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山东济南到章丘章丘的,我家有个土坯房子塌了很多年了,现在建房还能申请补助吗

岷县地震两村土坯房倒塌严重 梅川镇镇长称获改造补贴的危旧房数量少 村民无力承担剩余建房款_中国经济网――国家经济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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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我们这里搞开发,想要征我家的地,但我家想自己批一块地建房子,因为我家的土坯房只有两间,而且
前段时间我们这里搞开发,想要征我家的地,但我家想自己批一块地建房子,因为我家的土坯房只有两间,而且爸妈全在外地打工我和妹妹在外地读大学,年久失修,已经倒塌了,现在爸妈年老回家都没有地方住。我妈妈去镇上批他们不准,还说要搞开发的要我们等他们的...
我有更好的答案
被拆除了不会给予赔偿的必须有批准才行,不然以后占到你家房子,你家的住房就会成为违法建房。强征的话,胳膊拧不过大腿,认命吧。你们可以适当的和开发商谈谈,看看有没有安置房回迁房这些,亦或者购房优惠等等,希望能帮到你
关键是那些镇领导都能拿到开发的好处,不肯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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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去镇上批是不是合法的?
不合法的,不能越级处理,而且他们也不受理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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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中国山东网1月13日讯 (记者 刘自锐)告别&漏风撒气&的土坯房,住上宽敞明亮的砖瓦房,2016年对纪国大哥来说&幸福来得太突然&。&7月份来家里了看了旧房子,8月份就动工了,国庆节前俺就搬进了新房子,俺们一家做梦也想不到还能住上这么好的房子&。
  &纪大哥腿脚不好,丧失劳动能力,属于贫困户,一家人一直&蜗居&于年久失修的老房子,无力维修翻建。&章丘区住建部门工作人员介绍,通过摸查走访辛寨镇柳塘口村纪国被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据介绍,章丘区将农村危房改造与精准扶贫工作结合,在开展农村危房改造中,大幅提高了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资金补助标准和改造标准。像纪国一样,近几年在章丘共有2581户农村五保、低保、残疾人家庭和贫困户的住上&暖心房&。
  农村危房改造是一项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怎么把一件好事办好,让困难群众感受到来自政府的关怀和温暖,章丘区立足实际,探索出一条好的路径。
  严格程序把关 ,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农村危房改造虽然单体工程小,但面广量大,群众十分关注。为此,区住建委把&最危险住房、最困难群众&作为重中之重,要求所有危改户都严格履行个人申请、村集体评议、镇入户审核、市级复核审批等7道程序,改造名单确定后及时张榜公布,做到政策、对象、程序、结果&四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取得群众公认,确保这项惠民工程惠及迫切需要的困难群众。
  同时,章丘区把工程质量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健全完善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对建材选用、施工组织等关键环节严格把关,采取实地督查、明查暗访和交叉检查等方式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到&达标一户、验收一户、入住一户&。对上级下达的农村危改补助资金严格实行专户专账管理,做到专账核算、专款专用,所有资金在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有效杜绝了截留、挤占、挪用补助资金的问题发生。
  紧贴民生需求,体现章丘特色。针对章丘区农村危房量大面广、情况差异大的实际,因地制宜、多措并举,积极探索具有章丘特色的农村危房改造新路子。部分村庄位置偏远,村内地形崎岖,危房户中孤寡老人所占比例较大,启动了美丽家园建设,对普集街道盖洲村、官庄街道毕家柳村等11个村、80户危房改造户实行集中连片建设,配建了厨房、卫生间、配套房等附属生活设施,现已全部竣工并实现入住。
  对分散实施危房改造做到&五统一&,充分考虑群众意愿、经济承受能力和生产生活习惯,将危房改造户按区域划分为山区、平原、滩区分别确定建房方案,采取&五统一&标准实施,即&门牌设置统一、门窗更换统一、室内地面硬化统一、房屋吊顶统一、内外墙粉刷统一&,切实提高危改房建设的档次和水平,使更多困难群众能够住上宽敞明亮、配套完善的新房。
  拓展帮扶范围,打造群众满意工程。在改造好居住房屋,修缮卫生间、厨房等配套设施的基础上,针对部分危房户经济拮据、生活窘困的实际,将帮扶触角全面延伸,区住建委组织开展了&危房6+1&活动,围绕衣、食、住、行、用、学6个方面对危房改造户进行全方位帮扶,为危房改造户送去食用油、面粉、被褥等慰问物品,为家中有学生的危房户给予每人1000元的助学金,为行动不便的老人、残疾人购置轮椅、拐杖等出行辅助用品,使每户危房改造户都能有衣穿、有饭吃、有房住、有学上、能生活、能出行。
  同时,连续多年在住建系统内部组织开展了&为全区危房改造户捐赠过冬衣物&活动,通过全系统干部职工的爱心奉献,累计筹集棉衣棉被等2700余件,帮助危改户温暖安全过冬,让广大困难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温暖。
作者:刘自锐 &&&&编辑:温伟伟&&&&责任编辑:胡立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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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有关单位,企事业有关单位:
