表计划;薪资增长疲软,将令美联储今年选择是否继续加息上更加谨慎。
6、外盘:美国8月非农就业数据远逊预期,可能打消美联储今年继续加息的计划,美股微幅收涨,纳指年内第46次创新高;本周标普累涨1.37%,道指累涨0.8%,纳指累涨2.71%创年内最大单周涨幅;美联储加息预期减弱,黄金上涨0.6%报收1330.40美元,创近一年来最高收盘,本周累计上涨2.5%;投资者继续评估飓风哈维对墨西哥湾区原油生产及原油精炼需求影响,纽约原油微涨0.1%报收47.29美元,本周累计下跌1.2%已连续五周下跌;远逊预期的非农报告及欧央行可能12月才公布缩减QE的计划为股市带来提振,泛欧斯托克600上涨0.6%报收376.14点,本周整体上涨0.6%。
二、【市场策略】
沪指最近的震荡主要还是由于金融板块的不给力有关,特别是银行、保险等甚至出现阶段性的打压股指,如果不是资源类品种的回归,市场本周的突破估计比较悬。短期来看,大金融板块的调整有望结束,再加上10月份将召开十九大,所以预计9月份的行情不会差,但是也乐观不起来,因为毕竟最近几个月涨跌确实比较猛,再结合中报行情已经结束,所以已经感觉不太踏实。预计九月份的走势可能再度上演较为剧烈的波动。主板股指可能不太可能有好的表现,不过创业板股指可能继续向良好的方向发展,因为目前市场的资金已经逐步再向题材板块转移。
市场接下来依旧具备非常多的做多机会,特别是资金向题材板块转移的大前提下,市场的个股机会或将呈现遍地开花,继续建议投资者轻指数,重个股,热点继续关注次新股、高送转、新科技等个股的机会,尤其是具备多重热点题材叠加的个股机会更大。
三、【题材掘金】
PVC:受飓风哈维影响,氯乙烯产能损失在40%左右,另外德克萨斯州停产4套PVC装置,分别属于台塑和西方化学。如下表可见停车的两家企业产能总共在207万吨,占美国总产能的25%左右。受飓风影响运输也出现一定中断,BNSF铁路已报告多处问题,BNSF暂停所有进出休斯敦的线路,休斯敦地区的四个港口仍然关闭。据卓创调查了解,80%的美国PVC出口都是从休斯顿港口运出,预计该区域的PVC出口量将受到运输方面的限制。
标的:氯碱化工、英力特
钨精矿:受市场货源偏紧影响。近期钨精矿、仲钨酸铵价格加速上涨。近一月累计涨幅达25%。数据显示。钨精矿今日报价再涨400-500元每吨。仲钨酸铵、碳化钨均提价5000元每吨。
标的:厦门钨业、章源钨业
纯碱:据百川资讯,1日纯碱价格继续上涨,其中重质纯碱今日报价2057元/吨,轻质纯碱今日报价1921元/吨,分别比昨日上涨11.79%和6.6%。据分析,纯碱此轮提价具有可持续性和较大向上空间。一是环保力度超预期,主产区被重点监控,供给难以提升;原料石灰石量缩价涨,进一步推升纯碱价格,二是基建、房地产走,好于此前预期,从大格局看,价格支撑有延续性。
标的:远兴能源、山东海化
造纸:截止8月31日下午19:00当月已有114家造纸厂涨价,覆盖17个省份,单次涨幅50-500元/吨。其中,纸厂涨价数量排名前五的是:浙江、山东、河北、广东、江苏。此外,8月有58家纸厂先后提价2次以上,最多者提价6次累计涨800元/吨。而就在31日,已经有好几家龙头纸厂发出了9月涨价函,业内人士表示老头纸厂的提价基本可以确定原纸后势继续大幅走高,预计旺季中的9月纸价要飙出新高度。
标的:太阳纸业、青山纸业
四、【上市公司】
晚间重要公告
绵石投资:中迪金控11.19亿元获公司控股权 李勤将成公司实控人
电广传媒:国有股权将无偿划转 实控人拟变为省文资委
申华控股:重大资产重组获辽宁省国资委批复
河北宣工:已完成将办事处迁入雄安新区 努力实现入围白洋淀水面垫高工程
斯太尔:拟向控股股东提起诉讼 追讨4.9亿补偿款及违约赔偿
:子公司获准在挂牌
天舟文化:拟回购股份万股 总额为2-3亿元
北陆药业:李晓祥所持公司523.26万股股票将被公开拍卖
华峰氨纶:受环保核查影响部分氨纶厂家停产
[定增重组]
王府井: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北京市国资委批复
ST宏盛: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怡亚通:控股股东终止筹划控股权转让
南宁糖业:与中粮糖业等建立合资公司
山东高速: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 拟发行不超过80亿元可转债
[投资事宜]
招商轮船:拟收购近36亿元水上货物运输资产
万润科技:拟7.65亿收购信立传媒 推进双主业目标
常青股份:拟投建汽车零部件加工及涂装项目 投资额不低于8.26亿
厦门港务:拟2亿元收购石狮华锦码头储运公司股权并增资
比亚迪:中标5.6亿元新能源营运车辆采购项目
龙元建设:预成交5.89亿元PPP项目
鸿路钢构:签订2.46亿元重大合同
新大洲A:与中检溯源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华西能源:预中标18亿PPP项目 金额占去年营收54%
神州长城:全资子公司获6亿元装修项目合同
[增持减持]
神农基因:获自然人曹欧劼举牌
丰林集团: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
浙江富润:控股股东继续增持
