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望京社保中心的问题,有点复杂,望专业人士解答。

关于社保的问题,有点复杂,请专业人士入_百度知道
关于社保的问题,有点复杂,请专业人士入
我之前在苏州参加的社保,13年的时候停掉了,今年入职新单位,地区在上海,然后又在上海新开户参加了社保,之后上海的新单位又迁至苏州,我申请了将社保转缴苏州....我现在就是想说新单位是否可以在苏州续缴社保?政策是否允许,毕竟中断一年多了。。。如果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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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的缴费记录合并到一起,这是最好的。不能接收就不能转移,中断的只有自己补齐、还得缴滞纳金,就能将不同省市,省级统筹的省内转移就方便,地市级统筹的有的在省内跨地区转移都不行,能不能转称到新的工作地,能不能跨省转移要到新工作地社保部门咨询,能接收跨省或跨地区的数据就能转移目前社保方面全国各省市统筹的层次不一致,有的是省级统筹、有的是地市级统筹,越早补纳滞纳金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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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社保业务档案管理中的几个问题
  一提到档案,首先映入人们脑海的应该是当官的履历,是企业职工参加工作的证明,跟普通老百姓“没有一毛钱的关系”,但是社保业务档案与老百姓的生活确是越来越密不可分。随着我国社会保障水平的不断提高、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不断完备、社会保障覆盖范围的不断扩大,即便是刚出生的婴儿,只要参加了社会保险,也会形成社会保险业务档案。 中国论文网 http://www.xzbu.com/4/view-7013673.htm  所谓社保业务档案,全名应称作社会保险业务档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档案局第3号令发布的《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中是这样表述的:“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办理社会保险业务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的专业性文字材料、电子文档、图表、声像等不同载体的历史记录。”   我们知道,社会保险分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个险种。我们在实际工作中根据社保业务档案的经办环节,一般分为九大类,即社会保险管理类、社会保险费征缴类、养老保险待遇类、医疗保险待遇类、失业保险待遇类、工伤保险待遇类、生育保险待遇类、社会保险业务统计报表类、社会保险稽核监管类。社保业务环节多,过程复杂,今天笔者与大家探讨的是关于社保业务档案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需要注意问题。    一、做好档案工作,离不开单位领导的重视和支持   我们在写文件的时候,在分享管理经验的时候,一般都会有意识或无意识地加上这么一条“单位领导的重视和支持”。这样看似一句空话,实则里面蕴含了非常深刻的经验。我们通过走访很多单位发现,单位领导,尤其是单位一把手重视档案工作的,档案工作就搞得好,水平就相对较高,单位整体运行就比较顺畅;相反,档案工作得不到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档案管理就有些混乱。单位领导重视档案工作,对档案工作能投入较多的精力,配备充足的人员、提供满足工作的经费,我们的档案管理工作自然要轻松得多。有时候我们会抱怨领导对档案工作不重视,笔者认为那对领导有些不公平。因为作为一个领导,并不可能把整个单位的所有业务都精通,有时候不重视,是因为不了解。我们在走访过程中也遇到这样的情形,当我们对领导进行档案重要性的宣传时,很多领导恍然大悟一般,觉得原来档案是这么重要。所以更多时候,我们不要去抱怨领导不重视档案工作,我们应该去更多向领导宣传档案工作,用我们档案发挥作用的实例去宣传。领导对档案有了新的认识,对档案的重要性有了新的了解,自然而然就会重视档案工作了。    二、做好档案工作,离不开对业务档案的规范化整理   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是整个档案管理工作的基础性工作,这个基础性工作水平的高低,关乎着所立案卷的质量,直接影响日后档案的提供利用。   1.档案收集不完整。档案的收集工作是档案管理环节的第一步,文件材料收集不齐全、不完整,我们整理出的案卷也是不齐全完整的,日后进行查考利用的时候,它的证明力就会大大折扣,甚至不能证明某些问题。比如,我们发现,有些经办单位,在工作过程中,经办规程和业务规范上要求的表单是收集起来了,参保人员也签了字了,可是却没有审核单位的签章,就像一份公文没有加盖公章一样,这样一来,文件材料就失去了法律效力,连这份文件材料的真实性都不能证明,还能指望用这份文件材料去证明某些实际问题么?一位哲人说过“你用一个假命题去证明另一个假命题,得到的结论仍是假命题”。   2.案卷编号体系还不明晰。档案整理工作中有严格的分类方案和编号系统。编号就是每份文件材料的身份证号。这个编号是唯一的、连续的,而在实际工作中存在很多重号、断号的现象。社保业务档案的档号格式一般是:   全宗号―年度―目录号―案卷号   其中目录号是由保管期限代码和档案类别代码组合而成的。如:―Ygl―001。由于社保业务档案数量庞大,我们一般先按年度分开,在每一个目录号下小流水顺次编号。好多单位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刚开始工作,数量少,档案员往往忽略这个编号的问题,不区分年度,而是直接在目录号下,第二年接续上年的案卷号顺次编排,这样一来造成案卷号数字太大。而我们档案业务上一般是案卷号到了999后就需要启用新的目录号。   3.案卷题名拟写还不够规范。案卷题名就是一个案卷的名称、题目,它是以简练准确的语言概括揭示卷内文件的内容与成分。它是档案人员对档案进行登记造册、编制各种检索工具的基础,所以拟写案卷题名是立卷人员及档案管理人员必须做好的一项基本工作。案卷题名的拟写一般要求文字简练、内容概括、结构完整、标点符号使用正确。具体到社保业务档案上来讲,我们的业务档案整理方法也做了详细说明,笔者认为在这里有必要再重申一下:   (1)管理类、征缴类、待遇类题名格式   需要区分街道或乡镇、村的表单材料,按照时间+某街道或乡村代码+材料名称;不需要区分乡镇、村的,按时间+某县+材料名称。   如:2014年某乡(01)某村(03)待遇核定表   2014年某县服务协议材料。   (2)统计类题名格式   时间+制表单位+统计报表名称。   如:2014年某县农保中心新农保月统计报表。   (3)稽核类题名格式   时间+本单位名称+属类。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发现,好多单位的档案整理人员并不是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题名的拟写,表现得很随意,甚至只写XXX统计报表。这样的题名是不完整的,案卷里面需要表达的要素没有完全地标示出来,这样在日后提供利用的时候,文件很难被检索得到,也就进一步阻碍了社保业务档案发挥作用。   4.案卷装具不符合工作要求。   我们知道,整理好的案卷都装在档案盒里。档案盒一般都采用无酸牛皮纸制作,有规定的长度大小,笔者在这里指的档案装具不符合工作要求,并不是指档案盒、柜等的制成材料不符合标准规范,而是指档案整理人员不分档案盒脊的内容,而是随意地将社保业务档案装入与案卷要素不对应的其它档案盒。社保业务档案档案盒的脊背应标识全宗号、年度、目录号、案卷号(或起止号)等必备项目,应该使用样子如图(1)所示的档案盒,而往往很多档案整理人员用图(2)所示的档案盒去装社保业务档案,图(2)所示档案盒是我们现行的在整理以件为整理单位的文书档案时所用的档案盒,如果用它来装社保业务档案,我们所需要标识的内容跟档案盒脊上所列示的项目是对应不上的。有些档案整理人员认为这个不重要,我自己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就可以了,但是我们档案整理讲究的规范化整理,很可能这个档案员由于工作需要调整到其它岗位上去了,再换作另外的档案员,就不明白这是怎么个整理套路了,再者说,图(2)所示的“起止件号”跟社保业务档案所示的“案卷起止号”不是一个概念,这些希望档案员人提起注意。
  5.案卷装订还不够美观、实用。文件材料装订时,正本在前,定稿在后;正文在前,附件在后;原件在前,复制件在后;转发文在前,被转发文在后;来文与复文作为一件时,复文在前,来文在后。在工作中,我们发现许多单位的档案员装订案卷时,把结论性的材料放在后面,把证明性的材料放在前面,比如,待遇审批表放在后面,把身份证复印件、户口复印件放在前面,这种做法是不可取的。   文件材料装订时应左对齐、下对齐,打孔的位置应该是在文头,有些单位的档案员不知道是由于粗心大意,还是没有这种意识,把文件材料装反了,这样装订,一是不符合我们的阅读习惯,二是装订打孔时很可能会损害到档案内容,把有内容的、签字或者盖章的地方打了孔了,损害了档案内容的完整性。这虽然是个小细节,但是带来的伤害却是致命性的。   另外,还有一点,我们社保经办业务的表单会经常附一点其它的证明材料,这些证明材料大小不一,大的我们进行折叠,小的我们需要把他们粘贴到和档案材料同样大小的纸张上(一般是A4纸),有些档案员是一张页材料加一张衬纸,这样一来,整本案卷,将近会有一半的衬纸组成,无形中增加了我们档案案卷的数量,挤占了我们宝贵的库房空间,但是保存的却是毫无用处的一张白纸。所以笔者建议一张衬纸上多粘贴几个材料,将他们排列整齐,按照要求,每张材料上编上页码。    三、做好档案工作,离不开档案管理制度的约束   我们档案室里有很多档案制度,比如档案收集制度、整理制度、保管制度、借阅利用制度、统计制度……这样制度的制定,并不是用来挂在墙上展览用的,或者是应付上级主管机关检查用的,而是需要切切实实地去执行。只有依靠完善的制度来管理,我们的档案室管理才会井然有序,我们的档案工作才会一步步提高。在这些制度里,笔者想着重提一下收集制度里档案的交接问题。   社保档案管理办法里有一个档案移交表,还有一个移交清册,这两个表单是配合使用的,应该说移交清册是移交表的一个附件。因为移交表在设计的时候,只是有移交数量的说明,却没有详细列举移交的文件材料有哪些。这样势必会造成这样一种结果,交接表上显示交接双方于某日交接了档案,但具体是交接了哪些档案,没有人知道,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恐怕连交接双方自己都记不起那天交接了哪些文件了。有些档案员嫌麻烦,觉得一一列举出交接的档案材料太繁琐,其实不然。移交清册上记载的文件材料,应该一一核对清楚,交了就是交了,没有交就是没有交。还有就是移交表中应有第三者参与监督。日后若档案材料发生问题,比如找不到了,交接双方各执一词,就没办法区分清责任了。    四、做好档案工作,离不开建立健全“档案的档案”   通过上面文字的表达,我想大家应该对档案有了初步的认识。这里又出来一个“档案的档案”,是玩文字游戏么?不是。“档案的档案”,我们专业术语叫做“全宗卷”,它是我们在日常管理我们全宗内档案的过程中形成的,由记录和说明立档单位档案历史和现状的综合性文字材料组成的,是管理档案的一个工具。   建立健全全宗卷,有利于澄清事实、明确责任。全宗卷材料是对该全宗所做工作的历史记录和原始凭证明,一旦需要了解全宗和立档单位的情况,就需要查阅全宗卷,以获得比较可靠的依据。   建立健全全宗卷,有利于全宗管理的连续性。一个全宗的档案,无论是哪个环节,都不是一次性完成和一劳永逸的,而是一直延续下去的,对于这种连续性的管理,必须借助于反映全宗历史情况的全宗卷。   建立健全全宗卷,有助于在档案工作人员发生变动的情况下,缩短熟悉档案的时间,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档案人员应相对保持稳定,但这不(下转第103页)(上接100页)意味着档案工作永远不换人,全宗卷会有助于新的档案员尽快了解全宗历史情况,熟悉档案整理方法,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   以上是笔者与大家探讨的关于社保业务档案管理中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或许有些问题由于篇幅和水平有限,未能展开陈述。总之,笔者希望社保档案管理员同志们在工作中注意所提的几个问题,按照“参保一生,记录一生,服务一生”的社会保险档案管理工作指导思想,让社保业务档案服务好人民群众,达到“记录一生、服务一生、保障一生”的总要求,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作者单位:沧州市档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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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zbu发布此信息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与本网站立场无关。xzbu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等。有点复杂的房产证问题,求专业解答