《澄迈县2013年农村土坯房 (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已经十四届县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和县委十二届四十二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 澄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13年5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澄迈县2013年农村土坯房 (危房)
改造实施方案
农村土坯房(危房)改造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改善农村贫困人口居住环境、构建和谐社会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是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好事的重点工作,同时也是县委、县政府以人为本,关心民生工作,实现“居者有其屋”的一号民生安居工程。根据海南省2013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为顺利推进我县2013年农村土坯房(危房)改造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文明生态村建设,认真落实县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核心宗旨,以政府为主导,紧紧依靠广大群众,通过政府适当补助、政策扶持等措施,进一步改善农村居住在土坯房(危房)中的群众的住房条件,确保把这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惠民工程、安居工程办好、办实,促进澄迈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 基本原则
(一)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协调的原则。农村土坯房(危
房)改造要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和人居环境治理相结合,与推进扶贫开发、改善群众生活相统一,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村镇体系规划、乡村规划等相衔接,统筹规划,科学选址设计,提高防灾避险水平。要采取集中建房和分散建房相结合,就地改造和异地改造相结合,宜集则集,宜散则散。
(二)坚持政府引导、尊重群众意愿的原则。以群众自筹为主,政府适当补助,整合各方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土坯房(危房)改造工作,形成整体合力。要坚持农民自主、自愿,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引导他们自力更生建设美好家园。
(三)坚持经济实用、保证质量安全的原则。科学制定建房设计方案,建房面积与户型必须充分考虑农村住房水平和群众经济承受能力,户型和面积要符合农村住房特点,以经济适用、方便生产生活为宜,引导帮助群众建造减灾抗灾能力强、经济实用、造价适中的房屋,切实改善居住条件。
(四)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要公开农村土坯房(危房)改造的政策、改造对象、申报程序和补助标准,通过民主评议和张榜公示等方式,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农村土坯房(危房)改造工作全程实行阳光操作。
三、& 任务分配
2013年我县农村土坯房(危房)改造任务为2550户,其中:一般户为1275户,低保户为765户,五保户为510户。各镇具体改造任务分配详见《澄迈县2013年农村土坯房(危房)改造任务分配表》(见附件1)。
四、& 时间要求
各镇务必于2013年11月30日前,严格按照时间节点,高标准、严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县下达的农村土坯房(危房)改造工作任务。
(一)宣传发动阶段(3月1日—3月31日)。各镇(农场)、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文件、会议、宣传资料、标语横幅、广播电视、走村串户等形式进行农村土坯房(危房)改造的宣传发动,使之家喻户晓,充分调动农民改造房屋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调查摸底阶段(4月1日—4月30日)。各镇(农场)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本年度辖区内拟进行土坯房(危房)改造的农户进行调查摸底,初步确定改造对象并完成登记造册,同时上报县土坯办审批。
(三)施工建设阶段(5月1日—11月30日)。各镇(农场)要采取得力措施,督促符合条件的土坯房(危房)改造对象严格按照建房标准尽快组织施工,确保按时完成改造任务。即:5月份开工建设;7月底前要全部开工建设;11月底前全部完工。
五、资金来源
&&& 农村土坯房(危房)改造资金通过多渠道筹措。五保户、孤儿户、孤寡老人户的改造资金以中央、省专项改造资金和地方财政预算安排为主;其他农户以自筹为主,中央、省专项改造资金和地方财政预算安排资金为辅。政府鼓励农民贷款建房,各镇(农场)可指导农村土坯房(危房)改造困难户向当地农信社贷款,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投入农村土坯房(危房)改造工作。
六、& 实施范围、实施对象、改造方式和补助标准
&& (一)实施范围。
澄迈县11个镇的农村居民、红山农场连队、大拉农场连队的职工危房户。
(二)实施对象。