吉林化纤:控股股东增持公司300万股
榕基软件:股东拟减持不超过1.73%
融捷股份:股东拟减持不超过2%
大连圣亚:股东拟减持4%公司股份
南极电商:股东拟减持不超过4%股份
獐子岛:股东拟减持不超过总股本比例3%
塔牌集团:张能勇拟减持不超过894万股
国祯环保:日本丸红及其一致行动人拟清仓减持14.9%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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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热销基金A股IPO审核的特点、流程与特殊事项(干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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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IPO审核的特点、流程与特殊事项(干货)
&来源:春晖投行在线一、A股IPO审核的特点中国证监会审核IPO(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是依据《证券法》的授权(“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按照《行政许可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规定的程序进行。根据多年的制度演进与优化,A股的IPO审核呈现出了与其它行政部门的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不同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严格的程序化。A股IPO审核工作流程分多个环节,多人参与,相互配合也相互制约,具体体现为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的监督和多层级的审核决策,使得任何一个个人都不能单独决定一家企业上市。特别是重要环节与决定均通过会议形式以集体讨论(例如反馈会、预审会)和投票表决(发审会)的方式提出意见或者作出决定。其二,透明基础上的严格舆论监督与公众及利益相关者的参与。这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是审核程序的透明度一直在加强;其二是实施了申报材料的预先披露制度。具体来说,证监会每周五均会在其官网公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审核工作流程及申请企业情况”,每个企业的审核进展均可以得到及时查询。同时,企业申报前接受辅导需要公告,申报材料受理后需要披露招股书,证监会官网公布会披露反馈意见全文,反馈意见回复完成后披露更新招股书,证监会官网公布上发审会时间及委员名单、证监会官网公布发审会上聆讯问题等。证监会日还专门发布《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反馈意见和发审会询问问题等公开的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和发审会询问问题公开进行明文规定。从以上两个特点可以看出,尽管证监会的IPO发行审核仍然是需要个人完成,每个参与审核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对审核结果仍然会具有较大影响,但就审核过程的程序性与透明性而言,是在中国各部委的行政许可中相对突出的。&二、A股IPO审核的主要流程1、受理和预先披露IPO审核由证监会发行监管部(一下简称“发行部”)负责,但受理是由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统一进行。受理部门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等规则的要求受理首发申请文件,并按程序转发行部。发行部在正式受理后即会在证监会官网预先披露招股说明书,并将申请文件分发至相关审核处室(目前审核一处、二处分别负责主板中小板申报企业的非财务和财务事项审核;审核三处、四处分别负责创业板申报企业的非财务和财务事项审核),相关审核处室安排非财务事项和财务事项各一名预审员具体负责审核工作。2、召开反馈会、发出反馈意见两名预审员审阅发行人申请文件后,从非财务和财务两个角度撰写审核报告,提交反馈会讨论。反馈会按照申请文件受理顺序安排。反馈会主要讨论初步审核中关注的主要问题,确定需要发行人补充披露以及中介机构进一步核查说明的问题。反馈会参会人员有两名预审员、相关审核处室负责人、相关审核处室分管副主任等。反馈会后将形成书面意见反馈给保荐机构。何时能够拿到反馈意见,对申报企业非常重要。因为这个时间一确定,整个审核过程的历时就能有一个大致的预期。在IPO排队“堰塞湖”严重的时候,往往要等待一、两年的时间才能拿到反馈意见。