我和前夫离婚了,前夫的单位有分配到一套房子,但是因为地价和产权问题房产证一直拿不到。但是离婚后他和我签了协议,说那套房子是会给我的,即拿到房产证以后产权归我。房产局那边也有登记我的名字。十几年以后现在房产证终于可以办下来了,单位和个人各一些补地价,可是现在他说房子只能写他名字,因为我和他现在已经不是夫妻,按规定不能写我名字。还让我去放弃,去签字。之后再给我或者给我儿子。请问有这种情况的吗?我应该怎么处理?有律师说让他在那份协议上重新签字,是在他领取到房产证以后,再增补一个日期,然后签字,可行吗?
11-01-17 &
我觉得你可以同意房产证上写他的名字,但是必须确保这个房子可以自由转让。然后你们达成一个这样的协议还是可以的。律师的建议我觉得没问题。我的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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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加写你前夫的名字,后患无穷。加他的名字,他就成该房的公有人。确认房产权就是以登记人为准的,千万不要上人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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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米谷粒 @月明星也稀 @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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割喉挖人心肝。山东潍坊-寿光市纪台镇九阜官庄村丁爱凤,日在寿光市(原)田马镇人民医院二胎分娩。被医师一针夺去母子生命。并以尸检为由割喉开膛破肚,挖取体内全部器官和小孩,制成商品·标本·试验品等。此手段惨不忍睹,泯灭人性,残忍至极。遗体(证据)至今还在停尸场冷冻。转。。。这是其中一例。  百度搜索---挖人心肝浮现人间山东潍坊寿光市纪台镇九阜官庄村丁爱凤——查看  因我空间多次被封杀,敬请收藏以便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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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lin7749
时间: 14:56:34  今年年初在相亲的情况下与陈某(17周岁)结婚,因陈某未成年所以就在家里办了酒席,没有领取结婚证,婚后发现两个人性格不合,经常吵架,她一吵架就离家出走,已经3次了,第一次出走是她说我和我表嫂有问题(根本就是瞎掰),跟她解释后,依然打电话跟别人乱说,我打了她两耳光。第二次是我和我表姐聊QQ,她生气,见我没搭理她,又要离家出走,到门口的时候,推了她一下,后来她还是坚持走了。第三次是昨天,我妈说了她几句,无非就是当了别人妻子,就应该做到妻子应该做的事,而不是整天好吃懒做,只知道逛街买衣服,吃零食,饭要准时去做,地脏了要打扫之类的,然后就又走了。我现在觉得这根本过不下去,所以想问下,如果离婚的话,我应该负什么责任?还有就是聘金问题,当时给她们家的聘金是26W。这情况下能要回来吗?毕竟26W不是小数目,不可能就这样白白送给她,才5个月时间。  ------------------------------------------------------------------  麻烦帮我解答,谢谢!  -------------------------------------  1、你们之间是同居关系,不是婚姻关系。  2、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原则上可要求返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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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3:21  作者:@非菲2008 时间: 14:54:22  请问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更改需要经大股东同意吗?  --------------------------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一般需经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公司章程另有约定的除外),并准备好工商管理部门要求的其他文件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  非常感谢律师!  我再补充问一下,公司只有两个股东,一个占51%以上股份,一个占小部分股份法定代表人是小股东。如果小股东不想再担任法定代表人了(比如在退出了公司管理,离开公司的情况下),股东会议大股东不同意,小股东同意,这是不是就意味着股东会议不通过呢?或者是在制定公司章程的时候就可以约定,现任法定代表人可以随时申请卸任,股东大会要无条件同意?这样是否违法公司法?  因为现在大股东和小股东要合伙注册一个公司,要小股东做法定代表人,小股东害怕做了之后万一以后散伙不能及时注销法定代表人的身份,继续承担不该承担的责任。  麻烦再帮解答一下,谢谢!
  楼主帖子开的好啊,支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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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劳动合同时,发现辞职要提前三个月,如果不签就不给办社保,现在要辞职我提前30日书面提出会有影响么?另外社保所交的时间与实际工作时间有10个月差距,这方面怎么维权。
  麻烦楼猪谈谈“忠诚协议”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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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in-07 14:56:34  今年年初在相亲的情况下与陈某(17周岁)结婚,因陈某未成年所以就在家里办了酒席,没有领取结婚证,婚后发现两个人性格不合,经常吵架,她一吵架就离家出走,已经3次了,第一次出走是她说我和我表嫂有问题(根本就是瞎掰),跟她解释后,依然打电话跟别人乱说,我打了她两耳光。第二次是我和我表姐聊QQ,她生气,见我没搭理她,又要离家出走,到门口的时候,推了她一下,后来她还是坚持走了。第三次是昨天,我妈说了她几.....  -----------------------------  给了26万? 真是有钱 你们这压根不受法律保护 你俩同居了,而且不归还彩礼钱不至于使你家生活困难 法律是没法 替你维权了
希望他父母同情搭理 要不没办法
  @sawyerchun
13:14:27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购房时向房地产开发商交了2万元的所谓定金,到目前为止楼房还在夯实地基,没有拿到政府的商品房售卖许可证,我和开发商也还没有签购房协议书,现在因为工作调动不想在这个地方买房,请问可以要求开发商退还定金吗?是否有法律依据?我该如何维权?  -----------------------------  定金是约束双方的 对方违约的话双倍赔偿 你违约则无法要回定金 显然你这个理由肯定得不到支持
  @Allenhu艾
20:12:10  本人农村户口,家里有爷爷,奶奶,父母和我,但是房产证是爷爷的,本人还有一位叔叔,早年入赘,后来离婚,户口又签了回来。家里的田亩都是我父亲的名字,早年爷爷和父亲分家,就是前楼归我们,后楼是老两口的,分完后,我爷爷要求父母赡养,所以把田给我父亲种。分家协议都写的很清楚。现在爷爷重病,叔叔拿着房产证要求所有财产平分,包括我父亲名下的田亩,扬言不平分田地,房子也休想得到。现在我们该怎么办  -----------------------------  有遗赠抚养协议的话财产肯定是你父母的(已经尽了赡养义务) 你叔叔作为法定继承人可以适当分得 平分时不可能的
  我老公小时候家住农村, 16岁考上中专,将户口迁出农村,有个哥哥一直是农民。老公家里很穷,家里只有3间堂屋,还是老公和哥哥上小学时父母砌的,老公上中专的时候,哥哥结婚了,父母和哥哥各住一个房间,没有多余的房间,老公十七八岁的大小伙子还和父母挤在一个房间里。毕业后老公拿钱修了2间小偏房才第一次拥有了自己的房间。后来公婆和老公各出一部分钱另外重建了3间小房子让公婆住,一家人说好3间堂屋和2间小偏房弟兄2人一人一半,这其间哥嫂没出一分钱。  后来,大约98年的时候老公单位突然有了集资房,5万块。当时老公工资才400块一个月,父母和老公因为才修了房根本拿不出钱,老公就跟哥嫂说家里房子不要了,希望哥嫂能给四五千块钱。就当把自己的房子卖给他们。可是哥嫂说没钱,当时我们刚刚恋爱,老公也不好意思告诉我自己没钱买房,就咬着牙借了5万块钱买了房。  01年结婚,结婚后的几天,我们住在老家的堂屋里。因为哥嫂不肯给钱我们买房,我们就认为老家房子还是我们的。谁知道我们错了。10天后,哥嫂用斧头砍坏我们的房门,破门而入,把我们的东西扫地出门,说父母有2幢房子,大的归他们,小的也就是父母现在住的归我们,不许我们住在他家。老公气极了,告诉我哥哥当年结婚光礼金就1万多,还有金首饰好几件,我说算了,最多不理他好了。  结婚后我们过了几年苦日子,2002年以后加了工资,我们夫妻2人也不怕吃苦,有时2人都出去兼职,很快债还掉了,也有了一些积蓄。今年我们把父母住的的小房子翻建成大房子,并且关了院子,一共花了20万,可是建房时因为我们户口不在家,就用父亲的名义打的翻建报告,所以房子名义是父亲的,哥哥嫂子知道了,又说房子有他的一半,我们怎么办?难道我们不管怎样奋斗,什么都有他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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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哥嫂在家经常辱骂父母,父母主持公道根本没用,有律师帮帮我吧
  楼主,去年我一个朋友的父亲,84岁,患老年痴呆症。保姆通过邮政储蓄所存折挂失的办法,把存款近十万元,分三次全部取走。事情发生在去年6月,12月向当地派出所报案。派出所说:邮政储蓄所监控摄像己删除,保姆段时间银行存款仅增加4万元,没有证据。我的朋友感到十分困惑,条理很清晰的案件,不知道公安局为什么就是没办法。还有没有其他的方法讨回公道 ?