拥有澄迈户籍,按照国家住建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的要求,居住在被确定为整幢危房(D级)、局部危房(C级)和土坯房(含卵石土浆房)中的农户或连队职工,包括: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农村贫困户。凡新建房屋者均不属于农村土坯房(危房)改造实施对象。(注:本方案所指的C级危房是原住房属海南农村传统住房风格的瓦房(一厅四房),墙体比较坚固,没有出现裂缝、倾斜或倒塌现象,仅屋面木料和瓦片损坏、漏水,不能居住,只需新建屋面就能居住的房屋。)
&& (三)改造方式。
拟改造的农村危房属整栋危房(D级)的须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的(C级)可修缮加固,属土坯房(含卵石土浆房)的须拆除重建。
1.拆除重建原则上以原址重建为主,确需异地重建的,须经村、镇及县土坯办同意方可开工建设,同时须对已拆除的旧房原址进行拍照,旧房图片与改造后的图片应进入一户一档存档。&&&&&&&&&&
2.C级修缮加固的,可对房屋屋面新建和危险部位进行修缮或加固。在修缮加固前,须对整栋房屋和危险部位进行拍照,照片与修缮加固后的房屋照片一起进入一户一档存档。
改造房屋原则上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农村土坯房(危房)改造以分散分户改造为主,农村土坯房(危房)户达到或超过村庄需要改造总户数50%的村庄,应实施村庄规划、土坯房(危房)改造、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一体化推进,整村整治。每个镇必须确保进行1个整村推进(亮点村庄)的改造,把整村推进改造工作纳入村容村貌改造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范畴,由县财政按比例配套下达村庄整治资金或提供水泥等建材,进行村庄内部道路硬化、通水通电和环境治理工作,同时整合扶贫、文明、地震、危房等各类改造补助资金进行捆绑使用,达到危房改造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的目的。
(四)补助标准。
农村土坯房(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中央、省和地方政府补助为辅。
1.农村D级危房或土坯房拆除重建,每套补助2.3万元(含正屋&一厅四房并达到60平米以上&2.1万元/间,伙房0.1万元/间,卫生间0.1万元/间);
2.农村C级危房修缮加固按每间正屋1万元给予财政补助(伙房和小屋不列入C级补助);
3.五保户、孤儿户、孤寡老人户和纯残疾人户的重建标准为20—30㎡混凝土或砖木结构房屋,建设资金由政府资助,按每户2万元进行补助,统一规格建造,由各镇政府(农场)组织实施;
4.农村低保户D级危房(土坯房)或在征地拆迁中符合我县土坯房改造要求的,每套补助3.5万元(含正屋3.3万元/间,伙房0.1万元/间,卫生间0.1万元/间);
5.残疾人户(改造对象家庭成员中有一人或一人以上持有县残联颁发的残疾证)D级危房(土坯房)或在征地拆迁中符合我县土坯房改造要求的,每套补助2.6万元(含正屋2.4万元/间,伙房0.1万元/间,卫生间0.1万元/间);
6.既是低保户又是残疾人户改造房屋的,按最高补助标准执行,不重复叠加补助,即每套补助3.5万元(含正屋3.3万元/间,伙房0.1万元/间,卫生间0.1万元/间)。
注:正屋为海南农村传统住房风格(一厅四房)或平房,超过60平方米方可补助2.1万元,低保户加补1.2万元;40平方米-60平方米(含60平方米)以每平方米补助350元计,低保户加补1万元;40平方米以下-20平方米补助0.535万元,低保户加补0.5万元;20平方米以下按伙房标准进行补助。
七、& 申报与审批
(一)申报审批程序。
县土坯房(危房)改造办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将改造任务分解下达到各镇、农场,由各镇、各农场结合实际初步确定改造对象并上报县土坯办,县土坯办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审批。
1.改造农户自愿向所在村委会或作业区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海南省农村危房(土坯房)改造农户申请表》;
2.所在村委会或作业区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通过,经张榜公告7天且群众没有异议后,由村委会或作业区出具书面拟定意见并加盖公章上报镇政府或农场;
3.镇政府、农场对村委会或作业区上报的材料进行初核,并派人到现场验证,拍摄危房原貌,同时要确保农户日后所改造的危房必须是初核时所拍摄的同一间危房(即拍摄哪一间危房就必须改造那一间危房);
4.镇政府、农场结合农户申请及村委会或作业区评定意见,根据实际情况初步确定改造对象,拟定名单经张榜公告7天且无异议后上报县土坯办;
5.县土坯办对各镇、各农场上报的改造对象材料进行审核,并进村入户进行核准,对符合要求的,予以审批,然后方可动工实施。
(二)申报所需材料。
1.经村委会或作业区确认,镇政府、县土坯办审核的《海南省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申请审批表》;
2.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书面意见;
3.村委会或作业区公告情况;
4.县土坯办所需的其他资料。
八、& 资金管理与拨付
农村土坯房(危房)改造财政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县土坯办作为全县农村土坯房(危房)改造项目管理单位,具体管理农村土坯房(危房)改造专项资金。本着便民、利民的思想,农村土坯房(危房)改造专项补助资金实行一次性拨付的办法,具体为:符合土坯房(危房)改造条件要求的土坯房(危房)农户所改造的房屋竣工后上报镇政府或农场,经镇政府、农场与县土坯办联合进行验收后,合格的由镇政府或农场派员填写《澄迈县农村土坯房(危房)改造竣工验收表》及《澄迈县农村土坯房(危房)改造农户资金拨付申请审批表》上报县土坯办,由县土坯办通过县农信社一次性将土坯房(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全部拨付到改造户的“惠民一卡通”账户。凡不属于改造对象或质量不达标的坚决不拨付补助资金。
县纪检、审计、财政等部门要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九、& 档案和信息管理
(一)实行一户一档的档案管理制度。