当前审核正常的情况下,企业大致三到六个月能够拿到反馈意见,且有进一步加快的趋势。保荐机构收到反馈意见后,组织发行人及相关中介机构按照要求进行回复。发行部综合处收到反馈意见回复材料进行登记后转相关监管处室。预审员按要求对申请文件以及回复材料进行审核。3、召开见面会根据证监会公示的程序,反馈会后按照申请文件受理顺序安排见面会。见面会的任务包括向发行人传达发行审核纪律等、建立发行人与发行部的初步沟通机制等,参会人员包括发行人代表、发行部相关负责人、相关审核处室负责人等。在审核实践中,见面会的重要性在逐渐下降。历史上,见面会先于反馈会,关系到企业留给审核人员的第一印象,被企业高度重视。后来,见面会被挪到反馈会之后,逐渐变成可有可无的程序。4、预先披露更新反馈意见已按要求回复、财务资料未过有效期、且需征求意见的相关政府部门无异议的,进入预先披露更新阶段,即发行部将根据反馈意见答复更新后的招股说明书再次在证监会官网予以公布。对于整个审核进程而言,预披露更新是承上启下的关键节点。因为,对于企业来说,进入这个阶段就意味着应对审核的主要文字工作已经完成,即将迎来决定自己命运的预审会和发审会阶段。5、召开初审会预先披露更新完成后,将按受理顺序安排初审会。初审会由两名预审员、相关审核处室负责人、相关审核处室分管副主任、发审委委员(按小组)等参加,将讨论由预审员形成的初审报告(初稿),并由预审员汇报发行人的基本情况、初步审核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反馈意见回复情况。根据初审会讨论情况,预审员修改、完善初审报告。初审报告是发行监管部初审工作的总结,履行内部程序后与申请材料一并提交发审会。初审会讨论决定提交发审会审核的,将书面告知保荐机构需要进一步说明的事项以及做好上发审会的准备工作。初审会讨论后认为发行人尚有需要进一步披露和说明的重大问题、暂不提交发审会审核的,将再次发出书面反馈意见。6、召开发审会发审委通过召开发审会进行审核。发审会以投票方式对首发申请进行表决。对于IPO项目,参会发审委委员7名,5票通过视为通知。发审委委员投票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会前需撰写工作底稿,会议全程录音。发审会召开5天前证监会官网发布会议公告,公布发审会审核的发行人名单、会议时间、参会发审委委员名单等。发审会由预审员和发审委委员参加。预审员首先向委员报告审核情况,并就有关问题提供说明,委员发表审核意见,之后是聆询环节。聆询时间不超过45分钟,由发行人代表2名和该项目2个签字保荐代表人接受询问。实践中,发行人代表为企业负责人和另一名相关负责高管。一般情况下,企业负责人由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参会;另一名高管是财务总监或者董秘。一般来说,董秘熟悉整个上市过程和相关准备工作,财务总监主要熟悉企业财务情况,但财务真实性问题又往往是IPO的决定性因素,所以选董秘还是财务总监往往成为一个头疼的问题。现在预审会的重要性加大,发审会问题一般不会超过预审会范围后,这一难题有所弱化。聆询结束后由委员投票表决。发审会认为发行人有需要进一步披露和说明问题的,形成书面审核意见后告知保荐机构。保荐机构收到发审委审核意见后,组织发行人及相关中介机构按照要求回复。综合处收到审核意见回复材料后转相关监管处室。审核人员按要求对回复材料进行审核并履行内部程序。7、封卷发行人的首发申请通过发审会审核后,进行封卷工作,即将申请文件原件重新归类后存档备查。8、会后事项申报会后事项是指发行人IPO申请通过发审会审核后,招股说明书刊登前发生的可能影响本次发行上市及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应予披露的事项。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会计师要对发行人在通过发审会审核后是否发生重大事项分别出具专业意见。发生会后事项的需履行会后事项程序,发行人及其中介机构应按规定向发行部综合处提交会后事项材料。综合处接收相关材料后转相关审核处室。预审员按要求及时提出处理意见。9、核准发行核准发行前,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应及时向发行部相关处室报送发行承销方案。发行人领取核准发行批文后,无重大会后事项或已履行完会后事项程序的,可按相关规定启动招股说明书刊登工作。三、A股IPO审核流程中的特殊事项1、征求相关政府部门意见发行审核过程中,证监会将征求发行人注册地省级人民政府是否同意其发行股票的意见。对于主板和中小板企业,证监会还要就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管理规定征求国家发改委的意见。特殊行业的企业还可能根据具体情况征求相关主管部门的意见。2、静默期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关于静默期的规定(“审查部门负责审查申请材料的工作人员在首次书面反馈意见告知、送达申请人之前,不得就申请事项主动与申请人或者其受托人进行接触”),在反馈意见发出前,发行人及其中介机构不能与审核人员进行主通。