  2006年公婆投了他做法人代表的鞋厂20万(之前还是60万,半年后退了40万回来,并且是亲戚关系,没单没据,只有汇款记录),第一年过年回家说赚了多少多少,第二年我跟男朋友订婚,他过年时跟公婆说翻倍了,有40万,并且大股东要换人,问要不要再投,过程没有任何数据表示,或者现金分红,只是用嘴说着,第三年年初,我从其公司辞职,给他辞职单不签,直接走人,一个月工资也没领,动员公婆说快退出来,老公也在时隔三个月后辞职,工资倒是有拿,公婆打电话说要退,老是推脱说评估后,一拖就大半年一直拖到他倒闭破产,听说是一批货被人给忽悠走了,还有的说赌没了,都一直未有解释。倒后那年去讨要他跟他的几个姐妹说,让他缓个两三年,公婆两三年都未找其闹,并且偶尔打电话,都还不接,他自已从未打电话说要如何还,怎么还,还多少,今年公婆找其谈,谈了好几回,都是从福州赶回来,从20万谈到只能还10万,还要签单说是钱汇完后不准上诉,不准后悔什么的,协议是公公与其法人代表的老婆签的,  想问这种协议有效吗,因为他有说过让我们再等两年,还十五万,又不愿先给我们十万,过两三年给五万。所以觉得他情况不是那么糟。  确实因为这笔钱操作过程我们一无所知,没投之前一直拍胸脯说钱不会没掉,要退的话随便一单货里提个二十万退出来给我们都没事,不会把我们的辛苦钱没了,钱投资给他后,第一年第二年没有年结帐目说赚多少,然后分几毛几里给我们,如果有分红,我们现在就是全亏都没话说,而且要是亏本的话早就退出来了,  还有就是后来又变换了两个老板时都未告知,询求我们是否愿意再投资  第三年我走后要求退出来,但他一直拖,直到倒了,现在还一直要求公公承认这是投资在他做法人代表公司的钱,他没有拿去买房呀娶媳妇或其他干什么的,破产时也未通知我们清算,我想问我们这样算合股吗,  现在倒闭了他说其他股东也是打五六折退出来的,他自已之前投了一百多万也打了水漂,现在因待收货款也被打了折,他现在还要承担很多债务,按理说,有限责任公司倒闭是不会涉汲到个人私有财产,但他说他的房子都被银行抵压了,但事实上那时他不可能有160万元钱投资是肯定的(这个是后来谈时还钱时录音录下来说的),如何能知道是不是头两年赚的钱,并且换了几个股东才会变投资那么多钱的,而我们的钱是不是也应该按分红后折算清盘  还有一件事是第二年其间他有跟他家另一亲戚另外合开合做大底厂,公公说想投资,他不让,并且还从他做法人代表公司里出胶水什么的,把订单拿到这个大底厂做,那时我还在厂里做业务员,所以知道,那个大底厂做了快一年,也倒了,不过那个跟他合作的人全款退出来,也是他的亲戚,拿单给大底厂做时他是否有提高加工单价,转移资产等情况,并且让他做法人代表的公司亏本无从了解,也不知道从哪了解  另外一件事是他开厂时带了一个经理是入干股,后来因两人闹矛盾,经理不做了,除了工资外,他说还另外给了3.8万元的红包,这合常理吗   我在当员工的时候在财务室有看到他把他老婆跟儿子办社保挂在里面,但两人均没有在此公司上班,这几种行为范法吗,我们能主张要回成本跟利息吗,要怎么做?  说到签协议给十万不让诉,我们也是实在无奈才签的,想先把十万拿回来,要不然不签怕一分钱也没有,这种情况签的协议有效吗  补充一下,今年下来谈,有录音他说他投160万,但肯定第一年他肯定没有那么多钱投资,另破产清算没有通知我们,其他供货商是怎么分,打四折,六折什么的,这都无从知道,不过跟他关系好的供应商都是先得到分配资产,这点是知道的,还有说他换股东不通知什么的,如何能找到证据证明他是否说谎或者通过什么法律途径维护自已的利益。  能否介绍一经验丰富的律师,实在是求助无门呀
  想问下
一商户赊账给政府部门
政府部门一直不给报销 怎么办?
  这样的问题该如何解决  我的一个朋友,最近因家庭纠纷,被告上了法院,一审他胜诉了,但对一些问题,还是不服,决定上诉。但他是残疾人(有残疾证),因常年吃药,导致还患有多种疾病(有病历)。并没有固定生活来源(有失业证,交三险的优惠证明)。无力交上诉费,向法官交了缓交上诉费申请。我认为他的做法完全符合有关规定。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免交诉讼费用:  (一)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的规定》  (2005年修订)  第三条 当事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  (三)没有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患有严重疾病的人;   但是,法官非要他再去居住地居委会去开“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居委会要求法院发函,才能办理,并通过公示程序。而法院却不给发函。  我认为法院的做法是错误的,但不知违反了那一个规定。这种问题当事人,又该如何办理。请指点。
  号晚上,16岁少年无证无牌照驾驶摩托车,速度飞快,距离十几米没刹住车,从受害人后方将人撞倒,此人没有拨打报警电话,也没有任何救助行为,被撞人的亲属到了现场,并立即进行报警和拨打120救护车,被撞人亲属将伤者送往医院,后伤者抢救无效死亡。  肇事者在警察还未到的时候,骑摩托车离开现场,逃往自己外婆家,警察到现场之后,肇事者舅舅将其送往现场,重新将摩托车摆放在马路上,由警察进行拍照,此过程中并无受害者家属在场。晚上九点半至十点之间,派出所录完口供后,肇事者舅舅以其在车祸中有擦伤为由将其领出派出所,其中口供内容有以下信息,1:肇事者承认在距离死者十几米的时候就看到了死者。但因未刹住车导致直接撞倒死者。2:肇事者承认在事发后未报警未叫救护车,并且在死者家属送其往医院的途中骑摩托车离开现场。  7月7号、8号星期六星期天,这期间被害人家属去当地派出所,去交警 都没有获得任何信息,7月9号去了交警以后,交警负责此案件的人表示肇事者未满十八岁不会对其进行拘留,并说明责任认定书需在10个工作日内出来,让被害人家属先办葬礼。  咨询:  按照以上情节(无证无牌照驾驶摩托车,速度超过交通规范,撞人后无任何救助行为并逃逸,并且死者是走在路上被肇事者从后面直接撞死,),16岁已达到负刑事责任的年龄,如何定性?供参考的法律文书或案例有哪些?
  我于2月29日进入公司,当时两位老总面试,谈好试用期三个月,试用工资1800并签订试用合同。转正后3000加提成,市场专员一职。  我有幸在5月份提前转正,当时的首席运营官代总经理一职,说了完善合同签订并购买社保。如今几个月过去产,合同没签,社保没买,转正工资是2500!员工多次提议完善相关手续,却迟迟得不到回复。刚领导叫去签合同,结果是2500不包含社保,还要我们签一份自行购买社会保险的文件,一切后果与公司无关之类的。我拒绝签订,我要辞职,但我不甘心,有一种上当受骗的感觉,我想维权,是否有一条途径适合??求指导!!
  读楼主的帖子还不如买一本书!但是在实际需要中有用吗?能够驾驭法律才叫做法律,对大多数人来说:如果条条框框知道的太多并去迷信它,那才叫真正的“法盲”!
  小事情,公司宿舍不让用大功率电器,今天宿舍管理员在我不在的时候,进我宿舍,把我的锅没收了,还没告诉我
  请问,他是不是侵犯了我的隐私权,财产权,知情权。有没有法律条文,我可以拿来做依据的
  @非菲-07 14:54:22  请问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更改需要经大股东同意吗?  -----------------------------  需要的,因为根据公司法规定,可以成为法律定代表人的人选为: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最简单的想法是如果是经理,其并没有掌握任何公司的股权,那么其要成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肯定是股东大会授权。
  @lin-07 14:56:34  今年年初在相亲的情况下与陈某(17周岁)结婚,因陈某未成年所以就在家里办了酒席,没有领取结婚证,婚后发现两个人性格不合,经常吵架,她一吵架就离家出走,已经3次了,第一次出走是她说我和我表嫂有问题(根本就是瞎掰),跟她解释后,依然打电话跟别人乱说,我打了她两耳光。第二次是我和我表姐聊QQ,她生气,见我没搭理她,又要离家出走,到门口的时候,推了她一下,后来她还是坚持走了。第三次是昨天,我妈说了她几.....  -----------------------------  你好,根据叙述,你和陈某没有因你在家办的婚宴而成为合法的夫妻,即你们事实上并不是夫妻。所以没有离婚这一说。你为此所付出的26W彩金大部分是可以追回的。 如果还有需要帮助Q
  请问:单位无辜让我12年没上班(期间已经换了四任局长),最近我找了省公司后才让我上班。  我现在是否能起诉单位补偿我这十二年的损失吗?