各镇政府、各农场要完善农村土坯房(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一式两份,镇政府(农场)与县土坯房(危房)改造办各存一份,实行一户一档,批准一户,建档一户,规范管理。纸质档案必须包括档案表、农户申请、审核审批表及公告、建房前、建房中、建房后三张相片,以及各类资金投入情况。全部农户的纸质档案表信息都要求录入全国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农村土坯房(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的电子化管理。
(二)实行改造信息月进度报告制度。
各镇、各农场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加强跟踪检查,切实掌握本辖区内土坯房(危房)改造工作的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解决。实施农村土坯房(危房)改造工程进度和成效月报告制度(一月一统计、一月一上报),即每月的28日前,各镇政府、各农场应及时将本镇或本农场当月农村土坯房(危房)改造的工程进度及建设成效、存在问题和有关建议等以书面形式报县土坯办,由县土坯办汇总、分析后报县委、县政府及省危改办,做到动态跟踪,切实加强督促。县委督查室和县政府督查室要加大对各镇、各农场的督查力度,确保改造工作进度顺利完成。
十、& 总结验收与检查
各镇、各农场农村土坯房(危房)改造任务完成后,要及时准备总结材料,完成自检自查工作;县土坯办将组织人员对各镇、各农场土坯房(危房)改造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形成综合报告报县委、县政府,对成绩突出的单位进行表彰,对差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同时做好迎接中央及省危房改造工作检查验收小组的检查验收。
十一、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农村土坯房(危房)改造工作是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是体现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民生工程,是改善农村困难群体居住条件的难得机遇。此次农村土坯房(危房)改造工作面大、分布广、时间紧、任务重,各镇党委政府、各农场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将土坯房(危房)改造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并明确1名分管领导具体抓,亲自协调,切实抓紧抓实抓好。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共同推进农村土坯房(危房)改造工作。
(二)广泛发动,宣传到位。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走村串户等形式深入农村群众广泛宣传农村土坯房(危房)的改造政策、改造方式、完成时限、补助标准、申报及审批程序等内容,做到“三个到户”,即宣传资料发放到户、政策宣传到户、群众疑虑解答到户,大力宣传改善居住环境、建设美好家园的重要性。通过多种渠道宣传发动,使之家喻户晓,充分调动农民改造房屋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制定方案,加大培训。各镇、各农场、各有关单位要根据上级农村土坯房(危房)改造总体工作部署,结合实际,细化实施方案,倒排工期,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县土坯办要加强对有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县建筑质量监督站要加强技术指导,落实安全责任目标。
(四)确定对象,完善准入制。各镇、各农场、各部门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规范农村土坯房(危房)改造对象的审核、审批程序。建立健全公示制度,改造对象基本信息和各审批环节的结果要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做到改造对象与申报审批资料中的户主姓名、照片、人口等内容相一致。同时审批表上建前、建中、建后三张照片上一定要有户主、村干部、镇(农场)干部三人合影,且建前、建中、建后三张照片必须取同一背景或参照物,坚决杜绝申报审批资料内容与改造对象不相符等情况的发生,确保改造对象的真实性。此外,审核及审批表上镇(农场)主要负责人必须要亲自签署意见。
(五)严格标准,明确责任。各镇、各农场要严格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合理组织施工,严把工程质量关,切实加强对工程建设的每一个环节进行跟踪指导;要采取得力措施,督促土坯房(危房)改造农户严格按照建房标准组织施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绝不允许出现新建危房的现象。
(六)规范管理,健全档案。各镇、各农场、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土坯房(危房)改造工作的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档案管理,档案表、农户申请、审核审批表及公告、建房前、建房中、建房后三张相片等相关资料要以户为单位进行整理归档,做到档案资料齐全、真实、准确。
(七)加强督查,及时整改。县土坯办要联合有关部门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暗查等形式对各镇在确定对象、改造进度、质量安全、资金发放等方面进行督促检查,针对土坯房(危房)改造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将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确保各项土坯房(危房)改造工作及时得到整改,真正将这一民生工程办好办实。
&&&&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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