静默期结束,即发行人及其中介机构收到反馈意见后,在准备回复材料过程中如有疑问可与审核人员进行沟通。3、“绿色通道”《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明确规定了行政许可的审核时限。但受历史上IPO停发等因素的影响,目前IPO排队企业仍然相对较多,还做不到“即报即审”。在这种情况下,证监会对于部分特殊情况下的发行人给予“绿色通道”待遇,可以不按通常排队顺序优先审核。目前,适用这种待遇的有两种情况。其一是西部企业优先政策。按照证监会官方的说法,这是指: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支持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改进发行审核工作服务水平,充分发挥沪、深两家交易所的服务功能,更好地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首发审核工作整体按西部企业优先,均衡安排沪、深交易所拟上市企业审核进度的原则实施。同时,依据上述原则,并结合企业申报材料的完备情况,对具备条件进入后续审核环节的企业按受理顺序顺次安排审核进度计划。从当前审核实践来看,西部优先政策的意义并不明显。其二是贫困地区和新疆、西藏两个自治区的企业贫困地区是指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确定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592个)和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县(680个),合计共832个(680个 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县外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152个)。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发挥资本市场作用服务国家脱贫攻坚战略的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6]19号),对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均在贫困地区且开展生产经营满三年、缴纳所得税满三年的企业,或者注册地在贫困地区、最近一年在贫困地区缴纳所得税不低于2000 万元且承诺上市后三年内不变更注册地的企业,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适用“即报即审、审过即发”政策。需要注意的是:其一,享受的“即报即审、审过即发”政策仅是在审核时间与顺序上的优待,但审核“标准不降、条件不减”。其二,目前证监会对享受“即报即审、即审即发优惠政策”的贫困地区企业IPO企业全部均需实施现场检查。特别是考虑到目前IPO审核节奏已经大幅加快,对普通企业即已实现“审过即发”,距离“即报即审”也仅有一步之遥(目前大部分企业3-6个月即可获得反馈意见,创业板快一些,中小板主板略慢),刻意去选择适用贫困地区通道没有必要。特别是专门迁入贫困地区的话,可能会得不偿失、自讨苦吃。目前新疆、西藏两个自治区的企业实际上也享受“审过即发、即报即审”的政策。4、中止审查与恢复审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对中止审查与恢复审查进行了规定。发行部于日发布《发行监管问答——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止审查的情形》,专门规定对IPO审核过程的上述情形进行了具体规范。证监会认为,在审核过程中,有些企业因为出现了一些客观情况,使得审核程序无法继续,或者存在对其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质疑且有一定的线索,需要通过必要的核查来查清事实。在这些情况下,为维护正常的审核秩序,本着对发行人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发行部会将这些企业列入中止审查的名单。实践中,主要有以下四类情形:第一类:申请文件不齐备等导致审核程序无法继续的情形。具体包括四种情形:对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需要请求有关机关作出解释,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发行人及其中介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反馈意见回复;发行人发行其他证券品种需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导致审核程序冲突;负责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发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或者签字会计师、律师发生变更,需要履行相关程序。