  我妈在村子的路上散步,肇事者骑摩托车醉酒驾驶无证无牌,发生车祸,把我妈妈的腿撞断了,司机也是伤的很重。交警处理责任说是司机主要责任,我妈次要责任。像这种情况不是应该司机全责吗?  交警说是现场照片摩托车的划痕在路边一米以外,而证人的证词是在一米以内。  请问还有什么办法吗?  如果司机总是恢复不好,就不能追究刑事责任吗
  @RXZ-09 19:23:11  我于2月29日进入公司,当时两位老总面试,谈好试用期三个月,试用工资1800并签订试用合同。转正后3000加提成,市场专员一职。  我有幸在5月份提前转正,当时的首席运营官代总经理一职,说了完善合同签订并购买社保。如今几个月过去产,合同没签,社保没买,转正工资是2500!员工多次提议完善相关手续,却迟迟得不到回复。刚领导叫去签合同,结果是2500不包含社保,还要我们签一份自行购买社会保险的文件,.....  -----------------------------  你好,根据叙述,最简单的维权方式可以是去当地的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并要求支付你入职到现在以来全部月份的双倍工资,详见劳动合同法八十二条之规定。至于其他问题您提供的叙述不好回答您。
如果还要其他需要帮助的联系QQ
  @zfjyahoo-09 17:29:13  楼主,去年我一个朋友的父亲,84岁,患老年痴呆症。保姆通过邮政储蓄所存折挂失的办法,把存款近十万元,分三次全部取走。事情发生在去年6月,12月向当地派出所报案。派出所说:邮政储蓄所监控摄像己删除,保姆段时间银行存款仅增加4万元,没有证据。我的朋友感到十分困惑,条理很清晰的案件,不知道公安局为什么就是没办法。还有没有其他的方法讨回公道 ?  -----------------------------  根据《银行营业场所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规定(GA38-2004)》银行监控录像保存时间为三个月,所以当你朋友去年12月去报案,离发生日期已经是6个月了,金融机构删除录像自然也是合法的,没有了监控录像,自然也不能证明是保姆所盗,公安机关的作法是正确的。 还有什么问题联系Q
18:31:48  号晚上,16岁少年无证无牌照驾驶摩托车,速度飞快,距离十几米没刹住车,从受害人后方将人撞倒,此人没有拨打报警电话,也没有任何救助行为,被撞人的亲属到了现场,并立即进行报警和拨打120救护车,被撞人亲属将伤者送往医院,后伤者抢救无效死亡。  肇事者在警察还未到的时候,骑摩托车离开现场,逃往自己外婆家,警察到现场之后,肇事者舅舅将其送往现场,重新将摩托车摆放在马路上,由警察进行拍照,.....  -----------------------------  根据以上叙述,16少年(必须是年满十六周岁,否则不构成犯罪)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详见《刑法》十七条、一百三十三条,《最高法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第二条第二款第六项之规定。刑事部分的起诉由检察院来进行,你们最要关注刑事附带民事部分的赔偿。 如果还有需要帮助联系Q
  @sawyerchun
13:14:27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购房时向房地产开发商交了2万元的所谓定金,到目前为止楼房还在夯实地基,没有拿到政府的商品房售卖许可证,我和开发商也还没有签购房协议书,现在因为工作调动不想在这个地方买房,请问可以要求开发商退还定金吗?是否有法律依据?我该如何维权?  -----------------------------  这个律师说的不对,开发商没拿到预售许可证之前的销售,都属于非法销售,不受法律保护,你可以理直气壮地找他退款,他若不答应,你就可以去房管局稽查大队投诉,被投诉是要缴纳5万左右的罚款滴!
  @庭院小小龙
17:46:17  2006年公婆投了他做法人代表的鞋厂20万(之前还是60万,半年后退了40万回来,并且是亲戚关系,没单没据,只有汇款记录),第一年过年回家说赚了多少多少,第二年我跟男朋友订婚,他过年时跟公婆说翻倍了,有40万,并且大股东要换人,问要不要再投,过程没有任何数据表示,或者现金分红,只是用嘴说着,第三年年初,我从其公司辞职,给他辞职单不签,直接走人,一个月工资也没领,动员公婆说快退出来,老公也在时隔...........  -----------------------------  您说的有点乱,没整理出事情的顺序。如果需要帮助联系Q,或许我能给您一些建议。
  中国法律只对平等阶级之间的争端有效啊,
  你好;我想咨询个问题;我是2007年1月份在银行做保安;是挂靠关系(我是后来才知道的);于2009年9月被银行转到派遣公司;我平均每天工作14小时;举例;比如;我1号早晨8点上班;到2号下午4点下班;再3号早上8点上班;到4号早上8点下班休息;为一个周期;期间;只有2号那天算加班;加班费30元;节假日礼拜天都不休息;也没有加班费;到年底发6000元补助;平时福利3000左右;我们这最低工资标准是1140;我每月工资;去掉自己交的社保;实拿1183元;我们当时在签合同时没有约定是什么工作制;因为我当时也不懂;现在派遣公司将我们调离银行;请问;我们能向银行或者派遣公司算加班费吗?我们上班都有记录的;有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椐?
  各位律师:现在向你们反映一件事: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年前有一个凭祥的朋友找到我,说想和越南那边的的人合伙开一个电玩场,要我负责机器和技术,证照都搞好了,我就答应了他,根据协议,他先付我4万元钱的押金,然后根据他们指定要的机器我负责采购,也签了合作合同,我负责把机器送到友谊关口,过关手续由他们和越南方处理,并且说明机器中途出现什么技术问题由我负责,其他事情由他们处理。和我签合同的是他们的其中一个人,机器放在越南谅山,也能正常营业,由于他们内部出现意见分歧,根据合同,机器由签合同的那个防城港人买断,他付给我带押金总共是五万五千元人民币,还欠我三万元钱,说是分月还给我,但到现在三万元一分没给。现在防城港的这个人又和越南人有意见,所以他想退出,他一定要我买下来,要我付他9万5千块钱,如果不买就对我怎样怎样,也不知道他从哪里搞到了我的地址信息,四月二十五号带了十几个人找上门来威逼我,说要我给他多少多少钱,不行就对我和家人不客气,其实根据合同,我没有违约,但他说防城港公安局一个姓彭的副局长是他的叔叔,姓名我也知道,也看到他手上有我身份证资料,看来是真的和公安局有关系,不然他怎么能调出我的资料,这样做公安局是不是违规了?四月二十六号我已经去向阳派出所报案。五月十一号他听说我在越南谅山,就和几个人到越南找我,把我给打伤了,并威逼我写下欠他七万元钱的欠条。我想问一下:他这样是不是敲诈勒索?第一,我只收到他五万五千元的机器款,第二,根据合同,他们那边内部出问题我有权退出,并要求他们赔偿我的损失,可现在是他硬要我给他七万块钱,这是什么道理?望各位能在百忙中给我一个答复,非常感谢!
  说得耸人听闻,可能是为了查明原因而进行的正常尸检。楼主要对自己的语言负责任,不要因心里有气就不顾事实乱说一气
  跪请解答:教育名县会宁县教育局副局长连续多年强奸女学生  这是一件令人发指案件,但是由于嫌疑人张福(现会宁县教育局副局长)多次扬言威胁和寻找滋事,受害人及其家属为了人身安全和隐私问题没有回到会宁县公安局报案。  因为目前受害人及其家属不知道还能信任谁,只能在网络上现寻求一点帮助,给一点希望,至少给一点建议,能够保护受害人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张福的人际关系复杂,受到其打击  报复的话受害人及其家属更加不敢报案。  案件的大概情况是:几年前,小王因中考落榜寻找学校插班,多次寻找苦求当时任枝阳中学校长的张福,最后张福以小王答应做其干女儿  为条件为小王办理了入学手续。不久,小王到会宁二中读书,不幸的是小王得了脑膜炎,家庭困难,期间受到张福的帮助,但在小王出院后,张福乘人之危,在小王当时神智还未完全  恢复之时,在一天傍晚将小王骗到会宁县教育宾馆在威逼利诱下将强奸,并逼迫小王服下避孕药。在这之后,小王受到其威逼利诱,不敢告诉家里,更不敢告诉别人。在随后的几年间,  无论小王在哪,张福每一两周就强迫与小王发生性关系,并逼迫吞下避孕药。  在会宁,张福再几家宾馆及其两处空置商品房逼迫与小王发生性关系。  在兰州,在东岗加油站附近  建筑8楼,火车站附近华联宾馆,兰州饭店等多处宾馆与小王强行发生性关系。  在这多年间,小王每次都反抗,但都无济于事。  张福找到小王学校会以父亲身份强行带走小王,  在找到小王时,会让小王班主任寻找小王。  小王告知张福自己家里人也知道了,自己有对象了,可是张福还是不愿收敛如畜生般的行为。最后小王多次离家出走或者是逃离学校,  张福还是到处寻找,威逼小王父母和对象。  最近,张福还是不肯罢手,除了寻找小王,威逼小王父母,还直接找到小王对象单位进行滋事,表示威胁。  在这个时候,已多次通  过网络渠道想会宁县公安局报案,都未有结果,受害人及其家属怕公安局不会管这案件,害怕把受害人及其家属又被张福报复或者是他通过其他渠道害了受害人及其家属。  据社会  上一些传言,还有一名名叫丽丽(音)还是小丽(音)的女孩,可能也是同样下场。  据说张福从其在任枝阳中学校长时就一直资助很多学生,现在这些学生有的还在就读,有的已  是公务员、企业老总。想一想,一个人民教师,哪儿来的那么多钱资助那么多学生,为什么要资助这些学生,这些学生中又有多少女学生,而这些女学生中又有多少会像小王、小丽一  样惨遭多年糟蹋???!!  在此,真心希望社会各界朋友帮助受害人及其家属讨回公道,还一个如花似玉的姑娘的清白,清除教育名县教育系统的污垢,还社会一个和谐。
  你好;我想咨询个问题
企业的员工 合同到期后 单位给教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能取出来吗?合同没到期离职 呢这些钱还能取吗?谢谢
  律师您好:1998年我父母在家买了一套房,99年母亲去世。01年父亲再婚,对方是离异,一男孩给了男方。07年我农村老家土地拆迁(土地证是我父亲的名字),当时签了返迁协议,现在这个房子就快分下来了。我想咨询我们现在这些房产的归属问题。谢谢!在正常情况下如何争取到我的正当权益?谢谢!
  你好,附近要办厂,然后政府那边也站他们那边,办厂需要征地,政府那边明说了,只要百分之七十五签字了,其他要签不签,刚好我们是百分之二十五里的一个,众所皆之,政府要让你签字有很多手段的,在政府机关的让你领导找你谈话你也签了,在工厂的让你领导找你谈话你也签了,我想问的是如果别人大部分都签了,如果他们硬来,我们怎么接招。
  N年前我家一套老房子以5000块的价格买给一对老夫妻。集体土地使用证也给他们了。但是当时没有签订任何协议。土地证上仍是我家的名字。现在村里要统一登记记录。请问这个房子的算是我们家的还是他们家的?能要回来吗?
  律师你好,我有张信用卡欠了四千多块钱有近一年了没还完,个中有很多原因导致我一直解决不了这件事,现在银行委托其他机构来代收欠款,说是要抓我,我想知道欠四千多块钱会有什么后果,如果被他们找到我会怎么样,会不会被起诉,我现在每个月还五百块钱,可是那个代收的说不行,非要一次还完,我现在该怎么办?
  一直对防卫过当和无限防卫的界限搞不清楚,想问一下以下几种情况是否算是无限防卫:  1、路遇持械抢劫自己,用身上带有的甩棍等自卫工具反击并击打中其要害部位并将其打死了。  2、路遇他人被持械抢劫或行凶,用身边找到的棍棒或其他东西,趁其不备直接击打其要害部位并将其打死了。  3、路遇流氓持械寻衅滋事,用身上带有的甩棍等自卫工具反击并击打中其要害部位并将其打死了。  4、路遇持械拦车抢劫,不下车,直接开车冲过去,并将其撞死了。
  @菁菁菁菁0108 @广州吴律 @陈仕建律师
@云南郑律师 @田野律师 @Nardo茗轩律师 @朱运德律师 @专业网络律师   此贴必火,请各位专业人士在此贴为大家解答,希望大家都能在此贴下得到更多,也希望各位能够在法版多发布一些法律方面的专业知识分析,让更多的人们能够学习到东西,谢谢各位!
  @ne-07-09 22:12:04  我是一个年近百岁的老人,还差5年就一百岁了,今年我叫我家人帮办理身份证,才发现我的户口被注销了,而同时也发现一个莫名其妙的户主,不是我的家人,也不是我的亲戚。我不知道是什么问题,我自己有房产证,而且户主也是我自己一个人,我也没有给任何人迁过户口在我名下。   后来我办好户口后,身份证正在等待中,却发现这个莫名其妙的户主不能被驱除,而且这个莫名其妙的户主没有房产证的。我问办证的人为什么会这样,他.....  -----------------------------  报警,警察能了解到真实情况的。
  @特快传递
04:51:50  你好;我想咨询个问题 企业的员工 合同到期后 单位给教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能取出来吗?合同没到期离职 呢这些钱还能取吗?谢谢   -----------------------------  无论合同是否到期你都取不出来,除非个人购买、修缮房屋
  你好,请问在信用卡诈骗中恶意透支的数额是否应包括利息?
  请问各位律师,信用卡诈骗罪中恶意透支的数额是否应包括利息?
  @张村长A 65楼   无论合同是否到期你都取不出来,除非个人购买、修缮房屋  -----------------------------  谢谢你的热心解答 还是如上问题 ,合同到期或没有到期离职了,这些钱算个人的还是企业的呢?还是说不论我在不在岗只要我满足了个人购买、修缮房屋  就能把这钱取出来呢? 谢谢
  作者:@注册留念来了 回复日期: 11:01:58   你好,请问在信用卡诈骗中恶意透支的数额是否应包括利息?  --------------
  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持卡人拒不归还的数额或者尚未归还的数额。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
  @wei2-07-09 16:13:55  @sawyerchun
13:14:27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购房时向房地产开发商交了2万元的所谓定金,到目前为止楼房还在夯实地基,没有拿到政府的商品房售卖许可证,我和开发商也还没有签购房协议书,现在因为工作调动不想在这个地方买房,请问可以要求开发商退还定金吗?是否有法律依据?我该如何维权?  -----------------------------  定金是约.....  -----------------------------  如果开发商没有取得相关的批准文件,合同是无效的,定金是可以取回的
  您好!请问一个解除无固定期限合同赔偿方面的问题。我在现在这个公司工作已经15年,为一个基层管理者,月薪已经超过本市职公平均工资三倍,现在因公司经济原因,需要裁员最少40人以上,但并没有去劳动部门报批,我刚好也被通知属于此次被裁员的对象。我已经于08年跟公司签了无固定期限合同,如果现在公司要求解除,我能得到怎样的赔偿呢,请具体一些。具体的计算方法?有没有上限等等,非常感谢!
  老爸、老妈2009年离婚,当时协议上写房子、我(当时我已经24岁)全部都归老爸。今年老爸已经再婚,结婚时什么都没有写,但女的户口迁入老爸户口。问题:1、如两人离婚或我老爸去世,房子是否要分给这个女的?2、我是否有责任要赡养她?3、因房产证在老爸手里,不能确定,房产证上是否有该女子名字,有或没有在我老爸百年后有什么不同?
  北京武神世纪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所属游戏:神话....  在日,新开服务器:古墓夺宝...  开了一个新服冲级比赛活动,我在活动中得了:IPAD3一部.  根据官方公告,我提交了帐号所有资料,以及所有联系方式.  我有提交资料时的证据证明我提交了资料,但是武神公司却以  没有收到我提交的资料为由,拒绝了给我发放奖励..  我现在该怎么办?
  事情的发展是这样 我爸妈生了两个孩子 我在家里是老二 我还有一个姐姐。 她一个月前和男朋友发生关系 事后男朋友叫他吃药 她觉得吃药对身体不好 再加上那几天正好是她安全期 就没有吃。事后二人吵架就分手了。 谁知道偏偏那天她安全期提前了(我不知道是提前还是推后 反正就是和平常时间不一样)所以就怀孕了。前几天她发现自己怀孕 打电话给男方。今天他男朋友把这事告诉家长 然后我们双方家长决定协商。我姐很爱他男朋友 可惜人家对我姐无意 但是事情发生确实是你情我愿 这也怨不得别人。这几天我姐姐在家非常伤心 饭也不吃 整日躺在床上什么话也不说 还说想留下这个孩子 我好说歹说她才决定打掉。我家没什么权势 我也还是大一学生 对这方面法律都不太懂。我想请教各位专业人士 现在男方赔偿的话 加上堕胎身体精神之类 要求赔偿多少损失费才合理?今晚可否给答复 急求。。先谢谢了。
  LZ好 我有些问题想请教LZ。 事情的发展是这样的 我爸妈生了两个孩子 我在家里是老二 我还有一个姐姐。 她一个月前和男朋友发生关系 事后男朋友叫他吃药 她觉得吃药对身体不好 再加上那几天正好是她安全期 就没有吃。事后二人吵架就分手了。 谁知道偏偏那天她安全期提前了(我不知道是提前还是推后 反正就是和平常时间不一样)所以就怀孕了。前几天她发现自己怀孕 打电话给男方。今天他男朋友把这事告诉家长 然后我们双方家长决定协商。我姐很爱他男朋友 可惜人家对我姐无意 但是事情发生确实是你情我愿 这也怨不得别人。这几天我姐姐在家非常伤心 饭也不吃 整日躺在床上什么话也不说 还说想留下这个孩子 我好说歹说她才决定打掉。我家没什么权势 我也还是大一学生 对这方面法律都不太懂。我想请教LZ 现在男方赔偿的话 加上堕胎身体精神之类 要求赔偿多少损失费才合理?今晚可否给答复 急求。。先谢谢LZ了。
  请问楼主,如果举报了非法买卖土地,后面会走什么样司法程序,有什么部门介入和多少时间会解决  
  您好!我想咨询一个关于民事纠纷的问题。重庆市铜梁县龙都路338号6-3住户周某长期向楼下4-3住户陈某的入户大门上吐痰,泼尿,扔垃圾等。让人仍无可忍,陈某与日向南城派出所报案,在派出所,周某男友(曾在街道办当司机,现在安监局当司机)向其熟识的民警递烟疏通感情等,导致派出所执法人员不秉公执法,周某还叫嚣:给我拉去拘留,打她几警棍。由于执法民警的不公正执法,周某气焰高涨,多次寻衅滋事,甚至在日下午6点20至7点间,持菜刀砍坏陈某家大门,并叫嚣要砍死陈某全家。现场民警不但不执法,反而袖手旁观,冷眼相看,叫受害人自己去夺下周某的菜刀当证据。7月10日,街道办及民警再次到现场处理此事,周某当众辱骂陈某及其两个还在上学的女儿,并殴打陈某,这时民警还是在一旁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曾经做过证的邻居也遭到周某恐吓。天理何在?如此藐视法律,为何无人惩治?