第二类:发行人主体资格存疑或中介机构执业行为受限导致审核程序无法继续的情形。具体包括两种情形:发行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发行人的保荐机构或律师因涉嫌违法违规被行政机关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侦查,尚未结案;保荐机构或其他中介机构被中国证监会依法采取限制业务活动、责令停业整顿、指定其他机构托管、接管等监管措施,尚未解除。第三类:对发行人披露的信息存在重大质疑需要进一步核查的情形。具体包括三种情形:发行人申请文件中记载的信息存在自相矛盾、或就同一事实前后存在不同表述且有实质性差异;根据发行申请文件披露的信息,对发行人是否符合发行条件明显存疑,需要进一步核实;媒体报道、信访举报反映或者通过其他途径发现发行人申请文件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其他影响首次公开发行的重大事项,经初步核查无法澄清。对于判断发行人申请文件中记载的信息是否自相矛盾、或就同一事实前后是否存在不同表述且有实质性差异,主要从以下两方面进行考量:一是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及其性质;二是该问题对审核工作、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影响,或者是否构成影响投资者判断其投资价值的重要因素。在审核过程中,发行部关注的情况主要包括:发行申请文件不符合申报文件的有关规定,申请文件制作粗糙,申请文件前后文相互矛盾,申请文件之间相互矛盾,申请文件披露的信息与事实存在差异,发行人财务资料涉嫌虚假或会计处理不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等。第四类:发行人主动要求中止审查或者其他导致审核工作无法正常开展的情形。发生中止审查事项后,发行人及中介机构需及时补充相关材料或提供书面说明,发行部将视情况依照有关规定分别采取要求发行人和中介机构自查、委托其他中介机构或派出机构核查、或者直接现场核查等措施。发现存在违规行为的,将对相关责任人采取相应监管措施;发现违法犯罪线索的,将移送稽查部门调查或移送司法机关侦查。中止审查后,如果中止审查事项已经消除、发行人及中介机构已经进行澄清或者采取纠正措施的,恢复审查。发行人的保荐机构因涉嫌违法违规被行政机关调查,尚未结案的,可在保荐机构完成其对发行人保荐工作的复核后,申请恢复审查。申请人主动要求中止审查的,申请恢复审查时,应当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恢复审查。恢复审查后,证监会将参照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申请的受理时间安排其审核顺序。发行人申请文件中记载的财务资料已过有效期且逾期3个月未更新的,发行部将直接终止审查。5、中介机构被行政处罚、更换等的处理发行部日发布《发行监管问答——在审首发企业中介机构被行政处罚、更换等的处理》,其区别更换保荐机构与其它中介机构和个人、因违规被处理等情况分别进行了规定。(1)更换保荐机构在审首发企业,更换保荐机构的,发行人、原保荐机构及更换后的保荐机构应当说明更换的原因。对于原保荐机构因发行人不配合其履行保荐职责或认为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而主动终止保荐协议,或者发行人非因保荐机构被立案或执业受限而主动与保荐机构终止保荐协议的,一律需要重新履行申报程序。不属于上述情形的,更换后的保荐机构应当重新履行完整的保荐工作程序,对原保荐机构辅导情况进行复核确认,重新出具保荐文件,并在保荐文件中对新出具的文件与原保荐机构出具的文件内容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发表明确意见。如更换后的保荐机构认为其新出具的文件与原保荐机构出具的文件内容无重大差异的,则继续安排后续审核工作。如存在重大差异的,则依据相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已通过发审会的,需重新上发审会。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为了避免无过错发行人因为保荐机构其它项目“涉案”而受到影响,根据以上规定,对于涉案保荐机构承做的在审项目,如已受理原则上不停止审核,但相关保荐机构应当对由其承办的在审项目是否继续符合行政许可条件进行审慎的全面复核。在发行人因为保荐机构机构“涉案”而主动与保荐机构终止保荐协议的情形外,更换保荐机构的不再重新排队,但应由新的保荐机构全面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并独立出具新的保荐意见。