  中国太平保险公司深圳分公司刁难客户,难属难获赔偿费  今年4月1日,我与儿子在去广东惠州大亚湾区亚迪二村项目部工地上班途中,不幸发生车祸,儿子当场身亡,我受轻伤。后经大亚湾区交警部门调解,车主在我们答应对司机取保候审,车辆不保全条件下,同意赔款六十一万元。  4月下旬,车主将儿子的所有资料提交给深圳太平保险分公司,过了半月左右,他们又以工作工资证明不合格为由,将资料退还车主,让我提供新的工资证据。  随后,我想起儿子11年春节前后在澳头某小店做临时工的事,便找老板补开了工作及工资情况证明,于6月份交给车主,让他提交给深圳太平保险分公司工作人员。但被业务员告之,一两个月的工资收入情况证明不行,要我提供一年以上的原始工资收入情况证明才有效。  因我和儿子从10年就在大亚湾区各建筑工地打工,老板都是天南海北外地人,工程完工后便四处分散,失去联系,即使当时领工资时在老板本子上接手印,如今时过境迁,私人老板又不是国家档案局,几十年的资料万无一失,如今,让我再去找他们索要原始工资收入情况证明,势必登天还难。  我问深圳太平保险分公司朱经理,能否让私人老板开个工作证明,他说不合乎法律规定,我又问那让大亚湾区公安局或者劳动仲裁机构,出具一个证明儿子工作证明可行?朱经理又态度坚决,一口否定。  至此,保险赔偿问题彻底陷入僵局。我和儿子是建筑农民工是铁定事实,但拿不出当时原始工资收入情况证明材料,深圳太平保险分公司又死抓住这个弱点,死死不放,大家在无休止的吵闹声中,深圳太平保险分公司又独出心裁,提出一个折衷方案,同意赔付三十五万元,车主和我又坚决不同意。  其实,这也从侧面暴露出深圳太平保险分公司做贼心虚,既然不付合农转非赔偿标准,干脆就按农村标准赔付嘛,为什么又大发慈悲凭空多赔付20万呢,岂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  联想到中国目前数亿万农民工背井离乡,在陌生的城市贡献自己的青春和力量,一旦遭遇不测,势必会因身份工作原因不合乎保险公司农转非赔偿标准,给自己带来极大损失,但这是我们农民工本身造成的吗?答案肯定不是。是和诣社会造成了数千万建筑农民工没有合法手续获得工资条社保卡劳动合同之类东西,这也就从很大程度上埋下了农民工身遇不测索赔无果的隐患。  要想根除隐患,势必要动员全社会力量,甚至国家也要适当出台一些保护农民工权益不受侵犯的条例法规,让执法者和受害方有律可寻,而不至于当事双方互执己见,吵得不可开交,最后两败俱伤也于事无补,岂不是天底下最大的悲哀。  本来,残酷的车祸己夺去儿子年轻的生命,现在深圳太平保险分公司所作所为又是如此无情,我做为无权无势的农民工,儿子已经失去一条鲜活生命,如今又得不到国家法律赋予的应有赔偿,这让我们这些蝼蚁般的弱势群体情何以堪?  忍无可忍,就无须再忍!宁为玉碎,不为瓦全!既然深圳太平保险分公司的人把中央下发的&&辨证看务实办&&,当成擦屁股纸,也就甭管我们动用媒体及舆论的力量,将你们丑行曝光。当初,你们业务员向客户推销车险时,说得天花乱坠,现在客户出事索赔,你们鸡蛋里挑骨头,百般刁难,互相推诿,不知是何居心?  勿容置疑,深圳太平保险分公司维护自身经济利益是应该的,但也不能把客户的利益完全置之度外, 而纠集一大帮法律经济专家挖空心思,竭尽全力,损害客户的利益吧,这于情于理也太说不过去了吧?  拭想,斗胆请深圳太平保险分公司的老总们换位思考一下,如果,你们做为像我这样卑微的农民工,当车祸夺去你心爱儿子的生命又遇到如此惨无人道的刁难时,不知诸位宅心仁厚的大人,做何感想?  多行不义必有毙,人间正道是公理!乌云终究遮不住太阳,任何的营私舞弊势利小人终归要被正义的车轮辗得粉碎!请各位大侠畅所欲言,发表高见,让我这老民工,拨云见日,正义小蚂蚁也绊邪恶大象一个跟头!  正义之剑在手中,  真理战甲罩吾体,  仗剑天涯寻公理,  拭看天下谁能敌!
  麻烦大律师指点迷津,躬身厚谢!
  楼主,能帮我看看我的问题吗?我自己开了个帖子,连接如下  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law/1/533498.shtml
  http://v.youku.com/v_show/id_XNDI3MjY3NzA0.html  .  ◆◆龙午:
【视频:宁夏烟草政工处长白向勤老婆欠钱打人】 http://url.cn/6k8A6U 宁夏烟草政工处白向勤妻子袁瑛和合伙人孔剑新以烟草阅海工程为由先后以借条形式向我家借走93万元,后耍懒不给,伙对债权人及子女在领袖一居公然抢劫欠条,并且故意伤人。【前因后果传送门】
  哈哈,黄瓜也搞起法律咨询来了!难得啊!  只是不明白:苦干年前,老夫为那些在法律论坛上作义务咨询的律师作辩解的时候,你为何要封杀我的ID呢?!
  哈哈,法律论坛里的版竹也是州官或享受州官待遇吗?
  @沧粟笔谈2  你找个律师啊,这种事小菜一碟。
  @上海朱光辉律师
@似水流年V2010
@upslawyer  @东方兴业事务所
@带头大律师
@武汉李律师
@了然真人  @律政前行
@河北知名律师
@法家梁剑兵
@lawyer冰与火
@南京知识产权律师
@广州市陈律师
@dragon0306
@东方兴业  欢迎各位到本贴捧场。。。
  小女子恳求法律人士帮助,简述如下:  丈夫吃喝嫖赌还家庭暴力,我坚持离婚,他死活不同意。本人性格率直,答应以不要任何财产的条件离婚,他便爽快的答应了。  我们婚姻期间有自己的公司,但是被他搞得乱七八糟,我想把生意搞好,却一再招来家庭暴力,所以我忍痛放弃了我一手经营的事业,全给他,也当做是可怜他,因为离开我,他根本没有经营管理的才能。  我们没有孩子,离婚协议很简单,我们的公司,至少也值个三五百万吧,潜价值更不用说了,全归他,现金存款都是属于他的,公司给他债权债务自然归他,他是外省的,我是本地的,所以我就要了只付了10.7万元首付的还没有拿到钥匙的按揭期房一套,和用我名字注册的那台很便宜的车。   天真的我觉得不做夫妻可以做朋友,甚至做兄妹,而且以我最大的能力在各方面帮助他,支持他,鼓励他以事业为重。  但是他还是没能把公司守住,天天嫖女人,吃喝都在酒店,一再亏损。他很好面子,生意亏损面子上面过不去,总得找点借口,于是就到处诽谤我,说他公司亏损都是我这个死婆娘害的,说我伙同男人卷走了他的钱财,带走他的客户,处处害他倒闭等。。。 我在朋友的支持下,又重新开起了公司,做同行业,以前的客户我一个都没有联系过,因为市场很大,我不需要。在我艰难的再次创业当中,他一再的处心积虑的害我,就想我做不成,因为我一个女人,再在行业中做响,他的面子更加过不去。  进入正题:现在有这样一件事,去年厂家支持代理商做形象店,厂家出30万,装修店面还赚钱恩,店面是我装修的,后来也全给他了,店面装了最好的卷帘门,本来我们是不装卷帘门的,房东说为了安全要装,房东出一半钱,我们出一半,但是有协议:装了之后,我们有使用权,所有权归房东,也就是说门是属于房东的了,因为房子之前本身就有卷帘门,只是不太好看,影响形象店的形象,门属于房东是理所当然的。由于装的门比较贵,当时因为锁具有一点点问题,¥13000元钱,我只付了人家¥11000元,剩下¥2000元尾款没有质量问题的话,2个月付清。¥11000元是我们先付了,门装好了,房东给我¥6500元,这钱也是花在乱七八糟的装修上面了。但是没过几天,我们就离婚了,离婚以后,卖卷帘门的没有给我打过电话,我以为他自己到店面去取了钱了。  事隔七八个月后,现在,卖卷帘门的给我打电话,我大吃一惊。原来,他把我的手机号丢了,他去找我前夫要2000元钱,我前夫不承认,说钱给我了,让他找我要。他多次跟前夫的员工要我的手机号码,没有任何人给他。就一直拖到现在,后来无意中从认识我的人口中打听到我的手机号码,给我打了电话。  而且后来他们还装了防盗窗,¥850元,也没给钱,也是计在了我的账上,这我一点都不知道。卖卷帘门的也是相信我的人品,先卖,钱过几天给也可以,哪知道我都不在那里了。  现在,前夫就是不给这个钱,人家做小生意的也不容易,房东说这个门是他的。门当时的确是我采购的,但是也不是我使用,我也跟前夫说过,欠人家2000元,但是他这个人一项什么都不承认的。  2850元虽然不叫什么钱,但是,我不能再让他这样玩弄我了,以我和他的社会地位,哪怕他现在很有钱,他一样没有实力跟我玩,他是捏住我的心太善,不喜欢玩小把戏,对他心软。可是,我现在不想心软了!  我想起诉他,可以吗?  有几个问题,买卷帘门的给我开了票,票当然是给了前夫了,他不拿出来也没有票据。卖卷帘门的把原票据丢了,所以连我手机号码也丢了。但是做生意讲究的就是一个人品,何况不是多少钱,我经常买东西,不要票,不给钱,人家都卖给我,等我钱方便了再来拿。但是我有人证,证实我去他家买的门,总价¥13000元,欠尾款2000元。但是这个人是帮我承包装修的,是我侄子。  门是房东的了,毋庸置疑,拆了人家的门,换新门,人家还给出了一半钱,卖卷帘门的拆回门也是不可能的。  前夫就来个什么都不承认,说钱都给我了,给的钱可多了,没有规定说哪张钞票上必须写好它的用途吧?房东给的¥6500元给到我的手里面,我也告诉前夫了,还告诉他这个钱怎么花了。装修很复杂,¥6500元和别的钱装在口袋里,事隔这么久,谁知道钱买什么了。  而且,离婚我没有带走一分钱,公司、事业、财产、现金、存款全都给了他,什么叫做买卷帘门的钱给了我呢?
  我觉得人与人之间应该互相帮助和信任,没有想到他玩个心眼,办离婚证的那天非要在协议上加一句,意思是我个人婚姻事实存续期间的债权摘取与他无关。难道他就打主意,说门是我采购的,这笔债务就该我付?这么大家业都给他了,他就是处处都要整我。
  我朋友以二万元的价格从A手中购买了一辆二手车,车的价值也就是2万到3万之间,手续齐全(车辆登记证,行驶证,购买发票,年检保险标志,登记车主的身份证复印件)系伪造其它同型号车的,我朋友并不知情,购买时拨打114查询,无违法记录,车辆状态正常,A写了收条并保证非盗枪车,无违法记录。几个月将车转手给C。一段时间后,车被交警发现是盗枪车,请问我朋友是否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的收益?  其它信息:  1、发动机号和车架号确有改动,(发动机号不明显,车架号较明显),由于是新手,不懂车情,只简单的查看了发动机号,没有核对车架号。  2、A不是登记车主,自称也是买了别人的车,自己只看了几个月,没有过户,承诺车一定能过户,我朋友当时也问过中介,只要有上述车辆手续,即使原车主不到场也能办理过户手续,由于本身也不懂行情,没有去车管所检车,后来因为车况不是太好,打算开一段时间就转让,一直没去办理过户手续。  3、将车转让给C时,转手时当面验证了车辆手续,并找正在值勤的交警查看过证件,没有发现问题,且让C到车管所验车,后C不知因为什么原因也一直未到车管所验车,(其间我朋友打电话询问C时,C假说已经去验过车,没有问题),直至被交警发现为盗抢车,C都一直未去验车。
  楼主你好!我想做二手电动车生意,就是低买高卖赚差价,大概流程是这样,在专门的二手电动车专卖行拿货,然后自已去推销,店主开具他本店售车收据,另提供了一张购车原始收据,但那原始收据一看就像假的,又旧又模糊,那章上面的店家不在本地(怀疑伪造的假章),猜想会不会是黑车,你看能做吗?这合法吗?能卖或不能卖能详细说说理由吗?先谢谢了!
  律师你好,我在上海之前办了一张健身卡。后来给我女儿也办了一张而且报了私教课程10次。星期六我和我女儿去游泳,由于水太冷,而且空调也开的低,我女儿上来之后说手都冻麻了,晚上就发高烧了。我很生气找他们要求退卡,因为我们第一次去的时候水温比较高,适合小孩子,后来教练说了那段时间加热棒坏了,一直在加热所以温度比较高,最近两次去一直温度比较低大概28度,我在网上查儿童游泳馆要恒温在32度左右,我觉得他们水温太低不适合小朋友游泳,我可以要求退卡吗?谢谢  而且之前其他的会员也反映6月份去5次都没有热水,投诉要求退卡他们都不理睬,有什么办法能对付这样的商家?  [发自iPhone/iPad客户端: 天涯 ]  
  楼主你好!我是想替我的父亲讨个说法。我父亲中午13点左右因为饭店开假发票与饭店老板发生争执,2点左右被带到区公安局进行审讯,下午五点突然死亡,急救120到现场后发现我父亲已经死亡,无呼吸心跳。但区公安局直到晚上9点多才通知我母亲父亲死亡。但当天不让家属看尸体,并强迫我我母亲同意做尸检,我母亲以我在外地工作为由,拒绝掉。第二天我才回家,暂且同意做尸检,去做尸检时再三考虑不信任区公安局的尸检。但现在又不知道怎么办?当时我看到我父亲的尸体背部大片红色,两肋上部有明显电击痕迹(它们说是120抢救电击)。当时我们就拒绝了尸检。一直到现在,我们不知道怎么办,上级公安局,检察院以程序未到为由,市级公安局的督查办也不接受。区公安局以死因不明为由,不立刑事案,只当做治安事件进行处理。我和母亲真是走投无路。不知道怎么办。  为了让我父亲死得瞑目!下跪苦求高人指导!
  7月14日,在三亚合法经营20年的荔枝沟家私一条街被政府铲平,凌晨6点钟,天还没亮就像鬼子进村一样,执法局组织1000多人把家私城团团围住,用暴力破门而入,业主还在睡梦中就被强行拉出清场,还大声斥责辱骂,横行霸道。家私城里面价值数千万的家私被野蛮抬出,拉到隔壁的学校操场上随便露天放置,在太阳下暴晒雨淋后,全部作废。这就是中国,这就是三亚的政府,这样对待百姓的合法财产。中午,三亚执法局开动炮机,把10户家私城辛辛苦苦经营20年取得的家业夷为平地,还有很多家私,他们连搬都没搬出来,全部压在墙底下作废。欲哭无泪的家私业主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谁来救救我们,谁来还我们一个公道。这个世界还有没有道理可讲?三亚综合执法局滥用职权,违法强拆,造成人民群众重大损失,请党中央国务院一定为老百姓做主!!!  为维护百姓的合法利益,体现政府执法为民的原则,我们请求立即纠正市综合执法局违法强制拆除的暴行,情况反映如下:  一、我们是依法租赁东岸三组土地合法经营的企业。  首先,我们租赁的土地属原东岸管区东岸三组所有(租地协议书上有东岸村委会盖章予以确认),合同到期后经东岸三组同意续期,目前合同仍在履行中。2014年12月才到期。这个已经经过律师和公证部门确认合同完全有效。  其次,我们均是合法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依法缴费纳税,解决了300多个工作岗位。如今我们的商铺被违法强拆,这些员工何去何从?  二、市综合执法局认定我们的家私城为违章建筑属滥用职权  90年代的报建手续不完善,且属于城乡结合部,随后的修葺工作和报建工作一直都在进行,无法报建的问题不是因为我们单方面的原因,是多方因素造成的,2008年,政府扩建金鸡岭路时,要求10家家私城业主配合市政工程,将门面后退10米,政府对拆除部分给予了合法补偿,剩余部分同意业主自行修复。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的房屋并不违法。根据当年的信访材料,相关领导曾说过被拆除后的部分房屋可以做家私城。因而,市执法局“简单”认定我们的家私城为违章建筑是没有深入调查,不尊重客观事实、滥用职权的行为。  同时,此次强拆10家家私城,我们还有3家并没有受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执法局就野蛮强拆,程序严重违法。我们一定要抗争到底。  三、强拆背后是官商勾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64条,我们完全可以采取改正措施,并不需要强拆,可是政府却从来不批准我们申请临时建筑的请求,想法设法置我们于死地,其实背后是有不可告人的目的。目前,东岸村主任吴雄已经花120万元,买下家私城的60亩土地,(完全暗箱操作贱价买卖),为达到其避免拆迁补偿,吞食商业熟地,摧残我们十几年苦心经营的血汗利益,买通执法局,打着拆除违章建筑的旗号,为某些人争夺黄金地段土地利益,其狼子野心昭然若揭。  大家看,市执法局前任局长郑某收受河东区东岸村委会主任吴雄好处费后指示,市执法局指挥执法人员对我们其中一户家私城强行拆除,并打伤业主邓根龙致重伤(见三亚市公安局【2009】第144号鉴定书),至今未处理解决。郑某后来被查出,已经被判坐牢,但吴雄还在逍遥法外,这就是三亚的城管部门,从中大家也可以看到三亚有多么无法无天。  想当年,我们为了使用租赁土地,将一个深达2米,没有使用价值,有潜在危险的废弃水洼投入巨资填土平整,并逐年投入,经过几年的惨淡经营才使租赁的土地有了实用价值。现在,我们投入刚刚开始有产出,就要被剥夺我们的合法收益权?  而且,我们周边一带有30多家家私城,请问有哪家取得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如果市执法局这样不顾客观事实,强行拆除,就请直接开大铲车一路铲就可以了!!!  四、数千万全新家具被当垃圾扔在露天,全部报废,损失惨重谁来赔?  执法局强拆家私城后,将我们价值数千万的全新家具当成垃圾一样,扔在学校操场边上,也没有通知家私业主何时前往何地认领,绝大多数家具都是木制,受到日晒雨淋,很快就成为废品,有图为证。执法局没有履行好保管责任,严重失职给家私城造成无法挽回的巨大损失,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法院没有裁定,政府违法强拆,无视党纪国法天理难容。  日,三亚综合执法局组织家私城业主召开听证会,直到目前也没有任何回复结果的情况下,突然强拆。国家早已经明令禁止行政强拆,三亚执法局执法犯法,也不通过法院,不走法律程序,就这么把总面积10000多平方的家私城强行拆除,并且导致家私城内数千万的家具被毁,这样罕见的强拆惊天大案,天理难容。  综上所叙,我们请求政府领导走群众路线,以调查核实的事实为依据,依法纠正市综合执法据打着拆除违章建筑的旗号,责令其立即赔偿家私城10户业主损失,停止严重危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行为,以维护政府的公信和尊严,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和谐。  请党中央给我们及几百名员工一个合法合理的生存空间,切实维护百姓的权益,防止造成更大的更严重的错误!  我现在该怎么办???