保荐机构从事上市公司再融资业务和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比照处理。(2)更换保荐代表人、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或签字律师、会计师更换保荐代表人、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或签字律师、会计师的,更换后的机构或个人需要重新进行尽职调查并出具专业意见,保荐机构应进行复核。如保荐机构认为新出具的文件与原机构或个人出具的文件内容无重大差异的,则继续安排后续审核工作。如保荐机构认为有重大差异的,则依据相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已通过发审会的,需重新上发审会。(3)保荐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被行政处罚、采取监管措施审核过程中,保荐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或相关保荐代表人、签字律师、签字会计师被行政处罚、采取监管措施的,保荐机构及所涉中介机构均应就其出具的专业意见进行复核并出具复核意见,但相关机构或人员在被立案调查阶段已经进行过复核工作的除外。如复核后不存在影响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重大事项的,则继续安排后续审核工作;已通过发审会的,可不重新上发审会。相关行政处罚或监管措施导致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或签字保荐代表人、会计师、律师执业受限制的,在相关行政处罚或监管措施实施完毕之前,不安排后续审核工作。(4)对保荐机构复核程序的具体规定保荐机构应当对其推荐的所有在审发行申请项目进行全面复核,重新履行保荐机构内核程序和合规程序,最终出具复核报告,确定相关项目是否仍符合发行条件,是否仍拟推荐。保荐机构内核负责人、合规总监和公司法定代表人应当在复核报告上签字确认。复核报告应当将内核小组会议纪要、合规部门会议纪要作为附件,一并报送。经复核,拟继续推荐的,可同时申请恢复审查;经复核,不拟继续推荐的,应当同时申请终止审查。对于被调查或侦查事项涉及的保荐代表人签字的其他保荐项目,保荐机构除按上述要求进行复核外,还应当更换相应保荐代表人后,方可申请恢复审查。对于已过发审会的项目,保荐机构因涉嫌违法违规被行政机关调查,尚未结案的,相关保荐机构也应当按照上述复核要求完成复核工作。经复核,拟继续推荐的,可继续依法履行后续核准发行程序;经复核,不拟继续推荐的,应当同时申请终止审查。6、信息披露质量抽查和现场检查在IPO发行审核过程中,发行部将按照对首发企业信息披露质量抽查的相关要求组织抽查。《关于组织对首发企业信息披露质量进行抽查的通知》(发行监管函[号)规定:对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企业,将在上发审会前对发行人信息披露质量进行抽查,以推动各方进一步归位尽责,共同促进首发信息披露质量的提高。抽查将通过审阅申报材料及工作底稿,并以抽样的方式进行现场检查,从而核实和印证中介机构是否就发行人信息披露质量履职尽责。抽查完成后,如发现存在一般性问题的,将通过约谈提醒、下发反馈意见函等方式督促其在后续工作中予以改进。情节较重的,将依法采取监管谈话、警示函等行政监管措施。经过抽查发现明确的违法违规线索的,将移送稽查部门进一步查实查证,涉及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严肃处理。为此,中国证券业协会日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企业信息披露质量抽签工作规程》(中证协发[号),对抽签工作规程进行了规定。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宣布:证监会将对IPO企业实施常态化的现场检查,督促发行人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督促中介机构勤勉尽责。检查对象主要来自三个方面:一是首发企业信息披露质量抽查中抽签抽中的企业;二是在标准不降、条件不减前提下享受即报即审、即审即发优惠政策的贫困地区企业;三是日常审核中认为有必要进行现场检查的企业。2016年四季度,证监会对12家IPO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其中信息披露质量抽查企业4家,日常审核发现重大疑点企业6家,贫困地区企业2家。2017年3月,证监会启动2017年第一次现场检查,对34家首发企业进行现场核查,其中信息披露质量抽查企业14家,日常审核发现重大疑点企业11家,贫困地区企业9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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