  律师你好,我买房的情况是这样的:  日,我通过搜房网看到了房屋中介公司链家地产鲁谷旗舰店的业务员在此网上发布了涉案房屋出售信息,询问信息是否属实并要求看房,但当时因业务员未能联系上房主所以只好作罢。[当时只好看了一套9层的一套同户型]  2月9日下午6点左右,链家业务员联系联系上原房主后,我、业务员及其店长共四人进行实地看房。当看房时房主称房屋没钥匙,他说经常搬家钥匙前不久丢了,所以打不开房门,于是房主拿着房本复印件及自己的身份证找了一家开锁公司打开了房门,并现场换了新锁。我进屋后发现室内空着,确实无人居住,我当场用手机进行了拍照。房主还向我出示了《宣布贷款到期通知书》,称由于银行贷款没有还清,所以急于出售房屋。  2月10日凌晨,三方签订了《买卖定金协议书》,约定房屋总价1,249,000.00元;中介服务费31,000.00元;购房定金20,000.00元。我当天交纳了购房定金  2月13日,我分别与房主、中介公司签订《北京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居间服务合同》,约定房屋总价1,249,000.00元;中介服务费31,000.00元;付款方式为首付399 ,000.00元,第二笔购房尾款850,000.00元通过银行抵押贷款的方式进行支付。合同签订后我支付了房屋居间费用31000.00元、银行抵押贷款服务费17000.00元、以及银行房屋评估费600.00元,完毕后三方去到附近的一家工行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向宫杰支付了购房首付款元(加上20000.00元定金共计元)。  2月15日下午,我与妻子、链家地产孟斌到链家总部,与交通银行芳群园支行住链家总部业务员进行贷款面签,银行人员确认了上诉人要抵押的房产的状况和收入证明后,上诉人与交通银行芳群园支行签订了抵押消费贷款合同。  2月17日上午10点左右,三方(原告、链家地产、原房主)去到石景山建委税务大厅缴纳了房屋契税,一直到下午四点多钟才最终完成房屋过户手续,我取得涉案房屋的产权证,后我要求房主交房(因为是合同约定过户当天交房),此时房主以物业已经下班了不能完成物业交接了为由没有完成房屋的交接。  2月28日,原房主自称从山东老家刚回来,我、链家地产、房主一同前往交接房屋,发现此房已经有人居住,住户称他刚从一个姓徐的人手中承租的。于是我报警,房主查验租户的租房手续后告诉我,称姓徐的伪造了他的委托书把房非法出租了,后经JC的调解,租户同意腾房。  3月2日下午,我发现原租户已经搬走,姓徐的夫妇强行占有此房,后经鲁谷派出所多次调解无果。  3月5日,我向石景山人民法院起诉徐,案由排除妨害纠纷。  3月12日,徐起诉我和原房主恶意串通,确认我和原房主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纠纷。  4月12日,我起诉徐排除妨害纠纷一案第一次开庭。  4月26日,徐起诉我和原房主恶意串通,确认我和原房主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纠纷一案第一次开庭。同时中止我起诉徐排除妨害纠纷一案。  5月22日,徐起诉我和原房主恶意串通,确认我和原房主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纠纷一案第二次开庭。  6月18日,石景山人民法院杨志东法官判决我和原房主恶意串通,确认我和原房主之间的买卖合同无效,理由如下:  (1)我购买房屋是不符合交易惯例,具体理由如下:看房时对原房主无钥匙未产生怀疑,然而事实是我提出过疑义,原房主说钥匙丢了,而且我还查验了他的身份证和房本复印件,并且从房主的贷款银行仔细确认了催贷书和房本的真实性,难道这还不够谨慎吗?。房屋他一直没住,他说他多次搬家,所以我觉得他这个解释也合理,并且我查验了原房主的身份证、房产证复印件以及催贷书。对于催贷书和房产证我还专门打电话到原房主的贷款银行并仔细确认了。我是和原房主及链家地产签完房屋买卖合同、居间合同并付完首付款,而且和银行人员做完了抵押消费贷款面签后才过的户,杨志东法官居然说我不符合交易惯例。  (2)我在给付房主定金及首付款后,在我未支付八十余万余款时,房主即与我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关于这一点我、房主、房屋中介已经在房屋买卖合同、补充协议上有明确写明分为两笔支付,第一笔39.9万首付款,第二笔85.0万通过银行抵押消费贷款的方式由银行支付,这一点可以通过我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协议作证。我支付的第一笔钱已经支付完毕,而且过户时间是由双方协定,至于说为什么房款还未支付完毕就办理过户,我已经上链家总部用另一套100平的房产作抵押办理了抵押消费贷款(有我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协议为证),难道用100平的房产作抵押贷不了85.0万?支付了一大笔钱,只要是一个正常人我想没有谁不希望对方赶紧过户给自己,我觉得这是一个我、房主、中介之间的相互信任的问题。而且在购房合同中已经明确了签订合同后7日内过户。况且我们是已经和银行做完贷款面签后才过的户,这怎么不符合交易惯例?由于2月28日此房屋就已经被徐实际占有,我立即中止用另一套房子申请的消费贷款做银行抵押登记,从而避免在情况不明的状况下支付了85.0万贷款,我认为这样可以避免重大风险,这是属于正常的反应呀,难道这是恶意串通?如果房屋被别人占有,而自己还要去支付银行高额的利息,这样对于我来说相当困难。我买房的本意是出租利用租金偿还部分贷款。  (3)我的陈述与事实不符,且与证人陈述相互矛盾,理由是证人链家中介当庭想不起来在哪家银行申请的贷款。作为一个房屋经纪人,每天经手的房屋很多,批贷的银行也很多,当庭想不起来客户是哪家银行申请的贷款,时隔那么长时间,想不起来,我觉得也并不奇怪,链家中介当庭说过,贷款是由链家地产的贷款专员办的,他可以同具体办贷款的贷款专员联系就知道是在哪家银行申请的贷款,杨志东当时也没有理会。至于说批贷涵上的贷款目的为什么是用于购买通州的房产,这一点我确实不知情,自从和银行签订了贷款协议之后,其余的关于贷款的所有事项都是由银行在运作,我也从来未亲眼目睹过批贷涵的具体内容,我只知道中介通知我批贷涵下来了,让我去做抵押登记的事实。以前我也买过房,也做过贷款,批贷涵的具体内容我也从未亲眼见过。我想这一点也正是杨志东所说的我的陈述与他从银行调查的事实严重不符的缘故吧。我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协议的具体内容是最直接的证据,杨志东法官却视而不见。杨志东对证人进行了长达一个多小时的故意刁难和提问,其它整个买卖房屋的过程链家中介都说的清清楚楚,与我所说的都能一一对应,杨志东当时也没有提出其它质疑,现在裁判时竟然说我所陈述与事实不符,与证人链家中介陈述相互矛盾,让我十分震惊。作为普通的有判断能力的人当庭都应当能够看出链家中介与我是否相互矛盾,而作为一名有经验的专业法官,却认定我与中介陈述相互矛盾。我真不知道杨法官是故意为之,还是水平问题。  综上三点判定我和原房主属于恶意串通,判决买卖合同无效,并在10日内将此房屋产权变更为原房主。我问杨志东即便合同无效我的接近五十万的损失由谁来赔偿,杨志东法官回答我让我再和原房主去扯,我想问这是出自一位有职业道德和修养的人民法官之口吗?这是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做法吗?因为此房已经牵涉3个民事及1个重大刑事案件,还不够乱吗?  各位领导,我是通过互联网了解的购房信息,我和原房主原本就不认识是通过中介认识的,而且买卖房屋也是通过中介履行了国家所有的正规手续并办理产权证,而且我们成交的房屋价格也合情合理(同时期此类房的市场行情我提供了多份证据),请问恶意串通,私下低价交易的证据在哪里?完全想不到会碰到这种事情,但哪有恶意串通!  我咨询了很多律师,当他们了解了整个过程,并且听到判决结果的时候,感到很震惊:北京还有这样的法官?我认为杨志东在这次判决中,严重失职!不知道是什么样的隐情,让他对事实证据视而不见,仅凭主观臆测判决。  作为一名有幸献身国防事业,一直默默无闻,兢兢业业的科技工作者。我无法接受象“水涛”这样眼花法官的判决结果。杨志东法官这样判决对吗?
  您好:咨询一下,有个案子09年一审胜诉,2010年9月二审败诉,本人不服申请再审,2012年3月省法院提审后终审维持原判决,想再次申请再审,问:两年期限是从2010年二审还是2012年提审算起?谢谢!  
  @黄瓜条子
11:05:00  开此贴目的是希望大家踊跃提问,只要是有法律上面的问题我们都会请法律专业的人士为您解答,此贴下将不会有广告,不会有私利的回复存在,有的就是帮助大家解决法律相关问题的一片正义与赤诚的心。   -----------------------------  好,我正好有问题要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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